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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li Co., Ltd. — AGM Information 2021
Aug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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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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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文
件
2021 年8 月31 日
1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目录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4 议案一 关于新增2021 年度预计担保的议案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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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此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 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本公司《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
一、本次会议秘书处设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及相关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相 关人员请准时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对 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相关资料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发布,大会现场仅提供会议议程及公共借阅的会议资料。
四、有提问或质询需求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应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即 席发言。有多名股东或代理人举手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顺序时, 会议主持人可以要求拟发言的股东到大会秘书处办理发言登记手续,按登记的先后顺序 发言,每名股东或其代理人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 分钟。
五、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名称)及持有的股份数额,股东发言涉及事 项应与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有直接关系,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将泄露公司商 业秘密、有损公司或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六、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表决方式,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及操作 程序等事项可参见本公司2021 年8 月12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江苏苏利精 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七、进入会场后,请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置于静音状态。
八、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如有 违反,会务组人员有权加以制止。
九、本次会议现场请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3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 1.会议召集人: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利股份”或“公司”)
董事会
-
2.会议主持人:缪金凤董事长
-
3.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4.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8 月31 日(星期二)14:00
-
5.现场会议地点:江阴市临港街道润华路7 号-1 公司会议室
-
6.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 年8 月31 日至2021 年8 月3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
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
(二)审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
1.审议《关于新增2021 年度预计担保的议案》
-
(三)推选计票人、监票人(各2 名)
-
(四)大会投票表决审议
与会股东和代理人填写《表决票》进行表决,由两名监事及一名律师、一名现场股 东代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结果,并由国浩(上海)律师事 务所律师作现场见证。
-
(五)大会通过决议
-
1.见证律师宣读现场表决结果及法律意见书
-
2.与会人员签署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
3.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4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8 月23 日
5
议案一
关于新增2021 年度预计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确保公司子公司苏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利宁夏”) 项目的顺利推进,结合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预计2021 年度需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 亿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 保,具体情况如下所列: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单位:万元
| 序 号 |
授信银行 | 授信额度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式 | 担保金 额上限 |
|---|---|---|---|---|---|---|
| 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灵武分行 |
70,000 | 泰州百力化 学股份有限 公司 |
苏利宁夏 | 连带责任 保证 |
70,000 |
| 合计 | 70,000 | —— | —— | —— | 70,000 |
注:苏利宁夏为本次授信提供在建工程抵押担保。
说明:
-
1.上述拟担保事项的期限为自审议关于新增2021 年度预计担保的议案的股东大会
-
通过之日起一年。
2.上述担保事项业经泰州百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力化学”)的董事 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3.百力化学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6%股权,另一股东为OXON ASIA S.R.L.,
-
持有其24%股权,与苏利宁夏的股东结构及持股比例完全一致。
二、被担保人情况
苏利宁夏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6%股权,另一股东为OXON ASIA S.R.L., 持有其24%股权。苏利宁夏成立于2018 年12 月19 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 万元, 住所为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盛源路东侧、墩堠路北侧,法定代表人为:孙 海峰,经营范围为:阻燃剂、水处理剂、防霉防腐剂、农药、肥料、新材料及精细化工 产品的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及易制毒品);化工产品及原料的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及易制毒品);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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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苏利宁夏总资产为10,298.24 万元,负债总额292.04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 元,流动负债总额62.04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0.00 万元,净利润为5.74 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审计)
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苏利宁夏总资产为17,347.28 万元,负债总额2,369.35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 元,流动负债总额2,139.35 万元,2021 年1-6 月营业收入 为0.00 万元,净利润为-28.26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签署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子公司已与相关银行就授信、担保事项主要条款基本达成一致, 但尚未签署《担保合同》等协议,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其他各方内部审议程序 完成后签署。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新增预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0,000 万元,为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截至2021 年8 月12 日,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9,100 万元,占公司2020 年经审计净 资产的11.55%。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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