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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EAMAX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Dec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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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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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第三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分别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5,000 万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系为扩大产业规模及生 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在银行取得一定的综合业务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保持 持续稳定的发展,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 债能力,并且公司已经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在银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

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 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我 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 万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 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 万元。

三、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 低、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 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 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

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 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1.5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

四、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 险的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 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 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6 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6 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五、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 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保证经营业绩的相对稳 定。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六、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均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结 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将募投项目“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 以及“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计划完成时间从 2021 年 12 月延期至 2022 年 6 月,主要是受到新冠疫情影响而导致项目进度有所延迟,是基于实际情况出 发审慎作出的考虑,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以及“营 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 2021 年 12 月延期至 2022 年 6 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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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金振朝刘志永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怀坤----- End of picture text -----

2021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