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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power Semiconductor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pr 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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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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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2-006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于2022 年03 月31 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 年 04 月08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 人,实到监事3 人,本次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刘志红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 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要求,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现编制《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 请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 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了解公司的 经营决策、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 行监督,全力维护公司利益和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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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定期报告编制的相关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了《嘉兴斯达半导 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请审议。

全文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本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 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编制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 2021 年 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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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 年度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8,382,971.15 元。母公司2021 年度实现净 利润329,910,973.08 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32,991,097.31 元后,加上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初未分配利润486,514,237.88 元,扣除2021 年分配的现 金股利54,240,000 元,截至2021 年12 月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累计未 分配利润为797,666,111.72 元。

公司2021 年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权益派发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170,606,060 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7.01 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 股利119,594,848.06 元(含税)。剩余利润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 分红比例(本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02%。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提出、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 程》的规定,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以及长远的发展,有利 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意此次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经验 和能力,预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共计80 万元人民币,并确定其2022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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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80 万元(若有其他事项,报酬另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续聘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 司、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制定了监事2021 年度薪酬考核情况,并拟定2022 年公司监事的薪酬计 划,主要内容如下: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具体职务的监事,薪酬按照管理岗位 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社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不领取监事薪酬; 在公司不担任除监事以外具体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会议审议的2021 年监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对监事薪酬的考核与公司实际经营指标相吻合, 有利于发挥监事的创造性与积极性。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对2021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未预见2022 年有发生 关联交易的需求,如后续因经营需要,公司会按照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执行。根据2021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未发生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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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报告的议案》

2021 年末,公司各项资产减值余额合计23,714,734.57 元,其中,应收款 项坏账准备20,618,182.70 元,存货跌价准备2,964,531.37 元。本次计提影响 2021 年度利润-5,556,358.78 元。上述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除上述以外的其他资产因本年度末无减值,故均未计提减值。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 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 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编制了《2021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提请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完备,情况属实。公司对 纳入评价范围的各项业务与管理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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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和《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有 关规定,编制了《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提请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 及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 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 违规使用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十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嘉兴斯达 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的推荐,公司监事会提名毛 国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十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因4 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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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上述人员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合计4,600 份予以注销。

因公司2020 年权益分配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的规定,行权价格由134.67 元调整为134.33 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等事项符合《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 (十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 条件达成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11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 期195,120 份期权的行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监事会对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行权条 件进行了审核,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 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范围与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各激励对象个人绩 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04 月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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