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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WAR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Jun 1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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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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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84 希華 公司提供

序號 7 發言日期 106/06/15 發言時間 14:21:44
發言人 游淑貞 發言人職稱 經理 發言人電話 04-25347909-123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行為之限制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06/06/15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6/06/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曾穎堂董事
曾榮孟董事
劉炳鋒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
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票決結果如
出席股東可表決權總數88,175,535權,
贊成82,512,627權,佔出席總權數93.58%;
反對4,539,907權,佔出席總權數5.15%;
棄權與未投票1,123,001權,佔出席總權數1.27%。
贊成權數超過出席股東表決權數二分之一,本案照原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曾穎堂董事、曾榮孟董事、劉炳鋒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晶華光電(無錫)有限公司董事:曾榮孟董事、曾穎堂董事、劉炳鋒董事
隨州泰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曾榮孟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晶華光電(無錫)有限公司:江蘇省無錫市新吳區新泰路8號。
隨州泰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省隨州經濟開發區深圳園區。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石英產品之加工、製造、買賣。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採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因此對本公司
財務業務無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