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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DATA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Mar 31,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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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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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编号:201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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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INODATA CO., LTD.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51 号楼首享科技大厦 6 层 )

2012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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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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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中科金财”) 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2.4 亿元(含 2.4 亿元)的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39 号文核准。

2、中科金财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 2.4 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发 行 240 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元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 评级为 AA﹣级,本次债券评级为 AA 级;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母 公司报表的资产负债率为 16.86%,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 17.25%,资产负债率不 高于 70%;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63,085.58 万元(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 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4,274.21 万元(2009 年、2010 年及 2011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公司债券一年利息 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 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公司 2012 年度业绩快报已披露,预计 201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 6,510.54 万元。本公司 2012 年年报的预约披露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18 日。 本公司承诺,根据目前公司情况所做的合理预计,2012 年年报披露后本次债券仍然 符合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 的上市条件。但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 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交 所同意,若届时本次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回售 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 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债券不能在除深交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5、本次债券由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现“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担保”)提供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保证的范围包括债券存续期间的本金及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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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债权的费用。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债券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日起二年。债 券持有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6、本次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债券持有 人回售选择权。

7、本次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6.20%~6.8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3 年 4 月 2 日(T-1 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次 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3 年 4 月 3 日(T 日)在《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8、本次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 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由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四、网 ” “ ” 下发行 之 (六)配售 。

9、本次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分别为本次债券发行规模的 10%(即 0.24 亿元)和 90%(即 2.16 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公开发行情况及 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 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如网下发 行数量认购不足,由承销团余额包销。本次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 回拨。网上和网下投资者认购不足 2.4 亿元的部分由承销团余额包销。

10、网上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认购,网上发行代码为 “101692”,简称为“12 中财债”。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 为 1 手(10 张,1,000 元),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网上认购次数不受 限制。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网上发行代码“101692”将转换为上市代码“112169”。

11、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递交《北京中科 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申购。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 购数量为 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 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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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次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次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 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4、发行人将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次债券具体上 市时间另行公告。

15、本公告仅对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债券的任 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次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2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 2013 年 4 月 1 日(T-2 日)的《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 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6、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 )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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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中科金财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公
司债券
本次发行 本次债券的公开发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债
券受托管理人、东北证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网下询价日(T-1日) 2013年4月2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机构投资
者网下询价的日期
发行首日、网上认购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T日)
2013年4月3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网
上认购的日期以及网下认购的起始日期
社会公众投资者 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
众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机构投资者 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
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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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一、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简称为“12 中财债”)。

  • 2、发行规模:人民币 2.4 亿元。

  • 3、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次债券的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 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证券登记机 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6、还本付息的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 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利息和本金于本次债券存续期限的第 3 个付息日一起 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支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7、发行首日/起息日:2013 年 4 月 3 日。

8、利息登记日:本次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登记机构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 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次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 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9、付息日: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4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4 月 3 日。若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14 年至 2016 年每年的 4 月 3 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0、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8 年 4 月 3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6 年 4 月 3 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1、支付金额: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 息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之和,于兑付日 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持有的本次债券到期最 后一期利息及票面总额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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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12、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6.20%~6.80%,最 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预设区间范 围内协商确定。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限的前 3 年固定不变,发行人有权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决定是否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

13、票面利率上调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 上调本次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 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 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则第 4 年、第 5 年两年本 次债券票面利率为上调后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后续 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4、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 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 次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 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 工作。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 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 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限内不进行 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次 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5、担保人及担保方式:中关村担保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 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中科金财发行本次债券的本金及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16、信用级别及信用评级机构:根据鹏元资信出具的《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2 年不超过 2.4 亿元(含)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 用等级为 AA﹣级,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级。

17、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发行方式:本次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 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 网下认购采用由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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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19、发行对象:本次债券面向全市场发行(含个人投资者)。

(1)网上发行: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 A 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网下发行: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0、网上/网下回拨机制:本次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分别为本次债券 发行规模的 10%(即 0.24 亿元)和 90%(即 2.16 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 据网上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 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 至网下发行。如网下发行数量认购不足,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本次债券采取单向 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21、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2、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建的承销团承销,认购金额不足 2.4 亿元的部分, 全部由承销团余额包销。

23、拟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4、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25、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 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6、上市安排:公司将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深交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 本公司承诺,根据目前公司情况所做的合理预计,本公司 2012 年年度定期报告披 露后仍然符合本次债券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的上 市条件。但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 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交所同 意,若届时本次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 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 自行承担。本次债券不能在除深交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27、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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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2013年4月1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
T-1日
(2013年4月2日)
网下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2013年4月3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上发行日
网下发行起始日
网上认购的剩余部分回拨至向网下发行(如有)
T+1日
(2013年4月8日)
网下发行日
T+2日
(2013年4月9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在当日15:00 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
专用收款账户
T+3日
(2013年4月10日)
公告发行结果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 行日程。

二、 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 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 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6.20%~6.80%,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 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在上述利率询价区间 内确定,在债券存续期限内固定不变。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 询价时间

本次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2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机构 投资者必须在 2013 年 4 月 2 日(T-1 日)13:00~16:00 之间将《网下利率询价及申 购申请表》(见附表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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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四) 询价办法

1 、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应从公告中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 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5 个询价利率,询价利 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应为 1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 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一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 不得超过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 2013 年 4 月 2 日(T-1 日)13:00~16:00 之间 将如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填妥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 及申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 证复印件;

(4)主承销商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 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 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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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被视 为向主承销商发出的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传真:010-62309595、010-62308369;

电话:010-62308036、010-62308039。

3 、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次债券的 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13 年 4 月 3 日(T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 债券。

三、 网上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上发行的对象为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 A 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为 2.4 亿元,网上发行数量预设为本次债券发行规模的 10%, 即 0.24 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 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 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次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 网下向网上回拨。

(三)发行时间

网上发行时间为 1 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 2013 年 4 月 3 日(T 日)深交所交易 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上午 9:15~11:30,下午 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 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四)认购办法

  • 1、本次债券的发行代码为“101692”,简称为“12 中财债”。

  • 2、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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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3、在网上发行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卖出 申报”,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买入申报”,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撮合成交,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

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先进行网上认购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将优先 得到满足,深交所交易系统将实时确认成交。当本次债券网上累计的成交数量达到 网上发行的预设数量时,网上发行即结束。当本次债券网上发行预设数量认购不足 时,剩余数量将一次性回拨至网下发行。

4、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手(10 张,1,000 元), 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投资者认购数量上限还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凡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深交所 A 股证券账户,尚未办 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 2013 年 4 月 3 日(T 日)之前开立深 交所 A 股证券账户。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存入足额资金的认购者,需在网上认购 日 2013 年 4 月 3 日(T 日)之前(含当日)存入全额认购款,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 认购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之前(含当日)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设资 金账户,并存入全额认购款。资金不足部分的认购视为无效认购。

6、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五)结算与登记

网上发行的结算和登记按照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四、 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为 2.4 亿元,网下发行数量预设为本次债券发行规模的 90%, 即 2.16 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 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 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次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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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网下向网上回拨。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家机构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0,000 手(1,000 万元), 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在《网下利率 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次债券的发行总额,发行人 和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次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3 个交易日,即 2013 年 4 月 3 日(T 日)至 2013 年 4 月 8 日(T+1 日)的 9:00~17:00,以及 2013 年 4 月 9 日(T+2 日)的 9:00~15:00。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已开立深交所的合格证券 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 2013 年 4 月 2 日(T-1 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3、拟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 承销商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配售数量,并向机构投资者发 送《配售与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 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获得的配售 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 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 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次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 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 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 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次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13 年 4 月 9 日(T+2 日)15:00 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机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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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者全称和“中科金财 2012 年公司债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账号 22001450100059111777
大额支付系统号 105241000209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 2013 年 4 月 9 日(T+2 日)15:00 前缴足认购款的机构投资者将被视 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获配的全 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五、 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 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2 年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

六、 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七、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 (一)发行人

名称: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51 号楼首享科技大厦 6 层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51 号楼首享科技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 朱烨东 联系人: 李明珠 联系电话: 010- 62309608 传真: 010- 62309595

  •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8 号恒奥中心 D 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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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法定代表人: 矫正中 项目主办人: 郭兆强、高伟、黄先波 项目组成员: 周炜 联系电话: 010-68573828 传真: 010-6857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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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本以为无正文,为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 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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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本以为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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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附表: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成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 盖单位公章,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主承销商确定的认购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询价利率区间 6.20%~6.80%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

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 2013 年 4 月 2 日(T-1 日)13:00~16:00 之间 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主承销商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传真:010-62309595、010-62308369; 电话:010-62308036、010-62308039。

申购人在此承诺:

  •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 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次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 3、本次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最大 有效的申购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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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 主承销商按照网下利率询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主承销商 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 认购协议》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 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 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 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 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单位盖章)

2013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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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 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 资基金填写“基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 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 ” 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

  • 2、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

  • 购申请表》。

  • 3、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 4、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 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

  • 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次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 5.00%~6.0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 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5.10% 1,000
5.20% 2,000
5.30% 3,000
5.40% 4,000
5.50% 5,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5.5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5,00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5.50%,但高于或等于 5.40%时,有效申购金额 4,000

  •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5.40%,但高于或等于 5.30%时,有效申购金额 3,000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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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5.30%,但高于或等于 5.20%时,有效申购金额 2,000

  •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5.20%,但高于或等于 5.10%时,有效申购金额 1,000

  •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5.1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9、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 于 2013 年 4 月 2 日(T-1 日)13:00~16:00 之间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 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 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主承销商 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0、参与利率询价与申购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 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本次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 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 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12、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 传送、送达一概无效。传真:010-62309595、010-62308369;电话:010-62308036、 010-62308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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