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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 Expres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Jun 2, 2026

54502_rns_2026-06-02_b70f702c-73bd-4615-a19c-01e0cd11f252.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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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证券代码:002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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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STO Express Co., Ltd.

(注册地址:浙江省玉环市机电工业园区)

2026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img-1.jpeg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ITIC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六年五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审计委员会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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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仅对需投资者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进行提醒。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

一、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条件。

二、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已经中诚信评级,根据中诚信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A+。在本可转债的存续期内,中诚信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出具跟踪评级报告。

若未来公司经营环境、财务状况或评级标准等事项发生不利变化,将导致本可转债的信用评级发生变化,从而增加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存续期间出现对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风险。

四、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建立持续、稳定及积极的分红政策,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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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2、公司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将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具体条件和比例

(1)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的前提下,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2)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3)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八十;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四十;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二十。

(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1)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当年度未实现盈利;

2)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当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或者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3)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包括百分之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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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负数;
5)公司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6)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一定时期内存在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现金分红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无法满足公司经营或投资需要。

4、股利分配的时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当年如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股票股利发放条件

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的考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公司董事会在确定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6、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经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

7、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具体条件、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因外部经营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可以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先形成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预案并应征求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有关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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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其中,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事项发表明确独立意见,审计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调整后的现金分红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8、董事会在审议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他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9、股东会应依法依规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表决,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10、公司年度盈利但管理层、董事会未提出、拟定现金分红预案的,管理层需对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并由董事会向股东会做出情况说明。

11、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12、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审计委员会发现董事会存在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或未能真实、准确、完整进行相应信息披露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1、利润分配情况

(1)公司2023年度定的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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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530,802,166股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份8,491,800股后的1,522,310,3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19日实施完毕。

(2)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

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30,802,166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28,397,773股后的1,502,404,3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7元(含税),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6月5日实施完毕。

(3)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30,802,166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数3,552,082股后的1,527,250,0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现金分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的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分红占比
2025年 15,272.50 136,863.10 11.16%
2024年 10,066.11 103,995.26 9.68%
2023年 3,044.62 34,069.65 8.94%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28,383.23
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1,642.67
比例 30.97%

为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将历年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作为公司业务发展


资金的一部分,继续投入公司生产经营,以支持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五、特别风险提示

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我国快递行业已较为成熟,快递企业积极通过各种方式,持续扩大自己的业务领域和网络范围,抢占市场先机并扩大市场份额,其中少部分快递企业在局部地区阶段性地以补贴市场的方式,以较为激进的价格政策进行短期低价竞争,引发快递市场波动。在行业监管的引导和规范下,近期以来快递行业竞争环境已得到改善,非理性的价格竞争明显趋缓。但是若未来良性发展的趋势不及预期或公司不能采取有效的措施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竞争格局,将可能面临市场份额下降、业务量减少和业绩增速放缓的风险。

(二)募投项目相关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智慧物流设备升级项目及干线运力网络提升项目,属于固定资产购置和投入。本次募投项目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强化核心枢纽节点和自有运能的掌控力,从而有效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优化用户体验,为公司进一步提升自身竞争优势、强化市场地位奠定基础。但是,在设备及车辆投入使用后,相关折旧费用将有所增加,在业务量相对较少的淡季,如产能未能得到充分利用,将可能产生单票快递服务成本上升、盈利能力摊薄的风险。

(三)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及后续可转债持有人陆续转股后,将扩大公司净资产规模,增加公司股本,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周期,其对于公司降本增效和精细化管理的间接作用可能延后体现,因此,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四)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质押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陈德军、陈小英合计控制公司 35.84% 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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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下属全资持股主体德润二、恭之润所持公司股份存在质押的情况,德润二、恭之润所持公司321,468,455股股份处于质押状态,占实际控制人控制股份比例的 58.59%,占公司总股本的 21.00%。若未来出现严重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偿债能力的事项,且未能及时采取相应有效措施防控,其质押上市公司股份可能面临处置风险,可能会对公司控制权的稳定造成影响。

(五)购股权衍生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风险

2021年9月24日,德殷控股、陈德军、陈小英及阿里网络签署了《购股权协议》,经修订和延期后,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根据《购股权协议》约定,阿里网络或其指定第三方有权一次或分批行使购股权购买上市公司 21% 股份。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德殷控股、陈德军、陈小英未收到阿里网络关于行使购股权的通知,未来阿里网络或其指定第三方是否行权、拟行权比例存在不确定性。如阿里网络根据《购股权协议》约定行使购股权并完成相应股权/股份转让,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

(六)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2023年、2024年及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092,363.85万元、4,716,949.33万元及5,558,617.74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33,945.07万元、101,681.44万元及139,528.48万元。

若未来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及竞争状况、下游市场需求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下滑的风险,在极端情况下或者多个风险叠加的情况下,发行人可能存在发行可转债当年业绩下滑 50% 以上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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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声明...1
重大事项提示...2
一、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2
二、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2
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2
四、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2
五、特别风险提示...7

目录...9
第一节 释义...12
一、基本术语...12
二、专业术语...15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17
一、公司基本情况...17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17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18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28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人员之间的关系...30

第三节 风险因素...31
一、与行业相关的风险...31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32
三、其他风险...36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40
一、发行人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40
二、公司组织结构及主要对外投资情况...41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48
四、报告期内相关主体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承诺的履行情况...54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2
六、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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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地位、主要竞争对手、行业技术壁垒或主要进入障碍 84

八、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89

九、发行人与产品或服务有关的技术情况 101

十、发行人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103

十一、公司最近三年发生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150

十二、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150

十三、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分红情况 151

十四、发行人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情况 152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154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及重要性水平 154

二、发行人财务报表 154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60

四、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60

五、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169

六、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172

七、纳税税种及税收优惠情况 172

八、财务状况分析 174

九、经营成果分析 208

十、现金流量分析 227

十一、资本性支出分析 229

十二、技术创新分析 230

十三、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对发行人的影响 232

十四、本次发行的影响 237

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238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法合规情况 238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发行人资源情况 248

三、同业竞争情况 248

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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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266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66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266
三、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的区别和联系... 273
四、发行人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274
五、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274
六、固定资产变化与产能的匹配关系,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275
七、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276

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278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情况... 278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78
三、超过五年的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形... 278

第九节 声明... 281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281
发行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声明... 283
发行人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声明... 284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285
保荐人(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 286
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287
发行人律师声明... 288
发行人会计师声明... 289
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292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293

第十节 备查文件... 298
一、备查文件... 298
二、查阅地点和查阅时间... 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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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基本术语

公司、发行人、申通快递、本公司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代码为002468.SZ),曾用名: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本募集说明书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说明书
本次发行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重要子公司 发行人直接控股的3家一级子公司、6家重要控股子公司以及1家虽未达重要控股子公司标准但对公司经营业务、发展战略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其中重要控股子公司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中任一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5%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申通有限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企业
申彻供应链 上海申彻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企业
申通投管 申通投资管理(舟山)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企业
湖北申通 湖北申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企业
河南瑞银 河南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企业
湖南得泽 湖南得泽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企业
辽宁瑞德 辽宁瑞德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企业
上海申雪 上海申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企业
广东得泽 广东得泽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企业
丹鸟物流 浙江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企业
浙江瑞丰 浙江申通瑞丰快递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企业
安徽申通 安徽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企业
江苏申通 江苏申通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企业
常熟得泽 常熟得泽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企业
福建瑞丰 福建瑞丰快递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企业
广州增城得泽 广州增城得泽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企业
贵州得泽 贵州得泽快递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企业
杭州申瑞 杭州申瑞快递服务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企业
河北瑞银 河北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企业
黑龙江申通 黑龙江申通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企业
湖北申通得泽 湖北申通得泽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企业

1-1-12


简阳申瑞 简阳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企业
江苏瑞德 江苏瑞德快递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企业
江西申通 江西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企业
漯河瑞德 漯河瑞德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企业
山东申邦 山东申邦快递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企业
陕西瑞银 陕西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企业
上海昌彤 上海昌彤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企业
上海喵柜 上海喵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企业
上海卿柯 上海卿柯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企业
四川瑞银 四川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企业
天津得泽 天津得泽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企业
长春灵通 长春灵通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企业
浙江申睿 浙江申睿通达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企业
浙江瑞盛 浙江申通瑞盛快递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企业
浙江正邦 浙江正邦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企业
河北申邦 河北申邦北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企业
河北申通 河北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企业
韩国申通 STO Express Korea Co.,Ltd,发行人控制的企业
新加坡申通 STO Express Investment Holding Pte.Ltd.,发行人控制的企业
菜鸟供应链 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恭之润 上海恭之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德殷控股 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德润二 上海德润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梧桐一号 上海思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思勰投资梧桐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购股权协议》 《经第二次修订和重述的购股权协议》
《购股权延期协议(一)》 《经第二次修订和重述的购股权协议之延期协议》
《购股权延期协议(二)》 《经第二次修订和重述的购股权协议之延期协议二》
购股权安排协议 《经第二次修订和重述的购股权协议》《经第二次修订和重述的购股权协议之延期协议》《经第二次修订和重述的购股权协议之延期协议二》合称
阿里巴巴集团 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美股/港股上市公司,代码为BABA.N/ 9988.HK)及其下属子公司,和根据上市地法律纳入其合并报表的实体
阿里网络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速递(EMS)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1-1-13


顺丰/顺丰控股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A 股/港股上市公司,代码为002352.SZ/ 6936.HK)
京东物流 京东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港股上市公司,代码为 2618.HK)
极兔/极兔速递 极兔速递环球有限公司(美股/港股上市公司,代码为 JTGEY.OO/ 1519.HK)
中通/中通快递 中通快递(开曼)有限公司(美股/港股上市公司,代码为 ZTO.N/ 2057.HK)
圆通/圆通速递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A 股上市公司,代码为 600233.SH)
韵达/韵达股份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 股上市公司,代码为 002120.SZ)
中诚资本 中诚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杭州游鹭 杭州游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嘉兴保仓 嘉兴保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保仓 杭州保仓物流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吉仓三期 吉仓三期股权投资基金(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蜂网投资 蜂网投资有限公司
盐城速递 盐城市申通速递服务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德勤会计师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会计师 德勤会计师、容诚会计师
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期、报告期各期 2023 年、2024 年和 2025 年
最近三年 2023 年、2024 年和 2025 年
最近三年末、报告期各期末 2023 年末、2024 年末和 2025 年末
报告期初 2023 年初、2023 年 1 月 1 日
最近一期末、报告期末 2025 年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元、万元、亿元、元/股 如无特指,为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人民币元/股
A 股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
《公司章程》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 年 2 月修订)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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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术语

物流 《物流术语》国家标准(GB/T18354-2021)中定义的物流,为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结合,使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进行实体流动的过程
快递 兼有邮递功能的门对门物流活动,即指快递公司通过铁路、公路、空运和航运等交通工具,对客户货物进行快速投递。根据《快递服务第1部分:基本术语》(GB/T 27917.1-2023),快递服务是指“按照约定的时限、方式快速完成的寄递活动”
寄递 《邮政法》中定义的寄递,为是指将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活动,包括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根据《快递服务第1部分:基本术语》(GB/T 27917.1-2023),寄递是将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活动
快件 《邮政法》中定义的快件,是指快递企业递送的信件、包裹、印刷品等
仓配、仓配一体化 为商贸流通企业、生产企业等客户提供仓储、运输、配送等一体化的供应链解决方案和整体物流服务
自动分拣设备 通过自动识读快件编码,将快件按寄达地址等信息进行分拣处理的设备
转运中心 对快件进行集散,并完成生产过程中的拆包、分拣、建包、转运等环节的场地
快递网络 快件收寄、分拣、运输、投递、查询等依托的实体网络和信息网络的总称
揽收 在快件收寄环节,提供快件的受理以及与其相配套的服务
分拣 将快件按寄达地址等信息进行归类归集的过程
中转 快件从始发地到目的地,经过一个或多个地点利用汽车、飞机、高铁等运输工具运输到目的地过程
派送 快递服务组织将快件递送到收件人或指定地点并获得签收的过程
路由 为快件点到点交换、运输而建立的采用某种交通工具实现的运输路径
电商、电子商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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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Artificial intelligence/人工智能
IoT Internet of Things/物联网
加盟商、网点公司 快递加盟商,通过与特许人签订特许经营合同,获得其品牌、商标等经营资源授权,并按照统一模式开展经营的独立商业经营者
快递员 从事快件揽收、投递和客户信息收集、关系维护及业务推广工作的人员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尾数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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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TO Express Co., Ltd.
股本总额 1,530,802,166股
股票代码 002468.SZ
股票简称 申通快递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陈德军
公司成立日期 2001年11月1日
住所 浙江省玉环市机电工业园区
邮政编码 317600
电话 021-60376669
传真 021-60376600
公司网址 www.sto.cn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经营范围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凭许可证经营),普通货运(凭许可证经营),国际、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纸制品、电子产品的销售,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拟投入智慧物流设备升级项目及干线运力网络提升项目。其中智慧物流设备升级项目用于购置各类智慧物流输送设备、自动化分拣设备及其他配套设备等。此项目将有助于公司提升转运中心的快件分拣转运业务处理效率和仓储作业的数智化水平,降低人力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和整体效益。干线运力网络提升项目用于购置包括新能源车辆在内的干线运输车头、挂厢等。此项目将提高公司整体运输能力,使本公司运力能够更好地满足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正值“十五五”规划开篇,党中央指明要坚持高质量发展,做强国内大循环,着力扩大内需。随着移动互联网和移动支付的快速普及,电商行业蓬勃发展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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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进行模式创新,带动市场整体需求提升。国家邮政局监测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快递业务收入完成1.5万亿元,同比增长 6.5%;快递业务量完成1,989.5亿件,同比增长 13.6%,规模收入双创新高。公司快递业务收入及业务量位居行业前列,对分拣、中转运输处理能力和运营稳定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本次发行将优化公司业绩及经营效能,提高公司在行业竞争中的抗风险能力,夯实公司在快递时效、服务质量方面的核心优势,全面提升公司一站式综合解决方案能力,并使公司具备更好承接快递行业中长期潜在增长的能力基础,增强核心竞争力与综合服务能力。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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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有关本次可转债的付息和本金兑付的具体工作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 = B \times 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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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8、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 $\mathrm{P_1 = P_0\div(1 + n)}$

增发新股或配股: $\mathrm{P_1 = (P_0 + A\times k)\div(1 + 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mathrm{P_1 = (P_0 + A\times k)\div(1 + n + k)}$

派送现金股利: $\mathrm{P_1 = P_0 -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mathrm{P_1 = (P_0 - D + A\times k)\div(1 + n +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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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mathrm{P_0}$ 为调整前转股价,$\mathrm{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mathrm{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mathrm{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mathrm{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mathrm{P_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予以制定。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 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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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0、转股数量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Q的计算方式为: $Q = V \div P$ ,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Q: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

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以及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0.01元。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本次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含 $130\%$ ;

②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人民币时。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mathrm{IA} = \mathrm{B} \times \mathrm{i} \times \mathrm{t} / 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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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日及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 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本次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11、赎回条款”相关内容)。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修正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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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的权利(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11、赎回条款”相关内容)。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附加回售权。

13、转股后的利润分配

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含因本次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分配。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16、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3)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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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者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所发行的本次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及期满赎回期限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当期应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4)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拟变更、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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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7)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8)公司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

9)发行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10)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或约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11)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债券受托管理人;

3)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当期未偿还的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智慧物流设备升级项目 306,631.38 213,670.15
2 干线运力网络提升项目 168,461.00 86,329.85
合计 475,092.38 300,000.0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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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18、募集资金管理及专项账户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19、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20、评级事项

公司已聘请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

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本次发行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发行的承销期为自【】年【】月【】日(T-2日)至【】年【】月【】日(T+4日)。

(三)发行费用

项目 金额(万元)
保荐及承销费用 【】
律师费用 【】
会计师费用 【】
资信评级费用 【】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
合计 【】

上述费用均为预计费用,保荐及承销费用将根据《保荐及承销协议》中相关条款及最终发行情况确定,其他发行费用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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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证券上市的时间安排

本次发行的主要日程安排如下:

日期 交易日 发行安排
【】 T-2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 T-1 日 网上路演、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 T 日 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网上申购
【】 T+1 日 刊登《网上发行中签率公告》、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 T+2 日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上申购中签缴款
【】 T+3 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 T+4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公司将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公告。

(五)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设持有期的限制。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可转债上市挂牌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机构名称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德军
住所 浙江省玉环市机电工业园区
董事会秘书 郭林
联系电话 021-60376669
传真号码 021-60376600

(二)保荐人和承销机构

机构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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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10-60838888
传真号码 010-60833930
保荐代表人 周江、白日星
项目协办人 洪振寰
项目组成员 付京昊、罗欣艺、金通

(三)律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机构负责人 龚牧龙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1幢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17-18层
联系电话 010-58785588
传真号码 010-58785566
经办律师 单颖之、杨振华

(四)会计师事务所

1、德勤会计师

机构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唐恋炯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联系电话 021-61418888
传真号码 021-63350003
经办会计师 赵斌、赵海舟、王雪宇

2、容诚会计师

机构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肖厚发、刘维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联系电话 010-66001391
传真号码 010-66001391
经办会计师 杨晓龙、张阳、罗艳(已离职)

(五)资信评级机构

机构名称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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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岳志岗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南竹杆胡同 2 号银河 SOHO5 号楼
联系电话 010-66428877
传真号码 010-66426100
经办评级人员 钟婷、王昭

(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机构名称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联系电话 0755-88668888
传真号码 0755-82083295

(七)收款银行

收款银行 【】
户名 【】
账号 【】

(八)登记结算公司

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联系电话 0755-21899999
传真号码 0755-21899000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人员之间的关系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保荐人自营业务股票账户与信用融券专户共持有发行人股票 1,323,796 股,重要子公司共持有发行人股票 17,772,982 股,合计持有发行人股票 19,096,778 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为 $1.25\%$。除此之外,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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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

一、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政策风险

1、快递行业的政策风险

快递业务属于许可经营类项目,受《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行政规章的监管与行业标准的约束。近年来,各级主管部门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大力支持快递行业的发展。尽管目前良好的政策环境为快递行业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若未来国家对快递行业的法律法规、监管要求或行业标准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对快递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竞争格局产生重要影响,若公司未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产业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和资源布局,则将对公司未来的业务开展及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税收优惠不能持续的政策风险

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享受了国家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若前述税收优惠政策到期后,公司下属子公司未能继续享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市场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物流行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基础作用,同时也受到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增速出现放缓,并处在经济结构的转型期,未来的发展仍然面临较为复杂的局面。未来宏观经济的波动,将对我国物流行业的整体发展状况以及公司的业绩情况产生一定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我国快递行业已较为成熟,快递企业积极通过各种方式,持续扩大自己的业务领域和网络范围,抢占市场先机并扩大市场份额,其中少部分快递企业在局部地区阶段性地以补贴市场的方式,以较为激进的价格政策进行短期低价竞争,引发快递市场波动。在行业监管的引导和规范下,近期以来快递行业竞争环境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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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改善,非理性的价格竞争明显趋缓。但是若未来良性发展的趋势不及预期或公司不能采取有效的措施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竞争格局,将可能面临市场份额下降、业务量减少和业绩增速放缓的风险。

3、市场需求变化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我国居民总体收入及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快递产品服务质量的重视程度也将逐步提升,对公司进一步提升专业化水平及提供差异化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公司已通过持续构筑自动化设备等核心资产、强化数字科技优势构筑高效稳定的网络等手段提升服务品质和核心竞争力,但若公司未能根据用户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和业务布局,持续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适时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则可能面临无法满足客户需求、业务量下滑、失去发展机遇的风险。

4、新业务形态变化带来的风险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近年来互联网经济模式已对社会经济各方面产生了重要影响。就快递行业而言,头部平台型电商企业已对快递行业的传统经营模式产生了重要影响。该等平台型企业通过对供需双方信息的快速匹配和有效管理,快速聚集并使用社会运力,为客户提供高效的服务。如果公司未能持续保持在时效及服务品质等方面的业务优势,快递行业中新业务形态的不断发展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经营风险

1、终端网络加盟模式的相关风险

公司所采用的“中转直营、网点加盟”模式有利于公司快递网络的布局和营销网络的扩张,亦有利于确保公司对快递网络较强的控制力并保持快递网络较好的稳定性。但是,公司加盟商数量众多且各自覆盖部分区域,若部分加盟商与公司的合作发生不利变动,短期内可能会对公司局部区域的快递业务开展造成一定影响。此外,加盟商的人、财、物均独立于公司,如果加盟商在用户服务、经营管理等方面未能达到公司的管理标准或其违反加盟协议的约定,则公司将要求对加盟商的运营管理进行整改,甚至解除与加盟商的合作关系,短期内可能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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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的快递业务产生一定影响。

2、服务质量风险

电子商务等行业的蓬勃发展带动了快递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作为行业领先企业,报告期内业务量高速增长。虽然公司日常运营中已建立了严格的服务质量控制制度,但仍可能因业务处理能力未能匹配高速增长的业务量,而导致公司无法满足消费者对快递服务质量日益提高的要求。该等情况将可能影响到公司的品牌形象,并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3、运输安全事故的风险

公司的快递业务运输方式主要为公路运输。运输安全事故是无法避免的风险之一。一旦发生运输安全事故,则可能导致公司面临车辆损毁、受到交通主管部门的处罚以及面临赔偿等风险。尽管公司对运输安全进行了全面管理监控,防止出现安全事故,并为各类运输工具按照国家规定投保相应的保险,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运输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赔偿支出。但若保险赔付金额无法完全覆盖事故赔偿支出,将导致公司发生额外的支出,也将对公司的行业声誉、客户关系和业务发展等产生一定的影响。

4、安全运营的风险

寄递安全是快递服务质量的核心之一。公司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管控体系,并制定了严格的安全生产标准和应急预案,积极推行收寄验视、快件安检、寄递实名等安全管控措施,有效确保快件寄递及生产运营的安全与时效。但若个别寄件人安全或法规意识不强、或者发生寄递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物品的情形,则将会给公司的安全管控带来一定压力,并将面临一定的安全运营风险。

5、人力成本上升的风险

快递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在揽件、分拣、转运、投递等各个操作环节均存在较大人工需求。伴随国内宏观经济、政策、人口结构变化,在快递产品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如人工薪酬福利水平的升高,劳动力成本持续上涨,将致使发行人产品的毛利率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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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2023年、2024年及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092,363.85万元、4,716,949.33万元及5,558,617.74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33,945.07万元、101,681.44万元及139,528.48万元。

若未来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及竞争状况、下游市场需求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下滑的风险,在极端情况下或者多个风险叠加的情况下,发行人可能存在发行可转债当年业绩下滑50%以上的风险。

7、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84,152.62万元、109,527.16万元及143,673.62万元,整体呈上升趋势。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直营客户的快递服务款。伴随公司着力优化客户及收入结构,直营客户快递服务收入和占比有较大提升,对于该类客户中与公司合作良好、信用和资质较优的客户,经公司审核后会给予其一定信用期,应收直营大客户款项因此相应增长。公司虽然已建立了完善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对直营客户严格审批和及时对账,但如相关直营客户无法及时足额偿还款项,则应收账款仍可能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8、商誉减值风险

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末,公司的商誉账面价值分别为79,199.09万元、79,199.09万元和88,587.6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48%、3.13%和3.02%,主要为公司历史收购转运中心时所形成。若未来因宏观经济、行业环境或者企业自身经营原因导致转运中心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会导致发行人计提商誉减值的风险。

9、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1.24%、61.25%和62.72%,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呈上升趋势,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水平,主要系报告期内伴随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公司逐步推进转运中心自有化等资本开支安排,该等开支主要通过举债方式融资所致。在本次发行完成且可转债持有人实现转股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此外,公司与多家银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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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拥有相对充足的授信额度;经营性现金流充足,经营回款良好。但如果宏观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化或者信贷紧缩,公司可能面临因资产负债率较高而带来偿债风险,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管理风险

1、复合型人才和高端专业人才流失的风险

我国快递行业尚属于发展阶段,经验丰富的复合型人才和高端专业人才较为缺乏。能否吸引并留住经验丰富的复合型、高端专业人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如公司未来无法持续提供令员工满意的事业发展平台和富有竞争力的薪酬,则面临着各层级复合型人才和高端专业人才流失的风险。

2、品牌管理风险

公司已经实现全国范围内品牌化经营,行业经验及服务能力均在品牌价值上得到体现。未来若公司由于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对品牌产生负面影响,可能对未来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3、业务快速发展带来的其他管理风险

近年来,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经营规模和盈利水平持续提升,从业人员数量众多、营业网点覆盖广泛、分子公司数量较多。公司已建立了与业务模式相适应的用工及其他管理体系,报告期内不存在由此带来的重大未决诉讼、纠纷或重大行政处罚。

但随着业务持续扩张及人员规模增长,若公司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管理体系未能同步强化,或行业监管政策发生变化,仍可能面临相关管理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潜在影响。

(三)法律风险

1、部分自有及租赁不动产权属瑕疵的风险

公司合并范围内拥有的主要房产中,有少量房屋尚未办理权属证书;主要租赁场地中,存在部分租赁场地出租方未能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或产权证明、集体土地未能提供相关流转证明文件、出租方未能提供产权方同意转租的文件以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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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未能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的情形;主要租赁房产中,部分租赁房屋存在出租方未能提供房屋产权证书或产权证明、集体土地之上的房屋未能提供相关流转履行当地集体决策程序的证明文件的情形、出租方未能提供产权方同意转租的文件以及其他未能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的情形。

若因上述自有及租赁场地房屋权属瑕疵问题导致公司生产经营无法继续使用,从而需要公司寻找其他房屋替代,将可能对公司短期内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若因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主体自有、租赁的场地和/或房产不规范情形,影响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主体使用该等场地和/或房产以从事正常业务经营,本人承诺愿意承担因本人过错造成相关主体因前述场地和/或房产收回或受处罚或承担法律责任而导致的损失。

三、其他风险

(一)募投项目相关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智慧物流设备升级项目及干线运力网络提升项目,属于固定资产购置和投入。本次募投项目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强化核心枢纽节点和自有运能的掌控力,从而有效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优化用户体验,为公司进一步提升自身竞争优势、强化市场地位奠定基础。但是,在设备及车辆投入使用后,相关折旧费用将有所增加,在业务量相对较少的淡季,如产能未能得到充分利用,将可能产生单票快递服务成本上升、盈利能力摊薄的风险。

(二)新增关联交易的风险

公司本次“智慧物流设备升级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预计会向公司的关联方采购智慧物流输送设备、自动化分拣设备及其他配套设备等,相关采购基于市场价格确定。该等关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根据《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公司各年对日常关联交易的年度发生总额进行预计并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程序,前述募集资金若涉及向关联方采购亦将在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内发生。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系基于合理的商业或生产经营需求,具有必要性,交易定价公允。但是,若未来公司出现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治理不够规范的情况,可能会出现因关联交易价格不公允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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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可转债相关风险

1、本息兑付风险

在本可转债的存续期内,公司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利息及到期时兑付本金;同时,投资者在可转债触发回售条件时行使回售权,均需要公司在短时间内筹措足够的资金应对兑付和回售。

若未来公司经营活动发生不利变化的情况,不能按时筹措足够的资金,可能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投资者回售时的承兑能力。

2、可转债到期未能转股风险

本可转债转股情况受转股价格、转股期内公司股票价格、投资者预期等多种因素影响,是否转股存在不确定性。

若未来公司股票价格低迷或未达到投资者预期等原因导致可转债未能在转股期内转股,公司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本金和利息,从而增加公司的资金压力。

3、可转债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能实施风险

本次发行设置了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满足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考虑,在满足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若公司董事会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或董事会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未能通过股东会表决,投资者将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能实施的风险。

4、未设定担保风险

公司本次可转债未提供担保措施。

若可转债存续期间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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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信用评级变化风险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已经中诚信评级,根据中诚信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A+。在本可转债的存续期内,中诚信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出具跟踪评级报告。

若未来公司经营环境、财务状况或评级标准等事项发生不利变化,将导致本可转债的信用评级发生变化,从而增加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四)发行风险

本次发行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不能足额募集资金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五)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及后续可转债持有人陆续转股后,将扩大公司净资产规模,增加公司股本,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周期,其对于公司降本增效和精细化管理的间接作用可能延后体现,因此,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六)不可抗力的风险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如果发生自然灾害在内的各种不可抗力事件,将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从而对公司业务发展、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七)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质押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陈德军、陈小英合计控制公司 35.84% 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下属全资持股主体德润二、恭之润所持公司股份存在质押的情况,德润二、恭之润所持公司 321,468,455 股股份处于质押状态,占实际控制人控制股份比例的 58.59%,占公司总股本的 21.00%。若未来出现严重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偿债能力的事项,且未能及时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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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相应有效措施防控,其质押上市公司股份可能面临处置风险,可能会对公司控制权的稳定造成影响。

(八)购股权衍生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风险

2021年9月24日,德殷控股、陈德军、陈小英及阿里网络签署了《购股权协议》,经修订和延期后,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根据《购股权协议》约定,阿里网络或其指定第三方有权一次或分批行使购股权购买上市公司 21% 股份。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德殷控股、陈德军、陈小英未收到阿里网络关于行使购股权的通知,未来阿里网络或其指定第三方是否行权、拟行权比例存在不确定性。如阿里网络根据《购股权协议》约定行使购股权并完成相应股权/股份转让,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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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一)公司股本结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申通快递股本总额为1,530,802,166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63,602,200 4.15
国有持股 - -
其中:国有法人持股 - -
其他内资持股 63,602,200 4.15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63,602,200 4.15
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1,467,199,966 95.85
三、股份总数 1,530,802,166 100.00

(二)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申通快递前十大股东明细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股)
1 菜鸟供应链 境内非国有法人 382,700,542 25.00% - -
2 恭之润 境内非国有法人 246,459,149 16.10% - 246,459,149
3 德殷控股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8,715,969 7.76% - -
4 德润二 境内非国有法人 75,009,306 4.90% - 75,009,306
5 陈德军 境内自然人 51,675,345 3.38% 38,756,509 -
6 陈小英 境内自然人 40,589,072 2.65% - -
7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32,055,537 2.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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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股)
8 珠海市天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8,259,281 1.19% - 18,259,281
9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22L-CT001 深 其他 16,739,491 1.09% - -
10 梧桐一号 其他 16,183,928 1.06% - -
合计 998,387,620 65.22% 38,756,509 339,727,736

注:上述前十大股东中恭之润、德殷控股、德润二、陈德军、陈小英、梧桐一号为一致行动关系,均受陈德军、陈小英控制。

二、公司组织结构及主要对外投资情况

(一)公司组织结构图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组织架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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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子公司情况

1、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申通快递拥有3家一级控股子公司,6家重要控股子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中任一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 5%以上)以及1家虽未达上述标准但对公司经营业务及发展战略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具体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万元) 直接/间接权益比例 主要经营地 主营业务
1 申通有限 2007.12.29 175,000.00 100.00% 全国 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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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万元) 直接/间接权益比例 主要经营地 主营业务
2 申彻供应链 2019.08.26 20,000.00 100.00% 上海 供应链管理
3 申通投管 2017.09.20 1,000.00 100.00% 浙江 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4 湖北申通 2012.01.13 10,500.00 100.00% 湖北 项目投资
5 河南瑞银 2018.03.15 500.00 100.00% 河南 快递、仓储服务
6 湖南得泽 2019.01.29 500.00 100.00% 湖南 快递、仓储服务
7 辽宁瑞德 2019.06.03 2,500.00 100.00% 辽宁 快递、仓储服务
8 上海申雪 2017.05.15 1,000.00 100.00% 上海 计算机科技、物联网科技、信息科技、技术服务
9 广东得泽 2019.08.05 2,000.00 100.00% 广东 快递、仓储服务
10 丹鸟物流 2009.08.31 49,839.38 100.00% 全国 快递

发行人上述重要子公司基本情况及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申通有限

成立时间 2007年12月29日
注册资本 175,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德军
持股比例 申通快递直接持股100.00%
住所 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重达路58、218号8幢1层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快递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酒类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业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市场营销策划;纸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软件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2025年末
总资产 2,774,667.35
净资产 568,190.80
营业收入 5,951,304.17
净利润 23,249.81

注:德勤会计师在执行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时对上述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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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2) 申彻供应链

成立时间 2019年8月26日
注册资本 2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梁波
持股比例 申通快递直接持股100.00%
住所 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北青公路6878号1幢1层1区196室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2025年末
总资产 86,293.19
净资产 18,700.59
营业收入 164.84
净利润 24.53

注:德勤会计师在执行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时对上述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3) 申通投管

成立时间 2017年9月20日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德军
持股比例 申通快递直接持股100.00%
住所 上海市青浦区赵重公路1888号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2025年末
总资产 24,344.72
净资产 -219.47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2.21

注:德勤会计师在执行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时对上述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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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湖北申通

成立时间 2012年1月13日
注册资本 10,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鲁方义
持股比例 申通快递通过申通有限间接持股100.00%
住所 孝感市临空经济区凌云大道特1号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物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快递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2025年末
总资产 59,072.48
净资产 8,080.72
营业收入 5,467.49
净利润 523.93

注:德勤会计师在执行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时对上述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5)河南瑞银

成立时间 2018年3月15日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于永帅
持股比例 申通快递通过申通有限间接持股100.00%
住所 河南省郑州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航空港区雁行路42号15号分拨中心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快递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纸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2025年末
总资产 64,618.99
净资产 4,610.49
营业收入 45,876.38
净利润 2,3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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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德勤会计师在执行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时对上述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6)湖南得泽

成立时间 2019年1月29日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于永帅
持股比例 申通快递通过申通有限间接持股100.00%
住所 长沙市雨花区东山街道东山路158号申德物流园3栋分拣车间101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快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咨询;装卸搬运;电子产品销售;纸制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2025年末
总资产 42,364.46
净资产 3,325.00
营业收入 31,203.51
净利润 1,775.92

注:德勤会计师在执行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时对上述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7)辽宁瑞德

成立时间 2019年6月3日
注册资本 2,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郑杭懿
持股比例 申通快递通过申通有限间接持股100.00%
住所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机场路1036-7号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快递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物业管理,电子产品销售,纸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咨询策划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集装箱租赁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5年度/2025年末

(8) 上海申雪

(单位:万元) 总资产 37,342.77
净资产 1,487.85
营业收入 27,112.34
净利润 138.77

注:德勤会计师在执行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时对上述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8) 上海申雪

成立时间 2017年5月15日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韩永彦
持股比例 申通快递通过申通有限间接持股100.00%
住所 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赵重公路2778弄26号201室
经营范围 供应链管理,道路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货物运输代理,汽车租赁,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从事计算机科技、物联网科技、信息科技、无人机科技、机器人科技、大数据科技、智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食用农产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及辅料、鞋帽、化妆品、箱包、玩具、体育用品、日用百货、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家居用品、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交通设施设备、自动化设备、通讯设备、通信设备、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2025年末
总资产 668,062.03
净资产 227,568.03
营业收入 620,840.83
净利润 76,829.04

注:德勤会计师在执行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时对上述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9) 广东得泽

成立时间 2019年8月5日
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路遥
持股比例 申通快递通过申通有限间接持股100.00%
住所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良田东路272号
经营范围 装卸搬运;运输货物打包服务;纸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企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物业管理;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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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德勤会计师在执行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时对上述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10)丹鸟物流

成立时间 2009年8月31日
注册资本 49,839.38万元
法定代表人 周少华
持股比例 申通快递通过申通有限间接持股100.00%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粮站路11号1幢1楼114室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快递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食品销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物业管理;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1-12月/2025年末
总资产 177,877.06
净资产 17,070.35
营业收入 156,756.68
净利润 4,884.08

注:丹鸟物流自2025年11月1日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德勤会计师在执行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时对上述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2、重要参股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 以上的重要参股子公司。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为1,530,802,166股,陈德军、陈小英及其一致行动人恭之润、德股控股、德润二、梧桐一号合计持有公司548,632,769股,占总股本的 35.84%。其中陈德军、陈小英为兄妹关系,恭之润、德股控股、德润二、梧桐一号为陈德军、陈小英的一致行动人。陈德军、陈小英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陈德军、陈小英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国籍 是否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是否在公司任职
陈德军 33012219700606*** 上海市松江区林荫新路*** 中国 董事长
陈小英 33012219760810*** 杭州市下城区朝晖路单元***室 中国 是,新加坡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之“三、同业竞争情况”之“(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1、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存在质押情况如下:

质押人 质押股份数量(股) 质押股份数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质押开始日期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恭之润 246,459,149 100.00 16.10 2023年3月15日 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 阿里网络
德润二 75,009,306 100.00 4.90 2023年3月15日 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 阿里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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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21,468,455 100.00 21.00 / / /

2、质押原因、合理性及用途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上述股份原因系为其融资提供质押担保,融资用途为偿还借款。

3、质押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

根据德润二、恭之润(分别作为甲方)与阿里网络(乙方)签订的《股票质押合同》,质权实现情形为:

“9.质权的实现

9.1 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乙方(为免歧义,包括第 5.8 条约定的乙方及其继承人、代理人、接管人、受让人、合并、改组、更改名称等其他事由所形成的延继主体、承继主体等,下同)有权行使质权:

9.1.1 本合同第 12.2 条第(1)到第(4)款规定的情形;

9.1.2 主合同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的约定支付其应支付的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等)或发生主合同项下的其他重大违约行为;

9.1.3 甲方发生本合同项下的重大违约行为;

9.1.4 甲方、主合同债务人及或上述主体的实际控制人申请(或被申请)破产、重整或和解、被宣告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停产、歇业、合并、分立、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如为法人),或死亡、失踪、失联、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全部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如为自然人);

“12.2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构成甲方违约:

(1)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有关质押股票的完备手续和真实资料,或者隐瞒质押股票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被限制流通或已经设立质押等情况;

(2)因甲方的原因导致质押无效、被撤销或存在其他权利瑕疵;

(3)甲方以任何方式(作为或不作为)妨碍乙方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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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股票的权利;

(4)由于甲方的过错导致质押股票的贬值给乙方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失;”

除上述质权实现情形以外,各方未约定平仓线,不存在其他平仓条款。

4、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

经查询实际控制人出具的说明以及其个人征信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网站以及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到期未清偿的大额债务,未发生过不良或违约类贷款情形,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被执行人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维持控制权稳定性的相关措施

根据德润二、恭之润分别与阿里网络签订的《股票质押合同》的约定,股票质押限制的是德润二、恭之润对质押股票的处置权利,并未限制德润二、恭之润就质押股票所享有的表决权,因此相关权利受限不会导致陈德军及陈小英可实际支配的表决权比例下降,亦不会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

为避免因质押行使质权导致股权变动的风险并维持控制权稳定性,陈德军、陈小英已分别于2026年5月14日出具《关于维持控制权稳定的承诺函》: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通过质押申通快递股票所进行的借款不存在逾期偿还、争议、纠纷或其他违约情形、风险事件。本人承诺将合理规划个人后续融资/借款安排,合理控制所持有的申通快递股份质押比例。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将所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部分股份办理质押系出于正常融资需求,取得的资金用于偿还自身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合理用途,不存在将股份质押所获得的资金用于非法用途的情形,股份质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上述股份质押并不限制被质押股份的表决权,不影响质押期间股东表决权等权利的行使,不会影响本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4、本人财务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大额到期未清偿债务。本人保证尽最大努力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按期足额偿还本人上述质押融资借款,从而不因逾期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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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其他违约事项导致申通快递股份质押到期后被质权人行使质权。

5、在股份质押期间,本人将严格履行股份质押相关协议的约定,保证尽最大努力不会出现因违反质押协议约定而出现质权加速/提前到期的情形。如未能按约定履行义务致使质权人主张加速/提前行使质权,本人将优先处置本人拥有的除申通快递股票之外的其他资产,从而不因质押股份被行使质权而致使申通快递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6、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情形。

(五)购股权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已披露的公告,德股控股、陈德军、陈小英及阿里网络于2021年9月24日签署了《购股权协议》,并分别于2022年12月27日、2025年11月17日签署了《购股权延期协议(一)》及《购股权延期协议(二)》(与《购股权协议》《购股权延期协议(一)》合称“购股权安排协议”)。

根据购股权安排协议的约定:

1、行权期

阿里网络有权自协议生效之日至2028年12月27日(含当日)期间向德股控股和陈德军、陈小英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购买:(1)德润二 100%的股权或德润二届时持有的 4.9%的上市公司股份(在符合适用中国法律的前提下,视情况而定);以及(2)恭之润 100%的股权或恭之润届时持有的 16.1%的上市公司股份(在符合适用中国法律的前提下,视情况而定)(“购股权”,德润二 100%的股权及恭之润 100%的股权合称“标的股权”;德润二和恭之润合称“标的公司”)。

2、行权安排

阿里网络自身或其指定第三方(公司竞争对手除外)有权在行权期内一次性或分批行使购股权,且阿里网络有权决定通过自身或其指定第三方(公司竞争对手除外)行使全部或部分购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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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权价格

(1)受限于下述(2)、(3)项的调整,(i)若阿里网络或其指定第三方行使购股权购买德润二 100%股权和恭之润 100%股权,购股权的总行权价格为人民币5,276,261,751.915元(“股权总行权价格”):其中德润二 100%股权的行权价格为人民币1,231,127,739.378元,恭之润 100%股权的行权价格为人民币4,045,134,012.537元。若阿里网络或其指定第三方分批行使购股权的,每次行权价格应按照拟购买的标的公司股权占标的股权的比例计算。(ii)若阿里网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行使购股权直接购买发行人股份,购股权的总行权价格为人民币5,276,261,751.915元(“股份总行权价格”),折合每股价格人民币16.413元。若阿里网络或其指定第三方分批行使购股权的,每次行权价格应按照拟购买的发行人股份数量乘以每股价格计算。

(2)2025年11月17日(“签署日”)后,若发行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股利分配,标的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应的股利分配归德润二及恭之润所有。签署日后,若发行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股利分配,在阿里网络直接购买发行人股份的情况下,则行权价格应扣除自签署日至阿里网络直接购买发行人股份的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期间拟购买的发行人股份对应的已发放的现金股利金额,并且相关各方应确保行权遵守监管部门对于发行人股份协议转让的有关规定。自签署日起,未经阿里网络事先书面同意,德股控股及陈德军、陈小英应确保标的公司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利润分配或将从发行人获得的任何股利分配以任何形式提供给陈德军、陈小英或其控制的主体使用。自签署日起,若阿里网络同意标的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利润分配或标的公司将从发行人获得的任何股利分配以任何形式提供给陈德军、陈小英或其控制的主体使用,在阿里网络行使购买权购买德润二或恭之润股权的情况下,则行权价格应扣除拟购买的标的公司股权对应的已向标的公司股东发放的利润分配金额或标的公司将从发行人获得的股利分配提供给陈德军、陈小英或其控制的主体使用的金额。

(3)若发行人进行任何股票形式的股利分配,则上述第(1)项中约定的股权总行权价格和股份总行权价格均保持不变。若阿里网络或其指定第三方分批行使购股权的,每次行权价格应按照拟购买的标的公司股权(或发行人股份)占《购股权延期协议(二)》标的股权(或《购股权延期协议(二)》标的股权对应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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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股份)的比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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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内相关主体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报告期内过往承诺履行情况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菜鸟供应链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企业将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文件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企业保证不利用上市公司主要股东的身份牟取不正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将保持相互间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本企业保证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独立性。4、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企业保证并促使下属企业按照自身形成的核心竞争优势,依照市场商业原则公平参与竞争。5、本承诺函在本企业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不低于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期间持续有效。 2023年8月15日 在菜鸟供应链持有公司的股份不低于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期间持续有效 正常履行中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菜鸟供应链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上市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或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切实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表决的义务。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于信息披露义务人或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关联方由于各种合理原因而可能与上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签订协议,履行相应程序,并根据适用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 2023年6月5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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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陈德军;陈小英;德殷控股;恭之润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截至本承诺签署日,承诺方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外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与申通快递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的情形;2、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作为申通快递股东期间,承诺方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申通快递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亦不会直接或间接拥有从事前述业务的企业、其他组织、经济实体的控制权。如承诺方或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承诺方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以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3、承诺方将促使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按照与承诺方同样的标准遵守以上承诺事项;4、上述承诺在承诺方作为申通快递股东期间有效,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方愿意承担给申通快递造成的直接损失。 2019年5月7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陈德军;陈小英;德殷控股;恭之润 关于减少、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次收购前,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外的其他企业与申通有限之间的交易(如有)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2、在本次收购完成后,在作为申通快递股东期间,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外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外的其他企业 2019年5月7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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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条件公平,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3、上述承诺在承诺方作为申通快递股东期间有效,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方愿意承担给申通快递造成的直接损失。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陈德军;陈小英;德殷控股;恭之润 其他承诺 本人/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2019年5月7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陈德军;陈小英;德殷控股 关于减少、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次重组前,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或关联企业与拟注入资产申通有限之间的交易(如有)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2、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或关联企业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或关联企业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 2015 年 11 月 30 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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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条件公平,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3、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陈德军;陈小英;德殷控股 关于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的关联方将不会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资产;非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批准,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的关联方将不会发生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相互担保的情形。 2015 年 11 月 30 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陈德军;陈小英;德殷控股 其他承诺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德殷控股、陈德军、陈小英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2015 年 11 月 30 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陈德军;陈小英;德殷控股 其他承诺 如申通有限及子公司、分支机构拥有的房产(包括办公楼、厂房和宿舍)因未取得合法权证,导致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被强制拆除或受到主管部门处罚,则本公司/人愿意在无需申通有限支付任何对价的情况下承担申通有限所有拆除、搬迁的成本与费用,并弥补其拆除、搬迁期间因此造成的经营损失。 2015 年 11 月 30 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陈德军;陈小英; 其他承诺 如申通有限及子公司、分支机构租赁的房产(包括办 2015 年 11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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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德殷控股 公楼、厂房和宿舍)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被强制拆除,则本公司愿意在无需申通有限支付任何对价的情况下承担申通有限所有拆除、搬迁的成本与费用,并弥补其拆除、搬迁期间因此造成的经营损失。陈德军及陈小英作为申通有限实际控制人及股东针对申通有限及子公司、分支机构租赁房产瑕疵事项作出如下承诺:“如申通有限及子公司、分支机构租赁的房产(包括办公楼、厂房和宿舍)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被强制拆除,则本人愿意在无需申通有限支付任何对价的情况下承担申通有限所有拆除、搬迁的成本与费用,并弥补其拆除、搬迁期间因此造成的经营损失。 月 30 日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陈德军;陈小英;德殷控股 其他承诺 本公司/本人承诺,保证承担申通有限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在以前年度社会保险金缴纳的所有责任和义务,如果申通有限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因以前年度的职工社会保险金问题而遭受损失或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补缴职工社会保险金等),保证对申通有限及其下属分、子公司进行充分补偿,使申通有限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恢复到未遭受该等损失或承担该等责任之前的经济状态;同时,如因申通有限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未为部分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产生补缴义务,以及如因未为部分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遭受任何罚款或损失,均承担相应的责任。 2015 年 11 月 30 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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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承诺

1、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公司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监管规则,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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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2、关于本次可转债认购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购安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本次可转债认购及减持的承诺函》,针对认购本次可转债的计划作出说明及承诺如下:

  1. 如发行人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本人、本人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下同)及本人一致行动人将按照《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决定是否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2. 若认购成功,本人、本人近亲属及本人一致行动人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自本人、本人近亲属及本人一致行动人完成本次可转债认购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本人、本人近亲属及本人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3. 本人自愿作出本承诺函,并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人、本人近亲属或/及本人一致行动人出现违反上述承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可转债的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认购安排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菜鸟供应链已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本次可转债认购及减持的承诺函》,针对认购本次可转债的计划作出说明及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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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发行人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本公司将按照《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决定是否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2、若认购成功,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自本公司完成本次可转债认购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所持有的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3、本公司自愿作出本承诺函,并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公司出现违反上述承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可转债的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公司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独立董事之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购安排

公司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独立董事之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本次可转债认购及减持的承诺函》,针对认购本次可转债的计划作出说明及承诺如下:

“1、如发行人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本人或本人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下同)将按照《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决定是否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2、若认购成功,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自本人或本人近亲属完成本次可转债认购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所持有的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3、本人自愿作出本承诺函,并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人或本人近亲属出现违反上述承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可转债的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4)公司独立董事认购安排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及本人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下同)将不参与认购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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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发行的可转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的约束。

2、若本人或本人近亲属违反上述承诺的,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若给发行人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董事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位 任职期间
1 陈德军 董事长 2016.12.28-2026.12.28
2 王文彬 副董事长 2026.02.06-2026.12.28
3 韩永彦 董事 2021.02.01-2026.12.28
4 路遥 职工董事 2022.10.17-2026.12.28
5 杨芳 独立董事 2022.12.27-2026.12.28
6 郝振江 独立董事 2022.12.27-2026.12.28
7 李路 独立董事 2022.12.27-2026.12.28

陈德军,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2007年以来一直任职于申通有限;2016年12月28日至2019年4月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文彬,1962年出生,中国台湾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早期其在美国硅谷从事计算机领域的研发工作,2003年至2007年担任美国红帽公司业务与技术推广负责人;2007年至2019年期间分别担任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淘宝及天猫技术产品负责人、商家事业部负责人、阿里云总裁;2015年至2020年担任菜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CTO兼快递事业部总经理;2019年至2020年兼任阿里巴巴集团CEO新零售特别助理;2019年9月至2021年1月任浙江心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2月至2026年2月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26年2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韩永彦,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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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19年任德邦物流有限公司轮值CEO兼高级副总裁等职务;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任菜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运输部总经理;2020年3月至2021年11月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运营副总裁,2021年7月至今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21年2月至2026年2月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26年2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路遥,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至2018年任申通有限运营管理部总监;2018年至2021年任申通有限川藏省区总经理;2021年至今任申通有限广东省区总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申通有限董事;2022年10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杨芳,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会计学博士,IPA&IFA,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兼职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上海立信锐思信息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锐思致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郝振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政法大学博士,深圳国际仲裁院、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上海仲裁委员会等仲裁机构仲裁员。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教授、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路,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教授。现任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金融贸易学院教授及博士生导师、上海阀门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5名,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位 任职期间
1 韩永彦 总经理 2026.02.06-202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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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性别 职位 任职期间
2 梁波 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2021.07.28-2026.12.28
3 唐锦 副总经理 2017.01.20-2026.12.28
4 江鑫勇 副总经理 2023.12.29-2026.12.28
5 郭林 董事会秘书 2021.07.28-2026.12.28

韩永彦的简历见本节“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之“1、董事情况”。

梁波,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梁波先生早期主要在国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财务工作;2010年至2015年任职于阿里巴巴集团,担任高级财务专家职务,期间重点参与B2B业务及农村淘宝等业务;2015年至2017年任职于蚂蚁金服,担任高级财务专家职务,期间重点参与支付宝业务;2017年至2021年任职于菜鸟供应链,担任资深财务专家职务;2017年至2021年任职于丹鸟物流,担任副CFO职务;2021年7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唐锦,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2007年开始在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工作,现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浙江大区总经理;2017年1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江鑫勇,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2010年开始在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工作;2015年至2020年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浙江省区副总经理;2020年至2022年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浙江省区总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江苏省区总经理;2023年12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郭林,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至2016年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2016年至2017年任职于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2017年至2021年任职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高级专家、投资者关系高级专家职务;2021年7月至今,担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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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除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外,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的兼职情况如下:

序号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兼职单位与发行人关系
1 陈德军 德殷控股 董事兼财务负责人 发行人股东
2 陈德军 恭之润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发行人股东
3 陈德军 德润二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发行人股东
4 陈德军 德殷新(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关联方
5 陈德军 上海峻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关联方
6 陈德军 上海麦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关联方
7 陈德军 上海德棋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关联方
8 陈德军 上海桐钟棋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经理 关联方
9 陈德军 上海申维泰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经理 关联方
10 陈德军 杭州市桐庐县浙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方
11 陈德军 蜂网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参股公司
12 陈德军 上海通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关联方
13 陈德军 中达通智慧物流(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参股公司
14 陈德军 上海麦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关联方
15 陈德军 杭州申睿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关联方
16 陈德军 上海浚会置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关联方
17 陈德军 浙江钦堂钙业有限公司 监事 /
18 陈德军 安厨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方
19 陈德军 重庆麦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方
20 陈德军 杭州里贝里贸易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 关联方
21 陈德军 杭州军懿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关联方
22 陈德军 善小公益基金会 理事 /
23 陈德军 杭州德跃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监事 /
24 陈德军 小草绿能(上海)新材料有限公司 经理兼董事 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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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兼职单位与发行人关系
25 杨芳 上海立信锐思信息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
26 杨芳 上海锐思致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
27 杨芳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28 杨芳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29 郝振江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30 李路 上海阀门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31 李路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于2025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2025年度薪酬
陈德军 董事长 181.13
王文彬 副董事长 696.73
韩永彦 董事兼总经理 280.34
路遥 职工董事 168.33
杨芳 独立董事 12.00
郝振江 独立董事 12.00
李路 独立董事 12.00
梁波 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157.86
唐锦 副总经理 178.60
江鑫勇 副总经理 206.56
郭林 董事会秘书 97.06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内不存在在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处领薪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1、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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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陈德军 董事长 5,167.53 3.3757%
王文彬 副董事长 285.71 0.1866%
韩永彦 董事兼总经理 178.57 0.1167%
路遥 职工董事 48.21 0.0315%
杨芳 独立董事 - -
郝振江 独立董事 - -
李路 独立董事 - -
梁波 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87.50 0.0572%
唐锦 副总经理 37.50 0.0245%
江鑫勇 副总经理 40.00 0.0261%
郭林 董事会秘书 7.17 0.0047%

2、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间接主体 持有间接主体份额比例 间接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陈德军 董事长 德股控股 51.70% 7.76% 23.6999%
恭之润 100.00% 16.10%
德润二 51.70% 4.90%
梧桐一号 100.00% 1.06%
王文彬 副董事长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13.89% 0.86% 0.1189%
韩永彦 董事兼总经理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6.23% 0.86% 0.0533%
路遥 职工董事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10% 0.86% 0.0180%
梁波 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3.98% 0.86% 0.0340%
唐锦 副总经理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1.69% 0.86% 0.0144%
江鑫勇 副总经理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1.93% 0.86% 0.0165%
郭林 董事会秘书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0.43% 0.86% 0.0037%

(五)最近三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董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至2023年12月29日,发行人的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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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成员为陈德军、王文彬、韩永彦、路遥、杨芳、郝振江、李路,其中:杨芳、郝振江、李路为独立董事,陈德军为董事长。

2023年12月29日,因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发行人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陈德军、王文彬、韩永彦、路遥、杨芳、郝振江、李路为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其中杨芳、郝振江、李路为独立董事。

2023年12月29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选举陈德军为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2026年2月6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选举董事长陈德军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王文彬为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路遥申请辞去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其辞任后继续在公司任职。2026年2月6日,发行人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路遥为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2、监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至2023年12月29日,发行人的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金建云为非职工代表监事,顾利娟、王超群为职工代表监事。

2023年12月13日,因发行人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发行人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顾利娟、王超群为发行人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023年12月29日,发行人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金建云为发行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顾利娟为发行人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2025年11月12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职位,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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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至2023年12月29日,发行人共聘任5名高级管理人员,其中王文彬担任总经理,韩永彦、唐锦、熊大海、梁波担任副总经理,梁波担任财务负责人,郭林为董事会秘书。

2023年12月29日,因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文彬为总经理,韩永彦、梁波、唐锦、江鑫勇为副总经理,梁波为财务负责人,郭林为董事会秘书。熊大海因任期届满离任,其任期终止日为2023年12月29日。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王文彬申请辞去总经理职务,其作为总经理的任期终止日为2026年2月6日。

2026年2月6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董事会同意聘任韩永彦为总经理,其不再担任副总经理职务。

(六)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激励情况

1、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022年3月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为1,955.99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 1.28%;其中1,435.64万股用于首次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剩余520.35万股作为预留份额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时间内转让。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验字[2022]第4-0001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收到认购对象缴纳的认购款1,435.64万元。

根据公司2022年3月30日披露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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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书》:(1)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1,435.64万元(不含预留份额),实际认购份额为1,435.64万份;(2)2022年3月29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435.64万股公司股票已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1.00元/股。

2023年8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520.35万份由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90名认购对象认购。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容诚验字[2023]310Z000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收到认购对象缴纳的认购款520.35万元。

根据公司2023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以及中证登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1)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520.35万元,实际认购份额为520.35万份;(2)2023年8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520.35万股公司股票已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39名激励对象授予2,839.7773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2,526.9150万股,预留312.8623万股,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5.42元/股。

2025年5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1)根据公司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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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权益总数由2,839.7773万股调整为2,813.6255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42人调整为239人,首次授予权益由2,526.9150万股调整为2,500.7632万股,预留权益数量不变;(2)首次授予239名激励对象2,500.7632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5年5月26日。

2025年6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5.42元/股调整为5.353元/股。

根据德勤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5)第00193号),截至2025年6月20日,公司已收到235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132,998,984.35元。

根据公司2025年8月6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235人,首次授予数量24,845,691股,授予价格为5.353元/股。该授予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8月5日完成登记。

2026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4月7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7名激励对象授予312.862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353元/股;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德勤会计师于2026年4月16日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6)第00126号),截至2026年4月16日止,公司已收到36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16,560,936.30元,本次授予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变,增加股权激励限售股3,093,767股,减少库存股(即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093,767股。

根据公司2026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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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激励对象36人,授予数量3,093,767股,授予价格为5.353元/股。该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已于2026年4月29日完成登记。

六、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凭许可证经营),普通货运(凭许可证经营),国际、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纸制品、电子产品的销售,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划分,公司属于G60—邮政业;按照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2025年下半年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进行划分,公司属于G60—邮政业。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邮政业被确定为鼓励类项目。

(一)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

我国快递行业主管部门为国家邮政局,其他相关监管部门及行业自律性组织还包括交通运输部及中国快递协会。

国家邮政局是全国邮政及快递行业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制定邮政行业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起草邮政行业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负责快递等邮政业务的市场准入,维护信件寄递业务专营权,依法监管邮政市场;负责邮政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保障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负责邮政行业统计,依法监督邮政行业服务质量等。在国家邮政局的管理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级市(少量县级)邮政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邮政及快递市场的监督工作。根据《邮政法》规定:邮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海关应当相互配合,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对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因此,公安、国家安全、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快递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部承担我国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主要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公路、水路、民航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草案,统筹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相关法律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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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等。快递企业开展公路运输相关业务须取得的道路运输业务经营资质,由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和管理。

中国快递协会是行业自律性组织,主要职能包括:通过督促会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主管部门制定颁布的行业发展政策、规划和标准,建立行业自律性运行机制,促进行业有序发展;协调消费者与快递企业的关系,维护行业、企业、会员的合法权益;参与快递服务相关的发展政策、规划、标准和法律法规的制订工作;开展行业服务质量测评、企业等级评定,统计快递行业数据;促进行业内部及跨行业的交流合作等。中国快递协会依照法律法规及其他章程规定,对快递行业实行自律性规范管理。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快递行业监管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主要包括《邮政法》《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快递暂行条例》《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邮政普遍服务标准》《邮政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审查管理规定》《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等。

此外,快递行业涉及的其他法律法规还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场站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等道路运输类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等加强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快递行业涉及的国家标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包括《快递服务第1部分:基本术语》(GB/T 27917.1-2023)、《快递服务第2部分:组织要求》(GB/T 27917.2-2023)、《快递服务第3部分:服务环节》(GB/T 27917.3-2023),行业标准有国家邮政局制定的《快递末端投递服务信息交换规范》(YZ/T 0153-2016)、《快递电子运单》(YZ/T 0148-2015)、《快递末端投递服务规范》(YZ/T 0145-2015)、《快递营业场所设计基本要求》(YZ/T 0137-2015)、《邮政业从业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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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标准化工作指南》(YZ/T 0138-2015)、《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YZ0139-2015)等。

3、行业主要政策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快递行业的政策扶持力度,明确了快递行业作为国民经济先导性产业的定位,强调了大力推进快递行业发展的战略意义,为快递行业健康快速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发布时间 政策名称 具体内容
2025年10月23日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十五五”规划明确要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提及要“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统一市场监管执法,加强质量监管,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健全一体衔接的流通规则和标准,高标准联通市场设施,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
2025年9月26日 国家邮政局审议《“人工智能+邮政快递”的实施意见》 交通运输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人工智能+交通运输”的实施意见》。该文件提出,到2027年,人工智能在交通运输行业典型场景广泛应用,综合交通运输大模型体系落地部署,普及应用一批智能体,建成一批“人工智能+交通运输”标志性创新工程,人工智能成为引领交通运输创新发展的重要动力。到2030年,人工智能深度融入交通运输行业,智能综合立体交通网全面推进。智慧交通与智慧物流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实现自主可控,总体水平位于世界前列,培育一批新产业、新业态,形成较为完备的交通领域人工智能治理体系,引领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迈上新台阶。
2025年9月21日 《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方案》 交通运输部印发了《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系统部署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任务。《建设方案》围绕“多模态覆盖、多场景贯通、多任务协同”的思路,提出建设行业通识数据集,并综合考虑场景应用需求必要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数据基础条件等因素,面向基础设施、交通装备、运输服务、行业治理、绿色低碳、安全保障、科技创新等7个业务领域,提出公路基础设施状态监测、航道运行风险评估与智能监测、多运输方式物流运输成本优化等39个行业专识数据集建设场景。
2025年8月12日 《关于明确快递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快递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该文件明确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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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政策名称 具体内容
快递企业提供快递服务取得的收入,按照“收派服务”缴纳增值税。具有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资质的纳税人,从事网络货运经营,自行采购并交付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天然气、电力、氢能、二甲醚、甲醇以及其他各类车辆燃料(能源)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同时符合条件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025 年 6 月 27 日 《反不正当竞争法》 2025 年 6 月 27 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并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起施行。本次修法聚焦数字经济时代市场新痛点,针对中小企业权益保护,规制平台经济乱象、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等问题作出系统性完善,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2025 年 3 月 12 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快递暂行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第 54 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快递暂行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自 2025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共 15 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明确快递业发展总体要求。规定快递业发展遵循市场主导、保障安全、创新驱动、协同发展的原则,构建普惠城乡、技术先进、服务优质、安全高效、绿色节能的快递服务体系;二是完善快递包装治理原则。规定国家完善综合性支持政策,推进快递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可循环,鼓励使用可降解、可重复利用的环保包装材料;三是强化快递企业主体责任。针对快递包装要求不明确、快递企业包装义务缺乏法律依据、快递包装行为外部监督不足等完善制度措施,并对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是健全协同治理机制。明确政府部门、企业、快递用户在绿色包装研发生产、减少二次包装以及包装物回收利用等方面的责任,形成治理合力。
2025 年 3 月 5 日 《2025 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 国务院总理李强代表国务院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提及“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实施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专项行动”、“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等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内容,再次为行业发展指明了航向。
2025 年 2 月 5 日 《国家物流枢纽布局优化调整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物流枢纽布局优化调整方案》,新增廊坊商贸服务型、常州生产服务型等 26 个国家物流枢纽,新增枢纽近 60% 位于中西部地区,将有效增强对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支撑保障能力。本次国家物流枢纽布局优化调整后,共有 152 个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布局建设 229 个国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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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政策名称 具体内容
流枢纽,将进一步提高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均衡发展水平。
2024 年 8 月 22 日 国家邮政局在上海召开规范市场秩序、提升服务质量专题会议 会议要求:一是坚决防止恶性竞争,推动开展差异化竞争,促进市场竞争良性发展,共同把“蛋糕”做大做好,形成多赢局面;二是着力提升快递服务质量竞争力,推动快递服务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以高品质服务助力高质量发展;三是持续提高创新发展能力。
2024 年 7 月 12 日 国家邮政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国家邮政快递枢纽布局建设的指导意见》 该指导意见提出到 2027 年初步建成 30 个左右国家邮政快递枢纽;到 2035 年要在全国布局 80 个左右国家邮政快递枢纽,包括 15 个左右全球性国际邮政快递枢纽、20 个左右区域性国际邮政快递枢纽、45 个左右全国性邮政快递枢纽,每个枢纽可因地制宜布局建设 1-3 个国家邮政快递枢纽功能区。
2024 年 5 月 31 日 《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 该行动方案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在主要邮件快件处理场所,淘汰老旧分拣设备,配置使用全自动智能分拣成套设备;支持邮政快递企业淘汰更新一批运输和末端配送车辆,鼓励企业在符合要求地区大规模使用新能源无人配送车,提升邮件快件中转效率。
2024 年 3 月 1 日 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实施 重点在加强快递服务行为规制、强化市场秩序管理要求、严格快递运单及码号管理规定等七个方面作出调整。其中规定,保障快件安全,防止快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不得抛扔、踩踏快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等。

(二)行业发展概况

1、我国快递物流行业市场情况

近年来,我国快递行业市场规模持续快速增长,自 2014 年起我国已跃居全球快递业务量第一大国。根据国家邮政局公布的统计数据,2020 年至 2025 年,全国邮政行业快递业务量由 833.6 亿件增至 1,989.5 亿件,年均复合增长率约 19.00%;2020 年至 2025 年全国快递业务收入由 8,795.40 亿元增至 14,939.30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约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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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快递业务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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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快递业务收入情况

2、我国快递行业特点

(1)快递行业兴起助力国民经济发展

快递行业经过三十多年的快速发展已成为对于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国民经济增长、改善物资流通方式、扩大社会就业人口等方面均具有积极重要意义的新兴现代服务业,也成为了我国在经济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过程中涌现的国民经济先导性产业。

快递行业使制造、分销和消费扁平化,在降低消费成本的同时提高了制造和销售效率,对生产效率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具有重大推动作用,实现国民经济社会化、专业化分工。作为新型服务业的快递行业是生产与生产、生产与消费的纽带,融合了市场中的现金流、信息流和数据流,为提升第三产业附加值、稳定经济、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提供了必要支撑。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全球化进程加快,社会生产及其组织方式、生活方式发生巨大变化,快递行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日益凸显。

(2)快递服务呈现普惠特征

快递行业是重要服务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扮演重要角色,服务于广大城乡居民,具有明显的普惠特征。根据国家邮政局最新数据,2025年我国人均快递使用量为141件,较2020年人均快递使用量59件大幅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9.03\%$ ,快递服务已辐射全国范围,深入到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并逐渐成为居民生活基本服务之一,普惠城乡居民。

(3)与电子商务行业互为助力、协同增长

我国快递行业增长主要得益于电子商务领域近年来的繁荣发展,二者互为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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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协同共生。随着网络普及、居民消费习惯转变,网上零售交易规模不断扩大,电子商务客户已逐渐成为快递企业的重要客户群体。电子商务、网络购物等新型服务业态的迅猛发展,推动消费方式的转变,促进网购等快递需求快速增长。

同时,快递网络的广泛覆盖以及快递服务的成本和效率优势使得快递行业成为我国电子商务产业快速发展的重要依托。快递企业广泛的网络覆盖协助电商扩大销售区域边界,快递高性价比的服务特点构成电商网络销售的成本优势,快递综合化服务能力为电商扩大网络销售产品品类提供了更大可能性。

(4)资本投入较大

在运营快递网络的过程中,为使业务处理能力与日益增长的业务需求相匹配,快递企业通常需要持续进行资本投入。诸如在转运中心的新建或改扩建、运输车辆的购置或替换、信息系统及配套硬件的升级换代等方面的配套完善,均对快递企业的资本投入提出了较高要求。

3、我国快递行业的发展趋势

公司所处快递行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经济的代表,对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消费升级、助力生产发展、转型流通方式均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国家密集出台了《快递暂行条例》《交通强国建设纲要》《邮政强国建设行动纲要》《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国家邮政局关于支持民营快递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推进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国家邮政快递枢纽布局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快递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针对性支持政策;同时,2025年政府发布《政府工作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等一系列“反内卷”政策与法规,旨在不断健全完善促进行业规范化、集约化发展,同时进一步优化行业发展环境。

(1)消费潜力持续释放,快递行业发展空间依然广阔

我国快递行业近年来保持持续、稳定、高速增长。据国家邮政局数据,2020年至2025年,全国邮政行业快递业务量由833.6亿件增至1,989.5亿件,年均复合增长率约 19.00%。2025年,全国快递业务收入为14,939.30亿元,同比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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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行业发展趋势稳定向好。

(2)行业集中度进入高位阶段,集中趋势减缓

2021第三季度后,在监管政策“托底”之下,行业恶性竞争基本结束。根据国家邮政局公布的数据,2022年初到2025年底,快递与包裹服务品牌集中度指数(CR8)维持在84-86.8区间,主要系政策监管下价格竞争相对温和,份额向头部集中的趋势较为平缓。

(3)行业增长质量显著提升,服务品质将成为行业竞争的焦点

电子商务已深入居民生活、居民消费水平与消费结构的逐步升级,消费者对于快递行业的需求亦从基础服务转向精细化服务,愈加重视快递产品的服务质量及客户体验,商家提升配套快递服务能力和增强消费者黏性的诉求也日益强烈,快递行业的竞争已不仅限于简单的价格、业务规模,而进一步包含服务质量、时效水平、产品类型等全方位综合服务能力,快递行业逐步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在快递行业品牌集中度维持高位,各地邮政管理局积极响应“反内卷”政策的背景下,主要快递企业愈发注重快件时效达成率、中转运输稳定性,并通过多元途径加强客户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客户服务标准化,保障快件收派两端的及时性和稳定性,优化管理考核与激励机制,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客户体验,致力于形成提高服务质量、增强议价能力、提升市场份额的正向循环。未来,服务品质在快递服务企业竞争中的重要性愈发突显。

(4)科技创新持续发力,数字化、信息化引领行业跨越发展

随着自动化分拣、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5G网络、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成熟,新技术在运输、分拣、仓储、系统平台、投递等快递行业技术应用场景中纷纷落地。快递企业通过信息化、数字化、自动化等技术手段得以再造管理流程,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操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服务品质。快递服务企业亦通过技术迭代创新,深度融入互联网新兴业态、赋能加盟商与合作伙伴、触达终端消费者并满足其多层次个性化需求,科技创新将引领行业实现新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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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宏观经济持续增长带动物流快递行业持续发展

随着中国经济持续增长,居民消费结构不断改善,国民经济的全新增长点不断涌现,将推动消费市场的持续增长、促进网络购物等新型消费模式的快速发展,从而使得物流快递行业获得发展契机。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40.19万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较上年增长 5.0%,其中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贡献达到 52.0%。2020年至2025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6.65%。

根据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做好明年经济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统筹国内经济工作和国际经贸斗争,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增强政策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持续扩大内需、优化供给,做优增量、盘活存量,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的发展目标,中国经济未来仍将持续向好。

(2)经济结构调整促使快递需求多元化发展

随着产业结构布局的优化调整、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第三产业正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至2025年间我国第三产业国内生产总值年复合增速 7.07%,超过同期的第一、二产业及整体国内生产总值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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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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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背景下的众多全新业态,快递企业起到贯穿供应链上下游的重要作用,作为相关产品直接送达消费者的主要渠道,以及提升消费体验、保障服务质量的重要环节,快递行业对国民经济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显现。

(3)“反内卷”政策带来良性行业竞争

2025年7月,国家邮政局明确提出反对“内卷式”竞争,各地方邮政管理局通过价格监督和市场份额管控等方式推进政策落实,核心业务区域率先实现价格修复并逐步向其他重点区域延伸。政策实施以来成效显著,行业单票快递服务收入呈现回升态势,头部企业盈利能力逐步改善,2025年第三季度行业主要企业净利率环比有所提升。

从行业发展历程看,2021年快递行业曾实施反内卷政策,在邮政管理部门保障网络稳定性、头部企业明确盈利修复目标以及快递员权益保障政策三方面共同作用下,有效促进了行业竞争秩序规范化。本轮政策延续上述核心目标,有望在行业业务量保持稳健增长的基础上,持续保障良性竞争格局,推动行业整体盈利能力改善。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运营成本上升

快递行业虽然在分拣、运输调度等环节持续推进智能化升级,但末端揽收、中转装卸、终端配送等核心作业场景仍涉及人工操作。劳动力支出在快递企业成本结构中占据一定比重,而近年来国内用工市场薪酬水平呈现稳步攀升趋势,企业面临的人力成本压力可能进一步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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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运输环节的能源消耗对企业经营成本具有显著影响。国际能源市场价格受全球宏观经济形势、主要产油区地缘局势、主要结算货币汇率波动等多重变量共同作用,呈现较强的不确定性特征,进而可能传导至国内成品油零售价格,对快递企业的干线运输及城市配送成本造成扰动。在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具备精细化成本管控能力和运营效率优势的企业将更具市场竞争力。

(2)快递车辆城市通行障碍

衔接综合交通体系,加大给予快递专用车辆城市通行和作业便利是提高快递服务时效性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已明确提出实施快递“上车、上船、上飞机”工程,制定并实施“快递设施通用标准”,以解决快递车辆“进城难”、“停靠难”、“电动车城市禁行”等问题。但由于国内许多大中型城市因道路交通压力、汽车尾气污染、城市道路安全、快递专用车辆标准法规不完善等原因对快递车辆采取城市交通管制,且各省市规范标准尚未统一,可能对快递服务时效性提升带来制约。

(3)用户差异化需求的挑战

随着我国居民总体收入及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快递产品服务质量的重视程度也将逐步提升,对跨境寄递、城乡寄递、生鲜产品寄递等个性化的快递产品与增值服务的需求将愈发凸显,对快递企业进一步提升专业化水平及提供差异化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电商等客户仓储网络动态变化也对快递企业网络布局的灵活性提出了要求。若未来快递企业未能及时根据客户需求的变化,调整经营策略并不断完善产品类型以提升服务水平,则可能面临无法满足客户需求、导致客户流失的问题。

(四)快递行业的性质与特点

1、区域性

根据国家邮政局统计,2025年,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快递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73.7%、15.7% 和 10.6%,快递业务量比重分别为 70.5%、19.9% 和 9.6%。我国快递行业区域性明显,快递需求和快递企业集中于东部,市场地域区分占比较为稳定。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地区是我国产业集中、经济发展迅速的地区,产业经营水平和居民消费水平均相对较高,快递流出流入持续保持较大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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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对于快递流入的需求大于流出需求,造成中西部地区快递业务量和业务收入占比远小于东部地区,但中西部地区快递业务潜力巨大。

2、季节性

我国快递行业受益电商“6.18购物节”、“双十一”、“双十二”、“年货节”等促销活动和公众年末采购需求的影响,具有季节性特征,景气度基本呈逐月高企趋势,其中:第一季度受春节假期等影响为行业淡季,第四季度受购物节促销等带动是快递行业的旺季,但快递行业的季节性相对稳定,未因业务规模的增加发生明显变化。

根据国家邮政局统计,2025年第一季度我国快递业务量为451.4亿件,约占全年包裹量的 22.69%;第四季度我国快递业务量为538.7亿件,约占全年包裹量的 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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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邮政局

(五)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1、快递企业的上游供应商

快递企业的上游供应商主要包括:(1)物流及运输服务类供应商,如陆运、航空、铁路等运输服务供应商,以及为公司提供援收、派件、装卸搬运等服务的物流辅助服务供应商;(2)印刷品及包装类供应商,如快递物料、快递运单与封套、纸箱、胶带等经营物资供应商;(3)设备供应商,如汽车、分拣等设备的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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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商;(4)燃油供应商等。

快递业各类供应商的数量较多,市场竞争相对充分。在该等市场竞争格局下,快递企业可结合自身需求,在众多供应商中进行充分比质比价、择优采购,优化自身成本和降低对供应商的依赖。

2、下游行业对本行业影响

快递的服务对象主要包括个人消费者、电商客户、企业、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等。近年来,跨境电商、现代农业、医药、先进制造等领域蓬勃发展,创造了大量多元化市场需求,跨境、供应链、末端、冷链等将成为快递企业拓展下游客户的新增长点。

七、发行人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地位、主要竞争对手、行业技术壁垒或主要进入障碍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竞争情况

中国快递行业正转向高质量发展。头部企业中,顺丰控股凭借航空与时效优势深耕中高端市场;中通快递、圆通速递、韵达股份、极兔速递及发行人等企业则以规模效应占据电商件主要份额。

随着2025年国家邮政局引导的“反内卷”行动深化,行业竞争逻辑发生根本转变。低价竞争模式被遏制,价格逐步回归合理区间,企业竞争焦点已转向服务品质、运营效率和数智化能力。这一趋势下,业绩表现出现分化,通过数字化转型实现增长,而经营策略滞后的企业则面临压力。

未来,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竞争核心从单一价格战,演变为围绕时效网络、技术赋能及综合供应链解决方案的综合能力比拼。

(二)公司主要竞争优势

1、高效的中转运营体系与细颗粒度的末端网点布局

公司持续强化核心枢纽资源投入与能力建设,不断提升中转分拣效率与枢纽吞吐能力,构建起覆盖全国、高效协同、成本优化的运输与分拨网络。报告期内,公司依托成熟的数智化运营系统,对全网中转布局、中转时效、中转频次进行全维度的动态化评估与优化,实现网络结构持续迭代升级。2025年,公司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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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义乌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中转业务资产组的收购,义乌市电商产业发达,是快递重要产粮区之一,完善本地区的中转网络布局对于拓展当地市场规模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直属转运中心75个,其中东北6个、华北8个、华东27个、华南10个、华中13个、西北5个、西南6个。

除了高效的中转运营体系,公司也高度重视加盟网点的管理层级优化、经营质量提升与覆盖纵深拓展,持续推进网点扁平化改革、精细化管理等关键举措,赋能网点降本增效,不断强化总部对网点的政策支持、系统赋能与运营指导,有效提升网点经营能力。公司在末端网点精细化布局、深度覆盖、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形成覆盖率高、响应速度快、服务质量稳的全国性快递服务网络,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网络保障。

2、高品质直营服务体系与分层差异化双网协同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丹鸟物流的战略收购,成为国内快递行业稀缺的“经济型加盟网络”与“高品质直营网络”双网运营快递企业,标志着公司网络结构、服务能力、市场定位与长期竞争力进入全新发展阶段。收购丹鸟物流是公司践行长期主义、完善网络布局、提升综合服务能力的重大战略举措。丹鸟物流在全国范围内具备完善的直营分拨体系、高品质配送网络、专业化运营团队以及成熟的时效快递、逆向物流、高效履约等服务能力,与公司既有网络形成高度互补。通过深度整合,公司实现申通快递加盟网与丹鸟物流直营网双网协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全新发展格局。

3、标准化的运营体系与高性价比的服务体验

标准化的运营体系建设是申通快递实现内部高效协同发展战略的关键一环,也是建立健全申通快递管理生态体系的必备环节。在业务运营方面,公司建立了一整套规范的业务标准化流程、统一的操作标准与规范指引,从而使得标准化流程与实际日常操作能够互相匹配,最终通过业务运营体系的标准化推进公司真正成为快递行业中的典范;在客户服务方面,公司高度重视客服体系标准化项目建设与智能化升级工程,积极运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智能算法等新型技术工具,搭建智能化、一体化客户服务平台,形成了标准化的客户服务流程以及人性化的处理机制,让客户与消费者在享受高效快递服务的同时,获得更加便捷、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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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品质的服务体验。在企业形象标准化方面,公司持续强化品牌形象建设,将企业标识(logo)与品牌视觉识别系统(VI)对全网品牌形象、车辆形象等进行统一,通过标准化、体系化的品牌展示,向市场与客户清晰传递公司服务理念、质量方针、企业价值观与文化内涵,进一步提升品牌辨识度与市场影响力。

4、强大的数智化能力与精细化的管理体系

快递行业已全面进入数智化、精细化的发展新阶段,公司坚持科技驱动战略,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与系统建设,推动网络信息平台、AI智能技术、自动化智能设备与业务场景深度融合,构建起覆盖决策、运营、执行全层级的数智化管理体系,实现运营成本持续优化与服务效率稳步提升。公司已搭建完成一整套自上而下的数智化系统矩阵与产品体系,全面支撑总部决策、运营管控、现场执行与全链路履约管理。

5、稳定高效的管理团队与“简单信任、说到做到”的组织文化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人才资源对企业发展所起到的突出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形成综合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及核心管理层具有丰富的互联网以及物流快递领域的履职经历,对快递行业的战略规划、数智运营、财务管控以及资本运作等方面具有深度感知,是一支能够帮助公司实现未来发展转变的职业经理人管理团队。基于“简单信任、说到做到”的组织文化,公司着重培养员工在工作中保持简单的态度,认真工作踏实做事;保持积极的心态与热情,持续进步,自我成长;以结果为导向,看到过程,拿到结果。

6、坚守长期主义的发展理念与知名的快递企业品牌形象

坚守长期主义是一条行稳致远的道路,公司要做好谋篇布局,团队要保持耐心和定力。坚守长期主义是一种格局,是一种态度,也是一种核心竞争理念,公司将在“长期主义”理念的引领下,努力践行“让客户享受快递新生活,让员工实现个人价值,让企业担当社会责任”的使命,并在不断创新、不断创造价值的发展历程中,重塑企业的动态护城河。

坚守长期主义不仅是文化理念和价值观的体现,也是企业品牌和业内口碑的良好塑造。“申通快递”品牌最早创立于1993年,是中国民营快递第一家,长期引领着我国民营快递企业的高速发展,在3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申通快递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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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了广泛的用户认知度和强大的市场影响力,公司陆续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上海市著名商标”、“中国品牌价值百强物流企业”、“上海名牌”、“快递社会责任奖”、中国物流技术装备“金智奖”、“物流行业数字化转型先进企业”、“浙江省服务业百强企业”、IDC 2025“年度未来企业奖”、“中国物流企业50强”、“中国企业慈善公益500强”、“全国工商联2025民营企业500强”、“《财富》中国500强”等奖项,充分表明公司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塑造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具备了知名的快递品牌优势。

(三)公司竞争地位及行业主要企业

发行人是国内领先的快递公司。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发行人在业务规模、网络覆盖率、运营效率及公众满意度等方面均位居行业前列。发行人通过加强枢纽转运网络布局、推动自动化分拣升级、优化干线运输能力、加速全面信息化和数字化转型等方式逐步扩大了业务规模,提升了市场竞争力,2023年、2024年及2025年,公司分别实现市场占有率 13.26%、12.98% 及 13.14%¹,于2025年度,公司于经济型快递品牌中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三。

发行人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中国邮政速递(EMS)、顺丰控股、京东物流、中通快递、圆通速递、韵达股份、极兔速递等国内快递企业。

(四)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1、经营资质壁垒

我国快递行业采取经营准入制度,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须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获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快递企业需在注册资本、管理制度、安全保障、人员资质以及技术支持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其中,快递企业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须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快递企业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或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须向国家邮政局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在此基础上,快递经营资质在获得后还需要经过不定期检查和年检等监管程序才能持续保有。因此,经营资质是进入快递行业的壁垒之一。

¹ 注:2024年起国家邮政局调整部分邮政快递企业快递业务口径,行业业务量基数变大,2024年和2025年的市场占有率按照新口径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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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规模壁垒

快递网络是经营快递业务的基础条件,快递网络的规模直接决定了快递企业开展业务的地域范围和服务水平。搭建覆盖广泛、布局合理的快递网络所耗费的资金、时间等成本较高。同时,由于快递行业的规模效应,企业需要维持足够的业务量以支撑网络运行并达到盈亏平衡。因此,建立并平稳运营覆盖广泛的快递网络对快递行业新进入者构成了较高的进入壁垒。

3、品牌壁垒

行业中龙头快递企业在长期的市场拓展过程中,通过提供高性价比的快递产品和良好的快递服务,逐渐形成了客户认可的品牌形象,从而转化为顾客忠诚度及消费黏性,形成持续发展的稳固根基和核心竞争力。企业的品牌培养需要长时间的持续投入和改进,也是领先快递企业能够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的根源所在。

4、管理壁垒

完整的快递网络包含了人数众多的各类员工、规模庞大的运能体系以及遍布各地的转运中心和营业网点。为确保高效率、低成本的平稳运营,快递企业需要经过长期的业务探索,才能达到精细化管理标准。对行业新进入者而言,在网络布局、运能管理、路由设计、流程控制、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均存在较高的管理壁垒。

5、资金壁垒

快递企业除了需要不断对其转运中心、运载工具、信息系统的建设和更新投入大量资本外,还需投入大量的运营资金维持日常经营,包括货运燃油费、人员工资等。对于新进入者提出的较高资金要求,构成了快递行业的资金壁垒。

6、人力资源壁垒

快递行业的人力资源壁垒即复合型、高端专业人才壁垒。为保证快递服务的时效性和稳定性,在快递行业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的揽件、分拣、装卸、运输、派件等业务环节以及快递运能网络全流程把控管理环节,对从业人员的综合技术水平提出了较高要求。由于快递业在我国发展历程较短,具备快递行业特有的运营规划、信息技术、工业工程、市场营销等方面专业素养的复合型、高端人才仍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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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稀缺,从而构成了较难逾越的进入壁垒。

八、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业务流程

快递服务业务主要分为揽收、中转和派送三个环节,以及全流程的快递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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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揽收服务

快递揽收服务指由快递业务人员接到用户信息或者快递系统指令,按照《快递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揽收,各网点公司将揽收后的快递按时运送至快递公司转运中心,从而完成网点公司的揽收服务流程。

1)揽收:用户可以通过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公众号、小程序、合作电商平台以及末端代收渠道等多种方式向快递公司发出寄递订单,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快递暂行条例》规定,用户填写快递运单前,公司业务人员或者线上渠道会提醒其阅读快递服务合同条款、遵守禁止寄递和限制寄递物品的有关规定,告知相关保价规则和保险服务项目。同时,公司将根据规定对用户进行实名制身份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快递公司系统接收到寄递订单指令后,分配至用户所在区域的快递服务网点公司,并由网点公司安排业务人员前往收取快递。

2)运送至转运中心:公司业务人员完成快递揽收流程后,将会按照规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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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将快递信息录入系统,并将快递汇集至所在网点公司,由网点公司根据时效要求及时将快递运送至所在区域的转运中心。

(2)中转服务

快递中转服务指用户的快递到达快递公司转运中心后,转运中心通过自动化分拣系统进行分拣、称重、扫描并转运至用户寄送目的地所属转运中心的过程。

1)分拣作业:转运中心收取网点公司揽收的快递后,将根据快递目的地,依照同城、异地确定中转路由,并通过自动化分拣系统进行分拣、称重、扫描、打包等操作,逐步将各路由快递进行整理打包并进行装车。

2)中转运输:转运中心将确定路由的打包异地快递交由快递公司运输车队或航空代理公司,通过陆运或航空渠道运送至目的地转运中心。如为同一转运中心所辖地的快递,转运中心将交由本地网点公司运输车辆运送至目的地网点。

(3)派送服务

快递派送服务指加盟商网点公司从转运中心接收到达件,并安排快递业务人员负责将快递派送至用户并做相应的交接和结算的过程。

1)从转运中心接收快递:网点公司会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转运中心接收用户的快递,统一运送至网点公司并进行后续派送。

2)派送至用户:网点公司的快递业务人员将根据用户的需求提供派送至快递柜、驿站等末端服务场所或进行送货上门等服务,并做好相应的交接、结算及签收信息上传工作。

(4)快递信息服务流程

快递信息服务主要是由快递公司通过快递面单等识别客户信息后,经快递电子信息系统提供全流程的定位和查询服务,用户寄出快递后通过快递单号获得对应的信息查询服务。用户交寄快递、填写快递信息后,公司的快递电子信息系统会生成一个快递面单号,在该快递的揽收、中转、派送环节,面单条码被依次扫描登记,用户可以根据快递单号通过网站、公众号及小程序等途径查询快递的实时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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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经营模式

快递公司根据其自身业务发展需要,通过自建终端快递服务网点公司或者以加盟方式与终端快递服务网点公司合作,为用户提供快递揽收和派送服务。

其中,直营模式利于管理,快递公司投资建设转运中心、服务网点等所有基础设施,承担整个业务流程发生的所有成本;加盟模式利于网络快速布局,快递公司只建设转运中心,服务网点是加盟商独立法人运作,快递公司负责中转环节的分拣、称重、扫描、干线运输等,加盟网点负责支线运输和快递揽收、派送。加盟模式下,快递公司对所有成本进行统一结算,寄件方所在的服务网点向快递公司支付面单费、物料费、中转费和收件地的派送费等成本,并由快递公司向收件方所在的服务网点支付派送费。目前,中国邮政速递(EMS)、顺丰控股、京东物流等实现直营,“通达系”等品牌企业以加盟模式为主。

1、运营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中转直营、网点加盟”的经营模式。

中转直营:主要指核心转运中心实行直营化,由于转运中心在区域上处于核心的枢纽位置,在业务流程上也处于关键的环节,因此转运中心的运营管理对公司的全链路快递服务而言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公司加大对转运中心等基础设施方面投入,扩大转运中心产能,优化转运网络布局,提升直营中心比例,进一步完善中转运营体系建设。

网点加盟:主要指末端网点采用加盟模式,加盟模式有利于网络快速布局,并以此不断提升公司业务的区域覆盖率,总部在平衡网点利益分配的基础上因城因地施策,充分调动末端网点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有效提升公司的业务量及服务质量。

2025年,公司继续聚焦网点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网点星级评价体系建设。一方面围绕服务质量、收益能力、发展潜力、资本实力等维度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制定科学清晰的评价标准,对落后网点精准赋能帮扶,对持续经营不善且改善意愿不足的网点实施有序汰换,推动网点生态与公司整体战略同频共振;另一方面稳步推进末端网点扁平化管理改革,提升网络响应效率与运营灵活性,促进快递服务网络向西、向下延伸,持续激活网点发展动能,保障网络稳定高效运行,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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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加盟的独立网点达到5,075家,服务站点及门店达9.8万家,常态快递员数量约24.8万人,全国地市级区域网络覆盖率达100%,区县级区域网络覆盖率达99.7%,已构建起覆盖广泛、布局均衡、运行稳定的全国性快递服务网络。

2025年,公司积极响应快递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号召,精准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战略性完成对丹鸟物流的收购,丹鸟物流于2025年11月正式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成为公司战略布局高品质快递赛道的核心载体。丹鸟物流核心业务为国内品质快递及逆向物流服务,并已构建起一张标准化直营网络,在多个城市提供半日达、次晨达、闪购4H(小时)达、送货上门等高确定性履约服务。本次收购标志着公司正式切入高品质快递赛道,成功补齐品质物流短板,突破单一加盟网络的发展局限,构建起“加盟+直营”双网协同的发展新格局。

2、公司对加盟商的管理体系

申通快递制定了《网络经营资质管理制度》《网络质量考核管理制度》《网点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申通快递服务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加盟商管理制度和标准,并通过领先的信息化平台对加盟商进行管理与考核。

(1)加盟商遴选流程

申通快递在加盟商的营业资质、资金规模、场地设备和人员配置等方面,均设置了相应的准入条件,以保证加盟商网络的质量和服务能力。符合相应基本条件的加盟商,经总部网络服务中心面试通过后,加盟公司或个人再向所属省区提交新网点成立申请、加盟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分支或备案复印件等书面申请材料。流程由省区向总部报批,审批完结后,总部与加盟商签订《申通快递加盟合作合同》,颁发《商标使用授权书》。

(2)加盟商日常运营要求

申通快递对网点运营制定了详细的管理细则,并由申通快递总部各职能部门从不同维度对网点进行管控,以确保在文化与理念、标准与制度、资源与能力、服务与管控等方面构建标准化网络。部分管理细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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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细则
网络服务中心 加盟商生命周期管理、网络履约能力建设
运营服务中心 快件安全、违禁品、打包规范、专用封箱带等操作要求
财务管理和投融资中心 按时与总部结算账单,并及时提交各类报表
招采中心 规范购置物料,严禁私自印刷、向其他网点购买或者向其他网点出售物料
品牌管理中心 统一服务形象
客户服务中心 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及服务工单操作标准
产品技术中心 全流程信息流转

(3)加盟商考核与淘汰

公司继续推进网点星级评价机制,综合考量服务质量、收益能力、发展潜力及资本实力等多方面指标,构建科学明确的评价体系,对落后网点进行帮扶、对持续落后网点实施汰换,促进全网同步发展。申通快递对加盟商的各项考核指标进行实时监控、按天跟踪,并对加盟商进行定期考核。当星级评定指标低于一定目标值时,加盟商会被给予预警,并视情节轻重采取单独跟进、强制培训、驻点指导等措施。如果加盟商连续多个月度被预警,且强制培训整改后的效果仍不理想,申通快递将考虑终止其加盟合作关系或调整其经营范围。

3、采购模式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采购包括:(1)各种类型的分拣设备、运输车辆、信息系统软硬件、面单及包装用品、办公设备及用品、运输相关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燃油等;(2)向加盟商采购派件服务,即委托末端加盟商将快递包裹从到达地转运中心通过接收、运输、分拣、派送等动作送达收件人所提供的相应服务,并向派件端加盟商支付服务成本。

公司采购过程中实行严格的供应商管理、预算管理、询比价管理、合同商务管理、品质管理等各项制度,以保证采购过程中的公开、透明和成本、质量、风险管控。

对于派件服务供应商,公司按照快递服务标准及末端服务管理管控体系,参考加盟商规模、管理服务能力、服务水平等多维度指标,并根据一定时间维度内所提供的派件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价、奖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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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主要产品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成本主要是快递业务成本,2023年、2024年及2025年,公司快递业务成本分别为3,756,934.17万元、4,405,269.70万元及5,175,478.38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 95.80%、99.37%及 99.48%,为公司营业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名供应商情况如下: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额(万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2025年
1 上海尤联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物流辅助服务 618,075.58 10.88%
2 安徽科大国创慧联运科技有限公司 高速过路费 173,372.48 3.05%
3 阿里巴巴集团控制下企业 信息技术、物流仓储服务及商品采购 121,121.80 2.13%
4 厦门邦芒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物流辅助服务 62,986.92 1.11%
5 上饶雄武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物流辅助服务 54,775.25 0.96%
合计 1,030,332.03 18.13%
2024年
1 厦门邦芒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物流辅助服务 128,568.71 2.57%
2 上海尤联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物流辅助服务 120,878.42 2.41%
3 阿里巴巴集团控制下企业 信息技术、物流仓储服务及商品采购 112,847.33 2.25%
4 安徽科大国创慧联运科技有限公司 高速过路费 90,093.60 1.80%
5 江苏兰尔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物流辅助服务 80,819.79 1.61%
合计 533,207.85 10.65%
2023年
1 阿里巴巴集团控制下企业 信息技术、物流仓储服务及商品采购 114,392.49 2.74%
2 江苏兰尔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物流辅助服务 112,312.60 2.69%
3 厦门邦芒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物流辅助服务 111,939.23 2.68%
4 山东高速信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速过路费 78,663.47 1.89%
5 芜湖仁菲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物流辅助服务 60,010.02 1.44%
合计 477,317.80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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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分别为477,317.80万元、533,207.85万元和1,030,332.03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1.45%、10.65%和 18.13%。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占比超过 50% 或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占比超过 30% 的情形,不存在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基本保持稳定,前五大供应商有所变动主要系公司根据自身生产需求、供应商产品质量、供货能力及供货稳定性等因素调整采购金额所致。报告期内,受人力需求增长、成本考虑等因素影响,公司综合考虑产品报价、采购资源整合等因素,对供应商进行动态调整。

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菜鸟供应链系阿里巴巴集团内企业。报告期内,除前述情况外,发行人与前五名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未在前五名供应商中占有权益。

(四)发行人主要销售和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业务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快递服务收入 5,486,110.44 98.70% 4,665,247.96 98.90% 3,909,745.16 95.54%
其他业务收入 72,507.31 1.30% 51,701.37 1.10% 182,618.69 4.46%
合计 5,558,617.74 100.00% 4,716,949.33 100.00% 4,092,363.8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快递服务收入,公司快递服务收入呈逐年增长趋势,主营业务突出。公司其他业务主要为增值服务、网点服务费以及辅料收入等。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多集中于华东、华南地区,公司营业收入按地区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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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华东大区 1,904,072.71 34.25% 1,614,387.03 34.23% 1,453,262.49 35.51%
华南大区 1,438,993.85 25.89% 1,376,908.35 29.19% 1,273,814.30 31.13%
华中大区 803,869.95 14.46% 616,941.57 13.08% 490,350.72 11.98%
华北大区 637,039.23 11.46% 495,622.22 10.51% 413,511.75 10.10%
西南大区 375,606.48 6.76% 306,282.80 6.49% 221,319.21 5.41%
东北大区 229,746.41 4.13% 195,307.96 4.14% 170,095.76 4.16%
西北大区 168,748.21 3.04% 110,410.61 2.34% 69,067.98 1.69%
国外地区 540.90 0.01% 1,088.79 0.02% 941.65 0.02%
合计 5,558,617.74 100.00% 4,716,949.33 100.00% 4,092,363.8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按季度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第一季度 1,199,861.19 21.59% 1,013,180.77 21.48% 874,389.65 21.37%
第二季度 1,302,591.75 23.43% 1,143,699.94 24.25% 1,034,243.45 25.27%
第三季度 1,354,580.37 24.37% 1,192,211.32 25.28% 1,024,998.73 25.05%
第四季度 1,701,584.44 30.61% 1,367,857.29 29.00% 1,158,732.02 28.31%
合计 5,558,617.74 100.00% 4,716,949.33 100.00% 4,092,363.8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略高于其他季度,主要系国内“双十一”、“双十二”促销活动均于第四季度发生,活动期间公司业务量提升,致使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比年内最高。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万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2025年
1 阿里巴巴集团控制下企业 592,983.19 10.67%
2 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 64,184.65 1.15%
3 临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49,032.22 0.88%
4 汕头市福瑞货运有限公司 46,667.72 0.84%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万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5 义乌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41,585.15 0.75%
合计 794,452.93 14.29%
2024 年
1 阿里巴巴集团控制下企业 282,635.94 5.99%
2 义乌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145,942.65 3.10%
3 临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50,210.24 1.06%
4 汕头市福瑞货运有限公司 45,264.73 0.96%
5 广州市申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39,545.85 0.84%
合计 563,599.41 11.95%
2023 年
1 阿里巴巴集团控制下企业 445,509.34 10.89%
2 义乌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128,068.24 3.13%
3 临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45,118.33 1.10%
4 普宁市创通快递有限公司 44,994.67 1.10%
5 揭阳市申行者物流有限公司 41,868.30 1.02%
合计 705,558.88 17.24%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合计分别为 705,558.88 万元、563,599.41 万元和 794,452.93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7.24%、11.95% 和 14.29%。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以加盟商为主,亦包含大型电商企业(含其物流管理平台),各年度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合计占比整体呈波动下降趋势,各年度占比整体保持稳定。公司为加盟商提供面单销售、快递中转、派送等快递服务业务,根据加盟合同,加盟商可以在征得公司同意的前提下在其字号中使用“申通”等字样并进行工商登记。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整体较为稳定,但受不同地区当地物流需求等因素影响,公司前五大客户在报告期内存在一定变化。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菜鸟供应链系阿里巴巴集团内企业。报告期内,除前述情况外,发行人与前五名客户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未在前五名客户中占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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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占比超过 50%、向单个客户的销售占比超过 30% 的情况,不存在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况。

(五)发行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质量控制情况

1、安全生产

快递寄递安全是快递服务质量的核心,受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约束和监管。发行人已成立安全与风险治理中心,并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发行人将持续加大安全管理投入,加强收寄验视、快件安检、寄送实名等安全管控措施的推行,保证快件寄递及生产运营的安全与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发行人将安全管理作为标准化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业务实际制订并实施多项专项安全管理制度,覆盖安全通则、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区和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检查、安全防火管理、安全隐患整改管理、仓库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奖惩、安全例会、违禁品相关规定及处罚标准和应急预案等方面,作为申通快递开展安全生产、进行安全管理工作的依据。同时,为更进一步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意识,申通快递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培训演习,并在明显位置张贴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及重要子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而受到构成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处罚的情形。

2、环境保护

公司所属快递行业不属于国家环保部门重点监管的重大污染行业。公司的业务经营过程主要包括快件揽收、中转、运输、派送环节,日常经营中涉及的环保问题主要有运输车辆空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快递包装物废料管理等。

公司及重要子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受到构成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处罚的情形。

3、质量控制

(1)质量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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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深入贯彻实施《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并设立有专门的质量管理部,依托覆盖快件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平台,对包括自营网络和加盟商网络在内的全网快递服务情况进行全程质量监控及考核。

(2)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建立了全流程质量管理制度,涵盖网络建设、网点操作标准、中心设施设备、中心操作流程、车辆运输管理等诸多方面。公司制定了《申通快递服务管理条例》,包含客服、业务员基础的服务要求、工单处理流程、处理质量考核要求、内网仲裁标准等。其他业务规范性文件还包括:《快件操作作业管理制度》《全网快件转运操作设备管理制度》《转运中心操作标准管理制度》《全网转运中心现场6S管理制度》《快件包装规范指引》《第三方代收操作规范》。2023年8月,公司通过了GB/T1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服务质量战略

申通快递积极落实服务质量战略,通过多措并举提升客户服务体验,夯实服务质量核心竞争力。一是聚焦全平台体验提升,通过关注履约时效、客户体验、信息质量、消费者收货偏好等关键指标,持续优化整体物流体系,提升服务质量;二是数智化赋能,逐步实现全链路管控系统和质量监控体系的对接和联通;三是聚焦破损改善,通过实施中心设备的技术升级改造,增设破损件拦截机制,改善运输环境,对违规操作进行整改等一系列措施,有效降低了破损率。此外,公司不断细化服务质量各项指标并明确了管控目标,制定了行之有效的管理和改善措施,客户体验提升明显。

(六)业务发展目标及未来发展战略

1、整体发展战略

公司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国家邮政局治理行业“内卷式”竞争及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立足“数智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新阶段,将继续秉承“正道经营、长期主义”的发展理念,保持战略定力和发展耐心,扎实推进企业稳健经营;加快AI大模型应用普及,持续优化时效体验,深化打造差异化服务,维护网络生态稳定并保障快递员权益;加速丹鸟品质网络深度融合,优化产品矩阵与结构布局,提升品质快递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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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司打造成中国体验领先的快递品牌。

2、发展目标及发展规划

1)深耕经济型快递主业,丰富多元化业务生态

公司将持续深耕经济型快递主业,夯实经济型快递网络基础,坚持单量与体验并举,推动服务体验与业务规模保持在行业第一梯队。对内分战区建立竞争机制,推动省区强化经营意识与业绩导向;对外积极拓展多元化合作渠道,构建多层次业务结构,不断提升多元化业务渗透率,最终实现以快递为主业、多元化业务协同发展的宏伟蓝图。

2)落实数智化转型战略,AI赋能高质量发展

公司高度重视自身数智化能力的建设,积极引进高端技术人才、优化数智化架构,搭建了一套覆盖快递全链路,具备设计、研发、预警、管理及决策功能的智慧运营体系。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内部自主研发实力,深度融合AI技术于自动化装备和智能算法模型之中,推动全场景智能运营的深度升级。未来,公司致力打造“人人拥抱AI”的业务心智,持续迭代数智化生态、深化全链路AI赋能,打造紧贴业务场景的AI产品矩阵,释放科技红利,以智能驱动高质量发展。

3)坚定产能提升战略,夯实坚实且强大的运营地基

公司基于“立足当下,着眼长远”的理念实施产能提升战略,一方面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公司的件量规模合理安排产能提升计划,提升中转运营效率,另一方面着眼长远建设多元化业务协同的智慧物流中心,为公司多元化业务协同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其中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公司将对全网中转运营场地进行科学选址、超前规划及合理布局,建立起强大且高效的中转运营体系;在智能设备投入上,公司将采取自主研发与引入先进装备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增加自动化分拣设备的投入,提升整体的分拣操作效率。

4)打造差异化服务产品,提升客户体验及满意度

公司将围绕“体验领先”战略目标,加强对省区、加盟商的培训力度,搭建全面的履约监控产品体系。公司将针对不同类型的客户及其需求全面升级高端定制服务-头等舱、按需配送产品-申咚咚、仓储产品-惠选仓&优选仓、基于多模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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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AI 的智能客服等差异化服务产品,全面提升客户体验及满意度。未来,申通将继续秉持让客户先赢的市场服务理念,持续提升专业化、智能化、质价比的客户服务能力,全心全意支持客户高质量增长。

5)深化“共享”理念,推动全网协同发展

公司致力于打造同建共享的管理文化,坚持总部、省区、网点“三位一体”、坚持“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发展精神,不断诠释加盟制网络的“共享”理念,助力网点降本,推动全网协同发展。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保护快递员合法权益,强化快递员职业技能,不断增强快递员的幸福感。未来,公司将围绕“提服务、降投诉、优体验”三大核心目标,强化快递员日常管理体系,优化末端操作标准,完善揽派考核机制,同时加强快递员荣誉宣传和权益激励,切实提升快递员的获得感和职业认同感。

九、发行人与产品或服务有关的技术情况

(一)公司现有的技术水平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公司信息化、数智化程度也逐渐成为物流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在信息技术领域上,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和智能设备的投入使用,以提高公司数智化水平实现经营管理降本、增效、提质。

公司已搭建完成一整套自上而下的数智化系统和产品,在总部决策层面,通过数据参谋、经营损益分析等平台,实现了对单量、时效、服务质量以及损益等方面的决策分析;在运营管控方面,智能运营平台-昆仑系统持续升级,实现了产能诊断、件量预测、网络规划以及成本管控;在快递全链路层面,相关产品已经全面覆盖揽派、运输、中转等实操场景,实现了对快件及时、准确、完整的状态感知,让快件的履约过程可计划和可监控,做到亿级包裹端上即时干预等技术手段,实现物流的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

未来,公司产品技术团队将加大对自动化运营及经营管理系统、算法平台、IoT、自动化设备、末端设备等方面的科研投入,拥抱人工智能技术,推动数智化转型升级,打造极致性价比的快递网络,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截至2025年末,公司拥有的主要专利共98项,覆盖智能分拣、智能装卸、智慧运输、自动打包技术等物流核心领域。发行人专利情况详见本节之“十、发行人与业务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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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之“(二)发行人的无形资产”之“2、专利”相关内容。

(二)公司研究开发情况

1、研发人员情况

公司已搭建了一支富有竞争力的技术研发团队。报告期内研发人员始终保持平稳增长,截至2025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已达到567人。同时,公司积极推进企业间联合合作,拓展研发人员的技术视野,实现在大数据应用、自动分拣、算法、云原生架构等领域技术能力的快速提升,推动科研技术在实际业务场景中落地运用。

2、报告期内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研发人员、研发投入及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项目 2025年 2024年度 2023年度
研发人员数量(人) 567 461 478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4.49% 4.96% 3.81%
研发投入(万元) 30,446.27 30,116.38 27,383.80
营业收入(万元) 5,558,617.74 4,716,949.33 4,092,363.85
占营业收入比例 0.55% 0.64% 0.67%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分别为27,383.80万元、30,116.38万元及30,446.2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67%、0.64% 及 0.55%。

3、公司研发成果

公司研发投入主要围绕数字化降本增效、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展开,并已搭建完成一整套自上而下的数智化系统和产品。对内打造有影响力的数据产品,以数据驱动管理决策、以过程驱动运营质量提升、以效率助力客服质量改善;对外,推出自主研发的AI智能助手,通过数智化产品赋能加盟商和快递员,提高末端经营管理水平和稳定性。

(三)核心技术来源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有关的核心知识产权均为公司自主研发取得,不存在侵权或者可能涉及侵权纠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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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发行人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及办公电子设备。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506,786.85 113,389.00 390,428.46 77.04%
机器设备 799,868.94 229,071.96 564,631.57 70.59%
运输工具 359,593.54 195,813.34 163,779.77 45.55%
办公电子设备 64,532.40 46,193.48 18,330.31 28.40%
合计 1,730,781.73 584,467.78 1,137,170.11 65.70%

注:成新率=账面价值/账面原值。

1、发行人自有的房屋及土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主体在中国境内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情况和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使用中的生产经营用房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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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利人 坐落 证号 权利类型 权利性质 用途 面积(平方米) 使用期限 他项权利
1 河北瑞银 临洺关镇东召庄村南、建设路东侧、规划路北侧 冀(2021)永年区不动产权第0006608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1) 出让 仓储用地 宗地面积:46,665.71 2021年11月4日至2071年11月3日
2 永年工业园区西南区建设大街东侧、规划路北侧,申通快递邯郸电商物流产业园项目 冀(2025)永年区不动产权第0016083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自建房 仓储用地/仓储,其他,办公 共有宗地面积:46,665.71/房屋建筑面积:38,638.21 2021年11月4日至2071年11月3日
3 辽宁瑞德 苏家屯区机场路1036-2号(全部) 辽(2022)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326984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自建房 仓储用地/公建 共有宗地面积:79,669.22/房屋建筑面积:7,819.04 2019年11月6日至2069年11月5日
4 苏家屯区机场路1036-1号(全部) 辽(2022)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326985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自建房 仓储用地/一类工业建筑 共有宗地面积:79,669.22/房屋建筑面积:67,101.88 2019年11月6日至2069年11月5日
5 南宁申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兴区路5号中国智能骨干网申通南宁智慧物流产业园 桂(2023)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053207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出让/单位自建 仓储用地/仓储 共有宗地面积:139,767.78/房屋建筑面积:106,922.88 2021年11月10日至2071年11月10日 抵押
6 申通有限 青浦区重固镇重达路58号、218号 沪(2023)青字不动产权第506572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 工业用地(产业项目类)/厂房、职工宿舍 共有宗地面积:116,055/房屋建筑面积:218,341.17 2020年8月31日至2067年9月5日 抵押
7 重庆瑞重 重庆市巴南区瑞华路135号2号楼 渝(2025)巴南区不动产权第000946749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 仓储用地/仓储 共有宗地面积:150,209.1/房屋建筑面积:8,067.07 2070年1月19日止 抵押
8 重庆市巴南区瑞华路135号 渝(2025)巴南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 仓储用地/仓储 共有宗地面积: 2070年1月19日止 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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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利人 坐落 证号 权利类型 权利性质 用途 面积(平方米) 使用期限 他项权利
号 3 号楼 不动产权第 000946730 号 房屋所有权 150,209.1/房屋建筑面积: 9,264.97
9 重庆市巴南区瑞华路 135 号 4 号楼 渝(2025)巴南区不动产权第 000946840 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 仓储用地/仓储 共有宗地面积: 150,209.1/房屋建筑面积: 61,650.25 2070 年 1 月 19 日止 抵押
10 重庆市巴南区瑞华路 135 号 5 号楼、8 号楼 渝(2025)巴南区不动产权第 000946814 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 仓储用地/仓储 共有宗地面积: 150,209.1/房屋建筑面积: 49,292.88 2070 年 1 月 19 日止 抵押
11 泰州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泰州市海陵区运河路 498 号 苏(2023)泰州市不动产权第 0053447 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自建房 工业用地/工业 共有宗地面积: 59,682.00/房屋建筑面积: 53,284.47 2071 年 2 月 4 日止 抵押
12 公主岭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公主岭市范家屯镇太平庄村 吉(2024)公主岭市不动产权第 0010550 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 2) 出让 仓储用地 宗地面积: 108,629 2021 年 1 月 27 日至 2071 年 1 月 26 日
13 公主岭市范家屯高速入口北侧,创新五街南侧,创新六街北侧 吉(2024)公主岭市不动产权第 0010394 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自建房 仓储用地/仓储 共有宗地面积: 108,629/房屋建筑面积: 40,971.03 2021 年 1 月 27 日至 2071 年 1 月 26 日
14 公主岭市范家屯高速入口北侧,创新五街南侧,创新六街北侧 吉(2024)公主岭市不动产权第 0010393 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自建房 仓储用地/仓储 共有宗地面积: 108,629/房屋建筑面积: 20,910.73 2021 年 1 月 27 日至 2071 年 1 月 26 日
15 公主岭市范家屯高速入口北侧,创新五街南侧,创 吉(2024)公主岭市不动产权第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自建房 仓储用地/仓储 共有宗地面积: 108,629/房屋建 2021 年 1 月 27 日至 2071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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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利人 坐落 证号 权利类型 权利性质 用途 面积(平方米) 使用期限 他项权利
新六街北侧 0010390 号 筑面积:15,133.96
16 兰州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兰州市西固区 T838#规划路以东、S833#规划路以南、S824#规划路以西 甘(2021)兰州市不动产权第0061875 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 3) 出让 仓储用地 宗地面积:68,542.6 2071 年 6 月 19 日止
17 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东川镇马泉村 118 号 甘(2023)兰州市不动产权第0159676 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自建房 仓储用地/仓储 共有宗地面积:68,542.6/房屋建筑面积:7,702.85 2071 年 6 月 19 日止
18 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东川镇马泉村 118 号 甘(2023)兰州市不动产权第0159651 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自建房 仓储用地/值班室、餐厅 共有宗地面积:68,542.6/房屋建筑面积:2,782.71 2071 年 6 月 19 日止
19 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东川镇马泉村 118 号 甘(2023)兰州市不动产权第0159659 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自建房 仓储用地/仓储 共有宗地面积:68,542.6/房屋建筑面积:21,118.07 2071 年 6 月 19 日止
20 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东川镇马泉村 118 号 甘(2023)兰州市不动产权第0159666 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自建房 仓储用地/办公、仓储 共有宗地面积:68,542.6/房屋建筑面积:10,311.98 2071 年 6 月 19 日止
21 内蒙古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蒙(2021)和林格尔县不动产权第0008733 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 4) 出让 仓储用地 宗地面积:85,947.87 2021 年 4 月 15 日至 2071 年 4 月 14 日
22 呼和浩特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蒙(2024)呼和浩特市(和)不动产权第 0006489 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自建房 仓储用地/其它 共有宗地面积:85,947.87/房屋建筑面积:39,660.99 2021 年 4 月 15 日至 2071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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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利人 坐落 证号 权利类型 权利性质 用途 面积(平方米) 使用期限 他项权利
23 湖北申通 临空经济区规划横3号路以南、规划纵2号路以东(维修车间)1层0101室 鄂(2023)孝感市不动产权第0008391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出让/自建房 仓储用地/仓储 共有宗地面积:233,159/房屋建筑面积:5,404.95 2062年2月9日 抵押
24 临空经济区规划横3号路以南、规划纵2号路以东(办公楼)1-6层0101室 鄂(2023)孝感市不动产权第0008393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出让/自建房 仓储用地/仓储 共有宗地面积:233,159/房屋建筑面积:7,718.86 2062年2月9日 抵押
25 临空经济区规划横3号路以南、规划纵2号路以东(分拣中心1)1-2层0101室 鄂(2023)孝感市不动产权第0008389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出让/自建房 仓储用地/仓储 共有宗地面积:233,159/房屋建筑面积:99,852.87 2062年2月9日 抵押
26 临空经济区规划横3号路以南、规划纵2号路以东(2号仓库)1-2层1室 鄂(2021)孝感市不动产权第0005092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出让/自建房 仓储用地/仓储 共有宗地面积:233,159/房屋建筑面积:18,905.68 2012年2月9日起2062年2月9日止 抵押
27 临空经济区规划横3号路以南、规划纵2号路以东(5号仓库)1-2层1室 鄂(2021)孝感市不动产权第0005063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出让/自建房 仓储用地/仓储 共有宗地面积:233,159/房屋建筑面积:13,551.02 2012年2月9日起2062年2月9日止 抵押
28 临空经济区规划横3号路以南、规划纵2号路以东(1号宿舍楼)1-6层1室 鄂(2021)孝感市不动产权第0005061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出让/自建房 仓储用地/仓储 共有宗地面积:233,159/房屋建筑面积:6,202.44 2012年2月9日起2062年2月9日止 抵押
29 临空经济区规划横3号路以南、规划纵2号路以东(2号宿舍楼)1-6层1室 鄂(2021)孝感市不动产权第0005091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出让/自建房 仓储用地/仓储 共有宗地面积:233,159/房屋建筑面积:6,202.44 2012年2月9日起2062年2月9日止 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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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利人 坐落 证号 权利类型 权利性质 用途 面积(平方米) 使用期限 他项权利
30 常熟得泽 常熟市东南街道顺祥路9号 苏(2024)常熟市不动产权第8118899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自建房 仓储用地/仓储 共有宗地面积:73,566.00/房屋建筑面积:129,993.79 2072 年 2 月 9 日止 抵押
31 长沙申通 雨花区东山路 158 号申德物流园 1 栋冷库 101 湘(2024)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246877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股份制企业房产 仓储用地/仓储 共有宗地面积:127,597.38/房屋建筑面积:17,273.99 2070 年 6 月 30 日 抵押
32 雨花区东山路 158 号申德物流园 2 栋加工中心 101 湘(2024)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246917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股份制企业房产 仓储用地/仓储 共有宗地面积:127,597.38/房屋建筑面积:18,210.98 2070 年 6 月 30 日 抵押
33 雨花区东山路 158 号申德物流园 3 栋分拣车间 101 湘(2024)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246980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股份制企业房产 仓储用地/仓储 共有宗地面积:127,597.38/房屋建筑面积:75,523.88 2070 年 6 月 30 日 抵押
34 雨花区东山路 158 号申德物流园 5 栋食堂、倒班楼 101 湘(2024)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247371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股份制企业房产 仓储用地/仓储 共有宗地面积:127,597.38/房屋建筑面积:4,694.65 2070 年 6 月 30 日 抵押
35 雨花区东山路 158 号申德物流园 6 栋申通配套楼 101 湘(2024)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247380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股份制企业房产 仓储用地/仓储 共有宗地面积:127,597.38/房屋建筑面积:9,531.46 2070 年 6 月 30 日 抵押
36 雨花区东山路 158 号申德物流园 10 栋卸货平台 101 湘(2024)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247390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股份制企业房产 仓储用地/仓储 共有宗地面积:127,597.38/房屋建筑面积:1,940.23 2070 年 6 月 30 日 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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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利人 坐落 证号 权利类型 权利性质 用途 面积(平方米) 使用期限 他项权利
37 淮安高德 淮安区新237省道东侧、纬八路北侧 苏(2016)淮安区不动产权第0008588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其它 工业用地/工业 共有宗地面积:29,171.29/房屋建筑面积:18,296.09 2062 年 8 月 19 日止
38 淮安区纬七路南侧、申通快递北侧 苏(2019)淮安区不动产权第0009086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工业 工业用地/工业 共有宗地面积:48,717/房屋建筑面积:39,002.88 2068 年 3 月 25 日止
39 陕西瑞银 空港新城自贸大道(原第五大道)以东、正平大街(原北辰大道)以南、通济路(原园区东四路)以西申通快递西北地区转运中心车间一10101室 陕(2019)西咸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123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出让/自建房 仓储用地/其它 共有宗地面积:80,002/房屋建筑面积:16,710 2016 年 2 月 26 日至 2066 年 2 月 26 日 抵押
40 空港新城自贸大道(原第五大道)以东、正平大街(原北辰大道)以南、通济路(原园区东四路)以西申通快递西北地区转运中心车间二10101室 陕(2019)西咸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125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出让/自建房 仓储用地/其它 共有宗地面积:80,002/房屋建筑面积:16,710 2016 年 2 月 26 日至 2066 年 02 月 26 日 抵押
41 空港新城自贸大道(原第五大道)以东、正平大街(原北辰大道)以南、通济路(原园区东四路)以西申通快递西北地区转运中心综合楼一10101室 陕(2019)西咸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124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出让/自建房 仓储用地/其它 共有宗地面积:80,002/房屋建筑面积:3,333.62 2016 年 2 月 26 日至 2066 年 2 月 26 日 抵押
42 云南子淳物 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街道办事处申通快递昆明物流 云(2022)官渡区不动产权第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自建房 仓储用地/其它 共有宗地面积:66,491.09/房屋 2012 年 8 月 3 日至 2062 年 8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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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利人 坐落 证号 权利类型 权利性质 用途 面积(平方米) 使用期限 他项权利
流有限公司 科技产业园 1#楼办公楼1-6 层 0089348 号 建筑面积:7,222.41
43 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街道办事处申通快递昆明物流科技产业园 2#楼宿舍楼1-6 层 云(2022)官渡区不动产权第0089354 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自建房 仓储用地/其它 共有宗地面积:66,491.09/房屋建筑面积:7,222.41 2012 年 8 月 3 日至 2062 年 8 月 2 日
44 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街道办事处申通快递昆明物流科技产业园 3#楼分拣车间 1-2 层 云(2022)官渡区不动产权第0089350 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自建房 仓储用地/仓储 共有宗地面积:66,491.09/房屋建筑面积:15,641.62 2012 年 8 月 3 日至 2062 年 8 月 2 日
45 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街道办事处申通快递昆明物流科技产业园 4#楼分拣车间 1-2 层 云(2022)官渡区不动产权第0089353 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自建房 仓储用地/仓储 共有宗地面积:66,491.09/房屋建筑面积:15,641.62 2012 年 8 月 3 日至 2062 年 8 月 2 日
46 漯河瑞德 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康平路北侧、阳山路西侧申通快递(漯河)电商物流产业园项目 1#办公楼 豫(2024)漯河市不动产权第0004471 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国有出让/自建房 仓储用地/办公,车间,站房 共有宗地面积:59,622.52/房屋建筑面积:43,515.85 2068 年 1 月 15 日止
47 长春灵通 二道区长石公路 6777 号申通快递长春转运中心 4号彩钢棚 101 号 吉(2025)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214596 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 仓储用地/彩钢棚 共有宗地面积:30,156/房屋建筑面积:2,409.17 2065 年 5 月 28 日止
48 二道区长石公路 6777 号申通快递长春转运中心 5号倒班宿舍 101 号 吉(2025)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214597 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 仓储用地/倒班宿舍 共有宗地面积:30,156/房屋建筑面积:4,327.67 2065 年 5 月 28 日止
49 二道区长石公路 6777 号申通快递长春转运中心 3 吉(2025)长春市不动产权第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 仓储用地/物流车间 共有宗地面积:30,156/房屋建 2065 年 5 月 28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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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利人 坐落 证号 权利类型 权利性质 用途 面积(平方米) 使用期限 他项权利
号物流车间 101 号 0214590 号 筑面积:8,196.36
50 二道区长石公路 6777 号申通快递长春转运中心 2号物流车间 101 号 吉(2025)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214592 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 仓储用地/物流车间 共有宗地面积:30,156/房屋建筑面积:8,428.07 2065 年 5 月 28 日止
51 二道区长石公路 6777 号申通快递长春转运中心 1号综合楼 吉(2025)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214604 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 仓储用地/综合楼 共有宗地面积:30,156/房屋建筑面积:3,697.83 2065 年 5 月 28 日止
52 二道区东河东路与英俊东街交汇处 吉(2025)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181477 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 仓储用地 宗地面积:269 2065 年 5 月 28 日止
53 二道区东河东路与英俊东街交汇处 吉(2025)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177625 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 仓储用地 宗地面积:129 2065 年 5 月 28 日止
54 辽宁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盘山县太平街道东五村分拣车间一 辽(2024)盘山县不动产权第0002311 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自建房 仓储用地/工业 共有宗地面积:104,087/房屋建筑面积:14,331 2017 年 6 月 8 日起
2067 年 6 月 7 日止
55 盘山县太平街道东五村综合楼 辽(2024)盘山县不动产权第0002314 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自建房 仓储用地/工业 共有宗地面积:104,087/房屋建筑面积:8,936.26 2017 年 6 月 8 日起
2067 年 6 月 7 日止
56 盘山县太平街道东五村分拣车间二 辽(2024)盘山县不动产权第0002315 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自建房 仓储用地/工业 共有宗地面积:104,087/房屋建筑面积:14,331 2017 年 6 月 8 日起
2067 年 6 月 7 日止
57 浙江正邦 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广顺街西侧、天山路南侧、宏 浙(2021)金华市不动产权第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自建房 工业用地/工业 共有宗地面积:61,508.37/房屋 2064 年 12 月 24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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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利人 坐落 证号 权利类型 权利性质 用途 面积(平方米) 使用期限 他项权利
业路北侧 0032432 号 建筑面积:72,472.61
58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 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西区外环路2688 号 03 幢 1#综合楼 皖(2021)湾沚区不动产权第0010840 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其它 工业用地/工业 共有宗地面积:45,925.3/房屋建筑面积:7,763.01 2056 年 3 月 17 日止
59 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西区外环路2688 号 04 幢 2#分拣车间 皖(2021)湾沚区不动产权第0010841 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其它 工业用地/工业 共有宗地面积:45,925.3/房屋建筑面积:28,935.12 2056 年 3 月 17 日止
60 芜湖县湾沚镇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西区外环路2688 号 02 幢 皖(2018)芜湖县不动产权第0000678 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其它 工业用地/厂房 共有宗地面积:45,925.3/房屋建筑面积:4,933.56 2056 年 3 月 17 日止
61 哈尔滨麒锐印务有限公司 香坊区印联路 8 号 黑(2025)哈尔滨市不动产权第0099708 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自建房 工业用地/工业 共有宗地面积:66,683.60/房屋建筑面积:55,988.10 2013 年 7 月 1 日至2063 年 6 月 30 日止
62 山西瑞华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侯村乡青龙镇村 晋(2024)阳曲县不动产权第0000852 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出让/自建房 工业用地/仓储 共有宗地面积:92,601.22/房屋建筑面积:67,884.83 2017 年 3 月 20 日至2067 年 3 月 19 日止
63 荆门得泽快递有限公司 摄刀区保税环路以西、保税物流中心项目以南 鄂(2022)摄刀区不动产权第20000230 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出让/自建房 仓储用地/仓储 共有宗地面积:133,156.49/房屋建筑面积:57,622.18 2069 年 8 月 20 日止
64 四川瑞银 简阳市石桥大道皂角段450 号 6 栋 1 层 1 号、5 川(2021)简阳市不动产权第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出让/普通 仓储用地/分拣车间、动力车 共有宗地面积:87,586.3/房屋建 至 2039 年 7 月 28 日 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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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利人 坐落 证号 权利类型 权利性质 用途 面积(平方米) 使用期限 他项权利
栋1层1号、4栋1层1号、2栋1-3层、3栋1层1号(注5) 0130771号 间、综合楼、门卫 筑面积:81,843.99
65 浙江瑞盛 杭州市萧山区靖江街道青六南路802-3号10幢、杭州市萧山区靖江街道青六南路802-3号16、17幢等 浙(2022)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043610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出让/自建房 工矿仓储用地/工业 共有宗地面积:80,210.39/房屋建筑面积:122,297.4 38,193.33 平方米至2031年12月7日止,19,322 平方米至2049年9月28日止,9,107.36 平方米至2057年2月7日止,13,587.7 平方米至2064年9月25日止 抵押
66 浙江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萧山区靖江街道永盛路938号1幢 浙(2019)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034825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6)/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出让/自建房 商业仓储用地/其他 共有宗地面积:44,158.37/房屋建筑面积:5,030.76 2048年3月6日止
67 萧山区靖江街道永盛路938号9幢 浙(2019)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034829号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自建房 其他 房屋建筑面积:4,243.62 2048年3月6日止
68 萧山区靖江街道永盛路938号2幢 浙(2019)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034832号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自建房 其他 房屋建筑面积:3,610.94 2048年3月6日止
69 萧山区靖江街道永盛路938号3幢 浙(2019)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034831号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自建房 其他 房屋建筑面积:3,610.94 2048年3月6日止
70 萧山区靖江街道永盛路938号4幢 浙(2019)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034830号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自建房 其他 房屋建筑面积:4,184.56 2048年3月6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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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利人 坐落 证号 权利类型 权利性质 用途 面积(平方米) 使用期限 他项权利
71 萧山区靖江街道永盛路938号5幢 浙(2019)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034828号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自建房 其他 房屋建筑面积:4,267.43 2048年3月6日止
72 萧山区靖江街道永盛路938号6幢 浙(2019)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034827号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自建房 其他 房屋建筑面积:4,267.43 2048年3月6日止
73 萧山区靖江街道永盛路938号7幢 浙(2019)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034826号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自建房 其他 房屋建筑面积:4,267.43 2048年3月6日止
74 萧山区靖江街道永盛路938号8幢 浙(2019)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034833号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自建房 其他 房屋建筑面积:2,354.18 2048年3月6日止
75 江苏申通 周庄镇长寿村 澄土国用(2008)第8745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7) 出让 工业用地 宗地面积:55,340 2058年5月5日
76 周庄镇长寿长啸路199号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fhs10030549-1号 / 出让 非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14,964.42 2058年5月5日止
77 周庄镇长寿长啸路199号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fhs10030549-2号 / 出让 非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11,923.38 2058年5月5日止
78 周庄镇长寿长啸路199号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fhs10085901-1号 / / 非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17,553.9 /
79 周庄镇长寿长啸路199号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fhs10085901-2号 / / 非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5,127.95 /
80 常州市智网物流有限公司 武进区果香路12号 苏(2019)常州市不动产权第2014017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自建房 工业用地/辅助 土地使用权面积:26,901.5/房屋建筑面积:17,920.94 2057年6月29日
81 浙江瑞丰 龙湾区永兴街道沙园村、尊芳村(温州空港新区永 浙(2016)温州市不动产权第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 仓储用地 宗地面积:122,838.55 2016年7月15日起
2066年07月14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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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利人 坐落 证号 权利类型 权利性质 用途 面积(平方米) 使用期限 他项权利
兴南园 A-15a 地块) 0021019 号
82 温州市龙湾区永兴街道金海二道 956 号 / / / 分拨中心 建筑面积:13,410.61 / /
83 淮安子淳物流有限公司 淮安经济开发区国道 233 西侧、纬七路南侧 苏(2024)淮安区不动产权第 0023890 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 仓储用地 宗地面积:82,157 2024 年 10 月 03 日起
2074 年 10 月 02 日止

注 1:即序号 2 对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注 2:即序号 13-15 对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注 3:即序号 17-20 对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注 4:即序号 22 对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注 5:2026 年 3 月 16 日新增建筑面积,四川瑞银取得换发的不动产权证(川(2026)简阳市不动产权第 0006635 号),建筑面积为 84,884.78 平方米;

注 6:即序号 67-74 对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注 7:即序号 76-79 对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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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表中标号为82号的房屋外,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主体在中国境内拥有的上述土地使用权、主要房屋所有权已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上表中标号为82的房屋,属于“申通快递温州智慧物流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中的分拨中心A,鉴于“申通快递温州智慧物流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中其他分拨中心以及洗车房尚在建设中,“申通快递温州智慧物流产业园改扩建项目”尚未整体竣工,因此浙江瑞丰未能就上述物业单独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针对上述物业,浙江瑞丰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基于以下原因,上述存在权属瑕疵房屋的情况,对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主体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对本次发行实质性法律障碍:

(1)上述未能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面积占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主体拥有的上述主要房屋总面积的 0.65%,占比较低,且公司已积极与主管部门沟通不动产权证书办理事宜,预计将在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取得。

(2)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上述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未受到主管部门处罚,该等房产亦不存在重大权属争议或纠纷。根据浙江省信用中心2026年3月17日出具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浙江瑞丰在建筑市场监管领域、房产开发和中介领域以及城市管理领域无违法违规情况。

(3)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上述物业,出具了以下承诺:“若因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主体自有、租赁的场地和/或房产不规范情形,影响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主体使用该等场地和/或房产以从事正常业务经营,本人承诺愿意承担因本人过错造成相关主体因前述场地和/或房产收回或受处罚或承担法律责任而导致的损失。”

2、发行人租赁的物业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主体在中国境内所租赁的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使用中的生产经营场地及用房主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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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承租人 | 出租人 | 租赁面积
(平方米) | 租赁物业权属证明文件 | 坐落 | 租赁期限 | 主要用途 |
| --- | --- | --- | --- | --- | --- | --- | --- |
| 1 | 申通有限 | 合肥传泰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88,124.21 | 皖(2023)肥西县不动产权第 0094902 号、
皖(2023)肥西县不动产权第 0094903 号、
皖(2023)肥西县不动产权第 0094904 号、
皖(2023)肥西县不动产权第 0094905 号、
皖(2023)肥西县不动产权第 0094906 号 | 菜鸟网络合肥经开南物流园区 | 2023.8.7-2035.10.31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 2 | 安徽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阜阳分公司 | 阜阳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23,498.00 | 皖(2021)阜阳市不动产权第 0587486 号、
皖(2021)阜阳市不动产权第 0587483 号、
皖(2021)阜阳市不动产权第 0587485 号、
皖(2021)阜阳市不动产权第 0587487 号、
皖(2021)阜阳市不动产权第 0587484 号 |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物流巷 1 号 | 2024.10.1-2026.9.30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 3 | 申通有限 | 成都传申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78,982.17 | 川(2025)简阳市不动产权第 0003176 号 | 简阳市石桥街道皂角社区 6 组、7 组 | 2025.1.1-2035.2.28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 4 |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哈尔滨装卸服务中心 | 哈尔滨苏宁采购有限公司 | 38,260.47 | 黑(2019)哈尔滨市不动产权第 0321439 号 | 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西路 33 号 | 2023.7.1-2028.6.30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 5 | 福建瑞丰 | 福建新华旭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 | 22,844.00 | 闽(2017)晋江市不动产权第 0001216 号、
闽(2017)晋江市不动产权第 0001219 号 | 泉州市经济开发区汽车制造基地 1 号路 2 号 | 2025.8.1-2026.7.31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 6 | 福建瑞丰 | 福建西虎汽车有限公司 | 30,482.00 | 闽(2021)晋江市不动产权第 0005591 号、
闽(2021)晋江市不动产权第 0005688 号 | 晋江市西园街道小桥 255、256、257 号 | 2024.6.1-2026.5.31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 7 |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 漳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 21,072.00 | 闽(2023)漳州高新开发区不动产权第 0005027 号 | 福建省漳州市高新区九湖镇埔美山村美山 623-1 号
漳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内 K1 仓库和 K2 仓库 | 2021.5.13-2026.5.12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 8 | 申通有限 | 揭阳传云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166,200.52 | 粤(2025)揭东区不动产权第 0006878 号、
粤(2025)揭东区不动产权第 0006879 号、
粤(2025)揭东区不动产权第 0006880 号、 | 揭阳市揭东区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金晖路以西、松涛街以北 | 2025.3.15-2035.3.14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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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承租人 | 出租人 | 租赁面积
(平方米) | 租赁物业权属证明文件 | 坐落 | 租赁期限 | 主要用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粤(2025)揭东区不动产权第 0006881 号、
粤(2025)揭东区不动产权第 0006882 号、
粤(2025)揭东区不动产权第 0006883 号 | | | |
| 9 | 广东得泽 | 中山普西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 60,019.08 | 粤(2021)中山市不动产权第 0199639 号 | 中山市西区沙朗镇隆平社区普洛斯中山物流中心 | 其中面积为 50,642.08 平方米的租赁期限 2022.6.1-2025.12.31(注:已续租至 2028.12.31);面积 9377 平方米的租赁期限 2025.5.25-2026.12.19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 10 | 广州增城得泽 | 菜鸟供应链 | 25,862.96 | 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 10032985 号 | 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创业大道 161 号 | 2020.7.3-2027.6.11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 11 | 广州增城得泽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76,674.79 | 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为: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 10800036 号;已提供《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编号:穗联验(增)字(2022)035 号) | 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陂头村、简村村、九如村、白水村、新塘镇塘美村 | 第一租赁期限 2021.3.1-2031.2.28;第二租赁期限 2031.3.1-2041.2.28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 12 |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 | 海口深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34,364.26 | 琼(2025)海口市不动产权第 0157949 号、琼(2025)海口市不动产权第 0157946 号、琼(2025)海口市不动产权第 0157945 号 | 海口市秀英区美安科技城椰海大道与疏港路交汇处西南侧的深国际物流港 | 2025.4.15-2028.4.14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 13 | 河南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 中储洛阳物流有限公司 | 22,082.50 | 豫(2023)孟津县不动产权第 0007461 号、豫(2023)孟津县不动产权第 0007437 号 | 洛阳市白常路与三川大道西 2 千米中储洛阳综合物流产业园 | 2023.7.1-2026.6.30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 14 | 漯河瑞德 | 漯河丰陵仓储有限公司 | 35,908.93 | 豫(2023)漯河市不动产权第 0079167 号 | 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龙江路南侧、宜兰路东侧丰 | 2025.5.20-2028.2.19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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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承租人 | 出租人 | 租赁面积
(平方米) | 租赁物业权属证明文件 | 坐落 | 租赁期限 | 主要用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树漯河现代物流园 2 号库 ABC 单元(不含 A 单元办公室)、3 号库 ABC 单元(不含 BC 单元办公室)、宿舍楼 1 楼 1F-1 | | |
| 15 | 申通有限 | 郑州云祥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124,467.00 | 豫(2023)郑港区不动产权第 0018956 号、豫(2023)郑港区不动产权第 0018958 号、豫(2023)郑港区不动产权第 0018960 号、豫(2023)郑港区不动产权第 0018961 号、豫(2023)郑港区不动产权第 0019024 号 | 菜鸟网络郑州四期物流园区 15 号定制分拨库及配套楼等设施 | 2022.9.10-2032.9.9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 16 |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鄂州中转站 | 湖北赤湾东方物流有限公司 | 28,248.00 | 鄂(2021)鄂州市不动产权第 0042278 号、鄂(2021)鄂州市不动产权第 0042292 号、鄂(2023)鄂州市不动产权第 0046636 号 | 湖北鄂州葛店开发区发展大道葛店电厂旁,赤湾东方物流园内,具体为物流园区进大门最右上角仓库 1 栋及附属道路和停车位 | 2016.9.16-2026.9.15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 17 |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鄂州中转站 | 鄂州苏宁易达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 45,365.19 | 鄂(2017)鄂州市不动产权第 0008542 号、鄂(2017)鄂州市不动产权第 0008544 号 | 鄂州市葛店开发区人民东路以南、电商大道以北的普洛斯普易武汉光谷东物流园 | 2025.4.20-2028.4.19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 18 | 湖南得泽物流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 | 湖南唯品会物流有限公司 | 34,100.25 | 湘(2021)衡阳县不动产权第 0002329 号 | 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西渡镇三堤村、海堤村、小井村地段唯品会衡阳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分期中心)1 栋 101 室内的 2# 分拨中心部分区域 | 2024.11.16-2027.10.31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1-1-119


| 序号 | 承租人 | 出租人 | 租赁面积
(平方米) | 租赁物业权属证明文件 | 坐落 | 租赁期限 | 主要用途 |
| --- | --- | --- | --- | --- | --- | --- | --- |
| 19 | 申通有限 | 南京云泰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86,414.00 | 苏(2024)宁江不动产权第 0008289 号 | 菜鸟网络南京空港 2 期物流园区定制分拨库及配套楼 | 2024.1.10-2035.10.31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 20 |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 南通腾冉贸易有限公司 | 28,770.07 | 苏(2021)通州区不动产权第 0022780 号 | 江苏省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狮子桥 5 组 | 2018.11.1-2028.10.30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 21 |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 南通腾冉贸易有限公司 | 25,055.33 | 苏(2021)通州区不动产权第 0022780 号 | 南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狮子桥 5 组 | 2025.1.1-2028.10.31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 22 | 申通有限 | 南昌传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57,646.89 | 赣(2023)南昌县不动产权第 0014081 号 | 菜鸟网络南昌向塘 2 期物流园区 A1 定制分拨库及配套楼 | 2023.6.5-2033.5.31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 23 | 申通有限 | 廊坊传祥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215,131.00 | 冀(2022)固安县不动产权第 0031276 号 | 菜鸟固安一期物流园区整体园区 | 2022.7.11-2032.7.10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 24 | 申通有限 | 济南传祥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117,273.00 | 鲁(2023)济南市不动产权第 0274609 号、第 0288211 号、第 0288214 号、第 0288216 号、第 0288218 号、第 0288224 号、第 0288232 号、第 0288241 号、第 0288249 号、第 0288250 号 | 济南市历城区凤歧路以西菜鸟网络济南二期物流园区 | 分拨库及其他附属设施:2022.8.31-2032.8.31
B1 配套楼:2022.9.21-2032.8.31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 25 | 山东申邦快递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 烟台市普新供应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30,751.32 | 鲁(2023)烟台市福不动产权第 0009821 号、鲁(2023)烟台市福不动产权第 0009823 号、鲁(2023)烟台市福不动产权第 0009825 号、鲁(2023)烟台市福不动产权第 0009826 号、鲁(2023)烟台市福不动产权第 0009828 号 |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顺和路 1 号普洛斯烟台福山物流园 | 2024.10.1-2027.9.30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 26 | 上海卿柯 | 菲莉金属制品(上海)有限公司 | 62,281.3 | 沪房地浦字(2009)第 204045 号 | 上海浦东新区惠南镇宣黄公路 1989 号 | 2021.4.1-2029.3.31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1-1-120


| 序号 | 承租人 | 出租人 | 租赁面积
(平方米) | 租赁物业权属证明文件 | 坐落 | 租赁期限 | 主要用途 |
| --- | --- | --- | --- | --- | --- | --- | --- |
| 27 | 陕西瑞银 | 民商(咸阳)物联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4,793.33 | 陕(2019)咸阳市不动产权第 0039521 号、
陕(2019)咸阳市不动产权第 0039524 号、
陕(2019)咸阳市不动产权第 0039520 号 |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马庄街道创业二路民生电商物流园 | 其中 43,418.59 平方米;2023.8.1-2026.7.31
其中 2,813.91 平方米;2024.10.1-2026.7.31
其中 8,560.83 平方米;2025.4.6-2026.7.31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 28 |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 宁夏丰夏仓储有限公司 | 23,313.05 | 宁(2022)西夏区不动产权第 0109477 号、宁(2022)西夏区不动产权第 0109474 号 | 西夏区文昌南街以西丰树银川公铁现代产业园3号库 BCD 单元、6号库 ABCD 单元 | 2025.5.20-2028.2.19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 29 |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 新疆佳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 21,399.62 | 新(2021)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 0111625 号 |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金升二街唯品会物流园 | 2024.10.1-2028.4.30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 30 | 申通有限 | 杭州传骄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94,026.00 | 未提供房屋不动产权证,但已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 | 菜鸟网络临平物流园区定制分拨库 | 2024.7.20-2034.7.31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 31 |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 余姚市万兆供应链有限公司 | 40,135.73 | 浙(2021)余姚市不动产权第 0010638 号 | 余姚市丈亭镇台商投资工业园区 | 其中 32,768.98 平方米;2021.3.1-2027.5.31
其中 7,366.75 平方米;2025.3.1-2027.5.31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 32 | 浙江得越物流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 台州传化洲锐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 26,871.45 | 浙(2021)台州黄岩不动产权第 0023671 号 |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院桥镇兴华路西段 168 号 | 2025.9.1-2026.8.31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 33 | 浙江申睿 | 义乌普杰仓储设施有限公司 | 25,872.00 | 浙(2019)义乌市不动产权第 0062935 号 | 义乌市国际陆港物流园区普洛斯义乌物流园 | 2025.3.1-2026.8.20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 34 | 浙江申睿 | 义乌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21,060.00 | 浙(2016)义乌市不动产权第 0018030 号 | 浙江省义乌市桐江街道龙海路 811 号一层、二层 | 2025.3.1-2026.2.28(注 1)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1-1-121


| 序号 | 承租人 | 出租人 | 租赁面积
(平方米) | 租赁物业权属证明文件 | 坐落 | 租赁期限 | 主要用途 |
| --- | --- | --- | --- | --- | --- | --- | --- |
| 35 | 贵州得泽 | 贵州新里物流有限公司 | 30,769.47 | 黔(2021)龙里县不动产权第 0004866 号、
黔(2021)龙里县不动产权第 0004868 号、
黔(2021)龙里县不动产权第 0004869 号 | 菜鸟网络贵州龙里物流园区的 1、2、3 号仓库 | 2022.9.20-2027.2.28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 36 | 广东得泽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 东莞市智瑞科技有限公司 | 21,400.80 | 粤(2019)东莞不动产权第 0136196 号、
粤(2019)东莞不动产权第 0136141 号 | 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田心宾农三路 3 号物业 | 2024.10.10-2027.10.9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 37 | 天津得泽 | 沧海供应链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 20,205.50 | 津(2024)静海区不动产权第 0299724 号 |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国际商贸物流园内朝阳道东侧 A2 库 | 2024.4.1-2027.11.30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 38 | 天津得泽 | 沧海供应链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 28,389.00 | 津(2024)静海区不动产权第 0299724 号 |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国际商贸物流园内朝阳道东侧 A4 库 | 2021.12.1-2027.11.30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 39 | 江西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 | 江西安派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 | 26,000.00 | 赣(2021)吉安县不动产权第 0002269 号 | 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吉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凤凰镇片区 | 2022.8.20-2027.9.30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 40 | 江苏瑞德快递有限公司江阴华士分公司 | 江阴市慧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21,742.97 | 苏(2020)江阴市不动产权第 0038916 号 | 无锡市江阴市华士镇环西路 8 号 | 2022.8.1-2027.7.31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 41 | 山东申邦快递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青岛汇力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 69,438.00 | 鲁(2020)胶州市不动产权第 0014722 号
已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未提供房屋不动产权证 | 青岛市胶州市胶西工业园香港路西端北侧汇利通达科技物流园 | 2025.6.21-2028.3.20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 42 | 山东申邦 | 济宁得泽快递有限公司 | 54,187.00 | 鲁(2021)兖州区不动产权第 0013727 号
已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未提供房屋不动产权证 |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新兖镇前寨子村 | 2023.6.1-2027.5.31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 43 | 山东申邦 | 济宁得泽快递有 | 25,559.5 | 鲁(2021)兖州区不动产权第 0013727 号 |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新 | 2024.10.1-2028.9.30 | 仓储、快递物 |

1-1-122


| 序号 | 承租人 | 出租人 | 租赁面积
(平方米) | 租赁物业权属证明文件 | 坐落 | 租赁期限 | 主要用途 |
| --- | --- | --- | --- | --- | --- | --- | --- |
| | | 限公司 | | 已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未提供房屋不动产权证 | 竞镇前寨子村二期库房 | | 流经营 |
| 44 |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 柳州至鑫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 47,986.00 | 桂(2024)柳州市不动产权第 0198049 号已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未提供房屋不动产权证 | 柳州市柳南区柳工大道 8 号 | 其中 46,997.00 平方米:2025.3.1-2028.2.29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 | | | | | | 其中 989.00 平方米:2025.11.1-2028.2.29 | |
| 45 | 广东得泽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正创供应链(深圳)有限公司 | 69,167.00 | 未提供租赁物业不动产权证 | 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燕山大道 1 号 | 2023.12.1-2026.11.30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 46 |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 大连申通速达快递有限公司 | 45,232.41 | 未提供租赁物业不动产权证 | 大连市甘井子区后盐检柏路 3 号 | 2022.5.1-2027.4.30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 47 |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徐州中转站 | 徐州申通为群快运有限公司 | 78,791.60 | 未提供租赁物业不动产权证 | 徐州市铜山区张集镇工业园内 | 2025.10.1-2028.9.30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 48 | 淮安高德 | 江苏天天快仓储有限公司 | 35,416.50 | 未提供租赁物业不动产权证 | 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经十四路西淮鑫棉纺织南 | 2024.3.1-2027.2.28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 49 |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晋城分公司 | 晋城市金博源商贸有限公司 | 28,019.00 | 未提供租赁物业不动产权证 |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高都镇泊南村 | 2021.6.1-2026.5.31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 50 |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石家庄装卸服务中心 | 石家庄数亿智能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 20,018.00 | 未提供租赁物业不动产权证 | 石家庄市栾城区楼底镇樊家屯村东 | 2024.10.1-2025.12.31
注:已续租至2026.12.31,原出租人于2025.6.17注销,新出租人为石家庄大基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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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承租人 | 出租人 | 租赁面积
(平方米) | 租赁物业权属证明文件 | 坐落 | 租赁期限 | 主要用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地智能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 |
| 51 | 云南滇中宝湾物流有限公司 | 云南德赐物流有限公司 | 37,040.00 | 云(2022)官渡区不动产权第 0269278 号
云(2022)官渡区不动产权第 0269279 号 | 云南省滇中新区大板桥街道张家坡沙井段空港航空物流园空港 1 号路与四号路交界处地块 | 其中 18,520.00 平方米:2024.6.1-2027.5.31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 | | | | | | 其中 11,903.00 平方米:2024.6.1-2027.5.31 | |
| | | | | | | 其中 6,617.00 平方米:2025.2.15-2027.5.31 | |
| 52 | 广东得泽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 湛江正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60,116.12 | 粤(2024)吴川市不动产权第 0092145 号未提供房屋不动产权证,但已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 | 湛江市吴川市吴川机场空港经济区空港四路 | 2025.10.1-2030.9.30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 53 | 河南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 | 河南源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8,280.70 | 豫(2025)卫辉市不动产权第 0021892 号 | 新乡市卫辉市后河镇后河工业园区后河路 3 号豫北现代智慧物流产业园 2 号库 | 2025.10.1-2028.9.30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 54 | 天津联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9,111.8 | 津(2018)武清区不动产权第 1032949 号房产证津字第 122011524687 号 | 菜鸟网络天津武清园区 5 号库、10 号库 1 分区、2 分区局部号库 | 2024.4.1-2027.3.31 | 仓储、快递物流经营 |

注 1:该物业租赁到期后已不再续租;

注 2:上表中的租赁物业未办理租赁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 30 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违反前述规定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由前述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 1,000 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 1,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 修正)》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手续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有效性。


上表中标号为36的物业,涉及租赁集体土地,其土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业主方未能提供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证明文件,但业主方已就可将该等物业租赁给发行人子公司出具了承诺,其中明确“各方已合法拥有租赁物的使用、租赁及多次整体转租的权利”,该等租赁物业面积占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主体上述主要租赁物业总面积的 0.82%;

上表中标号为37-39的物业,出租方未能提供产权方同意转租的文件,该等租赁物业面积占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主体上述主要租赁物业总面积的 2.84%。

上表中标号为45的物业,出租方未能提供房屋产权证书或产权证明,但已向发行人提供根据《深圳市宝安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申报确权的文件,该等租赁物业面积占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主体上述主要租赁物业总面积的 2.64%;

上表中标号为40的物业,出租方仅提供部分房屋产权证书,该等租赁物业面积占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主体上述主要租赁物业总面积的 0.83%。上表中标号为41-44的物业,出租方已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未能提供房屋产权证书或产权证明,该等租赁物业面积占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主体上述主要租赁物业总面积的 7.51%;上表中标号为46-50的物业,出租方未提供租赁物业不动产权证,该等租赁物业面积占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主体上述主要租赁物业总面积的 7.91%。

存在上述瑕疵情形的租赁物业对应的租赁物业面积合计占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主体主要租赁物业总面积的 22.54%。

基于以下原因,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主体主要租赁物业中存在上述瑕疵的情形不会对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主体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构成本次发行实质性法律障碍: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七百二十三条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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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第六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根据上述规定,1)出租方未提供租赁物业的产权证书或其有权出租该等房屋的其他证明文件的,若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发行人不能对租赁物业使用、收益的,发行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2)出租方未提供产权证书或其他权属证明文件或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房屋建设的许可文件的,无法确定该等租赁物业是否为已获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建筑,如因物业存在瑕疵而被相关主管部门处以罚款、限期改正、强制拆除等处罚,其责任承担主体主要为出租方或业主方;3)未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许可建设的租赁物业,存在被有权主管部门责令拆除而导致发行人无法继续使用、收益的风险;若因出租方对所出租房屋存在权利上的瑕疵而导致承租人发生损失的,发行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及租赁合同的约定向出租方索赔。

(2)若物业权属不完善或其他问题导致需要搬迁的情况,发行人可在短时间内寻找到可替代场所,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目前不存在因该等租赁物业权属不完善或其他问题而导致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主体正常经营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3)该等租赁物业的承租方与出租方就租赁合同的履行未发生任何重大争议或纠纷。该等租赁物业的租赁使用稳定,报告期内未发生被要求强制搬迁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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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

(4)部分租赁合同中已作出相关约定,若因租赁物业产权不完善等原因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出租方将承担赔偿责任。

(5)就上述存在瑕疵情形的租赁物业,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若因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主体自有、租赁的场地和/或房产不规范情形,影响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主体使用该等场地和/或房产以从事正常业务经营,本人承诺愿意承担因本人过错造成相关主体因前述场地和/或房产收回或受处罚或承担法律责任而导致的损失。”

(二)发行人的无形资产

1、商标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主体拥有的主要国内注册商标共90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权利人 国际分类 商标 申请号/注册号 注册日期 有效期至 取得方式 有无他项权利
1 申通有限 39 13287361 2015.1.14 2035.1.13 原始取得
2 申通有限 39 13287369 2015.1.14 2035.1.13 原始取得
3 申通有限 39 24845313 2018.9.7 2028.9.6 原始取得
4 申通有限 39 25977539 2018.11.21 2028.11.20 原始取得
5 申通有限 39 32227242 2019.4.7 2029.4.6 原始取得
6 申通有限 39 32227396 2019.4.14 2029.4.13 原始取得
7 申通有限 39 32230985 2019.4.21 2029.4.20 原始取得
8 申通有限 39 32234044 2019.4.14 2029.4.13 原始取得
9 申通有限 39 32234097 2019.4.14 2029.4.13 原始取得
10 申通有限 39 32240821 2019.4.7 2029.4.6 原始取得
11 申通有限 39 32244355 2019.4.14 2029.4.13 原始取得
12 申通有限 39 32248273 2019.4.7 2029.4.6 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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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利人 国际分类 商标 申请号/注册号 注册日期 有效期至 取得方式 有无他项权利
13 申通有限 39 32248686 2019.4.7 2029.4.6 原始取得
14 申通有限 39 32248702 2019.4.14 2029.4.13 原始取得
15 申通有限 39 申通 32248727 2020.1.14 2030.1.13 原始取得
16 申通有限 35 申展商城 40770863 2020.4.28 2030.4.27 继受取得
17 申通有限 39 70622242 2024.2.7 2034.2.6 原始取得
18 申通有限 39 70622246 2024.2.14 2034.2.13 原始取得
19 申通有限 39 申国际商城 70623507 2024.1.14 2034.1.13 原始取得
20 申通有限 35 申国际 74139537 2024.3.7 2034.3.6 继受取得
21 申通有限 39 申国际 74144880 2024.3.7 2034.3.6 继受取得
22 申通有限 42 申展商城 75197428 2024.5.7 2034.5.6 继受取得
23 申通有限 39 76007485 2024.9.7 2034.9.6 原始取得
24 申通有限 39 申国际商城 77208620 2024.11.7 2034.11.6 原始取得
25 申通有限 39 申国际国际 77678779 2025.1.21 2035.1.20 原始取得
26 申通有限 39 申国际国际 77689974 2024.12.14 2034.12.13 原始取得
27 申通有限 39 申国际国际 77693364 2024.12.14 2034.12.13 原始取得
28 申通有限 39 申展石家 77694553 2024.9.21 2034.9.20 原始取得
29 申通有限 39 申宪伯 77696182 2024.9.21 2034.9.20 原始取得
30 申通有限 39 申慧 77696537 2024.9.21 2034.9.20 原始取得
31 申通有限 37 79552282 2025.3.14 2035.3.13 原始取得
32 申通有限 39 79556297 2025.3.21 2035.3.20 原始取得
33 申通有限 7 79559769 2025.3.28 2035.3.27 原始取得
34 申通有限 9 79562181 2025.3.28 2035.3.27 原始取得
35 申通有限 7 79565512 2025.3.28 2035.3.27 原始取得
36 申通有限 9 79568654 2025.3.28 2035.3.27 原始取得

1-1-128


序号 权利人 国际分类 商标 申请号/注册号 注册日期 有效期至 取得方式 有无他项权利
37 申通有限 37 79572057 2025.3.28 2035.3.27 原始取得
38 申通有限 39 79574918 2025.3.28 2035.3.27 原始取得
39 上海喵柜 39 ** 40915072 2020.4.21 2030.4.20 继受取得
40 上海喵柜 39 39363520 2020.2.21 2030.2.20 继受取得
41 上海喵柜 6 39355006 2020.5.28 2030.5.27 继受取得
42 上海喵柜 6 39189720 2020.2.14 2030.2.13 继受取得
43 上海喵柜 39 39178111 2020.2.14 2030.2.13 继受取得
44 上海申雪 41 34952598 2019.11.28 2029.11.27 原始取得
45 上海申雪 38 34952565 2019.8.21 2029.8.20 原始取得
46 上海申雪 28 34951041 2019.8.14 2029.8.13 原始取得
47 上海申雪 21 34950625 2019.11.28 2029.11.27 原始取得
48 上海申雪 26 34949705 2019.8.14 2029.8.13 原始取得
49 上海申雪 7 34947839 2019.8.14 2029.8.13 原始取得
50 上海申雪 30 34947716 2019.8.14 2029.8.13 原始取得
51 上海申雪 35 34946841 2019.11.28 2029.11.27 原始取得
52 上海申雪 29 34946751 2019.8.14 2029.8.13 原始取得
53 上海申雪 8 34946443 2019.8.14 2029.8.13 原始取得
54 上海申雪 19 34946323 2019.8.21 2029.8.20 原始取得
55 上海申雪 14 34946238 2019.8.21 2029.8.20 原始取得
56 上海申雪 45 34945282 2019.11.7 2029.11.6 原始取得
57 上海申雪 42 34945243 2019.8.14 2029.8.13 原始取得
58 上海申雪 1 34944896 2019.8.21 2029.8.20 原始取得
59 上海申雪 10 34944813 2019.8.14 2029.8.13 原始取得
60 上海申雪 9 34944801 2019.8.14 2029.8.13 原始取得

1-1-129


序号 权利人 国际分类 商标 申请号/注册号 注册日期 有效期至 取得方式 有无他项权利
61 上海申雪 27 34942787 2019.8.14 2029.8.13 原始取得
62 上海申雪 6 34941283 2019.8.14 2029.8.13 原始取得
63 上海申雪 40 34940074 2019.8.14 2029.8.13 原始取得
64 上海申雪 12 34939667 2019.8.14 2029.8.13 原始取得
65 上海申雪 23 34939535 2019.8.14 2029.8.13 原始取得
66 上海申雪 32 34938268 2019.8.14 2029.8.13 原始取得
67 上海申雪 18 34938169 2019.8.14 2029.8.13 原始取得
68 上海申雪 20 34938096 2019.8.14 2029.8.13 原始取得
69 上海申雪 16 34936400 2019.11.28 2029.11.27 原始取得
70 上海申雪 34 34934728 2019.8.14 2029.8.13 原始取得
71 上海申雪 31 34934691 2019.8.14 2029.8.13 原始取得
72 上海申雪 5 34934471 2019.8.14 2029.8.13 原始取得
73 上海申雪 4 34934464 2019.8.14 2029.8.13 原始取得
74 上海申雪 3 34934457 2019.11.7 2029.11.6 原始取得
75 上海申雪 2 34934446 2019.8.14 2029.8.13 原始取得
76 上海申雪 44 34933761 2019.11.7 2029.11.6 原始取得
77 上海申雪 37 34933678 2019.8.14 2029.8.13 原始取得
78 上海申雪 15 34933149 2019.8.14 2029.8.13 原始取得
79 上海申雪 39 34930358 2019.8.14 2029.8.13 原始取得
80 上海申雪 36 34930308 2019.8.14 2029.8.13 原始取得
81 上海申雪 33 34930232 2019.8.14 2029.8.13 原始取得
82 上海申雪 22 34930148 2019.8.14 2029.8.13 原始取得
83 上海申雪 43 34926903 2019.11.7 2029.11.6 原始取得
84 上海申雪 24 34926698 2019.8.14 2029.8.13 原始取得

1-1-130


序号 权利人 国际分类 商标 申请号/注册号 注册日期 有效期至 取得方式 有无他项权利
85 上海申雪 17 34926598 2019.8.14 2029.8.13 原始取得
86 上海申雪 13 34926527 2019.8.14 2029.8.13 原始取得
87 上海申雪 11 34926502 2019.8.14 2029.8.13 原始取得
88 丹鸟物流 39 📁 41357616 2020.10.7 2030.10.6 继受取得
89 丹鸟物流 39 👄 37124222 2019.11.21 2029.11.20 继受取得
90 丹鸟物流 39 🕒 35936342 2019.12.14 2029.12.13 继受取得

2、专利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主体拥有的主要专利共 98 项,具体情况如下:

1-1-131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类别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期限 有无他项权利
1 上海申雪 一种快递员派件用信息检测及传送装置 发明专利 201510750591.9 2015.11.8 2018.5.22 20 年
2 上海申雪 一种摆动式智能交通路况信息采集装置 发明专利 201610053530.1 2016.1.26 2018.5.22 20 年
3 上海申雪 一种物流搬运机器人 发明专利 201610502268.4 2016.6.30 2018.5.29 20 年
4 上海申雪 保鲜物流运输车 发明专利 201610495973.6 2016.6.30 2018.6.1 20 年
5 上海申雪 一种物流配送无人机运输专用防撞锁紧装置 发明专利 201610613420.6 2016.7.29 2018.5.18 20 年
6 上海申雪 一种人工爬梯机器人 发明专利 201611095181.6 2016.12.1 2019.10.11 20 年
7 上海申雪 一种易碎品运输专用装载装置 发明专利 201611194976.2 2016.12.15 2018.5.18 20 年
8 上海申雪 一种改进型信息扫描装置 发明专利 201710309737.5 2017.5.4 2019.4.19 20 年
9 上海申雪 一种基于自动化机器人的智能快递配送方法及其系统 发明专利 201710356858.5 2017.5.19 2019.11.15 20 年
10 上海申雪 一种基于物联网的智能型快递存取装置 发明专利 201710419709.9 2017.6.6 2019.11.12 20 年
11 上海申雪 一种物流仓储快速存取设备 发明专利 201710807373.3 2017.9.8 2019.4.26 20 年
12 上海申雪 一种智能快递终端仓储柜及其使用方法 发明专利 201710871929.5 2017.9.25 2019.11.26 20 年
13 上海申雪 多功能立体式社区共享快递投递系统 发明专利 201711351845.5 2017.12.15 2019.10.18 20 年
14 上海申雪 一种物流配货用运输车及其控制系统 发明专利 201711366528.0 2017.12.18 2019.11.26 20 年
15 上海申雪 一种快递包裹自动拆分回收装置 发明专利 201711416971.4 2017.12.25 2020.10.9 20 年
16 上海申雪 一种可重复利用的快递打包盒 发明专利 201711467955.8 2017.12.29 2019.11.15 20 年
17 上海申雪 一种物流包装用自动装袋机 发明专利 201810150190.3 2018.2.13 2020.10.30 20 年
18 上海申雪 基于云的智慧物流计算方法 发明专利 201810162367.1 2018.2.26 2021.9.10 20 年
19 上海申雪 基于无人机的行驶车辆即时跟踪系统 发明专利 201810188883.1 2018.3.8 2019.4.26 20 年

1-1-132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类别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期限 有无他项权利
20 上海申雪 一种基于人脸识别的视觉勘察系统 发明专利 201810203408.7 2018.3.13 2019.11.15 20 年
21 上海申雪 一种用于智能仓储的装卸便捷的安全可靠的搬运装置 发明专利 201810352258.6 2018.4.19 2020.10.16 20 年
22 上海申雪 一种快递包装用纸箱板开槽装置 发明专利 201810383434.2 2018.4.26 2020.10.16 20 年
23 上海申雪 一种用于自动分拣系统的智能型预处理装置 发明专利 201810407984.3 2018.5.2 2020.10.30 20 年
24 上海申雪 一种小区快递收发站包装物回收机 发明专利 201810499158.6 2018.5.23 2020.10.16 20 年
25 上海申雪 一种快递包裹碰撞检测系统及方法 发明专利 201810563012.3 2018.6.4 2022.11.25 20 年
26 上海申雪 一种基于物流包裹包装外壳密封打包装置 发明专利 201810684719.X 2018.6.28 2020.10.2 20 年
27 上海申雪 一种快递箱封箱装置 发明专利 201810787197.6 2018.7.18 2021.9.3 20 年
28 上海申雪 一种多功能的运输装置 发明专利 201810963117.8 2018.8.22 2020.10.30 20 年
29 上海申雪 对物流运输件进行动态化分拣的系统 发明专利 201811102563.6 2018.9.20 2020.10.9 20 年
30 上海申雪 一种用于无人配送场景的智能快递箱 发明专利 201811327309.6 2018.11.8 2020.9.4 20 年
31 上海申雪 用于无人配送的智能快递箱、无人配送系统及其配送方法 发明专利 201811327307.7 2018.11.8 2021.9.7 20 年
32 上海申雪 一种智能视觉识别物流包装筛选设备 发明专利 201910067055.7 2019.1.24 2021.8.6 20 年
33 上海申雪 一种基于货物体积的智能仓储管理设备 发明专利 201910192737.0 2019.3.14 2021.9.10 20 年
34 上海申雪 一种智能设备 发明专利 201910395500.2 2019.5.13 2020.10.16 20 年
35 上海申雪 一种仓储物流使用的储物货架系统 发明专利 201910403681.9 2019.5.15 2020.10.30 20 年
36 上海申雪 一种基于物流管理软件控制的物流搬运机器人 发明专利 201910442192.4 2019.5.24 2020.10.16 20 年
37 上海申雪 一种物流运输导向设备 发明专利 201910491580.1 2019.6.6 2020.12.1 20 年
38 上海申雪 一种物料输送自动化机械 发明专利 201910624638.5 2019.7.11 2020.11.3 20 年

1-1-133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类别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期限 有无他项权利
39 上海申雪 利用差速原理的物流用转运装置 发明专利 201910759740.6 2019.8.16 2020.11.3 20 年
40 上海申雪 一种结合取件信息的可调节快递柜系统及其工作方法 发明专利 201910797329.8 2019.8.27 2022.7.15 20 年
41 上海申雪 一种用于快递配送的稳定性高的安全型智能机器人 发明专利 201910952335.6 2019.10.9 2021.9.10 20 年
42 上海申雪 一种自动化环保的包装机械 发明专利 201910982383.X 2019.10.16 2021.9.7 20 年
43 上海申雪 一种物流用分拨包回收处理装置 发明专利 201911033896.2 2019.10.29 2021.9.7 20 年
44 上海申雪 一种物流包装箱自动打标系统 发明专利 201911053442.1 2019.10.31 2020.9.8 20 年
45 上海申雪 一种适用于多种大小快递箱的胶带封口机 发明专利 201911215706.9 2019.12.2 2020.10.20 20 年
46 上海申雪 一种物流装袋打包用的放线装置 发明专利 201911253330.0 2019.12.9 2021.9.10 20 年
47 上海申雪 一种物流运输包裹自动薄膜缠绕机 发明专利 201911320595.8 2019.12.19 2020.10.16 20 年
48 上海申雪 一种用于快递装卸车并扫描快递的装卸手臂 发明专利 201911320599.6 2019.12.19 2020.10.20 20 年
49 上海申雪 一种物流运输大小快递分拣装置 发明专利 201911371492.4 2019.12.26 2020.10.2 20 年
50 上海申雪 一种根据货物大小进行摆放和分类的货架 发明专利 202010096799.4 2020.2.17 2021.9.10 20 年
51 上海申雪 一种胶带密封式物流包装箱封箱处理方法 发明专利 202010112536.8 2020.2.24 2021.9.14 20 年
52 上海申雪 一种用于现代物流库中的辅助搬运装置 发明专利 202010168703.0 2020.3.12 2021.9.10 20 年
53 上海申雪 通过万向翻转驱动装置实现四向卸货的快递分拣小车 发明专利 202010198722.8 2020.3.20 2021.8.20 20 年
54 上海申雪 一种一站式全自动快递分拣设备 发明专利 202010246910.3 2020.3.31 2020.10.30 20 年
55 上海申雪 一种基于城市社区的智能物流服务方法及其系统 发明专利 202010244704.9 2020.3.31 2021.9.10 20 年
56 上海申雪 一种仓储物流中心快递货物安全性智能安检系统 发明专利 202010273262.0 2020.4.9 2021.9.10 20 年
57 上海申雪 物流包裹分发设备 发明专利 202010351493.9 2020.4.28 2021.9.7 20 年

1-1-134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类别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期限 有无他项权利
58 上海申雪 一种快递运输车卸货装备 发明专利 202010363185.8 2020.4.30 2021.6.25 20 年
59 上海申雪 物流取货系统 发明专利 202010426274.2 2020.5.19 2021.8.13 20 年
60 上海申雪 一种可转向的物流用输送带 发明专利 202010444670.8 2020.5.23 2021.9.7 20 年
61 上海申雪 一种分类传输的物流传输装置 发明专利 202010491504.3 2020.6.2 2020.12.18 20 年
62 上海申雪 一种物流运输用转运平台 发明专利 202010626109.1 2020.7.1 2021.9.10 20 年
63 上海申雪 位置可调快递柜 发明专利 202010629441.3 2020.7.2 2022.7.26 20 年
64 上海申雪 一种物流运输用八旋翼式无人机 发明专利 202010725110.X 2020.7.24 2021.9.21 20 年
65 上海申雪 带有链式板称的流水线称重包装台 发明专利 202010749711.4 2020.7.30 2022.4.1 20 年
66 上海申雪 一种简易快捷的快递盒的体积测量固定装置 发明专利 202010874571.3 2020.8.27 2022.7.8 20 年
67 上海申雪 一种用于物联网的环保型快递纸箱包裹装置 发明专利 202010966789.1 2020.9.15 2021.9.10 20 年
68 上海申雪 物流配送无人机用的装卸货储物架 发明专利 202010973913.7 2020.9.16 2021.8.3 20 年
69 上海申雪 一种贴单效率高效且能防止快递损坏的快递贴单装置 发明专利 202011007987.1 2020.9.23 2022.7.8 20 年
70 上海申雪 一种纸箱货物打包固定机构 发明专利 202011035136.8 2020.9.27 2022.8.9 20 年
71 上海申雪 一种物流分拣输送装置 发明专利 202011070386.5 2020.10.9 2022.7.15 20 年
72 上海申雪 一种物流基站易损易碎品智能码放系统 发明专利 202011090620.0 2020.10.13 2021.5.4 20 年
73 上海申雪 一种快递运转设备 发明专利 202011102566.7 2020.10.15 2022.7.8 20 年
74 上海申雪 一种节能型快递柜 发明专利 202011226936.8 2020.11.6 2023.4.18 20 年
75 上海申雪 一种物联网高效率运输设备 发明专利 202011276403.0 2020.11.16 2022.7.8 20 年
76 上海申雪 一种快递分拣装置 发明专利 202011409309.8 2020.12.6 2021.9.10 20 年

1-1-135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类别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期限 有无他项权利
77 上海申雪 一种物流交叉带分拣装置 发明专利 202011428393.8 2020.12.7 2022.7.26 20 年
78 上海申雪 一种无人物流运输机器人 发明专利 202011441147.6 2020.12.8 2022.7.8 20 年
79 上海申雪 一种物流快递用便携式的扫码器 发明专利 202011532559.0 2020.12.23 2021.9.7 20 年
80 上海申雪 一种用于检测快递且可消毒的安检设备 发明专利 202110064897.4 2021.1.18 2021.9.3 20 年
81 上海申雪 一种物流用包装盒自动分拣设备 发明专利 202110107137.7 2021.1.27 2022.7.8 20 年
82 上海申雪 可调速、可收紧快递传送流水线及使用方法 发明专利 202110433737.2 2021.4.21 2022.7.19 20 年
83 上海申雪 一种移动式物流包裹分层放置装置 发明专利 202110451077.0 2021.4.26 2022.7.12 20 年
84 上海申雪 一种运输用自动装箱系统 发明专利 202110629587.2 2021.6.7 2022.7.22 20 年
85 上海申雪 一种物流转运中心包装箱缓冲层铺设系统及铺设方法 发明专利 202110743382.7 2021.7.1 2022.7.15 20 年
86 上海申雪 一种物流仓储中心货物包装方法 发明专利 202110766378.2 2021.7.7 2022.7.19 20 年
87 上海申雪 一种智能物流无人配送车的自动出货模块 发明专利 202110893857.0 2021.8.5 2022.7.26 20 年
88 上海申雪 一种无人智能物流配送车 发明专利 202110893847.7 2021.8.5 2022.7.26 20 年
89 上海申雪 一种应用于物流的托盘用辅助装置及其使用方法 发明专利 202111046806.0 2021.9.8 2021.11.16 20 年
90 上海申雪 一种仓储机器人 发明专利 202310155285.5 2023.2.23 2023.5.23 20 年
91 上海申雪 一种智能消息处理方法及其系统 发明专利 202210958652.0 2022.8.9 2025.7.22 20 年
92 上海申雪 一种上下游表的数据校验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介质 发明专利 202211653793.8 2022.12.22 2025.7.18 20 年
93 上海申雪 一种皮带机节能控制系统及方法 发明专利 202310992209.X 2023.8.8 2025.9.9 20 年
94 上海申雪 对接微服务开发的前端服务代理方法、装置、电子设备 发明专利 202310656774.9 2023.6.5 2025.10.10 20 年
95 上海申雪 一种数据处理方法、装置、设备以及介质 发明专利 202211678874.3 2022.12.27 2025.11.11 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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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类别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期限 有无他项权利
96 上海申雪 一种快递订单的父子文档构建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 发明专利 202311150711.2 2023.9.7 2025.11.11 20 年
97 上海申雪 基于 RFID 的自动分拣方法、装置、设备及介质 发明专利 202310848689.2 2023.7.11 2025.12.9 20 年
98 上海申雪 一种临时工账号管理方法、临时工管理体系及管理方法 发明专利 202211258595.1 2022.10.14 2025.12.9 20 年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主体拥有的主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共 106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著作权人 著作权名称 登记号 登记日期 有效期 他项权利
1 申通有限 巴枪管控平台 V1.0 2017SR017158 2017.1.18 50 年
2 上海申雪 申通快递手机客户端软件(Android 版)V4.1.2 2019SR1448123 2019.12.27 50 年
3 上海申雪 申通快递手机客户端软件(iOS 版)V4.1.2 2019SR1442107 2019.12.27 50 年
4 上海申雪 申雪(客户端)扫描系统 V2.0 2019SR1172418 2019.11.19 50 年
5 上海申雪 申雪车辆计费软件 V1.1 2018SR374418 2018.5.23 50 年
6 上海申雪 申雪电子钱包资金管理系统 V1.0 2019SR1454084 2019.12.30 50 年
7 上海申雪 申雪订单调度软件 V2.0 2019SR1205322 2019.11.25 50 年
8 上海申雪 申雪订单管理软件 V2.0 2018SR370088 2018.5.23 50 年
9 上海申雪 申雪服务质量客服工单软件 V1.02 2018SR375330 2018.5.23 50 年
10 上海申雪 申雪服务质量客服理赔软件 V1.1 2018SR374882 2018.5.23 50 年
11 上海申雪 申雪服务质量网管投诉软件 V1.2.1 2018SR375538 2018.5.23 5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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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著作权人 著作权名称 登记号 登记日期 有效期 他项权利
12 上海申雪 申雪服务质量运营投诉软件 V1.3.2 2018SR375334 2018.5.23 50 年
13 上海申雪 申雪工单管理系统 V1.0 2019SR1173495 2019.11.19 50 年
14 上海申雪 申雪供应链物料智慧管控系统 V2.21 2019SR1174894 2019.11.20 50 年
15 上海申雪 申雪接口管理平台 V1.0 2019SR1175052 2019.11.20 50 年
16 上海申雪 申雪客户管理软件 V1.0 2018SR374313 2018.5.23 50 年
17 上海申雪 申雪全网短信平台 V1.0 2019SR1172389 2019.11.19 50 年
18 上海申雪 申雪生鲜项目管理系统 V1.0 2019SR1454009 2019.12.30 50 年
19 上海申雪 申雪时效管控软件 V1.0 2018SR373323 2018.5.23 50 年
20 上海申雪 申雪数据分析软件 V1.0 2018SR373095 2018.5.23 50 年
21 上海申雪 申雪退回件管理系统 V1.0 2019SR1441953 2019.12.27 50 年
22 上海申雪 申雪外网客户中心系统 V1.0 2019SR1173261 2019.11.19 50 年
23 上海申雪 申雪网点信息软件 V1.0.1 2018SR370628 2018.5.23 50 年
24 上海申雪 申雪网点后台管理系统 V1.0 2019SR1172130 2019.11.19 50 年
25 上海申雪 申雪运输管理软件 V1.2 2018SR374409 2018.5.23 50 年
26 上海申雪 申雪在线理赔系统 V1.0 2019SR1170672 2019.11.19 50 年
27 上海申雪 申雪站点物料管理软件 V2.03 2018SR375323 2018.5.23 50 年
28 上海申雪 申雪智慧运营运输系统 V1.0 2019SR1454407 2019.12.30 50 年
29 上海申雪 申雪智能防伪电子运单系统 V1.0 2019SR1172122 2019.11.19 50 年
30 上海申雪 申雪自动分拣软件 V1.1 2018SR373124 2018.5.23 5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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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著作权人 著作权名称 登记号 登记日期 有效期 他项权利
31 上海申雪 申雪总部物料管控软件 V2.2 2018SR374319 2018.5.23 50 年
32 上海申雪 申雪财务管家账单中心软件 V1.0 2020SR1667323 2020.11.27 50 年
33 上海申雪 申雪菜鸟信息分监控管理系统软件 V1.0 2020SR0766366 2020.7.14 50 年
34 上海申雪 申雪大数据平台软件 V1.0 2020SR0766807 2020.7.14 50 年
35 上海申雪 申雪开放平台软件 2020SR0766352 2020.7.14 50 年
36 上海申雪 申雪客户管家营销中心软件 V1.0 2020SR1667322 2020.11.27 50 年
37 上海申雪 申雪客户管家运营中心软件 V1.0 2020SR1667333 2020.11.27 50 年
38 上海申雪 申雪拦截退改系统软件 V1.0 2020SR0766162 2020.7.14 50 年
39 上海申雪 申雪流量流向分析系统软件 V1.0 2020SR0766828 2020.7.14 50 年
40 上海申雪 申雪鲁班自动化运营平台软件 V1.0 2020SR0754277 2020.7.10 50 年
41 上海申雪 申雪鲁班自动化运营平台软件 V2.0 2020SR1543561 2020.11.4 50 年
42 上海申雪 申雪票税中心系统软件 V1.0 2020SR1664987 2020.11.27 50 年
43 上海申雪 申雪天秤 KPI 在线化考核系统软件 V1.0 2020SR1664986 2020.11.27 50 年
44 上海申雪 申雪网点运营新平台软件 V1.0 2020SR0766800 2020.7.14 50 年
45 上海申雪 申雪运力试点项目管理软件 V1.0 2020SR0766835 2020.7.14 50 年
46 上海申雪 申雪运输管家调度推荐软件 V1.0 2020SR1543701 2020.11.4 50 年
47 上海申雪 申雪运输管家申运软件 V0.2.11 2020SR1540712 2020.11.4 50 年
48 上海申雪 申雪运输管家一车一档软件 V1.0.0 2020SR1543826 2020.11.4 50 年
49 上海申雪 申雪运输管家指标分析软件 V1.2.11 2020SR1543793 2020.11.4 5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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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著作权人 著作权名称 登记号 登记日期 有效期 他项权利
50 上海申雪 申雪掌上移动办公软件 V1.0 2020SR0766169 2020.7.14 50 年
51 上海申雪 申雪智能仲裁延误软件 V1.0 2020SR1543799 2020.11.4 50 年
52 上海申雪 申雪中心指数管理软件 V1.0 2020SR1543827 2020.11.4 50 年
53 上海申雪 申雪重量监控系统软件 V1.0 2020SR0749748 2020.7.9 50 年
54 上海申雪 申雪转运中心定岗定编管理软件 V1.0 2020SR1543560 2020.11.4 50 年
55 上海申雪 申雪转运中心劳动力管理软件 V1.0.0 2020SR1540713 2020.11.4 50 年
56 上海申雪 申雪财务软件 V1.0 2021SR1665586 2021.11.8 50 年
57 上海申雪 申雪工单工作台管理软件 V1.0 2021SR1952755 2021.11.30 50 年
58 上海申雪 申雪环保袋管理软件 V1.0 2021SR1665587 2021.11.8 50 年
59 上海申雪 申雪件量预测软件 V1.0 2021SR1679308 2021.11.9 50 年
60 上海申雪 申雪客户管家软件 V1.0 2021SR1665628 2021.11.8 50 年
61 上海申雪 申雪理赔管理软件 V1.0 2021SR1952789 2021.11.30 50 年
62 上海申雪 申雪喵站管理软件 V1.0 2021SR1679306 2021.11.9 50 年
63 上海申雪 申雪内外软件 V1.0 2021SR1952788 2021.11.30 50 年
64 上海申雪 申雪盘古置业软件 V1.0 2021SR1665625 2021.11.8 50 年
65 上海申雪 申雪全链路履约软件 V1.0 2021SR1679307 2021.11.9 50 年
66 上海申雪 申雪三方运力管理软件 V1.0 2021SR1952584 2021.11.30 50 年
67 上海申雪 申雪设备运营平台 V1.0 2021SR1952593 2021.11.30 50 年
68 上海申雪 申雪网点管家 360 软件 V1.0 2021SR1665626 2021.11.8 5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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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著作权人 著作权名称 登记号 登记日期 有效期 他项权利
69 上海申雪 申雪物料管控平台 V1.0 2021SR1665588 2021.11.8 50 年
70 上海申雪 申雪物流详情系统 V1.0 2021SR1952761 2021.11.30 50 年
71 上海申雪 申雪移动昆仑系统 V1.0 2021SR1952787 2021.11.30 50 年
72 上海申雪 申雪预算管理软件 V1.0 2021SR1665585 2021.11.8 50 年
73 上海申雪 班组管家小件自动化实时监控系统 V1.0 2023SR0690139 2023.6.19 50 年
74 上海申雪 快递智慧管理软件 V1.0 2024SR0067204 2024.1.10 50 年
75 上海申雪 昆仑时效模拟系统 V1.0 2024SR0033658 2024.1.5 50 年
76 上海申雪 昆仑平台时效诊断系统 V1.0 2024SR0033030 2024.1.5 50 年
77 上海申雪 昆仑平台因子相关性分析系统 V1.0 2024SR0117635 2024.1.17 50 年
78 上海申雪 喵站实操 APPV1.0 2024SR0067201 2024.1.10 50 年
79 上海申雪 申雪财务管家-派费直达系统 V1.0 2024SR0087184 2024.1.12 50 年
80 上海申雪 申雪服务记录一站式查询系统 V1.0 2024SR0087201 2024.1.12 50 年
81 上海申雪 申雪客户关系管理系统 V1.0 2024SR0067806 2024.1.10 50 年
82 上海申雪 申雪商家服务工作台系统 V1.0 2024SR0067810 2024.1.10 50 年
83 上海申雪 申雪网点健康度系统 V1.0 2024SR0117646 2024.1.17 50 年
84 上海申雪 申雪无面单治理系统 V1.0 2024SR0117668 2024.1.17 50 年
85 上海申雪 申易扫旗舰版软件 V1.0 2024SR0067811 2024.1.10 50 年
86 上海申雪 网点管家网关系统 V1.0 2024SR0067203 2024.1.10 50 年
87 上海申雪 巴枪网点版 APP 软件 V1.0 2024SR2186605 2024.12.25 5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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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著作权人 著作权名称 登记号 登记日期 有效期 他项权利
88 上海申雪 交叉带堵包智能检测软件 V1.0 2025SR0307052 2025.2.21 50 年
89 上海申雪 昆仑数据看板现场综合管理 V1.0 2025SR0179523 2025.1.26 50 年
90 上海申雪 喵站实操 APPV2.0 2025SR0233740 2025.2.10 50 年
91 上海申雪 攀爬传送带智能预警软件 V1.0 2025SR0244234 2025.2.12 50 年
92 上海申雪 麒麟仓储管理系统 V2.0 2025SR0148870 2025.1.22 50 年
93 上海申雪 申保保险系统 V1.0 2025SR0170468 2025.1.24 50 年
94 上海申雪 申采采购系统 V1.0 2025SR0233759 2025.2.10 50 年
95 上海申雪 申通商家版软件 V2.0 2025SR0409597 2025.3.7 50 年
96 上海申雪 申行者业务员版 App 软件 V2.0 2025SR0244203 2025.2.12 50 年
97 上海申雪 申雪散单平台 V2.0 2025SR0148927 2025.1.22 50 年
98 上海申雪 申雪网点管家智能外呼系统 V1.0 2025SR0286103 2025.2.19 50 年
99 上海申雪 申意金网点风控融资渠道管控软件 V1.0 2025SR0021325 2025.1.6 50 年
100 上海申雪 申音-客服沟通系统 V1.0 2025SR0307054 2025.2.21 50 年
101 上海申雪 网点跟班系统 V1.0 2025SR0498145 2025.3.21 50 年
102 上海申雪 油卡充值加油系统 V1.0 2025SR1010455 2025.6.16 50 年
103 上海申雪 申通快递 App(鸿蒙版)V1.0 2025SR1158188 2025.7.3 50 年
104 上海申雪 喵柜 AppV1.0 2025SR1128631 2025.7.1 50 年
105 丹鸟物流 菜鸟小哥 APP 软件(Android 版)V1.0.0 2024SR0217112 2024.2.2 50 年
106 丹鸟物流 菜鸟速递任务协同系统 V3.0.0 2024SR0220935 2024.2.2 5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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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作品著作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主体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的主要作品著作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著作权人 著作权名称 登记号 登记日期 有效期 他项权利
1 申通有限 申通云仓 国作登字-2019-F-00870106 2019-08-27 50年
2 申通有限 云仔(动) 国作登字-2018-I-00599431 2018-09-25 50年
3 申通有限 云仔(静) 国作登字-2018-F-00527245 2018-09-07 50年
4 上海申雪 梧桐 LOGO 标识 国作登字-2019-F-00729394 2019-02-27 50年

5、域名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主体拥有的主要域名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权利人 域名名称 注册日 到期日
1 申通有限 sto95543.com 2011-06-13 2026-12-20
2 申通有限 sto95543.net 2011-06-13 2026-12-20
3 申通有限 sto-express.com 2006-04-24 2026-12-25
4 申通有限 sto-express.net 2006-04-24 2026-12-25
5 申通有限 sto-express.cn 2006-04-24 2027-04-24
6 申通有限 sto-express.com.cn 2006-04-24 2027-04-24
7 申通有限 stosystem.com 2016-07-26 2026-07-26
8 申通有限 sto.cn 2003-03-29 2027-03-29
9 申通有限 st0-express.cn 2023-06-29 2026-06-29

6、资质及证书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主体取得的与其主营业务所需要的资质及许可证书包括如下:

(1)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序号 所属公司 证照编号 有效期限截止日 经营范围
1 申通快递 国邮 20160706A 2026年12月22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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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所属公司 证照编号 有效期限截止日 经营范围
2 申通有限 国邮 20100213A 2030年9月28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3 安徽申通 皖邮 20180536B 2028年1月2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4 北京瑞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京邮 20210015B 2026年12月12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5 常熟得泽 苏邮 20240072B 2029年12月19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6 福建瑞丰 闽邮 20180019B 2028年12月16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7 甘肃子淳申通物流有限公司 甘邮 20240008B 2029年2月3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8 广东得泽 粤邮 20193483B 2029年11月20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9 广西得泽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桂邮 20180725B 2028年12月28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10 广州增城得泽 粤邮 20220014B 2027年1月18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11 贵州得泽 黔邮 20180085B 2028年12月16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12 杭州得临物流有限公司 浙邮 20240048B 2029年9月18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13 杭州申瑞 浙邮 20220028B 2027年3月22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14 河北瑞银 冀邮 20180324B 2028年11月15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15 河北申邦 冀邮 20230005B 2028年6月8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16 河北雄安德泽物流有限公司 冀邮 20250005B 2030年2月24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17 河南瑞银 豫邮 20230136B 2028年8月13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18 黑龙江申通 黑邮 20230109B 2028年10月26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19 湖北申通得泽 鄂邮 20220086B 2027年11月6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20 湖南得泽 湘邮 20190020B 2029年8月15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21 简阳申瑞 川邮 20230032B 2028年5月14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22 江苏瑞德 苏邮 20171391B 2027年11月19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23 江苏申通 苏邮 20120587B 2027年9月6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24 江西申通 赣邮 20180007B 2028年1月30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25 揭阳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粤邮 20250350B 2030年11月11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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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所属公司 证照编号 有效期限截止日 经营范围
26 辽宁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辽邮 20250033B 2030年5月26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27 辽宁瑞德 辽邮 20240045B 2029年8月13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28 漯河瑞德 豫邮 20190011B 2029年4月8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29 南京子淳物流有限公司 苏邮 20250029B 2030年4月28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30 内蒙古满安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蒙邮 20180332B 2028年10月24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31 宁夏德泽物流有限公司 宁邮 20250007B 2030年7月3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32 山东申邦 鲁邮 20181153B 2028年8月1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33 山西申通得泽快递有限公司 晋邮 20230053B 2028年8月21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34 陕西德泽申通物流有限公司 陕邮 20240020B 2029年3月31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35 陕西瑞银 陕邮 20140300B 2029年11月21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36 上海昌彤 沪邮 20181877B 2028年6月3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37 上海喵柜 沪邮 20250005B 2030年5月5日 开办服务站经营快递业务(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38 上海卿柯 沪邮 20220001B 2027年1月4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39 四川瑞银 川邮 20170861B 2027年6月28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40 四川子淳物流有限公司 川邮 20250033B 2030年5月21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41 天津得泽 津邮 20200008B 2030年9月20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42 云南德赐物流有限公司 滇邮 20230099B 2028年12月25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43 长春灵通 吉邮 20210024B 2026年6月14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44 长春子淳物流有限公司 吉邮 20240044B 2029年10月8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45 浙江得越物流有限公司 浙邮 20250025B 2030年3月19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46 浙江申睿 浙邮 20250040B 2030年5月20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47 浙江瑞丰(注) 浙邮 20210028B 2026年1月24日^{1}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48 浙江瑞盛 浙邮 20141148B 2029年11月12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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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所属公司 证照编号 有效期限截止日 经营范围
49 浙江正邦 浙邮 20200068B 2030 年 10 月 26 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50 重庆市德赐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渝邮 20230018B 2028 年 10 月 23 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51 北京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京邮 20200197B 2030 年 1 月 7 日 国内快递(信件除外)
52 成都东骏快捷物流有限公司 川邮 20100010B 2030 年 9 月 27 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53 福州芝麻开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闽邮 20160048B 2026 年 6 月 30 日 国内快递(信件除外)
54 甘肃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甘邮 20220027B 2027 年 12 月 5 日 国内快递(信件除外)
55 广西芝麻开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桂邮 20170640B 2027 年 8 月 28 日 国内快递(信件除外)
56 广州万之象物流有限公司 粤邮 20220057B 2027 年 4 月 25 日 国内快递(信件除外)
57 贵州东骏快捷物流有限公司 黔邮 20170001B 2027 年 1 月 2 日 国内快递(信件除外)
58 海南芝麻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琼邮 20180004B 2028 年 6 月 14 日 国内快递(信件除外)
59 杭州丹鸟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浙邮 20230007B 2028 年 1 月 10 日 国内快递(信件除外)
60 合肥新晟邦物流有限公司 皖邮 20150351B 2030 年 4 月 29 日 国内快递(信件除外)
61 河北菜鸟运掣物流有限公司 冀邮 20220008B 2027 年 10 月 26 日 国内快递(信件除外)
62 河南芝麻开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豫邮 20180029B 2028 年 2 月 21 日 国内快递(信件除外)
63 黑龙江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黑邮 20230003B 2028 年 1 月 16 日 国内快递(信件除外)
64 湖北蓝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鄂邮 20180096B 2028 年 10 月 21 日 国内快递(信件除外)
65 湖南芝麻开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湘邮 20180015B 2028 年 9 月 17 日 国内快递(信件除外)
66 吉林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吉邮 20220067B 2027 年 11 月 22 日 国内快递(信件除外)
67 江西芝麻开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赣邮 20180019B 2028 年 4 月 24 日 国内快递(信件除外)
68 昆明东骏物流有限公司 云邮 20180997B 2028 年 4 月 9 日 国内快递(信件除外)
69 辽宁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辽邮 20220097B 2027 年 10 月 11 日 国内快递(信件除外)
70 南京晟邦物流有限公司 苏邮 20110554B 2026 年 5 月 31 日 国内快递(信件除外)
71 内蒙古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蒙邮 20220017B 2027 年 5 月 18 日 国内快递(信件除外)
72 宁夏菜鸟物流有限公司 宁邮 20220043B 2027 年 10 月 19 日 国内快递(信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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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所属公司 证照编号 有效期限截止日 经营范围
73 山东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鲁邮 20220160B 2027 年 10 月 9 日 国内快递(信件除外)
74 山西菜鸟运福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晋邮 20220065B 2027 年 12 月 4 日 国内快递(信件除外)
75 陕西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陕邮 20220012B 2027 年 3 月 24 日 国内快递(信件除外)
76 上海万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沪邮 20120891B 2027 年 2 月 23 日 国内快递(信件除外)
77 上海万象文化配送有限公司 沪邮 20110675B 2026 年 7 月 6 日 国内快递(信件除外)
78 天津联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津邮 20160612B 2026 年 12 月 4 日 国内快递(信件除外)
79 西藏东骏快捷物流有限公司 藏邮 20180016B 2028 年 5 月 13 日 国内快递(信件除外)
80 新疆菜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新邮 20230011B 2028 年 3 月 16 日 国内快递(信件除外)
81 重庆新配盟物流有限公司 渝邮 20180450B 2028 年 10 月 09 日 国内快递(信件除外)
82 浙江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国邮 20200808A 2030 年 4 月 14 日 国内快递(信件除外)

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浙江瑞丰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已完成续期,有效期至 2031 年 1 月 24 日。

(2)道路运输经营资质

序号 所属公司 证照编号 有效期截止日
1 安徽润郴运输有限公司 皖交运管许可合字 340122292343 号 2028 年 12 月 3 日
2 安徽申通 皖交运管许可合字 340122212120 号 2026 年 6 月 28 日
3 安徽省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皖交运管许可合字 340100217025 号 2028 年 12 月 18 日
4 蚌埠申瑞道路运输有限公司 皖交运管许可蚌字 340300222410 号 2027 年 8 月 9 日
5 北京申瑞伟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京交运管许可货字 110112405643 号 2026 年 5 月 15 日(注 1)
6 北京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京交运管许可货字 110113020677 号 2026 年 11 月 8 日
7 福建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闽交运管许可泉字 350502908180 号 2029 年 9 月 27 日
8 广东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粤交运管许可穗字 440100127088 号 2027 年 6 月 13 日
9 杭州博明物流有限公司 浙交运管许可杭字 330122101123 号 2035 年 6 月 19 日
10 杭州德泽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浙交运管许可杭字 330122101081 号 2034 年 6 月 6 日
11 杭州沣鑫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浙交运管许可杭字 2034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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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所属公司 证照编号 有效期截止日
330122101092 号
12 杭州启仁物流有限公司 浙交运管许可杭字 330122101125 号 2035 年 6 月 19 日
13 杭州启文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浙交运管许可杭字 330122101105 号 2035 年 1 月 17 日
14 杭州启秀物流有限公司 浙交运管许可杭字 330122101124 号 2035 年 6 月 19 日
15 杭州申瑞 浙交运管许可杭字 330122100675 号 2033 年 12 月 15 日
16 杭州盛彤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浙交运管许可杭字 330122101080 号 2034 年 6 月 6 日
17 杭州通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浙交运管许可杭字 330122101074 号 2034 年 4 月 16 日
18 杭州翔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浙交运管许可杭字 330122101093 号 2034 年 8 月 30 日
19 杭州子淳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浙交运管许可杭字 330122101086 号 2034 年 8 月 6 日
20 河北宸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冀交运管许可廊字 131022001098 号 2027 年 8 月 17 日
21 河北申邦(注 2) 冀交运管许可廊字 131022001001 号 2027 年 2 月 23 日
22 河北申通 冀交运管许可石字 130124006460 号 2026 年 8 月 8 日
23 河南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豫交运管许可郑字 410190000042 号 2026 年 9 月 29 日
24 湖北申通得泽 鄂交运管许可孝感字 420901104017 号 2026 年 10 月 17 日
25 湖北省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鄂交运管许可孝感字 420900100044 号 2027 年 12 月 3 日
26 湖南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湘交运管许可长字 430111206057 号 2028 年 9 月 24 日
27 济宁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鲁交运管许可宁字 370832807727 号 2028 年 4 月 10 日
28 简阳申瑞 川交运管许可成字 510185100246 号 2029 年 9 月 21 日
29 江苏瑞德 苏交运管许可锡字 320281318120 号 2027 年 5 月 9 日
30 江苏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苏交运管许可锡字 320281315986 号 2028 年 3 月 18 日
31 江苏申通 苏交运管许可锡字 320281309466 号 2027 年 9 月 22 日
32 江西申通 赣交运管许可洪字 360109200084 号 2027 年 8 月 24 日
33 金华瑞彤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浙交运管许可金字 330723100567 号 2034 年 5 月 11 日
34 金华子淳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浙交运管许可金字 330723100597 号 2034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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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所属公司 证照编号 有效期截止日
35 辽宁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辽交运管许可盘字211122203706号 2026年6月1日
36 辽宁省德泽物流有限公司 辽交运管许可沈字210111215909号 2026年7月14日
37 临沂通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鲁交运管许可临字371324295643号 2028年10月10日
38 山东沣鑫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鲁交运管许可枣字370404001969号 2028年10月24日
39 山东申邦 鲁交运管许可济字370112760725号 2026年7月25日
40 山东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鲁交运管许可济字370112706203号 2026年6月22日
41 陕西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陕交运管许可西咸字619901000033号 2028年10月9日
42 上海昌彤 沪交青字310118003957号 2026年12月25日
43 上海润郴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沪交青字310118010715号 2026年6月23日
44 申通有限 沪交青字310118005203号 2027年2月14日
45 深圳得泽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粤交运管许可深字440300625225号 2028年10月15日
46 深圳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粤交运管许可深字440300190847号 2026年6月27日
47 天津得泽 津交运管许可静字120123304092号 2027年3月12日
48 天津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津交运管许可静字120123304177号 2027年8月15日
49 浙江宸瑞运输有限公司 浙交运管许可杭字330113101068号 2032年12月16日
50 浙江瑞盛 浙交运管许可杭字330109194765号 2026年7月12日
51 江西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赣交运管许可洪字360121223096号 2029年5月28日
52 漯河润郴运输有限公司 豫交运管许可漯字411104005046号 2026年6月10日
53 重庆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渝交运管许可渝字500113008426号 2028年3月6日
54 丹鸟物流 浙交运管许可杭字330184102323号 2035年12月30日

注 1:北京申瑞伟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已于2026年4月24日取得证照编号为京交运管许可通字110112115736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30年4月23日;
注 2: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河北申邦“冀交运管许可廊字131022001001号”道路运输经营资质已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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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主要业务资质

序号 所属公司 证照名称 证照编号 有效期截止日
1 申通有限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33101180038036 2030年3月20日
2 增信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合字B2-20240251 2029年6月13日
3 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 号[2011]00147-A01 2030年11月30日
4 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 号[2016]00017-A02 2030年11月30日
5 河南瑞银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34191000029102 2028年9月21日
6 湖南得泽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34301810674053 2028年9月27日
7 上海申雪 食品经营备案凭证 YB13101180004231 2027年5月14日
8 上海申彻 食品经营备案凭证 YB13101180047491 /

十一、公司最近三年发生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十二、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境外子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 境外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持股结构 设立方式 成立时间
1 韩国申通 韩国 申通有限持有66.00% 设立 2015年5月1日
2 新加坡申通 新加坡 申通有限持有100.00% 设立 2015年8月3日

韩国申通成立于2015年5月1日,主要在韩国从事于快递、货运业务,报告期各期实现的营业收入占发行人营业收入比例不足 0.1%,经营规模较小;新加坡申通成立于2015年8月3日,未开展实际业务。

根据韩国律师事务所法务法人靖世(Jeongse Lawfirm)出具的法律意见书,韩国申通是“一家根据大韩民国法律正式注册成立、有效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的公司。”

根据新加坡律师事务所旭龄及穆律师事务所(Shook Lin & Bok LLP)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新加坡申通是“一家于2015年8月3日正式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并根据新加坡法律有效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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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分红情况

(一)利润分配情况

1、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即1,522,310,3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该次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19日实施完毕。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30,802,166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28,397,773股后的1,502,404,3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7元(含税),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6月5日实施完毕。

3、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30,802,166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数3,552,082股后的1,527,250,0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现金分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的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分红占比
2025年 15,272.50 136,863.10 11.16%
2024年 10,066.11 103,995.26 9.68%
2023年 3,044.62 34,069.65 8.94%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28,38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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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分红占比
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1,642.67
比例 30.97%

为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将历年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作为公司业务发展资金的一部分,继续投入公司生产经营,以支持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十四、发行人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情况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 50%

最近三年,发行人不存在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人其他债务亦不存在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净资产为1,092,691.23万元,若考虑发行前合并口径净资产金额不变,本次发行将新增公司债券余额300,000.00万元(含本数),新增后累计债券余额占合并口径净资产比例为 27.46%,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合并口径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要求。

(二)本次发行规模对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及合理性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62.72%,假设以202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结构及本次发行规模上限300,000.00万元进行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前后,不考虑其他财务数据的变化,假设可转债持有人全部转股前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发行后转股前 发行后转股后
资产总额 2,931,351.84 3,231,351.84 3,231,351.84
负债总额 1,838,660.62 2,138,660.62 1,838,660.62
所有者权益总额 1,092,691.23 1,092,691.23 1,392,691.23
资产负债率(合并) 62.72% 66.18% 56.90%

注:以上测算未考虑可转债的权益公允价值(该部分金额在其他权益工具中核算),若考虑该因素,本次发行后的实际资产负债率会进一步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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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具备足够的现金流支付公司债券本息

1、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报告期各期,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非前后孰低)分别为33,945.07万元、101,681.44万元和136,863.10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90,829.87万元。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万元(含本数),参考近期债券市场的发行利率水平并经合理估计,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2、现金流量情况正常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35,821.27万元、394,414.44万元、379,908.07万元,公司具有正常的现金流量。总体而言,公司报告期内的现金流量符合行业及公司业务特点,且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能覆盖利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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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与现金流量;如无特别说明,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均引自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财务报告。

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信息。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及重要性水平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

容诚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4]310Z006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德勤会计师对公司2024年度和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德师报(审)字(25)第P05188号和德师报(审)字(26)第P0717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所处行业,从项目性质及金额两方面判断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在判断项目性质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的性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是否会引起特别的风险。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综合考虑该项目金额占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项目金额比重情况。

二、发行人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04,668.62 200,100.37 243,288.63
交易性金融资产 81,378.25 43,071.20 43,281.32
应收账款 143,673.62 109,527.16 84,152.62
预付款项 57,200.54 33,262.85 28,99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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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收款 34,108.98 24,557.41 21,135.57
存货 11,538.36 8,457.80 8,779.7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3,645.52 2,447.21 594.83
其他流动资产 344,138.19 287,362.02 193,377.07
流动资产合计 880,352.09 708,786.02 623,607.39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 1,530.79 2,118.42
长期股权投资 1,840.00 2,507.09 4,253.9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4,102.65 25,812.74 76,703.3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9,190.01 30,259.82 -
投资性房地产 14,349.27 15,008.59 -
固定资产 1,137,170.11 1,036,205.75 942,170.51
在建工程 78,234.33 40,764.73 22,649.70
使用权资产 301,110.55 270,117.87 264,525.69
无形资产 168,926.83 161,337.40 155,370.23
其中:数据资源 537.69 196.58 -
开发支出 4,141.60 7,894.61 6,938.44
商誉 88,587.66 79,199.09 79,199.09
长期待摊费用 57,791.29 63,841.92 43,775.78
递延所得税资产 31,306.92 22,210.49 17,435.29
其他非流动资产 94,248.54 65,738.07 36,219.14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50,999.76 1,822,428.97 1,651,359.60
资产总计 2,931,351.84 2,531,214.99 2,274,967.0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26,305.07 365,407.75 299,836.97
应付账款 545,344.88 380,130.12 344,147.34
预收款项 5,399.26 5,442.98 3,028.31
合同负债 144,285.62 153,908.69 131,880.66
应付职工薪酬 29,182.86 20,140.73 19,931.57
应交税费 34,945.01 32,617.66 24,514.54
其他应付款 125,232.66 126,980.31 82,707.0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7,921.18 69,849.81 69,56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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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其他流动负债 15,126.03 15,268.27 32,055.92
流动负债合计 1,313,742.58 1,169,746.30 1,007,671.0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65,929.05 132,020.07 149,453.23
应付债券 70,461.00 - -
租赁负债 256,110.14 233,159.09 223,799.09
长期应付款 1,716.80 14.83 178.01
预计负债 1,413.47 2,052.39 3,429.24
递延收益 24,549.37 12,222.13 7,525.69
递延所得税负债 4,738.21 1,212.95 1,032.85
非流动负债合计 524,918.04 380,681.46 385,418.12
负债合计 1,838,660.62 1,550,427.76 1,393,089.1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2,201.22 42,201.22 42,201.22
资本公积 300,290.44 305,450.91 301,758.39
减:库存股 17,665.66 9,962.20 6,952.22
其他综合收益 -1,078.16 1,331.09 29,290.86
专项储备 1,292.80 1,261.20 1,402.25
盈余公积 60,478.39 57,431.69 57,396.20
未分配利润 706,700.19 582,954.20 453,706.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092,219.22 980,668.10 878,803.29
少数股东权益 472.01 119.13 3,074.5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92,691.23 980,787.23 881,877.8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931,351.84 2,531,214.99 2,274,967.00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5,558,617.74 4,716,949.33 4,092,363.85
其中:营业收入 5,558,617.74 4,716,949.33 4,092,363.85
二、营业总成本 5,379,570.28 4,586,161.80 4,060,912.28
其中:营业成本 5,202,426.81 4,433,749.87 3,921,395.17
税金及附加 9,665.13 8,397.63 7,77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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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销售费用 15,911.63 13,480.51 16,834.45
管理费用 107,778.93 88,903.77 80,090.41
研发费用 18,841.15 17,819.69 16,707.46
财务费用 24,946.64 23,810.32 18,105.30
其中:利息费用(注) 27,268.24 27,840.02 24,819.55
利息收入 2,809.03 4,496.28 7,063.04
加:其他收益 3,834.84 5,977.23 21,492.3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976.09 3,331.24 1,411.4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20.76 -155.6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264.21 3,134.51 211.0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670.05 -5,241.25 -5,150.12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5,160.37 -3,334.61 -1,787.3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49.20 908.34 -1,609.1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78,842.98 135,563.00 46,019.87
加:营业外收入 2,586.96 1,600.93 2,287.75
减:营业外支出 11,145.34 6,807.10 6,497.5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70,284.61 130,356.82 41,810.10
减:所得税费用 33,484.23 27,721.03 8,474.8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36,800.38 102,635.80 33,335.26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36,800.38 102,635.80 33,335.26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36,863.10 103,995.26 34,069.65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62.72 -1,359.46 -734.4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409.70 372.83 28,918.10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409.24 372.67 28,918.33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279.34 -361.95 28,73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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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1)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279.34 -361.95 28,734.81
(4)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129.90 734.61 183.52
(1)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129.90 734.61 183.52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0.46 0.16 -0.23
七、综合收益总额 134,390.67 103,008.63 62,253.36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34,453.86 104,367.93 62,987.98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63.18 -1,359.30 -734.63
八、每股收益
(一)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2 0.69 0.23
(二)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91 0.68 0.22

注:表中利息费用金额包含金融机构借款利息和当年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133,756.88 5,222,675.76 4,404,267.12
收到的税费返还 4,850.48 2,129.28 10,912.0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347.41 31,085.16 67,961.4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162,954.77 5,255,890.19 4,483,140.5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475,404.43 4,617,144.39 3,795,0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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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77,401.89 157,070.20 267,133.47
支付的各项税费 70,069.16 46,524.50 31,705.4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0,171.23 40,736.66 53,467.4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783,046.70 4,861,475.76 4,147,319.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9,908.07 394,414.44 335,821.2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75,791.37 569,498.05 281,374.7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192.53 2,765.68 1,028.3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6,040.61 7,064.35 4,768.76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0.5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4,078.45 63.64 24.6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21,102.96 579,392.22 287,196.4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15,207.14 325,405.56 285,652.88
投资支付的现金 530,732.49 622,385.30 295,5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10,952.38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0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56,907.05 947,790.86 581,152.8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5,804.09 -368,398.64 -293,956.4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60,443.12 569,664.06 536,656.4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3,408.85 118.66 520.3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43,851.97 569,782.72 537,176.7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68,725.18 540,576.62 424,488.3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6,359.64 16,087.55 12,601.5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5,899.74 80,856.23 73,863.8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80,984.56 637,520.40 510,953.7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132.59 -67,737.68 26,223.0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0.21 -0.32 185.4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971.18 -41,722.21 68,273.29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4,214.44 235,936.65 167,66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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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1,185.62 194,214.44 235,936.65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以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四、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将拥有控制权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申通有限 100.00% - 反向购买
上海昌彤 - 100.00% 同一控制下合并
浙江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100.00% 同一控制下合并
浙江瑞盛 - 100.00% 设立
浙江瑞丰 - 100.00% 设立
湖北申通 - 100.00% 设立
江苏申通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陕西瑞银 - 100.00% 设立
长春灵通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韩国申通 - 66.00% 设立
新加坡申通 - 100.00% 设立
辽宁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浙江正邦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淮安高德快运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漯河瑞德 - 100.00% 设立
上海申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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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上海申通易物流有限公司 - 58.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河北瑞银 - 100.00% 设立
申通投管 100.00% - 设立
四川瑞银 - 100.00% 设立
山西瑞华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云南子淳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上海前店后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山东申邦 - 100.00% 设立
安徽申通 - 100.00% 设立
江西申通 - 100.00% 设立
江苏瑞德 - 100.00% 设立
河南瑞银 - 100.00% 设立
河北申通 - 100.00% 设立
上海申雪 - 100.00% 设立
砀山申雪冷链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 73.00% 设立
杭州申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设立
杭州申瑞 - 100.00% 设立
浙江宸瑞运输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四川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重庆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上海润郴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山东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北京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辽宁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安徽省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江西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江苏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湖南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湖北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河南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河北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广东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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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深圳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福建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北京瑞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内蒙古满安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广西得泽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常州市智网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上海喵柜 - 100.00% 设立
辽宁瑞德 - 100.00% 设立
广东得泽 - 100.00% 设立
贵州得泽 - 100.00% 设立
湖南得泽 - 100.00% 设立
福建瑞丰 - 100.00% 设立
荆门得泽快递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上海佰荔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盐城申通得泽快递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申彻供应链 100.00% - 设立
浙江舟山申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天津得泽 - 100.00% 设立
四川子淳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长沙申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南宁申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广州增城得泽 - 100.00% 设立
公主岭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兰州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天津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陕西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泰州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浙江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常熟得泽 - 100.00% 设立
上海隋勤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揭阳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石家庄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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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蚌埠子淳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内蒙古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桐庐常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芜湖茗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上海卿柯 - 100.00% 设立
简阳申瑞 - 100.00% 设立
漯河润郴运输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宿迁茗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北京申瑞伟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湖北申通得泽 - 100.00% 设立
山西申通得泽快递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辽宁省德泽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云南德赐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黑龙江申通 - 100.00% 设立
句容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天津申安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安徽坤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湖北省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上海达藤申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淮安子淳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江西申雪江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重庆市德赐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陕西德泽申通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甘肃子淳申通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河北宸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淮安沣鑫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河北申邦 - 100.00% 设立
西安茗柏鸿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蚌埠申瑞道路运输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哈尔滨麒锐印务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重庆瑞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南京子淳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1-1-163


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天津申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济宁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杭州通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金华瑞彤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杭州德泽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杭州盛彤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长春子淳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辽宁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杭州得临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金华子淳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杭州翔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杭州沣鑫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杭州子淳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山东沣鑫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临沂通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安徽润顺运输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浙江得越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浙江申睿 - 100.00% 设立
深圳得泽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河北雄安德泽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申纬智联(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浙江申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杭州博明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江苏翔瑞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江苏连云港申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杭州启仁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菏泽仁瀚运输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杭州启文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宁夏德泽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济宁得泽供应链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杭州启秀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四川申雪川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1-1-164


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泰州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云南云瑞喵柜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河北柜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无锡喵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济南喵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黑龙江喵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内蒙古喵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贵州喵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福建泉州喵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天津喵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重庆喵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广州喵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沈阳喵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湖北省喵柜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杭州杭滕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设立
丹鸟物流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南京晟邦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上海万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广州万之象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北京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内蒙古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昆明东骏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贵州东骏快捷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吉林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山西丹鸟运福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辽宁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山东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青海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河北丹鸟运掣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黑龙江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成都东骏快捷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海南芝麻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1-1-165


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重庆新配盟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江西芝麻开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湖北蓝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河南芝麻开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上海万象文化配送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广西芝麻开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西藏东骏快捷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福州芝麻开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湖南芝麻开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合肥新晟邦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宁夏菜鸟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甘肃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天津联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惠州市万象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陕西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新疆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杭州丹鸟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嘉兴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二)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
南京子淳物流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长春子淳物流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杭州得临物流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天津申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济宁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杭州通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金华瑞彤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杭州德泽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杭州盛彤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1-1-166


子公司名称 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
杭州子淳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金华子淳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临沂通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杭州翔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杭州沣鑫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山东沣鑫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深圳得泽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安徽润郴运输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浙江得越物流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浙江申睿 新增 设立
辽宁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河北雄安德泽物流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昆山申益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减少 注销
河北联威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减少 转让
安徽坤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河北申邦 新增 设立
淮安子淳物流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淮安沣鑫物流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河北联威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江西申雪江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西安茗柏鸿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河北宸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蚌埠申瑞道路运输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重庆市德赐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湖北省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陕西德泽申通物流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甘肃子淳申通物流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上海达滕申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东莞市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减少 注销
申纬智联(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浙江申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杭州博明物流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江苏翔瑞物流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1-1-167


子公司名称 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
江苏连云港申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杭州启仁物流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菏泽仁瀚运输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杭州启文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宁夏德泽物流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济宁得泽供应链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杭州启秀物流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四川申雪川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泰州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云南云瑞喵柜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河北柜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无锡喵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济南喵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黑龙江喵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内蒙古喵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贵州喵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福建泉州喵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天津喵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重庆喵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广州喵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沈阳喵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湖北省喵柜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杭州杭滕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 设立
丹鸟物流 新增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南京晟邦物流有限公司 新增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上海万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新增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广州万之象物流有限公司 新增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北京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内蒙古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昆明东骏物流有限公司 新增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贵州东骏快捷物流有限公司 新增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吉林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山西丹鸟运福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新增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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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名称 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
辽宁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山东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青海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河北丹鸟运掣物流有限公司 新增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黑龙江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成都东骏快捷物流有限公司 新增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海南芝麻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新增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重庆新配盟物流有限公司 新增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江西芝麻开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新增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湖北蓝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新增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河南芝麻开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新增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上海万象文化配送有限公司 新增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广西芝麻开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新增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西藏东骏快捷物流有限公司 新增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福州芝麻开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新增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湖南芝麻开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新增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合肥新晟邦物流有限公司 新增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宁夏菜鸟物流有限公司 新增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甘肃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天津联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新增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惠州市万象物流有限公司 新增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陕西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新疆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杭州丹鸟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新增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嘉兴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上海申通岑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减少 通过清算的方式注销
湖南子淳物流有限公司 减少 注销

五、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主要财务指标

1、基本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1-1-169


项目 2025年末/2025年度 2024年末/2024年度 2023年末/2023年度
流动比率(倍) 0.67 0.61 0.62
速动比率(倍) 0.66 0.60 0.61
资产负债率(合并) 62.72% 61.25% 61.24%
利息保障倍数(倍) 7.24 5.68 2.6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43.91 48.71 46.06
存货周转率(次/年) 520.34 514.43 596.9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2.48 2.58 2.19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05 -0.27 0.4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7.13 6.41 5.74

注:上述指标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 =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 = (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 =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利息保障倍数 = 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
(5)应收账款周转率 = 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金额;
(6)存货周转率 = 营业成本/存货平均金额;
(7)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8)每股净现金流量 =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期末股份总数。

2、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5号)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项目 期间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 稀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25 年 13.32% 0.92 0.91
2024 年 11.19% 0.69 0.68
2023 年 4.03% 0.23 0.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25 年 13.58% 0.93 0.93
2024 年 10.94% 0.68 0.67
2023 年 4.01% 0.23 0.22

1-1-170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 4.01%、10.94% 和 13.32%,平均值 9.42%。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盈利,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百分之六。公司满足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盈利条件。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307.40 -2,784.90 -3,033.4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1,935.45 2,809.83 3,634.82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4,129.59 4,108.10 211.09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的损益 - - 823.27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299.62 903.55 615.1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00.18 -1,512.93 -1,771.5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48.96 -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2,991.88 3,523.64 479.31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326.23 1,237.88 486.56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665.66 2,285.77 -7.25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0.28 -28.05 -131.8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665.37 2,313.82 124.5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6,863.10 103,995.26 34,069.6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1.95% 2.22% 0.37%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由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以及公司持有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构成,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124.59万元、2,313.82万元和-2,665.37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0.37%、2.22% 和 -1.95%,公司经营业绩对非经常性损益不存在重大依赖的情况。

1-1-171


六、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一)会计政策变更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规定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解释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规定对“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解释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规定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并于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发生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三)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发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七、纳税税种及税收优惠情况

(一)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按应税销售收入计征 6%、9%、13%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征 1%、5%、7%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9%、15%、17%、20%、25%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征 3%

1-1-172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征 2%

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上海申雪 15%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等 17 家企业 15%
河北申通等 83 家小型微利企业 20%
新加坡申通 17%
韩国申通 应纳税所得额 2 亿韩元以下:9%
应纳税所得额 2 亿韩元至 200 亿韩元以下:19%
应纳税所得额 200 亿韩元至 3,000 亿韩元以下:21%
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3,000 亿韩元:24%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25%

(二)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及批文

上海申雪于 2022 年经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批准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231003288),证书有效期为 3 年。上海申雪于 2025 年经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批准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531000337),证书有效期为 3 年。上海申雪报告期内执行 15%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发布“财政部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规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等 17 家公司属于设立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其所得减按 15%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2 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5%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河北申通快递有限公司等 83 家小型微利企业享受该所得税优惠。

1-1-173


八、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合计 880,352.09 30.03% 708,786.02 28.00% 623,607.39 27.41%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50,999.76 69.97% 1,822,428.97 72.00% 1,651,359.60 72.59%
资产总计 2,931,351.84 100.00% 2,531,214.99 100.00% 2,274,967.0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2,274,967.00万元、2,531,214.99万元和2,931,351.84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呈上升趋势。

1、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 204,668.62 6.98% 200,100.37 7.91% 243,288.63 10.69%
交易性金融资产 81,378.25 2.78% 43,071.20 1.70% 43,281.32 1.90%
应收账款 143,673.62 4.90% 109,527.16 4.33% 84,152.62 3.70%
预付款项 57,200.54 1.95% 33,262.85 1.31% 28,997.61 1.27%
其他应收款 34,108.98 1.16% 24,557.41 0.97% 21,135.57 0.93%
存货 11,538.36 0.39% 8,457.80 0.33% 8,779.73 0.3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3,645.52 0.12% 2,447.21 0.10% 594.83 0.03%
其他流动资产 344,138.19 11.74% 287,362.02 11.35% 193,377.07 8.50%
流动资产合计 880,352.09 30.03% 708,786.02 28.00% 623,607.39 27.4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623,607.39万元、708,786.02万元和880,352.0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7.41\%$ 、 $28.00\%$ 和 $30.03\%$ ,占比逐期上升。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其他流动资产、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交易性金融资产构成。

1-1-174


(1)货币资金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243,288.63万元、200,100.37万元和204,668.6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69%、7.91%和6.98%。公司货币资金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库存现金 0.76 0.76 8.83
银行存款 202,274.56 198,702.22 240,391.77
其他货币资金 2,393.30 1,397.39 2,888.03
合计 204,668.62 200,100.37 243,288.63

公司货币资金占比较高,主要原因系快递行业业务周期短、资产周转较快,公司保留了一定规模的货币资金进行日常经营。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整体较为稳定。公司2024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2023年末下降43,188.26万元,同比下降17.75%,主要系公司利润增长带来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增长、资本开支及购买理财和定期存款带来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净归还银行借款带来的筹资活动现金流出综合影响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43,281.32万元、43,071.20万元和81,378.2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90%、1.70%和2.78%,交易性金融资产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银行理财产品 10,263.22 2,126.16 33,121.32
结构性存款 60,020.47 30,413.01 -
信托产品 11,094.56 10,532.03 10,160.00
合计 81,378.25 43,071.20 43,281.32

2025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同比增长88.94%,主要系公司基于资金营运需求新增结构性存款所致;2024年末、2025年末新增的结构性存款系公司向境内金融机构购买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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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基本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84,152.62 万元、109,527.16 万元和 143,673.62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70%、4.33% 和 4.90%,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应收账款余额 162,518.08 123,710.28 96,629.30
坏账准备 18,844.46 14,183.12 12,476.68
应收账款净额 143,673.62 109,527.16 84,152.6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同比下降 10.02%、增长 30.15% 和增长 31.18%,同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21.54%、15.26% 和 17.84%。2024年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增速高于收入增速,主要系公司直营客户业务量增长所致;2025年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增速高于收入增速,主要系公司于2025年11月1日完成丹鸟物流收购,对其应收账款并表所致。

2)应收账款账龄分布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账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年以内(含1年) 147,243.07 90.60% 111,850.24 90.41% 88,884.52 91.99%
1至2年 4,783.30 2.94% 4,956.16 4.01% 2,610.00 2.70%
2至3年 4,103.93 2.53% 2,082.61 1.68% 1,327.50 1.37%
3年以上 6,387.78 3.93% 4,821.27 3.90% 3,807.29 3.94%
合计 162,518.08 100.00% 123,710.28 100.00% 96,629.30 100.00%

公司现有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因应收账款金额过大而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基本集中于1年以内,占比分别为 91.99%、90.41% 及 90.60%,公司账龄结构较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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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62,518.08 123,710.28 96,629.30
期后回款总额 116,088.54 108,245.00 85,116.00
期后回款比例 71.43% 87.50% 88.09%

注:期后回款统计截至2026年4月30日。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 88.09%、87.50%、71.43%,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

3)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种类 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4,690.96 9.04 14,690.96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47,827.12 90.96 4,153.50 2.81 143,673.62
其中:快递行业 147,621.62 90.83 4,007.84 2.71 143,613.78
非快递行业 205.50 0.13 145.66 70.88 59.84
合计 162,518.08 100.00 18,844.46 11.60 143,673.62
种类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1,027.41 8.91 11,027.41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12,682.87 91.09 3,155.71 2.80 109,527.16
其中:快递行业 112,477.18 90.92 3,063.64 2.72 109,413.55
非快递行业 205.68 0.17 92.07 44.76 113.61
合计 123,710.28 100.00 14,183.12 11.46 109,527.16
种类 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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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处于正常结算期内,应收账款质量较好,不能按期收回风险很小。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较为稳健,已按会计准则要求及时足额计提坏账准备。

4)应收账款集中度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2023年末 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37,012.22 38.30%
杭州淘天供应链有限公司 9,993.76 10.34%
上海家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3,866.23 4.00%
浙江纬韬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2,277.03 2.36%
上海金山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1,478.86 1.53%
合计 54,628.10 56.53%
2024年末 淘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40,828.52 33.00%
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7,016.39 21.84%
上海禹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147.96 3.35%
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131.51 2.53%
杭州淘天供应链有限公司 2,372.11 1.92%
合计 77,496.50 62.64%
2025年末 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30,876.24 19.00%
淘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29,937.75 18.42%
中广电移动网络有限公司 9,759.62 6.01%
上海禹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6,887.62 4.24%
成都快购科技有限公司 5,428.18 3.34%
合计 82,889.41 51.01%

总体来看,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加盟商、电商平台及品牌客户等。公司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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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主要是与电商平台及品牌客户定期结算过程中形成的,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而有所增长。公司制定的坏账计提政策符合公司资产实际运营情况,应收账款主要为一年以内,应收账款质量相对较高。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应收账款方均为主要客户或持续合作客户,应收账款回款正常,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次/年

证券简称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顺丰控股 10.57 10.76 10.19
圆通速递 41.14 37.48 43.05
韵达股份 65.21 52.67 37.29
平均值 38.98 33.64 30.18
公司 43.91 48.71 46.06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回款状况良好。

5)同行业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对比分析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对于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并且已长期无业务往来的债务人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外,公司按照业务类型识别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快递行业组合和非快递行业组合。公司以业务分组为基础,利用应收账款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基于历史实际信用损失率并考虑了当前状况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方法如下:

公司名称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顺丰控股 按照单项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各类金融资产,其信用风险特征与该类中的其他金融资产显著不同。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和计提方法如下:应收账款组合1:关联方客户,以逾期日作为账龄的起算时点;应收账款组合2:非关联方客户,以逾期日作为账龄的起算时点。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租赁款和合同资产,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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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圆通速递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韵达股份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外部客户;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客户。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注:摘自同行业可比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的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无重大差异。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顺丰控股 2.65% 3.86% 5.20%
圆通速递 5.60% 5.36% 5.52%
韵达股份 27.27% 28.34% 23.12%
公司 11.60% 11.46% 12.91%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在同行业可比公司计提比例范围内。

6)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信用政策、结算方式和结算周期统计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信用政策及结算周期
2025年度 阿里巴巴集团控制下企业 对账完成后30天
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 三方平台散件:对账完成后30天
逆向件:平台清分
临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预充值款项
汕头市福瑞货运有限公司 预充值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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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客户名称 信用政策及结算周期
义乌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预充值款项
2024年度 阿里巴巴集团控制下企业 对账完成后30天
义乌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预充值款项
临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预充值款项
汕头市福瑞货运有限公司 预充值款项
广州市申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预充值款项
2023年度 阿里巴巴集团控制下企业 对账完成后30天
义乌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预充值款项
临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预充值款项
普宁市创通快递有限公司 预充值款项
揭阳市申行者物流有限公司 预充值款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结算方式和结算周期总体保持稳定。

7)各期坏账准备的计提和转回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当期计提、转回的坏账准备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坏账的计提(转回)净额 利润总额 占比
2025年度 4,858.36 170,284.61 2.85%
2024年度 2,527.65 130,356.82 1.94%
2023年度 1,610.08 41,810.10 3.85%

报告期各期坏账准备的计提和转回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预付款项 57,200.54 33,262.85 28,997.61
合计 57,200.54 33,262.85 28,997.6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28,997.61万元、33,262.85万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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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00.5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27%、1.31%和 1.95%,报告期内,公司的预付款项主要为油卡充值、车辆保险费以及预付的过路费等经营类款项,呈上涨趋势。2025年,公司预付款项同比增长 71.97%,主要系公司业务量增长、自有车辆资产投入增加及收购丹鸟物流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账龄大部分在1年以内,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55,230.20 96.56% 31,835.73 95.71% 27,376.62 94.41%
1至2年 1,039.41 1.82% 1,020.86 3.07% 1,333.98 4.60%
2至3年 570.69 1.00% 299.86 0.90% 206.81 0.71%
3年以上 360.24 0.62% 106.41 0.32% 80.20 0.28%
合计 57,200.54 100.00% 33,262.85 100.00% 28,997.6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龄基本集中于1年以内,该账龄下预付账款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4.41%、95.71%及 96.56%。

报告期内,公司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 单位名称 性质 期末余额 占预付账款比重
2023年末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险费 3,759.19 12.96%
山东高速信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过路费 1,849.13 6.38%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险费 1,786.03 6.16%
安徽科大国创慧联运科技有限公司 过路费 1,217.78 4.20%
贵阳货车帮科技有限公司 过路费 1,006.19 3.47%
合计 9,618.32 33.17%
2024年末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险费 5,885.78 17.69%
安徽科大国创慧联运科技有限公司 过路费 3,179.85 9.56%
山东高速信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过路费 2,279.82 6.85%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险费 1,303.46 3.92%
杭州祥龙物流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材料款 1,140.25 3.43%
合计 13,789.16 41.45%
2025年末 安徽科大国创慧联运科技有限公司 过路费 6,554.62 11.46%

报告期 单位名称 性质 期末余额 占预付账款比重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险费 5,672.75 9.92%
山东高速信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过路费 2,005.54 3.51%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险费 1,020.61 1.78%
浙江集尚实业有限公司 房租物管费 962.20 1.68%
合计 16,215.72 28.35%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向供应商预付的保险费以及预付的过路费等经营类款项。预付款项中不存在已发生成本费用但未及时结转的情况,2025年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付账款。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1,135.57万元、24,557.41万元和34,108.9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93%、0.97%和 1.16%,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押金及保证金 22,867.75 15,790.14 19,839.33
出售Cainiao Smart Logistics Network Limited股权 4,977.59 5,084.96 -
备用金 3,008.10 1,881.24 1,339.59
往来款(注) - - 613.30
其他 6,035.20 4,197.18 1,436.10
其他应收账余额 36,888.65 26,953.52 23,228.32
减:信用减值准备 2,779.66 2,396.11 2,092.75
其他应收账净额 34,108.98 24,557.41 21,135.57

注:因披露口径调整,2024年末及2025年末的往来款已并入“其他”科目列示。

公司2024年其他应收款同比增加 16.19%,主要系公司出售Cainiao Smart Logistics Network Limited股权形成应收股权尾款所致,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已收回上述款项。公司2025年其他应收款同比增加 38.89%,主要系押金及保证金增长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账龄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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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账龄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年以内(含1年) 17,913.75 48.56% 14,803.58 54.92% 8,280.39 35.65%
1至2年 12,024.08 32.60% 3,116.19 11.56% 7,382.41 31.78%
2至3年 1,232.46 3.34% 4,549.84 16.88% 4,121.23 17.74%
3年以上 5,718.36 15.50% 4,483.90 16.64% 3,444.29 14.83%
合计 36,888.65 100.00% 26,953.52 100.00% 23,228.3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1年以内账龄的其他应收款余额占总额比例分别为 35.65%、54.92%及 48.5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2023年末 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押金/保证金 2,658.00 11.44%
济南传祥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押金/保证金 2,114.55 9.10%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押金/保证金 1,008.00 4.34%
中山普西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押金/保证金 736.35 3.17%
深圳市深国际康准现代城市物流港有限公司 押金/保证金 647.16 2.79%
合计 7,164.06 30.84%
2024年末 Ali CN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 出售菜鸟股权尾款 5,084.96 18.87%
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押金/保证金 2,658.00 9.86%
淘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押金/保证金 1,589.64 5.90%
上海百尺竿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押金/保证金 940.00 3.49%
菜鸟供应链 押金/保证金 634.00 2.35%
合计 10,906.59 40.47%
2025年末 Ali CN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 出售菜鸟股权尾款 4,977.59 13.49%
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押金/保证金 2,658.00 7.21%
晋中市供普俊璟仓储有限公司 押金/保证金 2,307.57 6.26%
上海百尺竿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押金/保证金 2,130.00 5.77%
鸿翎供应链(浙江)有限公司 其他 1,880.00 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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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合计 13,953.16 37.83%

(6)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352.81 3.06% 524.67 6.20% 629.20 7.17%
库存商品 1,517.57 13.15% 703.50 8.32% 1,023.72 11.66%
周转材料 6,860.16 59.46% 4,409.87 52.14% 4,650.77 52.97%
发出商品 2,807.82 24.33% 2,819.75 33.34% 2,476.03 28.20%
合计 11,538.36 100.00% 8,457.80 100.00% 8,779.7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0.39%、0.33% 及 0.39%,占比较小。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及发出商品,三者账面价值占同期期末存货账面价值额比例分别为 92.83%、93.80% 及 96.94%。2025年,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同比增长 36.42%,主要系收购丹鸟物流及快递业务量增加所致。

公司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主要包括快递业务专用的热敏纸、快递面单。周转材料主要包括中转打包使用的环保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主要在一年以内,不存在大量的残次冷备品或滞销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公司通常按照单一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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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0.11%、0.11% 及 0.10%,不存在大量发出商品。

(7)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193,377.07万元、287,362.02万元和344,138.1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50%、11.35% 和 11.74%,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其他流动资产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待认证进项税及留抵增值税 292,366.56 233,513.17 191,868.43
预缴企业所得税 1,966.10 1,646.89 504.85
预缴其他税费 75.72 45.14 81.20
定期存款 49,237.41 51,959.59 -
其他 492.40 197.22 922.61
合计 344,138.19 287,362.02 193,377.0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由待认证进项税及留抵增值税构成,占比分别为 99.22%、81.26% 和 84.96%。2024年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同比增长 48.60%,主要系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存入定期存款所致。2025年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同比增长 19.76%,主要系期末待抵扣进项税增加影响所致。

2、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4,102.65 0.82% 25,812.74 1.02% 76,703.36 3.37%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9,190.01 1.68% 30,259.82 1.20% - -
长期应收款 - - 1,530.79 0.06% 2,118.42 0.09%
长期股权投资 1,840.00 0.06% 2,507.09 0.10% 4,253.96 0.19%
投资性房地产 14,349.27 0.49% 15,008.59 0.59% - -
固定资产 1,137,170.11 38.79% 1,036,205.75 40.94% 942,170.51 41.41%
在建工程 78,234.33 2.67% 40,764.73 1.61% 22,649.70 1.00%
使用权资产 301,110.55 10.27% 270,117.87 10.67% 264,525.69 11.63%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无形资产 168,926.83 5.76% 161,337.40 6.37% 155,370.23 6.83%
开发支出 4,141.60 0.14% 7,894.61 0.31% 6,938.44 0.30%
商誉 88,587.66 3.02% 79,199.09 3.13% 79,199.09 3.48%
长期待摊费用 57,791.29 1.97% 63,841.92 2.52% 43,775.78 1.92%
递延所得税资产 31,306.92 1.07% 22,210.49 0.88% 17,435.29 0.77%
其他非流动资产 94,248.54 3.22% 65,738.07 2.60% 36,219.14 1.59%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50,999.76 69.97% 1,822,428.97 72.00% 1,651,359.60 72.5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1,651,359.60万元、1,822,428.97万元和2,050,999.7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2.59% 、 72.00% 和 69.97% ,占比逐期下降。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及无形资产构成。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分别为76,703.36万元、25,812.74万元和24,102.6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Cainiao Smart Logistics Network Limited - - 49,205.70
杭州溪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13,948.10 13,948.10 13,948.10
浙江骐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7,000.00 8,825.79 10,360.71
中达通智慧物流(上海)有限公司 2,970.00 2,850.00 3,000.00
快宝(上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67.55 167.55 167.55
其他零星权益工具投资 17.00 21.30 21.30
合计 24,102.65 25,812.74 76,703.36

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标的均为与公司快递主业相关的企业,属于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2024年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金额下降较多,主要系出售持有的Cainiao Smart Logistics Network Limited股权所致。

(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分别为0万元、30,259.82万元

1-1-187


和49,190.01万元,主要系公司持有的嘉兴保仓和吉仓三期份额。嘉兴保仓主要投资于菜鸟及/或其指定关联人士当前持有,且由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或相关方承租的位于中国的若干物业项目公司。该合伙企业的投资物业与公司快递主业密切相关,属于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吉仓三期主要投资于Alibaba WLCC Holding Limited或其指定关联人士当前持有,且由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或相关方主要承租的位于中国的若干物业项目公司。2025年,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同比增长 62.56%,主要系公司新增吉仓三期份额所致。

(3)固定资产

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942,170.51万元、1,036,205.75万元和1,137,170.1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1.41%、40.94% 和 38.79%。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账面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 506,786.85 493,701.08 491,066.75
机器设备 799,868.94 672,121.87 532,668.07
运输设备 359,593.54 310,654.50 266,980.06
办公电子设备 64,532.40 52,735.50 46,397.35
合计 1,730,781.73 1,529,212.95 1,337,112.23
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113,389.00 89,711.85 64,612.46
机器设备 229,071.96 180,224.13 142,361.95
运输设备 195,813.34 177,172.49 147,814.11
办公电子设备 46,193.48 37,785.47 33,314.93
合计 584,467.78 484,893.93 388,103.45
减值准备
房屋及建筑物 2,969.40 2,969.40 2,969.40
机器设备 6,165.41 5,058.18 3,778.75
运输设备 0.43 0.43 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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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办公电子设备 8.60 85.27 89.69
合计 9,143.84 8,113.28 6,838.26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390,428.46 401,019.84 423,484.90
机器设备 564,631.57 486,839.56 386,527.37
运输设备 163,779.77 133,481.58 119,165.52
办公电子设备 18,330.31 14,864.76 12,992.73
合计 1,137,170.11 1,036,205.75 942,170.51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稳定增长。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类别 公司 顺丰控股 圆通速递 韵达股份
房屋及建筑物 10-20 年 10-50 年 20-50 年 20-40 年
机器设备 5-10 年 2-15 年 10 年 10 年
运输设备 4-5 年 2-20 年 4-5 年 4 年
办公设备及电子设备 3-5 年 2-20 年 3-5 年 3-8 年

注 1:可比公司数据取自 2025 年度审计报告。

由上表可知,公司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区间范围内。

伴随快递行业整体自动化水平提高及设备更新迭代,公司综合考虑资产适用性、利用率以及损耗等因素,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估计其可回收金额,如果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则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于部分技术落后、闲置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4)在建工程

公司的在建工程项目主要是转运中心建设项目。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22,649.70 万元、40,764.73 万元和 78,234.33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00\%$、$1.61\%$ 和 $2.67\%$。公司在建工程构成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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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账面原值
转运中心建设项目 78,234.33 40,764.73 22,649.70
减值准备
转运中心建设项目 - - -
账面价值
转运中心建设项目 78,234.33 40,764.73 22,649.70

公司2024年、2025年在建工程余额分别同比增加 79.98% 和 91.92%,主要系公司根据资本开支计划投建转运中心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重要在建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建设期 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点 资金投入进度是否符合工程建设进度 累计投入金额
申通快递温州智慧物流产业园改扩建项目 14,987.51 2024年5月23日至2026年6月10日 2026年6月10日 6,905.69
申通(淮安)智慧电商物流产业园项目 24,514.66 2024年12月3日至2026年3月31日 2026年3月31日 16,050.09
申通(盘锦)智慧电商物流产业园项目 25,132.67 2024年5月13日至2026年1月26日 2026年1月26日 10,316.62
申通(孝感)智慧物流电商产业园(三期)项目 22,814.09 2024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5日 2026年10月15日 11,010.90

在建工程转固后将扩大公司产能,提升中转运营效率。报告期末,公司主要在建工程已转固项目均正常投产,未完工项目正常施工,未识别到减值迹象。

(5)使用权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64,525.69万元、270,117.87万元和301,110.5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1.63%、10.67% 和 10.27%。公司使用权资产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账面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 428,053.87 358,359.21 312,297.56
场地 24,600.06 29,911.49 46,593.54
合计 452,653.93 388,270.70 358,891.10
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144,536.05 108,787.37 79,248.96
场地 7,007.33 9,365.46 15,116.45
合计 151,543.38 118,152.83 94,365.41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283,517.81 249,571.84 233,048.60
场地 17,592.74 20,546.03 31,477.09
合计 301,110.55 270,117.87 264,525.69

(6)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55,370.23万元、161,337.40万元和168,926.8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83%、6.37%和 5.76%。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账面原值
专利权 42.45 42.45 42.45
土地使用权 177,636.95 177,628.04 177,073.68
软件 50,434.13 34,810.11 23,351.65
数据资源 632.85 202.19 -
合计 228,746.38 212,682.80 200,467.78
累计摊销
专利权 42.45 42.45 42.45
土地使用权 45,520.45 42,032.71 38,869.33
软件 14,161.49 9,264.62 6,185.77
数据资源 95.15 5.62 -
合计 59,819.55 51,345.40 45,097.56
账面价值
专利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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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土地使用权 132,116.50 135,595.34 138,204.35
软件 36,272.64 25,545.49 17,165.88
数据资源 537.69 196.58 -
合计 168,926.83 161,337.40 155,370.2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通过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为 8.99%、13.81%和 19.46%,呈持续上升趋势,主要系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与系统建设,推动网络信息平台、AI智能技术、自动化智能设备与业务场景深度融合。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类别 公司 顺丰控股 圆通速递 韵达股份
土地使用权 10-50 年 按其预计使用年限平均摊销 40-50 年 50 年
软件 3-10 年 2-10 年 5-10 年 3-10 年

注 1:可比公司数据取自 2025 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土地使用权按照土地权证上规定的使用年限进行摊销。公司除 2 项位于杭州及简阳的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 10 年及 20 年外,公司的其余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年限均为 40-50 年,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年限区间范围内。

公司软件的摊销年限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摊销年限区间范围内。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无形资产状况良好,不存在减值迹象。

(7)商誉

1)商誉的构成及形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分别为 79,199.09 万元、79,199.09 万元和 88,587.66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48%、3.13%和 3.0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商誉账面原值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转运中心 149,969.30 140,580.73 140,580.73
上海申通易物流有限公司 8,896.88 8,896.88 8,896.88
浙江正邦物流有限公司 1,149.61 1,149.61 1,14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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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云南子淳物流有限公司 388.80 388.80 388.80
哈尔滨麒锐印务有限公司 426.92 426.92 426.92
合计 160,831.51 151,442.94 151,442.94

①转运中心

转运中心商誉系公司于2018年至2025年期间向网点加盟商收购中转业务经营性资产组形成,公司按购买日合并成本高于转运中心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商誉,截至报告期末,收购转运中心形成商誉合计149,969.30万元。

②上海申通易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申通易物流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0,648.80万元收购关联人吴贤林(以下简称“出让方”)持有的上海申通易物流有限公司54.0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10.00万元),并以人民币1,406.69万元认购上海申通易物流有限公司新增人民币107万元的注册资本,剩余1,299.6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收购及增资事项完成后,公司持有上海申通易物流有限公司58%的股份,成为其控股股东。公司将购买日合并成本高于上海申通易物流有限公司58%股权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商誉,计人民币8,896.88万元。

2)报告期各年末商誉减值测试情况

公司管理层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相关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就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截至2025年末,公司转运中心资产组商誉金额较大,合计占总商誉账面价值的比例为 94.64%,其最近三年减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组 项目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转运中心 包含全部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 464,761.96 433,865.69 426,250.40
可回收金额 867,400.00 755,100.00 606,300.00
本年度商誉减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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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组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损失
可回收金额确认依据 中同华沪评报字(2026)第 2086 号 中水致远评报字[2025]第 020364 号 中水致远评报字[2024]第 020236 号

针对公司的转运中心资产组,根据中水致远评报字[2023]第 020087 号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4]第 020236 号评估报告及中同华沪评报字(2026)第 2086 号评估报告,最近三年末资产组经评估的可回收金额均高于包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未计提减值准备。

3)商誉的减值情况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的商誉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转运中心 63,346.97 63,346.97 63,346.97
上海申通易物流有限公司 8,896.88 8,896.88 8,896.88
合计 72,243.85 72,243.85 72,243.85

①转运中心

2021年度,公司聘请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转运中心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22年4月26日出具的《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21个收购类转运中心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2]第020036号)的评估结果,当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3,346.97万元。

②上海申通易物流有限公司

2021年度,公司聘请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海申通易物流有限公司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22年4月26日出具的《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并购上海申通易物流有限公司所涉及的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商誉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2]第020284号)的评估结果,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685.35万元。

2022年度,公司聘请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海申通易物流有限公司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23年4月21日出具的《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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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快递有限公司并购上海申通易物流有限公司涉及的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商誉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3]第020087号)的评估结果,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211.54万元。

综上,公司于报告期内每年末对主要商誉进行了充分的减值测试,相关商誉对公司经营业绩未造成重大影响。

(二)负债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合计 1,313,742.58 71.45% 1,169,746.30 75.45% 1,007,671.02 72.33%
非流动负债合计 524,918.04 28.55% 380,681.46 24.55% 385,418.12 27.67%
负债合计 1,838,660.62 100.00% 1,550,427.76 100.00% 1,393,089.1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负债规模分别为1,393,089.14万元、1,550,427.76万元和1,838,660.62万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1.24%、61.25%和 62.72%。从负债结构来看,公司负债结构相对稳定,流动负债占比较高,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2.33%、75.45%和 71.45%。

1、流动负债构成及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总负债比例 金额 占总负债比例 金额 占总负债比例
短期借款 326,305.07 17.75% 365,407.75 23.57% 299,836.97 21.52%
应付账款 545,344.88 29.66% 380,130.12 24.52% 344,147.34 24.70%
预收款项 5,399.26 0.29% 5,442.98 0.35% 3,028.31 0.22%
合同负债 144,285.62 7.85% 153,908.69 9.93% 131,880.66 9.47%
应付职工薪酬 29,182.86 1.59% 20,140.73 1.30% 19,931.57 1.43%
应交税费 34,945.01 1.90% 32,617.66 2.10% 24,514.54 1.76%
其他应付款 125,232.66 6.81% 126,980.31 8.19% 82,707.06 5.9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7,921.18 4.78% 69,849.81 4.51% 69,568.64 4.99%
其他流动负债 15,126.03 0.82% 15,268.27 0.98% 32,055.92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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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总负债比例 金额 占总负债比例 金额 占总负债比例
流动负债合计 1,313,742.58 71.45% 1,169,746.30 75.45% 1,007,671.02 72.3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负债分别为1,007,671.02万元、1,169,746.30万元和1,313,742.58万元。公司的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合同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他应付款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五项负债占流动负债的比例之和分别为 92.11%、93.73%和 93.56%。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99,836.97万元、365,407.75万元和326,305.07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1.52%、23.57%和 17.75%。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主要为信用借款。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44,147.34万元、380,130.12万元和545,344.88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4.70%、24.52%和 29.66%,公司应付账款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付经营类款项 424,031.23 77.75% 264,742.32 69.65% 242,711.32 70.53%
应付设备款 88,521.00 16.23% 82,137.53 21.61% 63,893.17 18.57%
应付工程款 32,792.65 6.01% 33,250.27 8.75% 37,542.85 10.91%
合计 545,344.88 100.00% 380,130.12 100.00% 344,147.34 100.00%

2023年末,公司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2024年末,公司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为18,014.72万元,占比 4.74%;2025年末,公司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为20,343.83万元,占比为 3.73%。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余额逐年扩大,主要系公司业务量增长及产能投入所致。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付账款周转率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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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次/年

证券简称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顺丰控股 9.27 9.37 9.09
圆通速递 10.93 10.69 10.54
韵达股份 15.45 13.29 9.92
平均值 11.88 11.12 9.85
公司 11.24 12.24 11.70

公司应付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略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3) 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分别为 131,880.66 万元、153,908.69 万元和 144,285.62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47%、9.93% 和 7.85%,公司合同负债主要为预收加盟商的面单款及派费,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82,707.06 万元、126,980.31 万元和 125,232.66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94%、8.19% 和 6.81%,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保证金及押金款 60,722.02 48.49% 45,949.30 36.19% 38,379.49 46.40%
往来款 17,890.68 14.29% 11,756.21 9.26% 4,813.04 5.82%
收购丹鸟物流 6,147.71 4.91% - - - -
代付款项 23,499.39 18.76% 63,369.04 49.90% 34,231.91 41.39%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13,924.88 11.12% 1,955.99 1.54% 1,955.99 2.36%
其他 3,047.98 2.43% 3,949.77 3.11% 3,326.64 4.02%
合计 125,232.66 100.00% 126,980.31 100.00% 82,707.06 100.00%

2024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同比增长 53.53%,主要系收到的保证金和押金以及期末尚未结清的款项增加影响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的保证金及押金款主要为收取网点及供应商的相关保证金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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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伴随业务规模提升,保证金及押金款项逐年提升。往来款主要为公司与加盟商网点业务中发生的暂扣款项。代付款项主要为“派费直达”款项,系公司响应监管号召,保障快递员劳动收入稳定透明,提升工作积极性,在快递员完成派送后,将部分派费直接向末端快递员支付的相关款项。快递员可自行在其账户中申请提现并支取,未提现余额形成公司的代付款项。2024年代付款项提升,主要系派费直达在各地渗透率提升,派费直达金额增加所致;2025年代付款项下降,主要系派费直达结算方式调整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分别为 69,568.64 万元、69,849.81 万元和 87,921.18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99%、4.51% 和 4.78%,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63,903.75 72.68% 48,941.61 70.07% 51,845.89 74.52%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3,640.72 26.89% 20,666.07 29.59% 17,031.61 24.48%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376.71 0.43% 242.12 0.35% 691.14 0.99%
合计 87,921.18 100.00% 69,849.81 100.00% 69,568.64 100.00%

2025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同比增长 25.87%,主要系公司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增长所致。

2、非流动负债构成及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总负债比例 金额 占总负债比例 金额 占总负债比例
长期借款 165,929.05 9.02% 132,020.07 8.52% 149,453.23 10.73%
应付债券 70,461.00 3.83% - - - -
租赁负债 256,110.14 13.93% 233,159.09 15.04% 223,799.09 16.06%
长期应付款 1,716.80 0.09% 14.83 0.00% 178.01 0.01%
预计负债 1,413.47 0.08% 2,052.39 0.13% 3,429.24 0.25%

递延所得税负债 4,738.21 0.26% 1,212.95 0.08% 1,032.85 0.07%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24,549.37 1.34% 12,222.13 0.79% 7,525.69 0.54%
非流动负债合计 524,918.04 28.55% 380,681.46 24.55% 385,418.12 27.67%
负债合计 1,838,660.62 100.00% 1,550,427.76 100.00% 1,393,089.1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385,418.12万元、380,681.46万元和524,918.04万元。公司的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和租赁负债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两项负债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之和分别为 96.85%、95.93% 和 80.40%。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49,453.23万元、132,020.07万元和165,929.05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0.73%、8.52% 和 9.02%,公司长期借款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抵押借款 21,750.50 26,428.44 37,750.23
抵押及保证借款 141,602.23 126,257.69 128,734.62
信用借款 26,217.04 - -
小计 189,569.78 152,686.14 166,484.85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3,640.72 20,666.07 17,031.61
合计 165,929.05 132,020.07 149,453.23

2025年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较同比增长 25.68%,主要系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增加了银行长期借款所致。

(2)租赁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租赁负债账面价值分别为223,799.09万元、233,159.09万元和256,110.14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6.06%、15.04% 和 13.93%,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租赁负债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租赁付款额 401,456.54 359,670.47 352,913.46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81,442.65 77,569.76 77,26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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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小计 320,013.89 282,100.71 275,644.98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63,903.75 48,941.61 51,845.89
合计 256,110.14 233,159.09 223,799.09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5年度/2025年末 2024年度/2024年末 2023年度/2023年末
流动比率(倍) 0.67 0.61 0.62
速动比率(倍) 0.66 0.60 0.6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57% 2.62% 1.56%
资产负债率(合并) 62.72% 61.25% 61.24%
利息保障倍数(倍) 7.24 5.68 2.68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注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注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注4: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

(1)短期偿债能力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62倍、0.61倍、0.67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61倍、0.60倍、0.66倍,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主要系公司近年扩大业务规模,存在较大的资本性开支,且主要通过银行借款形式筹措资金所致。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呈增长趋势,短期偿债能力逐年提升。

(2)长期偿债能力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61.24%、61.25%、62.72%,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呈上升趋势,主要系报告期内伴随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公司逐步推进转运中心自有化等资本开支安排,该等开支主要通过举债方式融资所致。

(3)现金流状况及银行授信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35,821.27万元、


394,414.44万元、379,908.0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正。公司现金流能够保证支付借款利息,违约风险较小。

公司与各主要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银行授信额度相对充足,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能够应对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

综上,公司偿债能力较强。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指标对比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公司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流动比率 顺丰控股 1.25 1.23 1.23
圆通速递 1.03 1.11 1.16
韵达股份 1.58 1.35 1.34
平均值 1.29 1.23 1.24
申通快递 0.67 0.61 0.62
速动比率 顺丰控股 1.21 1.19 1.20
圆通速递 1.01 1.09 1.15
韵达股份 1.57 1.34 1.32
平均值 1.26 1.21 1.22
申通快递 0.66 0.60 0.61
资产负债率 顺丰控股 49.03% 52.14% 53.37%
圆通速递 34.86% 33.31% 32.33%
韵达股份 42.96% 47.68% 49.30%
平均值 42.28% 44.38% 45.00%
申通快递 62.72% 61.25% 61.2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为提升业务能力,公司近年持续提升资产自有化率,加大资本开支投入。相较于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上市以后均有实施股权再融资补充权益资本,而公司在面临大量资本性开支需求的情形下,主要通过自身现金流及外部债务融资等方式来实施投资和维持运营,导致资产负债率水平持续增长、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维持较低水平,偿债能力指标弱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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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周转指标如下: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43.91 48.71 46.06
存货周转率(次/年) 520.34 514.43 596.96

注 1:应收账款周转率 = 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金额;
注 2:存货周转率 = 营业成本/存货平均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46.06 次/年、48.71 次/年和 43.91 次/年,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维持较高水平,应收账款周转能力较强。

报告期内,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596.96 次/年、514.43 次/年和 520.34 次/年,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较快,状况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周转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公司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顺丰控股 10.57 10.76 10.19
圆通速递 41.14 37.48 43.05
韵达股份 65.21 52.67 37.29
平均值 38.98 33.64 30.18
申通快递 43.91 48.71 46.06
存货周转率 顺丰控股 97.66 100.48 102.66
圆通速递 260.36 393.37 468.29
韵达股份 396.05 296.34 222.03
平均值 251.36 263.40 264.33
申通快递 520.34 514.43 596.96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资产周转能力较强。

(五)截至最近一期末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1、财务性投资的认定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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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1)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3)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4)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5)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6)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2、公司最近一期末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能构成财务性投资的会计科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账面价值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1 交易性金融资产 81,378.25
2 其他流动资产 344,138.19
3 长期股权投资 1,840.00
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4,102.65
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9,190.01
6 其他非流动资产 94,24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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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账面价值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7 其他应收款 34,108.98
合计 629,006.62 -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结构性存款。

单位:万元

金融机构名称 产品名称 预期收益率 期限 金额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兴业安享A款5号 3.05% 383天 10,263.22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粤财信托·金闪闪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70% 334天 5,062.51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粤财信托天悦宝丰盈2号 2.50% 250天 6,032.05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5年第52期64号90天 2.25% 90天 30,011.1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利多多公司稳利99JG0934期(三层看涨)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1.90% 119天 30,009.37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81,378.25万元,主要为公司购买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旨在满足公司各项资金使用需求的基础上,提高资金的使用管理效率,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344,138.19万元,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占比
待认证进项税及留抵增值税 292,366.56 84.96%
预缴企业所得税 1,966.10 0.57%
预缴其他税费 75.72 0.02%
定期存款 49,237.41 14.31%
其他 492.40 0.14%
合计 344,138.19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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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待认证进项税及留抵增值税和定期存款,其中定期存款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投资类别 投资额 持股比例
蜂网投资 实业投资;速递网络软件的研发、设计与制作,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企业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除证券、期货)、会展服务、展览展示、商务信息咨询。 发起设立 5,000.00 20.00%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1,840.00万元,系公司对蜂网投资的股权投资。2013年11月20日,公司与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了蜂网投资,截至2025年末,公司对蜂网投资的持股比例为 20.00% 。蜂网投资系快递龙头企业旨在整合快递产业链上游资源,打造集约化的快递产业投资平台,因此该项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已就出售蜂网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已收取首期交易对价款。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为24,102.65万元,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占比 主营业务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1 杭州溪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溪鸟”) 13,948.10 57.87% 主要从事中国县域公共分拨中心及其对应的乡镇及以下行政区划共同配送网点的建设与经营,为乡镇及以下行政区划的消费者提供包裹共同派送服务
2 浙江驿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驿桟”) 7,000.00 29.04% 末端数字化解决方案提供商,通过全国的驿站网络,有效解决了末端配送的痛点,为消费者提供更高效的快递代收、寄递、自提、按需上门和团购、洗衣、回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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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占比 主营业务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末端服务
3 中达通智慧物流(上海)有限公司(“中达通”) 2,970.00 12.32% 无人物流车、智能仓储、智能装备、城市环保设备、运营和监控的数据平台设计和运营管理
4 快宝(上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快宝”) 167.55 0.70% 快递末端软硬件开发与服务,提供快递末端智能化解决方案
5 其他零星投资 17.00 0.07% 加盟商网点公司
合计 24,102.65 100% - -

上述项目系非交易性权益投资且公司预计不会在可预见的未来出售,其价值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相关投资标的主要聚焦于与公司快递主业相关的业务场景,属于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账面价值 持股比例
嘉兴保仓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1,815.26 17.65%
吉仓三期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7,374.75 30.00%

2024年,公司全资子公司申彻供应链及上海佰荔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荔物流”)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本公司关联方菜鸟供应链、杭州游鹭及其他专业机构共同设立嘉兴保仓。于2024年3月26日、7月22日及11月21日,申彻供应链及佰荔物流合计出资人民币279,151,942.00元购买嘉兴保仓之份额。嘉兴保仓主要投资于菜鸟供应链或其指定关联人士当前持有且由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或其关联人士主要承租之位于中国的物流不动产的若干项目公司。该合伙企业的投资物业与公司快递主业密切相关,属于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


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025年,公司全资子公司申彻供应链,与公司关联方杭州游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专业机构共同设立吉仓三期。于2025年11月26日及12月15日,申彻供应链合计出资人民币173,747,496.18元购买吉仓三期之份额。吉仓三期主要投资于Alibaba WLCC Holding Limited或其指定关联人士当前持有且由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或其关联人士主要承租之位于中国的物流不动产的若干项目公司。该合伙企业的投资物业与公司快递主业密切相关,属于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94,248.54万元,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占比
预付工程设备款 66,247.03 70.29%
长期租赁押金 6,123.14 6.50%
定期存款 21,878.36 23.21%
合计 94,248.54 100.00%

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工程设备款和定期存款,其中定期存款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7)其他应收款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34,108.98万元,主要为押金及保证金,以及出售Cainiao Smart Logistics Network Limited股权款项,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前述出售Cainiao Smart Logistics Network Limited股权款项已收回。

3、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2026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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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九、经营成果分析

(一)经营成果概览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成果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营业收入 5,558,617.74 4,716,949.33 4,092,363.85
营业成本 5,202,426.81 4,433,749.87 3,921,395.17
营业利润 178,842.98 135,563.00 46,019.87
利润总额 170,284.61 130,356.82 41,810.10
净利润 136,800.38 102,635.80 33,335.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6,863.10 103,995.26 34,069.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9,528.48 101,681.44 33,945.07

(二)营业收入

1、营业收入分业务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业务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快递服务收入 5,486,110.44 98.70% 4,665,247.96 98.90% 3,909,745.16 95.54%
其他业务收入 72,507.31 1.30% 51,701.37 1.10% 182,618.69 4.46%
合计 5,558,617.74 100.00% 4,716,949.33 100.00% 4,092,363.8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092,363.85万元、4,716,949.33万元和5,558,617.74万元,2023年度至2025年度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6.55%。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快递服务收入,公司快递服务收入呈逐年增长趋势,主营业务突出。公司其他业务主要为增值服务、网点服务费以及辅料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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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营业收入分地区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多集中于华东、华南地区,公司营业收入按地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华东大区 1,904,072.71 34.25% 1,614,387.03 34.23% 1,453,262.49 35.51%
华南大区 1,438,993.85 25.89% 1,376,908.35 29.19% 1,273,814.30 31.13%
华中大区 803,869.95 14.46% 616,941.57 13.08% 490,350.72 11.98%
华北大区 637,039.23 11.46% 495,622.22 10.51% 413,511.75 10.10%
西南大区 375,606.48 6.76% 306,282.80 6.49% 221,319.21 5.41%
东北大区 229,746.41 4.13% 195,307.96 4.14% 170,095.76 4.16%
西北大区 168,748.21 3.04% 110,410.61 2.34% 69,067.98 1.69%
国外地区 540.90 0.01% 1,088.79 0.02% 941.65 0.02%
合计 5,558,617.74 100.00% 4,716,949.33 100.00% 4,092,363.8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快递服务收入主要来源为华东大区、华南大区、华中大区和华北大区,以上四个大区报告期各期快递业务收入合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8.72%、87.01% 和 86.06%,占比较为稳定。

公司营业收入的区域构成情况和变动趋势与快递行业区域性密切相关。我国快递行业区域性明显,快递需求和快递企业集中于产业经营水平、电商业发展程度和居民消费水平较高的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地区,市场分布占比较为稳定;西部地区快递业务量和业务收入显著较低,业务潜力较大,报告期内占比有所提升。

3、营业收入分季度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季度划分的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第一季度 1,199,861.19 21.59% 1,013,180.77 21.48% 874,389.65 21.37%
第二季度 1,302,591.75 23.43% 1,143,699.94 24.25% 1,034,243.45 25.27%

1-1-209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第三季度 1,354,580.37 24.37% 1,192,211.32 25.28% 1,024,998.73 25.05%
第四季度 1,701,584.44 30.61% 1,367,857.29 29.00% 1,158,732.02 28.31%
合计 5,558,617.74 100.00% 4,716,949.33 100.00% 4,092,363.8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呈现出一定的季节性特征,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占比较低、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比较高,各年度情况保持稳定。

公司营业收入的季节构成情况与快递行业季节性密切相关。我国快递行业受益电商“6.18购物节”“双十一”“双十二”“年货节”等促销活动和公众年末采购需求的影响,具有季节性特征,景气度基本呈逐月高企趋势,其中:第一季度由于春节假期等原因影响,为行业淡季;第四季度受购物节促销等带动,为行业旺季。

4、快递服务收入具体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快递服务收入分别为3,909,745.16万元、4,665,247.96万元和5,486,110.4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5.54% 、 98.90% 和 98.70% 。2023年和2024年,公司快递服务收入可进一步细分为三大类收入,分别为信息服务收入、有偿派送收入以及中转收入。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快递服务收入 4,665,247.96 98.90% 3,909,745.16 95.54%
其中:信息服务 204,650.68 4.34% 190,402.08 4.65%
有偿派送 2,733,436.85 57.94% 2,316,588.28 56.61%
中转 1,727,160.43 36.62% 1,402,754.81 34.28%

2025年11月,公司完成对丹鸟物流 100% 股权的收购,丹鸟物流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收购丹鸟物流后,为有助于展现新模态下的业务划分及财务核算需求,将快递服务收入区分为时效快递、经济快递两大类,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1-210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快递服务收入 5,486,110.44 98.70% 4,665,247.96 98.90%
其中:时效快递 536,417.08 9.65% 212,948.77 4.51%
经济快递 4,949,693.35 89.05% 4,452,299.19 94.39%

报告期内,公司快递服务收入各项收入类别的具体含义如下:

快递服务类别 服务内容
时效快递 时效快递产品主要面向个人、企业、中高端品牌商家等,提供时效领先的高品质门到门寄递服务,包括半日达、次日达、逆向件等。
经济快递 经济快递产品主要面向电商商家、电商平台,提供高性价比的配送服务。
信息服务 快递信息服务主要是由公司通过快递面单等识别客户信息后,经快递电子信息系统提供全流程的定位和查询服务,用户寄出快递后通过快递单号获得对应的信息查询服务。用户交寄快递、填写快递信息后,公司的快递电子信息系统会生成一个快递面单号,在该快递的揽收、中转、派送环节,面单条码被依次扫描登记,用户可以根据快递单号通过网站、公众号及小程序等途径查询快递的实时状态。
有偿派送 有偿派送服务指公司接受揽件加盟商的委托,委派派件加盟商网点公司从转运中心接收到达件,并安排快递业务人员负责将快递派送至用户并做相应的交接和结算的过程。 (1) 从转运中心接收快递 网点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抵达转运中心接收用户的快递,统一运送至网点公司并进行后续派送。 (2) 派送至用户 网点公司的快递业务人员将根据用户的需求提供派送至快递柜、驿站等末端服务场所或进行送货上门等服务,并做好相应的交接、结算及签收信息上传工作。
中转 快递中转服务指用户的快递到达公司转运中心后,转运中心通过自动化分拣系统进行分拣、称重、扫描并转运至用户寄送目的地所属转运中心的过程。 (1) 分拣作业 转运中心收取网点公司揽收的快递后,将根据快递目的地,依照同城、异地确定中转路由,并通过自动化分拣系统进行分拣、称重、扫描、打包等操作,逐步将各路由快递进行整理打包并进行装车。 (2) 中转运输 转运中心将确定路由的打包异地快递交由快递公司运输车队或航空代理公司,通过陆运或航空渠道运送至目的地转运中心。如为同一转运中心所辖地的快递,转运中心将交由本地网点公司运输车辆运送至目的地网点。

(1)信息服务收入

2023 年和 2024 年,公司信息服务收入分别为 190,402.08 万元和 204,650.68 万元,呈增长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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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偿派送收入

2023 年和 2024 年,公司有偿派送收入分别为 2,316,588.28 万元和 2,733,436.85 万元,呈增长趋势。2023 年和 2024 年,公司有偿派送收入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 13.71%、17.99%,低于同期票件量增长速度,主要系行业轻小件占比提升和市场价格竞争导致的快递行业单票快递服务收入下降所致。

(3)中转收入

2023 年和 2024 年,公司中转收入分别为 1,402,754.81 万元和 1,727,160.43 万元,呈增长趋势。2023 年和 2024 年,公司中转收入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 46.73%、23.13%,基本与同期票件量增长趋势保持一致,但由于转运中心自有率提升、货品结构及均重变化等原因,导致与票件量增速有所差异。

(4)时效快递

2024 年和 2025 年,公司时效快递收入分别为 212,948.77 万元和 536,417.08 万元。2025 年公司时效快递收入较去年同期同比增长 151.90%,主要系公司战略性完成对丹鸟物流的收购,丹鸟物流于 2025 年 11 月起正式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成为公司战略布局高品质快递赛道的核心载体。丹鸟物流核心业务为国内品质快递及逆向物流服务,并已构建起一张标准化直营网络,在多个城市提供半日达、次晨达、闪购 4H(小时)达、送货上门等高确定性履约服务。

(5)经济快递

2024 年和 2025 年,公司经济快递收入分别为 4,452,299.19 万元和 4,949,693.35 万元,呈持续增长趋势。2025 年,公司经济快递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 11.17%,低于同期票件量增长速度,主要系市场价格竞争导致的快递行业单票快递服务收入下降所致。2025 年 7 月,国家邮政局明确提出反对“内卷式”竞争,快递行业价格战逐渐趋缓,市场竞争环境改善。

(6)快递服务收入的量价变动情况

受益于经济结构转换、电商持续繁荣、内需消费驱动等积极因素影响,快递行业保持持续高速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快递服务收入增长主要来自票件量的持续高速增长。报告期各期,公司票件量分别为 175.07 亿件、227.29 亿件和 26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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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件,同比增长率分别为 35.23%、29.83% 和 15.00%,高于行业增速。

与此同时,快递市场同质化竞争和价格竞争激烈,行业单票快递服务收入呈持续下降趋势。2025 年部分通达系快递公司月度单票快递服务收入再度降至 2 元以下,竞争持续加剧。在行业“反内卷”的政策引导下,2025 年 8 月起,部分重点地区价格回暖,通达系快递公司月度单票快递服务收入均呈现同比、环比上涨趋势,显示出积极变化的市场和竞争环境。作为行业龙头企业,公司单票快递服务收入变化与行业整体呈现类同趋势,不存在显著差异。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公司 快递服务收入(亿元) 548.61 466.52 390.97
票件量(亿件) 261.39 227.29 175.07
票件量增长率 15.00% 29.83% 35.23%
单票快递服务收入(元) 2.10 2.05 2.23
圆通速递 快递服务收入(亿元) 695.93 622.95 522.69
票件量(亿件) 311.44 265.73 212.04
票件量增长率 17.20% 25.32% 21.31%
单票快递服务收入(元) 2.19 2.30 2.41
韵达股份 快递服务收入(亿元) 507.64 478.87 432.83
票件量(亿件) 256.01 237.83 188.54
票件量增长率 7.64% 26.14% 7.07%
单票快递服务收入(元) 2.10 2.01 2.30
行业 快递服务收入(亿元) 14,939.30 14,033.50 12,074.00
票件量(亿件) 1,989.50 1,750.80 1,320.70
票件量增长率 13.60% 21.50% 19.40%
单票快递服务收入(元) 7.51 8.02 9.14

注:行业数据来自国家邮政局。2024 年起国家邮政局调整部分邮政快递企业快递业务口径,行业业务量基数变大。此处行业收入为全链路快递服务收入(包含揽件、中转、派件全部环节),且包含顺丰等直营时效快递件,与公司提供服务的环节不同,数据不完全可比,变动趋势可供参考。

(三)营业成本

1、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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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快递服务成本 5,175,478.38 99.48% 4,405,269.70 99.37% 3,756,934.17 95.80%
其他业务成本 26,948.43 0.52% 28,480.17 0.63% 164,460.99 4.20%
合计 5,202,426.81 100.00% 4,433,749.87 100.00% 3,921,395.1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 3,921,395.17 万元、4,433,749.87 万元和 5,202,426.81 万元,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5.18%。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变动趋势和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保持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主要为快递服务成本。报告期各期,公司快递服务成本分别为 3,756,934.17 万元、4,405,269.70 万元和 5,175,478.38 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 95.80%、99.37% 和 99.48%。

2、快递服务成本构成情况

2023 年和 2024 年,公司快递服务成本主要由派送成本、运输成本、职工薪酬等构成,以上三项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87.52% 和 90.46%。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例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例
快递服务成本合计 4,405,269.70 99.36% 3,756,934.17 95.81%
其中:派送成本 2,777,684.38 62.65% 2,368,275.96 60.39%
运输成本 845,781.54 19.08% 716,899.64 18.28%
职工薪酬 387,385.51 8.74% 346,707.77 8.84%
折旧摊销 177,211.48 4.00% 151,290.79 3.86%
其他中转成本 183,162.51 4.13% 146,511.14 3.74%
面单成本 34,044.28 0.77% 27,248.89 0.69%

2025 年,公司快递服务成本主要由揽派成本、运输成本、中心操作成本等构成,以上三项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为 98.80%。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例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例
快递服务成本合计 5,175,478.38 99.48 4,405,269.70 9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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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例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例
其中:揽派成本 3,321,684.84 63.85 2,842,868.95 64.12
运输成本 1,006,812.68 19.35 845,781.54 19.08
中心操作成本 811,713.01 15.60 682,574.93 15.39
面单成本 35,267.85 0.68 34,044.28 0.77

(1)派送成本/揽派成本

在加盟模式下,公司的派送成本主要系当快件到达目的地的派件网点进行派送时,派件网点完成派送服务后,公司通过向派件网点支付派费,确认为派送成本。公司于 2025 年收购丹鸟物流,打通“加盟+直营”双网协同路径,丹鸟物流为直营模式,末端网点揽收成本占比较高,为适应公司业务模式变化及财务核算需求,公司于 2025 年度将揽收、派送成本合并统计为揽派成本。

2023 年和 2024 年,公司派送成本分别为 2,368,275.96 万元和 2,777,684.38 万元,2024 年和 2025 年,公司揽派成本分别为 2,842,868.95 万元和 3,321,684.84 万元。伴随公司业务量整体提升、收购丹鸟物流增加直营模式,派送成本/揽派成本逐年提升。

公司揽派成本主要为支付派件加盟商的派费以及支付快递员的揽收费,公司于货物签收时点确认揽派成本。

(2)运输成本

运输成本主要是公司将快件在异地、跨区或同城的不同转运中心中转而产生的干线运输费用。报告期内,公司运输成本和单票运输成本如下: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运输成本(万元) 1,006,812.68 845,781.54 716,899.64
单票运输成本(元/票) 0.39 0.37 0.41

报告期内,公司单件运输成本波动性下降。公司通过推行甩挂运输、提升大运力车辆占比、路由优化等方式持续提升全网双边车辆的平均装载率、提高运输效率,全网路由直达率逐步提升,叠加票件量持续大幅上升以及轻小件占比提升带来的规模效应和集约效应影响,公司单票运输成本波动性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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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转成本/中心操作成本

公司中转成本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折旧摊销及其他中转成本。涉及采购场景主要包括与人员用工相关的业务外包采购、转运中心建设及设备采购等。公司各月与劳务供应商进行对账结算,转运中心建设及设备采购依据采购合同约定进行定期结算。

(四)毛利及毛利率

1、营业毛利及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毛利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5,558,617.74 4,716,949.33 4,092,363.85
营业成本 5,202,426.81 4,433,749.87 3,921,395.17
营业毛利 356,190.93 283,199.46 170,968.68
营业毛利率 6.41% 6.00% 4.18%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毛利率分别为 4.18%、6.00% 和 6.41%。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快递服务毛利 310,632.05 87.21% 259,978.26 91.80% 152,810.99 89.38%
其他业务毛利 45,558.88 12.79% 23,221.20 8.20% 18,157.70 10.62%
合计 356,190.93 100.00% 283,199.46 100.00% 170,968.6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毛利主要来源于快递服务业务,报告期各期快递服务毛利占比分别为 89.38%、91.80% 和 87.21%,毛利结构稳定。

2、快递服务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快递服务收入 5,486,110.44 4,665,247.96 3,909,745.16
快递服务成本 5,175,478.38 4,405,269.70 3,756,934.17
快递服务毛利 310,632.05 259,978.26 152,810.99
快递服务毛利率 5.66% 5.57% 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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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单票快递服务收入(元/票) 2.10 2.05 2.23
单票快递服务成本(元/票) 1.98 1.94 2.15
单票快递服务毛利(元/票) 0.12 0.11 0.09

报告期各期,公司快递服务毛利率分别 3.91%、5.57% 和 5.66%。最近三年,公司毛利率呈持续提升趋势。

报告期各期,公司单票快递服务毛利分别为 0.09 元/票、0.11 元/票和 0.12 元/票,整体呈持续提升趋势。2024 年,虽然由于行业价格战及轻小件占比提升影响,公司单票快递服务收入呈下滑趋势,但在公司成本优化的努力下,公司单票快递服务成本大幅下降,单票快递服务毛利得以维持稳定水平。

2025 年 8 月起,在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影响下,快递行业价格战有所缓解。2025 年快递行业的“反内卷”政策呈现出自上而下、多管齐下的系统性特征。政策发布始于国家邮政局在 2025 年 7 月明确旗帜鲜明地反对“内卷式”竞争,定下了监管基调,随后广东、福建等多地快递行业协会联合发声响应,推动行业从“规模扩张”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此次行动被业内专家视为规格更高、影响更深远的国家层面治理,相较于 2021 年更为进阶。在国家政策引领下,2025 年 8 月以来,部分重点地区价格战趋缓,通达系月度单票快递服务收入呈现同比降幅收窄或增长、环比稳中有增的趋势,显示出积极变化的市场和竞争环境。在此背景下,公司 2025 年单票快递服务收入水平触底提升,毛利水平延续持续提升的趋势。

3、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对比如下表所示:

代码 名称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002352.SZ 顺丰控股 13.32% 13.93% 12.82%
600233.SH 圆通速递 9.52% 9.44% 10.16%
002120.SZ 韵达股份 7.48% 9.49% 9.55%
行业平均(含公司) 9.18% 9.71% 9.18%
公司 6.41% 6.00% 4.18%

报告期内,公司单票快递服务收入、毛利率水平与行业和可比公司变动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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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保持一致,但由于产品定位、业务规模等差异影响,各公司毛利率并非完全可比。其中,圆通速递、韵达股份与公司同为加盟制快递公司,而顺丰控股为直营快递公司,平均单票快递价格较高,且其全流程环节都确认收入,与加盟制快递公司的业务模式存在显著差异。

相较于同属加盟制快递公司的圆通速递和韵达股份,公司报告期内毛利率水平较低:

一是由于可比公司过往资产(转运中心、车辆等)自有化率较高,致使时效性和履约能力强于公司,积累了一定的品牌溢价。报告期各期,圆通速递和韵达股份的单票快递服务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代码 名称 单票快递服务收入(元/票)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600233.SH 圆通速递 2.19 2.30 2.41
002120.SZ 韵达股份 1.98 2.01 2.30
公司 2.10 2.05 2.23

注:同行业公司数据由各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及快递物流业务经营简报计算得出。

由于快递行业极为注重规模效应,虽然各加盟制快递公司单票快递服务收入差异较小,但由于业务规模极大且成本端较为刚性,单票快递服务收入的差异对毛利率的影响极大。公司在市场化竞争中为保障客源,在过往履约能力弱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情况下,为应对市场竞争及适应行业轻小件占比增长的趋势,战略性调整单票快递服务收入,致使毛利率水平偏低。

二是快递公司由于业务模式需要,每年需维持较高的资本性开支。但相较于可比公司,公司此前资本开支比例较低,转运中心及车辆的外租比例较高,导致中转环节成本较高。此外,公司基于稳定末端网络的考虑,派费成本在行业中处于较高水平。近年来,基于市场对快递公司的履约能力要求,公司持续对核心中转节点和干线运输进行资本性开支投入,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因此虽然公司在转运中心和车辆自有化率提升的背景下成本效率(单票快递服务成本)不断优化,但公司营业成本仍处于较高水平,对毛利率水平形成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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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名称 单票快递服务成本(元/票)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600233.SH 圆通速递 1.99 2.09 2.18
002120.SZ 韵达股份 1.84 1.83 2.10
公司 1.98 1.94 2.15

注:同行业公司数据由各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计算得出。

(五)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 15,911.63 0.29% 13,480.51 0.29% 16,834.45 0.41%
管理费用 107,778.93 1.94% 88,903.77 1.88% 80,090.41 1.96%
研发费用 18,841.15 0.34% 17,819.69 0.38% 16,707.46 0.41%
财务费用 24,946.64 0.45% 23,810.32 0.50% 18,105.30 0.44%
合计 167,478.35 3.01% 144,014.30 3.05% 131,737.62 3.22%

报告期各期,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131,737.62万元、144,014.30万元及167,478.35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22%、3.05% 及 3.01%,总体规模较小且报告期内整体维持稳定。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费用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12,187.82 76.60% 10,364.26 76.88% 10,417.58 61.88%
外包服务费 - - - - 2,829.49 16.81%
95543 热线费 661.86 4.16% 630.73 4.68% 1,396.54 8.30%
广告宣传费 608.20 3.82% 591.13 4.39% 552.99 3.28%
折旧与摊销 471.24 2.96% 334.95 2.48% 260.58 1.55%
股份支付费用 418.62 2.63% 197.41 1.46% 183.42 1.09%
其他 1,563.88 9.83% 1,362.03 10.10% 1,193.84 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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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15,911.63 100.00% 13,480.51 100.00% 16,834.45 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费用规模总体较小,主要为客服人员的职工薪酬,分别为10,417.58万元、10,364.26万元和12,187.82万元,占销售费用比例分别为 61.88% 、 76.88%及 76.60%。2023年,公司的外包服务费主要为外包客服费用。自2024年起,公司组建了客服中心,为网点提供客服服务并确认收入,在该业务转型背景下,外包服务费以及部分95543热线费于营业成本中对应核算。2025年,公司销售费用同比增长 18.03% ,主要系公司销售人员数量增长带动职工薪酬增长以及收购丹鸟物流所致。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费用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61,077.49 56.67% 51,396.63 57.81% 47,684.43 59.54%
折旧与摊销 14,799.20 13.73% 15,723.64 17.69% 9,926.68 12.39%
办公费 4,269.09 3.96% 2,737.60 3.08% 3,199.91 4.00%
股份支付费用 7,394.53 6.86% 3,495.11 3.93% 3,265.31 4.08%
咨询服务费 5,289.32 4.91% 3,436.54 3.87% 3,369.30 4.21%
差旅费 2,866.90 2.66% 2,782.54 3.13% 2,518.99 3.15%
业务招待费 2,266.33 2.10% 2,249.51 2.53% 1,824.42 2.28%
信息系统维护费 2,801.21 2.60% 2,175.46 2.45% 1,730.12 2.16%
中介机构服务费 1,700.80 1.58% 1,136.29 1.28% 1,720.37 2.15%
劳务费 2,583.61 2.40% 1,121.02 1.26% 981.29 1.23%
租金 260.76 0.24% 209.71 0.24% 578.05 0.72%
其他 2,469.68 2.29% 2,439.73 2.74% 3,291.55 4.11%
合计 107,778.93 100.00% 88,903.77 100.00% 80,090.41 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分别为47,684.43万元、51,396.63万元及61,077.49万元,占管理费用比例分别为 59.54% 、 57.81% 及 56.67% 。2023年至2025年,公司管理费用逐年提升,主要系公司随着业务量的


增加,精细化管理程度提升及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激励所致。2025年,公司管理费用同比增长 21.23%,主要系公司行政及管理人员数量增长及收购丹鸟物流所致。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职工薪酬 11,371.13 60.35% 8,848.42 49.66% 7,563.36 45.27%
系统委托研发支出 1,040.26 5.52% 5,092.10 28.58% 5,714.38 34.20%
资源使用费 6,302.76 33.45% 3,392.40 19.04% 3,311.65 19.82%
折旧与摊销 127.00 0.67% 84.67 0.48% 16.19 0.10%
其他 - - 402.09 2.26% 101.89 0.61%
合计 18,841.15 100.00% 17,819.69 100.00% 16,707.46 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16,707.46万元、17,819.69万元及18,841.1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41%、0.38% 及 0.34%。

公司研发投入主要围绕数字化降本增效、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展开,并已搭建完成一整套自上而下的数智化系统和产品。对内打造有影响力的数据产品,以数据驱动管理决策、以过程驱动运营质量提升、以效率助力客服质量改善;对外,推出自主研发的AI智能助手,通过数智化产品赋能加盟商和快递员,提高末端经营管理水平和稳定性。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各期,公司财务费用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利息支出 27,268.24 27,840.02 24,819.55
其中:租赁相关利息费用 14,568.26 14,060.27 12,256.16
应付债券的利息费用 496.75 149.23 1,924.40
银行借款利息费用 12,138.03 13,630.51 10,638.99

1-1-221


减:利息收入 2,809.03 4,496.28 7,063.04
汇兑收益 - - 0.28 -1.92
银行手续费 487.43 466.87 350.71
合计 24,946.64 23,810.32 18,105.30

报告期各期,公司财务费用金额分别为 18,105.30 万元、23,810.32 万元及 24,946.64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44%、0.50% 及 0.45%,占比较为稳定。2024 年,公司财务费用同比增长 31.51%,主要系银行借款利息费用增长叠加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情况具体如下:

债券简称 债券类型 发行日期 票面利率(当期) 发行期限(年) 发行规模(亿元)
25 申通快递 MTN001
(科创债) 中期票据 2025-08-25 2.08% 3 7.00
23 申通快递 SCP001 超短期融资券 2023-10-16 2.50% 0.49 2.00

(六)利润表其他项目

1、其他收益

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收益金额分别为 21,492.35 万元、5,977.23 万元及 3,834.84 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935.45 2,809.83 3,634.82
进项税加计抵减 - 2,329.46 17,304.23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791.89 707.19 507.37
手续费返还 107.50 130.74 45.93
合计 3,834.84 5,977.23 21,492.35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呈逐年下降趋势。2024 年公司其他收益下降 72.19%,主要系进项税加计抵减政策,即《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财金〔2022〕271 号),于 2023 年末到期所致。

2、投资收益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 1,411.47 万元、3,331.24 万元及 2,97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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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主要由定期存款利息构成,总体规模较低。

3、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各期,公司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5,150.12万元、5,241.25万元及4,670.05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严格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执行减值测试程序,并依照测试结果计提相应减值。

4、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各期,公司资产处置收益金额分别为-1,609.15万元、908.34万元及-449.20万元,主要由非流动资产的处置损益构成,总体规模较低。

5、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2,287.75万元、1,600.93万元及2,586.96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非流动资产报废利得 138.88 673.49 695.63
保险赔款 545.54 28.88 111.10
其他 1,902.55 898.56 1,481.02
合计 2,586.96 1,600.93 2,287.75

6、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6,497.52万元、6,807.10万元及11,145.34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7,997.08 4,366.73 3,133.85
罚款支出 2,180.80 1,870.13 1,725.12
诉讼及事故赔偿 783.80 282.73 1,322.12
捐赠及赞助支出 131.85 168.21 179.21
其他 51.81 119.31 137.21
合计 11,145.34 6,807.10 6,497.52

2025年,公司营业外支出同比增长 63.73%,主要系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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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所致。

(七)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307.40 -2,784.90 -3,033.4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1,935.45 2,809.83 3,634.82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4,129.59 4,108.10 211.09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的损益 - - 823.27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299.62 903.55 615.1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00.18 -1,512.93 -1,771.5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48.96 -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2,991.88 3,523.64 479.31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326.23 1,237.88 486.56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665.66 2,285.77 -7.25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0.28 -28.05 -131.8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665.37 2,313.82 124.5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6,863.10 103,995.26 34,069.6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1.95% 2.22% 0.37%

注: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自2023年起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124.59万元、2,313.82万元、-2,665.37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0.37% 、 2.22% 、 -1.95% ,报告期内占比较低。

(八)净利润分析

1、净利润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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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同比变动比例 金额 同比变动比例 金额 同比变动比例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6,863.10 31.61% 103,995.26 205.24% 34,069.65 18.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9,528.48 37.22% 101,681.44 199.55% 33,945.07 9.86%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4,069.65万元、103,995.26万元、136,863.10万元,经营业绩呈逐年增长趋势。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2、净利润波动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净利润逐年提升主要系伴随公司运营效率提升、成本逐步优化,公司毛利率呈整体上升趋势,叠加受经济结构转换、电商持续活跃、内需消费驱动等积极因素影响,快递行业保持持续高速增长,营业收入规模逐年提升,致使公司毛利润及净利润规模不断提升。

报告期内,影响公司净利润的主要科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同比变动比例 金额 同比变动比例 金额 同比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5,558,617.74 17.84% 4,716,949.33 15.26% 4,092,363.85 21.54%
营业成本 5,202,426.81 17.34% 4,433,749.87 13.07% 3,921,395.17 21.80%
毛利润 356,190.93 25.77% 283,199.46 65.64% 170,968.68 15.93%
毛利率 6.41% - 6.00% - 4.18% -
期间费用 167,478.35 16.29% 144,014.30 9.32% 131,737.62 11.6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6,863.10 31.61% 103,995.26 205.24% 34,069.65 18.41%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化主要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期间费用变动的综合影响。2024年度、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同比提升 205.24% 及 31.61%,主要系公司毛利率同比提升所致。近年来公司通过过去几年持续推进的中转直营化、自动化分拣设备投入以及数智化系统建设,经营效率不断提升,单票快递服务成本逐步优化,带动公司毛利率水


平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持续增长且增幅高于营业收入,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规模较大,公司2024年、2025年毛利率虽然仅同比提升1.82个百分点、0.41个百分点,但对应导致毛利润提升112,230.78万元、72,991.47万元,而公司期间费用相对较为稳定,因此毛利润的提升对应推动净利润大幅增加。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七、纳税税种及税收优惠情况”披露报告期内享受的税收优惠情况。公司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

3、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379,908.07 394,414.44 335,821.27
净利润 136,800.38 102,635.80 33,335.26
差异 243,107.69 291,778.64 302,486.01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较大,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显著高于净利润,主要系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等非流动资产规模较大,资产折旧摊销金额较高,对净利润存在负向影响但不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

4、最近一期业绩是否存在下滑

最近一期,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2024年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5,558,617.74 4,716,949.33 17.84%
净利润 136,800.38 102,635.80 33.2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6,863.10 103,995.26 31.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139,528.48 101,681.44 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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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变动比例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最近一期营业收入、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比同期均呈增长趋势,不存在下滑情况。

十、现金流量分析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133,756.88 5,222,675.76 4,404,267.12
收到的税费返还 4,850.48 2,129.28 10,912.0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347.41 31,085.16 67,961.4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162,954.77 5,255,890.19 4,483,140.5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475,404.43 4,617,144.39 3,795,012.8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77,401.89 157,070.20 267,133.47
支付的各项税费 70,069.16 46,524.50 31,705.4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0,171.23 40,736.66 53,467.4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783,046.70 4,861,475.76 4,147,319.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9,908.07 394,414.44 335,821.27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35,821.27 万元、394,414.44 万元及 379,908.07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正且较为稳定。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净利润 136,800.38 102,635.80 33,335.26
加:资产减值准备 4,670.05 5,241.25 5,150.12
信用减值损失 5,546.64 3,334.61 1,787.35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142,513.47 121,959.21 106,827.68
无形资产摊销 8,474.50 6,705.22 5,474.49
使用权资产折旧 67,502.38 65,468.34 54,4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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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7,593.53 23,061.84 13,826.0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449.20 -908.34 1,609.15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7,858.20 3,693.24 2,438.22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3,264.21 -3,134.51 -211.09
财务费用 27,258.29 27,776.10 24,792.99
投资收益 -2,976.09 -3,331.24 -1,681.56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5,083.93 -4,353.97 308.00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147.50 180.10 -152.66
存货的减少 -1,214.72 321.93 -4,421.6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17,514.11 -37,983.90 -18,085.4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41,126.79 74,034.79 102,624.32
其他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差额(特殊报表科目) 22,568.76 9,713.97 7,755.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9,908.07 394,414.44 335,821.27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显著高于净利润,主要系公司存在较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相关资产的折旧和摊销影响净利润但并无实际现金流出。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75,791.37 569,498.05 281,374.7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192.53 2,765.68 1,028.3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6,040.61 7,064.35 4,768.76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0.5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4,078.45 63.64 24.6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21,102.96 579,392.22 287,196.4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15,207.14 325,405.56 285,652.88
投资支付的现金 530,732.49 622,385.30 295,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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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10,952.38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0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56,907.05 947,790.86 581,152.8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5,804.09 -368,398.64 -293,956.44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93,956.44万元、-368,398.64万元及-335,804.09万元。净流出规模整体保持较高水平,主要系公司持续进行中转场地建设、自动化设备以及车辆等项目投资,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持续为负值。2024年、2025年投资支付的现金规模显著高于2023年,主要是根据资金使用计划购买的理财和定期存款增加所致。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60,443.12 569,664.06 536,656.4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3,408.85 118.66 520.3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43,851.97 569,782.72 537,176.7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68,725.18 540,576.62 424,488.3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6,359.64 16,087.55 12,601.5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5,899.74 80,856.23 73,863.8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80,984.56 637,520.40 510,953.7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132.59 -67,737.68 26,223.02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6,223.02万元、-67,737.68万元及-37,132.59万元,报告期各期存在较大波动,主要系公司根据资金使用需求与计划灵活开展借款及偿债的相关活动、支付租赁负债相关租金所致。

十一、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本性支出主要围绕主营业务展开,主要用于转运中心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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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建设。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285,652.88万元、325,405.56万元、315,207.14万元。公司的资本性支出有利于扩大公司中转运营效率,提高公司的物流服务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项目主要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的项目,具体内容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公司暂无其他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十二、技术创新分析

(一)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现

公司研发投入主要围绕数字化降本增效、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展开,并已搭建完成一整套自上而下的数智化系统和产品。对内打造有影响力的数据产品,以数据驱动管理决策、以过程驱动运营质量提升、以效率助力客服质量改善;对外,通过数智化产品赋能加盟商和快递员,提高末端经营管理水平和稳定性。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的主要发明专利共98项。

公司技术先进性的具体表现参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地位、主要竞争对手、行业技术壁垒或主要进入障碍”之“(二)公司主要竞争优势”相关内容。

(二)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在研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研发目标内容及目的 项目进展
1 申通 AI 数字客服系统 构建“低人工干预、高度智能化”的人机协同新模式,从而降低问题转人工率直降近,提升服务响应效率与服务品质。 在研
2 申通支线运输时效监控平台 提升支线运输效率和管理水平。 在研
3 中心智能实操管控平台 通过构建场站数字孪生平台,实现设备、效率、人员、异常信息实时可见。 在研
4 申通边缘履约控制系统 提高快件的及时拦截率,减少超时率。 在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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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持持续技术创新的机制和安排

1、自主研发项目平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雪是发行人的技术创新研发主体,已自主完成百余个项目的研发,在AI大模型、智能遗失、时效质量、运输路由等方面不断探索深耕,使得综合竞争力不断提升。采用云原生技术打造的DevOps(开发运维)平台,极大地提升了公司的研发效能,实现业务系统需求的快速迭代。引入云组件,以时空网络复现技术为核心打造路由优化引擎,设计出完整的落地闭环工作流链路;将搜索引擎技术中的“召回+排序”框架创新性地引进物流链路,实现主动发现、智能找回的功能,助力申通打造质效领先的经济型快递。

2、继续深化数智化转型战略

公司建立了一套自上而下的自主研发机制,持续投入建设覆盖总部决策、运营管控、快递全链路的数智化系统平台。通过组建内部研发团队,重点围绕大数据实时计算预测、AI视觉识别、智能语音交互等核心技术领域进行攻关,并建立从技术研发到业务场景应用的快速转化机制,确保技术创新能够精准赋能运营实践。

3、整合产业链一体化进行协同创新

公司构建了以研发人员为核心的引才育才体系,通过设立有竞争力的薪酬政策和股权激励计划,吸引和留住高端技术人才。同时建立了多层次的研发人员培训机制,包括“新申力量”校招生培养计划、关键岗位轮岗锻炼机制以及针对核心技术骨干的专项培训体系,为研发创新提供持续的人才供给。

4、人才引进和研发激励机制

公司建立了开放式的联合研发机制,通过与电商平台、科技公司及专业投资机构等产业链伙伴合作,共同开展新技术应用测试和业务模式创新。在内部建立了跨部门协同研发机制,推动运营、商务、产技、客服等多条线在产品创新过程中进行需求对接和技术整合,确保研发成果能够满足产业链各环节的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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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对发行人的影响

(一)重大担保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合并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为支持加盟商的经营发展,通过引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加盟商拓宽融资渠道,助力其提高经营效率和服务质量,加速公司全国快递网络的协同发展。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结合行业特点,在不影响自身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对加盟商的上述融资行为向相关金融机构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遵循审慎经营原则,在开展授信及对外担保时,有相应明确的授权体系及制度流程支撑。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2,000万元,上述担保不存在逾期情况。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的担保。

(二)重大诉讼、仲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合并范围内所涉报告期内尚未了结的,且未履行金额或涉案金额超过500万元或超过发行人最近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 1% 以上的诉讼、仲裁案件主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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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原告 被告 诉讼/仲裁机构 涉诉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最新进展
1. 广州增城得泽 恒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建设工程纠纷
原告请求:
(1) 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电力系统修复费用 3,021,929.7 元;
(2) 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损失 9,065,789.1 元;
(3)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一审中
2. 江苏申通物流有限公司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仓储合同纠纷
原告请求:
(1) 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15日的房屋占用费 951,270 元(每日占用费按日租金 21,139 元的3倍计算,共计15天);
(2) 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房屋空置损失6,236,005元(按21,139元/日计算,期限为2024年8月16日至2025年5月7日等待勘验期间264天+修复期30天,合计294天);
(3) 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租赁物损坏及改建修复费用4,257,820.66元;
(4) 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垃圾清运费91,200元;
(5) 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诉前鉴定费92,500元;
(6) 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看管人员工资损失105,060元;
(7) 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公证费20,000元;
(8) 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100,000元;
(9) 判令本案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一审中
3. 盐城闪驰速递物流有限公司 申通有限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原告请求:
(1) 判令被告支付裁撤奖励人民币60,000元;
(2) 判令被告支付车辆补助费用754,229.68元;
(3) 判令申通有限支付人员工资损失1,469,122.80元、租金损失347,000元、设备费用损失460,000元,合计2,276,122.80元;
(4) 判令被告支付出港件返利2,434,984.19元;
(5) 判令被告退还特许经营费400,000元; 一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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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原告 被告 诉讼/仲裁机构 涉诉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最新进展
(6) 判令被告支付逾期支付利息(以5,925,336.67元为基数,自2024年4月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7) 判令被告支付律师费20,000元、保全保险费4,161.74元。
4. 申通有限(反诉被告) 沃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反诉原告)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快递服务合同纠纷
一审判决如下:
(1) 被告沃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申通有限运费4,537,261.40元;
(2) 被告沃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申通有限逾期付款违约金(以4,537,261.40元为基数,自2024年7月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计算)
(3) 驳回原告申通有限其余诉讼请求;
(4) 驳回反诉原告沃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全部反诉诉讼请求。 执行中
5. 盐城速递 申通有限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一审判决如下:
(1) 确认盐城速递与申通有限在2021年6月5日签订的《申通快递特许经营合同》于2022年1月29日解除;
(2) 申通有限应于一审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盐城速递风险金3,000元;
(3) 申通有限应于一审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盐城速递账户余额252,020.08元;
(4) 驳回盐城速递的其余诉讼请求。
盐城速递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经由二审法院审议,二审判决如下:
(1) 维持一审判决第(2)项、第(3)项;
(2) 撤销一审判决第(1)项、第(4)项;
(3) 申通有限于二审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盐城速递被罚主体错误的设备折旧款390,000元;
(4) 申通有限于二审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盐城速递物料申领退货款91,442.97元; 再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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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原告 被告 诉讼/仲裁机构 涉诉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最新进展
(5) 申通有限于二审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盐城速递菜鸟天地账户余额20,081.30元;
(6) 申通有限于二审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盐城速递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共计5万元;
(7) 申通有限于二审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盐城速递经营权补偿款共计40万元;
(8) 驳回盐城速递的一审其余诉讼请求。
盐城速递不服二审判决,于2025年10月20日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

注:上述第5项诉讼,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4月20日出具的(2025)沪民申5288号《民事裁定书》,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盐城速递的再审申请。

经核查,上述诉讼、仲裁案件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收到玉环市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2026) 浙1083民初243号] 等有关诉讼材料,自然人奚春阳以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为由对公司(被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小英(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原告诉讼请求如下:

(1)判令确认登记在第三人陈小英名下的公司40,568,472股(持股比例为 2.65%,相对应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40,568,472元)中的20,284,236股(相对应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20,284,236元)归原告奚春阳所有。

(2)判令公司、第三人陈小英就前述股票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非交易过户至原告奚春阳名下的手续。

(3)本案案件受理费由公司和第三人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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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7日,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6)浙10民辖终12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本案移送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处理。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上述诉讼正在一审中。奚春阳与陈小英已于2012年解除婚姻关系,本次诉讼事项是奚春阳与陈小英之间的离婚财产分割涉及的股东资格确权纠纷,涉诉的股份数量为20,284,236股,约占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为 1.33%,不会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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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或有事项。

(四)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重大期后影响财务报表阅读和理解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四、本次发行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立足于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围绕现有主营业务进行。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科学论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是以现有主营业务为基础,契合市场需求,有助于促进提质降本增效,保持新环境下竞争优势,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举措。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动,不存在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而导致的业务及资产的整合计划。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公司控制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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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法合规情况

(一)发行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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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报告期内(丹鸟物流自其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之日起)受到的罚款金额达到或超过1万元的行政处罚具体如下:

1、邮政类行政处罚

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处罚金额 是否涉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哈尔滨装卸服务中心 哈尔滨市邮政管理局 存在抛扔快件暴力分拣的行为 25,000 元 哈尔滨市邮政管理局已出具《证明》:“该违法违规行为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严重后果,也未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 河南瑞银 新乡市邮政管理局 超地域范围经营 10,000 元 根据处罚时适用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13)第十条及第四十一条的规定,“邮政管理部门根据企业的服务能力审核经营许可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发放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注明经营许可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经营许可范围内依法从事快递业务经营活动,不得超越经营许可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左述第2项行政处罚的处罚金额属于前述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较低金额的罚款。
河南省邮政管理局已出具《河南省邮政管理局关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行政处罚情况的复函》:“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上述经营主体在我省辖区内无重大行政处罚情况”。
3. 湖北申通 鄂州市邮政管理局 超地域范围经营 29,800 元 鄂州市邮政管理局已出具《证明》:“该违法违规行为未造成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恶劣社会影响等严重后果,也未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 申通有限 哈尔滨市邮政管理局 设立分支机构未备案 25,000 元 哈尔滨市邮政管理局已出具《证明》:“该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并积极落实整改要求,积极配合开展调查工作,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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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处罚金额 是否涉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极整改尚且未不良后果。也未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 申通有限 上海市邮政管理局 未履行对下属加盟快递企业的统一安全管理责任 100,000 元 上海市邮政管理局已出具《证明》,确认该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罚款并积极落实整改要求,违法状态已消除,违法行为已积极完成整改;该违法违规行为未造成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未产生恶劣社会影响,也未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17 日,在上海市未发现该公司存在其他未实行统一管理行为,该公司在上海市邮政领域不存在造成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产生恶劣社会影响和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6. 申通有限 中山市邮政管理局 加盟网点未办理快递许可手续经营快递业务 10,000 元 中山市邮政管理局已出具《合规证明》:“该违法违规行为未造成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恶劣社会影响等严重后果,也未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7. 申通有限 长春市邮政管理局 将快递业务委托给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经营 20,000 元 长春市邮政管理局已出具《证明》:“该违法违规行为未造成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恶劣社会影响等严重后果,也未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8. 湖北申通 武汉市邮政管理局 加盟商企业在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资质的情况下持续经营快递业务 29,800 元 武汉市邮政管理局已出具《证明》:“该公司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未造成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恶劣社会影响等严重后果,也未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9. 广东得泽 惠州市邮政管理局 加盟网点未办理快递许可手续经营快递业务 10,000 元 惠州市邮政管理局已出具《合规证明》:“以上违法违规行为未造成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恶劣社会影响等严重后果,也未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0. 广东得泽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邮政管理局 未按规定实行统一管理 10,000 元 根据处罚时适用的《快递暂行条例》(2019)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两个以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使用统一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未遵守共同的服务约定,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未实行统一管理,或者未向用户提供统一的快件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11.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宁波市邮政管理局 未按规定实行统一管理 18,000 元
12. 申通有限 国家邮政局 未按规定实行统一管理 4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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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处罚金额 是否涉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3. 广东得泽 湛江市邮政管理局 未按规定实行统一管理 28,000 元 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左述第 10-17 项行政处罚的处罚金额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裁量幅度范围内。据此该等处罚的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等处罚涉及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该等处罚涉及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4. 广东得泽 广州市邮政管理局 未按规定实行统一管理 50,000 元
15. 广东得泽 广州市邮政管理局 未按规定实行统一管理 50,000 元
16. 广东得泽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广州市邮政管理局 未按规定实行统一管理 50,000 元 左述第 13 项行政处罚,湛江市邮政管理局已出具《合规证明》:“该违法违规行为未造成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恶劣社会影响等严重后果,也未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左述第 14 项行政处罚,广州市邮政管理局已出具《合规证明》:“该违法违规行为未造成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恶劣社会影响等严重后果,也未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左述第 15 项行政处罚,广州市邮政管理局已出具《合规证明》,“该违法违规行为未造成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恶劣社会影响等严重后果,也未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7. 广东得泽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广州市邮政管理局 未按规定实行统一管理 50,000 元
18.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中山市邮政管理局 未按规定报告信息泄露 10,000 元 中山市邮政管理局已出具《合规证明》:“该违法违规行为未造成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恶劣社会影响等严重后果,也未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9.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乌鲁木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管理局 未按规定实行统一管理 10,000 元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2025)第五十一条:两个以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使用统一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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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处罚金额 是否涉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分公司 务,未遵守共同的服务约定,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未实行统一管理,或者未向用户提供统一的快件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该行政处罚的处罚金额属于前述规定的较低金额的罚款,且依据其行政处罚决定书,该行为为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首次违反统一管理责任有关规定,且未造成危害后果,应当从轻处罚。据此该处罚涉及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安全生产类行政处罚

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处罚金额 是否涉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鹰潭分公司 鹰潭市邮政管理局 未采取措施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10,000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 海口市邮政管理局 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10,000 元
3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 自贡市邮政管理局 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五条第(一)项、第六条第(一)项和第(三)项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 15,000 元 左述第1-4项行政处罚的处罚金额属于前述第一百零二条规定的较低金额的罚款。据此该等处罚涉及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天津津南分公司 天津市邮政管理局 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0,000 元 根据《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版)第一千零二十六项的规定,“有1处一般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消除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的罚款;有2处一般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消除的,责令立即消除
5 广东得泽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深圳宝安分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 未采取措施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3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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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处罚金额 是否涉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6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泉州中转站 泉州市邮政管理局 未采取措施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25,000 元 或者限期消除,处 2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7 万元以上 9 万元以下的罚款;有重大事故隐患或者 3 处以上一般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消除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9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左述第 5 项行政处罚的处罚金额根据上述规定属于第二档裁量幅度范围,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裁量幅度范围。据此该处罚涉及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左述第 6 项行政处罚,泉州市邮政管理局已出具《证明》:“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28 日,该公司在泉州经营快递业务期间未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我局立案处理或处罚,未造成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恶劣社会影响等严重后果,也未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
左述第 7 项行政处罚,海口市邮政管理局已出具《合规证明》:“该违法行为未造成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恶劣社会影响等严重后果,也未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左述第 8 项行政处罚,兰州市邮政管理局已出具《证明》:“该违法行为未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未产生恶劣社会影响,也未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按照法定标准不认定为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左述第 9 项行政处罚,泰州市邮政管理局已出具《证明》:“该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存在违反邮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和记录,但针对该等行为和记录的相关行政处罚已执行完毕,且相关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处罚/相关行政处罚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事项”。
8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茄州分公司 茄州市邮政管理局 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45,000 元
9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泰州中转站 泰州市邮政管理局 未彻底消除相关安全隐患 50,000 元
10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柳州市邮政管理局 安全设备的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10,000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第九十九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1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济南市邮政管理局 安全设备的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10,000 元
12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苏州市邮 安全设备的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 1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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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处罚金额 是否涉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苏州分公司 政管理局 或行业标准 (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左述第 10-20 项行政处罚的处罚金额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裁量幅度范围内。据此该等处罚的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等处罚涉及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该等处罚涉及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左述第 13、14 项行政处罚,南通市邮政管理局已出具《证明》:“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存在违反邮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和记录,但针对该行为和记录的相关行政处罚已执行完毕,且相关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事项”。
左述第 19 项行政处罚,南京市邮政管理局已出具《证明》:“该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28 日存在违反邮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和记录,但针对该行为和记录的相关行政处罚已执行完毕,且相关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事项”。
左述第 20 项行政处罚,漳州市邮政管理局已出具《证明》:“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28 日,该公司在经营快递业务期间未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我局立案或处罚,未造成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恶劣社会影响等严重后果,也未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
左述第 21 项行政处罚,鄂州市邮政管理局已出具《证明》:“该违法违规行为未造成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恶劣社会影响等严重后果,也未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左述第 22 项行政处罚,哈尔滨市邮政管理局已出具《证明》:“该违法违规行为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严重后果,也未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3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曾用名: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南通中转站) 南通市邮政管理局 安全设备的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10,000 元
14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曾用名: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南通中转站) 南通市邮政管理局 安全设备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10,000 元
15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 海口市邮政管理局 安全设备安装不符合行业标准 10,000 元
16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 蚌埠市邮政管理局 安全设备使用不符合行业标准 10,000 元
17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鄂州中转站 鄂州市邮政管理局 安全设备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10,000 元
18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 兰州市邮政管理局 安全设备使用不符合行业标准 20,000 元
19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南京市邮政管理局 安全设备使用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10,000 元
20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漳州市邮政管理局 安全设备安装不符合行业标准 10,000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的
21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鄂州中转站 鄂州市邮政管理局 安全设备的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9,800 元
22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哈尔滨装卸服务中心 哈尔滨市邮政管理局 安全设备的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0,000 元
23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兰州市邮 未按照规定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 10,000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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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类行政处罚

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处罚金额 是否涉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兰州分公司 政管理局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左述第23-26项行政处罚的处罚金额属于前述第九十七条规定的较低金额的罚款。据此该等处罚涉及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左述第24、25项行政处罚,苏州市邮政管理局已出具《证明》:“该违法违规行为(24项)未造成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恶劣社会影响等严重后果,也未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除前述行政处罚外,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本证明出具日,该公司不存在其他因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被本单位重大处罚的记录,也不存在正在被调查或可能受到本单位重大处罚的情形,该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4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苏州分公司 苏州市邮政管理局 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0,000 元
25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苏州分公司 苏州市邮政管理局 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0,000 元
26 湖南得泽物流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 衡阳市邮政管理局 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0,000 元
27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五家渠分公司 昌吉回族自治州邮政管理局 未按规定对寄递的快件加盖或粘贴安检标识 20,000 元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邮政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三)未对寄递的邮件、快件加盖或者粘贴安检标识的”。
左述第27项行政处罚的处罚金额属于前述规定的较低金额的罚款。据此该等处罚涉及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左述第27项行政处罚,昌吉回族自治州邮政管理局已出具《证明》:“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五家渠分公司不存在正在被我局调查或可能受到我局处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处罚金额 是否涉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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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通快递有限公 苏州市吴中区消防 车间室内消火栓压力 15,000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 年修正)第六十条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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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处罚金额 是否涉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司苏州分公司 救援大队 不足,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款的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左述第1-3项行政处罚的处罚金额属于前述第六十条的规定的较低金额的罚款。据此该等处罚涉及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左述第3项行政处罚,孝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已出具《证明》:“该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未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也未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
2.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昆明市官渡区消防救援大队 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21,000 元
3. 湖北申通 孝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整改期满复查时发现仍存在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问题 27,500 元
4.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常州转运中心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10,000 元 根据处罚时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停止生产、经营,实施食品召回,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消除食品安全
5. 湖南得泽 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5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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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处罚金额 是否涉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风险,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左述第4项行政处罚,根据其行政处罚决定书,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常州转运中心积极整改并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根据处罚金额属于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据此该处罚涉及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左述第5项行政处罚,根据其行政处罚决定书,湖南得泽积极配合调查,属于初犯,无主观恶意,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不良后果。符合《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因此主管部门建议对其从轻行政处罚。据此该处罚涉及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6.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租赁合同与实际业务不符,导致出租方少缴房产税 1,852,097.59 元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已出具《关于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税务情况的说明》:“该企业收到相关处罚通知后,已积极履行处罚决定、主动及时缴纳罚款并采取了相应整改措施。上述行政处罚所涉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丹鸟物流自2025年11月起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丹鸟物流于报告期初至发行人收购完成之前的处罚已执行完毕,不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恶劣等的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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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法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发行人资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德军、陈小英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情况,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报告期末,除公司及其子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德军、陈小英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1 恭之润 2019-04-11 512,635.03 万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 上海麦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5-12-08 10,000 万元 批发和零售业
3 杭州军懿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018-09-21 100 万元 批发和零售业
4 德殷控股 2015-11-09 20,000 万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 杭州里贝里贸易有限公司 2014-08-29 60 万美元 批发和零售业
6 上海峻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0-12-24 100,000 万元 建筑业
7 德润二 2020-11-24 156,019.3537 万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 上海霞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2-07-07 50,000 万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 上海德棋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3-11-16 40,000 万元 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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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10 德殷新(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2-08-24 10,000 万元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1 上海麦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2-10-19 10,000 万元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2 上海里贝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2-07-07 10,000 万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3 龙游龙禧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7-10-16 5,000 万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4 龙游申通实业有限公司 2015-07-31 5,000 万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5 杭州申泰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1} 2020-03-31 至 2026-01-21 10,000 万元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16 杭州申乾物资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 2020-03-31 至 2026-01-23 1,000 万元 批发和零售业
17 汇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2016-12-12 5,000 万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8 桐沪君悦广场有限公司 2009-10-12 4,000 万元 房地产业
19 上海申维泰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4-09-30 1,000 万元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0 上海桐钟棋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4-09-30 1,000 万元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1 杭州千岛湖汇泉新品湖酒店有限公司 2019-06-10 1,000 万元 住宿和餐饮业
22 浙江大灰兔影业有限公司 2018-05-15 1,000 万元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3 杭州英权科技有限公司 2021-03-25 1,000 万元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4 建德汇泉医院有限公司 2018-02-07 1,000 万元 卫生和社会工作
25 建德汇泉馨安家园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2020-06-15 500 万元 卫生和社会工作
26 杭州申睿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2020-04-08 10,000 万元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7 上海浚会置业有限公司 2012-09-07 10,000 万元 房地产业
28 重庆麦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3-08-10 3,000 万元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9 杭州千岛品湖度假村有限公司 2011-09-23 3,163.9651 万元 房地产业
30 康保县中矿矿业有限公司 2012-09-10 1,200.7653 万元 批发和零售业
31 康保晶贝科技有限公司 2025-07-14 1,000 万元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2 上海申宸景辉实业有限公司 2025-12-04 100 万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3 上海通衢融资租赁 2017-09-12 20,000 万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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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有限公司
34 杭州德跃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2-10-28 12,000 万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5 浙江申通实业有限公司 2014-03-21 10,000 万元 制造业
36 小草绿能(上海)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02-28 20,000 万元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7 浙江小草绿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06-27 1,000 万元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8 河北小草绿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06-12 1,000 万元 制造业
39 重庆市晶贝科技有限公司 2018-03-12 3,150 万元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0 武汉市晶贝科技有限公司 2024-12-11 1,000 万元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1 彭水县宝骏矿业有限公司 2017-06-15 100 万元 采矿业
42 上海小草嘉朗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6-02-26 1,000 万元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3 小草绿能(牡丹江)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025-07-21 1,000 万元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4 宁波小草绿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05-16 1,000 万元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5 广东小草绿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5-09-29 1,000 万元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6 江苏小草绿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07-22 1,000 万元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7 小草绿能(林口)钙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5-10-17 900 万元 批发和零售业
48 小草绿能(林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5-10-17 900 万元 制造业
49 潍坊华潍小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5-07-14 100 万元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0 浙江英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6-12-08 5,000 万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1 浙江殷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8-05-02 5,000 万元 金融业
52 杭州盈泉动画影视有限责任公司 2023-03-06 500 万元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3 宁波英睿佳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7-04-13 8,400 万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4 宁波英睿信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7-03-30 7,632 万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5 宁波英睿康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2017-03-30 3,868 万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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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合伙)
56 宁波英睿慈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7-05-16 25,100 万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注 1: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杭州申泰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已注销;
注 2: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杭州申乾物资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注销。

上述企业不存在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情况,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德军、陈小英于2026年5月14日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作出如下承诺:

“一、截至本承诺签署日,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外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与申通快递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的情形;

二、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除外)目前没有,将来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控制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的企业,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或其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除外)亦不从事任何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相同或相似或可以取代的业务;

三、如果发行人认为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或其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除外)从事了对发行人或其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愿意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将该等资产或股权转让给发行人或其子公司,或终止业务;

四、如果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来可能存在任何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主营业务产生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应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发行人能合理接受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对上述业务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本人承诺,因违反该承诺函的任何条款而导致发行人和其他股东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将予以赔偿;

1-1-251


六、本人在该承诺中所做出的保证和承诺均代表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做出;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上述主体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的关联方和关联关系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截至报告期末,陈德军与陈小英兄妹直接及通过一致行动主体间接持有公司合计54,863.28万股,占公司股本的 35.84%,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截至报告期末,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外,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 25.00%股份的股东

3、子公司

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控股子公司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四、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之“(一)合并范围”。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报告期末,除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德军、陈小英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主要企业情况详见本节之“三、同业竞争情况”之“(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

5、关联自然人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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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属于公司的关联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以外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6、公司的主要合营及联营企业

公司报告期内无主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7、其他关联方

报告期内,其他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主要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如下: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丹鸟物流(注1)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浙江心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深圳市北领科技物流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浙江菜鸟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杭州菜鸟橙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廊坊传祥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南昌传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郑州云祥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济南传祥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贵州新里物流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广州传云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深圳市递四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深圳市递四方速递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杭州游鹭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浙江纬韬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注2)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Ali CN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阿里健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广州宁静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长沙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阿里巴巴(中国)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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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浙江爱橙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浙江天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杭州今日卖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济南传云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浙江阿里商旅旅行社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上海涓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合肥传泰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钉钉(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蚂蚁区块链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杭州传骄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南京云泰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阿里巴巴(杭州)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阿里巴巴云计算(北京)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北京长亭未来科技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支付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高德软件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杭州橙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杭州淘天供应链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淘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阜阳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关联公司
上海蜂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浙江阿里巴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友盟同欣(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阿里巴巴华东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蚂蚁金服(杭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杭州橙云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杭州优买科技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杭州溪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浙江骐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浙江菜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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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鹤山北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惠州北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武汉心之怡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广州沃天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郑州心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金华市心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杭州骅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沈阳传云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郑州传祥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上海艺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杭州鑫蜂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揭阳传云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成都传申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浙江速链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杭州航宇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浙江鸟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北京昊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嘉兴昊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成都昊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杭州淘鲜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广州昊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南京昊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上海昊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金华昊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武汉昊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南昌昊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西安昊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深圳昊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杭州昊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杭州昊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天津昊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杭州菜鸟传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惠州昊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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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杭州智慧蛮驴科技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南昌传云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南京传祥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浙江昊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浙江菜鸟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注 1:丹鸟物流已于 2025 年 11 月 1 日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丹鸟物流于 2025 年 11 月 1 日前为公司参股股东关联公司。关联交易中,公司已披露与丹鸟物流于 2025 年 11 月 1 日前的关联交易发生额及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关联往来款项余额;

注 2:浙江纬韬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清算。

(二)关联交易情况

1、重大关联交易的判断标准及依据

参照《上市规则》,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 以上的交易为重大关联交易。

2、重大关联交易

(1)投资设立吉仓三期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申彻供应链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30,000 万元与国寿置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置业”)、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主体(穿透口径)、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长沙聚财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公司关联方杭州游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游鹏”)合作设立吉仓三期。

2025 年 11 月 3 日,吉仓三期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2025 年 11 月 5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吉仓三期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公司收到吉仓三期基金管理人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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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通知,吉仓三期与杭州游鹏、国寿置业共同投资设立了杭州申吉物流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申吉”),其中吉仓三期认缴出资额100,000万元,持股比例 99.9980%,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游鹏认缴出资额1万元,持股比例 0.0010%,国寿置业认缴出资额1万元,持股比例 0.0010%。杭州申吉与WLCC CHANGSHA HOLDING LIMITED签署了相关《股权转让协议》,拟以143,921,380元受让其持有的南昌传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00% 的股权;杭州申吉与WLCC ARGUS HOLDING (HONG KONG) LIMITED签署了相关《股权转让协议》,拟以212,228,601元受让其持有的南京云泰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100% 的股权;杭州申吉与WLCC HEFEI HOLDING LIMITED签署了相关《股权转让协议》,拟以184,602,338元受让其持有的合肥传泰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100% 的股权。

(2)收购丹鸟物流

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浙江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100%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以现金方式收购菜鸟供应链、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所持有丹鸟物流的 100%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对价为人民币36,205.02万元。

根据交易双方已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过渡期亏损由菜鸟供应链承担,根据德勤会计师出具的《浙江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德师报(阅)字(26)第R0003号),本次交易总对价由36,205.02万元调减为26,147.72万元。

(3)投资设立嘉兴保仓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申彻供应链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佰荔物流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出资15,000万元与中诚资本、太平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太平资本-菜鸟网络高标仓股权投资计划)、人保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人保资本-菜鸟物流高标仓股权投资计划)及关联方菜鸟供应链、杭州游鹭合作设立嘉兴保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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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1日,嘉兴保仓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2024年4月12日,公司收到嘉兴保仓基金管理人中诚资本的通知,嘉兴保仓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嘉兴保仓与杭州游鹭共同投资设立了杭州保仓。杭州保仓、中诚资本、杭州游鹭与菜鸟供应链签署了相关《股权转让协议》,拟以人民币1,538,202,975.75元受让菜鸟供应链持有的廊坊传祥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郑州云祥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济南传祥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合肥传云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上述4家公司简称为“标的公司”)100%的股权,其中杭州保仓拟合计支付人民币1,538,202,971.75元,分别受让标的公司99.99%股权;杭州游鹭拟合计支付人民币4元,分别受让标的公司0.01%股权。

(4)转让 Cainiao Smart Logistics Network Limited 股权、放弃优先购买权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外子公司转让其参股公司股权、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间接持有100%股权的境外子公司新加坡申通将其持有的Cainiao Smart Logistics Network Limited的114,094,165股普通股股份(持股比例0.74%)以每股0.62美元的价格转让给Ali CN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以下简称“Ali CN”),转让价格为70,738,382.30美元,并与Ali CN签署SHARE PURCHASE AGREEMENT(股份购买协议),同时放弃享有的优先购买权。截至2026年3月25日,公司已收回上述全部款项。

3、一般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关联采购、关联销售、关联租赁等事项。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从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交易内容主要为采购信息技术服务、物流仓储服务以及商品采购(物流设备为主)。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采购交易金额分别为114,781.08万元、113,256.00万元和121,519.07万元,占当年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2.76%、2.26%和2.14%,占比较低且较为稳定,具体情况

1-1-258


如下:

单位:万元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5 年度
发生额 | 2024 年度
发生额 | 2023 年度
发生额 |
| --- | --- | --- | --- | --- |
| 菜鸟供应链(注 1) | 信息技术、物流仓储服务及商品采购 | 89,391.64 | 87,281.10 | 57,102.94 |
|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注 2) | 信息技术、物流仓储服务及商品采购 | 29,424.93 | 23,988.28 | 23,537.87 |
| 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信息技术、物流仓储服务及商品采购 | 1,088.89 | 1,338.96 | 33,751.68 |
| 阜阳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物流仓储服务 | 379.07 | 408.67 | 388.59 |
| 淘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 信息技术、物流仓储服务及商品采购 | 1,216.34 | 238.99 | - |
| 小草绿能(上海)新材料有限公司 | 商品采购 | 18.20 | - | - |
| 合计 | | 121,519.07 | 113,256.00 | 114,781.08 |
| 当年采购总额 | | 5,683,010.33 | 5,007,286.21 | 4,165,869.15 |
| 关联采购占比 | | 2.14% | 2.26% | 2.76% |

注 1:菜鸟供应链、丹鸟物流、浙江心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关联交易及往来合并于菜鸟供应链中披露;
注 2:阿里健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宁静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盘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关联交易及往来合并于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中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菜鸟供应链采购信息技术服务、物流仓储服务及物流设备。

菜鸟供应链是阿里巴巴集团生态体系内的核心物流平台,长期深耕智慧物流和供应链数字化领域,已形成覆盖全国的仓储网络、成熟的信息技术系统以及规模化的物流设备研发与供应能力。在信息技术服务方面,菜鸟供应链的物流系统在订单处理、路径优化、智能分单、数据分析等领域积累了领先的技术能力,能够有效支持公司提升运营效率、降低单位履约成本;在物流仓储服务方面,菜鸟供应链具备标准化、规模化的仓配资源和成熟的运营管理体系,可为公司提供稳定、可复制的仓储解决方案;在物流设备方面,菜鸟供应链依托其平台化采购和自主研发能力,在自动分拣设备、信息化硬件等领域具备成本与技术优势。相关采购均系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与菜鸟供应链向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服务/商品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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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交易内容主要为向关联方提供快递服务、物流仓储及劳务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销售的交易金额分别为472,669.80万元、300,024.76万元和628,474.41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1.55% 、 6.36% 和 11.31%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年度发生额 2024年度发生额 2023年度发生额
淘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快递、物流仓储及劳务服务 320,979.81 74,866.15 -
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快递、物流仓储及劳务服务 165,113.45 204,507.17 421,063.61
菜鸟供应链(注1) 快递、物流仓储及劳务服务 74,305.40 7,172.20 24,299.88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注2) 快递、物流仓储及劳务服务 67,823.35 3,212.04 450.63
杭州淘天供应链有限公司 快递、物流仓储及劳务服务 252.14 3,174.78 10,042.41
阜阳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快递、信息技术服务 0.26 0.14 0.03
浙江纬韬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快递、物流仓储服务 - 7,092.28 16,813.24
合计 628,474.41 300,024.76 472,669.80
当年营业收入 5,558,617.74 4,716,949.33 4,092,363.85
关联销售占比 11.31% 6.36% 11.55%

注1:菜鸟供应链、丹鸟物流、浙江心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关联交易及往来合并于菜鸟供应链中披露;
注2:阿里健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宁静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关联交易及往来合并于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中披露;
注3:浙江纬韬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1月清算。

公司与阿里巴巴集团的合作具有显著的商业逻辑和合理性。作为中国交易规模最大的电商平台之一,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多个平台(如淘宝、天猫等)每年承载着巨量的商品交易和物流需求,业务量庞大且稳定。阿里巴巴集团对物流服务的需求量较高,申通快递作为国内领先的快递公司,具备规模庞大的快递物流网络以及充足的中转运输和配送能力,能够以具有竞争力的价格承接相关业务需求,为阿里巴巴及其下属企业提供及时、可靠的快递服务。定价方面,申通快递与其他物流快递公司充分竞争,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提供相关服务,定价公允。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可参见本节之“(二)关联交易情况”

1-1-260


之“2、重大关联交易”。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关联方应收项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应收项目账面余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应收账款 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30,876.24 27,016.39 37,012.22
应收账款 淘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29,937.75 40,828.52 -
预付款项 菜鸟供应链(注1) 12,266.01 9,381.93 5,959.47
应收账款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5,072.01 1,163.82 3.13
其他应收款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5,022.43 5,315.34 2,129.94
其他应收款 菜鸟供应链(注1) 3,469.29 3,063.58 907.74
应收账款 菜鸟供应链 3,023.41 1,254.95 916.85
其他应收款 淘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1,210.00 1,589.64 -
预付款项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注2) 1,008.98 838.22 144.58
预付款项 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3) 476.14 38.06 382.29
其他应收款 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31.00 56.00 5.00
预付款项 淘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32.87 23.08 -
其他应收款 阜阳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30.00 30.00 30.00
预付款项 杭州淘天供应链有限公司 - 60.55 170.00
应收账款 杭州淘天供应链有限公司 - 2,372.11 9,993.76
应收账款 浙江纬韬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 - 2,277.03
其他应收款 杭州淘天供应链有限公司 - 300.00 300.00
其他应收款 浙江纬韬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 - 200.00

注1:对该单位期末预付款项中含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的预付设备款,对该单位期末其他应收款中含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的租赁押金;
注2:对该单位期末预付款项中含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的预付设备款;
注3:对该单位期末预付款项中含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的预付设备款。

(2)关联方应付项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应付项目账面余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应付账款 菜鸟供应链 17,252.74 13,921.50 14,362.61

其他应付款 菜鸟供应链 6,741.30 192.96 74.20
应付账款 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5,206.21 4,925.22 17,813.83
应付账款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069.59 5,334.60 1,194.57
合同负债 淘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702.99 - -
其他应付款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552.08 390.17 393.65
预收款项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384.72 0.13 10.82
合同负债 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89.82 61.47 -
其他应付款 淘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66.86 489.64 -
应付账款 淘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62.93 - -
合同负债 菜鸟供应链 60.86 94.36 120.14
预收款项 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32.40 - -
合同负债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5.95 28.28 -
应付账款 阜阳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12.92 14.03 8.92
其他应付款 小草绿能(上海)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0 - -
应付账款 小草绿能(上海)新材料有限公司 6.50 - -
合同负债 浙江纬韬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 45.30 -
其他应付款 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3.46

5、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6、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及独立董事的有关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已经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且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以及其定价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已采取必要措施对其他股东的利益进行保护,未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规范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及关联董事、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制度进行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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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以保证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关联交易决策对其他股东利益的公允性。

为减少并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确保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不受损害,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发行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事项分别作出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声明与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德军、陈小英于2026年5月14日作出承诺如下:

“一、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外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二、本人按照证券监管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的披露。除已经向相关中介机构书面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人(包括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三、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外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新增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的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外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与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发行人章程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本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本人承诺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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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人在该承诺中所做出的保证和承诺均代表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做出;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上述主体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发行人遭受任何直接或者间接形成的经济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2、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2026年5月14日作出承诺如下:

“一、本人作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外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二、本人按照证券监管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的披露。除已经向相关中介机构书面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人(包括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三、本人作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新增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的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外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与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发行人章程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本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若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如有)而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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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人在该承诺中所做出的保证和承诺均代表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做出;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上述主体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发行人遭受任何直接或者间接形成的经济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持续有效。”

3、发行人 5%以上股东菜鸟供应链出具的承诺

公司 5%以上股东菜鸟供应链亦于2023年6月5日出具《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承诺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²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上市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或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切实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表决的义务。

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于信息披露义务人或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关联方由于各种合理原因而可能与上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签订协议,履行相应程序,并根据适用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² 即菜鸟供应链协议受让德峨实业所持有的申通快递 382,700,542 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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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智慧物流设备升级项目 306,631.38 213,670.15
2 干线运力网络提升项目 168,461.00 86,329.85
合计 475,092.38 300,000.0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智慧物流设备升级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投资总额合计为 306,631.38 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213,670.15 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各类智慧物流输送设备、自动化分拣设备及其他配套设备等。本项目将有助于公司提升转运中心的快件分拣转运业务处理效率和仓储作业的数智化水平,降低人力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和整体效益。

2、项目实施必要性

(1)以自动化升级增强业务处理能力,把握市场发展机遇

正值“十五五”规划开篇,党中央指明要坚持高质量发展,做强国内大循环,着力扩大内需。随着移动互联网和移动支付的快速普及,电商行业蓬勃发展并不断进行模式创新,带动快递市场整体需求提升。国家邮政局监测数据显示,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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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我国快递业务收入完成1.5万亿元,同比增长 6.5%;快递业务量完成1,989.5亿件,同比增长 13.6%,规模收入双创新高。公司快递业务收入及业务量位居行业前列,对中转处理能力和运营稳定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公司已率先启动转运中心智能化升级,逐步淘汰老旧设备,加速智能化、自动化转型。本项目旨在推广现有自动化升级成功经验,为相关转运中心进一步配置自动化分拣设备,以满足快递行业持续发展带来的业务增量需求。项目实施后,一方面将大幅提升各转运及仓储中心的处理效率;另一方面将增强公司应对多元化产品类型和复杂应用场景的能力。

(2)以设备自动化提升分拣效率,优化分拣环节成本

随着行业单量持续攀升,公司对转运中心的处理能力和运营效率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将通过本项目持续引入新型超高速交叉带、小件交叉带等自动化分拣设备,适应行业件量结构变化,同时搭配电控及操作系统,实现格口挡板的智能自动切换,灵活调整包裹运行轨迹,降低高峰期包裹分拣压力,大幅提升分拣效率。本项目是公司在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中转直营化战略框架下的重要部署,通过进一步配置自动化设备、提升转运中心自动化水平,显著提高各转运中心的处理效率。同时,项目配合转运中心整体布局优化,进一步提高直分直发比例,减少中转环节和频次,从而降低分拣成本、提升整体效益。

(3)以自动化升级提升分拣精准度,提升整体服务品质

随着快递行业的长期发展和持续的消费升级,消费者对快递服务品质的要求也逐步提升。快递行业的发展重点正逐渐从规模增长转向服务质量的提升,快递服务的时效和服务品质成为提升客户体验的重要竞争力。

本次智慧物流升级项目将继续提升中转环节的数智化水平。在时效提升方面,本次项目投入将进一步提升全网产能,解决部分转运中心产能供给不平衡问题,通过裁撤或者搬迁转运中心的方式拉直中转分拨路由,持续提升全链路时效表现。在服务质量提升方面,公司通过超高速交叉带、NC交叉带设备以及对转运中心设备的技术改造升级,结合“智能视觉平台系统”及“智能遗失系统”等数智化产品应用,有效降低包裹的错分率和破损率,更深一步优化公司提供的快递服务质量和客户体验,最终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和企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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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可行性分析

(1)行业稳健增长为项目建设提供市场支撑

近年来,我国快递行业保持快速稳定增长态势。国家邮政局数据显示,2020年至2025年,全国邮政行业快递业务量由833.60亿件增至1,989.50亿件,年均复合增长率约 19.00%。随着监管部门明确反对“内卷式”恶性竞争并落实价格监管措施,快递行业正逐步告别以价换量的粗放模式,转向注重服务品质与经营效益的高质量发展轨道,行业有望延续稳健发展势头。

作为行业领军企业,公司未来将持续受益于行业增长,面临业务量和中转需求的双重提升。本项目新增及优化的中转处理能力,契合公司潜在业务增长需求。

(2)公司已有的丰富自动化升级经验为本项目奠定基础

经过多年的经营发展,公司在转运中心直营化建设、自动化设备采购和应用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公司持续增加在新型自动化分拣设备方面的投入,同时不断加强转运中心的标准化建设、精细化管理,促进转运中心的人效、时效、坪效进一步提升。截至2025年末,公司拥有直属转运中心75个。在设备配置方面,公司持续推进老旧设备更新迭代,加速智能化、自动化升级。

(3)公司拥有强大的数智化能力与精细化的管理体系

随着物流基建的持续完善与自动化智能设备的加速普及,网络信息平台、自动化智能设备已深度融入业务全流程。当前的市场环境下,快递企业管理进入精细化管理阶段,通过核心运营系统的数智化建设,在降低运营成本的同时提高快递服务效率。

目前,公司已搭建完成一整套自上而下的数智化系统和产品,在总部决策层面,上线数据参谋平台,精准支撑单量、时效、服务质量及损益等关键指标的决策分析;在运营管控方面,智能运营平台“昆仑系统”持续迭代,实现产能诊断、件量预测、网络规划以及成本管控等核心功能;在快递全链路层面,相关产品已经全面覆盖揽派、运输、中转等实操场景,实现了对快件及时、准确、完整的状态感知,让快件的履约过程可计划和可监控,运用亿级包裹端上即时干预等技术手段,实现物流的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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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立足战略发展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规划,统筹考虑业务布局,合理选取转运中心并编制详细的设备升级方案,确保项目有序落地。多年来,公司在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领域持续深耕,积累了丰富的设备更新迭代实践经验与运营管理能力,将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保障。

4、项目投资概况

本项目投资总额合计为306,631.38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213,670.15万元。

单位:万元

类别 项目投资总额 占比 投资主体
转运中心设备整体升级 273,308.00 89.13% 公司全资子公司
零星设备优化 33,323.38 10.87%
合计 306,631.38 100.00%

5、实施准备和进展情况,预计实施时间,整体进度安排

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1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议案。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发行人于机器设备的投资规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年均
机器设备 149,851.97 186,843.02 126,494.66 154,396.5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机器设备投资为154,396.55万元。本项目投资总额合计为306,631.38万元,系基于公司各转运中心现有业务量、现有分拣设备的分拣能力以及未来经营预测和业务布局,参考相关设备的市场价格,计算各年度采购金额,制定的未来2年投资计划,不包含董事会前投入的资金。本项目投资金额与发行人历年机器设备投资金额匹配,具有合理性。本项目计划在2026、2027年逐步实施。

6、项目审批及备案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环评或取得土地,已取得《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上海代码:31011866943756220261D3101003,国家代码:2603-310118-04-02-607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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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目预计经济效益

本项目不直接产生收益。完成后将显著增强中转业务处理能力,优化中转环节成本,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提升客户体验与满意度,进一步夯实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干线运力网络提升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168,461.00 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86,329.85 万元,购置包括新能源车辆在内的干线运输车头、挂厢等,提高整体运输能力,使公司运力能够更好地满足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项目实施必要性

(1)提升干线运输能力,强化高峰期运力保障

随着监管部门明确反对"内卷式"恶性竞争并落实价格监管措施,快递行业正逐步告别以价换量的粗放模式,转向注重服务品质与经营效益的高质量发展轨道,对公司干支线运输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同时,电商件业务量与消费周期及促销节奏紧密关联,呈现明显季节性特征,每年第四季度、节假日及电商大促期间形成运输高峰。行业集中采购外部运力加剧了运力保障的不确定性。

本项目通过购置多种类型高运力干线车辆,是公司提升运输能力的关键举措。一方面,有助于增强全网干线运力,构建稳固运力网络,满足现有及潜在增长的运输需求,自有车辆占比提升还将增强应急响应能力、提高客户满意度。另一方面,运力整体提升将有效应对高峰期业务激增,强化运力保障的稳定性。

(2)增强运输稳定性与安全性,提升服务品质

随着行业日趋成熟、竞争加剧,服务质量已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运输的稳定性与安全性直接影响服务品质和客户体验。本项目购置的自营车辆不仅能扩充运力、提升时效,满足市场对高效快递服务的需求;且由于新车辆均纳入公司自营调度管理体系,将有效保障运输时效及货物安全,提升客户体验与满意度。

(3)优化车队车型结构,降低运输成本、提升运输效率

公司陆路干线运力由自营及外包干线车辆构成。充足的自有运力则是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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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基石,是提供高品质服务的坚实保障。

本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优化车队车型结构,并提升新能源车辆占比,实现降本增效。鉴于我国车辆运输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合理扩充自有运力规模、提升资源储备与调度能力,有助于增强运力采购议价能力。稳定充足的自有运力是干线运输的根基,有助于持续优化路由规划、提高双边装载率。随着业务规模扩大、规模效应显现,适度增加大车型投入将提升单次运载效率、降低单票快递服务成本,助力高效成本管控。

3、项目可行性分析

(1)公司成熟的自有运输车辆运营经验和完善的管理制度为本项目实施奠定基础

公司持续深耕干线运输体系建设,已组建成熟的车辆经营管理团队和专业运输队伍,在车辆需求规划、采购、日常运营、安全管理、人员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车辆管理与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包括《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理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会管理议制度》等。针对道路运输中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关键环节,公司制定了车辆日常安全管理流程,明确安全管理职责,从内控层面提升运输规范性,防范安全风险。丰富的运营经验和健全的管理体系为本项目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2)智慧物流科技的投入将进一步提高车辆运营效率

伴随科技能力发展,公司智慧物流能力持续提升,重点围绕“数智化车队”的运营管理,加大智能调度系统投入及运输车辆的智能设备覆盖,全面推进干线运输的智能化升级,大幅提升了运输安全性和运输效率。

在运输安全方面:围绕安全人防,聚焦司机群体,升级“申行者.司机版”2.0版本,通过搭建司机智能培训和考试系统,提升司机安全意识;引入OCR识别技术,实现司机证照的数智化管理,有效识别潜在风险;围绕安全车防,全面推广安装AEBS防碰撞设备,配套T-EBS系统防急刹制动、胎温胎压实时监控;加强行车检查,及时甄别车辆可能存在的事故风险;搭建安全监控平台,进行事故全链路周期管理。

在运输时效方面:通过搭建“全链路时效监控工作台”,进行全链路时效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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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在发车提醒、在途预警、到车计时三大环节,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进行干预,实现事后监控向事中监控的管理前移。同时,依据时效延误的具体情况,实施风险等级划分管理,确保风险能够及时被发现,从而降低因司机个人原因导致的在途延误。

公司充足的物流技术储备为项目的高效实施提供了保障。

4、项目投资概况

本项目投资总额合计为 168,461.00 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86,329.85 万元。

单位:万元

类别 项目投资总额 占比 投资主体
牵引车头 148,110.00 87.92% 公司全资子公司
挂厢 14,000.00 8.31%
充电桩购置及安装 1,500.00 0.89%
其他质保/尾款等 4,851.00 2.88%
合计 168,461.00 100.00%

5、项目实施准备和进展情况,预计实施时间,整体进度安排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 日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议案。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发行人运输设备投资规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年均
运输设备 83,638.21 64,460.74 53,050.09 67,049.6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发行人年均运输设备投资达 67,049.68 万元,且逐年上升。本项目投资总额合计为 168,461.00 万元,系基于公司目前车辆保有情况以及未来年度新增运力计划,并考虑逐步新增自有新能源运力占比而制定的未来 3 年投资计划,不包含董事会前投入的资金。本项目投资金额与发行人历年运输设备投资金额匹配,具有合理性。本项目计划在 2026、2027、2028 年逐步实施。

6、项目审批及备案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环评或取得土地,已取得《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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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代码:31011866943756220261D3101002,国家代码:2603-310118-04-03-733610)。

7、项目预计经济效益

本项目不直接产生收益。建成后将增强干线运输能力,提升运输网络安全性,提高运营效率并有效控制成本,巩固公司在快递物流领域的竞争优势。

三、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的区别和联系

(一)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贯彻以客户为中心、提升品牌价值、运用新技术提效、实施市场体系联动的发展战略,通过自动化、数智化升级实现科技赋能物流服务,符合快递物流行业和公司整体战略的发展方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优化公司业绩及经营效能,提高公司在行业竞争中的抗风险能力,夯实公司在快递时效、服务质量方面的核心优势,全面提升公司一站式综合解决方案能力,并使公司具备更好承接快递行业中长期潜在增长的能力基础,增强核心竞争力与综合服务能力。

(二)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为2016年重大资产出售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时制定,募投项目包括“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运输车辆购置项目”、“技改及设备购置项目”与“信息一体化平台项目”,具体项目内容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 募投项目内容
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 拟在上海、武汉、长春等11个城市建设转运中心,以优化快递系统流程,促进快递企业技术创新和应用。
运输车辆购置项目 该项目将在收购第三方物流公司车辆基础上,分两期购置1,640台运输车辆,投放到申通快递转运中心,提供快递干线运输业务
技改及设备购置项目 该项目旨在提升申通快递转运中心的安检、监控水平,和货物分拣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减少中转环节的物力与人力消耗,缩小与国际先进快递企业的技术差距,建立完善的货物安全检查机制,提升申通快递在快递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信息一体化平台项目 信息一体化平台项目围绕快递流程中对各环节信息的采集、处理、管理、应用方面能力的提升,致力于建设专业化的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全方位整合快递设施资源,提高流通信息化水平,打造集信息管理和信息服务为一体的物流信息一体化平台,力争使申通快递成为具有完善服务和行业安全监管网络的“互联网+”快递企业。

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的战略方向一致,均围绕公司快递业务核心履约链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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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中转环节设备升级和干线运输环节运力建设。前次“技改及设备购置项目”与本次“智慧物流设备升级项目”方向一致,前次“运输车辆购置项目”与本次“干线运力网络提升项目”方向一致,均服务于公司“中转直营”经营模式下对中转及运输环节的持续投入需求。

公司前次募投项目系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暨配套募集资金时制定,距今已近十年,公司业务规模、网络布局和技术水平均已有较大提升。本次募投项目是前次募投项目在新发展阶段的延续和升级,两者在战略方向上具有一致性,但在具体内容、投入规模和行业背景等方面存在差异,不存在重复投入的情形。

四、发行人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一)发行人的实施能力

发行人实施能力情况详见本节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之“(一)智慧物流设备升级项目”与“(二)干线运力网络提升项目”之“3、项目可行性分析”相关内容。

(二)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为475,092.3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3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募投项目,剩余资金拟使用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五、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淘汰类、限制类产业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划分,公司属于G60—邮政业;按照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2025年下半年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进行划分,公司属于G60—邮政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邮政业被确定为鼓励类项目。

因此,公司主营业务和本次募投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项目,不涉及淘汰类、限制类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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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落后或过剩产能行业

公司主营业务和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国发〔2016〕72号)、《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901号)以及《2015年各地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公告2016年第50号)中的落后产能或产能过剩行业。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高耗能、高排放行业

根据《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的相关规定,公司主营业务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高耗能、高排放行业。

(四)公司主营业务和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鼓励方向

公司主营业务和本次募投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项目。

综上,公司主营业务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满足《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六、固定资产变化与产能的匹配关系,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智慧物流设备升级项目及干线运力网络提升项目,属于固定资产购置和投入,其中部分固定资产投资为维护性资本开支,即置换部分拟处置的固定资产。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入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新增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新增固定资产主要为机器设备和运输设备。本次募投项目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强化核心枢纽节点和自有运能的掌控力,从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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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优化用户体验,为公司进一步提升自身竞争优势、强化市场地位奠定基础。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司的成本,但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将对公司后续业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契合市场需求,前景广阔、效益良好。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提升风险防范和市场竞争能力,有力推动主营业务发展,扩大市场影响力,巩固并提升市场份额,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保障股东长远利益。

公司将保持人员、资产、财务、研发、销售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并保持与公司关联方之间在人员、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本次发行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不存在不利影响。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及后续可转债持有人陆续转股后,一方面,公司的资金储备将进一步增强,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相应增加,进入转股期后资产负债率有望逐步下降,财务结构更趋优化,经营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亦将得以提升;另一方面,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可能暂时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和每股收益被摊薄。长期来看,未来项目实施和完成后,将对公司后续业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资本结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募投项目对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募投项目的实施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1)本次募投项目投向公司主业,实施后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2)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将新增关联交易

① 新增关联交易性质、原因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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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智慧物流设备升级项目将用于购置各类智慧物流输送设备、自动化分拣设备及其他配套设备等。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菜鸟供应链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包括生产经营相关资产方面的采购,公司与菜鸟供应链关联交易的具体原因和必要性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四、(二)关联交易情况”。

②新增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和公允性

本次预计新增关联交易定价系基于市场价格确定。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遵循公允、合理的市场的定价原则,保证价格的公允性。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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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本募集报告书出具日,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未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证券品种募集资金。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会计师应当以积极方式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已经按照相关规定编制,以及是否如实反映了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表鉴证意见”。

鉴于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未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证券品种募集资金,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三、超过五年的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形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0]993号文《关于核准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于2010年8月25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645.8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354.1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准验字(2010)1024号《验资报告》确认。

根据公司2012年9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以及2012年10月8日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年产7,580万套水暖器材生产线项目一期工程(4,500万套)”中企业配套研发中心与部分设备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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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027.48万元及后续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重大资产出售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061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2,148,50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6.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799,999,937.15元,扣除承销费、验资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132,869,902.6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67,130,034.5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6年12月16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31-00009号的验资报告。

(1)公司于2017年3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上市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上市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计划及资金使用计划的意见。

(2)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鉴于“运输车辆购置”项目投资总额已达到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公司注销以下募集资金专户,并将该项目节余资金用于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

(3)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各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展,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从而对部分募投项目在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调整。

(4)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基于部分募投项目在实际执行中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保障项目质量,公司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的利益,决定将中转仓配一体化及信息一体化平台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同时,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结合目前各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展,进一步提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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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对募投项目之一的中转仓配一体化部分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调整。

(5)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基于“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中的上海、广州、沈阳三个子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预计无法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中的上海、广州、沈阳三个子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为此公司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的利益,进一步提升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对募投项目之一的中转仓配一体化部分项目之间的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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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陈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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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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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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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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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5日


发行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声明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审计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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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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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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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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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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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日星

项目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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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振寰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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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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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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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长:

张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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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蔡牧龙

经办律师:杨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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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牧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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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德师报(函)字(26)第Q00820号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替荞萝通合伙)

中国·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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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事务合伙人:

薄志帆

签字注册会计师:

彭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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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注册会计师:

彭海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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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雪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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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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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会计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杨晓龙
杨晓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晓龙
110100320422

张阳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阳
110100321078

罗艳(已离职)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刘仲
刘维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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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咨询合伙)
刘晓龙
签字注册会计师
1101020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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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离职的说明

本所出具的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容诚审字[2024]310Z0063号)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罗艳,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为:110001693745,已于2025年12月从本所离职,因此其无法在《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后附《发行人会计师声明》上签字。

特此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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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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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信评级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信评级人员:
钟婷
王昭
王昭

资信评级机构负责人:
岳志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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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一)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内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之日起,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股权融资计划。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增厚未来收益。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2、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等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精神,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和决策机制,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利益。

3、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人、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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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力推进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提升主营业务能力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贯彻以客户为中心、提升品牌价值、打造中转布局“一盘棋”、运用新技术提效、实施市场体系联动的发展战略,通过自动化、数智化升级实现科技赋能物流服务,符合快递物流行业和公司整体战略的发展方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优化公司业绩及经营效能,提高公司在行业竞争中的抗风险能力,夯实公司在快递时效、服务质量方面的核心优势,全面提升公司一站式综合解决方案能力,并使公司具备更好承接快递行业中长期潜在增长的能力基础,增强核心竞争力与综合服务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充分做好募投项目开展的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5、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上市公司已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有完善的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独立运行机制,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能充分独立运行的、高效精干的组织职能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制约。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有效,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框架。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力。

综上,本次发行可转债完成后,公司将加强内部管理夯实主业,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大力推动募投项目有序实施,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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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主体关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公司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监管规则,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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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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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董事会声明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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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资信评级报告;
(五)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和查阅时间

投资者可在发行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九点至十一点,下午三点至五点,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1、发行人: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上海市青浦区赵重公路 1888 号
联系人:郭林
电话:021-60376669

2、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人:周江、白日星
电话:010-60838888

投资者亦可在发行人的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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