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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RTER MICROELECTRONICS(GUANGZHOU)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pr 2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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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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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4 年,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慧智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慧智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恪尽 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职责,现将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薛爽女士、独立董事李斌女士及非 独立董事李阳先生 3 名成员组成,其中薛爽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 会主任委员。2024 年 4 月 25 日,薛爽女士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经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补选了洪昀先生作为独立董事。 自 2024 年 5 月 24 日,洪昀先生接替薛爽女士的职责,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其他专门委员会成员。

2024 年 8 月 2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顺利完成了换届工作,选举产生了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分别是独立董事洪昀先生、独立董事李斌女士及 非独立董事朱晓磊女士,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洪昀先生 担任,审计委员会的成员资格和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召开届次 审议议案

2024年1月16日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年度审计沟通会议 1、年审工作安排2、公司审计工作的沟通与讨论
2024年4月16日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5.《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6.《关于<审计委员会监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8.《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7月19日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2024年8月16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年10月22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

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与财务 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 二)对公司内审工作的指导与评价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监督,对 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和评估。审计委员 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计划的可行性进了评估,同时督促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 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 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指导与审阅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挥专门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督查公司相关部 门落实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相关部门不断完 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多渠道进行积极的协调工 作,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 号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 和义务。

2025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 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

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 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