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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RTER MICROELECTRONICS(GUANGZHOU)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28, 2026
58455_rns_2026-04-28_849a2b44-3fe0-4586-8b83-ef980a78e3ef.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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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3页
三、资格证书复印件……第14-17页
上海市海淀区海淀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上海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件号:202507252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此码用于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验。报告编码:淞26KXKNA5CG
关凭
地址:杭州市桃江路1366号
Add: 1366 Qianjiang Road, Hangzhou, China
网址:www.pccpa.cn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7-636号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智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慧智微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慧智微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慧智微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编制《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慧智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诚信 公正 务实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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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慧智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慧智微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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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6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430.0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92元,共计募集资金113,596.6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593.8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6,002.7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169.8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2,832.8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58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发行名称 |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3年5月10日 |
| 本次报告期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 | 金额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113,596.65 |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 10,76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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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净额 | 102,832.89 |
|---|---|
减: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81,982.08 |
|---|---|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8,878.71 |
| 暂时补流金额 | |
| 现金管理金额 | 9,000.00 |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 4.25 |
加: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1,195.53 |
|---|---|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4,163.38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尚睿微电子(广州)有限公司和尚睿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基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终止使用并注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账户82210078801300002219。2023年6月27日,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终止协议》。2023年7月7日,公司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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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发行名称 |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3年5月10日 | |||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期末余额 | 账户状态 |
|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 | 15000109898368 | 878.91 | 使用中 |
|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 120907293110609 | 3,268.67 | 使用中 |
|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 82210078801300002219 | 已注销 | |
| 尚睿微电子(广州)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 120921148710909 | 使用中 | |
| 尚睿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 120915245810906 | 15.81 | 使用中 |
| 合计 | 4,163.38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公司综合技术实力,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为实现公司业务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6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568.2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617.76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由天健会计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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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7-565号)。
2025年7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发行名称 |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3年5月10日 | ||||
| 募集资金 | |||||
| 投资项目 | 总投资额 | 自筹资金预先 | |||
| 投入金额 | 置换金额 | 置换完成 | |||
| 日期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 ||||
| 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7,304.43 | 20,384.26 | 20,384.26 | 2023年7月24日 | 2023年6月27日 |
|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7,331.99 | 2,184.00 | 2,184.00 | 2023年7月24日 | 2023年6月27日 |
| 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7,304.43 | 1,085.32 | 1,085.32 | 2025年12月16日 | 2025年7月10日 |
|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7,331.99 | 1,308.79 | 1,308.79 | 2025年12月16日 | 2025年7月10日 |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
2023年6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9,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经董事长授权的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对该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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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2025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2.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2025年度,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发行名称 |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3年5月10日 | ||||||||||
| 委托方 | 受托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购买金额 | 起始日期 | 截止日期 | 归还日期 | 尚未归还金额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利息金额 | |
|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27天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 | 2025-6-3 | 2025-6-30 | 2025-6-30 | 1.00%/1.80%/2.00% | 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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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名称 |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3年5月10日 | |||||||||
| 委托方 | 受托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购买金额 | 起始日期 | 截止日期 | 归还日期 | 尚未归还金额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利息金额 |
|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28天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 | 2025-7-3 | 2025-7-31 | 2025-7-31 | 1.00%/1.75% | 2.68 | |
|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78天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 | 2025-7-14 | 2025-9-30 | 2025-9-30 | 1.00%/1.75%/1.95% | 8.33 | |
|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 招商银行智汇系列看涨两层区间21天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 | 2025-10-10 | 2025-10-31 | 2025-10-31 | 1.00%/1.45% | 1.67 | |
|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平安银行2023年第GZ070期单位大额存单 | 大额存单[注] | 1,000.00 | 2023-6-8 | 2026-6-8 | 2025-1-10 | 3.20% | 51.02 | |
|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平安银行2023年第GZ070期单位大额存单 | 大额存单[注] | 1,000.00 | 2023-6-8 | 2026-6-8 | 2025-5-9 | 3.20% | 61.46 | |
|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平安银行2023年第GZ070期单位大额存单 | 大额存单[注] | 1,000.00 | 2023-6-8 | 2026-6-8 | 2025-12-10 | 3.20% | 80.31 | |
|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平安银行2023年第GZ070期单位大额存单 | 大额存单[注] | 9,000.00 | 2023-6-8 | 2026-6-8 | 9,000.00 | 3.20% | 288.00 |
注:公司购买的上述大额存单可转让,可提前赎回。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2023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尚睿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提供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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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借款为无息借款,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借款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本次借款金额将全部用于实施“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作其他用途。
-
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
公司募投项目“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包含“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两个子项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57,000.00万元,其中,“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7,000.00万元,“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0,000.00万元。
截至2025年4月14日,“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0,087.47万元(包括项目募投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496.17万元),超过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共计2,591.30万元(其中2024年超计划使用金额为394.45万元,2025年超计划使用金额为2,196.85万元)。该部分超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该项目的员工工资薪酬、材料费等支出,属于以自筹资金支付范围。公司经自查发现后,已于2025年4月14日将该部分资金加计银行存款利息(按同期1年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共计2,597.05万元从自有资金账户向募集资金专户进行补足。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及补足情况进行了审议确认。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期间,公司除募集资金专户、其他货币资金以外可用于日常经营的货币资金余额均在65,000万元以上,远高于2,597.05万元,公司货币资金整体较为充足,不存在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足而挪用募集资金的主观故意。在募集资金使用期间,公司一般账户的资金均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研发投入、员工工资薪酬等,公司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或用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活动的情况。同时,截至2025年4月14日,“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所属募集资金账户尚有余额1,534.58万元,“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入进度未受到上述超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事项的影响。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积极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将超额使用的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存款利息及时转回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并做好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和管理,在日后的工作中加强规范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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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意识,完善募集资金内部审批流程,强化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募集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进行调整,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存在不规范情形,目前公司已整改完毕,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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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
| 2025年度 | |||||||||||||
| 编制单位: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 | ||||||||||||
| 发行名称 |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 2023-5-10 | ||||||||||||
| 募集资金总额 | 102,832.89 | ||||||||||||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878.71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0,860.79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募投项目性质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芯片测试中心建设 | 研发项目 | 是 | 25,782.3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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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项目 | 否 | 47,304.43 | 43,648.99 | 43,648.99 | 3,443.89 | 40,940.06 | -2,708.93 | 93.79 | 2026 年 6 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项目 | 否 | 27,331.99 | 13,351.01 | 13,351.01 | 2,970.32 | 13,351.01 | 100.00 | 2025 年 12 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补充流动资金 | 其他 | 否 | 50,000.00 | 45,832.89 | 45,832.89 | 2,464.50 | 36,569.72 | -9,263.17 | 79.7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 | 150,418.78 | 102,832.89 | 102,832.89 | 8,878.71 | 90,860.79 | -11,972.10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3 年 11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实施部分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当前封面行业产能情况和消费电子行业发展趋势,结合公司业务布局及公司关键战略路径的发展规划,对芯片测试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取消。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将由 37,000.00 万元调整为 43,648.99 万元,“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将由 20,000.00 万元调整为 13,351.01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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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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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序号:0019886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主任会计师:
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证书编号:33000001
批准执业文号:浙财会〔2011〕25号
批准执业日期:1998年11月21日设立,2011年7月28日转让
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部门依法审批、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凭证。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4、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应当向财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发证机关:
2024年12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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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5793421213 (1/3)
营业执照
(副本)

日因二维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事关法规、记、备案、许可、适管信息
名 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钟建国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居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税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秘书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公共安全管理咨询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居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额 壹亿欢仟柒佰叁拾伍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11年07月18日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登记机关
2026年02月12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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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No. of Certificate 330808010877
批准注册协会: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Authorized Institute of CPAs
发证日期:Date of Issuance 2024 年 03 月 30 日

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
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 this renew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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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锦玲 330000010877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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