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PT AGM Information 2017

Jul 17, 2017

51922_rns_2017-07-17_11d7cf9e-d2e2-4747-9080-4679a196e314.pdf

AGM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民國一百零六年股東常會各項議案之參考資料

時間: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二十七日(星期二)上午九時三十分整

地點:南部科學工業園區台南市善化區南科八路一號 台灣神隆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樓一樓

【承認事項】

  • (一)一百零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提請承認。〈董事會提〉 說 明:
    1. 本公司一百零五年度個體暨合併財務報表,業經一百零六年三月 二十八日董事會通過,並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永智會計師 及李明憲會計師杳核完竣,連同營業報告書呈送審計委員會審查 竣事, 並出具查核報告書在案。
    1. 本公司一百零五年度營業報告書、會計師查核報告及個體暨合併 財務報表,請參閱議事手冊【附件一】及【附件三~四】。
    1. 敬請 承認。
  • 決 議:
  • (二)一百零五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承認。〈董事會提〉
  • 說 明:
      1. 本公司一百零五年度盈餘分配,業經董事會依公司法及本公司章 程規定擬具如下表。
      1. 本公司一百零五年度累積可分配盈餘為新台幣803.431.123 元,擬 發放現金股利每股新台幣0.3元,股票股利每股新台幣0.4元。
      1. 本公司於盈餘分配基準日前, 如因公司股本變動以致影響流通在 外股數,股東配息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而須修正時,擬請股東會 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1. 本案俟股東會通過後,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另定除權及除息基 準日、發放日期及其他相關事宜。

單位:新台幣元



民國 105 年度稅後淨利 \$
658,693,446
減: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65,869,345)
加:精算(損)益列入保留盈餘 (6, 135, 763)
本期可供分配數 586,688,338
加: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 216, 742, 785
本期累積可分配盈餘 803, 431, 123
發放股東紅利
(現金股利每仟股配發 300 元) (228,097,853)
(股票股利每仟股配發 40股) (304, 130, 470)
期末累積未分配盈餘 \$
271,202,800

註1:本年度分配順序,係優先分配105年度盈餘,不足之數再由上期未分配 盈餘補足之。

註 2:現金股利分派予個別股東之股利總額發放至元,未滿一元之畸零數額, 列入本公司其他收入。

  1. 敬請 承認。

決 議:

【討論事項】

(一)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提請公決。〈董事會提〉

  • 明: 說
    1. 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以因應業務發展之需求,擬由歷年來未分 配盈餘提撥新台幣 304,130,470 元轉增資發行新股 30,413,047 股,每仟股無償配發40股。
    1. 上述增資發行之新股,俟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行訂定 配發新股基準日,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 例分配,並通知所有股東。
    1. 原股東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由股東自 行辦理併湊,其併湊不足部份,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 前項若有剩餘之畸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照票面金額承購。
    1. 本案經股東會通過後, 如因公司股本變動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 數,股東配息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而須修正時,擬請股東會授權 董事會全權處理。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同。
    1. 發行新股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7,907,392,220元整。 6. 敬請公決。
  • 決 議:
  • (二)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提請 公決。〈董事會提〉 說. 明:
    1. 配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6.2.9 金管證發字第 1060001296 號令 及 106.2.13 金管證發字第 1060004523 號令,發布修正「公開發行 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 , 部分條文, 本次修正主要係主管 機關配合實務運作,修正部分用語及放寬部分規定與公告申報標 準等, 爰依規定配合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1.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 閱議事手冊【附件五】
    1. 敬請公決。
  • 決 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