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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IC HYDROPOWER CO., LTD. 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2021

Jul 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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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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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公告编号:2021-34 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011 元

 相关日期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7/15 2021/7/16 2021/7/16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1 年 5 月 17 日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 2020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780,816,89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1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8,588,985.79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7/15 2021/7/16 2021/7/16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 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1.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 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1.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 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 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在公司派发现金红 利时暂不扣缴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11 元。待实际转让股票时根据持 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 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 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持股期限(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 前一日的持续时间)在1 个月以内(含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 过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 由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099 元。如其认为 取得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主管 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 A 股股票(“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 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执行,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099 元。对于沪股通投资者中

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 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 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将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 以退税。沪股通投资者的股权登记日、现金红利发放日等时间安排与本公司A 股股东一致。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 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11 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3-65933055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7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