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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EAMAX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Dec 22, 2021

54958_rns_2021-12-22_74b51929-4097-4bf1-9d5f-61dce319f8d3.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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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明技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对锐明技术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 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自有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 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 (1)银行中低风险结构性存款和理财类产品、券商收益凭证;

  • (2)债券、结构性票据、固定收益基金;

  • (3)中低风险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上述额度自前次自有资金理财授权期限届满即 2022 年 1 月 19 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 权有效期,则授权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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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授权 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 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 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 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合作;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 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 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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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 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理财产品,旨在控制风险,尽最大努 力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且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四、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生产,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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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服山 刘 瑛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12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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