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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T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6

Nov 14, 2016

51922_rns_2016-11-14_07a309e7-e421-46a2-89e2-a9dac73333ce.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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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神隆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民國 105年及 104年第三季

(股票代碼 1789)

公司地址:南部科學工業園區台南市善化區南科八路 1號

話: $(06)505-2888$ 電

台灣神隆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mathcal{A}(\mathbf{C})$

民國105年及104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且 錄

封面 $\mathbf{1}$
$\leq$ 目錄 $2 \sim 3$
三、 會計師核閱報告 $\overline{4}$
四、 合併資產負債表 $5 \sim 6$
$\overline{\hbar}$ . 合併綜合損益表 $\overline{7}$
六、 合併權益變動表 8
セ、 合併現金流量表 $9 - 10$
入、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11 - 57$
$(-)$ 公司沿革 11
$($ = $)$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1
$(\equiv)$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1 - 14$
$(\, \mathfrak{B})$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4 - 26$
$(\mathbf{L})$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6 \sim 27$
$(\star)$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7 - 47$
$(\pm)$ 關係人交易 $47 - 48$
$(\wedge)$ 質押之資產 48
(h)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48 - 49$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49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49
(十二)其他 $49 - 55$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55
(十四)部門資訊 $56 - 57$

$\sim 10^{11}$ km $^{-1}$

會計師核閱報告

(105)財審報字第16001609號

台灣神隆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台灣神隆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05年及104年9月30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105年及104年7月1日至9月30日、民國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9月30日 之合併綜合損益表,暨民國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9月30日之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 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係公司管理階層之責 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36號「財務報表之核閱」 規劃並執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 認審計準則查核,故無法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三)所述,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非重要子公司,其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第三季之財務報表及附註十三所揭露之相關資訊並未經本會計師或其他 會計師核閱,該等子公司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9 月 30 日之資產總額分別為新台幣 2.759.748 仟元及新台幣 3,061,891 仟元, 負債總額分別為新台幣 55,354 仟元及新台幣 52,627 仟元, 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7月1日至9月30日暨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1月1日 至 9 月 30 日綜合損益總額分別為新台幣(102,262)仟元及新台幣(45,404)仟元暨新台幣 (244.872)仟元及新台幣(223,053)仟元,分別佔台灣神隆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資 產總額之 22%及 26%, 合併負債總額之 2%及 2%, 合併綜合損益總額之(76%)及(18%) 暨(55%) 及(49%)。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上段所述非重要子公司,其民國105年及104年第三季財 務報表及附註十三所揭露之相關資訊,若能取得其同期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而可能 須作適當調整及揭露之影響外,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 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 「期中財務報導」而須作修正之情事。


林永智术

$z^{2}$
會計師 李明憲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教顺参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50029592號
核准簽證文號: (78)台財證(一)第30934號
國 105 年 11 月 8
$-4-$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PricewaterhouseCoopers, Taiwan

70151 台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395號12樓 / 12F, 395, Linsen Road, Sec. 1, East Dist., Tainan City 70151, Taiwan T: +886 (6) 234 3111, F: +886 (6) 275 2598, www.pwc.tw


05 年 9
9月30日之合
104年9月30日
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民國 105年9月
天國 105年及 104年9月30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05 年 9
月 30

$\%$
104 年 12 月 31 日

$\%$ 104 年 9


30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frac{1}{2}$ 3, 137, 413 $25$ \$ 2,335,697 $19 \text{ } $$ 1,846,093 15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六(二)
金融資產一流動 2,193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三) 614,015 5 867,231 7 648,279 5
1200 其他應收款 208,221 $\overline{2}$ 207,955 $\overline{c}$ 215,316 $\overline{2}$
130X 存貨 $E(1)$ 及
六(四) 2,017,941 16 2,169,208 18 2,288,617 19
1410 預付款項 234,898 $\sqrt{2}$ 168,603 1 185,986 $\overline{2}$
1476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 46,930 284,216 $\overline{2}$ 531,575 5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6,261,611 50 6,032,910 49 5,715,866 48
非流動資產
154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 六(五)(十
流動 $\pm$ ) $(\pm +$
六) 364,089 $\mathfrak{Z}$ 338,907 $\overline{3}$ 338,907 3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八)(
二十六)及
5,247,836 42 5,170,714 43 5, 142, 912 43
1780 無形資產 23,269 22,918 20,255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E(1)$ 及
六(二十
四) 430,003 3 372,644 3 374, 101 3
1915 預付設備款 六(六)(二
十六) 59,500 1 157,961 1 266,461 $\sqrt{2}$
1980 其他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lambda$ 28,831 24,734 24,734
1985 長期預付租金 六(七) 83,461 1 90,359 1 94,161 $\mathbf 1$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一其他 9,919 10,448 17,175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6,246,908 50 6,188,685 51 6,278,706 52
1XXX 資產總計 12,508,519 100 12, 221, 595
$\frac{1}{2}$
100 11,994,572
$\frac{1}{2}$
100

(續次頁)

$\mathcal{A}$

(民國105年2月10日 1958年4月10日 1月11日 1月20日 1月20日 1月20日 1月20日 1月20日 1月20日 1月20日 1月20日 1月20日 1月20日 1月20日 1月20日 1月20日 1月20日 1月20日 1月20日 1月20日 1月20日 1月20日 1月20日 1月20日 1月20日 1月20日 1月20日 1月20日 1月20日 1月20日 1月20日 1月20日 1月20日 1月20日 1月20

細 子公司 及 # 上江

任理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5 年 9
30
104 年 12 月 31 104 年 9
30
負債及權益 附註 $\%$
$\%$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六(九) \$ 955,609 $8\,$ $\frac{1}{2}$
1,702,306
14 \$
1,679,231
14
2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六(二)
金融負債一流動 145 1,147
2150 應付票據 1,325 995 8,043
2170 應付帳款 129,031 1 91,060 125,235 $\mathbf{1}$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十)(二
十六)及七 314,237 3 336,932 3 310,606 3
2230 本期所得税負債 六(二十
四) 61,926 100,009 1 60,945
2310 預收款項 55,258 43,536 13,479
232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 六(十一)
期負債 及九 16,230
2399 其他流動負債一其他 57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1,533,616 12 2,274,983 18 2, 198, 743 18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 六(十一)
及九 795,300 6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二十
四) 372 3,368 3,343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一非流動 六(十二) 62,691 1 62,854 1 69,432 1
2645 存入保證金 22,005 23,397 22,540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880,368 $\boldsymbol{7}$ 89,619 1 95,315 $\mathbf{1}$
2XXX 負債總計 2,413,984 19 2,364,602 19 2,294,058 19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六(十
股本 三)(十六)
3110 普通股股本 7,603,262 61 7,310,829 60 7,310,829 61
3200 資本公積 六(十
四)(十五) 1,273,531 10 1,265,544 10 1,264,413 10
保留盈餘 六(十
$\equiv$ )(+
六)(二十
四)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460,196 $\overline{4}$ 396,699 3 396,699 4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22,829 22,829 22,829
3350 未分配盈餘 728,614 6 791,997 7 591,111 5
3400 其他權益 六(十七) 6,103 $\overline{\phantom{a}}$ 69,095 1 114,633 1
3XXX 權益總計 10,094,535 81 9,856,993 81 9,700,514 81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
承諾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12,508,519 $100*$ 12, 221, 595 $100 \, \text{S}$ 11,994,572 100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永智、李明憲會計師民國105年11月8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鄭高輝

經理人:陳勇發

會計主管:林智慧

:新台幣仟元
(除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單位
m m
96
$\overline{\phantom{a}}^{\phantom{a}}_{\phantom{a}}$ 0
$\infty$


$\overline{1}$
# 9
4
10

Ⅲ Ⅲ
$>\epsilon$
$\overline{\phantom{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circ$
$\infty$


$\overline{1}$
$\frac{4}{3}$
105

日日
$\%$
100
1,762,669)
2,925,099
金田
100
,666,213)
3,028,430
$\overline{\phantom{0}}$

100
$\frac{61}{39}$
1,162,430
$\frac{55}{45}$
362,217
$rac{54}{46}$
4
$\frac{1}{8}$
23
$^{16}$
117, 479)
323, 674)
235, 527)
676,680)
485,750
$\frac{4}{2}$ $\frac{2}{2}$ $\frac{5}{2}$
22
117,584)
704,170)
658,047
$\frac{4}{2}$ $\frac{2}{9}$ $\frac{2}{1}$
22
2
55,209
34,631
$\widehat{\mathcal{L}}$
$\overline{\phantom{0}}$
67,972)
30,788
3)
$\mathcal{C}$
$\mathbf{r}$
5,512)
754
$\Box$
23, 209)
ĭ.
4
19
$\left \cdot \right $
$\infty$
$^{5}$
.092)
85,082
570, 832
131, 092)
439, 740
$\leftrightarrow$
$\sqrt{3}$
$\widehat{2}$
20
$\frac{60,393}{597,654}$
$85,782)$
511,872
$\Theta$
$\widehat{=}$
$\Box$
20
21
O
Ľ5
959
,699
439,740
959
13,
13.
453.
$\leftrightarrow$
$\frac{1}{2}$

$\widehat{212}$
15
$\overline{17}$
, 992)
62,992)
448,880
511,872
62
બ ∣

$\Theta$
20
5
25
16
453,699
$\leftrightarrow$
$\overline{5}$
$\overline{\phantom{0}}$
448,880
$\leftrightarrow$
25
58
58
$\circ$
$\circ$
$\leftrightarrow$
$\Theta$
67
67
$\circ$
$\circ$
$\leftrightarrow$
$\leftrightarrow$
0.26
0.26
I\W
91
$\overline{\text{e}}$
會計主管:林智慧
核関報告

$\overline{\Xi}$
則查核)

$30\,$
$+$


П
õ
n
$4x^2 - x$
1054
民國 105年
(僅經核関




$\sqrt{D}$
$\circ$
3


了月
44
$\sigma$
104

m m
Se
$\circ$
$\infty$


了月
$#$ o
S
10
至金
附註
982,947
俐的
100
525, 408)
991,624
$\pm$
六(十八)
六(四)(十二)(二-
二)(二十三)及九
$\frac{529,707}{453,240}$
$\frac{53}{47}$
466,216
七及九
$\hspace{0.1mm} +$
$\frac{1}{2}$
六(セ)(ナ)(
$= +\equiv 0$
$\frac{1}{2}$
$43,015$
114,119)
234,596)
218,644
4272
24
40,933)
118,636)
73,175)
232,744)
233,472
25,886)
14,313
3)
$\overline{\phantom{0}}$
24,128)
9,311
六(+九)
六(二)(五)(八)(二十)
及十二
六(六)(二十一)(二十
2,620)
$\Box$
12,004)
,698)
14,193)
194,753
204,451
$\circ$
$\Theta$
$\frac{4}{17}$
$\widehat{3}$
21
,103)
26, 821)
165,548
206,651
41
$\Theta$
$+$ m $)$

$\frac{1}{2}$
194,753
53,122
$\overline{2}$
247,875
53,
$\leftrightarrow$
$\Theta$

$\leftrightarrow$
$\sim$
$\sim$
4
17
, 484)
31,484)
165,548
34,064
$\overline{31}$
မှေးမျ
$\Theta$
$\Theta$
$\widehat{+}$
$+\frac{1}{5}$
5
,87
247
$\Theta$
$\frac{1}{4}$
134,064
$\leftrightarrow$
$\leftrightarrow$
$\Theta$
0.22
22
$\circ$
$\Theta$
$\leftrightarrow$
$+E$
$+E$
六二
$\frac{1}{2}$
Ε
$\infty$

會計師民國105年11
GUYLFUM
李明憲
勇發

$\ddotsc$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永智
經理人
$\frac{1}{\sqrt{2}}$
E
警禁收入
4000
5000
營業毛利
5900
推销卖用
管理费用
研究發展费用合計
营业费用合
警案利益
警案外收入及支出
6100
6200
6300
$6000$
$6900$
其他收入
其他利益及損失
7010
7020
財務成本
705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营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其他綜合損益(净額)
所得稅費用
本期净利
税前淨利
7060
$\begin{array}{c} 7000 \ 1900 \ 0087 \ 0000 \ 0000 \ \end{array}$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兄換差額
其他綜合損益(净額)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农顺鳕石谷 主土 米国公中
8610
8300
8500
8361
综合损益媳類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8710
稀释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
本期淨利
9750
9850
日本 (西部) 25歳
東京大学 (国際)
東京大学 (東京)
東京) 第17歳
灣對國際
IOD
董事長:鄭高輝

$\overline{\phantom{a}}$

單位:新台幣仟元

$\Box$

香核
30
H
[準則]


民國 105年及
(僅經核閱
神隆
台灣







$\mathcal{N}$





$\lesssim$




簿



簿
國外營運機
財務報表換



$\aleph$







特別盈








*

$\frac{1}{2}$
普通股股
Ѧ
\$9,380,271
100,674
$\leftrightarrow$
621,563
\$
\$ 22,829
348,285
$\leftrightarrow$
\$1,257,277
\$7,029,643
48,414 140,592
$48, 414$
140, 592)
281, 186)
281,186
六(十六)
六(十三)(十六)
六(十四)(十五)
7,136
7,136
439,740
439,740
I
9,700,514
13,959
$\leftrightarrow$
13,959
114,633
$\Theta$
591,111
$\leftrightarrow$
22,829
396,699
$\leftrightarrow$
1,264,413
S
\$7,310,829
$\mathbf{I}$
k(++)
9,856,993
\$
69,095
$\leftrightarrow$
791,997
$\leftrightarrow$
22,829
$\leftrightarrow$
396,699
\$
\$1,265,544
\$7,310,829
63,497 219,325
$63,497$
219, 325)
292, 433)
六(十六)
六(十三)(十六)
六(十四)(十五)
292, 433 7,987
7,987
62,992
511,872
62,992)
511,872
k(++)
\$10,094,535
6,103
$\leftrightarrow$
728,614
$\rightarrow$
22,829
$\leftrightarrow$
460,196
$\leftrightarrow$
1,273,531
$\leftrightarrow$
$\frac{2}{1,603,262}$
104年1月1日餘額
103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104年1月1日至9月30日
法定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股票股利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104年1至9月淨利
104年1至9月其他綜合損益
104年9月30日餘額
105年1月1日至9月30日 105年1月1日餘額
104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法定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股票股利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105年1至9月淨利
105年1至9月其他綜合損益
105年9月30日餘額

$\lambda$

M MT CE JANED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永智、李明憲會計師民國105年11月8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鄭高輝

會計主管:林智慧

29号

經理人:陳勇發 $\sim!!8!\sim$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至 9 月 30 105年1月1日
104年1月1日
至 9 月 30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税前淨利 \$ 597,654 \$ 570,832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金融資產及負債評價利益 $\left($ $2,338)$ ( 2,522)
提列(迴轉)呆帳損失 六(三) 250 $\left($ 77)
存貨跌價損失 六(四) 44,469 85,889
零件及備品呆滯損失 8,416 4,142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overline{\phantom{a}}$ $\left($ 754)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利益 六(五)(二十) $\overline{(\ }$ 95,381)
折舊費用 六(六)(二十二) 327,235 353,819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六(二十) 545 793
減損迴轉利益 六(六)(八)(二十)( $721)$ ( 673)
各項攤銷 六(二十二) 6,785 8,465
長期預付租金攤銷 六(七) 1,502 1,534
提列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六(十四)(十五) 7,987 7,136
利息收入 六(十九) $\left($ $21,899$ ) ( 22,446)
利息費用 六(二十一) 23,209 5,512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 27
應收帳款 252,966 $\left($ 125,212)
其他應收款 $\overline{(\ }$ $266)$ ( 15,982)
存貨 106,798 74,790
預付款項 $\overline{(\ }$ 74,711) ( 39,663)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 330 6,890
應付帳款 37,971 71,422
其他應付款 $\left($ $3,702)$ ( 14,428)
預收款項 11,722 $\left($ 24,477)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57
淨確定福利負債一非流動 163) 728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1,324,039 850,421
收取之利息 21,899 22,286
支付之利息 $23,209$ ) ( 5,512)
支付之所得税 193,062) 102, 843)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129,667 764,352

(續次頁)

子公
J 30
(僅經核閱 進目 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05年1月1日

30
9
104年1月1日

30
9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減少(增加) \$ 237,286 ( 531, 575)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增加 ( 25,182)
購買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現金支付數 六(二十六) ( 387,017) ( 566,010)
購買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支付之利息 六(六)(二十
$-)(=+\pi)$ $\left($ $14,245)$ ( 11,851)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556 411
購買無形資產 $\left($ $7,900$ ) ( 5,037)
預付設備款增加 $\left($ $18,585$ ) ( 4,428)
質押定期存款增加 $\left($ 4,097)
其他非流動資產一其他減少 529 444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218,655$ ) ( 1,118,046)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減少)增加 $\left($ 746,697) 401,755
舉借長期借款 811,530
存入保證金(減少)增加 $\left($ 1,392) 20,884
發放現金股利 六(十六) 219,325) ( 140,592)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155,884) 282,047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46,588 9,863)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801,716 ( 81,51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六(一) 2,335,697 1,927,603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六(一) \$ 3, 137, 413 $\$\,$ 1,846,093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林永智、李明憲會計師民國105年11月8日核閱報告。

經理人:陳勇發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 一、公司沿革
  • (一)台灣神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係依據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今 之規定,於民國86年11月11日奉准設立。主要營業項目為西藥製造、其 他化學材料製造、生物技術服務、智慧財產權、國際貿易及研究、開發、生 產、製造、銷售原料藥、蛋白藥物、寡核甘酸、縮氨酸、針劑製劑及小分子 新藥,暨前述相關產品之諮詢、顧問、技術服務及國際貿易等業務。 本公司投資創立生產原料藥之投資計畫,於民國87年5月13日經經濟部 工業局核准符合重要科技事業適用範圍標準。

(二)本公司股票自民國100年9月起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

(三)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7.94%,且為本公司之最終母公司。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105年11月8日提報董事會後發布。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無。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民國 106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新發布、修正 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命計進則理

- - - - - - - - - - - - - - - - - -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事會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民國103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及避險會計之
持續適用」
民國103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民國103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民國103年7月1日
2010-2012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3年7月1日
2011-2013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3年7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第12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
「投資個體:適用合併報表之例外規定」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之修正「取得聯合營運權益之會計處理」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38號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之 民國105年1月1日
闡釋」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41號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民國105年1月1日
2012-2014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5年1月1日
除下列所述者外,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統稱「本集團」)經評估上述準則
及解釋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響,相關影響金額待評估
完成時予以揭露:
    1.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 當現金產生單位包含商譽或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但未有減損時,移 除揭露可回收金額之規定;當個別資產(包括商譽)或現金產生單位認列 或迴轉之減損金額重大,應揭露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且若可回收金額係 基於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應揭露公允價值層級之等級和衡量公允價值之 評價技術及關鍵假設。
  • 2.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8號「營運部門」

新增將兩個以上營運部門彙總成單一營運部門時,管理階層對相關彙總 條件所作判斷之揭露。釐清應報導部門資產總額至企業資產總額之調節 資訊僅在部門資產之金額係定期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時方須提供。

  1.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此修正釐清在重大性及彙總、小計之表達、財務報表架構,及會計政策揭 露之指引。

(三)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 響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納入金管會認可之民國 106 年 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事會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民國10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未實現損失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 民國10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股份基礎給付」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 民國107年1月1日
交易之分類及衡量」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保險 民國107年1月1日
合約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之方法」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 民國107年1月1日
合約之收入』之闡釋」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者與 待國際會計準則
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理事會決定
除下列所述者外,本集團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與財務
績效並無重大影響,相關影響金額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1.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此修正要求企業增加揭露有關(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變動,包括來自現
金及非現金之變動。
2.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未實現損失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
此修正係釐清有關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認列,亦同時釐清了一
些遞延所得稅資產會計之一般基礎原則。此修正釐清對於以公允價值列
報之資產,當其帳面金額低於課稅基礎時,仍然會產生可減除暫時性差
異,於評估是否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使用時,除稅法
有限制外,應將所有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合併評估,且不考慮暫時性差異所
造成之課稅所得減少。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 (1)金融資產債務工具按企業之經營模式及合約現金流量特性判斷,可分 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金融資產權益 工具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除非企業作不可撤 銷之選擇將非交易目的之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2)金融資產債務工具之減損評估應採預期損失模式,於每一資產負債表 日評估該工具之信用風險是否有顯著增加,以適用12個月之預期信用 損失或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於發生減損前之利息收入按資產帳 面總額估計);或是否業已發生減損,於發生減損後之利息收入按提列 備抵呆帳後之帳面淨額估計。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租賃」及 其相關解釋及解釋公告。此準則規定承租人應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除租賃期間短於 12 個月或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外);出租人會計處 理仍相同,按營業租賃及融資租賃兩種類型處理,僅增加相關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主要會計政策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外,此等政策 在所有報導期間一致地適用。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與金管會認可之國 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

(二) 編製基礎

    1. 除下列重要項目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按歷史成本編製:
  • (1)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自債(包括 衍生工具)。

(2)按退休基金資產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淨額認列之確定福利負債。

  1. 編製符合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 告(以下簡稱「IFRSs」)之合併財務報告需要使用一些重要會計估計,在 應用本集團之會計政策過程中亦需要管理階層運用其判斷,涉及高度判 斷或複雜性之項目,或涉及合併財務報告之重大假設及估計之項目,請詳 附註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之說明。

(三)合併基礎

  1. 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Ž,

  • (1)本集團將所有子公司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編製之個體。子公司係指受本 集團控制之個體(包括結構型個體),當本集團暴露於來自對該個體之 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利,且透過對該個體之權力 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本集團即控制該個體。子公司自本集團取得 控制之日起納入合併財務報告,於喪失控制之日起終止合併。
  • (2)集團內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未實現損益業已銷除。子公司之會計政 策已作必要之調整,與本集團採用之政策一致。
  • (3)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各組成部分歸屬於母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綜 合損益總額亦歸屬於母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因而導致非控制 權益發生虧損餘額。
  • (4)對子公司持股之變動若未導致喪失控制(與非控制權益之交易),係作 為權益交易處理,亦即視為與業主間進行之交易。非控制權益之調整 金額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於權益。
  • (5)當集團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對前子公司之剩餘投資係按公允價值重 新衡量,並作為原始認列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或原始認列投資關聯企 業或合資之成本,公允價值與帳面金額之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對於 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與該子公司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與 本集團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基礎相同,亦即如先前認列為其 他綜合損益之利益或損失,於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時將被重分類為損 益,則當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時,將該利益或損失自權益重分類為損 益。

  • 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mathcal{A}$

所持股權百分比

投資公司名稱子 公 司 名 稱 業 務 性 質 105年9月30日104年12月31日 說明 $\sim$ $\sim$ $\sim$ $\sim$ $\sim$ $\sim$ $\sim$
台灣神隆股
份有限公
SPT
International,
Ltd.
一般投資業務 100.00 100.00 (註)
台灣神隆股
份有限公
ScinoPharm
Singapore Pte
Ltd.
一般投資業務 100.00 100.00 (註)
SPT
International,
Ltd.
神隆(昆山)
生化科技
有限公司
研究、開發、
生產、銷售新
藥、原料藥新
製程、醫藥品
技術,及提供
生物科技研發
等諮詢服務
100.00 100.00 $(\ddot{\mathbf{a}})$
SPT
International,
Ltd.
神隆醫藥(常
熟)有限公
生產原料藥及
雜環氟化物等
含氟高生理活
性中間體;研
發原料藥配方
及工藝、製劑
配方、新藥配
方及工藝、提
供生物科技研
發等諮詢服
務;銷售自產
產品
100.00 100.00 (註)
SPT
Ltd.
上海神隆生化科
International, 技有限公司
原料藥、中間
體等產品代理
、銷售及進出
口,及生技研
發諮詢服務等
業務
100.00 100.00 (註)
所持股權百分比
投資公司名稱子 公 司 名 稱業 性 質 104年9月30日 說明
台灣神隆股
份有限公
SPT
International,
Ltd.
一般投資業務 100.00 (註)
台灣神隆股
份有限公
ScinoPharm
Singapore Pte
Ltd.
一般投資業務 100.00 (註)
SPT
International, 生化科技
Ltd.
神隆(昆山)
有限公司
研究、開發、生產
、銷售新藥、原料
藥新製程、醫藥品
技術,及提供生物
科技研發等諮詢服
100.00 (註)
SPT
International, 熟)有限公
Ltd.
神隆醫藥(常
生產雜環氟化物等
含氟高生理活性中
間體;研發原料藥
配方及工藝、製劑
配方、新藥配方及
工藝、提供生物科
技研發等諮詢服務
100.00 $($ 註)
SPT
Ltd.
上海神隆生化科 原料藥、中間體等
International, 技有限公司 產品代理、銷售及
進出口,及生技研
發諮詢服務等業務
100.00 (註)

(註)因不符合重要子公司之定義,故其民國105年及104年第三季之財務 報表未經會計師核閱。

上開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非重要子公司,其民國105年及104年第三季 之財務報表並未經會計師核閱,該等子公司民國105年及104年9月30 日之資產總額分別為\$2,759,748及\$3,061,891,負債總額分別為\$55,354 及\$52,627,民國105年及104年7至9月暨民國105年及104年1至9 月 綜合損益總額分別為 (\$102,262)及 (\$45,404)暨 (\$244,872)及 (\$223,053),分別佔本集團合併資產總額之 22%及 26%,合併負債總額之 2%及 2%, 合併綜合損益總額之(76%)及(18%)暨(55%)及(49%)。

    1. 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無此情事。
    1. 子公司會計期間不同之調整及處理方式:無此情事。
    1. 重大限制, 無此情事。
    1. 對本集團具重大性之非控制權益之子公司:無此情事。

(四)外幣換算

本集團內每一個體之財務報告所列之項目,均係以該個體營運所處主要經 濟環境之貨幣(即功能性貨幣)衡量。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 貨幣「新台幣」作為表達貨幣列報。

    1. 外幣交易及餘額
  • (1)外幣交易採用交易日或衡量日之即期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換算此 等交易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捐益。
  • (2)外幣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 因調整而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 (3)外幣非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按資 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當 期損益;屬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按資產負債表日之 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 目;屬非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則按初始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量。
  • (4)所有兒換損益按交易性質在合併綜合損益表之「其他利益及損失」列 報。
    1. 國外營運機構之換算
  • (1)功能性貨幣與表達貨幣不同之所有集團個體、關聯企業及聯合協議, 其財務績效和財務狀況以下列方式換算為表達貨幣:
    • A. 表達於每一資產負債表之資產及負債係以該資產負債表日之收盤匯 率 换 算 ;

B. 表達於每一綜合損益表之收益及費損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及

C. 所有因換算而產生之兒換差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捐益。

  • (2)當部分處分或出售之國外營運機構為關聯企業或聯合協議時,將於其 他綜合損益項下之兌換差額按比例重分類於當期損益作為出售利益或 損失之一部分。惟當本集團即使仍保留對前關聯企業或聯合協議之部 分權益,但已喪失對國外營運機構屬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或已喪失對 國外營運機構屬聯合協議之聯合控制,則係以處分對國外營運機構之 全部權益處理。
  • (3)當部分處分或出售之國外營運機構為子公司時,係按比例將認列為其 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兌換差額重新歸屬予該國外營運機構之非控制權 益。惟當本集團即使仍保留對前子公司之部分權益,但已喪失對國外 營運機構屬子公司之控制,則係以處分對國外營運機構之全部權益處 理。

(五)資產負債區分流動及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1. 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
  •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內實現者。
  • (4)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 12 個月交換或用以清償 負債受到限制者除外。
  • 本集團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資產分類為非流動。
    1. 負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
  •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 (4)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 12 個月者。自債 之條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清償者,不 影響其分類。

本集團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負債分類為非流動。

  • (六)約當現金
    1. 約當現金係指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該投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 金且價值變動之風險甚小。
    1. 定期存款及附買回票券符合上述定義且其持有目的係為滿足營運上之短 期現金承諾者,分類為約當現金。
  • (七)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指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或原始 認列時被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金融資產若在取 得時主要係為短期內出售,則分類為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衍生工具除 依避險會計被指定為避險項目外,均分類為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本集 團於金融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於原始認列時將其指定為透過捐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
    2. $(1)$ 係 混 合 $($ 結 合 $)$ 合 約;
    3. (2)可消除或重大减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
    4. (3) 係 依 書 面 之 之 風 險 管 理 或 投 資 策 略 , 以 公 允 價 值 基 礎 管 理 並 評 估 其 績 效之投資。
    1. 本集團對於符合交易慣例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採用 交易日會計。
    1.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産,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相 關交易成本則認列為當期損益。續後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公允價值之變動 認列於當期損益。
  • (八)應收款

應收帳款係屬原始產生之應收款,係在正常營業過程中就商品銷售或服務 提供所產生之應收客戶款項。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採有效利 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扣除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惟屬未付息之短期應收帳款,因 折現影響不重大,後續以原始發票金額衡量。

  • (九)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1.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指定為備供出售或未被分類為任何其他類別之非衍 生金融資產。
    1. 本集團對於符合交易慣例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採用交易日會計。
    1.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按其公允價值加計交易成本衡量,繪後 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公允價值之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對於持有無活 絡市場公開報價之權益工具投資,或與此種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權益工 具連結且須以交付該等權益工具交割之衍生工具,當其公允價值無法可 靠衡量時,本集團將其列報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十)金融資產減損
    1. 本集團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已經存在減損之任何客觀證據,顯 示某一或一组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後發生一項或多項事項(即「損失事 項」,且該損失事項對一金融資產或一組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 具有能可靠估計之影響。
    1. 本集團用以決定是否存在減損損失之客觀證據的政策如下:
    2. (1)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3. (2)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4. (3)可觀察到之資料顯示,一組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於該等資產 原始認列後發生可衡量之減少,雖然該減少尚無法認定係屬該組中之 某個別金融資產,該等資料包括該組金融資產之債務人償付狀況之不 利變化,或與該組金融資產中資產違約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 況 ;
    5. (4)發行人所處營運之技術、市場、經濟或法令環境中所發生具不利影響 之重大改變的資訊,且該證據顯示可能無法收回該權益投資之投資成 本;或
    6. (5)權益工具投資之公允價值大幅或持久性下跌至低於成本。
    1. 本集團經評估當已存在滅損之客觀證據,且已發生滅損損失時,按以下各 類別處理:
  • (1)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係以該資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類似金融資產之現時市場 報酬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認列減損損失於當期損益。此類減損損 失績後不得迴轉。認列減損損失之金額係藉由備抵帳戶調整資產之帳 面金額。

(2)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係以該資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率 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認列減損損失於當期損益。當後續期間減損損 失金額減少,且該減少能客觀地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相連結,則 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在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於迴轉日應有之攤銷後成本 之限額內於當期損益迴轉。認列及迴轉減損損失之金額係藉由備抵帳 戶調整資產之帳面金額。

(十一)金融資產之除列

  • 本集團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將除列金融資產:
    1. 收取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之權利失效。
    1. 移轉收取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且業已移轉金融資產所有權 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
  • 移轉收取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惟未保留對金融資產之控制。 $(+ 1)$ 存 貨

存貨以標準成本為入帳基礎,成本結轉按加權平均法計算,每月底將各項 差 異 分 攤 至 銷 貨 成 本 及 期 末 存 貨 中, 俾 反 映 實 際 成 本。製 成 品 及 在 製 品 之 成本包括原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成本及生產相關之製造費用(按正常 產能分攤),惟不包括借款成本。期末存貨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 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時,採逐項比較法。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 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相關變動銷售費用後之餘額。若成本高於 淨變現價值時,則提列跌價損失,列入當期營業成本;淨變現價值回升時, 則於貸方餘額範圍內沖減評價項目,並列入當期營業成本減項。

(十三)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關聯企業

    1. 關聯企業係指所有本集團對其有重大影響而無控制之個體,一般係指 直接或間接持有其20%以上表決權之股份。本集團對關聯企業之投資採 用權益法處理,取得時依成本認列。
    1. 本集團對關聯企業取得後之損益份額認列為當期損益,對其取得後之 其他綜合損益份額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如本集團對任一關聯企業 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該關聯企業之權益(包括任何其他無擔保 之應收款),本集團不認列進一步之損失,除非本集團對該關聯企業發

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其支付款項。

    1. 當本集團喪失對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對原關聯企業之剩餘投資係按 公允價值重新衡量,公允價值與帳面金額之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1. 當本集團處分關聯企業時,如喪失對該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對於先前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與本 集團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基礎相同,亦即如先前認列為其他綜 合損益之利益或損失,於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時將被重分類為損益,則當 喪失對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時,將該利益或損失自權益重分類為損益。如 仍對該關聯企業有重大影響,僅按比例將先前在其他綜合損益中認列 之金額依上述方式轉出。
    1. 當本集團處分關聯企業時,如喪失對該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將與該關 聯企業有關之資本公積轉列損益;如仍對該關聯企業有重大影響,則按 處分比例轉列損益。

(十四)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الموارد الموارد الموارد
موارد الموارد الموارد

    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並將購建期間之有關利 息資本化。
    1. 後續成本只有在與該項目有關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集團, 且該項目之成本能可靠衡量時,才包括在資產之帳面金額或認列為一 項單獨資產。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應除列。所有其他維修費用於發生 時認列為當期損益。
    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後續衡量採成本模式,按估計耐用年限以直線法 計提折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各項組成若屬重大,則單獨提列折舊。
    1. 本集團於每一會計年度結束日對各項資產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 法進行檢視,若殘值及耐用年限之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或資產 所含之未來經濟效益之預期消耗型態已有重大變動,則自變動發生日 起依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動及錯誤」之會計估 計變動規定處理。各項資產之耐用年限如下:

産名
用年限
斫十
房屋及建築 $2 \sim 35$ 年
機器設備 $1 \sim 12$ 年
運輸設備 $2\sim$ 6年
辦公設備 1~9年
其他設備 $2 \sim 19$ 年

(十五)無形資產

係專門技術及電腦軟體等,以取得成本認列,依直線法按估計耐用年限3 $\sim$ 5 年攤銷。

(十六)營業租賃(承租人)

營業租賃之給付扣除自出租人收取之任何誘因,於租賃期間內按直線法 攤銷認列為當期損益。

(十七)非金融資產減損

本集團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當可 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係指一項資產 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當以前年度已認列資 產減損之情況不存在或減少時,則迴轉減損損失,惟迴轉減損損失而增加 之資產帳面金額,不超過該資產若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減除折舊或攤 銷後之帳面金額。

$(+\lambda)$ 借 款

借款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扣除交易成本後之金額衡量,後續就扣除 交易成本後之價款與贖回價值之任何差額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於 借款期間內衡量。

  • (十九)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係指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或原 始認列時被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分類為持有 供交易之金融負債係於取得時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再買回。本集團於 金融負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於原始認列時將其指定為透過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
    2. $(1)$ 係 混 合 $($ 結 合 $)$ 合 約; 或
    3. (2)可消除或重大减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或
    4. (3) 係依書面之風險管理政策,以公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其績效之工 具。
    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 相 關 交 易 成 本 則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續 後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其 公 允 價 值 之 變動認列於當期損益。
  • (二十)應付票據及帳款

應付票據及帳款係在正常營業過程中自供應商取得商品或勞務而應支付 之義務。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 衡量。惟屬未付息之短期應付帳款,因折現影響不重大,後續以原始發票 金額衡量。

(二十一)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集團於合約所載之義務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二十二)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當有法律上可執行之權利將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及負債金額抵銷,且意 圖以淨額基礎交割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可將金融資產及 金融負債互抵,並於資產負債表中以淨額表達。

  • (二十三)員工福利
  • 1.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係以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並於相關服務提供 時認列為費用。

    1. 退休金
  • $(1)$ 確定提撥計畫

對於確定提撥計畫,係依權責發生基礎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 認列為當期之退休金成本。預付提撥金於可退還現金或減少未來 給付之範圍內認列為資產。

  • $(2)$ 確定福利計書
  • A. 確定福利計畫下之淨義務係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 未來福利金額折現計算,並以資產負債表日之確定福利義務現 值減除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確定福利淨義務每年由精算師採 用預計單位福利法計算,折現率則參考資產負債表日與確定福 利計畫之貨幣及期間一致之高品質公司債之市場殖利率決定; 在此類債券無深度市場之國家,係使用政府公債(於資產負債 表日)之市場殖利率。
  • B. 確定福利計畫產生之再衡量數係於發生當期認列於其他綜合 損益,並表達於保留盈餘。
  • C. 期中期間之退休金成本係採用前一會計年度結束日依精算決 定之退休金成本率,以年初至當期末為基礎計算。若該結束日 後有重大市場變動及重大縮減、清償或其他重大一次性事項, 則加以調整,並配合前述政策揭露相關資訊。
    1. 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係於具法律或推定義務且金額可合理估計時, 認列為費用及負債。嗣後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金額有差異時,則 按會計估計變動處理。另以股票發放員工酬勞者,計算股份之基礎為 董事會決議日前一日收盤價。

(二十四)員工股份基礎給付

以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係於給與日以所給與權益商品之公允 價值衡量所取得之員工勞務,於既得期間認列為酬勞成本,並相對調整 權益。權益商品之公允價值應反映市價既得條件及非既得條件之影響。 認列之酬勞成本係隨著預期將符合服務條件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 數量予以調整,直至最終認列金額係以既得日既得數量認列。

(二十五)所得稅

    1. 所得稅費用包含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 列入權益之項目有關之所得稅分別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 益外,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
    1. 本集團依據營運及產生應課稅所得之所在國家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 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計算當期所得稅。管理階層就適用所得稅 相關法規定期評估所得稅申報之狀況,並在適用情況下根據預期須 向税捐機關支付之稅款估列所得稅負債。本公司未分配盈餘依所得 稅法加徵10%之所得稅,嗣盈餘產生年度之次年度於股東會通過盈餘 分派案後,始就實際盈餘之分派情形,認列10%之未分配盈餘所得稅 費用。
    1. 遞延所得稅採用資產負債表法,按資產及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合 併資產負債表之帳面金額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認列。源自於原始認 列之商譽所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負債則不予認列,若遞延所得稅源自 於交易 (不包括企業合併)中對資產或負債之原始認列,且在交易當 時未影響會計利潤或課稅所得(課稅損失),則不予認列。若投資子公 司產生之暫時性差異,本集團可以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暫 時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則不予認列。遞延所 得稅採用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並於有關之遞延 所得稅資產實現或遞延所得稅負債清償時預期適用之稅率及稅法為 準。
    1. 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用以抵減未來應課稅所得之 範圍內認列,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重評估未認列及已認列之遞延 所得稅資產。
    1. 當有法定執行權將所認列之當期所得稅資產及負債金額互抵且有意 圖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當期所得稅 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當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 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由同一稅捐機關課 徵所得稅之同一納稅主體、或不同納稅主體產生但各主體意圖以淨 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 負債互抵。
    1. 因購置設備或技術、研究發展支出及股權投資等而產生之未使用所 得稅抵減遞轉後期部分,係在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以供未使用 所得稅抵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 期中期間之所得稅費用以估計之年度平均有效稅率應用至期中期間 之稅前損益計算之,並配合前述政策揭露相關資訊。

$($ 二十六)股 本

普通股分類為權益。直接歸屬於發行新股或認股權之增額成本以扣除 所得稅後之淨額於權益中列為價款減項。

(二十七)股利分配

分派予本公司股東之股利於本公司股東會決議分派股利時於財務報告 認列,分派現金股利認列為負債,分派股票股利則認列為待分配股票股 利,並於發行新股基準日時轉列普通股股本。

  • (二十八)收入認列
    1. 銷貨收入

本集團製造並銷售原料藥及中間體等相關產品。收入係正常營業活 動中對集團外部顧客銷售商品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以扣除 銷售稅額、銷貨退回及折讓之淨額表達。商品銷售於商品交付予買 方、銷貨金額能可靠衡量且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企業時認列 收入。當與所有權相關之重大風險與報酬已移轉予顧客,本集團對商 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有效控制且顧客根據銷售合約接受商 品,或有客觀證據顯示所有接受條款均已符合時,商品交付方屬發 生。

  1. 勞務收入

本集團提供生物科技研發諮詢及加工等相關服務。提供勞務之交易 結果能可靠估計時,依完工百分比法認列收入。完工程度係依截至財 務報導日已履行之勞務占應履行總勞務之比例估計。

(二十九)營運部門

本集團營運部門資訊與提供給主要營運決策者之內部管理報告採一致 之方式報導。主要營運決策者負責分配資源予營運部門並評估其績效。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集團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已運用其判斷以決定所採用之會計政 策,並依據資產負債表日當時之情況對於未來事件之合理預期以作出會計估計 及假設。所作出之重大會計估計與假設可能與實際結果存有差異,將考量歷史經 驗及其他因子持續評估及調整。該等估計及假設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 於下個會計年度重大調整之風險。請詳下列對重大會計判斷、估計與假設不確定 性之說明:

(一)會計政策採用之重要判斷

金融資產一權益投資之減損

本集團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決定個別金融資產一權益投資是否發生減 損,於作此項決定時需重大判斷。本集團評估個別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低於 其成本的時間及金額,以及被投資者之財務健全情況和短期業務前景,包括 產業及部門績效、技術變遷以及營運及融資現金流量等因素。

(二)重要會計估計及假設

    1. 存貨之評價
  • (1)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計價,故本集團必須運用判斷 及估計決定資產負債表日存貨之淨變現價值。由於製程技術快速變遷, 本集團評估資產負債表日存貨因正常損耗、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 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價主要係依未 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產生重大變動。
  • (2)民國 105年9月30日,本集團存貨之帳面金額為\$2,017,941。
    1.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
  • (1)遞延所得稅資產係於未來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供可減除暫時性 差異使用時方予以認列。評估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時,必須涉 及管理階層之重大會計判斷及估計,包含預期未來銷貨收入成長及利 潤率、可使用之所得稅抵減、稅務規劃等假設。任何關於全球經濟環 境、產業環境的變遷及法令的改變,均可能引起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重 大調整。

(2)民國 105年9月30日,本集團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為\$430,003。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05年9月30日 104年12月31日 104年9月30日
現金:
庫存現金 \$
99
\$
237
\$
274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491, 333 471, 545 209, 850
491, 432 471, 782 210, 124
約當現金:
定期存款 2, 427, 185 1,564,003 1, 356, 165
附買回票券 218, 796 299, 912 279, 804
2, 645, 981 1,863,915 1,635,969
\$
3, 137, 413
\$
2, 335, 697
1,846,093
  1. 本集團往來之金融機構信用品質良好,且本集團與多家金融機構往來以 分散信用風險,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

  2. 有關本集團民國105年9月30日、104年12月31日及104年9月30日 將定期存款提供作為質押擔保(表列「其他金融資產一非流動」)之情形, 請詳附註八、質押之資產之說明。

(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與負債


105年9月30日 104年12月31日 104年9月30日
流動項目: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
非避險之衍生金融工具 2, 193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
非避險之衍生金融工具
145 l. 147
  1. 本集團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及負債於民國105年及104年7至9月暨 105年及104年1至9月認列之淨利益(損失)(表列「其他利益及損失」) 分別為\$7,681及(\$22,672)暨\$11,933及(\$14,712)。

  2. 有關非避險之衍生金融資產與負債之交易及合約資訊說明如下:

105
- 9
30

名目本金 契约期間
預售遠期外匯合約 USD 10,520仟元 105.08~105.12
104 -12 31

名目本金 契约期間
預售遠期外匯合約 USD. $5,400$ 仟 元 104.11 ~ 105.2
104 年 9 $30\,$

名目本金 契約期間
預售遠期外匯合約 USD 4,380仟元 104.8~104.11

本集團從事之遠期外匯交易,主要係為規避營運活動因匯率變動產生之匯 兌風險,惟因未符合避險會計之所有條件,故以持有供交易之會計處理認 列其公允價值。

  1. 本集團民國 105年9月 30日、104年12月 31日及104年9月 30日未有 將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提供質押之情形。

(三)應收帳款淨額

105年9月30日 104年12月31日 104年9月30日
應收帳款 614, 318 \$
867, 284
648, 298
減:備抵呆帳 303) 53) 19)
φ 614, 015 \$
867, 231
648, 279
    1. 本集團民國 105年9月30日、104年12月31日及104年9月30日之應 收帳款均無已逾期但未滅損之情事。
    1. 已減損金融資產之變動分析:
年 1 至 9
105
104 年 1 至 9 月
個別評估之減損損失 個別評估之減損損失
期初餘額 \$ 53 \$ 96
本期提列(迴轉)呆帳損失 250
期末餘額 303 19
  1. 本集團未逾期且未減損之應收帳款均符合依據交易對手之產業特性、營 業規模及獲利狀況所訂定之授信標準。

  2. 本集團民國 105年9月30日、104年12月31日及104年9月30日並未 持有作為應收帳款擔保之擔保品。

(四)存 貨

105 9 30
備抵跌價損失
\$ 399, 729 $($ \$ 81,897) \$ 317, 832
13,911 934) 12,977
810, 724 83,504) 727, 220
$\frac{\Omega}{\Omega^2}$ 1, 234, 186 274, 274) 959,912
\$ 2, 458, 550 $($ \$ 440,609) \$ 2, 017, 941
104 12 31
備抵跌價損失
\$ 254,846 \$ 64,664) \$ 190, 182
16,340 836) 15,504
1, 116, 241 58,672) 1,057,569
1, 177, 921 271, 968) 905, 953
\$ 2, 565, 348 \$ 396, 140) \$ 2, 169, 208
104 9 30
備抵跌價損失
\$ 441,830 $($ \$ 86,461) \$ 355, 369
19,047 1,448) 17,599
$\frac{1}{\alpha}$ 974, 402 63, 431) 910, 971
1,266,798 262, 120) 1,004,678
$\frac{3}{5}$ 2,702,077 $\overline{\mathcal{L}}$ 413, 460) \$ 2, 288, 617

本集團當期認列為費損之存貨成本:

105年7至9月 104年7至9月
已出售存貨成本 \$
406, 530
\$ 416,888
存貨盤虧 1,157 1,459
少分攤製造費用 84,039 67,896
存貨跌價損失 28,985 39,038
銷貨成本合計 520, 711 S 525, 281
105年1至9月 104年1至9月
已出售存貨成本 \$
1, 344, 463
\$ 1,450,867
存貨盤虧 7,401 4, 138
少分攤製造費用 253, 171 205, 472
存貨跌價損失 44, 469 85,889

(五)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105年9月30日 104年12月31日 104年9月30日
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Tanvex Biologics, Inc. \$
167, 673
\$
167, 673
\$
167, 673
SYNGEN, INC. 4,620 4,620 4,620
逸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6, 416 171, 234 171, 234
368,709 343, 527 343, 527
減:累計減損 4,620) 4,620) 4,620)
364,089 \$
338, 907
338, 907
    1. 本集團持有之 Tanvex Biologics, Inc. 及 SYNGEN, INC. 公司股票投資依 據投資之意圖應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惟因該標的非於活絡市場公 開交易,且無法取得足夠之類似公司產業資訊及被投資公司之相關財務 資訊,因此無法合理可靠衡量該等標的之公允價值,因此分類為「以成本 衡量之金融資產」。
    1. 本集團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Foreseeacer Pharmaceuticals, Inc. (以下 簡稱為「Foreseeacer」)於民國 103年第四季與該公司之具控制力股東 Foresee Pharmaceuticals, Inc. (以下簡稱為 「Foresee Cayman」)進 行換股交易,由 Foresee Cayman 發行新股,交換並收回本集團所持有 Foreseeacer 之全數股份,相關交易情形已於民國 103年11月7日呈報 董事會核備,並於民國 104年1月15日執行完成。交換後本集團持有 Foresee Cayman 5, 400 仟股之特別股, 佔其所發行流通在外股份 6.12%。 接著 Foresee Cayman 復於民國 104 年 2 月間決議進行第二階段組織重 整,擬以 Foresee Cayman 之全資子公司逸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簡稱為「逸達」)的股份再次交換,並收回 Foresee Cayman 流通在外 之股份,交换後本公司持有逸達4,072仟股之普通股,佔其所發行流通在 外股份 6.12%。依相關規定,此類換股交易本集團應視同處分採用權益法

之投資,於換股日依換股雙方認可之評價方式,按公允價值衡量換入之股 權,同時除列換出之投資與依持股比例認列之相關其他權益項目,並認列 處分損益。因第二階段換股於民國 104 年第二季已確認所交換公司相關 價值,故本集團基於換入股份價值不確定性業已消除,予以認列處分投資 利益\$95,381。經綜合考量後,本集團認為對換入之被投資公司並不具重 大影響力, 爱依持有意圖分類為備供出售投資, 然考量該公司非於活絡市 場公開交易,且無法取得足夠之類似公司產業資訊及被投資公司財務資 訊,因此無法合理可靠衡量該標的之公允價值,故歸類於「以成本衡量之 金融資產」。

  1. 本集團民國 105年9月30日、104年12月31日及104年9月30日以成 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未有提供質押之情形。
未完工程
房屋及建築 設備
КĠ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他設備 及待驗設備 $\pm$
$\langle 0 $
105年1月1日
成本 \$2,499,181 89,690
\$4,62
29,690 202,695 141,302 \$1,803,046 \$9,365,604
累計析舊 $723, 268)$ ( 3, 226, 643) 20,677) 128, 570) 81,981) 4, 181, 139)
累計減損 13, 751) 13, 751)
\$1,775,913 49,296
$\frac{1}{2}$ . 44
ఈ∥ 013
င္တ
74, 125 ఈ∣ 321
59,
\$1,803,046 5,170,714
∣⇔
105年1至9月
1月1日 \$1,775,913 \$1,449,296 9,013 74, 125 59, 321 \$1,803,046 \$5,170,714
增添 I I 382, 269 382, 269
預付設備款轉入 117,046 117,046
驗收轉入 2,579 55,790 9,424 25,923 (93, 716)
折舊費用 74,072) 210, 847) 2,432) 21,085) 18,799 327, 235)
建分一成本 5,117) 405) 760) 1,238) 7,520)
一累計折舊 4,108 405 726 180 6,419
减損迴轉利益 721 721
1
净兑换差额 27,800) 22,097) 126) 897) 3,754) 39,904) 94, 578)
9 4 30 4 \$1,676,620 \$1,371,854 ఈ∣ 455
€⊖l 533
ળ ા 62,633 $\frac{1}{2}$ , 068, 741 247,836
$\frac{5}{3}$
105年9月30日
核本 \$2,470,567 \$4,812,929 28,697 207, 713 156, 593 \$2,068,741 \$9,745,240
累計折舊 793, 947) 3, 428, 045) 22, 242) 146, 180) 960)
93,
4, 484, 374)
累計減損 13,030) 13,030)
\$1,676,620 \$1,371,854 6,455 61,533 62,633 \$2.068.741 \$5.247.836

$\overline{\phantom{a}}$

(六)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ddot{\phantom{0}}$

$-32-$

房屋及建築

ŖК
$\Rightarrow$


公议
₩,
$\ddot{\varepsilon}$
及待驗設備
未完工程

$\langle 0 $
104年1月1日
成长 \$ 2, 230, 902 \$4,575,686 30,389 192,813 မာ 141,186 \$1,685,329 \$8,856,305
累計折舊 633, 158) 158, 764)

896)
16,
501)
102,
62, 017 3,773,336
累計减損 17, 944 I 944)
17,
\$1,597,744 $\frac{978}{2}$
98,
$\frac{6}{9}$
$\frac{493}{2}$
$\mathbb{S}$
↔∣ 312
æ,
79,169 685, 329
$\frac{1}{3}$
025
065,
$\mathfrak{c}_1$
104年1至9月
1月1日 \$1,597,744 98,978
$\frac{3}{5}$ . 5
ڝ 13, 493 90, 312 79,169 \$1,685,329 \$5,065,025
增添 149 386, 518 386, 667
預付設備款轉入 160,803 64, 981 13, 464 4,096 220, 210 23, 134
折舊費用 67, 335) 40,816)
N
276)
က်
24, 222) 18, 170) 353, 819)
處分一成本 51, 750) 240) 4,751) 3, 220 59, 961)
一累計折舊 $\mathbf{I}$ 50,696 176 4,730 155
က်
58, 757
减損迴轉利益 673 673
净兑换差额 7,987 132
က်
55 $\frac{6}{1}$ 817 10,270 22,436
9730E \$1,699,199 $\frac{894}{5}$
$\overline{25}$
$\frac{1}{4}$
ఈ∣ 10, 184 $\frac{881}{2}$
79,
ఈ∣ $\frac{847}{2}$
၆5,
861, 907
$\frac{1}{3}$
912
142,
امه
اهه
104年9月30日
成本 \$ 2, 400, 492 94, 119
\$4,5
30, 311 202,664 မေ 144, 381 \$1,861,907 \$9,233,874
累計折舊 701, 293) 3, 150, 954 (27)
20,
(22, 783) 534)
78,
4,073,691
累計減損 17, 271 17, 271
$\frac{1.699.199}{2}$ \$1,425,894 10, 184 79,881 چټ 65,847 \$1,861,907 \$5, 142, 912

$-33$ ~

  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借款成本資本化金額及利率區間:

104年7至9日

105年7至9月 104年7至9月
資本化金額 7.646
\$
3,483
資本化利率區間 $3.64\% \sim 4.67\%$ $1.18\%{\sim}1.83\%$
105年1至9月 104年1至9月
資本化金額 14.245 11, 851
資本化利率區間 1.72% $\sim$ 4.67% $1.\,16\%{\sim}2.\,31\%$
  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以前年度提列減損及迴轉之情形,請詳附註六、(八) 非金融資產減損之說明。

  2. 本集團民國 105年9月30日、104年12月31日及104年9月30日不動 產、廠房及設備未有提供質押之情形。

(七)長期預付租金

105年9月30日 104年12月31日 104年9月30日
土地使用權 83, 461 90, 359 94.161

本集團之中國大陸子公司於民國 97年間與所在地政府主管機關答訂位於大 陸江蘇常熟之設定土地使用權合約,租用年限為50年,於租約簽訂時業已 全額支付。民國105年及104年7至9月暨105年及104年1至9月認列 之租金費用(表列「管理費用」)分別為\$515及\$520暨\$1,502及\$1,534。

(八)非金融資產減損

    1. 本集團於民國105年及104年7至9月暨民國105年及104年1至9月 認列之非金融資產減損迴轉利益(表列「其他利益及損失」)分別為\$-及 \$673 暨 \$721 及 \$673。
    1. 上述減損迴轉利益按部門別予以揭露之明細如下:
105


Я

104

認列於 認列於 認列於 認列於

當期損益 其他綜合損益 當期損益 其他綜合損益
台灣神隆 673

105
9
Л
104

認列於 認列於 認列於 認列於

當期損益 其他綜合損益 當期損益 其他綜合損益
台灣神隆 721 673

(九)短期借款




105年9月30日




銀行借款
無擔保銀行借款 955,609 4.35% $\sim$ 4.44%



104年12月31日




銀行借款
無擔保銀行借款 1,702,306
\$
1.18% $\sim$ 4.35%



104年9月30日




銀行借款
無擔保銀行借款 \$
1,679,231
$1.18\% \sim 1.83\%$
(十)其他應付款
105年9月30日 104年12月31日 104年9月30日
應付薪資及獎金 \$
116, 291
$\boldsymbol{\mathcal{S}}$
130, 958
\$
116,320
應付設備款 25, 824 44, 817 35,669
其他 172, 122 161, 157 158, 617
\$
314, 237
\$
336, 932
$\mathbf{\$}$
310,606
(十一)長期借款



借款期間 105年9月30日
利率區


長期銀行借款
擔保銀行借款 $105, 6, 14 \sim$ \$
108.6.14
811.530 4.85% 由母公司提供背書
保證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16, 230)
795, 300

本集團民國104年12月31日及104年9月30日則無此情事。

(十二)退休金

  1. (1)本公司依據「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訂有確定給付退休辦法,適用 於民國 94年7月1日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前所有正式員工之 服務年資,以及於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 準法之後續服務年資。依本公司員工退休辦法規定,員工服務滿15 年以上,且年滿55歲或服務滿25年以上者,得自請退休;員工若 年满65歲者或不堪勝任職務者,得強制其退休。員工年資之認定以 受僱於本公司之日起算,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2個基數,但 超過15年之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1個基數,最高總數以45個 基數為限。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滿半年者則以一年計。強制退休

之員工,係因執行職務所致,依規定加給 20%。退休金基數之標準, 係指核准退休時一個月平均工資,平均工資之計算則依勞動基準法 規定辦理。本公司按月就薪資總額2%提撥退休基金,以勞工退休準 備金監督委員會之名義專戶儲存於臺灣銀行。另本公司於每年年度 終了前,估算前項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若該餘額不足給付次 一年度內預估符合退休條件之勞工依前述計算之退休金數額,本公 司將於次年度3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

  • (2)民國 105年及104年7至9月暨105年及104年1至9月,本公司 依上述退休金辦法認列之退休金成本分別為\$749 及\$1,002 暨 $$2, 246 \times $3, 006$ 。
  • (3)本公司於民國105年9月30日後一年內預計支付予退休計畫之提 撥金為\$2,994。
    1. 自民國 94年7月1日起,本公司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所有確定提 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公司就員工選擇適用「勞工退 休金條例」所訂之勞工退休金制度部分,每月按薪資之 6%提繳勞工退 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之退休金 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子公司神 隆(昆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神隆醫藥(常熟)有限公司及上海神隆生 化科技有限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養老保險制度,每月依員工月平 均工資總額之18%繳納員工養老保險費,月平均工資總額之計算則依勞 動局有關規定辦理。每位在職和退休雇員之養老保險費由國家統籌安 排,且該子公司除繳納外,並無其他義務。另子公司 SPT International, Ltd.及 ScinoPharm Singapore Pte Ltd. 並無員工。 本集團依前揭退休金辦法於民國 105年及 104年7至9月暨 105年及 104年1至9月認列之退休金成本分別為\$7,932及\$7,497 暨\$23.893 及\$22,794。
  • (十三)股 本
    1. 本公司普通股期初與期末流通在外股數調節如下: (單位:仟股)
105年1至9月 104年1至9月
期初餘額 731,083 702, 964
盈餘轉增資 29, 243 28, 119
期末餘額 760, 326 731, 083
  1. 本公司於民國 104年6月23日經股東常會通過以未分配盈餘\$281,186 轉增資發行新股,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核准,增資基準 日為民國 104年8月14日,增資後額定資本總額為\$10,000,000,實 收資本總額則為\$7,310,829,分為731,083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 元,分次發行。

    1. 本公司於民國105年6月27日經股東常會通過以未分配盈餘\$292,433 轉增資發行新股,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核准,增資基準 日為民國 105年8月16日,增資後額定資本總額為\$10,000,000, 曾 收資本總額則為\$7,603,262,分為760,326 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 元,分次發行。
    1. 截至民國 105年9月 30日止,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10,000,000,曾 收資本總額則為\$7,603,262,分為760,326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 元,分次發行。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訖。
  2. (十四)資本公積
    1. 依公司法規定,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 之資本公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按股東原有 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另依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以上開資本 公積撥充資本時,每年以其合計數不超過實收資本額10%為限。公司非 於盈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
    1. 資本公積明細變動如下:
105 9
發行溢價
期初餘額 \$ 1, 233, 286 \$ 32, 258 \$ 1, 265, 544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一本公司 7,836 7.836
一子公司 151 151
期末餘額 1, 233, 286 \$ 40, 245 \$ 1, 273, 531
104 9
發行溢價
期初餘額 \$ 1, 233, 286 \$ 23, 991 \$ 1, 257, 277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一本公司 6,658 6.658
一子公司 478 478
期末餘額 1, 233, 286 \$ 31, 127 \$ 1, 264, 413
  • (十五)股份基礎給付一員工獎酬
    1. 本公司於民國 102年12月3日及民國 104年11月6日發行以權益交 割之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分別為1,000仟單位及1,500仟單位, 其認股價格分別為每單位新台幣 91.70 元及 41.65 元, 係以發行當日 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為依據訂定之,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普通 股股數均為1股。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 時,認股價格依特定公式調整之。(截至民國105年9月30日止,認股 價格依特定公式調整後分別為每股新台幣80.20元及新台幣40.00元)

。發行之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均為10年,員工自被授予認股權憑證 居满 2 年後,得依員工認股權憑證辦法分年行使認股權利。本公司酬 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於民國105年及104年7至9月暨民國105年及 104年1至9月認列之酬勞成本分別為\$2,692及\$2,405暨\$7,987及 $$7,136$ .

  1. 上述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之詳細資訊如下:
105 9
認股權 加權平均
數量(仟單位) 履約價格(元)
1月1日期初流通在外認股權 2,348 \$ 56.92
本期給與認股權
本期失效認股權 284) 55.47
9月30日期末流通在外認股權 2,064 54.90
9月30日期末可執行認股權 425 80.20
104 9
認股權 加權平均
數量(仟單位) 履約價格(元)
1月1日期初流通在外認股權 1,000 \$ 83.40
本期给與認股權
9月30日期末流通在外認股權 1,000 83.40
9月30日期末可執行認股權
  1. 資產負債表日流通在外認股權到期日及履約價格如下:
105年9月30日 104年12月31日
股數 履約價格 股數 履約價格
核准發行日 到期日 (仟單位) $(\bar{\pi})$ 〔仟單位) 元)
102年12月3日 112年12月2日 765 80.20
S
859 83.40
\$
104年11月6日 114年11月5日 1.299 40.00 1,489 41.65
104年9月30日
股數 履約價格
核准發行日 到期日 (仟單位) (元)
102年12月3日 112年12月2日 1,000 \$
83.40
  1. 本公司給與日給與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使用 Hull&White 結合 Ritchken 三項樹選擇權評價模式估計認股選擇權之公允價值,相關資訊如下:

每單位

履約 預期 預期存 預期 無風險 公允價
協議之類型 給與日 股價(元)價格(元)波動率 續期間 股利 利率 值(元)
員工認股權
計畫 102.12.3 \$91.70 \$91.70 (註) 10年 1.5% 1.7145% 26.045
員工認股權 104.11.6 41.65 41.65 $\frac{37.63\%}{(\pm)}$ 10年 1.5% 1.2936% 13.799
註:根據標的股票於給與日前 1年股價日報酬率之年化標準差分別為
$28.5%$ $28.5%$ $37.63%$ .

(十六)保留盈餘

    1. 依公司法規定,本公司應按稅後盈餘提列10%為法定盈餘公積, 直至與 實收資本額相等為止,在此限額內,法定盈餘公積除填補公司虧損及按 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外,不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 金者,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 25%之部分為限。
    1. 依本公司章程之規定,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多變,董事會對於盈餘分派 議案之擬具,應考慮公司未來之資本支出預算及資金之需求,並衡量以 盈餘支應資金需求之必要性,以決定盈餘保留或分派之數額及以現金 方式分派股東紅利之金額。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提繳營利 事業所得稅、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外,如尚有餘額,應先提法定盈餘公積 10%,並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為本期可分配數,再加計上 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後,為累積可分配盈餘,股東紅利應為累積可分配 盈餘之50%至100%,現金股利比率不低於當年度股利分配總額之30%, 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1. 本公司分派盈餘時,依法令規定須就當年度資產負債表日之其他權益 項目借方餘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始得分派,嗣後其他權益項目借方餘 額迴轉時,迴轉金額得列入可供分派盈餘中。首次採用 IFRSs 時,依民 國 101 年 4 月 6 日金管證發字第 1010012865 號函提列之特別盈餘公 積,本公司於嗣後使用、處分或重分類相關資產時,就原提列特別盈餘 公積之比例予以迴轉。
    1. 本公司民國 105 年度及 104 年度認列為分配與業主之現金股利及股票 股利分別為\$219,325(每股新台幣 0.30 元)及\$292,433(每股新台幣 0.40 元)暨\$140,592(每股新台幣 0.20 元)及\$281,186(每股新台幣 $0.40 \; \bar{\tau}$ )。

(十七)其他權益

$\mathbf{v}^{(1)}$

105年1至9月 104年1至9月
期初餘額 69,095 100, 674
外幣換算差異數一集團 62, 992) 18,783
視同處分轉出(註) 4,824)
期末餘額 6, 103 114,633
註:本集 團 因 採 用 權 益 法 評 僧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與 其 具 控 制 力 股 東 間 梅 股 交

益 法 評 償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與 其 具 控 制 力 股 東 間 換 股 交 b] 1米 用 1翟: $\tilde{\vec{v}}$ 易,導致本集團喪失重大影響力,視同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並除 列原依持股比例認列之相關其他權益項目,請詳附註六、(五)以成 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之說明。

(十八)營業收入

105年7至9月 104年7至9月
銷貨收入 \$
962, 864
-\$
971, 980
減:銷貨退回 $11,973$ ( 17, 211)
銷貨折讓 $153)$ ( 55)
技術服務收入 40,886 28, 233
991, 624 \$
982, 947
105年1至9月 104年1至9月
銷貨收入 \$
2, 977, 044
- \$
2,886,720
減:銷貨退回 $32,419$ ( 18, 348)
銷貨折讓 $6, 781)$ ( 34, 342)
技術服務收入 90,586 91,069
\$
3, 028, 430
\$
2, 925, 099
(十九)其他收入
105年7至9月 104年7至9月
1 V V I — V / J 202 I — U / J
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 6,232 \$ 7,976
其他 3,079 6,337
9.311 \$ 14, 313
105年1至9月 104年1至9月
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 21,899 \$ 22, 446
其他 8,889 12, 185
30,788 \$ 34,631

(二十)其他利益及損失

105年7至9月 104年7至9月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利益(損失)
\$ 7,681 ( 22,672)
減損迴轉利益 673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412)$ ( 190)
淨外幣兌換損失 $28,652)$ ( 3,260)
其他 2,745) 437)
(\$ $24, 128)$ (\$) 25,886)
105年1至9月 104年1至9月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利益(損失)
\$ $11,933$ (\$) 14,712)
處分投資利益 95, 381
減損迴轉利益 721 673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545)$ ( 793)
淨外幣兌換損失 $63,046)$ ( 20, 333)
其他 17,035) 5,007
$\overline{\mathcal{S}}$ 67,972) \$ 55, 209
(二十一)財務成本
105年7至9月 104年7至9月
利息費用:
銀行借款 \$ 19,650 \$ 6,103
減:符合要件之資產資本化金額 7,646) 3,483)
\$ 12,004 \$ 2,620
105年1至9月 104年1至9月
利息費用:
銀行借款 \$ 37, 454 \$ 17, 363
減:符合要件之資產資本化金額 14, 245) 11, 851)
$\frac{1}{2}$ 23, 209 $\frac{3}{2}$ 5, 512

(二十二) 費用性質之額外資訊

105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員工福利費用 \$ 126, 990 84,023 211, 013
折舊費用 79,670 25,751 105, 421
攤銷費用 794 118 912
\$ 207, 454 109,892 317, 346
104 7 9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員工福利費用 \$ 108, 997 $\boldsymbol{\hat{\mathbf{x}}}$ 96, 246 $\mathcal{S}$ 205, 243
折舊費用 91,676 26,920 118,596
攤銷費用 802 1,732 2,534
\$ 201, 475 \$ 124, 898 \$ 326, 373
105 9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員工福利費用 \$ 330, 571 $\boldsymbol{\mathcal{S}}$ 267, 163 \$ 597,734
折舊費用 248, 245 78,990 327, 235
攤銷費用 2,408 4,377 6,785
\$ 581, 224 \$ 350, 530 $\frac{3}{2}$ 931, 754
104 9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員工福利費用 \$ 330, 306 \$ 237, 949 \$ 568, 255
折舊費用 274, 567 79, 252 353, 819
攤銷費用 1,884 6,581 8,465
\$ 606, 757 \$ 323, 782 $\overline{\Phi}$ 930, 539
(二十三)員工福利費用
105 9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薪資費用 \$ 110, 295 \$ 71,506 \$ 181,801
勞健保費用 7,758 5,047 12,805
退休金費用 5,336 3, 345 8,681
其他用人費用 3,601 4, 125 7, 726
$\overline{\mathbf{E}}$ 126, 990 \$ 84, 023 \$ 211,013
104 7 9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薪資費用 $\mathbf{\$}$ 93, 435 $\mathbf{\hat{z}}$ 86, 297 $\mathbf{\hat{S}}$ 179, 732
勞健保費用 7,500 4,398 11,898
退休金費用 5,167 3,332 8,499
其他用人費用 2,895 2, 219 5, 114
\$ 108, 997 \$ 96, 246 \$ 205, 243
105 9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薪資費用 \$ 279,480 \$
228, 734
\$ 508, 214
勞健保費用 24, 420 15,470 39,890
退休金費用 16, 206 9,933 26, 139
其他用人費用 10,465 13,026 23, 491
\$ 330, 571 \$
267, 163
\$ 597,734
104 9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薪資費用 \$ 281, 429 \$
206,076
\$ 487, 505
勞健保費用 23, 871 13,892 37,763
退休金費用 15, 957 9,843 25,800
其他用人費用 9,049 8,138 17, 187
    1.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當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得少於 2%為員 工酬勞及提撥不高於 2%為董事酬勞。但本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需預 先保留彌補虧損數額。
    1. 本公司民國 105年及104年7至9月暨民國105年及104年1至9月 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20,370及\$351暨\$63,448及\$792;董事酬勞 估列金額分別為\$2,980及\$3,505暨\$9,214及\$7,916,前述金額帳列薪 資費用項目,係依截至當期止之獲利情況,以章程所定之成數為基礎估 列。經董事會決議之民國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88,554與民國 104 年度財務報告認列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78,940 之差異為 \$9,614,主要係估列計算之差異,業已調整於民國105年度之損益中。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相關資訊可至台灣證券交易 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二十四)所得稅

  1. 所得稅費用

所得税費用組成部分:

105年7至9月 104年7至9月
當期所得稅: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47, 285
\$
62,503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迴轉 6, 182) 52,805)
所得稅費用 \$
41, 103
\$
9,698
105年1至9月 104年1至9月
當期所得稅: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137, 129
\$
142,094
未分配盈餘加徵10%之所得稅 6.537 1,214
以前年度所得税低(高)估 2, 471 2,683)
當期所得稅總額 146, 137 140, 625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迴轉 60, 355) 9,533)
所得稅費用 \$
85,782
\$
131,092
  1.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 103 年度,且 截至民國105年11月8日止未有行政救濟之情事。

    1. 本公司民國 105年9月 30日、104年12月 31日及104年9月 30日 帳列之未分配盈餘均屬民國87年度以後產生。
    1. 截至民國 105年9月 30日、104年12月 31日及104年9月 30日 止,本公司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分別為\$149,994、\$180,052及 \$101,987。本公司民國104年度及103年度未分配盈餘業於民國105 年 6月 27日及104年6月 23日股東常會決議分配之,並經董事會 訂定分配基準日為民國105年8月16日及104年8月14日,其稅 額扣抵比率分別為 23.04%及 23.48%。

(二十五)每股盈餘

$\mathbb{R}^2$

105 7 9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新台幣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
期淨利 \$ 165, 548 760, 326 \$ 0.22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 \$ 165, 548 760, 326
期淨利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
影響
員工認股權憑證
員工酬勞 173
2,020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
期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165, 548 762, 519 $\boldsymbol{\mathcal{S}}$ 0.22
104 7 9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新台幣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
期淨利 \$ 194, 753 760, 326 \$ 0.26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
期淨利 \$ 194, 753 760, 326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
影響
員工酬勞 47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
期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194, 753 760, 373 \$ 0.26

$\mathcal{A}^{\mathcal{A}}$

105 1 9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新台幣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
期淨利 \$
511, 872
760, 326 \$ 0.67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 \$
511,872
760, 326
期淨利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
影響
員工認股權憑證 173
員工酬勞 2,020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
期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511, 872
762, 519 $\frac{8}{5}$ 0.67
104 9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新台幣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
期淨利 \$
439, 740
760, 326 \$ 0.58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
期淨利 \$
439, 740
760, 326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
影響
員工酬勞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 47
期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439, 740
760, 373 $\boldsymbol{\mathcal{S}}$ 0.58
102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具有反稀釋作用,故不列入上
1. 民國
述稀釋每股盈餘之計算。
  1. 上述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業已依民國 104年度未分配盈餘轉增 資比例追溯調整之。

$\mathcal{A}^{\mathcal{A}}$

(二十六)現金流量補充資訊

  1. 僅有部分現金支付之投資及籌資活動:
105年1至9月 104年1至9月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S 382, 269 \$
386,667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表列
「其他應付款」) 44, 817 226, 863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表列
「其他應付款」) $25,824$ ) ( 35,669
資本化利息 $14, 245)$ ( 11,851)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現
金支付數
387, 017 \$
566,010
2.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活動:
(1)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轉列以成本衡 105年1至9月 104年1至9月
量之金融資產 \$ 171, 234
105年1至9月 104年1至9月
(2)預付設備款轉列不動產、廠
房及設備
\$ 117,046 23, 134

七、關係人交易

(一)母公司與最終控制者

本公司之最終母公司及控制者為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具有實質控 制關係之關係人,其名稱及關係請詳附註十三、(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其他費用

$\ddot{\phantom{0}}$

105年7至9月 104年7至9月
修繕費:
一主要管理階層控制之個體 3, 204
管理服務費:
一最終母公司 \$ 1,272 1,050
一最終母公司之關聯企業 1,528 1,387
2,800 2, 437
105年1至9月 104年1至9月
修繕費:
一主要管理階層控制之個體 \$ \$
3, 204
管理服務費:
一最終母公司 $\mathcal{S}$
4,317
\$
3,705
一最終母公司之關聯企業 1,528 1,387
\$
5, 845
\$
5,092
2. 其他應付款
105年9月30日 104年12月31日 104年9月30日
主要管理階層控制之個體 $\overline{\mathbf{E}}$ $\overline{\mathbf{E}}$
2, 231
$\frac{3}{2}$
3. 財產交易
105年7至9月 104年7至9月
購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一主要管理階層控制之個體 \$ \$
1,620
105年1至9月 104年1至9月
購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一主要管理階層控制之個體 \$ \$
1,620
(三)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
105年7至9月 104年7至9月
薪資及其他短期員工福利 \$
16, 772
\$
12,618
105年1至9月 104年1至9月
薪資及其他短期員工福利 \$
49, 347
$\frac{3}{5}$
50,938
筋 m > 容 本

八、質押之資產

本集團之資產提供擔保明細如下:

資 產 名 稱 105年9月30日 104年12月31日 104年9月30日 擔 保 用 ________
質押定期存款(註) \$28,831 \$24,734 \$24,734 履約保證金及海關質押
註:表列於「其他金融資產一非流動」項下。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截至民國 105年9月30日、104年12月31日及104年9月30日止,本集 團已開狀而尚未押匯之信用狀款分別為\$-、\$7,508及\$6,878。

  • (二)截至民國105年9月30日、104年12月31日及104年9月30日止,本集 團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已簽約尚未付款金額分別為\$305,850、\$547,190 及 \$340.128。
  • (三)本公司以營業租賃方式承租台南科學工業園區土地,租賃期間為民國100年 6月1日至107年2月28日,租賃期限不得逾20年,租賃期間屆滿後得另 訂新約。自租賃期間開始之日起,按月繳付租金。如遇土地之公告地價、行 政院核定之國有土地租金率及其他原因調整時,其租金亦自次月起隨同調 整,已缴付租金之期間仍應追收或退還。民國105年及104年7至9月暨 105年及104年1至9月認列之租金費用(表列「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 分別為\$5,789及\$5,323暨\$17,369及\$15,969。另因不可取消合約之未來最 低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105年9月30日 104年12月31日 104年9月30日
不超過1年 S 22, 276 21, 291 21, 291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9,282 24,840 30, 162
Φ 31,558 46, 131 453

(四)本公司為子公司背書保證明細如下:

質 105年9月30日 104年12月31日 104年9月30日
神隆醫藥(常熟)
有限公司 融資額度擔保 \$ 1,642,550 \$ - \$
截至民國 105年9月30日、104年12月31日及104年9月30日止,本公
司為子公司背書保證實際動支金額分別為\$811,530、\$一及\$一。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情事。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此情事。

十二、其他

(一)資本管理

本集團之資本管理目標,係為維持適足資本以支應擴建及提升廠房設備 之需求,同時保障集團之繼續經營,並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降低資金成 本,以期為股東提供最大報酬。為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集團可能會採 取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金額、退還資本予股東、發行新股或出售資產以 降低債務等管理策略。

(二)金融工具

  1. 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資訊

本集團非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帳 款、其他應收款、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其他金融資產一非流動、短期 借款、應付票據、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長期借款(含一年或一營業 週期內到期部分)及存入保證金)的帳面金額係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 值,另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資訊,請詳附註十二、 (三)公允價值資訊之說明。

    1. 財務風險管理政策
  • (1)本集團日常營運受多項財務風險之影響,包含市場風險(包括匯率 風險、價格風險及利率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本集團整體 風險管理政策著重於金融市場的不可預測事項,並尋求可降低對本 集團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潛在不利影響。
  • (2)本集團財務部透過與本集團營運單位密切合作,負責辨認、評估與 規避財務風險。本集團對集團整體風險管理訂有書面原則,亦對特 定範圍與事項提供書面政策,如衍生性金融工具之使用及剩餘流動 資金之投資。
    1. 重大財務風險之性質及程度
  • $(1)$ 市場風險
    • A. 匯率風險
    • a. 本集團係跨國營運,因此承擔多種不同貨幣所產生之匯率風 險,由於產品報價以美元為大宗,故美元所產生之匯率風險影 響較顯著。相關匯率風險來自未來之商業交易及已認列之資產 與負債。
    • b. 為管理以交易個體功能性貨幣以外之外幣計價未來商業交易及 已認列之資產負債所產生之匯率風險,本集團透過財務部採用 遠期外匯合約進行避險,惟因未符合避險會計之所有條件,故 以持有供交易之會計處理認列其公允價值。
    • c. 本集團從事之業務涉及若干非功能性貨幣(本公司及部分子公 司之功能性貨幣為新台幣,部分子公司之功能性貨幣為人民 幣),故受匯率波動之影響,具重大匯率波動影響之外幣資產及 負債資訊如下:
105 9 30 Я
外幣(仟元) 帳面金額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元:新台幣 \$ 22,938 31.36 \$ 719, 336
歐元:新台幣 168 35.08 5,893
人民幣:新台幣 1,145 4.693 5,373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元:新台幣 189 31.36 5,927
歐元:新台幣 249 35.08 8,735
104 12 31
外幣(仟元) 帳面金額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元:新台幣 \$ 34,821 32.83 \$ 1, 143, 173
歐元:新台幣 1,664 35.88 59,704
人民幣:新台幣 2,723 4.995 13,601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元:新台幣 644 32.83 21, 143
歐元:新台幣 16 35.88 574
104 9 30
外幣(仟元) 帳面金額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元:新台幣 \$ 22, 426 32.87 \$ 737, 143
歐元 · 新台幣 791 36.92 29, 204
人民幣:新台幣 3,189 5.176 16,506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元:新台幣 2, 209 32.87 72,610
歐元:新台幣 31 36.92 1, 145

$\mathcal{L}^{\text{max}}_{\text{max}}$

$\sim$ $\sim$

  • d. 有關外幣匯率風險之敏感性分析,若新台幣對美元每升值/貶 值5%,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本集團民國105年 及 104 年 1 至 9 月之稅後淨利將分別增加/減少\$35.670 及 \$33,226;若新台幣對歐元每升值/貶值5%,而其他因素維持不 變之情況下,本集團民國105年及104年1至9月之稅後淨利 將分別增加/減少\$142及\$1,403;若新台幣對人民幣每升值/貶 值5%,而其他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本集團民國105年及104 年1至9月之稅後淨利將分別增加/減少\$269及\$826。
  • e. 本集團貨幣性項目因匯率波動具重大影響於民國 105年及 104 年7至9月暨105年及104年1至9月認列之淨兌換損失彙總 金額分別為\$28,652及\$3,260暨\$63,046及\$20,333。
  • B. 價格風險

由於本集團持有之投資係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與負債,或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表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 動」),因此本集團有暴露於權益工具之價格風險。為管理權益工具投資 之價格風險,本集團業已設置停損點,故預期不致產生重大市場風險。

C. 利率風險

本集團借入款項係屬浮動利率之金融商品,故市場利率變動將使債務類 金融商品之有效利率隨之變動,而使其未來現金流量產生波動,惟本集 團整體借款部位並不重大,利率區間亦不高,故尚無重大利率風險。

  • (2)信用風險
  • A. 信用風險係本集團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 產生財務損失之風險。本集團依內部明定之授信政策,於訂立付款及提 出交貨條件前,須就其每一新客戶進行管理及信用風險分析。內部風險 控管係透過考慮其財務狀況、過往經驗及其他因素,以評估客戶之信用 品質,並定期監控信用額度之使用。主要信用風險來自現金及約當現金 及尚未收現之應收帳款。對金融機構而言,本集團往來對象係信用卓越 之金融機構且本集團亦與多家金融機構往來以分散風險。

B. 本集團於民國105年及104年1至9月,並無超出信用限額之情事。

C. 本集團金融資產之信用品質資訊,請詳附註六各金融資產之說明。

$(3)$ 流動性風險

A. 現金流量預測是由集團財務部監控集團公司流動資金需求之預測,確保 其有足夠資金得以支應營運需要,並在任何時候維持足夠之未支用的借 款承諾額度,以使集團不致違反相關之借款限額或條款。

B. 下表 係 本 集 團 之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及 以 總 額 交 割 之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 按 相 關
到期日予以分組,非衍生金融負債係依據資產負債表日至合約到期日之
剩餘期間進行分析;衍生金融負債係依據資產負債表日至預期到期日之
剩餘期間進行分析。下表所揭露之合約現金流量金額係未折現之金額。
105 年 9 月 30 日 少於1年 1至2年內 2至5年內 5年後
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981, 438 \$ \$ \$
應付票據 1,325
應付帳款 129,031
其他應付款 314, 237
長期借款 55,859 102, 649 753, 652
存入保證金 22,005
104 年 12 月 31 日 少於1年 1至2年內 2至5年內 5年後
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1, 711, 850 \$ \$ \$
應付票據 995
應付帳款 91,060
其他應付款 336, 932
存入保證金 23, 397
衍生金融負債:
預售遠期外匯合約 145
104 年 9 月 30 日 少於1年 1至2年內 2至5年內 5年後
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1,716,906 \$ \$ $\boldsymbol{\mathcal{S}}$
應付票據 8,043
應付帳款 125, 235
其他應付款 310,606
存入保證金 22, 540
衍生金融負債:
預售遠期外匯合約 1, 147

(三)公允價值資訊

    1. 本集團非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資訊請詳 附註十二、(二)1.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資訊之說明。
    1. 為衡量金融及非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所採用評價技術的各等級定義如 $F$ :
  • 第一等級;企業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 (未經調整)。活絡市場係指有充分頻率及數量之資產或負 債交易發生,以在持續基礎上提供定價資訊之市場。

  • 第二等級: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等級 之報價者除外。本集團投資之遠期外匯合約的公允價值均 屬之。

  • 第三等級︰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
    1. 民國 105年9月30日、104年12月31日及104年9月30日以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及非金融工具,本集團依資產及負債之性質、特性及風險 及公允價值等級之基礎分類,相關資訊如下:

105 年 9 月 30 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 計 資產

  • 重複性公允價值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_ 预售遠期外匯合約
104年 19日 31日第一算级 第二算级 第二算级 会 计

負債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負債

預售遠期外匯合約
104 年 9 月 30 日 第一算級 第二等級 第三算級 会 計

負債

  • 重複性公允價值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負債

  • $\text{\$} \quad \quad \text{\$} \quad 1,147$ $\frac{\$}{\$}$ - $\frac{\$}{\$}$ 1, 147 預售遠期外匯合約
    1. 本集團用以衡量公允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說明如下:
  • (1)除上述有活絡市場之金融工具外,其餘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係以評 價技術或參考交易對手報價取得。透過評價技術所取得之公允價值 可参照其他實質上條件及特性相似之金融工具之現時公允價值、現 金流量折現法或以其他評價技術,包括以合併資產負債表日可取得 之市場資訊運用模型計算而得。
  • (2)當評估非標準化且複雜性較低之金融工具時,例如無活絡市場之債 務工具、利率交換合約、換匯合約及選擇權,本集團採用廣為市場 參與者使用之評價技術。此類金融工具之評價模型所使用之參數通 常為市場可觀察資訊。

(3)預售遠期外匯合約係根據目前之遠期匯率評價。

  1. 民國105年及104年1至9月無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任何移轉。 6. 本集團於民國 105年9月 30日、104年12月 31日及 104年9月 30日 並無屬於第三等級之金融工具。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依規定僅揭露民國105年1至9月之資訊,有關各被投資公司應揭露資訊係 依各被投資公司同期自編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編製,且按各合併個體 分別揭露,不考慮合併沖銷調整。

  •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 資金貸與他人:請詳附表一。
    1. 為他人背書保證:請詳附表二。
    1.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 分):請詳附表三。
    1.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 分之二十以上;無此情事。
    1.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此情事。
    1.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此情事。
    1.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請詳附表四。
    1.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 情事。
    1.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請詳附註六、(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與負債一流動之說明。
    1. 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 額:請詳附表五。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請詳 附表六。

  • (三)大陸投資資訊
    1. 基本資料:請詳附表七。
    1. 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與轉投資大陸之被投資公司所發生之重 大交易事項:請詳附表八。

十四、部門資訊

$\sim 10^7$

(一)一般性資訊

本集團管理階層已依據主要營運決策者於制定決策所使用之報導資訊辨 識應報導部門。本集團以地區及功能別角度經營業務,地區上目前著重於 美國、歐洲及亞洲地區之產品銷售。除此之外,本集團將各事業單位依生 產、銷售及研發與投資控股等功能劃分,並將未達應報導部門揭露門檻之 各部門彙總報導於「其他」項下。

(二)部門資訊

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之應報導部門資訊如下:

105 9
台灣神隆
部門收入 \$2,957,818 \$ 199,839 \$3, 157, 657
内部部門收入 129, 227 129, 227
外部收入淨額 2, 957, 818 70,612 3, 028, 430
利息收入 9,356 12,543 21,899
折舊及攤銷 266,005 68,015 334,020
利息費用 11 23, 198 23, 209
部門稅前損益 634, 476 237, 608) 396,868
部門資產 10,686,458 2,788,027 13, 474, 485
非流動資產資本支出 282,068 126,686 408, 754
部門負債 591, 923 1,850,786 2, 442, 709
104 1
9
台灣神
部門收入 \$2,897,985 $\boldsymbol{\mathcal{S}}$ 230,650 \$3, 128, 635
内部部門收入 203, 536 203, 536
外部收入淨額 2,897,985 27, 114 2, 925, 099
利息收入 8,306 14, 140 22, 446
折舊及攤銷 300, 922 61, 362 362, 284
利息費用 28 5,484 5,512
部門稅前損益 542, 208 157, 328) 384,880
部門資產 10, 263, 513 3,075,220 13, 338, 733
非流動資產資本支出 312, 188 83, 944 396, 132
部門負債 562, 998 1, 745, 184 2, 308, 182

(三)部門調節資訊

$\ddot{\phantom{a}}$

$\bar{\bar{z}}$

  1. 部門間之銷售係按公允交易原則進行。向主要營運決策者呈報之外部 收入,與綜合損益表內之收入採用一致之衡量方式。部門稅前損益與稅 前損益調節如下:
105年1至9月 104年1至9月
應報導營運部門稅前(損)益 \$
634, 476
542, 208
其他營運部門稅前(損)益 $237,608$ ) ( 157, 328
加計部門間(損)益 200, 786 185, 952
税前淨利 \$
597, 654
570, 832
  1. 提供主要營運決策者之總資產金額,與本集團財務報告內之資產採用 一致之衡量方式。應報導部門資產與總資產之調節如下:
105年9月30日 104年9月30日
應報導營運部門資產合計數 10,686,458 10, 263, 513
其他營運部門資產 2,788,027 3, 075, 220
沖銷部門間資產項目 965, 966) 1, 344, 161)
總資產 12, 508, 519 Ÿ. 11, 994, 572
  1. 提供主要營運決策者之總負債金額,與本集團財務報告內之負債採用 一致之衡量方式。應報導部門負債與總負債之調節如下:
105年9月30日 104年9月30日
應報導營運部門負債合計數 \$ 591.923 562, 998
其他營運部門負債 1,850,786 1, 745, 184
沖銷部門間負債項目 28, 725) 14, 124)
總負債 Ж 2, 413, 984 d) 2, 294, 058

Contract

台灣神隆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資金管與他人

民國105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approx 2$
ďк í
$\frac{1}{2}$
ek,

69
$\frac{1}{2}$

Ų.
Ľ

$\frac{1}{2}$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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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hbf{I}$
采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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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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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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Ŋ

資金貸與性質代號說明如下: $(\mathbb{R} 1)$

  1. 有業務往來者。
    2. 有極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
    (1)有業務往來者:個別貨與金額以不超過最近一年度與其進貨或銷貨金額數高者為限,貸與總額以淨值20%為限。(2)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個別貸與金額以淨值20%為限,貸與總額以淨值40%為限。若對
    象為母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100%之國外子公司間,則不受上述限額限制,惟個別對象及總額以淨值100%為限。
    本表金額涉及外幣者,條以財務報告日匯率(人民幣:新台幣 1:4.693)換算為 $(\sharp \sharp)$

$\frac{3}{2}$

備註 $\overline{\phantom{a}}$
局对大陆地 医背音保證
属子公司 可公告权 背書保證
医公平公司 對子公司 背書保證
肖書保證 最高限額 $\frac{2}{3}$ 10,094,535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 佔最近期财務報表 净值之比率 16.27%
以財產擔 保之身書 保證金額 ı
實際動 支金额 \$811,530
期末肖書 保證餘額 1,642,550
本期最高 肖鲁保经 餘 额 1,740,200
en

को
i. 094,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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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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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有
ĺ۳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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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名
্ব
ダバル
編號

台灣神隆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105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鸟化人肯害保證

l,

附表二

(蛀1)與本公司之關係代號說明如下:
1.母公司與子公司持有普通股股權合併計算超過50%之機投資公司。
(註2)1.本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不得超過最近期財務報告淨值之50%,惟對本公司直接或問接持有表決權股份100%之子公司則以不超過最近期財務報告淨值之100%。本公司及子公司背書保證總額不得超最近期財務
2.與本公司因業務往來關係而從事背書保證者,其個別背書保證金額以不超過雙方間最近一年度業務往來金額為限。所稱案務往來金額係指雙

单位:新台幣仟元

期末持有有償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台灣神隆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105年9月30日

附表三

$\ddot{\phantom{0}}$

單位:新台幣仟元

I $\overline{\phantom{a}}$ I
ţ I ı
帳面金額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 17.00% \$ 7.40% 6.05%
167, 673 $\overline{\phantom{a}}$ 196, 416
ø
28,800
245 l. 358
人之崩除 帳 列 项 目 以成本衡重之 金融資産ー 非流動 以成本街量之 金融資產一 非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 I
金融資産
非流動
與有價證券發行 稀料

本公司為其法
ľ ţ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股票: Tanvex Biologics, Inc. SYNGEN, INC. 逸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之公司 台灣神隆(股)公司

單位:新台幣仟元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像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05年1月1日至9月30日

台灣神隆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ddot{\phantom{0}}$

植物 ļ ľ
應收 (付) 票據、帳款 佔總應收(付)架 據、帳款之比率 (23%) 40%
22,651 22,651
¢ e
交易徐件舆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單 價 授信期間
I
æ 授信期間 验收完成 後月結90
天内電匯
验收完成
天内電匯
後月結90
付款
家教
25 山鹅通道(鸽) 背之比率 4% (60%)
щŞ 106,729 106,720)

$\overline{\phantom{a}}$
追(銷)貨 海岸 (模範)
4
干公司 本公司
交易對象名稱 神隆醫藥(常熟)有限公司 台灣神隆股份有限公司
追(銷)貨之公司 台灣神隆股份有限公司 神隆醫藥(常熟)有限公司

附表四第1頁

$\ddot{\cdot}$

$\ddot{\phantom{0}}$

$\hat{\mathcal{A}}$

$\frac{1}{2}$

附表四

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問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台灣神隆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105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附表五

單位:新台幣仟元

佔合併總營收或 育座之比率(註3 4% $1 + 1 + \frac{85}{21} +$ L
ų #
交易條
验收完成後月結90天內
電匯付款
ļ I ı ı ı I I ı
106, 720 $\begin{smallmatrix} 10 & 505\ 10 & 333\ 33 & 651\ 11 & 499\ 12 & 499\ 13 & 611\ 14 & 499\ 15 & 15 & 15\ 16 & 15 & 15\ 17 & 18 & 19\ 18 & 19 & 19\ 19 & 19 & 19\ 10 & 10 & 19 & 19\ 11 & 10 & 10 & 19\ 10 & 10 & 10 & 19\ 11 & 10 & 10 & 19\ 10 & 10 & 10 & 10\ 11 & 10 & 10$
m Ĵц, 入软款罐费款货款
i 搭 瓷器
稀价 শ্ব
管 颐 付書 服應
理他

技具應貨管其進其
與交易人之關係(註2)
е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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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司

原公
常熟)有限公司
常熟)有限公司
常熟)有限公司
常熟)有限公司
限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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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心科技
(昆山)生物科技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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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染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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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匿医隆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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দে দ্ধ 化料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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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公 原公
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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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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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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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有1 原公
原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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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种种
种种






昆山兰
к 10 热势残酷热
台台台台台台台神
被欺

註1: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母公司填()。 。。
(2)子公司填()。 。。
#22.與文马人之關係女又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若像母子公司問或各子公司問之可同一軍交易,則無須重複掲露。如:母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母公司已掲露,則子公司部分無須重複掲露;
(2)母公司對子公司。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子公司對子公司。
注3:女長公頓子公司令司。
注4:本長公頓步公的驚者。像以财務殺告日匯率(人民幣:新台幣 1:4.983)終算為新台幣。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台湾神隆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105年1月1日至9月30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借封
''4
干公司
$\frac{360}{2}$
Γ
$\frac{1}{4}$
期認列 資塡:
Ż
hg"

被投資
填适 (161, 8)
ទី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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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764
¢ 00,00 l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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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答案


一般投資

一般捉貧業
地區
作左
英屬維京群島 新加坡
被投資公司名稱 · 灣神隆股份有限公司 SPT International, Ltd. 台灣神隆股份有限公司 ScinoPharm Singapore Pte Ltd.
投資公司名稱 ä

Ŷ,

附表六

單位:新台幣仟元

截至本期止已 干公司
術註
匯回投資收益
Ì

448,769
干公司
$\overline{\phantom{a}}$
463,984
子公司
$\mathbf{I}$
20, 121
期末投資
本期認列投
慢面金額
e
2,956
資損益(註2)
203, 469) Q
或間接投資
本公司直接
မာ
之持股比例
$\Xi$
100 2 $\frac{8}{2}$
被投資公司 2,956
本期损益
203, 469) Q
台灣匯出累
本期期末自
116,816
積投資金額
$1,709,120$ ( 37,632
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匯出或
I
σ


ŧ


$\blacksquare$
$\mathbf{I}$
I
1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票
積投資金額
116,81
1,709,120 M
37,632
投資方式
$\left(\frac{1}{2}\right)$
$\left( \frac{1}{2} \right)$ (11)
實收資本額 125, 440
Ø
1,709,120 37,632
主要營業項目 原料藥新製程、
醫藥品技術,及
提供生物科技研
研究、開發、生
產、銷售新藥、
發等諸詢服務
削配方、新築配
方及工藝、提供
環氣化物等含氣
高生理活性中間
體;研發原料顏
生物科技研發等
生產原料藥及雜
诸詞服務;銷售
自在庄品
原料藥、中間體
等產品代理、銷
售及進出口,及
生枝研發諮詢服
務等業務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神隆 (昆山)生化科
技有限公司
神隆醫藥 (常熟)有
限公司
上海神隆生化科技有
限公司
依經濟部投審會 规定赴大陸地區 投資限額(註3) 6,056,721
經濟部投審會 按准投資金額 1,901,937
本期期末累計自 台灣匯出赴大陸 地區投資金額 1,901,937
公司名称 台灣神隆(股)公司

本期期末累計自

註1: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SPI International, Ltd.)再投資大陸公司。
註2:係依各被投資公司同期未經會計師核関之財務報表評價認列。
註3:依浮值或合併淨值(較高者)60%為其上限。
註4:本表金額涉及外幣者,條以財務報告日之匯率(美金:新台幣 1:31.36)換算新台幣。

附表七

台灣神隆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一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與轉投資大陸之被投資公司所發生之重大交易事項

民國105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附表八

單位:新台幣仟元

票据背雷保证或
Ë هيد à Ħ. $\ddot{\circ}$ 收(付)帳 提供擔保品 E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41 E) ১୧ Ħ æ ÷
E
Μ
清信 新華區間 ø
神隆醫藥(常熟)有
限公司
Ø 06,720 ,642,551 融資額度擔保 技術服務收
8 10,505
共他應收款
8 3,333
管理服務費
8 10,499
上海神隆生化科技
有限公司
I 1 I $\overline{\phantom{a}}$ I I J I I I J
其他應付款
\$2,085
神隆(昆山)生化科
技有限公司
9,861) E J I Ì I ľ I ļ I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