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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li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Apr 2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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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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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下称“审计委员会”)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公司审 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 时间安排。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 形成书面意见。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 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 通。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 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 核;同时,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 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第八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阅期间,审计委员会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披露 前,严防内幕信息泄密、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九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为审计 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工作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董事会秘书协助并进行书面记 录和存档。 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第十一条 本制度修订权及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