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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EAMAX TECHNOLOGY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Dec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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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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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明技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对锐明技术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73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6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8 元,共募集资金 820,8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68,190,736.66 元,募集资金净 额 752,609,263.34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I10707 号)。

二、项目资金投资进度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以及 “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进度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总金额(万元) 累积投入金额(万元)(未经审计)
1 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 43,237.00 30,913.42
2 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13,765.07 8,367.02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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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结合 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将募投项目“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以 及“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 2021 年 12 月延期至 2022 年 6 月。

四、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因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项目建设较预期有所延缓,无法按既定计划在 2021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为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 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商用车综合监控信 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以及“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 2021 年 12 月延期至 2022 年 6 月。

五、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的募投项目“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以及“营销与服 务网络建设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基于保障项目建设质量,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而审慎作出的决定,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均未发生变化,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的完 成,不会对公司未来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产生影响。

六、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商用车综合 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计划完成时间从 2021 年 12 月延期至 2022 年 6 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锐明技术本次募投项目“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 品产业化项目”以及“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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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募投项 目“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以及“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延期是公司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提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 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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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服山 刘 瑛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12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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