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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WARD AGM Information 2016

Jun 2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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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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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號:2484 可至以下網址查詢本議事手冊資料 (網址:http://mops.twse.com.tw)

希華晶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0五年股東常會

議 事 手 冊

中 華 民 國 一0五 年 六 月 二十二 日

一〇五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目錄

開會程序・・・・・・・・・・・・・・・・・・・・・・・・・・・・1
會議議程・・・・・・・・・・・・・・・・・・・・・・・・・・・2
討論事項・・・・・・・・・・・・・・・・・・・・・・・・・・・・3
報告事項・・・・・・・・・・・・・・・・・・・・・・・・・・・・4
承認及討論事項・・・・・・・・・・・・・・・・・・・・・・・・5
臨時動議・・・・・・・・・・・・・・・・・・・・・・・・・・6
附件:
一、民國一〇四年度營業報告書・・・・・・・・・・・・・・・・7
二、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 · · · · · · · · · · · · · · · · · ·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及民國一〇四年度財務報表 ········13
四、「股東會議事規則」修正對照表··············27
附錄:
一、公司章程····························29
二、股東會議事規則 ······················33
三、本公司全體董事、監察人持股情事 . ...........35

一0五年股東常會開會程序

  • 一、 宣佈開會(報告出席股東股數)
  • 二、 主席致開會詞
  • 三、 討論事項
  • 四、 報告事項
  • 五、 承認及討論事項
  • 六、 臨時動議
  • 七、 散會

一0五年股東常會議程

  • 一、時間:民國一0五年六月二十二日上午九時
  • 二、地點:台中市潭子區中山路三段 111 巷 1-1 號
  • 三、報告出席股數,宣佈開會
  • 四、主席致詞
  • 五、討論事項

第一案: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修正案。 五、報告事項

(一)一0四年度營業報告書。

(二)監察人審查一0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 (三) 一0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案
  • (四) 一0四年度背書保證事項報告案。

六、承認及討論事項

第一案:本公司一0四年度決算表冊,敬請 承認。

第二案:本公司一0四年度盈餘分配案,敬請 承認。

第三案: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修正案。 七、臨時動議。

八、散會。

討論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 由: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修正案。

說 明:1.本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條文對照表如下:

希華晶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對照表







第 十四之二 條: 新增條文,擬設
本公司得設置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由 立審計委員會
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成立之日 代替監察人職
同時廢除監察人,原公司法、證券交易法 責。
等相關法令規定之監察人職權由審計委員
會負責執行。
第二十五條 第二十五條 1.依
104.5.20
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員工酬勞百分 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多變,企業生命 司法修正案,依
之五、董監事酬勞不得高於百分之三。但 週期正值積極成長階段對資金需求甚 修訂後第
235
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 切,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 及第
240
條之條
額。 財務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 文規定,刪除原
前述獲利係指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 需求,本公司每年決算後如有盈餘, 公司章程第
25
董監事酬勞前之利益。 除依法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彌補以 條中關於員工
往年度虧損外,應先提撥百分之十法 紅利及董事監
第二十五之一條 定盈餘公積及依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 察人酬勞分派
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多變,考量本公司未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得依 之規定。
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並滿足股東 下列方式分派之, 2.依公司法第
對現金流入之需求,本公司每年決算後如 一、員工紅利不得低於百分之三,得 235
條之
1、
104.6.11
經商字
有盈餘,除依法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彌 以股票發放之。
10402413890
補以往年度虧損外,應先提撥百分之十法 二、董事、監察人酬勞金百分之二。 104.10.15
號及
定盈餘公積及依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 三、股東紅利,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 經商字第
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得分派股東紅 餘數連同上一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提 10402427800 號
利,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餘數,連同上一 撥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九十,其中屬 函釋之規定,增
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提撥百分之五十至 現金股利部份不得低於股東紅利總數 訂員工酬勞及
百分之九十,其中屬現金股利部份不得低 之百分之十。由董事會視當年度實際 董監事酬勞分
於股東紅利總數之百分之十。由董事會視
當年度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擬具分派議
獲利及資金狀況擬具分派議案,提請 派。
案,提請股東決議分派之。 股東決議分派之。
若當年度稅後盈餘不足提列主管機關
若當年度稅後盈餘不足提列主管機關規定
之特別盈餘公積,應自前一年度累積未分配
規定之特別盈餘公積,應自前一年度累
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並於提 積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
撥供分派前先行扣除。 餘公積,並於提撥供分派前先行扣除。
第三十條 第三十條 增訂本次修訂
本章程訂於民國 77 年 1 月 19 日, 本章程訂於民國 77 年 1 月 19 日, 歷程。
... ...
第二十一次修正於民國 103 年 6 月 6 日。 第二十一次修正於民國 103 年 6 月 6
第二十二次修正於民國 105 年 6 月 22 日。 日。第十四之一條關於獨立董事之規
第十四之一條關於獨立董事之規定於第十 定於第十一屆董事選舉時始適用之。
一屆董事選舉時始適用之。

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一0四年度營業報告書。

說明:一0四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附件一(本手冊第 7~9 頁)。

二、監察人審查一0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說明:監察人查核報告書,請參閱附件二(本手冊第 10~12 頁)。

三、一0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 說明:1. 依據公司法第 235 條之 1 第 3 項規定: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應由董 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 告股東會。
  • 2.依據本公司「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條規定: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員工 酬勞百分之五、董監事酬勞不得高於百分之三。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 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依據本公司第十屆第十次董事會決議,104 年度董監 事酬勞之分派比率為當年度獲利百分之二。
    1. 綜上述,104 年度提列之員工酬勞費用金額為新台幣 18,216,212 元、董監事 酬勞 7,286,485 元,與財務報告估列金額一致,上述金額將以現金發放之。

四、背書保證作業事項報告。

說明:本公司 104.12.31 背書保證金額及情形如下:

單位:新台幣仟元

背書保證者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業 本期最高背書 期末背書 實際動支 以財產擔保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 背書保證最高限
(公司名稱) 背書保證限 保證餘額 保證餘額 金額 之背書保證 佔最近期財務報表
公司名稱 關係 金額 淨值之比率
希華晶體科 威華微機電 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 \$437,854 \$130,000 \$100,000 \$80,000 4.45% \$1,167,612
技股份有限 股份有限公 過 50%之子公司
公司
希華晶體科 晶華光電(無 母公司與子公司持有普 \$437,854 \$86,406 \$86,406 \$86,406 3.40% \$1,167,612
技股份有限 錫)有限公司 通股股權合併計算超過 (USD3,000,000) (USD3,000,000) (USD3,000,000)
公司 50%之被投資公司

承認及計論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 由:本公司民國一〇四年度決算表冊,敬請 承認。 案
  • 說. 明:1.本公司一〇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已編製完成,其中財務報表業經安永 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涂清淵、林鴻光會計師查核竣事,並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意見 之查核報告書,併同營業報告書送監察人審查完竣,出具查核報告書在案,敬 請 承認。
  • 2.上述營業報告書(請參閱附件一,本手冊第7~9頁)及財務報表(請參閱附件四, 本手冊第13~26頁)。

決 議:

第二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本公司一〇四年度盈餘分配案如說明所列,提請 公決
  • 明:1. 擬定盈餘分配表如下: 說

盈餘分配表

中華民國一() 四年度

摘要 金額 備註
期初未分配盈餘 122,833,446
其他綜合損益 (確定福利計畫之精算損益) (3,450,782) 附註2
104年度税後淨利 266, 191, 892
可分配盈餘 385,574,556
提列項目
提列10%法定盈餘公積 (26, 619, 189)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8,041,891 附註3
分配項目
股東紅利-現金股利 (191, 305, 226)
期末未分配盈餘 175,692,032

附註:

1.盈餘分配以104年度未分配盈餘優先分配。

2.確定福利計畫之精算損益於發生期間立即認列於保留盈餘。

3.依101.4.6 金管證發 發現10012865號函,提列及連發「其他權益減項淨額」之特別盈餘公 總經理:曾榮孟 孟日 董事長:曾頴堂 主辦會計:黃玲玲 Eileil

  1. 本次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 元以下捨去, 不足一元之畸零款合計 數,由小數點數字自大至小及戶號由前至後順序調整,至符合現金股利分配總 額。以目前流通在外股數159,421,022股計算,每股配發1.2元現金股利,現 金股利發放,經提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授權由董事會另訂除息基準日。

決 議:

第三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修正案,提請 公決。
  • 說 明:配合公司法第 177、177-1、177-2 條之規定,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 份條文,其修正條文對照表請參閱附件四(本手冊第 27~28 頁)。

決 議:

臨時動議

散 會

營業報告書

一、104 年度營運結果

(一) 104 年度營業計畫實施成果

比較綜合損益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04年度 103年度 增(減)金額 增(減)率%
營業收入 2,354,624 2,388,435 (33,811) (1.42)
營業成本 (1,801,997) (1,828,965) (26,968) (1.47)
營業毛利 552,627 559,470 (6,843) (1.22)
營業費用 (265,750) (244,969) 20,781 8.48
營業利益 286,877 314,501 (27,624) (8.78)
營業外支出及收入 51,945 (7,111) 59,056 830.49
稅前損益 338,822 307,390 31,432 10.23
所得稅費用 (72,630) (18,445) 54,185 293.77
稅後損益 266,192 288,945 (22,753) (7.87)
其他綜合損益 4,591 (16,745) 21,336 127.42
本期綜合利益總額 270,783 272,200 (1,417) (0.52)
EPS 1.67元 1.83元

1.上表係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從上表中,可看出本公司 104 年度營業收 入僅較去年同期增加 1.42%,營業毛利則較去年同期增加 1.22%,且毛利率 23.47% 與去年同期持平 。營業收入及毛利變動分析如下:

影響因素 對毛利增(減)金額 說明
銷售數量增加 44,698
仟元
總數量較去年同期成長
5.89%。
銷售價格下跌 -313,721
仟元
整體加權平均單價下跌
7.15%。
成本減少 308,548
仟元
成本節省致單位成本下跌。
其他 -46,368
仟元
存貨評價產生跌價損失、非主要產品之毛利下
跌所致。
合計 -6,843
仟元
    1. 營業費用較去年同期增加 20,781 仟元,主要變動如下:
  • (1)推銷費用增加 6,396 仟元,主要因營運成長而相對增加。
  • (2)管理費用增加 4,758 仟元,主要因配合公司章程修正提撥員工及董監事酬勞增 加所致。

(3)研發費用增加 9,627 仟元,係新增研發產品所致。

  1. 營業外收支淨收入較去年同期增加 59,056 仟元,主要係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 失較去年同期減少 61,601 仟元。

4.所得稅費用增加,係因上期有轉投資公司減資而本期無此情形。

5.綜上所述,稅後淨利較去年同期減少 22,753 仟元。

6.其他綜合損益變動,主要係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兌換差額,因日幣兌台幣 升值所致,該金額不列本期損益項下,由其他綜合損益直接轉列其他權益項下。

(二)預算執行情形:本公司 104 年度未公告財務預測。

(三)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104
年度 (%)
103
年度 (%)
負債占資產比率 25.35 23.49
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 271.12 257.74
流動比率 401.30 517.26
速動比率 303.18 377.70
應收帳款週轉率(次) 2.99 3.38
應收帳款收現日數 122 108
存貨週轉率(次) 4.30 4.22
應付帳款週轉率 9.62 10.61
平均銷貨日數 85 86
資產報酬率 7.19 8.20
股東權益報酬率 9.31 10.72
純益率 11.31 12.10
每股盈餘(元) 1.67 1.83

(四)技術及研發概況

1.本年度投入之研發費用

本公司 104 年度之研究發展支出計 66,740 仟元,佔營收之比例為 2.83%。 2.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

  • (1)透過日本及台灣之技術的合作將音叉晶體開發完成TF-1610小型化表面貼裝 系列音叉產品並推出市場。
  • (2)以高端 MEMS 技術開發更越小型化 SX-1210 必要的晶片技術及越高頻的 MEMS 加工技術。

(3)開發熱敏電阻溫度補償石英振盪晶體 TSX-2520,應用在大陸智慧型手機。 (4)光學鍍膜頻率監控晶片開發完成,將導入量產及行銷全球市場 。

二、105年營業計書概要

本公司所擬定之經營方針,經營目標及產銷政策如下:

  • (一) 經營方針
    1. 提昇營運效能,追求公司最大利益。
    1. 加快新產品市場推廣增加收益。
  • 持續投入新產品研發及人才培養。

(二) 預期銷售數量及其依據

本公司民國105年度銷售數量預測係綜合考量歷史資料、經理人對市場之敏感度、 市場趨勢競爭及公司產能之提升等因素之結果,據以估計各項產品之銷售量。

單位:千個

ūΠ 銷售量
亓仕
$\mathcal{A}$
$n_{\rm L}$
747
$\sim$
o
  • (三) 重要之產銷政策及未來發展策略
    1. 行銷策略
    2. (1) 強化前端客戶的產品設計工作。
    3. (2) 提供客戶更有價值的服務。
    4. (3) 擴大通路建立和客戶的信賴良好關係。
    5. (4) 追求新客源、新應用、新產品的銷售。

2. 產品研發策略:

  • (1)先期產品開發的速度品質及成本的掌握。
  • (2) 前端材料的開發及應用技術學習提高技術力。
  • (3) 以 MEMS 技術應用產品的積極開發。
  • (4) 和客戶共同開發各項客製產品。
    1. 生產策略:
  • (1) 提供給客戶最適合最有競爭的產品。
  • (2) 提高生產效率及產品良品率穩定品質。
  • (3) 管控費用降低成本提昇獲利率。

4. 品質保證策略:

  • (1) 滿足客戶需求, 以客戶為最優先。
  • (2) 提高製程能力,提供穩定的產品給客戶。
  • (3) 追求無客訴的優質品質。
  • (4) 輔導子公司及供應商品質系統符合客戶需求。

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茲准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一〇四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表 等,其中一()四年度財務報告已委請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涂清淵 及林鴻光會計師查核簽證完竣提出查核報告書,經本監察人審查認為 尚無不合, 爰依公司法第二一九條規定, 繕具報告。敬請 鑒核。

此 致

本公司一〇五年股東常會

國一〇五年 三 月十七日 $\frac{1}{2}$ 華 民

監察人杳核報告書

兹准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表 等,其中一()四年度財務報告已委請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涂清淵 及林鴻光會計師查核簽證完竣提出查核報告書,經本監察人審查認為 尚無不合, 爰依公司法第二一九條規定, 繕具報告。敬請 鑒核。

此 致

本公司一()五年股東常會

監察人 计名义运送排

民 國一〇五年 三 月 十四 日 $\frac{1}{\sqrt{2}}$ 華

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兹准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一〇四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表 等,其中一〇四年度財務報告已委請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涂清淵 及林鴻光會計師查核簽證完竣提出查核報告書,經本監察人審查認為 尚無不合, 爰依公司法第二一九條規定, 繕具報告。敬請 鑒核。

此 致

本公司一()五年股東常會

监察人 这么怎不了

民 國一〇五年 三 月二十日 中 華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40341 台中市民權路239號7樓 7F, No. 239, Minguan Road Taichung City, Taiwan, R.O.C.

Tel: 886 4 2305 5500 Fax: 886 4 2305 5577 www.ev.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希華晶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鑒:

希華晶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〇三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及民國一〇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 及個體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 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列 入上開個體財務報表之被投資公司中,部分被投資公司之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 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個體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 見中,有關該等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 ·民國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該等採用權益法 之投資分別為新台幣234,189仟元及165,458仟元,分別佔資產總額之6%及5%,民 國一〇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〇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 一日相關之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分別為新台幣31,393 仟元及11,672仟元,分別佔稅前淨利之9%及4%,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 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分別為新台幣(1,184)仟元及3,872仟元,分別佔其他綜合 損益淨額之(26)%及(24)%。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 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 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 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 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 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第一 段所述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足以允當表達希華晶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 一0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一0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 日及民國一〇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與現金流量。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 查核簽證文號:金管證六字第0950104133號 (90)台財證(六)第100690號

* * # )幸清淵 會 計 師:

林鸿光 1 12 7

肌带

中華民國一〇五年三月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會計項目

%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四及六.1 \$601, 344 15 \$399, 141 11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4,783 $\overline{\phantom{a}}$ 6,142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四及六.2 739,609 19 739, 911 20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四、六.2及七 37,605 $\mathbf{1}$ 46,807 1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5,178 $\overline{\phantom{a}}$ 7,011
130X 存貨 四及六.3 420, 826 11 417,505 12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21,681 $\mathbf{1}$ 15,948 $\mathbf{1}$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1,831,026 47 1, 632, 465 45
非流動資產
1543
1550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四及六.4 23,070 $\mathbf{1}$ 20,851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四及六.5
四及六.6
682, 277 17
31
622, 615 17
1780 無形資產 1, 212, 495
9,413
$\qquad \qquad -$ 1, 241, 169
2,787
34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四及六.16 80,602 $\sqrt{2}$ 77,299 $\sqrt{2}$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四及六.7 71, 198 $\overline{c}$ 64, 454 $\overline{c}$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2,079,055 53 2, 029, 175 55
1xxx 資產總計 \$3,910,081
100 \$3,661,640 100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麗日 董事長:

金田 經理人:

會計主管:

單位:新台幣仟元

負債及權益 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計項目


%
%
流動負債
2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一流動 四及十二 \$572 $\overline{\phantom{m}}$ \$462
2150 應付票據 2,059 2,326
2170 應付帳款 37,591 1 51,823 $\mathbf{1}$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 t 144, 953 4 135, 897 $\overline{4}$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8 202, 285 5 123,648 $\mathbf{3}$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六.16 67, 318 $\overline{c}$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1,499 1,440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456, 277 12 315, 596 8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 四及六.9 368, 227 9 397,667 11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四及六.16 22, 359 1 14,890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四及六.10 134, 877 $\sqrt{3}$ 132, 103 $\overline{4}$
26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貸餘 四及六.5 9,312 $\overline{\phantom{a}}$ -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534, 775 13 544,660 15
2xxx 負債總計 991,052 25 860, 256 23
權益 六.11
3100 股本
3110 普通股股本 六.11 1,594,210 41 1,594,210 44
3200 資本公積 六.11 888, 466 23 882, 183 24
3300 保留盈餘
3310
3320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42,736 1 13,841
3350 未分配盈餘 59,855
385, 575
$\sqrt{2}$
10
47,665
323, 340
$\overline{c}$
9
3400 其他權益
34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51, 813) (1) (59, 855) (2)
3XXX 權益總計 2, 919, 029 76 2, 801, 384 77
負債及權益總計 \$3,910,081 101 \$3,661,640 100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

單位:新台幣仟元

一0四年度 $-0$ 三年度
代碼

$\overline{B}$
附註
%
$\%$
4000 營業收入 四及六.12 \$2, 354, 624 100 o \$2, 388, 435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13 (1, 801, 997) (77) (1, 828, 965) (77)
5950 營業毛利淨額 552, 627 23 559, 470 23
6000 營業費用 六.13
6100 推銷費用 (90, 179) (4) (83, 783) (4)
6200 管理費用 (108, 831) (4) (104, 073) (4)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66, 740) (3) (57, 113) (2)
營業費用合計 (265, 750) (11) (244, 969) (10)
6900 營業利益 286, 877 12 314, 501 13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 四及六.14 12,382 14,715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14 49,705 $\overline{c}$ 50,870 $\overline{c}$
7050 財務成本 六.14 (7, 059) (8, 012)
7070 採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四及六.5 (3,083) (64, 684) (3)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51, 945 $\sqrt{2}$ (7, 111) $\overline{\phantom{a}}$
7900 税前淨利 338, 822 14 307, 390 13
7950 所得税費用 四及六.16 (72, 630) (3) (18, 445) (1)
8200 本期淨利 266, 192 11 288, 945 12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8320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
(4, 055)
(85)
$\overline{\phantom{0}}$ (5, 472)
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一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13)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689 931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0,749 (18, 655) (1)
838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 (1,096) $\overline{\phantom{a}}$ 3,885
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99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1, 611) $\overline{\phantom{a}}$ 2,579 $\overline{\phantom{a}}$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六.15 4,591 (16, 745) (1)
8500 本期綜合利益總額 \$270,783 11 \$272, 200 11
每股盈餘(元) 四及六.17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1.67 \$1.83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1.66 \$1.82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

經理人: D $\overline{\mathbf{q}}$

$-11 = +$
1四年
未分配盈餘(或
(13, 841)
(159, 421)
(47, 665)
(28, 895)
(12, 190)
(3, 451)
(94, 486)
(4, 555)
288, 945
\$194,942
\$323, 340
\$323, 340
266, 192
\$385, 575
284,390
262, 741
待调補虧損)
特別盈餘公積
47,665
\$47,665
$\mathbf{I}$
\$47,665
\$59,855
12,190
S
$\mathbf{I}$
\$42,736
28,895
法定盈餘公積
13,841
\$13,841
\$13,841
SA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17,233
6,283
\$888,466
\$864,950
\$882, 183
\$882,183
資本公積
海外一条海
\$1,594,210
\$1,594,210
\$1,594,210
\$1,574,760
19,450
$\ast$

7.15
7,15
附註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
E
102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103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103年度其他综合損益
104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本期综合損益總額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
股份基礎给付交易
普通股現金股利
普通股現金股利
103年度净利
104年度净利


28
其他權益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
報表換算之兒換差
權益總額
\$(47,665) \$2,586,987
$\mathsf{I}$
$\,$
(94, 486)
36,683
288, 945
(12, 190) (16, 745)
(12, 190) 272, 200
\$(59, 855) \$2,801,384
\$(59, 855) \$2,801,384
$\mathfrak{t}$
(159, 421)
$\mathfrak l$
6,283
8,042 266, 192
4,591
8,042 270,783
\$(51, 813) \$2,919,029
董事長: 會計主管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一〇四年度 $-0$ 三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epsilon^2$
本期税前淨利 \$338, 822 \$307,390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178, 453 183, 430
攤銷費用 3,683 8,672
呆帳費用提列數 5,207 6,714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損失 110 213
利息費用 7,059 8,012
利息收入 (1, 426) (927)
採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3,083 64,684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4,764 .1,193
處分投資利益 (2, 010)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6,468
存貨回升損失(利益) 21,949 (6, 071)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應收票據減少(增加) 1,359 (49)
應收帳款增加 (4, 905) (184, 531)
應收帳款-關係人減少 9,202 4,272
存貨(增加)減少 (25, 270) 37, 189
應付票據減少 (267) (2, 005)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 (5, 733) (863)
應付帳款(減少)增加 (14, 232) 6, 427
應付帳款-關係人增加 9,056 31,041
其他應付款增加 19,618 15, 188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 86 164
淨確定福利負債減少 (1, 281) (479)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547, 327 486, 132
收取之利息 1,426 927
收取之股利 3,295 824
支付之利息 (6, 526) (7, 641)
支付之所得税 (235) (30, 660)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545, 287 449,582
(接次頁)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 四圈

會計主管: 小平2点

附註 $-0$ 四年度。 $-0$ 三年度
(承前頁)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5, 525)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3,306 490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43, 532) (130, 042)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4,665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18, 549) (82, 738)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3,734
取得無形資產 (1, 771) (1, 720)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 4,009 18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岀 (153, 663) (213, 992)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舉借長期借款 50,000 662,668
償還長期借款 (80, 000) (772, 132)
發放現金股利 (159, 421) (94, 486)
員工執行認股權 36,683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89, 421) (167, 267)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202, 203 68, 323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399, 141 330, 818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六、1 \$601,344 \$399, 141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 經理 會計主管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40341 台中市民權路239號7樓 7F, No. 239, Minguan Road Taichung City, Taiwan, R.O.C.

Tel: 886 4 2305 5500 Fax: 886 4 2305 5577 www.ev.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希華晶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希華晶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 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〇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 三十一日及民國一〇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 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 係公司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 表示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被投資公司中,部分被投資公司之財務報表未經 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所 表示之意見中,有關該等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 查核報告。民國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對該等 被投資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分別為新台幣234,189仟元及165,458仟元,分別佔 合併資產總額之5%及4%,民國一〇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〇三 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相關之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 份額分別為新台幣31,393仟元及11,672仟元,分別佔合併稅前淨利之9%及4%,採 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分別為新台幣(1,184)仟元 及3.872仟元,分別佔合併其他綜合損益淨額之(26)%及(24)%。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 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 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 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 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 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 基於本會計師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 第一 段所述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導解 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希華晶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一〇 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 ○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〇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之合併財務績效與合併現金流量。

希華晶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〇四年度及一〇三年度之個體財 務報告,並經本會計師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 查核簽證文號:金管證六字第0950104133號 (90)台財證(六)第100690號

虻俑佩唑

酬谢阿 會計師: $\rightarrow$ ph 師業派師者

中華民國一〇五年三月十一日

单位:新台幣仟元
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會 計



%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四及六.1 \$852,077 20 \$662,850 16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9, 113 $\overline{\phantom{m}}$ 12,303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四及六.2 854, 512 20 835, 370 21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四及六.2 20,002 $\overline{\phantom{a}}$
1200 其他應收款 26, 929 1 25, 376 1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5,180 $\equiv$ 4, 278 $\rightarrow$
130x 存貨 四及六.3 455, 235 11 484, 960 12
1410 預付款項 ë 11,498 $\overline{\phantom{a}}$ 4,116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8,066 $\qquad \qquad \blacksquare$ 5,639 $\qquad \qquad -$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2, 242, 612 52 2,034,892 50
1543 非流動資產 四及六.4 23, 894 1 21,647 $\overline{\phantom{m}}$
1550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四及六.5 310, 401 7 231, 105 6
160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四及六.6 1, 420, 837 33 1, 484, 244 $37\,$
1760 四及六.7 98,504 3 97, 135 $\boldsymbol{2}$
178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9,517 $\overline{\phantom{0}}$ 2,948
1840 無形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
四及六.17 83, 305 $\boldsymbol{2}$ 80,583 $\sqrt{2}$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四及六.8 92, 475 $\mathbf{2}$ 101, 418 3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2,038,933 48 2,019,080 50
1xxx 資產總計 \$4, 281, 545 100 \$4,053,972 100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開
董事長:曾穎堂 經理人:曾榮孟 會計主管:畫玲玲

單位:新台幣仟元

負債及權益 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0$ 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6,111 - \$6,135
2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一流動 572 462
2150 應付票據 73,093 $\overline{c}$ 98, 362 $\,2$
2170 應付帳款 272, 918 6 272, 312 7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 9,715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9 187, 750 5 143, 304 $\overline{4}$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69,664 $\overline{c}$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13,608 8,351
2322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 六.10 101,031 $\boldsymbol{2}$ 96, 923 2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734, 462 17 625, 849 15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 四及六.10 471, 497 11 470, 648 12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四及六.17 22, 359 1 15, 014 1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四及六.11 134, 944 3 131,652 3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 68 $\overline{\phantom{a}}$ 66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628, 868 15 617, 380 16
2xxx 負債總計 1, 363, 330 32 1, 243, 229 31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3100 股本 六.12
3110 普通股股本 1,594,210 37 1,594,210 39
3200 資本公積 六.12 888, 466 21 882, 183 22
3300 保留盈餘 六.12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42,736 1 13, 841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59,855 1 47,665 1
3350 未分配盈餘(或待彌補虧損) 385, 575 9 323, 340 8
3400 其他權益
34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兒換差額 (51, 813) (1) (59, 855) (1)
36xx 非控制權益 六.12 (814) $\qquad \qquad -$ 9,359
3XXX 權益總計 2, 918, 215 68 2, 810, 743 69
負債及權益總計 \$4, 281, 545 100 \$4,053,972 100
$(1 + \Delta \sin \Lambda)$ $(1 + \Delta \sin \pi)$

董事長:曾穎堂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業益 經理人:曾榮孟

會計主管:黃玲玲

單位:新台幣仟元

$\%$
代碼






附註


100 2
\$2,793,696
\$2,728,475
4000 營業收入
四、六.13及七
5000 營業成本
(2, 188, 205)
(78)
六.14及七
(2, 154, 749)
605, 491
22
573, 726
5900 營業毛利
6000 營業費用
六.14
6100
(113, 725)
(4)
推銷費用
(108, 264)
6200
(6)
管理費用
(154, 861)
(161, 061)
6300
(3)
(77, 297)
(58, 479)
研究發展費用
(13)
(327, 804)
(345, 883)
營業費用合計
$\boldsymbol{9}$
6900 營業利益
259,608
245, 922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100
(79)
21
(4)
(6)
(2)
(12)
9
7010
四及六.15
18,897
$\mathbf{1}$
20,927
其他收入
$\mathbf{1}$
六.15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24,077
1
51, 465
$\overline{2}$
7050
六.15
(12, 274)
$\mathbf{0}$
(11, 977)
財務成本
(1)
六.5
7060
採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1
41, 707
18, 353
$\mathbf{1}$
$\overline{3}$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72, 407
78,768
$\overline{3}$
7900 税前淨利
332, 015
12
324,690
12
7950 所得稅費用
(3)
四及六.17
(76, 043)
(31, 493)
(1)
255, 972
9
293, 197
8200
本期淨利
11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4, 055)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5, 472)
8320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之
(85)
(14)
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一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49
689
930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10,796
(18, 547)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
8370
(1, 096)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
3,886
$\overline{\phantom{a}}$
損益之份額一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99
(1, 611)
2,580
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相關之所得稅
Ξ
4,638
(16, 637)
六.16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1)
\$260,610
$9\phantom{.0}$
\$276,560
8500 本期綜合利益總額
10
8600 净利歸屬於:
8610
\$266,192
\$288,945
母公司業主
8620
(10, 220)
非控制權益
4,252
\$255,972
\$293, 197
870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270,783
\$272,200
母公司業主
8720
非控制權益
4,360
(10, 173)
\$276,560
\$260,610
每股盈餘(元)
四及六.18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1.67
\$1, 83
\$1.82
9850
\$1.66
稀釋每股盈餘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ŭ
會計主管:黃玲玲
董事長:曾穎堂
經理人:曾榮孟

J.

單位:新台幣仟元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78
Ē
其他權益項
E
附註 $\ast$
資本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或待彌補虧
損)
國外營運機構
时務報表換算
之兄换差額
歸屬於母公司業
主權益總計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額
02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圆103年1月1日徐額
760
\$1,574,
\$864,950 I.
se
$\mathbb{I}$
S.
\$194, 942 \$(47,665) \$2,586,987 \$4,999 \$2,591,986
提列特别盈餘公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13,841 47,665 (13, 841)
(47, 665)
$\mathbf{I}% {t}\left \mathbf{I}{t}\right =\mathbf{I}{t}\left \mathbf{I}{t}\right $ $\mathfrak l$
普通股現金股利 (94, 486) (94, 486) (94, 486)
ï
炎份基礎给付交易 19, 450 17,233 36,683 36,683
03年度其他综合損益
03年度净利
六.16 (4, 555)
288, 945
(12, 190) (16, 745)
288, 945
4,252 293, 197
卜期綜合損益總額 284,390 (12, 190) 272, 200 108
4,360
(16, 637)
276,560
《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210
\$1,594,
\$882,183 \$13,841 \$47,665 \$323, 340 \$(59, 855) \$2,801,384 \$9,359 \$2,810,743
03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國104年1月1日餘額
\$1,594,210 \$882, 183 \$13,841 \$47,665 \$323, 340 \$(59, 855) \$2,801,384 \$9,359 \$2,810,743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28,895 12,190 (12, 190)
(28, 895)
I ţ
$\mathsf{I}$
普通股現金股利 (159, 421) (159, 421) (159, 421)
采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
上他資本公積變動
6,283 6,283 6,283
04年度其他综合損益
04年度净利
7.16 (3, 451)
266, 192
8,042 266, 192
4,591
(10, 220)
47
255, 972
4,638
卜期综合損益總額 262,741 8,042 270,783 (10, 173) 260,610
是图104年12月31日徐額 210
\$1,594,
\$888,466 \$42,736 \$59,855 \$385, 575 \$(51, 813) \$2,919,029 \$(814) 215
\$2,918,

附註 一〇四年度 一〇三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332,015 \$324,690
調整項目: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含投資性不動產) 218, 472 231,010
攤銷費用 4,520 9,391
呆帳費用(迴轉)提列數 5,262 (32)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損失 110 213
利息費用 12, 274 11,977
利息收入 (1, 609) (1, 162)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 (41, 707) (18, 353)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損失 (3, 116) 6,560
處分投資利益 (2, 010)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6,468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12,757 11,038
存貨跌價及呆滯回升利益 (49, 424) 853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應收票據減少(增加) 3,190 (970)
應收帳款增加 (18, 978) (178, 410)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增加 (20, 002)
其他應收款增加(減少) (6, 979) 32,606
存貨減少 79, 149 20, 288
預付款項增加(減少) (7, 382) 6,473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 (2, 427) (1, 549)
應付票據(減少)增加 (25, 269) 8,562
應付帳款增加 606 7,035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增加 9,715
其他應付款增加(減少) 23, 237 11,755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5, 257 (834)
淨確定福利負債增加(減少)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763)
526,898
(342)
487, 267
收取之利息 1,609 1,162
收取之股利 3, 295 823
支付之利息 (12, 263) (12, 074)
支付之所得稅 (3, 798) (30, 981)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515, 741 446, 197
(接次頁)

附註 一〇四年度 一〇三年度
(承前頁)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 (5, 525)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3,306 490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38, 437) (130, 042)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4,665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53, 885) (99, 812)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1,206 169
取得無形資產 (8, 646) (1, 891)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6,424 (9, 832)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80, 892) (240, 918)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6, 135
短期借款減少 (14, 265)
舉借長期借款 80,000 450,000
償還長期借款 (81, 833) (528, 229)
其他非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2 (5)
發放現金股利 (159, 421) (94, 486)
員工執行認股權 36,683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61, 252) (144, 167)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15,630 (20, 156)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189, 227 40,956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662, 850 621, 894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六、1 \$852,077 \$662,850

股東會議事規則修正對照表

修正後 修正前 說明
三、 三、 增列以電子方
股東(或其代理人)於出席股東會時, 股東(或其代理人)於出席股 式行使表決權
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本公司出席股 東會時,應在「簽到簿」簽到 之相關規定。
權數依前述簽到卡之股權數加計以電 或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
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數計算之。 藉憑計算股權。
六、 六、 增列股東發言
出席股東發言時,須先以發言條填明 出席股東發言時,須先以發言 之規則。
股東姓名、出席證號碼及發言要點, 條填明股東姓名、出席證號碼
由主席定其發言之先後。出席股東僅 及發言要點,由主席定其發言
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 之先後。
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發
言內容為準。
八、 八、 增列股東發言
同一議案每人發言不得超過兩次,發 同一議案每人發言不得超過兩 之規則。
言逾時或超出議題之外者,主席得停 次,發言逾時或超出議題之外
止其發言。 者,主席得停止其發言。
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
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
擾,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
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
相關人員答覆。
十一、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得採行以書面
本條新增 依公司法第
177-1、177-2
或電子方式行使其表決權,其行使方 條增列以電子
法應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以書面 方式行使表決
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 權之相關規定。
親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
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棄
權,故本公司宜避免提出臨時動議及
原議案之修正。
前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者,其意思表示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
前送達公司,意思表示有重複時,以
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意思
表示者,不在此限。
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後,如欲親自出席股東會者,應於股
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
修正後 修正前 說明
之方式撤銷前項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
示;逾期撤銷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
行使之表決權為準。如以書面或電子
方式行使表決權並以委託書委託代理
人出席股東會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
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
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
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
決,勿庸再行表決。
十二、 十一、 修改條次
股東會之決議,對無表決權股東之股 股東會之決議,對無表決權股
份數,不算入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得 東之股份數,不算入已發行股
行使表決權之股份數,不算入已出席 份總數;不得行使表決權之股
股東之表決權數。 份數,不算入已出席股東之表
決權數。
十七、 十七、股東之決議事項,應作 增列公告方式
股東之決議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 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
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 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
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議事錄之 事錄分發各股東,議事錄之分
分發本公司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發得以公告方式為之。議事錄
之公告方式為之。議事錄應記載會議 應記載會議之年、月、日、場
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及決 所、主席姓名及決議方法,並
議方法,並應記載議事經過之要領及 應記載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結
其結果。議事錄應與出席股東之簽到 果。議事錄應與出席股東之簽
簿或簽到卡及代理出席之委託書一併 到簿或簽到卡及代理出席之委
保存。 託書一併保存。

希華晶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 第 一 條: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之規定組織,定名為希華晶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英文名稱為 SIWARD CRYSTAL TECHNOLOGY CO.,LTD。
  • 第 二 條: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 一、石英晶體之製造加工買賣。
  • 二、石英晶體濾波器、振盪器之製造加工買賣。
  • 三、石英原材之製造買賣。
  • 四、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 五、前各項相關業務之機器設備、零件買賣業務。
  • 六、有關進出口貿易業務。
  • 七、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第 三 條:本公司設總公司於臺灣省台中市必要時,得經董事會決議,依法在國內 外設立分公司。

第二章 股份

  • 第 四 條: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貳拾參億元,分為貳億參仟股,每股新台幣 壹拾元整,分次發行,未發行股份由董事會視實際需要決議發行。在前 項股份總額內保留捌佰萬股為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之股份。
  • 第 五 條:本公司股票由董事三人以上簽名或蓋章,依法經主管機關或其核定之發行 登記機構簽證後發行之。

本公司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並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 第 六 條:本公司股務處理依主管機關所頒佈之「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規定辦理。
  • 第 七 條:每屆股東常會前六十日,股東臨時會前三十日內,或公司決定分派股息 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停止股票過戶。

第三章 股東會

  • 第 八 條: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二種,常會每年召開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 六個月內召開。臨時會於必要時依相關法令召集之。
  • 第 九 條: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依公司法第一七七條規定,出具委託書, 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委託出席之辦法,除依公司法第一七七條規定外, 悉依主管機關頒佈之「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規定 辦理。
  • 第 十 條:股東會由董事會召集,以董事長為主席,遇董事長缺席時,由董事長指

定董事一人代理,未指定時,由董事推選一人代理;由董事會以外之其 他召集權人召集,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 推一人擔任。

  • 第 十 一 條: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本公司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
  • 第 十 二 條:股東會之決議,除相關法令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 數之股東親自或代理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 第 十 三 條: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股東會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 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議事錄之分發,得以公告方式為之。議事錄應記載議事 經過之要領及其結果,議事錄應與出席之簽名簿及代理出席之委託書一併保存於 本公司。

第四章 董事及監察人

  • 第 十 四 條:本公司設董事七至十一人、監察人三人,董事人數授權由董事會議定。 董事及監察人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中選任之,任期三年,連選得 連任之。其全體董事及監察人合計持股比例,依證券管理機關之規定。
  • 第 十四之一 條: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二規定,本公司上述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為 二至三人,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 之。有關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持股、兼職限制、提名與選任方式及其 他應遵行事項,依證券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
  • 第 十 五 條:董事缺額達三分之一或監察人全體解任時,董事會應依公司法第二零一 條或第二一七條之一規定之期限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其任期以補足 原任之期限為限。
  • 第 十 六 條:董事監察人任期屆滿而來不及改選時,延長其執行職務,至改選董事監 察人就任時為止。但主管機關得依職權限期令公司改選;屆期仍不改選 者,自限期屆滿時,當然解任。
  • 第 十 七 條:董事組織董事會,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 互選董事長一人,董事長依照法令、章程、股東會及董事會之決議執行 本公司一切事務。並對外代表本公司,董事長因故無法執行事務時,由 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未指定時,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 第 十七之一 條:本公司董事會之召集,應載明事由,於七日前通知各董事及監察人。但有 緊急情事時,得隨時召集之。 前項董事會之召集通知得以書面、電子郵件(E-mail)或傳真等方式通 知。
  • 第 十 八 條:本公司經營方針及其他重要事項,以董事會決議之,董事會除每屆第一 次董事會依公司法第二零三條規定召集外,其餘由董事長召開並任為主 席,董事長不能執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一人代理之,未指定時由董 事互推一人代行之。
  • 第 十 九 條:董事會決議,除相關法令另有規定外,須有過半數董事出席,以出席董

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時,得出具委託書,列舉召集 事由之授權範圍,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席董事會,但以一人受一人之委 託為限。董事會開會時,如以視訊畫面會議為之,則董事以視訊畫面參 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

  • 第 二 十 條:董事會之議事,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 將議事錄分發各董事,議事錄應記載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結果,議事錄 應與出席董事之簽名簿及代理出席之委託書,一併保存於本公司。
  • 第 二 十 一 條:監察人單獨依法行使監察權外,並得列席董事會議陳述意見,但不得加 入表決。
  • 第二十一之一條:本公司董事、監察人之報酬,依其對本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之價 值,並參酌同業水準,授權董事會議定之。

第五章 經理及職員

  • 第 二 十 二 條:本公司設總經理一人,經理若干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依照公司法第 二十九條規定辦理。
  • 第 二 十 三 條:本公司得經董事會決議,聘請顧問及重要職員。

第六章 決算

  • 第 二 十 四 條:本公司每會計年度終了,董事會應編造下列各項表冊,於股東常會開會 三十日前交監察人查核後,提交股東常會請求承認:
  • 一、營業報告書。
  • 二、財務報表。

三、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 第 二 十 五 條: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多變,企業生命週期正值積極成長階段對資 金需求甚切,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並滿足 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本公司每年決算後如有盈餘,除依法繳 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外,應先提撥百分之十法 定盈餘公積及依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 餘,得依下列方式分派之,
  • 一、員工紅利不得低於百分之三,得以股票發放之。
  • 二、董事、監察人酬勞金百分之二。
  • 三、股東紅利,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餘數連同上一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提 撥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九十,其中屬現金股利部份不得低於股東紅利 總數之百分之十。由董事會視當年度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擬具分派議 案,提請股東決議分派之。

若當年度稅後盈餘不足提列主管機關規定之特別盈餘公積,應自前一年 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並於提撥供分派前先 行扣除。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公司得為對外保證業務。

  • 第二十七條:本公司對外轉投資得不受公司法第十三條百分之四十之限制,並授權董 事會執行之。
  • 第二 十 八 條:本公司組織規程及辦事細則由董事會另定之。
  • 第二 十 九 條:本章程未訂事項,悉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之。
  • 十 條:本章程訂於民國77年1月19日,第一次修正於民國79年11月12日, 第三 第二次修正於民國 81年3月16日,第三次修正於民國 81年6月15日, 第四次修正於民國 81年8月23日,第五次修正於民國 83年3月31日, 第六次修正於民國83年6月28日,第七次修正於民國83年9月15日, 第八次修正於民國 84年7月10日,第九次修正於民國 85年5月18日, 第十次修正於民國86年5月31日,第十一次修正於民國87年4月11 日,第十二次修正於民國89年5月2日,第十三次修正於民國90年3 月27日,第十四次修正於民國91年6月11日,第十五次修正於民國92 年6月27日,第十六次修正於民國93年6月25日,第十七次修正於民 國 97年6月27日,第十八次修正於民國 99年6月17日,第十九次修 正於民國100年6月15日,第二十次修正於民國101年6月13日,第 二十一次修正於民國103年6月6日。第十四之一條關於獨立董事之規 定於第十一屆董事選舉時始適用之。

股東會議事規則

  • 一 、本公司股東會議依本規則行之。
  • 二 、本規則所稱之股東係指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本人及股東所委託出席之代理 人。
  • 三 、股東(或其代理人)於出席股東會時,應在「簽到簿」簽到或繳交「簽到卡」 以代簽到,藉憑計算股權。
  • 四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 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者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互推 一人擔任之。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它召集權人召集者,主席由該召集權 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 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主席即宣佈開會,如已逾開會時間 而出席股份總數不足法定總數時,主席得宣佈延長之。經延長兩次(第一次延 長時間為二十分鐘,第二次延長時間為十分鐘)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 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之規定以出席股 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為假決議。進行前項假決議時,如出席股東所代表之股 份總數已足法定數額時,主席得隨時宣告正式開會,並將已作成之假決議提請
  • 大會追認。 五 、股東會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 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其議程由召集權人訂定 之。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

宣布散會。若違反者,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 繼續開會。

  • 六 、出席股東發言時,須先以發言條填明股東姓名、出席證號碼及發言要點,由 主席定其發言之先後。
  • 七 、股東發言時,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但經主席許可者,得延長三分鐘,並以 一次為限。
  • 八 、同一議案每人發言不得超過兩次,發言逾時或超出議題之外者,主席得停止 其發言。
  • 九 、討論議案進行中,主席得於適當時間宣告討論終結,必要時得宣告停止討論, 經宣告討論終結後,主席應即提付表決。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等工作人員, 由主席指定之,監票人員應具股東之身份。表決之結果,應當場報告並做成 記錄。
  • 十 、議案之表決,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

表決時,如經主席徵詢無異議者,視同通過,其效力與投票表決相同。

  • 十一、股東會之決議,對無表決權股東之股份數,不算入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得行 使表決權之股份數,不算入已出席股東之表決權數。
  • 十三、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除信託事業或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之股務代理 機構外,一人同受二人以上股東委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 份總數表決權之百分之三,超過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 十四、股東對於會議之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致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表 決,並不得代理其他股東行使其表決權。
  • 十五、會議進行時,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告休息。
  • 十六、會議進行時,如遇空襲警報演習,即暫停開會,各自疏散,俟警報解除一小 時後繼續開會。
  • 十七、股東之決議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 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議事錄之分發得以公告方式為之。議事錄應記載會議 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及決議方法,並應記載議事經過之要 領及其 結果。議事錄應與出席股東之簽到簿或簽到卡及代理出席之委託書一併保 存。
  • 十八、股東會因故無法於通知時日召開,或會議中無法繼續進行議程時,授權董事 長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在五日內延長或續行集會。前項延期或續行 集會,不適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關於召集程序之規定。
  • 十九、本規則未規定事項,悉依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及其他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十、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希華晶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察人持股明細

10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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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姓名 持有股數 持股比例(%)
董事長 曾頴堂 4,276,593 2.682
董事 曾榮孟 3,585,983 2.249
董事 劉炳鋒 4,177,183 2.260
董事 古志雲 2,002,473 1.256
董事 廖祿立 5,000 0.003
董事 江鴻佑 0 -
董事 廖本林 708 -
監察人 林敏逸 598,772 0.376
監察人 廣納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844,736 0.530
監察人 紀志毅 0 -

註:依據證交法第二十六條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之規定。

1.公司董事最低應持有股數為股份總額 7.5%:11,956,577 股。

2.公司監察人最低應持有股數為股份總額 0.75%:1,195,658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