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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power Semiconductor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Sep 25, 2023

57570_rns_2023-09-25_d975a043-7907-45f7-be4a-84923d3ab180.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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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崔晓钟,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嘉兴斯达半导体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 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 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 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 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 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 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12 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 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 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 次以上 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

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 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