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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celltech Group Limite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Apr 2,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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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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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神州细胞

公告编号:2026-012

证券代码:688520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州细胞”) 计划新增控股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细胞工程”)作为 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的实施主体。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71 号),公司获准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25,000,000 股,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6.00 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 (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000,000.00 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896,000,000.00 元,再扣除发行中介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301,238.6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1,698,761.37 元。前述募集资金已 经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出具了 XYZH/2026BJAA1B0222 号《验资报告》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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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募集说明书》及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 后,实际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神州细胞工程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302740070055D
法定代表人 谢良志
成立日期 2002年6月27日
注册地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街31号院5号楼301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街31号院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经调整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
新增前 新增后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0 神州细胞 神州细胞、神州细胞工程

由于神州细胞工程是公司控股的从事主营业务的核心子公司,本次募投项目 新增神州细胞工程作为实施主体后,募集资金将以向神州细胞工程增资及/或提供 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即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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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神州细胞工程作为公司控股的从事主营业务的核心子公司,增加其作为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用于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合理优化现有资源,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改善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结构,提高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募集资金用途未发生变 更,仍为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本次募投新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神州细胞工程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 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新增控股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作为本次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具体办理与本次新增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有关的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是公司根据自身经营需要而做出的 合理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保荐人对公司拟实施的上述事项无异 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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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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