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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RTGIANT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Apr 2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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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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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作为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林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思林杰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18日核发《关于同意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0号)。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万股并上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09,438.55万元,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889.4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7,549.11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3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22号)。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发行名称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募集资金总额 109,438.55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97,549.11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年3月9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已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结项名称 结项时间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A)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B) 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净额(C)[注1]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A-B+C)
嵌入式智能仪器模块扩产建设项目 2025年12月 26,659.19 20,221.24 1,263.63 7,701.58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5年12月 16,069.47 14,641.09 746.96 2,175.34
补充运营资金 2025年12月 13,000.00 12,916.79 114.57 197.78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注2】 10,074.70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金额 ☑补流,10,074.70万元

注1:“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净额”为截至2026年3月31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及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收益;募集资金预计节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

注2:“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为10,074.70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设备款等款项。“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实际节余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三、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10,074.70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尚未支付的款项,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该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娟
马腾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