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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RTER MICROELECTRONICS(GUANGZHOU)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Apr 2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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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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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13
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有关规定,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慧智微”)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以下又称“报告期”)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6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30.0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0.92元,本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596.6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763.76万元(不含 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832.8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1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 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5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
| 募集资金总额 | 113,596.65 |
| 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
| 减:发行费用 | 10,763.76 |
| 收到募集资金净额 | 102,832.89 |
| 加: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扣减手续费 | 925.76 |
| 减:募投项目投入 | 81,982.08 |
| 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净支出 | 12,000.00 |
| 募投项目其他支出(注) | 394.45 |
|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9,382.12 |
注:2024年度公司募投项目“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超计划使用募集资金394.45 万元,经公司自查,该部分支出属于募投项目中以自筹资金支付范围。公司已于2025年4月14日将 该部分资金及对应利息(按同期1年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向募集资金专户进 行补足。具体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及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 严格按照其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3年4月28日,公司连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4月28日,公司连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82210078801300002219。基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的情况,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将该账户终止使用并注 销。2023年6月27日,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终止协议》。2023年7月7日, 公司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尚睿微电子(广州)有限公司和尚睿微电子 (上海)有限公司连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上述协议,保证专 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开户单位 |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 账号 | 金额(万元) | 备注 |
|---|---|---|---|---|
|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分行营业部 |
15000109898368 | 150.12 | |
|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开发区支行 |
120907293110609 | 6,421.54 | |
|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
82210078801300002219 | - | 已销户 |
| 尚睿微电子(广 州)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开发区支行 |
120921148710909 | - | |
| 尚睿微电子(上 海)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开发区支行 |
120915245810906 | 2,810.46 | |
| 合计 | 9,382.12 |
三、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6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568.2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617.76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 项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情况进行了专 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7-565号)。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 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6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69,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 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 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经董事长授权的人士行使现 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 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2024年4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3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 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 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经董事长授权的人 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 施,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 12,000.00万元,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 签约银行名称 | 产品类型 | 银行账号 | 金额 (万元) |
收益起算 日 |
产品到期 日 |
预期年化 收益率 |
|---|---|---|---|---|---|---|
| 平安银行广州 分行营业部 |
大额存单 | 15000109898368 | 12,000.00 | 2023年6 月8日 |
2026年6月 8日 |
3.2% |
| 合计 | 12,000.00 |
注:公司购买的上述大额存单可转让,可提前赎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 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3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建设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尚睿微电子(上海) 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借款
为无息借款,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借款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 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本次借款金额将全部用于实施“上海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作其他用途。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2、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 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3、公司募投项目“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包含“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和“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两个子项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各募 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57,000.00万元,其中,“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37,000.00万元,“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0,000.00万元。
截至2025年4月14日,“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0,087.47万元(包括项目募投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496.17 万元),超过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共计2,591.30万元(其中2024年超计划使用金额 为394.45万元,2025年超计划使用金额为2,196.85万元)。该部分超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主要用于该项目的员工工资薪酬、材料费等支出,属于以自筹资金支付范围。公司经 自查发现后,已于2025年4月14日将该部分资金加计银行存款利息(按同期1年期银行 存款利率计算)共计2,597.05万元从自有资金账户向募集资金专户进行补足。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 别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及补足情况进行了审议确认。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期间, 公司除募集资金专户、其他货币资金以外可用于日常经营的货币资金余额均在65,000 万元以上,远高于2,597.05万元,公司货币资金整体较为充足,不存在日常生产经营所 需资金不足而挪用募集资金的主观故意。在募集资金使用期间,公司一般账户的资金
均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研发投入、员工工资薪酬等,公司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或用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活动的情况。同时,截至 2025年4月14日,“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所属募集资金账户尚有余额1,534.58万元,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入进度未受到上述超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事项的影响。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积极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将超额使用的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存 款利息及时转回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并做好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和管理,在日后的工作 中加强规范管理意识,完善募集资金内部审批流程,强化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 募集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 度》等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 规,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存在不 规范情形,目前公司已整改完毕,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 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7-559号)。报告认为:慧智微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 〔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慧智微公司募集 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
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慧智微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总体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 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问题积极开展整改 并切实落实各项改进措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督促公司及相关人员提升依法合规履职意识, 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综上,保荐人对慧智微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募集资金总额 | 102,832.8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0,654.92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1,982.08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 更项 目, 含部 分变 更 (如 有)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 |
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 末投入 进度 (%) (4)= (2)/(1) |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
| 芯片测试中心 建设 |
是 | 25,782.3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 总部基地及广 州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
否 | 47,304.43 | 37,000.00 | 37,000.00 | 9,381.31 | 37,496.17 | 496.17[注] | 101.34% | 2026年 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上海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 |
否 | 27,331.99 | 20,000.00 | 20,000.00 | 5,405.18 | 10,380.70 | -9,619.30 | 51.90% | 2026年 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0,000.00 | 45,832.89 | 45,832.89 | 15,868.43 | 34,105.21 | -11,727.68 | 74.4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50,418.78 | 102,832.89 | 102,832.89 | 30,654.92 | 81,982.08 | -20,850.81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3 |
| 年11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实施部分投资项目的议 案》,同意公司根据当前封测行业产能情况和消费电子行业发展趋势,结合公司业务布局及 公司关键战略路径的发展规划,对部分投资项目进行取消。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参见前述专项报告“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参见前述专项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参见前述专项报告“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注:截至2024年末,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该项目募投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扣减手续 费净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