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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RTGIANT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pr 2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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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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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广州思林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 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 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1.基本信息 | |||||
|---|---|---|---|---|---|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成立日期 | 2011 年7 月18 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 号 | ||||
| 首席合伙人 | 钟建国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41 人 |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356 人 |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904 人 | ||||
|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4.83 亿元 | |||
| 审计业务收入 | 30.99 亿元 |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40 亿元 | ||||
| 2024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707 家 | |||
| 审计收费总额 | 7.20 亿元 |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544 家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 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4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 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 担民事责任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 原告 | 被告 | 案件时间 | 主要案情 | 诉讼进展 |
|---|---|---|---|---|
| 投资者 | 华仪电气、东海证券、天健 | 2024 年3 月6日 |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 年度、2019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已完结(天健需在5%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连带责任,天健已按期履行判决)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 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纪律处分 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 政处罚 12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2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 人次、纪律处分 1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 1.项目基本信息 | |||
|---|---|---|---|
| 基本信息 | 项目合伙人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
| 姓名 | 禤文欣 | 罗静吉 | 王新华 |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2004年 | 2018年 | 2009年 |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2001年 | 2014年 | 2009年 |
| 何时开始在天健执业 | 2012年 | 2018年 | 2009年 |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2023年 | 2022年 | 2025年 |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0 家上市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 家上市公司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 家上市公司审计 |
公司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 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 90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 65 万元,内部 控制审计费用为 25 万元,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审计工作复杂程度、审计工作 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综合因素确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及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要求,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 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等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 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 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 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及专业的审计能力和资质,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 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2 月 11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 师及公司其他治理层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重点、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等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
2025 年 4 月 7 日,审计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召开第二次会议,听取会计师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执行情况并对重要审计事项及审计结果等进行了充分沟通。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 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 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客观、公允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在执行公司 2024 年度的各项审计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并出具报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