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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DATA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Jan 21,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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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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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编号:2013-003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2013 年1 月21 日,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金财”、 “公司”)与北京恒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沙科技”)签订了《股东 出资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决定共同出资设立北京中科金财电子产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科电子”),注册资金为4,000 万元,其中中科金财以自有资金出 资2,04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恒沙科技以自有资金出资1,960 万元,占注 册资本的49%。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3.本次投资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名称:北京恒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光明路11号6层B600室
法定代表人: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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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4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广告 策划;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餐饮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 进出口;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机械电器设备、汽车配件、建筑材料、 五金交电。
主要股东:王波(50%)、王葵(50%)
王波、王葵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中科电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 万元,其中中科金财以自有资金出资 2,04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恒沙科技以自有资金出资1,960 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49%。注册资本按分期缴纳方式出资,其中中科金财首次出资408 万元, 恒沙科技首次出资392 万元。其余出资款按照中科电子公司章程在中科电子登记 成立之日起90 天内缴足。
经营范围:移动电话,平板电脑,计算机及其它信息科技和电子消费产品的 销售和服务,及行业客户相关软件开发和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 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登 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资料以工商部门最终登记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金额
中科电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 万元整,各发起人全部以现金方式出资, 其中中科金财出资额为2,04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恒沙科技出资额为1,960 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49%。
注册资本按分期缴纳方式出资,第一次出资时,股东应认缴出资人民币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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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整,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即:中科金财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408 万元整;恒沙科技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392万元整。
其余部分各方按中科电子《章程》的规定应在中科电子登记成立之日起90 天内缴足。
(二)组织架构的约定
中科电子设立董事会,成员为五人,其中:中科金财委派三名董事,恒沙科 技委派两名董事。董事长由中科金财委派的董事担任,董事长担任中科电子法定 代表人。
中科电子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中科金财委派。
(三)发起人的权利及义务
1.发起人的权利
(1)申请设立中科电子,随时了解中科电子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 (2)签署中科电子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
出。
(3)推举中科电子的董事候选人名单,各方提出的董事候选人经中科电子 股东会按中科电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 满可连选连任。
(4)提出中科电子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中科电子股东会按中科电子公司 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5)中科电子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公司向股东及时签 发出资证明书。
(6)在中科电子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 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发起人的义务
(1)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后,中科电子完成 企业名称预核准工作后三十天内,应当到银行开设临时账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 应当在临时账户开设后三十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临时账户。
(2)及时提供中科电子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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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中科电子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中科电子受到损害的, 对中科电子承担赔责任。
(4)发起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中科电子补足其应 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 任。
(四)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中科电子未来主要面向政府、银行及企业等行业客户从事计算机、平板电脑 等信息科技类电子产品的销售及相关软件产品的开发和服务。中科金财在行业客 户销售、解决方案开发、实施及维护方面有着多年丰富的经验,恒沙科技在电子 产品的销售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双方合作有利于共同拓展政府、银行、企业等 行业客户,提高公司行业客户的业务协同,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快速提升公司 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六、风险因素
本次投资将有利于提高公司业务的广度和深度,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但由于 相关行业竞争较为激烈,未来发展受到经济形势、市场需求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随着公司子公司的增加,对公司的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强化对子公 司的管控,确保对子公司有效的管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1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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