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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RTER MICROELECTRONICS(GUANGZHOU)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5
Aug 10,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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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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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 慧智微
公告编号: 2025-030
证券代码: 688512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GZPA Holding Limited(以下简称“GZPA”)持有广州 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5,190,039 股,持股比例 3.25%。 前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已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 GZPA 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自身 资金需求,GZPA 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合计减 持不超过 4,668,435 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
上述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 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更事项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拟减持 数量和比例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GZPA Holding Limited |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IPO前股东 |
| 持股数量 | 15,190,039股 |
1
| 持股比例 | 持股比例 | 325% | 325% | 325% | 325% |
|---|---|---|---|---|---|
| . |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 | 得:15,190,039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减持数量 | 减持价格区间 | 前期减持计划 | |||
|---|---|---|---|---|---|
| 股东名称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
| (股) | (元/股) | 披露日期 | |||
| GZPA | 4,057,085 | 0.88% | 2024/10/22~ | 10.01-14.13 | 2024/10/10 |
| Holding | 2024/11/22 | ||||
| Limited | |||||
| GZPA | 216,294 | 0.05% | 2025/3/6~ | 11.25-11.25 | 2025/2/27 |
| Holding | 2025/3/6 | ||||
| Limited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GZPA Holding Limited |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4,668,435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1.00%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4,668,435股 |
|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4,668,435股 | |
| 减持期间 | 2025年8月14日~2025年11月13日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IPO前股份 |
| 拟减持原因 | 自身资金需求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2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及《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GZPA 的有关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单位减持公司股票的,承 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本单位减持股份将严格按照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通过公司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并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数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
3、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本单位应将违反承诺减持股票所取得的收益 (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否则公司有权暂时扣留应当支付给本单位与应该上交给 公司违规减持所得收益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并由公司及时、充分在股东大会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原因,本单 位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4、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单位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 上述规定。
5、若上述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督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单位将 根据证券监督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6、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愿意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3
-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况综合决定是否实 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 性。本次减持系上述股东根据自身安排及计划的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1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