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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celltech Group Limite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Apr 2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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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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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 荐人”)作为正在对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上市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对 2023 年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 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焦延延、邵才捷

(三)现场检查人员

焦延延、牛奔

(四)现场检查时间

2024 年 4 月 2 日、4 月 15 日和 4 月 22 日

(五)现场检查内容

现场检查人员对本持续督导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 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 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具体检查内容详见本报告“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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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及意见”。

(六)现场检查手段

本次现场检查的手段主要包括资料查阅、访谈、现场查看等,具体检查手 段详见“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上市公司最新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会议材料,财务 管理、会计核算、内部审计、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 资、对子公司的控制等相关制度,查阅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3 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等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经查阅前述文件,保荐人认为:

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在治理制度中明确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职要求及职责,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内部 制度中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对子公司的控 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并予以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抽查重 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会计师出 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经查阅前述文件,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已依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文件,查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明细及相关内部审议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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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是否存在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 的说明,查阅会计师关于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情况 的专项报告,对财务总监进行了访谈。

经检查,本持续督导期内,除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保荐人未在前述文件 中发现明确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 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 行对账单和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募集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查,查阅 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场, 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取得上市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和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经检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 予以执行,募集资金使用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募集资金 进度与原计划基本一致,基于前述检查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 调整、新增募投项目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 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产品临床研究项目”中的部分子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对部分子项目进行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募投 项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调整如下:

1、“产品临床研究项目”部分子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

产品 SCT400 之“弥漫大 B 细胞淋巴瘤一线治疗”和产品 SCT-I10A 之“标 准化疗失败的晚期实体瘤及淋巴瘤治疗”两个项目共节余募集资金 4,133.26 万 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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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品临床研究项目”部分子项目进行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募投项目

SCT-I10A 之“复发头颈癌二线治疗”“头颈癌一线治疗”及“鳞状非小细 胞肺癌二线治疗”调减募集资金合计 14,289.22 万元。

新增“新冠疫苗产品临床研究及生产”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7,018.66 万元, “临床前生物药研究平台开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7,270.56 万元,均来源于上 述调减的 SCT-I10A 产品临床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 的内部制度,取得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明细,查阅了决策 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关联交易和重大对外投资的定价公允性进行分析,对 年审会计师、财务总监进行了访谈。

基于前述检查,本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未在前述文件中发现明确的关联 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等方面的违规情形。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实地查看了经营场所,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信息, 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 公司经营状况,就回款情况、主要经营数据、客户供应商走访反馈等对会计师 进行访谈。

公司为采用第五套上市标准上市的生物医药行业公司,上市时公司尚未盈 利。公司 2023 年度尚未实现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新药行业研发周期长、 研发投入高,产品上市前通常需要经过临床前研究、临床 I/II/III 期研究,单个 产品的研发周期较长,研发投入数亿元;对于多产品管线的公司,每年研发投 入达到或者超过数十亿元。持续的研发投入是创新药企业保持技术和竞争优势 的关键因素之一。公司 2023 年研发总投入 121,737.93 万元,用于产品管线的临 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快速推进现有临床项目的开展和储备项目的开发等。

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单克隆抗体、重组蛋白和疫苗等生物制品的研发和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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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目前公司共有四款产品获准上市销售,包括重组八因子产品安佳因[®] 、瑞帕 妥单抗安平希[®] 和两个生物类似药阿达木单抗产品安佳润[®] 和贝伐珠单抗产品安 贝珠[®] 。公司针对 XBB/BQ1.1 等变异株的 4 价迭代新冠疫苗 SCTV01E-2(安诺 能[®] 4)已于 2023 年 12 月在国内被纳入紧急使用。公司需要持续投入大量资金 开展临床前及临床研究,特别是随着部分产品逐步进入关键性临床研究阶段, 研发投入规模也将继续增加。公司产品上市后,销售收入持续保持较高速度增 长,2023 年营业收入 188,734.93 万元,同比增长 84.46%。与此同时,公司研发 费用和销售费用也在持续增加中。2023 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 39,601.83 万元,同比减少 23.7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亏损为 6,368.05 万元,同比减少 83.91%。考虑到研发投入仍将保持高位,公司 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还将持续亏损并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2023 年度,公司项目研发正常推进,不断有优秀人才加入,已上市产品销 售良好,且公司核心管理及研发团队稳定,具备覆盖创新药研发、生产及商业 化的丰富经验。

经检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经营正常。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应积极关注行业动态和政策,推进各产品管线的研发进度,推动产品 的商业化进展,积极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争取早日实现盈利以 弥补既往亏损,同时积极利用多种融资方式,切实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实 现净资产转正,确保公司上市地位不受动摇。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基于前述检查工作,保荐人未在本次现场检查中发现其他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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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本次现场检查中,公司配合提供了前述检查材料,配合完成了本报告所述 访谈、实地查看等其他检查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中,会计师配合了保荐人关于关联交易等事项的访谈,配合 提供了审计报告等资料。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本次现场检查就相关事项的结论,请参见本报告“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 事项及意见”“三、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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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 份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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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焦延延-----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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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邵才捷----- End of picture text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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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年 月 日-----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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