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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C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Nov 14, 2025

52170_rns_2025-11-14_07df5c86-239b-466f-8ed7-d31750015a04.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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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 2616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

公司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民生路一段1-2號1樓 電 話: (02)2959-9611

1

目 錄



一、封 面
二、目 錄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四、資產負債表
五、綜合損益表
六、權益變動表
七、現金流量表
八、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公司沿革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關係人交易
()質押之資產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重大之災害損失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二)其 他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3.大陸投資資訊
(十四)部門資訊
九、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1
2
3
4
5
6
7
8
8
89
1021
21
2245
4650
50
50
50
50
5152
5253
5354
54
54
5568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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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查核意見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
國一一四年及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
表,以及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
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四年及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與現金流
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
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
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
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
礎。

強調事項

如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十二(二)所述,檢調單位於民國一一四年二月二十日至山隆通運股份
有限公司進行搜索並扣押證物與調查,部分管理階層人員涉嫌違反法令之情事。山隆通運股份
有限公司清查了解,並發現與部分廠商存在有未辦識之關係人及交易,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業已依據此結論將與該等廠商之交易揭露為關係人交易並更補正前期之財務報表。有關部分管
理階層人員涉犯違反法令之控訴,由於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表示並無司法調查權限及囿於偵
查不公開原則,有關事實與法律責任將待檢調機關調查與司法單位釐清後,再採取相對措施。
然而,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表示,將積極配合調查,同時擬委託外部專家就關係人採購之交
易價格合理性等情事進行分析,以維護股東權益。本會計師未因此而修正查核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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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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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個體
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
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收入認列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五)收入認列;收入之說明請詳個體
財務報告附註六(十五)客戶合約之收入。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係從事汽車貨運、汽車貨櫃運輸及加油站等相關業務,營業收入係
財務報告之重要項目之一,營業收入之金額及變動可能影響財務報告使用者對整體財務報表的
瞭解。因此,收入認列之測試為本會計師執行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事項
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測試銷貨及收款作業循環之相關控制、
針對銷售系統資料與總帳進行核對及調節,並抽樣執行相關憑證及評估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之營業收入認列時點及其認列之金額是否依相關公報規定辦理。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告,且維
持與個體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
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山隆通運股份有
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
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
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
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 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 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 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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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 對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2.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3.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山隆通運股份 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 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 告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 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山隆通 運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4. 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 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5. 對於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告表 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之 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
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
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個體
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
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
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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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計 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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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主管機關 核准簽證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金管證六字第] 1120333238[0940100754] 號[號] 民 國 一一五 年 三 月 十二 日

3-2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資 產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1170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附註六(三))
1180
應收票據及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六(三)及七)
1300

貨(附註六(四)及七)
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五))
1479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七)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附註六(二))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六))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七)、七及十四)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六(八))
1780
無形資產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二))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七及十四)
資產總計
114.12.31
7
4
1
2
-
3
17
5
23
43
8
2
-
2
83
100
113.12.31
金 額

370,494
4
211,203
3
103,807
1
123,489
1
18,724
-
47,798
1
875,515
10
456,426
5
2,186,222
26
3,746,888
45
750,839
9
161,677
2
64,107
1
196,210
2
7,562,369
90
8,437,884
100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2150
應付票據及帳款(附註七)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七)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六(十)及七)
2130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六(十五))
2250
負債準備
2399
其他流動負債
2320
一年內到期長期負債(附註六(九))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六(九))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二))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及七)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一))
2645
存入保證金
負債總計
權 益(附註六(十三)):
3110
股 本
3200
資本公積
3300
保留盈餘
3400
其他權益
3500
庫藏股票
權益總計
負債及權益總計
114.12.31
金 額
%
$ 701,782
9
204,844
2
174,498
2
216,008
3
11,412
-
15,731
-
1,770,000
22
3,094,275
38
1,750,000
23
110,300
1
495,073
6
37,297
-
6,902
-
2,399,572
30
5,493,847
68
1,372,818
17
589,896
7
300,503
3
396,313
5
(31,863)
-
2,627,667
32
$
8,121,514
100
113.12.31
金 額
$ 545,745
292,889
105,686
143,392
17,408
267,293
1,372,413
378,058
1,864,164
3,532,292
663,916
139,807
19,697
151,167
6,749,101
$
8,121,514
金 額
%
641,869
8
198,740
3
186,503
2
108,238
1
11,305
-
9,844
-
1,550,000
18
2,706,499
32
1,300,000
15
128,026
2
578,834
7
39,851
-
6,869
-
2,053,580
24
4,760,079
56
1,372,818
16
589,490
7
1,231,327
15
516,033
6
(31,863)
-
3,677,805
44
8,437,884
100
董事長:鄭人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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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詳  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經理人:俞蘭輝 〜 4

會計主管:蕭煒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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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4年度 113年度 113年度
金 額 金 額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六(十五)及七) $ 7,493,367 100 10,093,081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五)、(十一)、七及十二) 6,968,250 93 9,390,620 93
5900 營業毛利 525,117 7 702,461 7
營業費用(附註六(十一)、七及十二):
6100 推銷費用 480,008 6 479,567 5
6200 管理費用 820,129 11 788,317 8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附註六(三)) 4,876 - 2,549 -
1,305,013 17 1,270,433 13
6900 營業淨損 (779,896) (10) (567,972) (6)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附註七) 25,957 - 54,130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六(十)) 150 - 79 -
7050 財務成本(附註六(十)及七) (77,534) (1) (65,031) (1)
7100 利息收入 2,801 - 4,652 -
7130 股利收入(附註七) 17,829 - 9,688 -
721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損失)淨額(附註七) (9,272) - 86 -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附
註六(六)) (9,960) - 83,517 1
7590 什項支出 (12,721) - (9,949) -
(62,750) (1) 77,172 1
7900 稅前淨損 (842,646) (11) (490,800) (5)
7950 減:所得稅費用(利益)(附註六(十二)) 6,544 - (24,785) -
8200 本期淨利 (849,190) (11) (466,015) (5)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附註六(十一)) 3,038 - 19,833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
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43,750) (1) (233,664) (2)
833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之其他綜合
損益之份額 (77,308) (1) (504,178) (5)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附註六(十二)) (24,541) - 26,801 -
(142,561) (2) (691,208) (7)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22,010) - 8,775 -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附註六(十二)) 4,402 - (1,755) -
(17,608) - 7,020 -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160,169) (2) (684,188) (7)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1,009,359) (13) (1,150,203) (12)
9750
9850
每股盈餘(元)(附註六(十四))
基本每股盈餘
稀釋每股盈餘
$
$
(6.25)
(6.25)
(3.43)
(3.43)
(請詳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鄭人豪
經理人:俞蘭輝
會計主管:蕭煒騰
5

5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資本公積
588,908
-
-
-
-
-
-
582
-
589,490
-
-
-
-
406
589,896
保留盈餘 合 計
1,741,067
(466,015)
15,866
(450,149)
-
(59,031)
(59,031)
-
(560)
1,231,327
(849,190)
(40,449)
(889,639)
(41,185)
-
300,503
其他權益項目 其他權益項目 合 計
1,215,527
-
(700,054)
(700,054)
-
-
-
-
560
516,033
-
(119,720)
(119,720)
-
-
396,313
庫藏股票
(31,863)
-
-
-
-
-
-
-
-
(31,863)
-
-
-
-
-
(31,863)
權益總額
國外營運機
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
差 額
(20,884)
-
7,020
7,020
-
-
-
-
-
(13,864)
-
(17,608)
(17,608)
-
-
(31,472)
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
未實現()
1,236,411
-
(707,074)
(707,074)
-
-
-
-
560
529,897
-
(102,112)
(102,112)
-
-
427,785
法定盈
餘公積
556,797
-
-
-
5,856
-
5,856
-
-
562,653
-
-
-
-
-
562,653
累積
盈虧
1,184,270
(466,015)
15,866
(450,149)
(5,856)
(59,031)
(64,887)
-
(560)
668,674
(849,190)
(40,449)
(889,639)
(41,185)
-
(262,150)
4,886,457
(466,015)
(684,188)
(1,150,203)
-
(59,031)
(59,031)
582
-
3,677,805
(849,190)
(160,169)
(1,009,359)
(41,185)
406
2,627,667
董事長:鄭人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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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詳  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經理人:俞蘭輝 〜 6

會計主管:蕭煒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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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損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利息費用
利息收入
股利收入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失(利益)之份額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
其他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應收票據及帳款(增加)減少
存貨(增加)減少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減少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應付票據及帳款增加(減少)
合約負債增加
負債準備增加(減少)
其他應付款及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淨確定福利負債增加
調整項目合計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
收取之股利
支付之利息
收取之利息
(支付)退還之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減少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取得無形資產
預付設備款減少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舉借長期借款
償還長期借款
存入保證金增加(減少)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發放現金股利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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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詳  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經理人:俞蘭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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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蕭煒騰
董事長:鄭人豪

7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

(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六十五年四月六日奉經濟部核准設 立,註冊地址為新北市板橋區民生路一段 1-2 1 樓。本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汽車貨運、汽 車貨櫃運輸及加油站等相關業務之經營。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個體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十二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 ) 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 本公司自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

  • 準則,且對個體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一號之修正「缺乏可兌換性」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 量之修正」有關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第 4.1 節之應用指引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七號之相關揭露規定

  • ( ) 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 本公司評估適用下列自民國一一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之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

  • 則會計準則,將不致對個體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保險合約」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之修正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 量之修正」有關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第 3.1 3.3 節之應用指引及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第七號之相關揭露規定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年度改善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修正「涉及依賴自然電力之 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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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 ) 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及修正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
可能攸關者如下: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主要修訂內容
理事會發布之
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8 號 新準則引入三種類收益及費損、兩 2027 1 1 日 「財務報表之表達與揭 項損益表小計及一項關於管理階層 露」 績效衡量的單一附註。此等三項修 註:金管會於民 正與強化在財務報表中如何對資訊 國 114 9 25 日 細分之指引,為使用者提供更佳及 發布新聞稿宣布 更一致的資訊奠定基礎,並將影響 我國將於民國 所有公司。 117 會計年度接 •更具結構化之損益表:根據現行 軌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公司使用不同的格式來表 準則第 18 號。如 達其經營成果,使投資者難以比 公司有提前適用 較不同公司間的財務績效。新準 則採用更具結構化的損益表,引 之需求,亦得於 入新定義之「營業利益」小計, 金管會認可後, 並規定所有收益及費損,將依公 選擇提前適用。 司主要經營活動歸類於三個新的 不同種類。

  • •管理階層績效衡量( MPMs ):新 準則引入管理階層績效衡量之定 義,並要求公司於財務報表之單 一附註中,對於每一衡量指標解 釋其為何可提供有用之資訊、如 何計算及如何將衡量指標與根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所認 列的金額進行調節。

  • •較細分之資訊:新準則包括公司 如何於財務報表強化對資訊分組 之指引。此包括資訊是否應列入 主要財務報表或於附註中進一步 細分之指引。

本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相關
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本公司預期下列其他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正準則不致對個體財務報告造成重大
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八號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 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九號「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露」及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第十九號之修正

  • •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一號之修正「換算為高度通貨膨脹之表達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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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者外,下列會計政
策已一致適用於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遵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稱「編製準則」)編
製。

(二)編製基礎

1. 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 (1) 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

  • (2) 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3) 淨確定福利負債,係依退休基金資產之公允價值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淨額認 列。

2. 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本公司係以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個體財務報告係
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訊均以新台幣千
元為單位。
  • (三)外 幣

1. 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於後續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以
下稱報導日)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公允價值衡量
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
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異通常係認列於損益,惟以下情況係認列於其他綜合
損益:
  • (1) 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2) 指定為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避險之金融負債於避險有效範圍內;或

  • (3) 合格之現金流量避險於避險有效範圍內。

  • 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依報導
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則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所產生
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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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
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時,
相關累計兌換差額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關
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不可能於可預見
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
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四)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本公司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
則列為非流動資產:
  1. 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或

  4. 該資產為現金或約當現金(如國際會計準則第 7 號所定義),除非於報導期間後至少 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負債受到限制。

本公司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
則列為非流動負債:
  1. 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3. 該負債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或

  4.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不具有將該負債之清償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

  5. (五)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
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銀行透支為可立即償還且屬於本公司整體現金管理之一部分者,於現金流量表列
為現金及約當現金之組成項目。

(六)金融工具

應收帳款及所發行之債務證券原始係於產生時認列。所有其他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原始係於本公司成為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除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外)或金融負債原始係按公允價值
加計直接可歸屬於該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衡量。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
款原始係按交易價格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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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融資產

  • 金融資產之購買或出售符合慣例交易者,本公司對以相同方式分類之金融資

  • 產,其所有購買及出售一致地採交易日會計處理。

原始認列時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本公司
僅於改變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時,始自下一個報導期間之首日起重分類所有受
影響之金融資產。

(1)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係按
攤銷後成本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該等資產後續以原始認列金額加減計採有效利息法計算之累積攤銷數,並調
整任何備抵損失之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收入、外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係認列
於損益。除列時,將利益或損失列入損益。

(2)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債務工具投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
係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本公司於原始認列時,可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具
投資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前述選擇係按逐項工具基礎所作
成。
屬債務工具投資者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按有效利息法計算之利息收入、外
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認列於損益,其餘淨利益或損失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於除列時,累計之其他綜合損益金額重分類至損益。
屬權益工具投資者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股利收入(除非明顯代表部分投資
成本之回收)係認列於損益。其餘淨利益或損失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且不重分類
至損益。
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於本公司有權利收取股利之日認列(通常係除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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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經營模式評估

本公司係以組合層級評估持有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之目的,此係最能反映經
營管理方式及提供資料予管理階層之方式,考量資訊包括:
  • •所述之投資組合政策及目標,及該等政策之運作。包括管理階層之策略是否係 著重於賺得合約現金流量、維持特定利息收益率組合、使金融資產之存續期間 與相關負債或預期現金流出之存續期間相配合或藉由出售金融資產實現現金流 量;

  • •經營模式之績效及該經營模式下持有之金融資產如何評估及如何對企業之主要 管理人員報告;

  • •影響經營模式績效(及該經營模式下持有之金融資產)之風險及該風險之管理方 式;

  • •以前各期出售金融資產之頻率、金額及時點,以及該等出售之理由及對未來出 售活動之預期。

依上述經營目的,移轉金融資產予第三方之交易若不符合除列條件,則非屬
上述所指之出售,此與本公司繼續認列該資產之目的一致。
持有供交易及以公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績效之金融資產,係透過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
  • (4) 評估合約現金流量是否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依評估目的,本金係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之公允價值,利息係由下列對價
組成:貨幣時間價值、與特定期內流通在外本金金額相關之信用風險、其他基本
放款風險與成本及利潤邊際。
評估合約現金流量是否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本公司
考量金融工具合約條款,包括評估金融資產是否包含一項可改變合約現金流量時
點或金額之合約條款,導致其不符合此條件。於評估時,本公司考量:
  • •任何會改變合約現金流量時點或金額之或有事項;

  • •可能調整合約票面利率之條款,包括變動利率之特性;

  • •提前還款及展延特性;及

  • •本公司之請求權僅限於源自特定資產之現金流量之條款(例如無追索權特性)。

(5) 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針對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
及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及其他金融資產等)及合約資產之預期信用
損失認列備抵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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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金融資產係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其餘係按存續
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 •其他債務證券及銀行存款之信用風險(即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發生違約之風 險)自原始認列後未顯著增加。
應收帳款及合約資產之備抵損失係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於判定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時,本公司考量合理且可佐證
之資訊(無需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包括質性及量化資訊,及根據本公司之
歷史經驗、信用評估及前瞻性資訊所作之分析。
若合約款項帳齡超過九十天,或借款人不太可能履行其信用義務支付全額款
項予本公司時,本公司視為該金融資產發生違約。
衡量預期信用損失之最長期間為本公司暴露於信用風險之最長合約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為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信用損失之機率加權估計值。信用損
失係按所有現金短收之現值衡量,亦即本公司依據合約可收取之現金流量與本公
司預期收取之現金流量之差額。預期信用損失係按金融資產之有效利率折現。
於每一報導日本公司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資產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證券是否有信用減損。對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有
不利影響之一項或多項事項已發生時,該金融資產已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已信用
減損之證據包括有關下列事項之可觀察資料:
  • •借款人或發行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 •違約,諸如延滯或逾期;

  • •因與借款人之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合約理由,本公司給予借款人原本不會考 量之讓步;

  • •借款人很有可能會聲請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 •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備抵損失係自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透過
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債務工具投資之備抵損失係調整損益及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而不減少資產之帳面金額)。
當本公司對回收金融資產整體或部分無法合理預期時,係直接減少其金融資
產總帳面金額。對公司戶,本公司係以是否合理預期可回收之基礎個別分析沖銷
之時點及金額。本公司預期已沖銷金額將不會重大迴轉。然而,已沖銷之金融資
產仍可強制執行,以符合本公司回收逾期金額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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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
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或既未移轉亦未保留所
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且未保留該金融資產之控制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本公司簽訂移轉金融資產之交易,若保留已移轉資產所有權之所有或幾乎所
有風險及報酬,則仍持續認列於資產負債表。
  1. 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 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2) 權益交易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
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3) 庫藏股票

再買回本公司已認列之權益工具時,係將所支付之對價(包括可直接歸屬成
本)認列為權益之減少。再買回之股份係分類為庫藏股票。後續出售或再發行庫藏
股票,所收取之金額係認列為權益之增加,並將該交易所產生之剩餘或虧損認列
為資本公積或保留盈餘(若資本公積不足沖抵)。

(4) 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係分類為攤銷後成本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負債若屬持
有供交易、衍生工具或於原始認列時指定,則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係以公允價值衡量,且相關淨利益及損失,
包括任何利息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其他金融負債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費用及兌換損益係
認列於損益。除列時之任何利益或損失亦係認列於損益。

(5) 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當金融負債條
款修改且修改後負債之現金流量有重大差異,則除列原金融負債,並以修改後條
款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認列新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6) 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本公司目前有法律上有可執行之權利進行互抵及有
意圖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產
負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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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存 貨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銷售之狀態及地點所
發生之必要支出,並採移動加權平均法計算。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
減除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八)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本公司對其財務及營運政策具有重大影響,但非控制或聯合控制
者。
本公司對於關聯企業之權益採用權益法處理。權益法下,原始取得時係依成本認
列,投資成本包含交易之成本。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包括原始投資時所辨認之商
譽,減除任何累計減損損失。
個體財務報告包括自具有重大影響之日起至喪失重大影響之日止,於進行與本公
司會計政策一致性之調整後,本公司依權益比例認列各該投資關聯企業之損益及其他
綜合損益之金額。
本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利益及損失,僅在與投資者對關聯企
業之權益無關之範圍內,認列於企業財務報表。當本公司依比例應認列關聯企業之損
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關聯企業之權益時,即停止認列其損失,而僅於發生法定義
務、推定義務或已代該被投資公司支付款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之損失及相關負債。
  • (九)投資子公司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本公司對具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係採權益法評價。在權
益法下,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期損
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且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與合併
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
本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作為與業主間之權益交
易處理。
  • (十)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 認列與衡量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係依成本(包括資本化之借款成本)減累計折舊及任何

  • 累計減損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部分耐用年限不同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之單獨項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利益或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2. 後續成本

後續支出僅於其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時始予以資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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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折 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計算,並採直線法於每一組成部分之估計耐用年限
內認列於損益。
土地不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1) 房屋及建築物: 1 56 年。

(2) 加油設備: 1 21 年。

(3) 運輸設備: 5 22 年。

  • (4) 雜項設備: 1 16 年。
本公司於每一年度報導日檢視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時適當調
整。
(十一)租  賃
本公司係於合約成立日評估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若合約轉讓對已辨認資
產之使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以換得對價,則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

1. 承租人

本公司於租賃開始日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使用權資產係以成本為原始
衡量,該成本包含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調整租賃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租
賃給付,並加計所發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及為拆卸、移除標的資產及復原其所在地點
或標的資產之估計成本,同時減除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使用權資產後續於租賃開始日至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
時兩者之較早者以直線法提列折舊。此外,本公司定期評估使用權資產是否發生減
損並處理任何已發生之減損損失,並於租賃負債發生再衡量的情況下配合調整使用
權資產。
租賃負債係以租賃開始日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之現值為原始衡量。若租賃隱含
利率容易確定,則折現率為該利率,若並非容易確定,則使本公司之增額借款利
率。一般而言,本公司係採用其增額借款利率為折現率。
計入租賃負債衡量之租賃給付包括:
  • (1) 固定給付,包括實質固定給付;

  • (2) 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採用租賃開始日之指數或費率為原始衡 量;

租賃負債後續係以有效利息法計提利息,並於發生以下情況時再衡量其金額:

(1) 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導致未來租賃給付有變動;

(2) 對是否行使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估計有所變動,而更改對租賃期間之評估;

(3) 租賃標的、範圍或其他條款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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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負債因前述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以及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
評估變動而再衡量時,係相對應調整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並於使用權資產之帳
面金額減至零時,將剩餘之再衡量金額認列於損益中。
對於減少租賃範圍之租賃修改,則係減少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以反映租賃之
部分或全面終止,並將其與租賃負債再衡量金額間之差額則認列於損益中。
本公司將不符合投資性不動產定義之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分別以單行項目表
達於資產負債表中。
針對短期租賃,本公司選擇不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而係將相關租賃給
付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2. 出租人

本公司為出租人之交易,係於租賃成立日將租賃合約依其是否移轉附屬於標的
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分類,若是則分類為融資租賃,否則分類為營業
租賃。於評估時,本公司考量包括租賃期間是否涵蓋標的資產經濟年限之主要部分
等相關特定指標。
若本公司為轉租出租人,則係分別處理主租賃及轉租交易,並以主租賃所產生
之使用權資產評估轉租交易之分類。若主租賃為短期租賃並適用認列豁免,則應將
其轉租交易分類為營業租賃。
(十二)無形資產

1. 認列及衡量

本公司取得其他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與累計減損
後之金額衡量。

2. 後續支出

後續支出僅於可增加相關特定資產之未來經濟效益時始予以資本化。所有其他
支出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包括內部發展之商譽及品牌。

3. 攤 銷

除商譽外,攤銷係依資產成本減除估計殘值計算,並自無形資產達可供使用狀
態起,採直線法於其估計耐用年限內認列為損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電腦軟體 2 年〜 10

本公司於每一年度報導日檢視無形資產之攤銷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
要時適當調整。

(十三)非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非金融資產(除存貨及遞延所得稅資產
外)之帳面金額可能有減損。若有任一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商譽
係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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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係將現金流入大部分獨立於其他個別資產或資產群組之現金
流入之一組資產作為最小可辨認資產群組。企業合併取得之商譽係分攤至預期可自合
併綜效受益之各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
者。於評估使用價值時,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係以稅前折現率折算至現值,該折現率應
反映現時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對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特定風險之評估。
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
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於損益,且係先減少該現金產生單位受攤商譽之帳面金額,
次就該單位內其他各資產帳面金額之比例減少各該資產帳面金額。
商譽減損損失不予迴轉。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產則僅在不超過該資產若未於以前
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減除折舊或攤銷)之範圍內迴轉。

(十四)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之認列係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義務,使本公司未來很有可能需要流出
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償該義務,且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負債準備係以反映目
前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負債特定風險評估之稅前折現率予以折現,折現之攤銷認列
為利息費用。
依據本公司適用之法規要求,針對受汙染之土地提列復原負債準備,且於土地遭
受污染期間認列費用。
(十五)收入之認列

1. 客戶合約之收入

收入係按移轉商品或勞務而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衡量。本公司係於對商品或勞
務之控制移轉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本公司依主要收入項目說明如
下:

(1) 銷售商品

本公司銷售油品予客戶。本公司係於對產品之控制移轉時認列收入。該產品
之控制移轉係指產品已交付給客戶,且已無會影響客戶接受該產品之未履行義
務。
本公司於交付商品時認列應收帳款,因本公司在該時點具無條件收取對價之
權利。

(2) 運輸服務

本公司提供運輸服務,並於提供勞務之財務報導期間認列相關收入。

(3) 財務組成部分

本公司預期所有客戶合約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戶之時間與客戶為該商品或勞
務付款之時間間隔皆不超過一年,因此,本公司不調整交易價格之貨幣時間價
值。

19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十六)員工福利

1. 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2. 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對確定福利計畫之淨義務係以員工當期或以前期間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
利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並減除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確定福利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本公司
可能有利時,認列資產係以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對該計畫減少未來提撥金之形式
可得之任何經濟效益之現值為限。計算經濟效益現值時,係考量任何最低資金提撥
要求。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包含精算損益、計畫資產報酬(不包括利息),及
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不包括利息)係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保
留盈餘。本公司決定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費用(收入),係使用年度報導
期間開始時所決定之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及折現率。確定福利計畫之淨利息費用
及其他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計畫修正或縮減時,所產生與前期服務成本或縮減利益或損失相關之福利變動
數,係立即認列為損益。本公司於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清償損益。

3.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於服務提供時認列為費用。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使
本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列為
負債。

(十七)所得稅

所得稅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損益
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本公司判斷與所得稅相關之利息或罰款(包括不確定之稅務處理)不符合所得稅之
定義,因此係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七號之會計處理。
  • 當期所得稅包括依據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

  • 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之調整。其金額係反映所得稅相關不 確定性(若有)後,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衡量預期將支付或收取款 項之最佳估計值。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報導日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異予以
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1. 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 (i) 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 稅所得(損失)且 (ii) 並未產生相等之應課稅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者;

  2. 因投資子公司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以及

  3. 商譽原始認列所產生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20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
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或在變成很
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迴轉原已減少之金額。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暫時性差異迴轉時之稅率衡量,採用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
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本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抵:
  1. 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2.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1) 同一納稅主體;或

  • (2) 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 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十八)每股盈餘

本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本公司基本
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
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加權
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本公司之
潛在稀釋普通股包括員工酬勞估計數。

(十九)部門資訊

本公司已於合併財務報告揭露部門資訊,因此個體財務報告不揭露部門資訊。
  •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編製本個體財務報告時,必須對未來(包括氣候相關風險及機會)作出判斷
及估計,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實際結
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階層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其與本公司之風險管理及氣候相關承諾一致,估
計值之變動係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推延認列。
本個體財務報告已認列金額有重大之資訊如下:
以下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
重大風險,其相關資訊如下:

(一)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

本公司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係以違約風險及預期損失率之假設為基礎估計。本
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考量歷史經驗、目前市場狀況及前瞻性估計,以判斷計算減損時須
採用之假設及選擇之輸入值。相關假設及輸入值之詳細說明請詳附註六(三)。

21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庫存現金及零用金
支票及活期存款
114.12.31
$ 4,739
541,006
$
545,745
113.12.31
3,567
366,927
370,494

。 本公司金融資產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 ( 十七 )

  • (二)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國內上市(櫃)股票
國內非上市(櫃)股票
114.12.31
$ 335,208
42,850
$
378,058
113.12.31
368,147
88,279
456,426
  1. 本公司持有該等權益工具投資為長期策略性投資且非為交易目的所持有,已指定為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2.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正太科技(股)公司減資退還股款,故除列部分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除列金額為 34,61 8千元。民國一一三年度因昕隆 生活事業(股)公司清算並收回原始投資款 2,940 千元,累積處分損失為 560 千元,已 將前述累積處分損失自其他權益移轉至保留盈餘。

  3. 本公司市場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十七)。

  4. 上述之金融資產作為質押擔保之情形請詳附註八。

  5. (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減:備抵損失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非關係人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關係人
114.12.31
$ 2,990
403,633
406,623
(8,048)
$
398,575
$
292,889
$
105,686
113.12.31
2,167
317,885
320,052
(5,042)
315,010
211,203
103,807
本公司針對所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採用簡化作法估計預期信用損失,亦即使用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為此衡量目的,該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係按代表客戶
依據合約條款支付所有到期金額能力之共同信用風險特性予以分組,並已納入歷史信
用損失經驗及未來經濟狀況之合理預測等前瞻性之資訊。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
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損失分析如下:

22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帳齡0~60
帳齡61~90
帳齡91~120
帳齡121~150
帳齡151~180
帳齡181~365
帳齡一年以上
帳齡0~60
帳齡61~90
帳齡91~120
帳齡121~150
帳齡151~180
帳齡181~365
帳齡一年以上
114.12.31
帳面金額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 2,831
392,678
-
1,420
-
1,150
-
1,031
-
1,072
-
5,734
159
548
$
2,990
403,633
加權平均預期信用損失率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
-%
1%
1%
5%
60%
10%
60%
10%
80%
10%
90%
100%
100%
113.12.31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應收票據 應收票據
-%
1%
5%
10%
10%
10%
100%
113.12.31
$ 2,831
-
-
-
-
-
159
$
2,990
-
14
690
619
857
5,161
707
8,048
加權平均預期信用損失率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
-%
1%
1%
5%
60%
10%
60%
10%
80%
10%
90%
100%
100%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應收票據 應收票據
-%
1%
5%
10%
10%
10%
100%
$ 2,167
-
-
-
-
-
-
$
2,167
-
-
599
920
702
135
1,092
3,448
本公司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期初餘額
本期認列
本年度因無法收回而沖銷之金額
期末餘額
114年度
$ 5,042
4,876
(1,870)
$
8,048
113年度
2,493
2,549
-
5,042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應收票據及帳款均未有提供
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四)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其他應收款(含關係人)
減:備抵損失
114.12.31
$ 30,508
(13,100)
$
17,408
113.12.31
31,823
(13,100)
18,723
其信用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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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五)存 貨

超級柴油
九二無鉛汽油
九五無鉛汽油
九八無鉛汽油
114.12.31
$ 44,111
30,204
46,103
22,974
$
143,392
113.12.31
37,396
27,884
34,902
23,308
123,490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認列銷貨成本及費用分別為 6,302,919 千元及 8,119,674 千元;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認列為存貨盤盈(虧)淨額產生之存貨相 關(損失)利益分別為 26,223 千元及 (9,031) 千元,帳列營業成本項下。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存貨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
之情形。

(六)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於報導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子公司
關聯企業
114.12.31
$ 1,807,016
57,148
$
1,864,164
113.12.31
2,127,119
59,103
2,186,222

1. 子公司

請參閱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2. 關聯企業

本公司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均屬個別不重大,其彙總財務資訊如下,該等財務資
訊係於本公司之個體財務報告中所包含之金額:
歸屬於本公司之份額:
本期淨利
其他綜合(損)益
綜合損益總額
114年度
$ 359
(1,951)
$
(1,592)
113年度
957
(11,914
(10,957)
  1.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均未有提供作 質押擔保之情形。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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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成 本:
民國11411日餘額
增 添
處 分
其 他
民國1141231日餘額
民國11311日餘額
增 添
處 分
其 他
民國1131231日餘額
折 舊:
民國11411日餘額
本年度折舊
處 分
民國1141231日餘額
民國11311日餘額
本年度折舊
處 分
其 他
民國1131231日餘額
帳面金額:
民國1141231
民國11311
民國1131231
土 地
$ 2,009,271
-
-
-
$
2,009,271
$ 2,009,271
-
-
-
$
2,009,271
$ -
-
-
$
-
$ -
-
-
-
$
-
$
2,009,271
$
2,009,271
$
2,009,271
房屋及建築 加油設備
522,425
26,605
(120,350)
22,704
451,384
315,210
189,291
(13,248)
31,172
522,425
258,633
56,205
(91,761)
223,077
227,844
30,016
(13,208)
13,981
258,633
228,307
87,366
263,792
運輸設備
1,997,092
4,532
(382,932)
-
1,618,692
2,050,367
7,747
(68,187)
7,165
1,997,092
1,256,129
95,943
(332,387)
1,019,685
1,182,948
127,503
(55,588)
1,266
1,256,129
599,007
867,419
740,963
雜項設備
460,779
59,852
(23,381)
-
497,250
394,246
123,598
(5,709)
(51,356)
460,779
272,734
68,139
(19,522)
321,351
278,002
34,406
(5,527)
(34,147)
272,734
175,899
116,244
188,045
未完工程

待驗設備
25,576
17,296
-
(25,184)
17,688
33,410
7,025
-
(14,859)
25,576
-
-
-
-
-
-
-
-
-
17,688
33,410
25,576
總 計
6,035,058
132,789
(527,207)
(2,480)
1,019,915
24,504
(544)
-
1,043,875
985,581
9,528
(6,780)
31,586
1,019,915
500,674
41,625
(544)
541,755
441,713
46,145
(6,084)
18,900
500,674
502,120
543,868
519,241
5,638,160
5,788,085
337,189
(93,924)
3,708
6,035,058
2,288,170
261,912
(444,214)
2,105,868
2,130,507
238,070
(80,407)
-
2,288,170
3,532,292
3,657,578
3,746,888
  1. 本公司受限於法律規定無法以公司名義取得農地,故以本公司董事長名義持有麥寮 及桃園農地。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述土地帳面價值均為 215,304 千元。本公司持有該土地之「他項權利證明書」或雙方協議書確認本公司對 上述農地之權利。

  2. 本公司每年進行資產減損評估,若有減損跡象,評估方法係採用使用價值作為資產 之可回收之金額,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所採用之折現率皆為 7.12% ,未有減損之情事。

  3.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部份固定資產提供作為銀行融資額度擔 保之明細,請詳附註八。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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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使用權資產

成 本:
民國11411日餘額
增 添
減 少
民國1141231日餘額
民國11311日餘額
增 添
減 少
民國1131231日餘額
折 舊:
民國11411日餘額
本年度折舊
減 少
民國1141231日餘額
民國11311日餘額
本年度折舊
減 少
民國1131231日餘額
帳面金額:
民國1141231
民國11311
民國1131231
土 地
$ 339,046
18,817
-
$
357,863
$ 287,160
63,572
(11,686)
$
339,046
$ 167,078
27,596
-
$
194,674
$ 147,177
28,833
(8,932)
$
167,078
$
163,189
$
139,983
$
171,968
房屋及
建築物
1,606,822
89,692
(30,680)
1,665,834
1,543,358
63,464
-
1,606,822
1,028,536
161,549
(24,500)
1,165,585
858,681
169,855
-
1,028,536
500,249
684,677
578,286
其 他
13,697
-
-
13,697
13,697
-
-
13,697
13,112
107
-
13,219
11,582
1,530
-
13,112
478
2,115
585
總 計
1,959,565
108,509
(30,680)
2,037,394
1,844,215
127,036
(11,686)
1,959,565
1,208,726
189,252
(24,500)
1,373,478
1,017,440
200,218
(8,932)
1,208,726
663,916
826,775
750,839
本公司使用權資產增加主要係增加加油站及貨櫃場租約,使用權資產減少主要係
解除部分之加油站租賃合約。
(九)長期借款
長期借款
長期無擔保銀行借款
長期擔保銀行借款
減: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未使用額度
利率區間
到期年度
114.12.31
$ 2,458,400
1,061,600
1,770,000
$
1,750,000
$
1,270,000
1.88%~2.38%
115~118
113.12.31
2,258,400
591,600
1,550,000
1,300,000
1,815,000
1.88%~2.19%
114~118

26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1. 借款之新增及償還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新增之金額分別為 6,220,000 千元及 2,950,000 千 元;償還(含提前償還)之金額分別為 5,550,000 千元及 2,150,000 千元。

  1.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借款餘額,未來各年度應償還情形如下:
期 間
115.1.1~115.12.31
116.1.1~116.12.31
117.1.1~117.12.31
118.1.1~118.12.31
金 額
$ 1,770,000
1,400,000
-
350,000
$
3,520,000
  1. 本公司部分借款係依原契約到期日進行分類,故於資產負債表中列示為一年內到期 負債。惟該等借款多屬可展延性質,依歷年慣例及與金融機構穩定之合作關係,預 期於一一五年度當中陸續完成展延,故評估並無重大流動性風險。此外,本公司持 有具高度流動性之有價證券,並擁有可供質押之不動產,得作為資金調度與融資之 備援來源,以確保短期償債能力及整體財務結構之穩健性,有關本公司利率及流動 性風險之暴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十七)。

  2. 本公司以資產設定抵質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十)租賃負債

本公司租賃負債之帳面金額如下:
114.12.31
流動
$
174,498
非流動
$
495,073
到期分析請詳附註六(十七)。
114年度
租賃認列於損益之金額如下: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11,312
不計入租賃負債衡量之變動租賃給付
$
73,677
短期租賃之費用
$
12,248
租賃修改利益(帳列其他利益及損失項下)
$
(195)
租賃認列於現金流量表之金額如下:
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
$
295,143
113.12.31
186,503
578,834
113年度
11,652
22,421
17,793
(27)
255,303

1. 土地、房屋及建築之租賃

本公司承租數個辦公室、加油站、倉庫及土地,租賃期間通常為二至二十七
年。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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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租賃

本公司短期承租之堆高機等,該等租賃為短期租賃,本公司選擇適用豁免認列
規定而不認列其相關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十一)員工福利

1. 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淨確定福利義務負債
114.12.31
$ (56,558)
19,261
$
(37,297)
113.12.31
(64,620)
24,769
(39,851)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基準
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
薪資計算。

(1) 計畫資產組成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稱
勞動基金局)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之
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
之收益。

截至報導日,本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計 19,261 千元。勞 工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置,請詳勞動基金局 網站公布之資訊。

(2)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已確定福利義務
計畫已支付之福利
轉調人員退休金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
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
1231日確定福利義務
114年度
$ (64,620)
10,238
-
(1,482)
(694)
$
(56,558)
113年度
(142,495)
69,294
(2,158)
(2,641)
13,380
(64,620)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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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如下:
1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計劃資產預計報酬
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
已提撥至計畫之金額
計畫已支付之福利
12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114年度
$ 24,769
419
3,732
579
(10,238)
$
19,261
113年度
85,271
1,079
6,453
1,260
(69,294)
24,769

(4) 資產上限影響數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上限影響數無任何變
動。

(5) 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認列為損(益)之費用如下:
管理費用
114年度
$
1,063
113年度
1,562

(6) 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

本公司累計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如下:
11日累積餘額

本期認列
1231日累積餘額
114年度
$ (127,746)
3,038
$
(124,708)
113年度
(147,579)
19,833
(127,746)

(7) 精算假設

本公司於財務報導結束日用以決定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重大精算假設如下:
折現率
未來薪資增加
114.12.31
113.12.31
%
1.400
%
1.650
%
1.000
%
1.000

本公司預計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畫之提撥 金額為 579 千元。

確定福利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 10.20 年。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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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敏感度分析

計算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時,本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以決定資產負債表日
相關精算假設,包含折現率及未來薪資變動等。任何精算假設之變動,均可能重
大影響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之金額。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對確定
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如下:
1141231
折現率
未來薪資增加
1131231
折現率
未來薪資增加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增加0.25
減少0.25
$ (715)
738
740
(720)
$ (779)
803
807
(785)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
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確
定福利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2. 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 6 %之提 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本公司依一定比率提 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別 為 31,900 千元及 35,639 千元,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

(十二)所得稅

1. 所得稅費用

  • (1)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所得稅費用(利益)明細如下:
當期所得稅費用
調整前期之當期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費用
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迴轉
所得稅費用(利益)
114年度
$ -
-
6,544
6,544
$
6,544
113年度
(2,287)
(2,287)
(22,498)
(22,498)
(24,785)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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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下的所得稅費用(利 益)明細如下: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
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告換算之兌換差額
114年度
$ 43,487
(14,057)
(4,889)
$
24,541
$
(4,402)
113年度
3,967
(14,309)
(16,459)
(26,801)
1,755
  • (3)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所得稅費用(利益)與稅前淨損之關係調節 如下:
稅前淨損
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採權益法認列之國內投資收益淨額
免稅所得
未認列之虧損扣除之所得稅影響數
前期低()
不可扣除之費用及其他
114年度
$ (842,646)
(168,529)
4,972
(3,566)
171,439
-
2,228
$
6,544
113年度
(490,800)
(98,160)
(1,780)
(1,938)
44,571
(2,287)
34,809
(24,785)

2.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 (1)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本公司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項目如下: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114.12.31
$
216,010
113.12.31
44,571
依所得稅法規定,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前十年度虧損得自當年度之純益扣
除,再行核課所得稅。該等項目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係因本公司於未來並
非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課稅損失使用。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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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遞延所得稅資產:
民國11411日餘額
(借記)/貸記損益
(借記)/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民國1141231日餘額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借記)/貸記損益
(借記)/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民國1131231日餘額
遞延所得稅負債:
民國11411日餘額
借記/(貸記)損益
借記/(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民國1141231日餘額
民國11311日餘額
借記/(貸記)損益
借記/(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民國1131231日餘額
確定福利
計 畫
國外營運
機構財務
報表換算之
兌換差額
課稅損失
其 他
$ 4,445
8,882
44,572
6,208
(97)
-
(44,572)
205
(4,348)
4,402
-
-
$
-
13,284
-
6,413
$ 8,040
10,637
16,423
8,429
372
-
28,149
(2,221)
(3,967)
(1,755)
-
-
$
4,445
8,882
44,572
6,208
確定福
利計畫
金融資產
之未實現
評價利益
採用權益法
之被投資公
司其他綜合
損益之份額
權益法認列
國外投資
利益淨額
其 他
$ -
14,058
27,459
84,921
1,588
-
-
-
(37,920)
-
39,141
(14,058)
(4,889)
-
-
$
39,141
-
22,570
47,001
1,588
-
28,367
43,918
80,890
1,817
-
-
-
4,031
(229)
-
(14,309)
(16,459)
-
-
$
-
14,058
27,459
84,921
1,588
確定福利
計 畫
國外營運
機構財務
報表換算之
兌換差額
課稅損失
其 他
$ 4,445
8,882
44,572
6,208
(97)
-
(44,572)
205
(4,348)
4,402
-
-
$
-
13,284
-
6,413
$ 8,040
10,637
16,423
8,429
372
-
28,149
(2,221)
(3,967)
(1,755)
-
-
$
4,445
8,882
44,572
6,208
確定福
利計畫
金融資產
之未實現
評價利益
採用權益法
之被投資公
司其他綜合
損益之份額
權益法認列
國外投資
利益淨額
其 他
$ -
14,058
27,459
84,921
1,588
-
-
-
(37,920)
-
39,141
(14,058)
(4,889)
-
-
$
39,141
-
22,570
47,001
1,588
-
28,367
43,918
80,890
1,817
-
-
-
4,031
(229)
-
(14,309)
(16,459)
-
-
$
-
14,058
27,459
84,921
1,588
確定福利
計 畫
國外營運
機構財務
報表換算之
兌換差額
課稅損失
其 他
$ 4,445
8,882
44,572
6,208
(97)
-
(44,572)
205
(4,348)
4,402
-
-
$
-
13,284
-
6,413
$ 8,040
10,637
16,423
8,429
372
-
28,149
(2,221)
(3,967)
(1,755)
-
-
$
4,445
8,882
44,572
6,208
確定福
利計畫
金融資產
之未實現
評價利益
採用權益法
之被投資公
司其他綜合
損益之份額
權益法認列
國外投資
利益淨額
其 他
$ -
14,058
27,459
84,921
1,588
-
-
-
(37,920)
-
39,141
(14,058)
(4,889)
-
-
$
39,141
-
22,570
47,001
1,588
-
28,367
43,918
80,890
1,817
-
-
-
4,031
(229)
-
(14,309)
(16,459)
-
-
$
-
14,058
27,459
84,921
1,588
合 計
64,107
(44,464)
54
19,697
43,529
26,300
(5,722)
64,107
合 計
128,026
(37,920)
20,194
110,300
154,992
3,802
(30,768)
128,026
確定福
利計畫
$ -
-
39,141
$
39,141
-
-
-
$
-
  1. 依所得稅法規定,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前十年度虧損得自當年度之純益扣除,再 行核課所得稅。該等項目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係因本公司於未來並非很有可 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
虧損年度
民國一一三年度(估計數)
民國一一四年度(估計數)
合 計
尚未扣除之虧損
得扣除之最後年度
$ 445,715
民國一二三年度
634,335
民國一二四年度
$
1,080,050

4. 所得稅核定情形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一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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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資本及其他權益

1. 股 本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均為 1,800,000 千元,每股面額 10 元,已發行股本均為 1,372,818 千元。所有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 收取。

2. 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發行股票溢價
庫藏股票交易
其 他
114.12.31
$ 520,206
68,449
1,241
$
589,896
113.12.31
520,206
68,043
1,241
589,490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
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
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
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十。

3. 保留盈餘-盈餘分配及股利政策

(1) 法定盈餘公積

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
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2) 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與
已提列特別盈餘公積餘額之差額,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
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與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
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金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
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份分派盈餘。

(3) 保留盈餘-盈餘分配及股利政策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次
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上述法定盈餘公積,應以本期稅後淨利加計本期
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作為法定盈餘公積之提列基礎,
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
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
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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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盈餘分配案應提撥百分之三十以上分配予股東,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 股利總數百分之十。但現金股利每股若低於 0.1 元則不予發放,改以股票股利發 放。如有前一年度累積或當年度發生但當年度稅後盈餘不足提列之股東權益減 項,應自前一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並於提撥分派 前先行扣除。前項盈餘分配若每股股息少於 0.5 元,則得免予分配。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十八日及民國一一三年六月六日經股東常會
決議民國一一三年度及一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有關分派予業主之股利如下:
113年度
配股率(元)
金 額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
現 金
$ 0.3
41,185
112年度
配股率(元)
金 額
0.43
59,031
配股率(元)
0.43

4. 庫藏股

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公司買回庫藏股份之數量比例,不得超過公司已發行股
份總數百分之十;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公司保留盈餘加發行股份溢價及已實
現之資本公積之金額。
本公司持有之庫藏股票依證券交易法規定不得質押,於未轉讓前,不得享有股
東權利。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山隆投資因持有本
公司股票列為庫藏股之股數及金額如下:
山隆投資
公允價值
114.12.31
股數(千股)
金 額
1,353
$
31,863
$
18,069
113.12.31 113.12.31
股數(千股)
1,353
金 額
31,863
23,144

本公司之子公司山隆投資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獲配本公司配發現金股 利分別為 406 千元及 582 千元,列於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項下。 5. 其他權益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民國11411
$ (13,864)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17,608)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未實現損益
-
民國1141231日餘額
$
(31,472)
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未實現損益
529,897
-
(102,112)
427,785
合 計
516,033
(17,608)
(102,112)
396,313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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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民國11311
$ (20,884)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7,02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未實現損益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
益工具
-
民國1131231日餘額
$
(13,864)
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未實現損益
1,236,411
-
(707,074)
560
529,897
合 計
1,215,527
7,020
(707,074)
560
516,033

(十四)每股盈餘

本公司基本每股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之計算如下: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損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基本每股盈餘(元)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損)利
(調整稀釋性潛在普通股影響數後)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員工股票酬勞之影響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千股):
稀釋每股盈餘(元)
114年度
$
(849,190)
135,928
$
(6.25)
$
(849,190)
135,928
-
$
(6.25)
113年度
(466,015)
135,928
(3.43)
(466,015)
135,928
-
(3.43)
註: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為稅後損,潛在普通股皆不具稀釋作
用。

(十五)客戶合約之收入

  1. 收入之細分
約之收入
之細分
主要地區市場:
臺 灣
114年度
運輸部門
$
403,831
加油站
部 門
6,714,831
所有其他
部 門
374,705
合 計
7,493,367

35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主要地區市場:
臺 灣
餘額
應收票據及帳款
減:備抵損失
合約負債-預收貨款
113年度 113年度
運輸部門
加油站
部 門
所有其他
部 門
$
1,406,608
8,666,670
19,803
114.12.31
113.12.31
$ 406,623
320,052
(8,048)
(5,042)
$
398,575
315,010
$
216,008
108,238
合 計
10,093,081
113.1.1
704,505
(2,493)
702,012
35,270

2. 合約餘額

應收帳款及其減損之揭露請詳附註六(三)。
合約負債之變動主要係源自本公司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之時
點與客戶付款時點之差異。

(十六)員工及董事酬勞

依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六月十八日修訂之章程,本公司於扣除員工酬勞前如有本
期稅前利益,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一為員工酬勞。本公司年度如有本期稅前利益,應
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一為基層員工調整薪資或分派酬勞。前項基層員工為非經理人且薪
資水準低於「中小企業員工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定義之基層員工薪資水準。
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發
放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員工酬勞之發放方式及比率,應
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
會。經前項董事會決議以股票之方式發給員工酬勞者,得同次決議以發行新股或收買
自己之股份為之。

修訂章程前之規定,本公司於扣除員工酬勞前如有本期稅前利益,應提撥不低於 1% 為員工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 現金為之,其發放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員工酬勞之發放 方式及比率,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 之,並報告股東會。經前項董事會決議以股票之方式發給員工酬勞者,得同次決議以 發行新股或收買自己之股份為之。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及一一三年度為稅前淨損,故無需估列員工及董事酬勞。
前述董事會決議分派之員工及董事酬勞金額與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
度個體財務報告估列金額並無差異,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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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金融工具

1. 信用風險

(1) 信用風險之暴險

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

(2) 信用風險集中情況

本公司重要客戶中,某造紙工業廠商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之應收款項之帳面金額分別為 105,686 千元及 103,772 千元。

(3) 應收款項之信用風險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暴險資訊請詳附註六(三)。其他按攤銷後成
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其他應收款,請詳附註六(四)。
上開其他應收款為信用風險低之金融資產,因此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
額衡量該期間之備抵損失(本公司如何判定信用風險低之說明請詳附註四(六))。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其他應收款之備抵損失變動如下:
期初餘額(即期末餘額)

114 年度 113 年度 $ 13,100 13,100

2. 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之影響。
1141231
非衍生金融負債
應付票據及帳款
其他應付款
租賃負債
長期借款
存入保證金
1131231
非衍生金融負債
應付票據及帳款
其他應付款
租賃負債
長期借款
存入保證金
帳面金額
$ 701,781
204,844
669,571
3,520,000
6,902
$
5,103,098
$ 641,869
198,740
765,337
2,850,000
6,869
$
4,462,815
合 約
現金流量
(701,781)
(204,844)
(704,245)
(3,607,847)
(6,902)
(5,225,619)
(641,869)
(198,740)
(803,362)
(2,908,177)
(6,869)
(4,559,017)
一年以內
(701,781)
(204,844)
(183,666)
(1,819,843)
(6,902)
(2,917,036)
(641,869)
(198,740)
(196,619)
(1,579,842)
-
(2,617,070)
1-2
-
-
(142,480)
(1,426,402)
-
(1,568,882)
-
-
(165,417)
(962,404)
-
(1,127,821)
2年以上
-
-
(378,099)
(361,602)
-
(739,701)
-
-
(441,326)
(365,931)
(6,869)
(814,126)
本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有
顯著不同,並請詳附註六(九)之說明。

37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3. 匯率風險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及負債並
未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

4. 利率分析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詳下表列示:
變動利率工具(帳面金額):
金融資產
金融負債
114.12.31
113.12.31
$ 525,260
322,309
3,520,000
2,850,000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利率資
產及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資產及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
外。本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一
碼,此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報導日若利率增加或減少一碼,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本公司民 國一一四年度之稅前淨損將減少或增加 7,487 千元,民國一一三年度之稅前淨損將減 少或增加 6,319 千元,主要係因本公司之活期存款及借款。

5. 其他價格風險:

若報導日金融工具商品價格及權益價格變動 ( 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且假設 其他變動因素不變),對綜合損益項目之影響如下:

報 導 日
證券價格
上漲5%
下跌5%
114年度
其他綜合損
益稅前金額
稅前損益
$
18,903
-
$
(18,903)
-
113年度 113年度
其他綜合損
益稅前金額
$
18,903
$
(18,903)
其他綜合損
益稅前金額
22,821
(22,821)
稅前損益
-
-

6. 公允價值資訊

(1) 評價流程及公允價值層級

本公司之會計政策及揭露包含採用公允價值衡量其金融資產及負債。本公司
之管理階層負責進行獨立公允價值驗證,藉獨立來源資料使評價結果貼近市場狀
態、確認資料來源係獨立、可靠、與其他資源一致以及代表可執行價格,並定期
校準評價模型、更新評價模型所需輸入值及資料及其他任何必要之公允價值調
整,以確保評價結果係屬合理。
本公司於衡量其資產和負債時,儘可能使用市場可觀察之輸入值。公允價值
之等級係以評價技術使用之輸入值為依據歸類如下:
  • 第一級: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未經調整)。

  • 第二級:除包含於第一級之公開報價外,資產之輸入參數係直接(即價格)或 間接(即由價格推導而得)可觀察。

38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 第三級: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非基於可觀察之市場資料(非可觀察參數)。

(2) 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 本公司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包括公允價值等級資

  • 訊,但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者,及租 賃負債,依規定無須揭露公允價值資訊)列示如下: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國內上市(櫃)股票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無公開報價
權益工具
小 計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應收票據及帳款
應收票據及帳款-關係人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存出保證金(帳列其他非流動
資產)
小 計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應付票據及帳款
其他應付款
租賃負債
長期借款
存入保證金
114.12.31 114.12.31
帳面金額
$ 335,208
42,850
378,058
545,745
292,889
105,686
17,408
141,483
1,103,211
$
1,481,269
$ 701,781
204,844
669,571
3,520,000
6,902
$
5,103,098
公允價值
第一級
335,208
-
-
-
-
-
-
-
-
-
-
-
第二級
-
-
-
-
-
-
-
-
-
-
-
-
第三級
合計
-
335,208
42,850
42,850
-
-
-
-
-
-
-
-
-
-
-
-
-
-
-
-
-
-
-
-

39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國內上市(櫃)股票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無公開報價
權益工具
小 計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應收票據及帳款
應收票據及帳款-關係人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含存出
保證金—流動)
存出保證金(帳列其他非流動
資產)
小 計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應付票據及帳款
其他應付款
租賃負債
長期借款
存入保證金
113.12.31 113.12.31
帳面金額
$ 368,147
88,279
456,426
370,494
211,203
103,807
18,723
179,645
883,872
$
1,340,298
$ 641,869
198,740
765,337
2,850,000
6,869
$
4,462,815
公允價值
第一級
368,147
-
-
-
-
-
-
-
-
-
-
-
第二級
-
-
-
-
-
-
-
-
-
-
-
-
第三級
合 計
-
368,147
88,279
88,279
-
-
-
-
-
-
-
-
-
-
-
-
-
-
-
-
-
-
-
-

(3) 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本公司估計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工具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無活絡市場債務商品投資及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若有成交或造市
者之報價資料者,則以最近成交價格及報價資料作為評估公允價值之基礎。若無
市場價值可供參考時,則採用評價方法估計。採用評價方法所使用之估計及假設
為現金流量之折現值估計公允價值。
  • (4) 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A. 非衍生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公允價
值。主要交易所及經判斷為熱門券之中央政府債券櫃台買賣中心公告之市價,
皆屬上市(櫃)權益工具及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之債務工具公允價值之基礎。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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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能及時且經常自交易所、經紀商、承銷商、產業公會、訂價服務機構或
主管機關取得金融工具之公開報價,且該價格代表實際且經常發生之公平市場
交易者,則該金融工具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如上述條件並未達成,則該市場
視為不活絡。一般而言,買賣價差甚大、買賣價差顯著增加或交易量甚少,皆
為不活絡市場之指標。
除有活絡市場之金融工具外,其餘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係以評價技術或參
考交易對手報價取得。透過評價技術所取得之公允價值可參照其他實質上條件
及特性相似之金融工具之現時公允價值或以其他評價技術,包括以合併資產負
債表日可取得之市場資訊運用模型計算而得。
本公司持有之金融工具屬無活絡市場者為無公開報價之權益工具,其使用
市場可比公司法估算公允價值者,以可比上市(櫃)公司之市場報價所推導之股
價淨值乘數為基礎衡量,該估計數已調整該權益證券缺乏市場流通性之折價影
響。
  • (5)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金融資產及負債並無任何公允價值等級 移轉之情形。

  • (6) 第三等級之金融資產變動表

第三等級之金融資產變動表
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金融資產
無公開報價
之權益工具
民國11411 $ 88,279
總利益或損失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10,811)
減少 (34,618)
民國1141231 $ 42,850
民國11311 $ 116,590
總利益或損失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25,371)
減少 (2,940)
民國1131231 $ 88,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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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總利益或損失,係列報於「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未實現評價利益(損失)」,其中與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仍
持有之資產及負債相關者如下:

==> picture [16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總利益或損失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列報於「透過其他 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 實現評價利益(損失)」) $ (10,811) (25,665)

(7)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之量化資訊

本公司公允價值衡量歸類為第三等級者包括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金融資產-權益證券投資。
本公司公允價值歸類為第三等級之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具有複數重大
不可觀察輸入值,因彼此獨立,故不存在相互關聯性。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之量化資訊列表如下:
項目
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無活絡市場之權
益工具投資


評價技術
可類比上市上櫃
公司法


重大不可
觀察輸入值
重大不可觀察
輸入值與公允
價值關係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
(114.12.31113.12.31
分別為30%~47%
30%~35%)
•缺乏市場流通性
折價愈高,公允
價值愈低
•市價淨值比(114.12.31
113.12.31分別為
0.58~0.770.49~2.77)
•乘數愈高,公允
價值愈高
EV/SALES(114.12.31
113.12.31分別為
0.98~1.271.15~1.28)

EV/EBITDA(114.12.31
113.12.31分別為12.11
11.92)
•稅前息前折舊攤
銷前盈餘乘數愈
高,公允價值愈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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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 對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對合理可能替代假設之敏感度分析 本公司對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衡量係屬合理,惟若使用不同之評價模型或評

  • 價參數可能導致評價之結果不同。針對分類為第三等級之金融工具,若評價參數 變動,則對本期損益或其他綜合損益之影響如下:

民國114123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113123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輸入值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
市價/淨值比
EV/SALES
EV/EBITDA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
市價/淨值比
EV/SALES
EV/EBITDA
向上或下
公允價值變動反應於
其他綜合損益
變動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5
$
420
(426)
5
$
110
(113)
5
$
288
(291)
5
$
21
(22)
5
$
1,820
(1,820)
5
$
1,531
(1,529)
5
$
324
(324)
5
$
429
(426)
本公司有利及不利變動係指公允價值之波動,而公允價值係根據不同程度之
不可觀察之投入參數,以評價技術計算而得。若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受一個以上
輸入值之所影響,上表僅反應單一輸入值變動所產生之影響,並不將輸入值間之
相關性及變異性納入考慮。

(十八)財務風險管理

1. 概 要

本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 (1) 信用風險

(2) 流動性風險

(3) 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本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本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標、
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個體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 風險管理架構

董事會全權負責控管及監督本公司之風險管理架構。由財務部門提出評估計劃
與效益分析,呈報權責主管核定後,交易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於次期董事會追認
之。
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依內稽查核計畫進行定期或不定期之風險管理控制及程序
查核,並將覆核結果定期報告予審計委員會。本公司並未以投機為目的進行金融工
具之交易。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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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本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務
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本公司銀行存款、應收客戶之帳款及證券投資。
  • (1) 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 本公司已建立授信政策,依該政策本公司在給予標準之付款及運送條件及條

  • 款前,須針對每一新客戶個別分析其信用評等。採購限額依個別客戶建立。此限 額經定期覆核。未符合基準信用評等之客戶僅得以預收基礎與本公司進行交易。 本公司之信用風險暴險主要受每一客戶個別狀況影響。惟管理階層亦考量本

  • 公司客戶基礎之統計資料,包括客戶所屬產業,因這些因素可能會影響信用風 險。本公司持續地評估應收帳款客戶之財務狀況,必要時會要求對方提供保證 金。本公司仍定期評估應收帳款回收之可能性並提列備抵呆帳,而呆帳損失總在 管理階層預期之內。

(2) 投 資

銀行存款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本公司財務部門衡量並監控。由
於本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投資等級以上之金融機
構及公司組織,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 (3) 保 證

本公司政策規定僅能提供財務保證予背書保證辦法中所列之對象。截至民國 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對子公司期末背書保證餘額均為 150,000 千元。

4. 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以支應本公司營運並減輕
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本公司管理階層監督銀行融資額度使用狀況並確保借款合約
條款之遵循。
銀行借款為本公司流動資金來源之一。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本公司未動用之銀行融資額度,請詳附註六(九)說明。

5. 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場價格變動,如利率及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本公司之
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之暴險程
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1) 利率風險

本公司部分透過浮動利率借入資金,因而產生現金流量風險。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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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市價風險

本公司因上市及非上市(櫃)權益證券投資而產生權益價格暴險。該權益投資
非持有供交易而係屬策略性投資,本公司並未積極交易該等投資,投資組合中重
大投資均採個別管理且所有買賣決策均經財務管理部門之核准。

(十九)資本管理

董事會之政策係維持健全之資本基礎,以維繫投資人、債權人及市場之信心以及
支持未來營運之發展。資本包含本公司之股本、資本公積及保留盈餘。董事會控管資
本報酬率,同時控管普通股股利水準。
本公司透過定期審核資產負債比例對資本結構進行監控。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負債占總資產比例如下:
負債總計
資產總計
負債比例
114.12.31
113.12.31
$ 5,493,847
4,760,079
8,121,514
8,437,884
68 %
56 %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資本管理之方式並未改變。

(二十)非現金交易之投資及籌資活動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非現金交易之投資及籌資活動如下:
  1. 以租賃方式取得使用權資產,請詳附註六(八)及六(十)。

  2.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調節如下表:

長期借款
存入保證金
租賃負債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總額
長期借款
存入保證金
租賃負債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總額
114.1.1
$ 2,850,000
6,869
765,337
$ 3,622,206
113.1.1
$ 2,050,000
11,504
844,519
$ 2,906,023
現金流量
670,000
33
(197,906)
472,127
現金流量
800,000
(4,635)
(203,437)
591,928
非現金之變動
租賃給付
之 變 動
-
-
102,140
102,140
非現金之變動
租賃給付
之 變 動
-
-
124,255
124,255
114.12.31
3,520,000
6,902
669,571
4,196,473
113.12.31
2,850,000
6,869
765,337
3,622,206

45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七、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於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本公司之子公司及其他與本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
如下:
關係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正隆) 該公司為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山發機電股份有限公司 該公司為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山發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該公司為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山發物業股份有限公司 該公司母公司為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正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該公司董事長與本公司董事長為二親等內
關係
科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為本公司之關聯企業
中隆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中隆) 本公司與該公司為實質關係人(其他關係
人)(註1)
傑隆交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傑隆) 本公司與該公司為實質關係人(其他關係
人)(註1)
山富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該公司半數董事為本公司之董事
新眾銘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該公司最終母公司為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薩摩亞商眾銘國際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該公司最終母公司為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文經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該公司董事長與本公司董事長為二親等內
關係
山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山隆投資) 為本公司之子公司
山隆船務報關股份有限公司(山隆船務 為本公司之子公司
報關)
山隆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山隆汽車) 為本公司之子公司
Shang-Loong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 為本公司之子公司
LTD. ( Shang-Loong International)
Long Yun Investment Holding Co,Ltd. 為本公司之子公司
(Long Yun)
Loong De Investment Co., Ltd. (Loong De)為本公司之子公司
上海山通儲運有限公司(上海山通) 為本公司之子公司
Shan-Loong Logistics Co., Ltd. 為本公司之子公司

1 :本公司將該等公司揭露為其他關係人之說明,請詳附註十二(二)。

46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營業收入

本公司對關係人之重大銷售金額如下:
其他關係人—正隆
其他關係人—中隆
其他關係人—傑隆
其他關係人
子公司
關聯企業
114年度
$ 605,826
-
-
5,044
2,255
1,178
$
614,303
113年度
897,418
22,409
5,181
6,587
3,052
572
935,219

本公司銷售予關係人之價格及其他交易條件與一般客戶並無顯著不同。 2. 應收關係人款項

本公司應收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應收帳款
其他關係人-正隆

其他關係人

關聯企業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其他應收款(帳列其
他金融資產-流動)
其他關係人

其他關係人—正隆

其他關係人—中隆
子公司

關聯企業
114.12.31
$ 105,686
-
-
$
105,686
114.12.31
$ -
21
-
287
-
$
308
113.12.31
103,767
5
35
103,807
113.12.31
581
-
17
198
190
986

47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3. 與關係人成本及費用支出

本公司與關係人因交易發生之成本及費用(含變動租金支出)明細彙總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
其他關係人

其他關係人—中隆

其他關係人—傑隆

子公司—山隆汽車

關聯企業
114年度
$ 37,160
6,341
-
73,621
43,743
$
160,865
113年度
38,450
161,065
19,891
126,753
16,040
362,199

4. 財產交易

(1)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本公司向關係人購入運輸設備及委託關聯企業於加油站施作土木工程,總價
款列示如下:
子公司—山隆汽車
關聯企業
總價款 總價款
114年度
$ 4,601
22,239
$
26,840
113年度
8,066
132,055
140,121
  • (2) 本公司之關聯企業向本公司提供系統整合開發服務,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開發案尚未全部完成,本公司之預付設備款金額分別為 8,687 千元及 15,569 千元,帳列其他非流動資產項下。

(3) 處分運輸設備

本公司出售予關係人之運輸設備之處分價款及其未結清餘額如下:
關聯企業 處分價款
114年度
113年度
$
-
220
處分價款
114年度
113年度
$
-
220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
114年度 114.12.31
-
113.12.31
$
-
190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產生處分損失分別為 0 千元及 (161) 千元。

48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5. 應付關係人款項

本公司因上述取得資產及成本及費用支出等交易而發生之應付關係人款項明細
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應付帳款
其他關係人

其他關係人—中隆

其他關係人—傑隆

關聯企業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其他應付款
其他關係人

子公司

關聯企業
114.12.31
$ 983
6,452
827
-
$
8,262
114.12.31
$ 87
7,857
1,590
$
9,534
113.12.31
98
49
827
11,244
12,218
113.12.31
117
10,024
-
10,141

6. 租賃

(1) 承租資產

本公司向正隆承租辦公處所及土地,參考鄰近地區租金行情簽訂數份租賃合
約,其相關明細如下:
,其相關明細如下:
其他關係人-正隆 租賃負債餘額
114.12.31
113.12.31
$
21,097
10,737
利息費用
114.12.31 114年度 113年度
$
21,097
10,737 418 195

(2) 出租資產

本公司出租辦公大樓予子公司,所產生之租金收入如下:
關係人類別 租金收入
(列於其他收入項下)
114年度
113年度
$
1,864
1,600
租金收入
(列於其他收入項下)
114年度
113年度
$
1,864
1,600
租金收入
(列於其他收入項下)
114年度
113年度
$
1,864
1,600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
114年度 114.12.31
-
113.12.31
子公司 $
1,864
1,600 -

7. 股利收入

本公司與關係人之股利收入明細如下:
收入
本公司與關係人之股利收入明細如下:
關係人類別 114年度
$ 8,719
9,110
$
17,829
113年度
其他關係人—正隆
其他關係人—正太
9,688
-
9,688

49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8. 背書保證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提供子公司期末背書保證餘額均為 150,000 千元。

9. 提供保證

本公司短長期信用借款係由本公司之董事長擔任連帶保證人。
  • (三)主要管理階層人員薪酬
主要管理階層人員報酬包括:
短期員工福利
退職後福利
114年度
$ 27,785
159
$
27,944
113年度
28,785
421
29,206

八、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提供抵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
抵質押擔保標的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長期借款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土地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房屋及建築


存出保證金(定存單,帳列其他非
流動資產)
履約保證金
114.12.31
$ 335,208
90,562
8,402
27,736
$
461,908
113.12.31
-
90,562
9,418
53,035
153,015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一)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基於營運需要已簽訂尚未支 付之加油站工程款、辦公室裝修工程款及電腦資訊系統等分別為 76,287 千元及 58,332 千元。

  • (二)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因購油及運輸等交易由銀行 提供之履約保證分別為 1,860,000 千元及 2,110,000 千元。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50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十二、其 他

(一)員工福利及折舊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功 能 別
性 質 別
114年度 114年度 114年度 113年度 113年度 113年度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董事酬金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122,443
12,033
6,022
-
509
88,930
-
532,736
57,435
26,941
8,640
15,158
362,234
32,881
655,179
69,468
32,963
8,640
15,667
451,164
32,881
160,174
18,298
9,404
-
915
119,018
-
493,896
58,874
27,797
7,840
18,442
319,270
28,092
654,070
77,172
37,201
7,840
19,357
438,288
28,092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員工人數及員工福利費用額外資訊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員工人數
1,087
1,268
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
6
6
平均員工福利費用
$
715
624
平均員工薪資費用
$
606
518
平均員工薪資費用調整情形
%
16.99
監察人酬金
$
-
-
本公司薪資報酬政策(包括董事、經理人及員工)資訊如下:
  1. 給付經理人及員工之酬金分為固定薪資與變動薪資兩類,固定薪資為不論盈虧每月 所發放薪資;變動薪資則是員工酬勞、開發獎金及年終績效獎金等,變動薪資視公 司獲利及績效考核工作職掌、對公司營運貢獻度、總體環境及市場水準等因素制定 足以反映工作績效之報酬。

  2. 董事執行本公司業務時,不論營業盈虧,公司應支給薪津。全體董事之報酬,依其 對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之價值,並參酌同業水準,授權董事會議定之。

  3. (二)檢調單位於民國一一四年二月二十日對本公司進行搜索並扣押物品,請本公司董事長 鄭人豪先生等多人配合調查偵辦;依據新聞( 114.2.21 )所載,檢察官訊問後以涉犯證券 交易法非常規交易與商業會計法等罪嫌,諭知董事長鄭人豪先生以 300 萬元交保,公司 8 名幹部,以 5 萬元至 15 萬元不等金額交保。截至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十二日止,尚未偵 查終結。

51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為維護股東權益,本公司進行清查了解,發現有往來之部分廠商,確實存在本公
司管理階層人員持有其股權及保管該廠商財務印鑑等經營情事,應為本公司之實質關
係人(請詳附註七),本公司業已依據此結論將與該等廠商之交易揭露為關係人交易並
更補正前期之財務報表。由於受限偵查不公開原則,前揭處理方式,可能尚非為最終
結果。本公司將待後續司法程序釐清案情後,續為妥適之處理。
另,依據新聞提及本公司遭帶回人員涉嫌從事非常規交易等法律責任、人員不排
除有侵占、背信等犯行。由於本公司並無司法調查權限,且囿於偵查不公開原則,有
關事實與法律責任將待檢調機關調查與司法單位釐清後,本公司再採取相對措施。
本公司將積極配合調查,同時擬委託外部之專家協助,例如就關係人採購之交易
價格合理性等情事,進行分析,以維護股東權益。目前本公司財務、業務皆正常,該
偵查案對本公司運營,尚無重大影響。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一四年度本公司依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訊如
下:

1. 資金貸與他人:無。

2. 為他人背書保證:


背書保
證者公
司名稱
被背書保證對象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
業背書保
證 限 額
本期最高
背書保證
餘 額
期末背
書保證
餘 額
實際動
支金額
背書保證以
財產設定
擔保金額
累計背書保證金
額佔最近期財務
報表淨值之比率
背書保
證最高
限 額
屬母公司
對子公司
背書保證
屬子公司
對母公司
背書保證
屬對大陸
地區背書
保 證
公司名稱 關係
1 山隆投資 本公司 3 1,576,600 400,000 400,000 - 400,000 %
15.22
3,941,501 N Y N
2 山隆船務 本公司 3 1,576,600 100,000 100,000 - 100,000 %
3.80
3,941,501 N Y N
3 Shan
Loong
Internatio
nal Holdi
ngs Co.
Ltd
本公司 3 1,576,600 314,300 314,300 - 314,300 %
11.96
3,941,501 N Y N

1 :子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 1 開始依序編號。

  • 2 :對外背書保證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一百五十為限,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 分六十為限。

  • 3 :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 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單位:千股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
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
發行人之關係
帳 列
科 目
備註
股數/單位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公允價值
本公司
本公司


股票:
正隆(股)公司
正太科技(股)公司
正隆投資(股)公司
悅隆(股)公司
山發(股)公司
股票:
該公司係本公司法
人董事
該公司董事長與本
公司董事長為二親
等內關係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19,376
182
600
323
270
335,208
11,001
17,731
5,227
8,891
1.75%
19.29%
4.62%
10.78%
0.87%
335,208
11,001
17,731
5,227
8,891

52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
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
發行人之關係
帳 列
科 目
備註
股數/單位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公允價值
山隆投資



山隆船務報關
Shan-Loong
International
正隆(股)公司
山隆通運(股)公司
正隆投資(股)公司
悅隆(股)公司
股票:
正隆(股)公司
Chung Loong Paper
Holdings Limited
-
母公司
-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31,819
1,353
1,200
29
7,155
1,339
550,463
18,069
35,424
462
123,782
217,436
2.87%
0.99%
9.23%
0.95%
0.65%
5.00%
550,463
18,069
35,424
462
123,782
217,436

4.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
之公司
交易對象
名 稱
關 係 交易情形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
之情形及原因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
之情形及原因
應收()票據、帳款 應收()票據、帳款 備註
() 金 額 佔總進
()
之比率
授信
期間
單 價 授信期間 餘 額 佔總應收
()票據、
帳款之比率
本公司
山隆船務
報關
Shan-
Loong
Logistics
Co., Ltd
正隆

正隆
Cheng Loong
Binh Duong
Paper Co.,
Ltd.
該公司係本公司
法人董事


該公司係本公司
法人董事

該公司最終母公
司係本公司法人
董事
運費及油
品收入
報關收入
運輸收入
(605,826)
(130,110)
(202,095)
(8.08) %
(53.78)%
(45.36)%
20-80
60
60
與一般客戶
無顯著差異
與一般客戶
無顯著差異
與一般客戶
無顯著差異
無顯著不同
無顯著不同
無顯著不同
應收帳款
105,686
應收帳款
12,427
應收帳款
24,252
26.00%
40.69%
48.15%

5.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帳列應收款項
之 公 司
交易對象
名 稱
關 係 應收關係人
款項餘額
週轉率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
期後收回金額
(註)
提列備抵
損失金額
金 額 處理方式
本公司 正隆 該公司係本公司法人董事 105,686 5.78 - 應收帳款
105,686
-
註:係截至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五日之資料。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民國一一四年度本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單位:千股
投資公司
名 稱
被投資公司
名 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
業項目
原始投
資金額
原始投
資金額

末 持

末 持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註2)
本期認列之
投資(損)
益(註2)
備 註
本期期末
(註1)
去年年底
(註1)
股 數 比 率 帳面金額
(註1)
本公司





I



山隆投資
山隆船務報關
Shan-Loong
nternational
山隆汽車
科隆工業
新北市

基隆市


英屬維京
群島

新北市

新北市

一般投資業務
受託辦理進出口
貨物報關業務
一般投資業務
汽車維修及銷售
合成樹脂及塑膠
製造業
400,000
131,000
315,777
(USD10,047
千元)
270,000
31,265
400,000
131,000
315,777
(USD10,047
千元)
270,000
31,265
40,000
13,100
10,047
27,000
2,134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20.92%
626,358
259,795
721,088
199,775
57,148
1,864,164
13,663

17,349

14,902

(59,472)

1,716
13,256
17,349
14,902

(55,826
359
(9,960
子公司




)


-
)

53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投資公司
名 稱
被投資公司
名 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
業項目
原始投
資金額
原始投
資金額

末 持

末 持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註2)
本期認列之
投資(損)
益(註2)
備 註
本期期末
(註1)
去年年底
(註1)
股 數 比 率 帳面金額
(註1)
Shan-Loong
International

Long De
Long Yun
Investment Holding
Co., Ltd. (Long Yun)
Loong De
Investment Co., Ltd.
(Loong De)
Shan-Loong
Logistics Co., Ltd.
薩摩亞

越南
一般投資業務

國際集裝箱、運
輸、國內貨運
25,804
(USD821
千元)
32,059
(USD1,020
千元)
32,059
(USD1,020
千元)
25,804
(USD821
千元)
32,059
(USD1,020
千元)
32,059
(USD1,020
千元)
821
1,020
-
100.00%
100.00%
51.00%
32,067
105,282
36,969
(5,215)



7,374
18,258
已由其母公
司認列投資
損益

子公司

1 :新台幣金額係依財務報導日之期末匯率換算。

  • 2 :新台幣金額係依財務報導日之平均匯率換算。

(三)大陸投資資訊:

1. 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

大陸被投資
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
項 目
實 收
資本額
投資
方式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本期匯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匯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之持股比例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
益(註5)
本期認列
投資(損)
益(註5)
期末投資
帳面價值
(註4)
截至本期
止已匯回
投資收益
匯出 收回
(註4)
上海山通

道路普通貨物運輸、國際集裝箱
運輸、國內貨運代理及倉儲服務
22,480
(RMB5,000
千元)
(6)
1 44,404
(USD812
千元及
RMB4,200
千元)
- - 44,404
(USD812千元
RMB4,200
千元)
60.00% 150 90 31,421 -
  • 1 :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再轉投資大陸。

  • 2 :本表相關新台幣數字係依財務報導日之匯率換算。

  • 3 :上海山通投資損益之認列係依據被投資公司自結財務報表計列。

  • 4 :新台幣金額係依財務報導日之期末匯率換算。

  • 5 :新台幣金額係依財務報導日之平均匯率換算。

  • 6 :上海山通於民國一○七年度辦理減資 RMB32,000 千元, Shan-Loong International 收到減資款 RMB19,200 千元,已向 投審會申請核備,截至報導日止該資金尚未匯回台灣。

2. 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投資金額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44,404
(USD812千元
RMB4,200千元)
44,404
(USD812千元
RMB4,200千元)
1,576,600

3. 重大交易事項:無。

十四、部門資訊

請詳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54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零用金及週轉金
支票存款
活期存款
外幣存款
摘 要
金 額
$ 4,739
15,746
525,187
美金0.1千元,匯率31.43
4
人民幣15千元,匯率4.496
69
541,006
$
545,745

55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非關係人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客戶名稱
應收票據:
威致鋼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宏林油品股份有限公司
桃旺交通有限公司
其他(註3)
應收帳款:
金獅油品股份有限公司
聯倉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康那香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註3)
減:備抵呆帳
摘 要
金 額
營業收入
$ 1,193

967

271

559
營業收入
16,169

13,139

10,242

9,114

249,283
(8,048)
$
292,889

1 :未包含應收關係人帳款,請詳附註七說明。

2 :各戶餘額均未超過各該項目金額 5 % ,不予單獨列示。

存貨明細表

項 目
超級柴油
九二無鉛汽油
九五無鉛汽油
九八無鉛汽油
成 本
$ 44,111
30,204
46,103
22,974
$
143,392
淨變現價值
44,912
32,045
49,862
24,094
150,913

56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流動資產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應收股款
其他(註)
摘 要
金 額
$ 212,823
54,470
$
267,293

註:各戶餘額均未超過本項目金額 5 % ,不予單獨列示。

57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請詳附註六(七)。

使用權資產變動明細表

請詳附註六(八)。

58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無形資產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額 本期減少 本期攤銷額 期末餘額 備註 系統及電腦軟 $ 161,677 11,055 (44) 32,881 139,807 直線基礎攤 體 銷

59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名 稱
正 隆
正太科技
正隆投資
悅 隆
山 發
期初餘額
股 數
公允價值
19,376 $ 368,147
3,644
54,478
600
19,123
323
5,625
270
9,053
$
456,426
本 期 增 加
金 額
-
-
-
-
-
-
本 期 減 少(註)
股 數
金 額
-
-
3,462
34,618
-
-
-
-
-
-
34,618
金融資產
評價(損)益
(32,939)
(8,859)
(1,392)
(398)
(162)
(43,750)
提供擔
期末餘額
保或質
股 數
公允價值
押情形
19,376
335,208

182
11,001

600
17,731

323
5,227

270
8,891

378,058
股 數 股 數
-
-
-
-
-
股 數
-
3,462
-
-
-
股 數
19,376
182
600
323
270
19,376
3,644
600
323
270

註:正太科技業於一一四年度進行減資退還股款計 34,618 千元。

60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名 稱
山隆投資
山隆船務報關
Shan-Loong International
山隆汽車
科隆工業
期初餘額
股 數
金 額
40,000 $ 668,739
131,000
267,978
10,047
934,801
27,000
255,601
2,134
59,103
$ 2,186,222
本期增(減)
股 數
金 額
-
-
-
-
-
-
-
-
-
-
-
投資
(損)益
金融商品
未實現(損)益
(41,726)
(9,186)
(24,445)
-
(1,951)
(77,308)
其他異動
股 數
金 額
-
(13,911)(註1)
-
(16,346)(註2)
-
(204,170)(註3)
-
-
(註4)
-
(363)
(註5)
(234,790)
期末餘額 114.12.31
提供擔
保或質
股權淨值
押情形
644,427

259,795

721,088

205,084

57,148
股 數 股 數
-
-
-
-
-
股 數
-
-
-
-
-
股 數
40,000
131,000
10,047
27,000
2,134
持股比例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20.92
金 額
40,000
131,000
10,047
27,000
2,134
13,256
17,349
14,902
(55,826)
359
(9,960)
626,358
259,795
721,088
199,775
57,148
1,864,164

1 :係收到本公司發放現金股利 406 千元及被投資公司發放現金股利 14,317 千元。 註 2 :係收到被投資公司發放現金股利 16,346 千元。

3 :係收到被投資公司發放現金股利 182,160 千元及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22,010) 千元。 註 4 :無。

5 :係收到被投資公司發放現金股利 363 千元。

61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非流動資產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存出保證金
預付設備款
摘 要
金 額
履約保證金及房屋租賃押金
$ 141,483
購置設備款
9,684
$
151,167

應付票據及帳款明細表

項 目
應付票據:
其 他(註)
應付帳款: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其 他(註)
摘 要
金 額
非關係人營業支出
$ 1
非關係人營業支出
485,158

140,686
關係人及非關係人營業支出
75,937
$
701,782

註:各戶餘額均未超過本項目金額 5 %,不予單獨列示。

62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應付款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應付薪資及獎金
應付賠償款
其他(註)
摘 要
金 額
薪資、年終獎金及未休假獎金
$ 92,531
訴訟損失
9,300
勞健保費、退休金、電費、營業稅及勞務費等
103,013
$
204,844

註:各戶餘額均未超過本項目金額 5% ,不予單獨列示。

63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租賃負債明細表

項  目
土地
建築物
其他設備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租賃期間
1-26
1-17
5-12
折現率
期末餘額
1.37%~1.943%
$ 160,437
1.37%~1.943%
508,626
1.37%
508
$
669,571

64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流動負債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暫收款 $ 2,078
款代收-健保費 3,500
款代收-客戶 9,941
其他(註) 212
$ 15,731
註:各戶餘額均未超過本項目金額5%,不予單獨列示。

65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長期借款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單位:新台幣千元
貸款行庫
性質
中信銀行
營運週轉金
第一銀行

上海商銀

合庫銀行

合庫銀行

玉山銀行

凱基銀行

華南銀行

華南銀行

新光銀行

板信商銀

土地銀行

國泰世華

兆豐銀行

減: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借款金額
$ 300,000
500,000
170,000
91,600
258,400
100,000
250,000
100,000
200,000
250,000
700,000
200,000
300,000
100,000
3,520,000
(1,770,000)
$
1,750,000
合約期限
114.12~115.03
114.06~116.06
114.11~115.11
113.06~118.06
113.08~118.10
114.07~116.07
114.10~116.10
113.04~115.04
114.08~116.08
112.12~116.03
114.12~115.01
113.03~115.03
114.05~115.05
114.06~116.05
利 率
抵押或擔保
%
2.18
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
2.13
土地、房屋及
建築物
%
2.200

%
2.078

%
2.078

%
2.12
-
%
2.15
-
%
2.12
-
%
2.12
-
%
2.378
-
%
2.30
-
%
2.09
-
%
2.25
-
-
%
2.31
-

66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收入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金 額
營業收入:
加油站收入 $ 6,714,831
運輸收入 407,786
其 他(註) 374,705
小 計 7,497,322
減:銷貨折讓 (3,955)
營業收入淨額 $ 7,493,367
註:各戶餘額均未超過本項目金額5%,不予單獨列示。

營業成本明細表

項 目
油品成本
運輸成本
其 他(註)
金 額
$ 6,329,142
465,618
173,490
$
6,968,250

註:各戶餘額均未超過本項目金額 5% ,不予單獨列示。

67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費用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薪資支出
$ 保險費用
折 舊
勞 務 費
其 他(註)
$
推銷費用
195,464
25,221
237,465
80
21,778
480,008
管理費用
337,272
42,978
124,769
60,430
254,680
820,129

註:各戶餘額均未超過本項目金額 5% ,不予單獨列示。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明細表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金 額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淨額 $ (9,960)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9,272)
股利收入 17,829
利息收入 2,801
其他收入(註) 主要係租金收入及其他等 25,957
其他利益及損失淨額(註) 兌換損益及租約修改利益等 150
利息費用 (77,534)
其他支出(註) 主要係中油及台塑購油履約保證費、
賠償支出及什項損失等 (12,721)
$ (62,750)

註:各戶餘額均未超過本項目金額 5 %,不予單獨列示。

68

社團法人台北市會計師公會會員印鑑證明書

會員姓名: (1) 梅元貞

北市財證字第 1151599 號

副簽證會計師名稱: (2) 郭仰倫

事務所名稱: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事務所地址: 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7號68樓 事務所統一編號: 04016004 事務所電話: (02)81016666 委託人統一編號: 33983853 (1) 北市會證字第 2444 號 會員證書字號: (2) 北市會證字第 4498 號

印鑑證明書用途:辦理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114 年 01 月 01 日 至 114 年度(自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 ) 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

==> picture [568 x 45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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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

簽 會
名 印
式 鑑
二 二
理事長: 核對人: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02 月 11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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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nd of picture 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