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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celltech Group Limite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1

Jun 1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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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20 证券简称:神州细胞 公告编号:2021-034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 21,092,440 股,限售期为 12 个月。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22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神 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815 号),同意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000,000 股,并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 股本为 435,335,714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共涉及限售股股东 数量为 10 名,股份数量为 21,092,4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451%,限售期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起上市流 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1

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华宏强震(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昌盈科企 业管理服务中心 ( 有限合伙 )QM65 Limited 、苏州工业园区启华二期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启明融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启 明融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出如下承诺 :

“自神州细胞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下简称 ‘承诺期限’),本企业/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本公 司已持有的神州细胞的股份,也不由神州细胞收购本企业/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 已持有的神州细胞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如违反该承诺给神州细胞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二)上海集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1、就本公司于 2019 年 2 月自神州细胞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投资咨询有 限公司受让 668,497 股股份(‘受让股份’),本公司承诺:

(1)受让股份自神州细胞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神州细胞回购受让股份。

(2)在神州细胞实现盈利前,自神州细胞股票上市之日起 3 个完整会计年 度内,本公司不减持受让股份;

(3)若神州细胞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 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公司不减持受让股份;

(4)神州细胞本次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公司持有受让 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收盘价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 整。

2

2、就本公司于 2019 年 3 月通过神州细胞增资扩股取得的 3,128,571 股股份 (‘新增股份’),本公司承诺:

新增股份自神州细胞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 3 年内(‘三年 承诺期限’),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新增股份,也不由神州细胞收购新增股份。 三年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新增 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3、就本公司已持有的自非控股股东受让的 668,498 股股份(‘已持有股份’), 本公司承诺:

自神州细胞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一年承诺期 限’),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持有股份,也不由神州细胞 收购已持有股份。一年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条件下,已持有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如违反该承诺给神州细胞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三)宁波清松稳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出如下承诺:

“1、就本企业于 2019 年 2 月自神州细胞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投资咨询有 限公司受让 891,330 股股份(‘受让股份’),本企业承诺:

(1)受让股份自神州细胞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神州细胞回购受让股份。

(2)在神州细胞实现盈利前,自神州细胞股票上市之日起 3 个完整会计年 度内,本企业不减持受让股份;

(3)若神州细胞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 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不减持受让股份;

(4)神州细胞本次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企业持有受让

3

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收盘价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 整。

  • 2、就本企业于 2019 年 3 月通过神州细胞增资扩股取得的 6,257,143 股股份

  • (‘新增股份’),本企业承诺:

新增股份自神州细胞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 3 年内(‘三年 承诺期限’),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新增股份,也不由神州细胞收购新增股份。 三年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新增 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 3、就本企业已持有的自非控股股东受让的 1,782,660 股股份(‘已持有股份’),

  • 本企业承诺:

自神州细胞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一年承诺期限’),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已持有股份,也不由神州细胞收购已 持有股份。一年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 件下,已持有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如违反该承诺给神州细胞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四)天津盼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出如下承诺:

“1、就本企业于 2019 年 3 月通过神州细胞增资扩股取得的 2,607,143 股股 份(‘新增股份’),本企业承诺:

新增股份自神州细胞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 3 年内(‘三年 承诺期限’),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新增股份,也不由神州细胞收购新增股份。 三年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新增 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 2、就本企业已持有的自非控股股东受让的 1,114,345 股股份(‘已持有股份’),

  • 本企业承诺:

4

自神州细胞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一年承诺期限’),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已持有股份,也不由神州细胞收购已 持有股份。一年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 件下,已持有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如违反该承诺给神州细胞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五)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鼎晖孚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出如 下承诺:

“1、就本企业于 2019 年 2 月自神州细胞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投资咨询有 限公司受让 1,336,993 股股份(‘受让股份’),本企业承诺:

(1)受让股份自神州细胞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神州细胞回购受让股份。

(2)在神州细胞实现盈利前,自神州细胞股票上市之日起 3 个完整会计年 度内,本企业不减持受让股份;

(3)若神州细胞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 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不减持受让股份;

(4)神州细胞本次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企业持有受让 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收盘价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 整。

2、就本企业于 2019 年 3 月通过神州细胞增资扩股取得的 8,342,857 股股份 (‘新增股份’),本企业承诺:

新增股份自神州细胞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 3 年内(‘三年 承诺期限’),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新增股份,也不由神州细胞收购新增股份。 三年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新增 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5

3、就本企业已持有的自非控股股东受让的 2,228,327 股股份(‘已持有股份’), 本企业承诺:

自神州细胞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一年承诺期限’),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已持有股份,也不由神州细胞收购已 持有股份。一年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 件下,已持有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 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

1、神州细胞本次部分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2、神州细胞本次部分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的数量、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 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和股东承 诺;

3、持有神州细胞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时作出的相关承诺;

  • 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神州细胞与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

  • 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神州细胞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21,092,440 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

6

市之日起 12 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22 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
数量(股)
持有限售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本次上市流
通数量(股)
剩余限售
股数量
(股)
1 华宏强震(天津)企业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33,050 0.4670%
2,033,050
0
2 QM65 Limited 5,793,645 1.3308%
5,793,645
0
3 苏州工业园区启华二期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
3,862,430 0.8872%
3,862,430
0
4 苏州启明融信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1,525,700 0.3505%
1,525,700
0
5 苏州工业园区启明融创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5,515 0.0931%
405,515
0
6 南昌盈科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
限合伙)
1,678,270 0.3855%
1,678,270
0
7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鼎晖孚冉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908,177 2.7354%
2,228,327
9,679,850
8 宁波清松稳胜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8,931,133 2.0516%
1,782,660
7,148,473
9 上海集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4,465,566 1.0258%
668,498
3,797,068
10 天津盼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3,721,488 0.8549%
1,114,345
2,607,143
合计 44,324,974 10.1818%
21,092,440
23,232,534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 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1 首发限售股 21,092,440
合计 21,092,440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7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2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