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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celltech Group Limite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1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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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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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勤勉、尽责、独立的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及时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苏志国博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54年出生,1985年12月毕业于英国曼彻 斯特大学,获博士学位。1986年1月至1987年1月任荷兰德尔夫特大学博士后科研 工作;1987年2月至1997年11月历任大连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1997年 11月至今任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生化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员。
王晓川先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55年出生,硕士,1982年8月毕业于对 外经济贸易大学,获硕士学位。1982年8月至今历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师、教 授、博士研究生导师;1996年7月至今任北京华贸硅谷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何为先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74年出生,硕士,1999年6月毕业于中南 财经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9年9月至2002年6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经理;2002年6月至2016年10月任深圳证券交易所执行经理;2016年10月至 2017年5月任北京和易瑞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也均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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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任职,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 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在会议召开前认 真审阅会议资料,了解和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情况;会议召开时, 我们对公司的审议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根据我们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 验提出合理建议,未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 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能够明确、清楚的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 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无缺席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的情况,具体如下:
| 董事 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
||||
|---|---|---|---|---|---|---|---|
| 本年应参 加董事会 次数 |
亲自 出席 次数 |
以通讯方 式参加次 数 |
委托 出席 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 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 会的次数 |
|
| 苏志国 | 7 | 7 | 7 | 0 | 0 | 否 | 2 |
| 王晓川 | 7 | 7 | 7 | 0 | 0 | 否 | 2 |
| 何为 | 7 | 7 | 7 | 0 | 0 | 否 | 2 |
2020 年,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董事会的相关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 理的建议,依据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行使了表决权。报告期内,我们 对出席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 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三个专门委 员会。报告期内,共计召开战略委员会1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1次,审计委员会 4次,我们积极参加了各专业委员会议。在专业委员会议议事规程中,我们充分 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对审议议案提出合理化建和意见,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 决策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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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我们进行及时沟通,对我们要求补充的资料能 够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总结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 未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宜,未 发现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未发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 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情况。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 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 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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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报告期内,不存在需 要披露业绩预告以及业绩快报的情况。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0 年境内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均严格履行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上市后,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 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深入开展内部控制工作,积极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促使公司 内部控制活动有效实施。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在 2020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6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公 司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均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及下属委员会 运作程序合法、合规、有效。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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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合法,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遵循客观、公正、独立、诚信的原则, 以及对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参与公司重 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董事会提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强化对社会公众股东的保护意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给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合理化 建议,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苏志国、王晓川、何为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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