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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li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Mar 14,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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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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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 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 ”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发证券 、 “ ” “ ” “ 保荐机构 )作为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苏利股份 、 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928 号文核准,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公开发行了 9,572,11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957,211,000.00 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957,211,000.00 元 (含发行费用),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43,619,440.12 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 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098 号《验证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子公 司已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项目实施主体 |
|---|---|---|---|---|
| 1 | 年产1.15万吨精细化 工产品及相关衍生产 品项目 |
133,971.75 | 94,361.94 | 苏利宁夏 |
合计 133,971.75 94,361.94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合理利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为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 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 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2)安全性高,满足 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3)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 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4、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6、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有关法律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 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 所备案并公告。
7、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
体情况。
8、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 财的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宏 观经济、市场波动等的影响。
2、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 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 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事项为公司拟在未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预计,目 前尚未确定具体的受托方。公司为防范市场、流动性、信用、操作、法律、内部 控制等风险,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及流程。公司预计购买的产品的受托方、最 终资金使用方等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2 月31 日 | 2021 年9 月30 日 |
| 资产总额 | 306,824.63 | 351,431.04 |
| 负债总额 | 54,797.05 | 89,403.0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 |
202,840.66 | 211,342.52 |
|---|---|---|
| 项目 | 2020 年1-12 月 | 2021 年1-9 月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
16,905.78 | 18,788.41 |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正常周转需要。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 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 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拟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总额占最 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期末货币资金的 50.02%,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情况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3 月 14 日,苏利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0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 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3 月 14 日,苏利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 亿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3 、独立董事意见
2022 年 3 月 14 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独立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及《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 亿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 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资金增 值,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及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徐东辉 范 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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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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