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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RTGIANT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Dec 23,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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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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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思林杰
公告编号: 2025-072
证券代码: 688115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王建绘、王建纲、王新和王科等 23 名交易对方收 购青岛科凯电子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71%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一、本次重组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经各方友好协商确认,本次交易方案中关于业绩承诺方股份锁定、应收账款 回收、业绩承诺方任职期的约定拟作出修订。
2025 年 12 月 23 日,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 市公司”或“思林杰”)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等相关的议案。
经交易各方充分友好协商,本次重组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 核心 条款 |
首次方案 | 股东会后第一次方案 调整 |
股东会后第二次方案 调整 |
本次调整方案 |
|---|---|---|---|---|
| 交易 对价 |
总对价149,100.00万 元。其中: 股份支付:59,100.00 万元 现金支付:90,000.00 万元 |
总对价142,000.00万 元。其中: 股份支付:56,300.00 万元 现金支付:85,700.00 万元 |
总对价131,350.00万 元。其中: 股份支付:52,850.00 万元 现金支付:78,500.00 万元 |
总对价131,350.00万 元。其中: 股份支付:52,850.00 万元 现金支付:78,500.00 万元 |
| 现金 支付 节奏 |
总额90,000万元: 第1期:50,000万元 (含定金) 第2期:10,000万元 (2027年报后支付) |
总额85,700万元: 第1期:42,600.00万 元(含定金) 第2期:14,500.00万 元(2027年报后支付) |
总额78,500万元: 第1期:38,000.00万 元(含定金) 第2期:14,000.00万 元(2027年报后支付) |
总额78,500万元: 第1期:38,000.00万 元(含定金) 其中37,329.48万元向 王建绘、王建纲、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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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 条款 |
首次方案 | 股东会后第一次方案 调整 |
股东会后第二次方案 调整 |
本次调整方案 |
|---|---|---|---|---|
| 第3期:30,000万元 (2028年报后支付) |
第3期:28,600.00万 元(2028年报后支付) |
第3期:26,500.00万 元(2028年报后支付) |
新、王科,670.52万 元向国华基金、杭州 达晨创程、深圳达晨 创程、财智创赢、航 空产融基金、动能嘉 元支付 第2期:14,000.00万 元(2027年报后支付) 第3期:26,500.00万 元(2028年报后支付) |
|
| 业绩 承诺 |
累计承诺不低于 54,000万元。各年度 承诺净利润: 2025年:9,000万元 2026年:12,000万元 2027年:15,000万元 2028年:18,000万元 |
累计承诺不低于 54,000万元。各年度 承诺净利润: 2025年:9,000万元 2026年:12,000万元 2027年:15,000万元 2028年:18,000万元 |
累计承诺不低于 51,600万元。各年度 承诺净利润: 2025年:8,600万元 2026年:11,500万元 2027年:14,500万元 2028年:17,000万元 |
累计承诺不低于 51,600万元。各年度 承诺净利润: 2025年:8,600万元 2026年:11,500万元 2027年:14,500万元 2028年:17,000万元 |
| 补偿 触发 机制 |
2025、2028年:低于 承诺数即触发。 2026、2027年:若未 达承诺但在90%(含) 以上,暂不触发补偿; 若低于90%则触发。 |
2025、2028年:低于 承诺数即触发。 2026、2027年:若未 达承诺但在90%(含) 以上,暂不触发补偿; 若低于90%则触发。 |
2025-2028年任意一 年,只要实际净利润 低于当年度承诺净利 润,即触发当期业绩 承诺补偿义务。 |
2025-2028年任意一 年,只要实际净利润 低于当年度承诺净利 润,即触发当期业绩 承诺补偿义务。 |
| 超额 业绩 奖励 |
1、起奖门槛:承诺期 累计净利润>5.4亿元 2、超额业绩奖励: (1)基础奖励:超额 部分的50%; (2)进阶奖励(需同 时满足①累计实现净 利润超累计承诺净利 润120%②各年均完 成业绩承诺):累计 承诺净利润120%以 内的超额部分× 50%+超过120%的部 分×100%。 3、奖金上限:交易总 对价的20%。 |
1、起奖门槛:承诺期 累计净利润>5.4亿元 2、超额业绩奖励: (1)基础奖励:超额 部分的50%; (2)进阶奖励(需同 时满足①累计实现净 利润超累计承诺净利 润120%②各年均完 成业绩承诺):累计 承诺净利润120%以 内的超额部分× 50%+超过120%的部 分×100%。 3、奖金上限:交易总 对价的20%。 |
1、起奖门槛:承诺期 累计净利润>5.16亿 元 2、超额业绩奖励: (1)基础奖励:超额 部分的50%; (2)进阶奖励(需同 时满足①累计实现净 利润超累计承诺净利 润120%②各年均完 成业绩承诺):累计 承诺净利润120%以 内的超额部分× 50%+超过120%的部 分×100%。 3、奖金上限:交易总 对价的20%。 |
1、起奖门槛:承诺期 累计净利润>5.16亿 元 2、超额业绩奖励: (1)基础奖励:超额 部分的50%; (2)进阶奖励(需同 时满足①累计实现净 利润超累计承诺净利 润120%②各年均完 成业绩承诺):累计 承诺净利润120%以 内的超额部分× 50%+超过120%的部 分×100%。 3、奖金上限:交易总 对价的20%。 |
| 业绩 承诺 |
业绩承诺方分期解 锁,根据2025-2028 |
业绩承诺方分期解 锁,根据2025-2028 |
业绩承诺方分期解 锁,根据2025-2028 |
业绩承诺方所获股份 需待2028年度专项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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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 条款 |
首次方案 | 股东会后第一次方案 调整 |
股东会后第二次方案 调整 |
本次调整方案 |
|---|---|---|---|---|
| 方股 份锁 定 |
年业绩完成情况,分 四期解锁。 |
年业绩完成情况,分 四期解锁。 |
年业绩完成情况,分 四期解锁。 |
核报告出具,且履行 完毕所有业绩补偿及 减值补偿义务后,方 可解锁。 |
| 应收 账款 回收 |
无约定。 | 无约定。 | 无约定。 | 2029年底前必须收回 2028年末应收账款余 额的80%,应收账款回 收不足80%的部分由 王建绘、王建纲、王 新、王科、龙佑鼎祥、 青岛松磊、超翼启硕、 睿宸启硕、中兴盛世、 青岛松沃、扬州科天、 君戎启创、郝蕴捷、 青岛松迪、嘉兴昊阳 芯起、青岛松顺、张 春妍以现金先行垫 付,垫付款项汇入标 的公司银行专户,用 于保障标的公司日常 经营资金。国华基金、 杭州达晨创程、深圳 达晨创程、财智创赢、 航空产融基金、动能 嘉元不参与上述垫付 承诺的替代安排,上 述主体拟将部分股份 对价与标的公司实际 控制人的现金对价进 行对等置换,从而调 整本次交易对价内部 结构,总体对价的现 金金额、股份金额保 持不变 |
| 业绩 承诺 方任 职期 |
固定日期承诺全职工 作至2028年12月31 日。 |
固定日期承诺全职工 作至2028年12月31 日。 |
固定日期承诺全职工 作至2028年12月31 日。 |
动态延长承诺全职工 作至股份锁定期届满 之日。 |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大会作出重大资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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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的决议后,上市公司拟对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等作出变更,构成对 原交易方案重大调整的,应当在董事会表决通过后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及 时公告相关文件”。此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中对是否构成对重 组方案的重大调整进行了明确。
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不涉及标的资产、交易对方、交易对价的变化,亦不涉 及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 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三、本次重组方案调整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调整后的交易方案,并披露了《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 第 15 号》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特此公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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