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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li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Aug 27,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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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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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85 证券简称:苏利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5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集资金结项项目名称:“年产 2,500 吨三聚氰胺聚磷酸盐、10,000 吨复 配阻燃母粒及仓库建设项目”、“年产 10,000 吨农药制剂建设项目”

 节约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30,721,849.03 元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利股份”)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 2,500 吨三聚氰胺聚磷酸盐、 10,000 吨复配阻燃母粒及仓库建设项目”和“年产 10,000 吨农药制剂建设项目”结 项。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 集资金共计 30,721,849.03 元(为截至 2019 年 8 月 25 日金额,实际金额以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变更投 向的募集资金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4.97%,上述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6 年 11 月 11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16]2611 号文《关于核准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26.79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669,75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 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44,533,750.00 元后,净募 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625,216,25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12 月 8 日到位,业经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31010022 号 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与保荐机构、子公司、开户 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或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 年产1,000吨嘧菌酯原药建设项目 10,275.40 7,192.78
2 年产10,000吨农药制剂建设项目 12,868.50 9,007.95
3 年产9,000吨农药制剂类产品技改项目 10,368.10 7,257.67
4 年产2,500吨三聚氰胺聚磷酸盐、10,000吨复配阻燃母粒及仓库建设项目 14,713.99 14,713.99
5 上海研发实验室项目 3,674.30 3,674.30
6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19,919.15
合计 71,900.29 61,765.84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保护全体股东权益,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针对“年产 2,500 吨三聚 氰胺聚磷酸盐、10,000 吨复配阻燃母粒及仓库建设项目”,公司决定不再以募集 资金投资建设 1,500 吨三聚氰胺聚磷酸盐生产线及 10,000 吨阻燃母粒生产线;并 将该项目投资总额变更为 5,858.96 万元;并将调减的 9,130.00 万元用于控股子公 司泰州百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的十溴二苯乙烷及相关配套工程,调减金额占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 14.78%。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节余及存储情况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1 年产 2,500 吨三聚氰胺聚磷酸盐、 10,000 吨复配阻燃母粒及仓库建设

项目

(1)基本情况及备案审批情况

原项目实施主体为苏利股份,于 2013 年 5 月 31 日取得了无锡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2500 吨三聚氰胺聚磷酸盐、10000 吨复配阻燃母粒及仓库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锡环管[2013]28 号),于 2013 年 7 月 17 日取得了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苏苏利精细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2500 吨三聚氰胺聚磷酸盐、10000 吨复配阻燃母粒及仓 库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锡发改许工[2013]190 号)。

(2)投资计划及预计效益

原项目计划总投资 14,713.99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9,167.68 万元,流动资 金 5,546.31 万元,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2 年。预计项目达产后,将实现年均销售收 入 33,500.00 万元,年均净利润 5,503.20 万元,实现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 得税后为 42.40%,项目所得税后投资回报期为 4.7 年。

2 年产 10,000 吨农药制剂建设项目

(1)基本情况及备案审批情况

原项目实施主体为江阴苏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6 月 17 日取得了 无锡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江阴苏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3000 吨可湿性粉剂、 2000 吨水分散粒剂、5000 吨悬浮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锡环表 复[2013]72 号),于 2013 年 7 月 17 日取得了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 阴苏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3000 吨可湿性粉剂、2000 吨水分散粒剂和 5000 吨悬浮剂项目核准的批复》(锡发改许工[2013]191 号)。

(2)投资计划及预计效益

原项目计划总投资 12,868.5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9,135.30 万元,流动资 金 3,733.20 万元,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2 年。预计项目达产后,将实现年均销售收 入 58,315.40 万元,年均净利润 4,662.20 万元,实现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 得税后为 26.08%,项目所得税后投资回报期为 5.66 年。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和节余情况

截至 2019 年 8 月 25 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1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 利息与理财收益(3 手续费支出(4
项目名称 节余募集资金(5
年产2,500 吨三聚氰胺聚磷酸盐、10,000吨复配阻燃母粒及仓库建设项目 5,858.96 4,102.76 149.20 0.19 1,905.21
年产10,000 吨农药制剂建设项目 9,007.95 7,967.20 126.51 0.29 1,166.97
合计 14,866.91 12,069.96 275.71 0.48 3,072.18

注 1:节余募集资金(5)=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1)-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利息与 理财收益(3)-手续费支出(4)。

注 2:“年产 2,500 吨三聚氰胺聚磷酸盐、10,000 吨复配阻燃母粒及仓库建设项目”募集 资金拟投入金额 5,858.96 万元为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8 月 25 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共有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 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临港新城支行 32050161633600000096 年产2,500吨三聚氰胺聚磷酸盐、10,000吨复配阻燃母粒及仓库建设项目 19,052,144.9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临港新城支行 32050161633600000098 年产10,000吨农药制剂建设项目 11,669,704.10
合计 30,721,849.03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截至 2019 年 8 月 25 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账户余额为 30,721,849.03 元, 包含尚需支付的项目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利息、理财收益以及项目节余资金合计 金额,由于部分项目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目前尚未使用募集资 金支付,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以 自有资金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 2、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

合理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结合市场和相关政策的变化情况,通过严格 规范采购、优化工艺技术布局及设计、减少部分生产装置购置等措施下,在保证 项目建设质量及运营效率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 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 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30,721,849.03 元(为截至 2019 年 8 月 25 日金额,实际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在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 公司将注销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关开户银行签署 的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约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 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与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需要而作出的决定,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全 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维护 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苏利股份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1、苏利股份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全体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 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2、苏利股份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3、苏利股份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苏利股份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