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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power Semiconductor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Mar 1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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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 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 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 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 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定了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 保实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 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 全面的评价依据。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情况进行评价,以实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 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规模,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技术(业务)骨 干及管理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证券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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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最终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能否行权将根据公司、激励对象两个层面的考核结果共 同确定。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 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 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第三个行权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注:上述“净利润”口径以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其中,“净利润”指归属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且不考虑股份支付费用产生的影响(下同)。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

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 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根据年度绩

效考核结果,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六个档次,对应的可行权情况如下:

等级 定义 标准系数
A 卓越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K=1
B+ 优秀
B 良好
B- 正常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K=0.8
C 待改进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K=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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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淘汰

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可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 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期间为2021-2023 三个会计年度。公司 层面的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报告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及数量。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被考核对象对自己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与人力资源部或证券部沟通解决。 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 在5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二)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需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

  • 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计划结束三年后由人力资源部 负责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二)本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本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冲突,由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执行。本办法中未明确规定的,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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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股权激励计划执行。

(三)本办法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并自本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3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