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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RTER MICROELECTRONICS(GUANGZHOU)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6

Apr 2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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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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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洪昀,作为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依规认真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出席了2025年度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洪昀先生,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出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2014年5月至2020年7月任职于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讲师、助理教授,2014年7月至2019年4月任职于湖南大学博士后流动站,2020年8月至今任职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现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会计系主任、副院长。目前同时担任深圳市格林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具体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参加董事会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董事会议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洪昀 7 7 0 0 3

2025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议相关议案,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心查看相关资料,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会议的各项议案行使了审议权和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2025 年度,共参加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不存在缺席情况。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度将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相关工作。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权,按时出席各项会议,主动获取决策所需材料,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忠实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基于多年在财务会计领域的专业知识,为公司规范财务核算、完善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专业建议。

2025年度,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积极的沟通,认真了解公司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并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同时,我还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询问公司相关信息,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运行动态,提醒公司防范相关风险。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全面及时地提供相关资料;积极配合我的工作,主动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对我提出的建议能及时回复、落实,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充分尊重独立董事工作的独立性。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业绩说明会,并与中小股东积极沟通交流,针对中小股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向公司进行反馈并核实,关切并回应中小股东的意见和需求,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八)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况。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定期报告及相关财务会计报告,报告中记载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披露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本人认为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公司的内控体系与公司的经营活动相适应,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规范运行提供保证。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等提供服务的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要求,可确保审计报告的质量,同时也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5日和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2025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是基于公司现状并结合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履职情况确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同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025年度,本人审核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二期激励对象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三期激励对象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第一期激励对象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认为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运营发展,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诚信、勤勉、专业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加强自身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之间保持密切沟通和协作,以良好的职


业道德和专业素养,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维护股东的权利,为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发展壮大做出贡献。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洪昀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