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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 Express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Oct 13, 2021

54502_rns_2021-10-13_bfbfcdda-4620-46ea-8920-df912b52f714.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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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简称:20STO01 债券简称:20STO02

债券代码:149107.SZ 债券代码:149255.SZ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21 年度第二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受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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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二〇二一年十月

1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 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一期)》和《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二期)》(以下简称“《募集说明 书》”)、《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 “ ” “ ” 披露文件以及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申通快递 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 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或“海通证 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 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2

一、事项基本情况

(一)变化或变更背景

申通快递原控股股东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德殷投资”)、申通快递现实际控制人陈德军、陈小英与阿里 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网络”)于 2020年9月21日签署了一份《经修订和重述的购股权协议》(以下 简称“原《购股权协议》”)。根据原《购股权协议》约定,阿 里网络有权自原《购股权协议》生效之日至2022年12月27日(含 当日)内向德殷投资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购买:(1)上海德峨实业 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峨实业”,即原《购股权协议》中 约定的“上海德殷德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定名)”)41.40% 的股权;(2)上海德润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润 二”)100%的股权或德润二届时持有的4.9%的公司股份(在符合 适用中国法律的前提下,视情况而定);以及(3)上海恭之润实 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恭之润”)100%的股权或恭之润届 时持有的16.1%的公司股份(在符合适用中国法律的前提下,视 情况而定)。

德殷投资、陈德军、陈小英及阿里网络于2020年9月21日签署 了一份《关于上海德殷德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定名)的股权 转让协议》,约定德殷投资将其持有的德峨实业41.40%的股权转 让给阿里网络。前述股权转让已于2021年2月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 记。

德殷投资与陈德军于2021年9月24日签署了《上海恭之润实业 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德殷投资将其持有恭之润100%的 股权转让给陈德军。

3

基于前述恭之润股权转让的情况,德殷投资、陈德军、陈小英 及阿里网络一致同意对原《购股权协议》进行修订和重述,于 2021年9月24日签署了新《购股权协议》。

(二)变化或变更具体情况

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德殷投资与陈德军先生于2021年9月24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 议》,约定德殷投资将其所持有的恭之润100%的股权协议转让给 陈德军先生,转让后德殷投资直接及间接持有申通快递的股份由 440,184,424股、持股比例28.76%变更为193,725,275股、持股比例 12.66%。

2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持有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原控股股东德殷投资直接并通过其控制的德 润二、恭之润间接合计持有申通快递无限售流通股440,184,424股, 占申通快递总股本的28.76%;陈德军、陈小英合计持有德殷投资 100%的股权,直接并通过其控制的德殷投资、德润二、恭之润、 上海磐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磐耀通享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磐耀通享3号”)间接合计持有申通快递无限售流通股 548,632,769股,占申通快递总股本的35.84%。

本次权益变动后,原控股股东德殷投资直接并通过其控制的德 润二间接合计持有申通快递无限售流通股193,725,275股,占申通 快递总股本的12.66%;陈德军、陈小英合计持有德殷投资100%的 股权,直接并通过其控制的德殷投资、德润二、恭之润、磐耀通 享3号间接合计持有申通快递无限售流通股548,632,769股,占申通 快递总股本的35.84%。本次权益变动后,陈德军、陈小英可以实 际支配的申通快递股份比例、股份数额并无变更,本次权益变动

4

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股份变动。

鉴于德殷投资直接及间接持有申通快递的股份由440,184,424股、 持股比例28.76%变更为193,725,275股、持股比例12.66%,控股股 东由德殷投资变更为陈德军先生和陈小英女士。根据《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后,陈德军先 生及陈小英女士可以实际支配申通快递股份表决权超过30%,依 然拥有申通快递的控制权,因此申通快递实际控制人未发生改变, 仍为陈德军先生和陈小英女士,申通快递的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恭之润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德殷 投资已将持有恭之润100.00%的股权转让至陈德军先生。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0STO01、20STO02”债券受托 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 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 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 立判断。

二、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 联系人。

联系人:罗丽娜、左黎丽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天圆祥泰大厦15层

5

联系电话:010-88027168 传真:010-88027190 邮政编码:100029

(以下无正文)

6

  • (本页无正文,为《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1 年度第二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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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月 日-----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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