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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CE SHUTTLE AGM Information 2026

May 26,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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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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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2440

S

大金榜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PACE SHUTTLE HI-TECH CO.,LTD.

115

股東常會議事手冊

股東會時間:中華民國115年6月26日(星期五)上午9時整(實體股東會)

股東會地點:本公司會議室(新竹縣竹北市環科一路23號9樓之2)

議事手冊查詢網址:https://mops.twse.com.tw


目 錄

壹、開會程序
第 1 頁

貳、開會議程
一、報告事項
第 3 頁
二、承認事項
第 3 頁
三、選舉事項
第 3 頁
四、討論事項
第 4 頁
五、臨時動議
第 4 頁

參、附件
一、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
第 5 頁
二、一一四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第 8 頁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暨一一四年度個體財務報表
第 9 頁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暨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第 18 頁
五、一一四年度盈虧撥補表
第 28 頁
六、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第 29 頁
七、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名單
第 31 頁

肆、附錄
一、董事選舉辦法
第 32 頁
二、股東會議事規則
第 34 頁
三、公司章程
第 40 頁
四、董事持股情形
第 44 頁


程序表

一、開會如儀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四、承認事項
五、選舉事項
六、討論事項
七、臨時動議
八、散會

1


太空梭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5年股東常會議程

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15年6月26日(星期五)上午9時整

開會地點:本公司會議室-新竹縣竹北市環科一路23號9樓之2

開會程序:

一、開會如儀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一) 本公司民國114年度營業報告。
(二) 審計委員會審查民國11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四、承認事項
(一) 本公司民國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 本公司民國114年度盈虧撥補案。

五、選舉事項
(一) 本公司第十七屆董事及獨立董事選舉案。

六、討論事項
(一) 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七、臨時動議

八、散會

2


壹、報告事項

第一案

案 由:本公司民國114年度營業報告,敬請 公鑑。

說明:本公司民國114年度營業報告,請參閱議事手冊附件一(第5頁至第7頁)。

第二案

案 由:審計委員會審查民國11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敬請 公鑑。

說明: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請參閱議事手冊附件二(第8頁)。

貳、承認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 由:本公司民國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敬請 承認。

說明:
1. 本公司民國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含合併及個體財務報表)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其中財務報表(含合併及個體財務報表)業經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王瑄瑄會計師及陳智忠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書在案。
2. 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含合併及個體財務報表)業經審計委員會審核通過。
3. 檢附營業報告書及各項財務報表,請參閱議事手冊附件一至附件四(第5頁至第27頁)。

決議: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 由:本公司民國114年度盈虧撥補案,敬請 承認。

說明:
1. 本公司民國114年度無盈餘可供分配,其累積之虧損留待以後年度彌補。
2. 民國114年度盈虧撥補案,業經審計委員會審核通過及董事會決議通過。
3. 擬具民國114年度盈虧撥補表,請參閱議事手冊附件五(第28頁)。

決議:

參、選舉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 由:本公司第十七屆董事及獨立董事選舉案,提請 選舉。

說明:
1. 本公司本屆(第十六屆)董事及獨立董事任期於民國115年6月20日屆滿,擬於本次股東常會辦理全面改選董事及獨立董事。
2.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115年股東常會應選董事7人(其中獨立董事3人),新任董事自本年股東常會召開完畢時起任,任期自民國115年6月26日起至民國118年6月25日止,任期三年。原任董事任期延長至本次股東常會結束時止。
3.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董事(含獨立董事)選舉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股東應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
4. 經115年05月13日董事會議審查通過「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請參閱議事手冊附件六(第29頁至第30頁)。
5. 提請 選舉。

決議:


肆、討論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 由: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公司法第 209 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2. 就本屆新選任之董事,依法擬提請股東會許可解除依公司法第 209 條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3. 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名單,請參閱議事手冊附件七(第 31 頁)。

決議:

伍、臨時動議

陸、散會

4


附件一

太空梭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

民國 114 年度本公司因受總體經濟波動影響,3C 產品及消費電子市場的需求不若以往強勁,直接影響到絞銅線與線材…等資訊傳輸線材產品的銷售,致本公司 114 年度合併營收淨額為 3,489,466 仟元較 113 年度 3,984,935 仟元減少 495,469 仟元減少比率約 12.43%,營業毛利 132,718 仟元較 113 年度減少 13,261 仟元,營業毛利率 3.8%;另同年度整體營業費用為減少至 122,197 仟元較去年同期 175,920 仟元減少 53,723 仟元,約減少 30.54%,故產生營業利益 10,521 仟元;營業外收支為淨支出 32,812 仟元,主要組成為財務成本約 35,636 仟元,綜前述本公司民國 114 年度稅後淨損為 32,637 仟元。雖本年度虧損情況有較上年度改善,但本公司主要的營運活動均處於大陸內地,仍需面對大陸持續推動供應鏈本土自主化,進而減少對台灣供應商的採購比例,加上客戶端為提昇經營績效亦持續進行上、中、下游產業鏈之整合,故自行開發生產訊號傳輸線材而減少對外採購比例,因而本公司在未來經營上仍需持續努力。

展望未來在美國總統川普美國優先的政策下,全球經濟與政治不確定性增加,加上部份地區地緣衝突又不斷升溫,故 115 年的經濟仍面臨相當的不確定性,惟本公司仍將持續關注外部國際情勢的發展對本公司原物料及產品之影響,並積極調整產品結構及深耕開發利基型資料傳輸線市場客戶以提升整體獲利能力;同時提高集團資金運用效率,以保持公司的營運彈性,以期為全體股東、員工及客戶創造三贏的局面,讓公司與社會共創價值。茲將民國 114 年營運狀況及營業計劃概要報告如下:

營業計劃實施成果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114 年度金額 113 年度金額 增(減)金額 增(減)比率
營業收入 3,489,466 3,984,935 (495,469) (12.43%)
營業毛利(損) 132,718 145,979 (13,261) (9.08%)
營業費用 (122,197) (175,920) (53,723) (30.54%)
營業淨利(損) 10,521 (29,941) 40,462 135.14%
稅後淨利(損) (32,637) (59,496) (26,859) (45.14%)

預算執行情形

本公司 115 年並未對外發佈財務預測。


財務結構、償債能力及獲利能力

本公司 114 年度整體財務結構、償債能力及獲利能力情形如下表:

分析項目 114年度 113年度
財務結構 負債佔資產比率(%) 44.25 46.90
長期資金佔固定資產比率(%) 788.63 598.83
償債能力 流動比率(%) 172.15 188.10
連動比率(%) 127.30 161.27
獲利能力 資產報酬率(%) (0.16) (2.82)
股東權益報酬率(%) (2.33) (9.69)
純益率(%) (0.94) (1.49)
每股盈餘(元) (0.23) (0.43)

研究發展狀況

本公司研發策略以品質與速度來滿足客戶對產品的需求,現除專注提供符合客戶需求的產品外,亦持續與客戶協做開發新產品,以期進入原有 3C 資訊產業以外之高附加價值產品市場,如:醫療用線、伺服器用線及特殊訊號傳輸用線…等市場,也會持續精進現有制程以提升生產效率及尋找使用具循環經濟概念之再生材料,透過持續專注於產品與材料之開發與現有技術精進與改良,以提升新產品開發與設計之能力。

本年度經營策略及方針

本公司本著永續發展之經營精神,致力於產品開發階段或製程工藝中導入永續經營之產品理念,並同時提升組織經營效率及加強庫存管理。並透過逐步購入新式設備以邁向智慧制造的目標前進,以期透過生產過程中即時收集的各項數據,來提升效率及良率,以快速及穩定的滿足客戶的產品需求,堅持對客戶的服務熱忱,維持既有客戶之長期穩定合作關係,同時開拓潛在客戶之合作機會。

外部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本公司主要之生產基地及銷售市場均位於中國大陸境內,就中國外部環境面目前美國持續在貿易、科技及關稅方面處處箱制中國,中國內部方面也存有各級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與民間消費仍未轉強;經營方面由於去年銅材價格持續上揚屢創新高,因而間接讓本公司資金的使用效率降低。雖然公司致力於智慧製造與生產數據分析以提升良率,但近年來各項環境及勞動法規亦逐步加強落地執行之力度,使得經營成本增加;而原材料價格的波動,仍可能對獲利空間造成壓迫,預期 2026 年度本公司所面臨的經營環境仍就相當的嚴峻。

6


未來公司發展策略

本公司在經營管理及產品開發上將持續導入永續經營之理念,積極提高再生原材料使用比率,並透過產品之改良設計、精進生產工藝、下角廢料回收再利用等方式,以致力實踐循環經濟之經營理念,以期達到永續經營的目的。同時也持續加強集團各公司間資源整合,並持續深入了解客戶需求開發利基型之產品,公司未來核心事業除了持續強化現有的資訊通訊傳輸線產品生產與銷售外,公司持續思考該如何應用核心力切入其他可能應用產業及市場,以擴大公司營運規模與提升獲利能力。

感謝各位股東長期的支持與貢獻,全體經營團隊將持續努力於策略制定並依策略展開各項銷售、生產、研發…等活動,以期公司在新的年度可轉虧為盈,以回饋各位股東對經營團隊的支持與信任。

敬祝各位股東女士、先生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太空梭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王玄輝 敬上

董事長:王玄輝 總經理:王建成 會計主管:陳奕宏

7


附件二

太空梭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114年度之個體暨合併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等,業經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竣事,認為足以允當表達本公司之財務狀況、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情形。連同營業報告、盈虧撥補表,經本審計委員會審查,認為尚無不合,爰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及公司法第二一九條之規定繕具本報告書。

此致

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吳正德 吳正德

中華民國115年3月12日


附件三

EY安永

會計師查核報告

太空梭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太空梭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太空梭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太空梭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太空梭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收入認列

太空梭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認列營業收入為新台幣9,611仟元,其主要來自各種鋼材二次加工產品、資訊傳輸線材及其相關產品之買賣業務。由於商品銷售於國內外市場,交易條件不盡相同,本會計師認為判斷並決定履約義務及其滿足之時點係屬重大,因此決定為關鍵查核事項。

9


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評估收入認列會計政策的適當性,瞭解銷貨循環攸關內部控制之設計與執行;選取樣本執行交易細項測試,檢視其交易紀錄並核對訂單或合約中之重要條款,辨認訂單或合約之履約義務及確認滿足時點;針對資產負債表日前後一段時間執行截止測試,包括取得客戶原始訂單或合約,檢視交易條件並核至相關憑證,以驗證交易認列時點之正確性及確認履約義務已確實滿足;透過執行毛利率及前十大銷貨客戶銷售金額變動等分析性程序,並檢視期後有無重大銷貨退回與折讓等,以確認列收入認列金額及時點之合理性。

本會計師亦考量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及附註六有關營業收入揭露的適當性。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太空梭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太空梭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太空梭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10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太空梭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太空梭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太空梭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11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太空梭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

查核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50043324號

金管證審字第1040030902號

王瑄瑄

會計師:王瑄瑄

陳智忠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13

太空梭壳管理與管理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資產 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金額 % 金額 %
1100 流動資產 四及六 $22,305 1 $25,348 2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四、六及八 154,315 9 157,840 12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四、五及六 2,099 - 6,536 -
1200 其他應收款 128 - 486 -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四及七 106,612 6 111,667 8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四及五 440 - 295 -
130x 存貨 - - 318 -
1479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2,096 - 2,042 -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287,995 16 304,532 22
1517 非流動資產
155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四、五及六 450,625 26 48,068 4
160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四及六 885,758 52 898,662 67
178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四、五、六及八 94,676 6 97,407 7
1900 無形資產 26 - 59 -
15xx 其他非流動資產 五及六 650 - 463 -
非流動資產合計 1,431,735 84 1,044,659 78
1xxx 資產總計 $1,719,730 100 $1,349,191 100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王玄輝

經理人:王建成

會計主管:陳奕宏


14

太空梭高保實驗室 陳公司

國際機場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負債及權益 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金額 % 金額 %
2100 流動負債 四、六及八 $130,000 9 $110,000 9
2130 短期借款 230 - 240 -
2150 合約負債 - - 60 -
2170 應付帳款 2,195 - 2,033 -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 677 - 1,081 -
2200 其他應付款 9,936 1 8,341 1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167 - 174 -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143,205 10 121,929 10
2xxx 負債總計 143,205 10 121,929 10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3100 股本
3110 普通股股本 1,391,173 81 1,391,173 103
3200 資本公積 5,109 - 5,109 -
3300 保留盈餘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2,986 - 2,986 -
3350 待價補虧損 (228,859) (14) (196,393) (15)
保留盈餘合計 (225,873) (14) (193,407) (15)
3400 其他權益 四及六 406,116 23 24,387 2
3xxx 權益總計 1,576,525 90 1,227,262 90
負債及權益總計 $1,719,730 100 $1,349,191 100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王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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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王玄輝


15

太空梭 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代碼 项目 附註 一一四年度 一一三年度
金額 % 金額 %
4100 營業收入淨額 四及六 $9,611 100 $40,581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及七 (8,809) (92) (38,243) (94)
5900 營業毛利 802 8 2,338 6
5920 已實現銷貨利益 - - 481 1
營業毛利淨額 802 8 2,819 7
6000 營業費用
6100 抽錢費用 (1,728) (18) (1,875) (5)
6200 管理費用 (37,677) (392) (38,838) (96)
6450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損失) 2 - (2) -
營業費用合計 四、五、六及七 (39,403) (410) (40,715) (101)
6900 營業損失 (38,601) (402) (37,896) (94)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四、六及七
7100 利息收入 3,892 40 5,090 13
7010 其他收入 2,133 22 2,452 6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4,717) (49) 16,338 40
7050 財務成本 (2,575) (27) (2,429) (6)
7775 採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係企業及合資損失份額 7,924 82 (38,404) (95)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6,657 68 (16,953) (42)
7900 稅前淨損 (31,944) (334) (54,849) (136)
7950 所得稅費用 四、五及六 (693) (7) (4,647) (11)
8000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損 (32,637) (341) (59,496) (147)
8200 本期淨損 (32,637) (341) (59,496) (147)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四及六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171 2 620 2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402,557 4,189 11,114 27
8336 子公司、關係企業及合資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1,209 13 (8,411) (21)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插算之兌換差額 (22,037) (229) 50,606 125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381,900 3,975 53,929 133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349,263 3,634 $(5,567) (14)
每股盈餘(虧損)(元)
9750 基本每股盈餘(虧損) $(0.23) $(0.43)

(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王建成

會計主管:陳奕宏

董事長:王玄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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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股本 資本公積 總數 其他權益項目 權益總額
特別盈餘公積 待價補虧損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來實現(損)益
代碼 3100 3200 3320 3350 3410 3420 3XXX
A1 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餘額 $1,391,173 $5,109 $2,986 $(137,517) $(41,913) $12,991 $1,232,829
D1 民國一一三年度淨損 - - - (59,496) - - (59,496)
D3 民國一一三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 - 620 50,606 2,703 53,929
D5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58,876) 50,606 2,703 (5,567)
Z1 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1,391,173 $5,109 $2,986 $(196,393) $8,693 $15,694 $1,227,262
A1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餘額 $1,391,173 $5,109 $2,986 $(196,393) $8,693 $15,694 $1,227,262
D1 民國一一四年度淨損 - - - (32,637) - - (32,637)
D3 民國一一四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 - 171 (22,037) 403,766 381,900
D5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32,466) (22,037) 403,766 349,263
Z1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1,391,173 $5,109 $2,986 $(228,859) $(13,344) $419,460 $1,576,525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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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事長:王宏輝

會計主管:陳奕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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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碼 項 目 一一四年度 總計 總計 總計 一一四年度
金額 金額 金額 金額
AAAA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BBBB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期稅前淨損 $(31,944) $(54,849) B000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131,840)
A20000 調整項目: B00050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3,525 -
A20010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56) -
A20100 折舊費用 2,887 3,347 B0430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增加 - (5,530)
A20200 攤銷費用 33 32 B0440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減少 5,055 -
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損失 (2) 2 B06700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16) -
A20900 利息費用 2,575 2,429 B06800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 - 207
A21200 利息收入 (3,892) (5,090)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8,408 (137,163)
A21300 股利收入 (1,249) (390)
A224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7,924) 38,404
A3000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A31150 應收帳款 4,439 (4,361) CCCC 簽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A31160 應收帳款-關係人 - 216,977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20,000 -
A31180 其他應收款 (451) (113)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 (90,000)
A31200 存貨 318 (318) C044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 (800)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54) 2,544 CCCC 簽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20,000 (90,800)
A32130 應付票據 (60) (43)
A32150 應付帳款 162 901
A32160 應付帳款-關係人 (404) (63)
A32180 其他應付款 1,611 (1,319)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
A32210 合約負債 (10) 15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7) 13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入 (33,972) 198,118
A33100 收取之利息 4,701 5,090 EEEE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3,043) (27,214)
A33200 收取之股利 1,249 390 E00100 附回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25,348 52,562
A33300 支付之利息 (2,591) (2,468) E00200 附未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22,305 $25,348
A33500 本期支付之所得稅 (838) (381)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31,451) 200,749

(請參閱個體報表列表)

量事長:王玄暉

經理人:王建成

會計主管:陳卓宏


附件四

EY安永

會計師查核報告

太空梭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太空梭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導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太空梭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太空梭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18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太空梭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收入認列

太空梭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認列營業收入為新台幣3,489,466仟元,其主要來自各種鋼材二次加工製造、資訊傳輸線材之生產及銷售及其相關產品之製造及買賣業務。由於商品銷售於國內外市場,交易條件不盡相同,本會計師認為判斷並決定履約義務及其滿足之時點係屬重大,因此決定為關鍵查核事項。

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評估收入認列會計政策的適當性,瞭解並測試銷貨循環攸關內部控制之設計與執行有效性;選取樣本執行交易細項測試,檢視其交易紀錄並核對訂單或合約中之重要條款,辨認訂單或合約之履約義務及確認滿足時點;針對資產負債表日前後一段時間執行截止測試,包括取得客戶原始訂單或合約,檢視交易條件並核至相關憑證,以驗證交易認列時點之正確性及確認履約義務已確實滿足;透過執行毛利率及前十大銷貨客戶銷售金額變動等分析性程序,並檢視期後有無重大銷貨退回與折讓等,以確認列收入認列金額及時點之合理性。

本會計師亦考量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及附註六有關營業收入揭露的適當性。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導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19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太空梭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太空梭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太空梭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或監察人)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太空梭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20


  1.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太空梭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太空梭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2.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3.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太空梭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21


其他

太空梭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一四年度及民國一一三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及無保留意見附加其他事項段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
查核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50043324號
金管證審字第1040030902號

王瑄瑄

會計師:王瑄瑄

陳智忠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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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单位:新台幣仟元

資產 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金額 % 金額
1100 流動資產 四及六 $254,932 9 $264,876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四、六及八 154,315 5 158,473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四、五及六 13,694 - 15,007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四、五及六 963,810 34 1,081,539
1200 其他應收款 16,029 1 17,355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四及五 440 - 295
130x 存貨 四、五及六 522,549 18 264,957
1479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79,823 3 54,489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2,005,592 70 1,856,991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四、五及六 509,200 18 108,035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四、五、六、七及八 210,855 7 221,116
1755 使用權資產 四及六 100,459 5 113,065
1780 無形資產 26 - 59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1,757 - 12,049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822,297 30 454,324
1xxx 資產總計 $2,827,889 100 $2,311,315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王宏輝

經理人:王建成

會計主管:陳奕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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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債及權益 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金額 % 金額 %
2100 流動負債
2130 短期借款 四、六及八 $996,239 35 $801,278 35
2150 合約負債-流動 333 - 342 -
2170 應付票據 - - 60 -
2200 應付帳款 25,731 1 18,869 1
2220 其他應付款 115,663 5 134,551 6
2230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10,547 - 11,157 -
2250 本期所得稅負債 四及五 2,378 - 5,071 -
2280 負債準備-流動 - - 1,276 -
2399 租賃負債-流動 四及六 13,943 - 14,429 1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197 - 179 -
非流動負債 1,165,031 41 987,212 43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四及六 85,337 3 95,598 4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996 - 1,243 -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86,333 3 96,841 4
2xxx 負債總計 1,251,364 44 1,084,053 47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3100 股本
3110 普通股股本 1,391,173 50 1,391,173 60
3200 資本公積 5,109 - 5,109 -
3300 保留盈餘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2,986 - 2,986 -
3350 待價補虧損 (228,859) (8) (196,393) (8)
保留盈餘合計 (225,873) (8) (193,407) (8)
3400 其他權益 四及六 406,116 14 24,387 1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1,576,525 56 1,227,262 53
3xxx 權益總計 1,576,525 56 1,227,262 53
負債及權益總計 $2,827,889 100 $2,311,315 100

(請參閱合併社資料查詢注)

董事長:王宏樑

經理人:王建成

會計主管:陳奕宏


25

太空梭高低差

100% 可及子公司

100% 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項目 一四年度 一三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淨額 六及七 $3,489,466 100 $3,984,935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及七 (3,356,748) (96) (3,838,956) (96)
5900 營業毛利 132,718 4 145,979 4
6000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21,585) (1) (24,413) (1)
6200 管理費用 (96,204) (3) (149,681) (4)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6,905) - (6,595) -
6450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損失) 2,497 - 4,769 -
營業費用合計 四、五、六及七 (122,197) (4) (175,920) (5)
6900 營業(損)益 10,521 - (29,941) (1)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2,689 - 4,896 -
7010 其他收入 四、六及七 3,756 - 4,761 -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及十二 (3,621) - 14,185 -
7050 財務成本 四、六及七 (35,636) (1) (33,658) (1)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32,812) (1) (9,816) (1)
7900 稅前淨損 (22,291) (1) (39,757) (1)
7950 所得稅費用 四、五及六 (10,346) - (19,739) -
8000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損 (32,637) (1) (59,496) (1)
8200 本期淨損 (32,637) (1) (59,496) (1)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四及六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171 - 620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403,766 12 2,703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22,037) (1) 50,606 1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381,900 11 53,929 1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349,263 10 $(5,567) -
8600 淨損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32,637) (1) $(59,496) (1)
870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349,263 10 $(5,567) -
每股盈餘(虧損)(元)
9750 基本每股盈餘(虧損) $(0.23) $(0.43)

量事長:王宏輝

(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王建成

會計主管:陳奕宏


26

太空梭头

司皮子公司

民國一一四年九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其他權益項目 權益總額
特別盈餘公積 待僱補虧損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代碼 3100 3200 3320 3350 3410 3420 3XXX
A1 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餘額 $1,391,173 $5,109 $2,986 $(137,517) $(41,913) $12,991 $1,232,829
D1 民國一一三年度淨損 - - - (59,496) - - (59,496)
D3 民國一一三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 - 620 50,606 2,703 53,929
D5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58,876) 50,606 2,703 (5,567)
Z1 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1,391,173 $5,109 $2,986 $(196,393) $8,693 $15,694 $1,227,262
A1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餘額 $1,391,173 $5,109 $2,986 $(196,393) $8,693 $15,694 $1,227,262
D1 民國一一四年度淨損 - - - (32,637) - - (32,637)
D3 民國一一四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 - 171 (22,037) 403,766 381,900
D5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32,466) (22,037) 403,766 349,263
Z1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1,391,173 $5,109 $2,986 $(228,859) $(13,344) $419,460 $1,576,525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王宏輝

經理人:王建成

會計主管:陳奕宏


27

太空梭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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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一一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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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碼 項目 一一四年度 金額 一一四年度 金額 項目 一一四年度 金額 一一三年度 金額
AAAA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BBBB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期稅前淨損 $(22,291) $(39,757) B000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30,925)
A20000 調整項目: B00050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4,158
A20010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2,780)
A20100 折舊費用 34,958 35,714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2
A20200 攤銷費用 33 32 B06700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 (2,497) (4,769) B06800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 70
A20900 利息費用 35,636 33,658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1,450
A21200 利息收入 (2,689) (4,896)
A21300 股利收入 (1,249) (390)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 20 (17) CCCC 募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A3000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1,646,394
A31130 應收票據 1,313 (7,983)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1,442,489)
A31150 應收帳款 97,080 (175,001) C04020 償還租賃本金 (18,497)
A31180 其他應收款 1,113 (806) C043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247)
A31200 存貨 (257,072) (78,950) C05600 支付之利息 (4,704)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25,334) (28,662) CCCC 募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80,457
A32130 應付票據 (60) (43)
A32150 應付帳款 6,862 (784)
A32180 其他應付款 (8,286) 61,484
A32210 合約負債 (9) 342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8,506)
A32200 負債準備損失 (1,276) 1,276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18 (727)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 (143,730) (210,279)
A33100 收取之利息 2,902 5,251
A33200 收取之股利 1,249 390
A33300 支付之利息 (30,582) (27,252) EEE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9,944)
A33500 本期支付所得稅 (13,184) (13,016) E0010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264,876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83,345) (244,906) E0020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254,932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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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陳奕宏


附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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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新台幣元

期初未分配盈餘 (196,393,289)
當年度確定福利計劃精算(損)益 171,194
本期稅後淨(損)益 (32,636,484)
期末未分配盈餘 (228,858,579)

董事長:王玄輝

經理人:王建成

會計主管:陳奕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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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
太空梭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序號 戶號 姓名 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 學歷 經歷(含現職) 所代表之政府或法人名稱 被提名人類別 是否連續擔任三屆獨立董事/理由
1 48844 王玄輝 F13024XXXX 木棚高工模具科 ◎太空梭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香港太空梭電線有限公司 董事長
◎SPACE SHUTTLE HI-TECH CO.,LTD 董事長
◎東莞厚街溪頭太空梭電線有限公司董事長
◎東莞紅翔金屬導體有限公司 董事長
◎興揚實業有限公司 董事
◎興揚金屬導體(昆山)有限公司 董事
◎興揚金屬導體(東莞)有限公司 董事
◎紅帥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 董事 不適用
2 2630 王坤鈞 A10373XXXX 文化大學電機系 ◎太空梭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興揚實業有限公司 董事長
◎興揚金屬導體(昆山)有限公司 董事長
◎興揚金屬導體(東莞)有限公司 董事長
◎東莞紅翔金屬導體有限公司 監事
◎紅帥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 董事 不適用
3 581 駱秋香 F20322XXXX 育達高商商科 ◎太空梭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興揚金屬導體(東莞)有限公司 監事 - 董事 不適用
4 16772 李東興 F12034XXXX 開南高工機械科 ◎太空梭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蘇州朝隆機械有限公司 董事長
◎東莞朝隆機械有限公司 董事長
◎鷹潭朝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長
◎延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High Achieve International Limited 董事長
◎豪威有限公司 董事長
◎深圳市延通電子有限公司 董事長
◎賀州通發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長
◎湖北高宏通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長
◎完全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長
◎宏通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董事長
◎聯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 董事 不適用

附件六
太空梭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序號 戶號 姓名 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 學歷 經歷(含現職) 所代表之政府或法人名稱 被提名人類別 是否連續擔任三屆獨立董事/理由
5 靳知勇 F12217XXXX 美國凱斯西儲大學會計碩士 ◎太空梭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立全國際會計師事務所 所長
◎順天醫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百達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洋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泛亞國際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專案主管 不適用 獨立董事 是/因考量靳知勇先生具有會計師資格,於財務、會計專業領域之工作經驗,可提供專案意見並督導董事會運作,故本次選舉擬繼續提名其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
6 莊瑞玫 F22029XXXX 美國加州州立大學多明格斯分校企業管理碩士 ◎凱撒大飯店股份有公司監察人(法人代表人,代表大慶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鴻元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法人代表人,代表首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首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十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餘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大慶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業務部經理
◎獨立空中大學 講師 不適用 獨立董事
7 黃采薇 F22831XXXX 獨立臺北大學學士法律學系財經法組 ◎睿言法律事務所 律師 不適用 獨立董事

附件七

太空梭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5年新任董事解除競業禁止名單

類別 姓名 目前兼任情形
董事 王玄輝 ◎興揚實業有限公司 董事
◎興揚金屬導體(昆山)有限公司 董事
◎興揚金屬導體(東莞)有限公司 董事
◎紅帥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董事 王坤鈞 ◎興揚實業有限公司 董事長
◎興揚金屬導體(昆山)有限公司 董事長
◎興揚金屬導體(東莞)有限公司 董事長
董事 李東興 ◎蘇州朝隆機械有限公司 董事長
◎東莞朝隆機械有限公司 董事長
◎鷹潭朝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長
◎紱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High Achieve International Limited 董事長
◎豪威有限公司 董事長
◎深圳市紱通電子有限公司 董事長
◎賀州通發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長
◎湖北高宏通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長
◎完全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長
◎宏通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董事長
獨立董事 靳知勇 ◎順天醫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百達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洋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莊瑞玫 ◎凱撒大飯店股份有公司監察人(法人代表人,代表大慶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鴻元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法人代表人,代表首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首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千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銘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大慶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業務部經理

附錄一

太空梭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選舉辦法

第一條 本公司董事之選舉,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外,應依本辦法辦理。

第二條 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應考量董事會之整體配置。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一、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二、專業知識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驗等。

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其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一、營運判斷能力。
二、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三、經營管理能力。
四、危機處理能力。
五、產業知識。
六、國際市場觀。
七、領導能力。
八、決策能力。

董事間應有超過半數之席次,不得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第三條 本公司獨立董事之資格,應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二條、第三條以及第四條之規定。

本公司獨立董事之選任,應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五條、第六條及第八條之規定,並應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二十四條規定辦理。

第四條 本公司董事之選舉,均應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所規定之候選人提名制度程序為之。

第五條 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於股東會行之,並採用單記名累積選舉法,選舉人之記名,得以在選舉票上所印股東戶號或出席證號碼代之,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每一股份有與應選出董事人數相同之選舉權,得集中選舉一人或分配選舉數人。

第六條 本公司董事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之,並依公司章程所規定之名額,分別計算獨立董事、非獨立董事之選舉權,由所得選舉票代表選舉權數較多者,依次分別當選為董事,如有二人或二人以上所得權數相同而超過規定名額時,由得權數相同者抽籤決定,未出席者由主席代為抽籤。

第七條 選舉開始前,應由主席指定具有股東身份之監票員及計票員各若干名,執行各項有關職務。投票箱應於投票前由監票員當眾開驗。

32


第八條 被選舉人如為股東身分者,選舉人須在選舉票『被選舉人』欄填明被選舉人戶名及股東戶號;如非股東身份,應填明被選舉人姓名及身分證明文件編號,惟政府或法人股東為被選舉人時,選票之被選舉人戶名欄應填列該政府或法人名稱,亦得填列該政府或法人名稱及其代表人姓名;代表人有數人時,應分別加填代表人姓名。

第九條 選舉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無效:

1、不用董事會製備之選舉票者。
2、以空白之選舉票投入投票箱者。
3、字跡模糊無法辨認或經塗改者。
4、所填被選舉人如為股東身份者,其戶名、股東戶號與股東名簿不符者;所填被選舉人如非股東身份者,其姓名、身份證明文件編號不符者。
5、除填被選舉人之戶名〔姓名〕或股東戶號〔身分證明文件編號〕及分配選舉權數外,夾寫其他文字者。
6、所填被選舉人之姓名與其他股東相同而未填股東戶號或身分證明文件編號可資識別者。

第十條 投票完畢後當場開票,開票結果應由主席當場宣佈,包含董事當選名單與其當選權數。

前項選舉事項之選舉票,應由監票員密封簽字後,妥善保管,並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第十一條 當選之董事由本公司董事會分別寄發當選通知書。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十三條 第一次修正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四日。第二次修正民國一0五年六月十三日。第三次修正民國一0九年六月三十日。

33


附錄二

太空梭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

第 1 條 為建立本公司良好股東會治理制度、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能,爰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五條規定訂定本規則,以資遵循。

第 2 條 本公司股東會之議事規則,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規則之規定。

第 3 條 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由董事會召集之。

本公司股東會召開方式之變更應經董事會決議,並最遲於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寄發前為之。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委託書用紙、有關承認案、討論案、選任或解任董事事項等各項議案之案由及說明資料製作成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股東常會開會二十一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製作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但本公司於最近會計年度終了日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以上或最近會計年度召開股東常會其股東名簿記載之外資及陸資持股比率合計達百分之三十以上者,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完成前開電子檔案之傳送。股東會開會十五日前,備妥當次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供股東隨時索閱,並陳列於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委任之專業股務代理機構。

前項之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本公司於股東會開會當日應依下列方式提供股東參閱:

一、召開實體股東會時,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

二、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時,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並以電子檔案傳送至視訊會議平台。

三、召開視訊股東會時,應以電子檔案傳送至視訊會議平台。

通知及公告應載明召集事由;其通知經相對人同意者,得以電子方式為之。選任或解任董事、變更章程、減資、申請停止公開發行、董事競業許可、盈餘轉增資、公積轉增資、公司解散、合併、分割或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第一項各款之事項,應在召集事由中列舉並說明其主要內容,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其主要內容得置於證券主管機關或公司指定之網站,並應將其網址載明於通知。

股東會召集事由已載明全面改選董事,並載明就任日期,該次股東會改選完成後,同次會議不得再以臨時動議或其他方式變更其就任日期。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但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董事會仍得列入議案。另股東所提議案有公司法第 172 條之 1 第 4 項各款情形之一,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股東之提案、受理方式、受理處所及受理期間;其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

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本公司應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本條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董事會應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34


第 4 條 股東得於每次股東會,出具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

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應於股東會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委託書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委託者,不在此限。委託書送達本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委託書送達本公司後,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第 5 條 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為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不受前項召開地點之限制。

第 6 條 本公司應於開會通知書載明受理股東、徵求人、受託代理人(以下簡稱股東)報到時間、報到處地點,及其他應注意事項。

前項受理股東報到時間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辦理之;報到處應有明確標示,並派適足適任人員辦理之;股東會視訊會議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受理報到,完成報到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

股東應憑出席證、出席簽到卡或其他出席證件出席股東會,本公司對股東出席所憑依之證明文件不得任意增列要求提供其他證明文件;屬徵求委託書之徵求人並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核對。

本公司應設簽名簿供出席股東簽到,或由出席股東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

本公司應將議事手冊、年報、出席證、發言條、表決票及其他會議資料,交付予出席股東會之股東;有選舉董事者,應另附選舉票。

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出席股東會之代表人不限於一人。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向本公司登記。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將議事手冊、年報及其他相關資料上傳至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持續揭露至會議結束。

第 6 條之一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應於股東會召集通知載明下列事項:

一、股東參與視訊會議及行使權利方法。

二、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之處理方式,至少包括下列事項:

(一) 發生前開障礙持續無法排除致須延期或續行會議之時間,及如須延期或續行集會時之日期。

(二) 未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之股東不得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

(三) 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如無法續行視訊會議,經扣除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出席股份總數達股東會開會之法定定額,股東會應繼續進行,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其出席股數應計入出席之股東股份總數,就該次股東會全部議案,視為棄權。

(四) 遇有全部議案已宣布結業,而未進行臨時動議之情形,其處理方式。

三、召開視訊股東會,並應載明對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有困難之股東所提供之適當替代措施。

35


第 7 條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代理之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前項主席係由董事代理者,以任職六個月以上,並瞭解公司財務業務狀況之董事擔任之。主席如為法人董事之代表人者,亦同。

董事會所召集之股東會,董事長宜親自主持,且宜有董事會過半數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召集人親自出席,並將出席情形記載於股東會議事錄。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者,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本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

第 8 條 本公司應於受理股東報到時起將股東報到過程、會議進行過程、投票計票過程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

前項影音資料應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對股東之註冊、登記、報到、提問、投票及公司計票結果等資料進行記錄保存,並對視訊會議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

前項資料及錄音錄影,本公司應於存續期間妥善保存,並將錄音錄影提供受託辦理視訊會議事務者保存。

第 9 條 股東會之出席,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出席股數依簽名簿或繳交之簽到卡及視訊會議平台報到股數,加計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數計算之。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時,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延後二次仍不足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由主席宣布流會;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另應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公告流會。

前項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為假決議,並將假決議通知各股東於一個月內再行召集股東會;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者,應依第六條向本公司重行登記。

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時,主席得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重新提請股東會表決。

第 10 條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布散會;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布散會者,董事會其他成員應迅速協助出席股東依法定程序,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主席對於議案及股東所提之修正案或臨時動議,應給予充分說明及討論之機會,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決。

第 11 條 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或出席證編號)及戶名,由主席定其發言順序。

36


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發言內容為準。

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惟股東發言違反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得於主席宣布開會後,至宣布散會前,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以文字方式提問,每一議案提問次數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以二百字為限,不適用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

第 12 條 股東會之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股東會之決議,對無表決權股東之股份數,不算入已發行股份之總數。

股東對於會議之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致有害於本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表決,並不得代理他股東行使其表決權。

前項不得行使表決權之股份數,不算入已出席股東之表決權數。

除信託事業或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之股務代理機構外,一人同時受二人以上股東委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表決權之百分之三,超過時其超過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第 13 條 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二項所列無表決權者,不在此限。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應採行以電子方式並得採行以書面方式行使其表決權;其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時,其行使方法應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棄權,故本公司宜避免提出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

前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其意思表示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送達公司,意思表示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

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如欲親自或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銷前項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逾期撤銷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之表決權為準。如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並以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表決時,應逐案由主席或其指定人員宣佈出席股東之表決權總數後,由股東逐案進行投票表決,並於股東會召開後當日,將股東同意、反對或棄權之結果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分。股東會表決或選舉議案之計票作業應於股東會場內公開處為之,且應於計票完成後,當場宣布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並作成紀錄。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於主席宣布開會後,應透過視訊會議平台進行各項議案表決及選舉議案之投票,並應於主席宣布

37


投票結束前完成,逾時者視為棄權。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應於主席宣布投票結束後,為一次性計票,並宣布表決及選舉結果。

本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時,已依第六條規定登記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股東,欲親自出席實體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登記相同之方式撤銷登記;逾期撤銷者,僅得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

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未撤銷其意思表示,並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者,除臨時動議外,不得再就原議案行使表決權或對原議案提出修正或對原議案之修正行使表決權。

第 14 條 股東會有選舉董事時,應依本公司所訂相關選任規範辦理,並應當場宣布選舉結果,包含當選董事之名單與其當選權數。

前項選舉事項之選舉票,應由監票員密封簽字後,妥善保管,並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第 15 條 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前項議事錄之分發,本公司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

議事錄應確實依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議事經過之要領及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記載之,有選舉董事時,應揭露每位候選人之得票權數。在本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其議事錄除依前項規定應記載事項外,並應記載股東會之開會起迄時間、會議之召開方式、主席及紀錄之姓名,及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時之處理方式及處理情形。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除應依前項規定辦理外,並應於議事錄載明,對於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有困難股東提供之替代措施。

第 16 條 徵求人徵得之股數、受託代理人代理之股數及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出席之股數,本公司應於股東會開會當日,依規定格式編造之統計表,於股東會場內為明確之揭示;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將前述資料上傳至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持續揭露至會議結束。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宣布開會時,應將出席股東股份總數,揭露於視訊會議平台。如開會中另有統計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及表決權數者,亦同。股東會決議事項,如有屬法令規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定之重大訊息者,本公司應於規定時間內,將內容傳輸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第 17 條 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佩帶識別證或臂章。

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或識別證。

會場備有擴音設備者,股東非以本公司配置之設備發言時,主席得制止之。股東違反議事規則不服從主席糾正,妨礙會議之進行經制止不從者,得由主席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請其離開會場。

第 18 條 會議進行時,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布休息,發生不可抗拒之情事時,主席得裁定暫時停止會議,並視情況宣布續行開會之時間。

股東會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開會之場地屆時未能繼續使用,得由股東會決議另竟場地繼續開會。

股東會得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決議在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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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 條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於投票結束後,即時將各項議案表決結果及選舉結果,依規定揭露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應於主席宣布散會後,持續揭露至少十五分鐘。

第 20 條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主席及紀錄人員應在國內之同一地點,主席並應於開會時宣布該地點之地址。

第 21 條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於主席宣布散會前,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持續達三十分鐘以上時,應於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不適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發生前項應延期或續行會議,未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之股東,不得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

依第一項規定應延期或續行會議,已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並完成報到之股東,未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者,其於原股東會出席之股數、已行使之表決權及選舉權,應計入延期或續行會議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表決權數及選舉權數。

依第一項規定辦理股東會延期或續行集會時,對已完成投票及計票,並宣布表決結果或董事當選名單之議案,無重行討論及決議。

本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發生第一項無法續行視訊會議時,如扣除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後,出席股份總數仍達股東會開會之法定定額者,股東會應繼續進行,無須依第一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

發生前項應繼續進行會議之情事,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股東,其出席股數應計入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惟就該次股東會全部議案,視為棄權。

本公司依第一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應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二十第七項所列規定,依原股東會日期及各該條規定辦理相關前置作業。

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第十二條後段及第十三條第三項、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五第二項、第四十四條之十五、第四十四條之十七第一項所定期間,本公司應依第一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之股東會日期辦理。

第 22 條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應對於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有困難之股東,提供適當替代措施。

第 23 條 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第 24 條 本規則訂定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四日。

第一次修訂於民國一〇四年六月二日。

第二次修訂於民國一〇九年六月三十日。

第三次修訂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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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三

太空梭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組織之,定名為太空梭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稱為SPACE SHUTTLE HI-TECH CO., LTD.。

第二條: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一、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二、CC01050 資料儲存及處理設備製造業
三、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四、CC01020 電線及電纜製造業
五、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六、CB01020 事務機器製造業
七、CA01130 銅材二次加工業
八、F113020 電器批發業
九、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
十、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
十一、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十二、F213010 電器零售業
十三、F213040 精密儀器零售業
十四、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
十五、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十六、F401030 製造輸出業
十七、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十八、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十九、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第二條之一:本公司得為業務需要,轉投資其他事業,投資總額不受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之限制,有關轉投資事宜,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第二條之二:本公司為業務需要,得對外背書保證,其作業依照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設總公司於新竹縣,必要時經董事會之決議得在國內外設立分公司。

第四條:(刪除)

第二章 股份

第五條: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肆拾貳億元,分為肆億貳仟萬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整。其中未發行之股份授權董事會視公司業務需要,分次發行。

前項股份總額內保留 10,000,000 股為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附認股權特別股或附認股權公司債行使認股權使用,授權董事會依公司法及相關法令規定分次發行。如擬以低於市價之認股價格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應依法令相關規定,經股東會決議後始得發行之。

本公司買回庫藏股,得以低於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惟須依相關法令及股東會同意行之。

本公司買回之庫藏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其轉讓或發給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授權董事會訂定之。

第六條:本公司股務處理除法令及證券規章另有規定外,悉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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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準則」辦理。

第七條:本公司股票概為記名式,由代表公司之董事簽名或蓋章,並經依法得擔任股票發行簽證人之銀行簽證後發行之。公司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但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第八條:每屆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或公司決定分派股息、紅利及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停止股票過戶。

第三章 股東會

第九條:本公司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二種,常會每年召開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之,並於三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會於必要時召集之,並於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

前項通知應載明開會日期、地點及召集事由。

股東會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由董事會召集之。

本公司股東會開會時,得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為之。

第九條之一:股東會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以董事長出任主席,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主席由該召集人擔任,召集權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擔任。股東會之會議依本公司議事規則辦理。

第十條: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出具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但一人同時受二人以上股東委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表決權之百分之三,超過時其超過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股東委託出席之辦法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悉依主管機關頒佈之「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辦理之。

第十一條:本公司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依公司法一七九條第二項所列無表決權者不在此限。

第十二條:股東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並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前項議事錄之分發,依公司法規定辦理。

議事錄應記載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結果,在本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

出席股東之簽名簿及代理出席之委託書,其保存期限至少為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第四章 董事及審計委員會

第十三條:本公司設董事七至十一人,任期三年,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連選得連任。

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二並配合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規定,本公司前項董事名額中,設立獨立董事名額不得少於三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

本公司董事之選舉依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規定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有關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持股與兼職限制、獨立性之認定、提名方式、出席代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證券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辦理。

全體董事所持有本公司記名股票之股份總額應符合證券主管機關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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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之一:董事會之召集時,應載明事由,於七日前通知各董事。但有緊急情事時,得隨時召集之。本公司董事會之召集得以書面、電子郵件(E-mail)」或傳真方式通知各董事。

第十四條:董事會由董事組織之,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推董事長一人,董事長對外代表本公司。董事會之職權如下:

一、召集股東會並執行其決議。
二、年度預算、決算及業務計畫之審議。
三、重要合約及各種章程辦法之核可。
四、分支機構、製造廠之設置及裁撤的決定。
五、本公司重要財產之購置及處分之核可。
六、本公司經理級(以經濟部之登記為主)以上之受雇人員之任免。
七、其他依法令規定或股東會授權之事項。

第十五條: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之。開會時以董事長為主席,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董事會如以視訊會議時,其董事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時,得出具委託書列明授權範圍,委託其他董事一人代理出席。

第十五條之一:董事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及本章程另有規定外,須有過半數董事之出席,以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第十六條:全體董事之報酬由董事會議定之。不論營業盈虧得依同業通常水準支給之。

第十七條: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有關審計委員會之職權及其他應遵循事項,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其他相關法令及本公司規章之規定辦理。

第十八條:本公司之董事於其任期内,得授權董事會就其執行業務範圍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內購買責任險,並將其責任保險之投保金額、承保範圍及保險費率等重要內容,提最近一次董事會報告。

第五章 經理人

第十九條:本公司得設總經理,其委任、解任及報酬依照公司法第29條規定辦理。

第六章 會計

第二十條:本公司以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會計年度,每會計年度終了,由董事會造具(一)營業報告書(二)財務報表(三)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各項表冊,依法定程序提交股東常會請求承認。

第二十一條:本公司應以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配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於保留彌補累積虧損數額後,如尚有餘額應提撥:

  1. 員工酬勞百分之五(含)至十(含),本項員工酬勞數額之百分之三十應為基層員工分配酬勞。
  2. 董事酬勞百分之五(含)以下。

員工酬勞、董事酬勞分派比率應先送薪酬委員會審議後,交由董事會決議。

前二項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需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於股東會。

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授權董事會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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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條: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歷年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本公司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之分配比例,將考量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及獲利狀況調整發放,以求公司永續、穩健之經營發展,盈餘之分配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之方式分派,惟如以股票股利分派,則比例應不高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五十(50%)。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未訂事項,悉依公司法規定辦理。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訂立於民國七十四年九月二十三日。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生效,修正時亦同。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四年十月九日。 第二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六年二月十九日。
第三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七年一月十九日。 第四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八年一月七日。
第五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年四月二十三日。 第六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第七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四年七月五日。 第八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五年六月十五日。
第九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六月十六日。 第十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六月十二日。
第十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八年四月十三日。 第十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八年四月十三日。
第十三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五月十日。 第十四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五月十日。
第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年四月十三日。 第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四日。
第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第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二十日。
第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第二十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第二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七年五月十六日。 第二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六日。
第二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七日。 第二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一00年六月二十二日。
第二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一0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第二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一0五年六月十三日。
第二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一0九年六月三十日。 第二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第二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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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四

太空梭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持股情形

(截至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日115年4月28日之資料)

| 職稱 | 姓名 | 停止過戶日(115.04.28)
股東名簿記載之持有股數 | 持股比率 | 備註 |
| --- | --- | --- | --- | --- |
| 董事長 | 王玄輝 | 6,896,000 | 4.96% | |
| 董事 | 王坤鈞 | 32,570,685 | 23.41% | |
| 董事 | 駱秋香 | 11,100,801 | 7.98% | |
| 董事 | 李東興 | 22,651 | 0.02% | |
| 獨立董事 | 吳正德 | 0 | 0% | |
| 獨立董事 | 祝孝剛 | 0 | 0% | |
| 獨立董事 | 靳知勇 | 0 | 0% | |
| 合計 | 全體董事 | 50,590,137 | 36.37% | |

一、本公司截至民國115年4月28日止,已發行總股數為139,117,271股。
二、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本公司全體董事法定最低應持有之股數為8,347,036股,截至115年4月28日止全體董事持有股數為50,590,137股。
三、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故無監察人法定應持有股數之適用。
四、獨立董事不計入全體董事持有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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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大空後

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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