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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celltech Group Limited — Annual Report 2020
Apr 1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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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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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88520 公司简称:神州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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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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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尚未盈利且可能面临退市的风险、核心竞争力风险、经营风 险、行业风险及宏观环境风险等风险因素,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二、 风险因素”,并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如下风险:
(一)公司产品尚未上市销售,公司尚未盈利并预期持续亏损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所有产品均处于研发阶段,尚未进行商业化生产销售,公司产品尚未实 现销售收入,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2020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712,504,606.03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7,907,430.78 元;截 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44,605,785.56 元。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预期存在累计未 弥补亏损并将持续亏损。
(二)公司产品管线较多,预期未来将持续进行较大规模研发投入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产品管线的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2020 年度,公 司的研发费用为 610,306,752.91 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有 2 个产品临近商业化阶段,3 个 产品进入 III 期临床研究,3 个产品处于 I/II 期临床研究阶段,1 个产品已获准进入临床阶段,还 有多个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的产品。根据现有研发计划,公司未来仍将持续投入较大规模的研发 金额以推动在研项目完成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及新药上市前准备等研发业务。
(三)公司尚需为其就产品管线配套的生产线进行较大规模的资金投入
公司尚在建设二期生产基地,该生产基地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街,与一期生产基 地相邻,设计总面积为 42,000 余平方米,包含多条原液生产线和制剂生产线,截至本报告出具日, 公司二期生产基地新建的生产车间已顺利完成土建工程,部分生产车间主要设备/公用工程的采购 已完成,正在开展车间净化装修设计和启动工作。如相关采购及装修情况在上述生产基地及生产 线建设过程中发生变化,公司可能需投入更多的资金。
(四)公司的研发投入、业务拓展、人才引进、团队稳定等方面可能受到资金状况的限制或 影响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营运资金依赖于外部融资,如经营发展所需开支超过可获得的外部融资, 将会对公司的资金状况造成压力。公司资金状况面临压力,一方面,可能导致公司推迟研发、生 产设施的建设及更新,推迟现有在研药品的临床试验开展,放弃具有更大商业潜力的药品研发, 影响在研药品有关的销售及市场推广等商业化进程,甚至无法及时向供应商或合作伙伴履约,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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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公司业务前景、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可能影响公司员工薪酬的发放 和增长,从而影响公司未来人才引进和现有团队的稳定,阻碍公司研发及商业化目标的实现,损 害公司成功实施业务战略的能力。
(五)公司无法保证取得新药上市批准,在研药品上市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尚无在研产品获得上市批准方面的经验,公司无法保证其已提交的或未来拟提交的新药 上市申请能够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公司的在研药品上市进程存在不确定性。如公司无法就其在 研药品获得新药上市批准,或该等批准包含重大限制,则公司在研药品的上市进程可能受到延迟、 公司的目标市场可能减少、在研药品的市场销售潜力可能被削弱,公司已投入的研发成本可能无 法覆盖,公司的业务经营可能因此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六)公司无法保证其产品获得市场认同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无产品获得药品注册批件,亦未实现任何药品销售收入。即使公司的 在研药品取得监管部门的上市批准,该等拟推向市场的产品仍有可能无法取得医生、患者、其他 客户和医疗界其他人士的足够认可,医生、患者可能更倾向于选择其他产品。如果公司的在研药 品未能达到足够的接受程度,或市场上有较之于公司产品更被接受的新产品或技术问世,则会对 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公司无法保证未来几年内实现盈利,公司上市后亦可能面临退市的风险,投资人可能
面临投资亏损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开展商业化生产、销售业务,同时,公司未来几年将存在持续大规 模的研发投入,上市后公司的未盈利状态预计持续存在且累计未弥补亏损可能继续扩大。若公司 自上市之日起第 4 个完整会计年度触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4.2 条的财 务状况,即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前或者之后的净利润(含被追溯重述)为负且营业收入(含 被追溯重述)低于 1 亿元,或经审计的净资产(含被追溯重述)为负,则将触发退市条件。若上 市后公司的主要产品研发失败或者未能取得药品上市批准,且公司无其他业务或者产品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五项规定要求,则将导致公司触发退市条件。根 据《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公司触及终止上市标准的,股票直接终止上市, 投资者可能因此损失全部投资或部分投资。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
四、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
五、 公司负责人谢良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良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桂芬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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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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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第一节 | 释义..................................................................................................................................... 6 |
|---|---|
| 第二节 |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9 |
| 第三节 | 公司业务概要................................................................................................................... 13 |
| 第四节 |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7 |
| 第五节 | 重要事项........................................................................................................................... 41 |
| 第六节 |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77 |
| 第七节 | 优先股相关情况............................................................................................................... 88 |
| 第八节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89 |
| 第九节 | 公司治理........................................................................................................................... 99 |
| 第十节 |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102 |
| 第十一节 | 财务报告......................................................................................................................... 103 |
| 第十二节 | 备查文件目录................................................................................................................. 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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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常用词语释义 | ||
|---|---|---|
| 神州细胞/公司/本 公司/股份公司 |
指 |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
| 神州细胞有限 | 指 |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原名为“北京义翘神州生物技术 有限公司”),系公司前身 |
| 诺宁生物 | 指 | 北京诺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
| 神州细胞工程 | 指 | 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
| 光谷神州细胞 | 指 | 武汉光谷神州细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
| 义翘科技 | 指 |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北京义翘神州科技有限公 司”,于2020 年3 月27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实 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 拉萨爱力克 | 指 | 拉萨爱力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发起人 |
| 拉萨良昊园 | 指 | 拉萨良昊园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系公司发起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 一致行动人 |
| 华宏强震 | 指 | 华宏强震(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发 起人 |
| 南昌盈科 | 指 | 南昌盈科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发起人 |
| 上海启昌 | 指 | 上海启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神州安元 | 指 | 天津神州安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发起人、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 神州安恒 | 指 | 天津神州安恒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发起人、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 神州安平 | 指 | 天津神州安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发起人、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 神州安成 | 指 | 天津神州安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发起人、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 神州安和 | 指 | 天津神州安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发起人、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 神州安泰 | 指 | 天津神州安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发起人、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 QM65 | 指 | QM65 LIMITED,系公司发起人 |
| QCorpV | 指 | QimingCorporate GP V,Ltd |
| 启华二期 | 指 | 苏州工业园区启华二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发起人 |
| 启明融信 | 指 | 苏州启明融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发起人 |
| 启明融创 | 指 | 苏州工业园区启明融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发 起人 |
| 启明融盛 | 指 | 苏州工业园区启明融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鼎晖孚冉 | 指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鼎晖孚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 司发起人 |
| 清松稳胜 | 指 | 宁波清松稳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发起人 |
| 集桑医疗 | 指 | 上海集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发起人 |
| 盼亚投资 | 指 | 天津盼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发起人 |
| 石药集团 | 指 | 石药集团有限公司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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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利文 | 指 | 弗若斯特沙利文咨询公司 |
|---|---|---|
| A股 | 指 | 获准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 进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
| 招股说明书 | 指 |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公司章程》 | 指 |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公司章程》 |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0 年1 月1 日至2020 年12 月30 日 |
| 元 | 指 | 如无特殊说明,意指人民币元 |
| 阿达木单抗 | 指 | 一种靶向TNF-α 的全人源抗体药物,批准用于多种自身免疫性疾 病,连续多年销售额排名全球第一 |
| 靶点 | 指 | 即药物治疗针对的目标分子,通常在疾病的病理过程中扮演重要作 用,药物通过抑制或激活该目标分子的生物活性产生临床药效 |
| 贝伐珠单抗/安维 汀® |
指 | 一种靶向VEGF的抗体药物,批准用于治疗乳腺癌、宫颈癌、大肠 癌、胶质母细胞瘤、胶质瘤、非小细胞肺癌、卵巢癌、肾细胞癌的 治疗 |
| 创新药 | 指 | 含有新的结构、具有明确药理作用的化合物(化学药)和生物药 |
| 重组八因子/重组 凝血八因子 |
指 | 重组人凝血因子VIII蛋白质药物,用于甲型血友病患者的治疗 |
| 单抗 | 指 | 单克隆抗体的简称,是高度均一、仅针对某一特定抗原表位的抗体 |
| 非霍奇金淋巴瘤 | 指 | 淋巴瘤中一个主要分支,主要包括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和滤泡性淋 巴瘤 |
| 化学药 | 指 | 经过化学合成而制得的小分子药物 |
| 佳达修9® | 指 | 9价人HPV疫苗,覆盖导致尖锐湿疣的HPV6和11型别,和高危 致癌的HPV16、18、31、33、45、52、58 型别 |
| 抗体 | 指 | 机体由于抗原的刺激而产生的具有保护作用的免疫球蛋白 |
| 年龄相关性黄斑 变性 |
指 | “Age-related Macular Degeneration”的缩写,一种中央视网膜的慢性 进展性疾病,可引起视力迅速丧失,是老年人致盲的主要病因之一 |
| 帕博利珠单抗 | 指 | 一种靶向PD-1 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批准用于多种肿瘤 |
| 生物类似药 | 指 | 分子结构一致,在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与已获准注册的参照 药具有高度相似性的治疗性生物药 |
| 生物药/生物制品 | 指 | 通过基因工程、细胞工程、蛋白质工程、发酵工程等生物技术获得 的微生物、细胞及各种动物和人源的组织和液体等生物材料制备 的,用于人类疾病预防、治疗和诊断的药品 |
| 药代动力学 | 指 | 药物代谢动力学,或药代动力学,主要研究药物在机体内的吸收、 分布、代谢及排泄的过程 |
| 药品注册批件 | 指 | 国家药监局批准某药品生产企业生产某品种药物而颁发的法定文 件 |
| 医保目录 | 指 |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
| 原研药 | 指 | 境内外针对某特定通用名的最初申报上市的药品 |
| 14 价人乳头瘤病 毒(HPV)疫苗 |
指 | “Human Papillomavirus”的缩写,人乳头瘤病毒,含多种不同的病毒 型别,HPV 病毒感染是宫颈癌的主要致病因素 |
| ADCC | 指 | “Antibody Dependent Cell Mediated Cytotoxicity”的缩写,即抗体通 过其Fc 段与人体自身的相关免疫细胞协同杀伤肿瘤细胞的功能 |
| B细胞 | 指 | 是免疫细胞中主要负责产生抗体的免疫细胞,广泛存在于血液和骨 髓中 |
| CD20 | 指 | 一种B 细胞膜上的标志性蛋白,是抗肿瘤药物利妥昔单抗的靶点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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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 | ||
|---|---|---|
| CDC | 指 | “Complement-dependent Cytotoxicity”的缩写,即抗体通过激活补体 系统(一类免疫蛋白)在靶向肿瘤或被感染细胞表面形成补体复合 物来杀伤细胞 |
| CDE | 指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
| CRO | 指 | 协助申办方开展临床研究的专业服务机构 |
| EGFR单抗 | 指 | “Epidermal Growth Factor Receptor”的缩写,表皮生长因子受体,常 表达在表皮细胞上,在多种肿瘤细胞上过度表达,是一种较广谱的 肿瘤药物靶点 |
| GCP | 指 | “Good Clinical Practice”的缩写,是按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 范》开展临床研究的指导原则和标准 |
| GMP | 指 |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的缩写,是参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 规范》进行药物生产的指导原则和标准 |
| IgG1 | 指 | “ Immunoglobulin G1”的缩写,免疫细胞分泌抗体型别中最主要的一 个型别 |
| I期临床试验 | 指 | 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其目的是观察人体对药 物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
| II期临床试验 | 指 | 临床药物的药效和安全性探索研究,主要目的是确定III 期临床研 究的最佳用药剂量 |
| PD-1单抗 | 指 | “Programmed Death-1”的缩写,程序性细胞死亡蛋白-1,一种重要的 免疫抑制分子,为肿瘤治疗药物的靶点 |
| PD-L1 | 指 | “Programmed Death-Ligand 1”的缩写,程序性细胞死亡蛋白-1的配 体,与PD-1 结合引起T 细胞免疫功能下降 |
| PEG | 指 | “Polyethylene Glycol”的缩写,聚乙二醇,通过化学偶联到蛋白药物 后可延长药物代谢时间,达到减少用药频率的目的 |
| Plegridy® | 指 | “Peginterferon Beta-1a”的商品名,即聚乙二醇修饰的干扰素β-1a, 2014年8月被FDA批准用于治疗成人患者的复发-缓解型多发性硬 化症 |
| TNF-α | 指 | “Tumor Necrosis Factor α”的缩写,即肿瘤坏死因子α,是调节免疫 系统的重要炎性因子,过度表达可导致自身免疫性疾病,是一个重 要靶点 |
| T 细胞 | 指 | T 淋巴细胞(T lymphocyte)的简称,一种免疫细胞 |
| VEGF | 指 | “Vascular Endothelial Growth Factor”的缩写,即血管内皮生长因子, 是一个广谱的肿瘤治疗药物靶点 |
| VLP/病毒样颗粒 | 指 | “Virus Like Particle”的缩写,一种不含病毒核酸的空壳结构,与天然 病毒颗粒相似,不含病毒遗传物质,具有很强的免疫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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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 一、公司基本情况 | |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神州细胞 |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inocelltech GroupLimite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inocelltech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谢良志 |
|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街31号院5号楼307 |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176 |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街31号院5号楼 |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176 |
| 公司网址 | www.sinocelltech.com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
| 姓名 | 唐黎明 | 曾彦 |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街31 号院5号楼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街 31号院5号楼 |
| 电话 | 010-58628328 | 010-58628328 |
| 传真 | 010-58628299 | 010-58628299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 券日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街31号院5号楼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部
四、公司股票 / 存托凭证简况
一 ( )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
||||
|---|---|---|---|---|
| 公司股票简况 |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神州细胞 | 688520 | 无 |
( 二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 五、其他相关资料 | ||
|---|---|---|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 |
名称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二 座普华永道中心11 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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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陈静、郭奕珂 | |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 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25层 |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 姓名 |
王志宏、邵才捷 |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0 年6 月22 日-2023 年12 月31 日 |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 责的财务顾问 |
名称 | - |
| 办公地址 | - | |
|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 办人姓名 |
- |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 ) 主要会计数据
| (一) 主要会计数据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
2018年 |
| 营业收入 | 328,165.08 | 2,638,316.77 | -87.56 | 2,945,671.90 |
| 扣除与主营业务 无关的业务收入 和不具备商业实 质的收入后的营 业收入 |
0 | /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
-712,504,606.03 | -794,715,460.56 | / | -453,258,162.5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
-767,907,430.78 | -660,154,859.92 | / | -320,546,860.0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537,405,095.68 | -485,102,965.06 | / | -88,019,302.94 |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 期末增减(%) |
2018年末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 |
590,829,130.43 | 36,295,897.45 | 1,527.81 | -22,364,602.68 |
| 总资产 | 1,663,510,985.87 | 808,190,058.41 | 105.83 | 539,758,572.87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
2018年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74 | -2.0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74 | -2.0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
-1.87 | -1.7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7.33 | -433.71 | 不适用 | -68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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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5.01 | -360.28 | 不适用 | -481.56 |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1、 报告期公司产品尚未实现销售收入,营业收入较上年减少 87.5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
-
公司出租房屋面积减少,导致租金收入减少。
-
2、 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亏损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
常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亏损增加,主要原因系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增加及本年股份支付减少的影响 所致。
-
3、 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有所减少,主要原因系公司研发投入增加,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
-
4、 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及总资产较上年大幅增长,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
-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以及公司亏损减少所致。
-
5 、 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期增长,主要系公司在报告期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
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增加。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
一
-
( )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
( 二 )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
( 三 )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八、 2020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 八、2020 年分季度主要 | 财务数据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第一季度 (1-3 月份) |
第二季度 (4-6 月份) |
第三季度 (7-9 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 月份) |
|
| 营业收入 | 82,041.27 | 82,041.27 | 82,041.27 | 82,041.2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
-150,307,306.11 | -189,901,956.06 | -174,429,630.11 | -197,865,713.7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 |
-158,471,316.11 | -196,823,456.56 | -202,311,929.37 | -210,300,728.7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90,053,040.81 | -144,847,323.62 | -140,783,874.60 | -161,720,856.65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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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0 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19 年金额 | 2018 年金额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益 |
-7,777.06 | 附注七、75 | -73,471.92 | -119,469.3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 府补助,但与公司 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 策规定、按照一定 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 |
46,673,311.34 | 附注七、84 | 31,839,495.47 | 48,027,828.0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 产、衍生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衍生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以及处置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衍 生金融负债和其他 债权投资取得的投 资收益 |
9,919,198.19 | 6,152,653.55 | 1,997,835.21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的应收款项、合同 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 339,522.22 | 7,957.50 | |
| 予授予日立即可行 权的股份支付费用 |
-105,738.67 | -172,437,834.26 | -182,040,125.41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支出 |
-1,094,224.91 | -327,682.97 | -485,158.83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 损益定义的损益项 目 |
133,127.61 | - | 46,950.00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 额 |
-115,071.75 | -53,282.73 | -147,119.63 | |
| 所得税影响额 | - | - | - | |
| 合计 | 55,402,824.75 | -134,560,600.64 | -132,711,302.41 |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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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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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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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神州细胞是一家致力于研发具备差异化竞争优势生物药的创新型生物制药研发公司,专注于 单克隆抗体、重组蛋白和疫苗等生物药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公司经过多年的生物制药技术积累 和创新,已建立覆盖生物药研发和生产全链条的高效率、高通量技术平台,自主研发了多样化及 具有特色的单克隆抗体、重组蛋白、疫苗等生物药产品管线。公司致力于为国内及国际患者提供 高质量、低成本的治疗选择,满足日益增长的国内外生物药市场的巨大需求。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有 9 个生物药品种获准进入临床研究及上市申请阶段,其中 2 个 产品临近商业化阶段,3 个产品进入 III 期临床研究,3 个产品处于 I/II 期临床研究阶段,1 个产品 已获准进入临床阶段,具体如下:
1、SCT800 产品(重组八因子药物,用于治疗甲型血友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受理 SCT800 产品的上市申请,同时,公司正在进行 SCT800 的儿童预防治疗 III 期 临床研究,并已开展扩展期 IV 期临床研究;
2、SCT400 产品(CD20 药物,用于治疗非霍奇金淋巴瘤):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受理 SCT400 产品的上市申请;
3、SCT510 产品(贝伐珠单抗生物类似药,用于治疗多种实体瘤):公司已完成 I 期临床研 究,正在进行 SCT510 产品的 III 期临床研究;
4、SCT630 产品(阿达木单抗生物类似药,用于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公司已完成 I 期临 床研究,同时正在进行 SCT630 产品的 III 期临床研究;
5、SCT200 产品(EGFR 单克隆抗体药物,用于治疗多种实体瘤):公司已完成 SCT200(EGFR 抗体)产品的结直肠癌 I 期及 II 期临床研究,正在进行 II 期临床研究的数据清理相关工作以及临 床研究报告相关准备工作,并已开展 6 项其他项目的探索性 I 期或 II 期临床研究;
6、SCT-I10A 产品(PD-1 单抗药物,用于治疗多种实体瘤和血液肿瘤):公司已开展 SCTI10A 产品的 1 项单药治疗和 1 项联合治疗的 I 期临床研究、1 项单药治疗的 II 期临床研究、1 项 联合治疗的 II/III 期同时开展的临床研究以及 2 项联合化疗治疗的 III 期临床研究;
7、SCT1000 产品(14 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产品,用于预防因感染 HPV 引起的尖锐 湿疣和宫颈癌等疾病):公司已获得临床试验批件并正在进行 I/II 期临床研究准备工作;
8、SCT510A 产品(VEGF 单抗产品,用于治疗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公司正在进行 SCT510A 的 I 期临床研究;
9、SCTA01 产品(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中和抗体药物):已完成 I 期临床试验研 究,正在开展重症、轻/中症、危重症 COVID-19 患者的国际多中心 II/III 期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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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公司有多个品种处于临床前研发阶段。公司还储备了涵盖重组蛋白、单克隆抗体和细 胞治疗等多类别、丰富的早期候选药物产品管线,可以持续不断地推出创新品种进入临床前和临 床研究。
( 二 ) 主要经营模式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主要从事生物药研发和产业化业务,尚未开始生物药的正式生 产和销售业务。针对生物药研发和产业化业务,公司已建立完善的研发、采购和生产体系,并正 在针对即将商业化的产品建立相应的销售体系。
1、研发模式
新药研发具有周期长、风险高的特征。针对上述特征,公司综合考虑自身技术平台能力和优 势、临床需求和生物药未来发展趋势确定产品研发方向,制定研发策略,采用以自建药物研发团 队为主、合作模式研发为辅的方式进行新药研发。公司已建立了药物发现、功能研究、工艺开发 和质量分析等多个关键环节的技术平台。
公司的新药研发由临床前研发中心、中试车间、质量保证部、质量控制部和临床部共同完成。 具体的研发流程图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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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主研发:公司的研发团队致力于药物发现、工艺开发、配方开发、临床前研究及临床 试验,同时参与药物注册及知识产权管理。多年来,公司已建立综合临床前研发平台并积累了丰 富的临床试验经验。公司的研发团队在设计及执行研究项目方面担当主导角色,并积极参与临床 前研究、新药临床申请、临床试验及监管批准过程;同时,生产部门也会参与公司早期的研发流 程,协助公司选择有市场潜力的项目,并降低在制造阶段可能遇到技术障碍的风险。
(2)合作研发:公司在持续进行自主研发的同时,也积极借助外界研发力量进行产学研合作。 公司在不同研发阶段与外部伙伴订立合作计划。公司研究伙伴包括多家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及其 他学术伙伴。公司会根据外部研究机构在相关学术或行业领域的声誉及成就对其进行选择。在临 床前研究合作阶段,公司会选择拥有一定项目研究潜力的商业及学术伙伴,其拥有对类似医药产 品进行临床前研究的相关经验、较强的研究项目管理能力及先进的临床前试验基础设施。在临床 试验阶段,公司一般选择在相关治疗领域享有声誉、获政府认可并拥有多中心临床试验管理能力 的公司或医疗机构进行合作。
2、采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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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采购业务由采购部门负责,为了对采购进行统一管理、规范采购程序、对采购环节进行 合理有效的控制,采购部门制定了公司《采购制度》《临床项目服务采购制度》《工程服务采购 制度》和《供应商管理制度》。所有员工在参与采购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采购制度进行,确保 采购活动符合公司内部政策及合规性,保证公司可对采购活动进行适当管理、质量控制以及相关 风险管理,确保在整个合同生命周期中进行适当的监督,保证服务质量,确保所采购的物资符合 规定要求,在降低公司在采购方面风险的同时对公司的采购费用进行有效控制。
采购部门根据经审核批准的需求订单制定相应的采购计划并执行采购。采购人员根据需求部 门提交的采购申请,综合考虑各物料的交货期、库存量确定订货时间,按需制定分批到货计划, 在保证生产的情况下控制公司库房的储货量。
采购工作询价、比价、执行、付款等阶段均需要履行公司制订的相应审批程序。 3、生产模式
公司的产品生产由生产部门负责。临床部门根据临床研究计划提出用药需求(或商业化生产 后,由销售部门根据市场需求提出销售需求),生产部门根据上述需求拟定生产计划,并按下述 流程完成生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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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拟采用的商业化模式
(1)定价策略
在研产品未来上市后,公司将根据中国生物药市场的特点、原研药物/同类药物及竞争对手的 价格,综合考虑各品种的差异化竞争优势、患者可及性、支付方式、医保合作以及药物经济学原 则等多重因素,制定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在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的同时,实现最优的投资回报。 此外,公司还将进一步提高自身研发和生产效率,继续降低药物研发和生产成本,保障其定价体 系的良性循环发展。
(2)销售模式
在公司产品未来获批上市后,公司计划以自建销售团队为主的模式进行销售。针对特定的品 种或区域,也会考虑与第三方通过独家代理、独家授权等模式开展商业化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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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分类为“医药制造 业(分类编码:C27)”。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 “ ” 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中的 生物药品制品制造(C276) 。
( 1 )生物药行业概述
生物药包括单克隆抗体、重组治疗性蛋白、疫苗、血制品、细胞与基因治疗以及其他生物疗 法诸如组织和溶瘤病毒药物等。全球而言,相较于化学药,生物药的发展相对较晚,直到近 40 年 方进入大规模产业化阶段。但由于生物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等满足了化学药未能满足的临床需求, 近年来生物药行业发展迅速,尤其是在我国等新兴市场,生物药行业以远超整体医药行业的速度 快速增长。
( 2 )中国生物药行业基本情况
虽然生物药的发展较晚,但全球而言,生物药已经成为医药行业中最容易出现年收入 10 亿美 元以上的“重磅炸弹”药物的细分领域。2019 年全球最畅销的 10 种药物销售收入总额为 929 亿美 元,其中 7 种为生物药,且全部为单抗药物。我国的生物药行业发展滞后于全球市场,也因此为 我国医药市场带来了更广阔的增长空间。我国生物药市场在过去的几年中也以数倍于全球生物药 市场增速的增长率快速增长。
由于产业结构的差异,我国医药市场的畅销药与全球市场有很大差异。2019 年,我国最畅销 的 10 种药物中,有 7 种化学药、3 种生物药,其中单抗药物两款,分别为赫赛汀和安维汀。在未 来,我国的畅销药结构将会向更为成熟的全球市场结构发展,预示着我国生物药拥有更高的发展 为“重磅炸弹”药物的潜力。
我国的生物药市场仍然处于细分市场结构不稳定、未满足的临床需求持续增加、技术替代较 为频繁、新兴的单克隆抗体等细分市场迅速增长的时期。2019 年,全球单克隆抗体市场占生物药 市场份额为 55.3%,而我国单克隆抗体市场只占生物药市场的 9.2%。这显示出了我国单克隆抗体 市场的巨大市场潜力。我国生物药市场占比第二的血制品市场,在全球生物药市场中绝大部分都 已被重组治疗蛋白所取代。
( 3 )生物药行业特点
1)研发和商业化过程复杂、耗时长
相比化学药,生物药的研发和商业化过程更为复杂,其中涉及药物化学,分子和细胞生物学, 晶体物理学,统计学,临床医学等多个领域,需要整合来自多个学科的专业知识技能,以执行研 发战略并实现研发目标。由于专利、数据、排他权保护和生物药的复杂开发过程,简单地复制已 经获得成功的生物药的商业壁垒很高。
生物药通常具有较大而复杂的分子结构,其生产流程的细节可影响所生产的生物药之分子结 构。甚至结构略有不同均可能导致其疗效及安全性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在生物药的生产工艺开发 中,由于细胞的高敏感性和蛋白质的复杂性以及不稳定性,工艺流程有诸多因素(例如:pH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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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溶氧等)要进行严格控制和调整。因此与化学药的工艺开发相比,生物药工艺开发的总耗 时更长,投入资金更大,结果的不确定性更多,带来更高的难度和挑战。
2)监管严格
因为生物药结构的复杂性,以及对生产与用药环境的变化更为敏感,所以监管机构对生物药 的批准实施了更严格的规定,包括要求更全面的临床数据(诸如免疫原性等化学药中不需要的临 床数据),复杂的注册流程和持续的上市后监督。
3)极具挑战的制造业和供应链管理
用以生产生物药的活细胞较为脆弱,对外部环境相当敏感。活细胞的特点决定了生物药生产 过程的高技术需求,因此生物药企业在生产研发过程中充满未知的挑战。随着生物药需求的增加, 能否保证及时的供应成为了生物药商业成功的重要因素。不同于化学药,供应链管理成为了生物 药产业的重要门槛之一。
( 4 )主要技术壁垒
自主研发能力是现代制药企业最重要的竞争力之一。药物研发对企业技术要求非常高,而且 需要长时间的经验积累。相比于化学药和传统中药,生物药的研发更为复杂,其中涉及到生物化 学、分子生物学、晶体物理学、基因工程、蛋白工程、细胞工程、免疫学等多个学科,属于知识 密集型产业。生物药的研发需要整合来自多个学科的专业知识技能,以完成产品的研发及注册申 报。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致力于研发具备差异化竞争优势生物药的创新型生物制药研发公司,专注于单克 隆抗体、重组蛋白和疫苗等生物药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公司经过十多年的生物制药技术积累和 创新,已建立覆盖生物药研发和生产全链条的高效率、高通量技术平台,自主研发了多样化及具 有特色的单克隆抗体、重组蛋白、疫苗等生物药产品管线,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已有 9 个生物药 品种获准进入临床研究及上市申请阶段。
公司独立或牵头承担三十余项重大科技攻关课题:公司依托其自主研发的技术平台,在支持 自身生物药产品研发和产业化的同时,也承担了多项国家和省部级重大科研攻关任务。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创新,作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 大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 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 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对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完善科技创 新体制机制作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在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支付能力增加的驱动下,我国生物药市场规模的增速远快于我 国整体医药市场与其他细分市场。我国从多方面颁布鼓励政策,支持并鼓励生物药的研发:《中国 制造 2025》将生物医药和高性能医疗器械作为重点发展领域;《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指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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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开发针对肿瘤、免疫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和感染性疾病等的生物药;《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 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版)》将治疗恶性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等难治性疾病以及用于紧急 预防和治疗感染性疾病的抗体类药物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此外,《关 于鼓励药品创新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 见》等一系列产业支持政策,通过改革临床试验管理和加快审评审批等多方面鼓励生物药创新和 生物类似药研发。201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20 年《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推出 和实施进一步推动我国医药创新,助力生物药市场发展。
另外,随着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国家药品集采和药价谈判、一致性评价、药品上 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医保严格控费、抗癌新药降价加速纳入医保、新药评审加速等政策陆续推出, 我国创新药的研发环境迎来重大变化。医药行业面临洗牌,具有真正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创 新药企,特别是拥有领先技术能力和成本优势的医药企业迎来了发展机遇。从 2017 年开始,国家 药监局加速新药审评审批,带动中国创新药企业发展,并且,国家通过医保谈判让更多创新药可 以更快地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为创新药研发提供了较好的发展环境。
2020 年医保谈判始终坚持国家医保“保基本”的功能定位,以“突出重点、补齐短板、优化结 构、鼓励创新”作为调整思路,将原先费用偏高的品种进行谈判降价、调出临床价值不高的药品, 并促进高临床价值的创新药加速进入医保。此次医保谈判的申报条件更好的与新药审批工作衔接, 实现药品审批与医保评审“无缝衔接”,体现鼓励新药创制的导向。此次谈判共有三个 PD-1/PD-L1 类单抗成功纳入医保,价格平均降幅为 78%左右。医保谈判的常态化加速了创新药纳入医保放量 的节奏,但同时也给创新药的价格带来压力,国内创新药企将同时面临机遇和挑战。
2021 年 2 月 18 日,CDE 发布《生物类似药相似性评价和适应症外推技术指导原则》,其中 在《生物类似药研发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指导了生物类似药 的开发和评价。生物制品具有分子量大、结构复杂、生物活性对其结构完整性依赖性强、生产工 艺复杂等特点,因此,规范和指导生物类似药开发和评价对于推动生物医药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 要意义。
( 四 )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自主研发建立了如下 5 个核心技术平台体系:(1)创新中和抗体候选药物发现技术体 系;(2)生物药高效生产工艺技术体系;(3)生物药质量控制技术体系;(4)生物药成药性评 价技术体系;(5)规模化生产及管理技术体系。该等核心技术在公司的技术平台、生产工艺、生 产质量标准体系、生物药生产能力方面表征如下:
1)公司技术平台的先进性表征
通过长期的技术积累,公司已同时具备研发和生产真核细胞表达重组蛋白药物、单克隆抗体 药物、CAR-T 细胞治疗产品和病毒样颗粒(VLP)疫苗等 4 种不同类型生物药的技术和能力,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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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自主研发和生产用于大分子生物药产业化的 CHO 细胞无血清、无动物源性成分的培养基和 加料液的技术和能力。
公司已掌握亲和纯化介质偶联技术,针对重组八因子工艺过程中出现的杂质,开发出专用的 亲和层析介质,有助于大幅度提高产品纯度和纯化收率,实现重组八因子蛋白的高效产业化。
公司拥有重组蛋白药物定点化学修饰技术,临床前药代和药效试验结果显示,利用上述修饰 技术研发的 SCT300 产品品种具有比国外同类药物(Plegridy[®] )更长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此外,公司建立了先进的多种复杂结构大分子生物药制剂筛选和配方优化技术,具备解决重 组蛋白(如干扰素-β)、抗体片段(SCT520FF)和双特异性抗体(如 SCTB72)等具有天然不稳 定特性(容易降解、聚集)的复杂结构生物药稳定性问题的技术能力和经验。
2)公司生产工艺的先进性表征
公司建立了重组八因子蛋白药物第三代生产工艺技术,相较于血浆提取八因子生产工艺或传 统重组八因子连续灌注培养生产工艺,公司的该等生产工艺具备产量高、工艺简洁、工艺易于平 行放大、无白蛋白添加剂、生产周期短等特点;公司已在 2,000L 规模商业化生产线完成多个批次 的试生产,并使用该规模申报产品上市。相较于以中试规模进行临床样品生产和上市申报的相关 同类竞品,公司采用 2,000L 细胞培养商业化规模生产线生产 SCT800、SCT400、SCT200、SCTI10A、SCT510 和 SCT630 的临床 III 期研究样品并已采用或预计采用相同规模生产线用于上市申 报和商业化生产。公司建立了抗体药物高浓度制剂开发技术平台,利用该等平台研发的多个抗体 药物最高制剂浓度达到 200mg/mL 的先进水平,使慢性疾病患者在皮下或肌肉给药不超过 1 毫升 体积时的最大给药剂量可提高到 200 毫克,为降低给药频率、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提高药品市 场竞争力提供了可行性。
公司拥有 CHO 细胞无血清悬浮培养生产高比活干扰素-β 的先进生产工艺技术,并在此基础 上,开发了 PEG 定点单修饰干扰素-β 蛋白药物的先进生产技术,该产品比活性达到与国外同类产 品(Plegridy[®] )可比的先进水平,临床前药代和药效试验结果显示,SCT300 产品品种具有比国外 同类药物(Plegridy[®] )更长的药代动力学特征以及更优的模型动物体内药效。
3)公司生产质量标准体系的先进性表征
公司建立了先进的检测技术应用体系,通过其先进的质量分析体系,公司可实现对结构复杂 的多种类型大分子生物药(重组蛋白药物、PEG 定点修饰长效蛋白药物、单克隆抗体药物、片段 抗体药物、双特异性抗体药物和病毒样颗粒疫苗等)进行理化特性、蛋白一级和高级结构、蛋白 修饰、杂质残留、生物活性分析、蛋白相互作用及稳定性方面的系统分析,有助于公司全面了解 工艺开发过程中产品质量情况,有利于公司高效地避免错误和高效地开发出高质量的生产工艺和 产品。
公司依据国内和国际药品监管相关法规和指南,参照已上市同类药品的质量标准及参照欧盟 和美国 GMP 管理体系制订了一系列在研产品的产品质量标准,正在建立符合欧盟和美国 GMP 和 药典标准的原材料质量标准以及产品放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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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物药生产能力的先进性表征
公司利用自身的生产工艺开发和优化能力以及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平台建立了生产具有成本 效益和高质量标准的生物药物生产能力。
公司拥有研发和生产用于生物药商业化生产的 CHO 细胞培养基、加料液的技术和能力,可 以提高商业化生产关键原料的供应保障,增加商业化生产的灵活性和便利性,降低生产成本;公 司拥有研发和生产多种生物药亲和填料等关键原材料的技术和能力,可以有效降低成本,降低对 进口关键原料的依赖。
公司已在其商业化规模生产车间完成 6 个生物药品种的试生产,上述产品质量符合参照国内 和国际同类品种以及相关法规制定的质量标准,为公司积累了较丰富的生产工艺放大、生产运行 和 GMP 管理经验。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如下所示:
| 序号 | 主管部门 | 项目名称 | 起止年限 |
|---|---|---|---|
| 1 |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 十四价人乳头瘤病毒宫颈癌疫苗临床I期研究 | 2019年至 2021 年 |
| 2 |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药卫生 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
重组八因子临床研究和长效人NGF/长效β-干扰素 的临床前研究 |
2017年至 2020 年 |
| 3 |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药卫生 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
CD20,VEGF和TNF-α单克隆抗体的临床研究和产 业化 |
2018年至 2020 年 |
| 4 |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 课题名称:创新生物技术药评价及标准化关键技 术研究;子课题名称:昆虫细胞表达系统HPV疫 苗参考品原料研究 |
2018年至 2020年 |
| 5 | 重大新药创制重大专项实 施管理办公室 |
课题名称:应急医学药物新品种研发及其关键创 新技术体系;任务名称:假病毒体系的产业化 |
2018年至 2020 年 |
| 6 | 重大新药创制重大专项实 施管理办公室 |
课题名称:应急医学药物新品种研发及其关键创 新技术体系;任务名称:重要病毒抗原蛋白和寨 卡、登革热中和抗体研发 |
2018年至 2020年 |
| 7 |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 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
课题名称:创新抗体药物新品种研发及其关键创 新技术体系建设 |
2019年至 2020 年 |
| 8 |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 新型冠状病毒中和抗体应急研发 | 2020年当 年 |
| 9 |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 理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 区管理委员会 |
十四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临床研究 | 2018年至 2020年 |
| 10 |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 生物大分子药物SCT800和SCT400的产业化项目 | 2016年至 2020 年 |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 本年新增 |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累计数量 | |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 发明专利 | 32 | 0 | 46 | 8 |
| 实用新型专利 | 0 | 0 | 0 | 0 |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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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软件著作权 | 0 | 0 | 0 | 0 |
|---|---|---|---|---|
| 其他 | 8 | 1 | 20 | 12 |
| 合计 | 40 | 1 | 66 | 20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
||
|---|---|---|---|
| 单位:元 | |||
|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610,306,752.91 | 516,175,729.08 | 18.24 |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610,306,752.91 | 516,175,729.08 | 18.24 |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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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万元 | ||||||||
|---|---|---|---|---|---|---|---|---|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 规模 |
本期投入 金额 |
累计投入 金额 |
进展或 阶段性成果 |
拟达 到目 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 前景 |
| 1 | SCT800 | 50,000.00 | 4,975.58 | 12,608.09 | 上市申请于 2019 年11 月14 日获 受理 |
实现 上市 销售 |
SCT800 为公司自主研发的、工艺和制剂均不含白蛋白 的第三代重组凝血八因子产品,具有高产能、高稳定性 等优势;经过十几年的研究,公司开发了高效的重组八 因子产品生产工艺,建成了一条设计年产能最高可达 100 亿IU 的原液生产线。 |
适应症:甲型 血友病 |
| 2 | SCT400 | 15,000.00 | 1,051.30 | 14,206.07 | 上市申请于 2019 年12 月9日获受 理 |
实现 上市 销售 |
SCT400 的临床结果显示该品种与进口品种的药效、药 代动力学和安全性高度一致,具有替代进口品种的潜 力;公司已经建立一条可支持SCT400 商业化生产的 4,000 升细胞培养规模的生产线,并计划根据临床需求 进一步扩大生物药规模化生产能力。 |
适应症:弥漫 性大B 细胞 淋巴瘤 |
| 3 | SCT510 | 48,000.00 | 10,267.69 | 19,546.53 | Ⅲ期临床 | 实现 上市 销售 |
SCT510的研究结果证明其与安维汀®的理化特性、体外 生物活性、体内外药效和药代动力学特征基本一致,并 在临床前安全性评价结果显示高度相似性。 |
适应症:多种 实体瘤 |
| 4 | SCT630 | 18,000.00 | 5,802.51 | 12,199.44 | Ⅲ期临床 | 实现 上市 销售 |
SCT630 为公司自主研发的阿达木单抗生物类似药,公 司拥有完善的生物药生产技术平台,已在商业化规模的 生产线成功完成SCT630的试生产。 |
适应症:银屑 病、类风湿关 节炎、强直性 脊柱炎 |
| 5 | SCT200 | 41,000.00 | 4,107.35 | 17,287.20 | 多项I 期、 II 期临床研 究 |
实现 上市 销售 |
SCT200为公司自主研制的全人源EGFR单抗(IgG1亚 型),在临床前与国外已上市同类抗体药物的头对头研 究中已显示其具有更高的ADCC 功能和高亲和力/高生 物学活性特性。 |
适应症:多种 实体瘤 |
| 6 | SCT-I10A | 150,000.00 | 14,305.59 | 20,698.86 | 多项I 期、 II期、III期 临床研究 |
实现 上市 销售 |
SCT-I10A 临床前研究结果显示其具有比纳武利尤单抗 更强的激活PD-L1/PD-1介导的免疫耐受T 细胞的生物 活性,可通过调整肿瘤免疫微环境有效抑制肿瘤生长; 具有最弱的ADCC 活性,且几乎没有CDC 活性,预示 |
适应症:多种 实体瘤和血 液肿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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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与其他同品种药物相比,更能降低对PD-1 阳性免疫 细胞的杀伤作用,具有提高临床疗效并降低药物相关副 作用的潜在竞争优势。此外,与帕博利珠单抗的临床前 猴药代和药物积蓄数据对比,SCT-I10A体内清除速度更 慢,多次给药后的体内蓄积浓度更高,预示更好的药代 动力学特征。 |
||||||||
|---|---|---|---|---|---|---|---|---|
| 7 | SCT1000 | 80,000.00 | 1,522.50 | 2,645.58 | 已获得临床 试验批件, 正在进行 I/II 期临床 研究准备工 作 |
实现 上市 销售 |
SCT1000为公司自主研发的针对第6、11、16、18、31、 33、35、39、45、51、52、56、58、59 型HPV 的重组 14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病毒样颗粒疫苗,基于已上 市药物品种佳达修9®增加了5个新价型(HPV35、39、 51、56、59型),覆盖世界卫生组织评估的12个高危致 癌的HPV 病毒型。 |
适应症:预防 HPV 感染引 起的宫颈癌 等 |
| 8 | SCT510A | 15,000.00 | 257.32 | 257.32 | I期临床 | 实现 上市 销售 |
SCT510A为在SCT510基础上进一步对制剂进行优化的 产品。 |
适应症:湿性 年龄相关性 黄斑变性 |
| 9 | SCTA01 | 48,000.00 | 1,643.04 | 1,643.04 | 正在开展重 症、轻/中 症、危重症 COVID-19 患者的国际 多 中 心 II/III 期临 床研究 |
实现 上市 销售 |
SCTA01对Fc段进行改造,相应降低了同Fc受体和补 体的结合能力,无或低ADE风险;减弱了ADCC、ADCP 和CDC功能。 |
适应症:新冠 重症、轻/中 症、危重症 |
| 合 计 |
/ | 465,000.00 | 43,932.88 | 101,092.13 | / | / | / | / |
情况说明
1)上述研发投入已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2)因临床前研究阶段的项目成功转化具有不确定性,故进入临床研究阶段之前产生的研发投入未单独按 项目进行归集。2020 年度进入临床研究阶段之前产生的研发投入为 15,964.78 万元(已剔除 2020 年度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公司研发项目开发周期长, 主要围绕在研项目进入临床研究阶段后的技术服务采购编制预算,故上表已列示进入临床阶段的项目预计投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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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814 | 741 |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82.05 | 85.07 |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4,777.86 | 11,901.76 |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8.44 | 18.12 |
| 教育程度 | 教育程度 | |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 博士 | 34 | 4.18 |
| 硕士 | 222 | 27.27 |
| 本科 | 420 | 51.60 |
| 专科及以下 | 138 | 16.95 |
| 合计 | 814 | 100 |
| 年龄结构 |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 20-29 | 535 | 65.72 |
| 30-39 | 241 | 29.61 |
| 40-49 | 31 | 3.81 |
| >50 | 7 | 0.86 |
| 合计 | 814 | 100 |
薪酬说明:
-
1) 上述研发人员数量为截止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人数;
-
2) 研发人员年平均工资=研发人工成本/1-12 月累计发薪人次*12;
-
3) 疫情期间,全年社保减免 1324.66 万元,不考虑减免情况下研发人员薪酬总额 16102.52 万元, 研发人员年平均工资 20.10 万元,对比上年度涨幅 10.93%;
-
4) 上述研发人员包含研发部门及现阶段从事临床样品生产等产品上市前研发任务的生产人员, 生产人员系从事临床试验用药的生产工作,其发生的费用在研发费用中进行核算。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参加“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三、报告期内主
” “ ” 要经营情况 之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
其中:境外资产 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0%。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
一
-
( ) 核心竞争力分析
-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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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由高端人才团队领军,研发历史长、研发人员比例高、研发经费投入大,拥有相对领先 的技术平台,具备独立自主研发临床亟需且具有竞争优势的“best-in-class”或“me-better”潜质的创 新生物药的人才、技术、体系和经验,依托独立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开发了拥有全球化商业权益 的产品管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长期快速增长的潜力,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国家创新驱 动发展战略。公司所具备的核心竞争力如下:
1. 公司具备生物药生产工艺技术和产业化优势
公司自主研发建立了具有领先优势的生物药生产工艺技术平台和体系,突破了一系列关键技 术,具有产能和成本优势,例如:①公司按照 GMP 标准建立了相对领先的重组凝血八因子蛋白的 生产工艺和设计年产能最高可达到 100 亿国际单位的生产线;②建立了相对领先的 14 价 HPV 疫 苗生产工艺,成为全球首个获批进入临床研究的 14 价 HPV 疫苗品种。
2. 公司建立了丰富的产品管线储备,兼顾产品管线的广度和深度
公司在发现及研发创新药的领域拥有较强的能力。公司能够独立进行靶点评估、机制研究及 验证,并且在临床药品筛选、功能学验证及开发生物药等关键步骤中具有较强的能力。截至本报 告出具日,公司在研品种处于不同的临床或临床前研究阶段,已有 2 个产品临近商业化阶段,3 个 产品进入 III 期临床研究,3 个产品处于 I/II 期临床研究阶段,1 个产品已获准进入临床阶段,还 有多个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的产品,涵盖恶性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感染性疾病和遗传病等多 个治疗和预防领域。
3. 公司已按照 GMP 标准建立可用于独立开展商业化生产的生产线,并在建生物药生产基地
公司按照 GMP 标准建立了可实现商业化生产的动物细胞培养生产线,包括 2 条基于 CHO 细 胞培养技术的原液生产线(其规模分别为 4,000 升和 8,000 升)和 1 条制剂生产线,可生产水针制 剂和冻干制剂。公司已利用该等生产线成功完成 6 个生物药品种的试生产和 2 个生物药品种的生 产工艺验证。
公司正在按照 GMP 标准建设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街 B5M4 地块的生物药生产基 地,拟定建设多条原液生产线和制剂生产线,以满足在研产品上市后扩产的生产需求。
公司已参照国内和国际标准建立了 GMP 生产管理体系和规范,7 个品种已获得北京市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通过大规模的生产线,公司预期可拥有稳定的生产周 期,且具有潜在的成本优势。
4. 公司已建立拥有丰富生物药产品研发和生产经验的研发与管理团队
公司的管理团队拥有丰富的生物药产品研发和生产经验,团队成员参与过国际知名跨国制药 企业多项药品的研发、产业化和国际上市申报工作,以及超过二十个生物药产品的上市前研发和 产业化开发工作。公司的创始人谢良志博士是国际知名的生物药研发和产业化专家和新药创制重 大专项总体组专家。公司的副总经理 YANG WANG(王阳)博士拥有二十多年的疫苗和抗体药物 研发和项目管理经验,曾主导宫颈癌疫苗的质量分析和质量标准建立工作,是国际知名的生物药 质控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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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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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是一家致力于研发具备差异化竞争优势生物药的创新型生物制药研发公司,着眼于解决 国内患者生物药可及性难题,致力于实现中国自主研发和生产的创新生物药进入全球主流国家市 场,树立具有国际竞争力、技术先进的生物制药品牌。
报告期内,公司尚无产品上市销售,新药研发项目持续推进中,多个药物处于临床试验阶段, 研发投入不断增大,尚未实现盈利。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328,165.08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87.56%; 净亏损为 714,058,371.98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净亏损 10.5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 712,504,606.03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净亏损 10.34%。亏损原因主要为公司不断投入大量资金用于 推出新产品进入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随着研发进度的推进,产品管线中的部分产品亦逐步进 入 III 期临床阶段,III 期临床阶段需发生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导致公司研发费用持续增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大研发投入,推进产品管线进展,加速开发应急产品
公司坚持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的研发项目管理模式,将市场竞争优势作为筛选和评价候选药物 的首要标准,注重管线产品在各个研发阶段的均衡分布,以满足公司短期、中期及持续发展的品 种输出需求。具体表现在:
1、新药研发方面,2020 年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全年研发投入金额 610,306,752.91 元,相 较 2019 年同期增长 18.24%。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在研品种处于不同的临床或临床前研究阶 段,已有 2 个产品临近商业化阶段,3 个产品进入 III 期临床研究,3 个产品处于 I/II 期临床研究 阶段,1 个产品已获准进入临床阶段,还有多个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的产品。此外,公司还储备了 涵盖重组蛋白、单克隆抗体和细胞治疗等多类别、丰富的早期候选药物产品管线,可以持续不断 地推出创新品种进入临床前和临床研究。
2、应急产品研发方面,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公司勇于承担社会责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谢良志 博士带领研发团队持续开展应急研发攻关,结合自身在新发突发传染病应急研发技术平台优势和 前期针对 SARS 病毒和 MERS 病毒(中东非典病毒)的研发基础和经验,于春节前即启动新冠中 和抗体特效生物药等产品的应急研发,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新冠中和抗体在研产品 SCTA01 已完成 I 期临床试验研究,正在开展重症、轻/中症、危重症 COVID-19 患者的国际多中心 II/III 期 临床研究。
此外公司研发团队还积极承担了多项国家及地方研究课题和科技攻关任务。知识产权储备方 面,2020 年度公司共申请国内(含台湾地区)专利 11 项,申请国际专利 21 项,共计 32 项专利 申请。
(二)二期生产基地土建工程顺利竣工,规模化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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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两个产品 SCT800(重组人凝血因子 VIII)和 SCT400(CD20 抗体)已接近商业化,尽 管受到疫情的不利影响,但公司仍配合监管部门顺利完成了 2 个产品的临床研究现场核查,并于 2020 年底启动了 SCT800 的生产现场核查工作。截至本报告出具日, SCT800 的生产现场核查已 顺利完成。公司已按照 GMP 标准建成 2 条基于动物细胞培养技术的原液生产线和 1 条成品制剂 灌装冻干生产线并完成生产工艺验证,同时还获得了欧盟 QP(Qualified Person)审核通过的“GMP 符合性证书”,确保公司临床产品可在欧盟顺利开展临床。公司还进一步完善了质量保证、质量控 制的组织架构,增强了生产人员配置及专业化水平,为 SCT800 和 SCT400 的商业化生产奠定了 坚实基础。除前述已正式投入运行的生产线外,公司二期生产基地新建的生产车间已顺利完成土 建工程,将于 2021 年开展车间净化装修和生产设施安装工作。
(三)构建市场营销体系,为在研产品商业化做好积极准备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需要,为确保产品市场销售工作的顺利展开,公司积极为 SCT800 和 SCT400 的商业化组建具备丰富市场推广经验的核心营销团队,全面开展市场调研,研究市场 推广和销售策略,制定销售计划和布局销售渠道,为 SCT800 和 SCT400 获批上市后及早参与市 场竞争做好积极准备。截至 2020 年底,市场营销团队的核心组织架构搭建完毕,40 多名中高层 及骨干营销人员已完成入职。公司在此基础上提前布局,组建学术推广团队对公司即将上市产品 进行前期学术推广和市场开拓工作,通过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宣传渠道发布学术资讯和 临床动态,积极参加学术推广会议了解行业前沿信息,交流产品情况,为产品上市后的推动宣传 预热。
(四)完善人才培养、引进及激励机制,不断强化人才储备
公司通过持续加强研发人员的内部培养和外部培训,择机引进高层次管理人才,完善公司职 级制度,建立合理的遴选机制及晋升通道,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多种措施,不断强化人才队 伍建设,使公司由海外引进高端人才领军、以自主培养的员工为核心的管理团队和资深研发人员 为中坚力量的技术团队力量都得到了夯实与加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 814 人,占公司 总人数的比例为 82.05%,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 83.05%,硕士及以上学历占比 31.45%,充 分体现了公司人才队伍专业化程度高、科研能力突出的特点。
(五)顺利完成科创板上市,助力公司健康发展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正式在科创板挂牌上市,募集资金净额为 120,117.32 万元,主要用 于在研产品的临床研究,剩余的募集资金作为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后续新药的临床前研发和 临床研究、技术平台的优化以及商业化团队建设等,为公司持续提升创新能力、核心竞争力和商 业化能力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六)持续改进公司管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在上市后积极组织董事、监事、管理层学习上市公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参与监 管机构组织的各项培训和活动,促进三会规范召开,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职能, 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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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因素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单克隆抗体、重组蛋白和疫苗等生物药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且所有在研 药品仍处于研发阶段。公司从事上述业务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基于公司将大部分资源用于研究和 开发、在研药品目前尚未获批上市实现销售收入等原因,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 计未弥补亏损。2020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2,504,606.03 元,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7,907,430.78 元。公司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持续亏损并存 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如果公司未盈利状态持续存在或累计未弥补亏损持续扩大,则可能触发《上 市规则》第十二章第四节财务类强制退市条款的规定,存在退市风险;如公司在上市后不能得到 广大投资者的充分认可,也可能存在触发《上市规则》第 12.3.1 条规定的交易性强制退市条件的 风险。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采用第五套上市标准上市的生物医药行业公司,公司产品仍处于研发阶段,研发支出 较大。公司尚无药品获得商业销售批准,产品尚未上市销售,尚未实现盈利。公司未来一定期间 内亏损净额的多少将取决于公司药品研发项目的数量及范围、与该等项目有关的成本、获批产品 进行商业化生产的成本、公司产生收入的能力等方面。如公司在研药品未能完成临床试验或未能 取得监管部门批准,或未能获得市场认可及商业化,公司可能将始终无法盈利;即使公司未来能 够盈利,亦可能无法保持持续盈利,公司存在业绩持续为负的风险。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临床前研发风险
为使产品在临床药效、生产工艺等方面具备差异化竞争优势,降低产品临床失败风险,增强 产品上市后的竞争力,公司在相关产品的临床前研发工作中进行了较大的投入。但公司完成临床 前研发工作存在较多的不确定性,可能最终无法获得符合预期目标的临床前研究结果或者该临床 前研究结果不足以支持进行新药临床试验申请或者相关申请未能获得监管机构审批通过。如出现 前述情形,公司可能无法收回临床前研发成本,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可能因此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
2 、临床研发风险
公司在研药物取得上市批准前必须进行各种临床试验,以证明在研药物对于人体的安全性及 有效性。在临床试验进度方面,公司在临床试验时可能遇到各种事件进而推迟临床试验的进度, 可能导致公司开发成本增加、候选药物的专有权期间缩短或公司的药品晚于竞争对手的药品上市。 在临床试验结果方面,早期或中期临床试验结果良好的产品不一定在后期临床试验中也有同样的 的表现。尽管公司更加注重临床试验方案设计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但无法完全避免在研药物的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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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床试验结果不如预期,可能导致公司取得候选药物药品注册批件的时间延迟、取得的药品注册批 件较预期的适应症范围窄,甚至无法取得药品注册批件,或导致公司取得药品注册批件后药物退 市。
3 、对外合作的风险
公司在临床前及临床研发过程中需要与第三方如 CRO、研究者、试验中心等开展合作。尽管 公司高度重视对第三方工作的稽查和监测,但仍不能确保其委托的第三方在试验活动中的所有行 为均遵守 GCP 等规则并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如果第三方未能完整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未达 预期或未能遵守相关规定,公司获得的试验数据准确性、合规性将受到影响,可能导致相关监管 机构不接受公司的临床数据、临床试验推迟甚至终止、公司的候选药物无法获得监管机构的审批 或实现商业化,变更第三方亦可能导致公司增加额外的成本及延迟,从而可能会影响公司预期的 开发时间表。
4 、知识产权保护的风险
公司致力于新药的研发与生产,需通过专利等方法来保护在新药的研发与生产过程中对公司 具有重要商业价值的在研药品及技术。报告期内进一步增强了专利申请的力度,但如果公司无法 为公司的候选药物取得及维持专利保护,或所取得的专利保护范围不够广泛,第三方可能开发及 商业化与公司相似或相同的产品及技术,并直接与公司竞争,从而对公司成功商业化相关产品或 技术的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亦可能面临其他公司或个人伪造公司产品或其他侵犯公司知识产 权的情况。若对侵犯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或制止不力,可能会对公司的产品竞争力、 品牌形象等方面产生负面影响。
5 、药品及技术迭代的风险
创新药的开发及商业化竞争十分激烈,且可能受到快速及重大技术变革的影响。公司面临来 自全球主要医药公司及生物技术公司的竞争,部分竞争对手有可能开发出在疗效和安全性方面显 著优于现有上市药品或公司同类在研产品的创新药物,若前述药物在较短周期内获批上市,将对 公司产品和经营造成重大冲击。尽管公司持续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技术跟踪和前沿研究,但如 果公司在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上不能持续投入并实现突破性进展,可能将导致公司无法实现技术 平台的升级换代,从而丧失研发竞争优势并对公司现有在研产品产生重大冲击。
6 、人才竞争的风险
核心技术人员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是公司持续创新、长期保持技术优势的重要基础。公司 与其他制药和生物科技公司、大学和研究机构在人才方面存在激烈竞争。尽管公司积极采取多种 措施吸引优秀技术人员加盟,通过有效激励手段维持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以持续保持技术竞争 优势。但如果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公司可能无法及时物色到适合的人选来替代离职核心技术人员。 对人才的激烈竞争可能会导致公司的薪酬成本大幅增加,并对公司产品的开发以及经营业绩的持 续稳定增长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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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市场竞争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主要产品尚未实现商业化,但其所处治疗市场已拥有较多的已上市竞 品或处于临床研究阶段的竞品,部分已上市竞品亦已进入医保目录。公司相关产品在入组、未来 的市场销售等方面面临激烈的竞争态势。如公司未能招募足够的受试者,公司相关产品的商业化 进程可能延迟;如公司于其主要产品实现商业化后未能在治疗效果、成本控制、定价等方面取得 预期优势,公司相关产品可能因其在市场中不具竞争力无法取得较大的市场份额。即使公司在研 药物未来获准上市并取得市场认可,因公司所处的药品市场竞争激烈,在任何时期均可能出现较 公司在研药物更能为市场接受、更具成本效益优势的同类产品,公司的已上市产品可能因此滞销, 无法达到销售预期。
2 、营销推广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为 SCT800 和 SCT400 的商业化组建营销团队,正在组建中的市场 营销团队的销售能力尚未被市场验证,公司无法保证未来针对拟上市药品的市场策略有效并符合 市场实际需求。如公司在营销团队的招募、培训等方面不达预期,或营销团队人员大量流失,或 者药品上市后未能在医生、患者、医院或医学与医疗领域其他各方取得市场认可,公司未来进行 商业化推广将因此受限,对公司成功实现商业化并获得经济效益造成不利影响。
3 、原材料短缺的风险
公司为一家创新生物药研发公司,其在开展研发、生产相关业务时需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和 生产设备。虽然公司所需的部分原材料已实现自主研发、自主生产,但剩余需采购原材料、设备 如出现价格上涨,供应商所提供的原材料、设备不满足公司的要求,公司未能与原材料、设备供 应商建立稳定的业务关系,公司可能会出现原材料供应短缺、中断,或设备不能及时到货的情形, 进而对公司业务经营及财务造成影响。另外,受国际贸易摩擦和汇率等因素影响,公司研发生产 相关的进口原材料、设备价格可能会上升或者被限制出口,公司的业务经营及财务可能受到重大 不利影响。
4 、生产工艺及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的研发或生产依赖于公司开发的生产工艺技术,公司相关产品获批上市后能否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和维持优势,取决于公司生产工艺技术的先进性和稳定性是否具备足够 的竞争力。虽然公司在生产工艺技术水平上优势较为突出,但在产品未来上市后商业化生产中, 公司如未能成功实施其生产工艺技术,或该等生产工艺技术最终未能在产品的生产规模、生产成 本控制、工艺稳定性方面获得竞争优势,或出现技术更新迭代导致公司生产工艺技术落后于市场 竞争对手,公司可能无法稳定生产相关产品,或相关产品可能不具备高产能、低成本的竞争优势。
药品质量是药品的核心属性,药品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质量控制及质量保证的有效性,质 量控制及质量保证的有效性则受限于多项因素,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复杂,产品质量受较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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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如在原辅料采购、生产控制、药品存储运输等过程出现设施设备故障、人为失误等因素, 将可能导致质量事故的发生,从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若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事故,公司将面 临主管部门的处罚并导致公司声誉严重受损,并且可能危及公司拥有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体 系及相关资质证照。
(五)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医药研发行业是一个受监管程度较高的行业,监管部门一般通过制订相关的政策法规对医药 研发行业实施监管。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医疗保障体制的逐步完善,药 品价格改革制度、两票制、带量采购等一系列法规政策陆续出台,为整个医药行业的发展带来重 大影响,监管部门还可能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随时制订和调整各项法律法规或政策。以医保政策对 公司的影响为例,为提高公司产品在患者可支付能力等方面的竞争力,公司在其产品上市后,将 寻求进入国家医保目录。但公司的产品能否进入国家医保目录或其进入医保目录的时间均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产品在进入医保目录前无法进行医保报销,其实现商业销售依赖于患者自付,该等 情形将影响公司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即使未来公司产品进入医保目录,政府部门亦可能限制销售 价格或者限制报销比例,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六)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业务受制于我国整体经济及社会状况。自然灾害、疫情等公共事件均可能对我国的经 济、社会发展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如我国发生该等严重的公共事件,公司的临床研究等业务可 能受到进度被延迟或中断等不利影响。自 2020 年 1 月以来,我国爆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因各医 院及研究者的工作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受到较大影响,公司相关产品的临床研究在项目立项、 启动到受试者筛选入组、随访以及后期数据整理核查等方面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此外,受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影响,尤其是中美贸易关系存在的极大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我 国与不同国家或地区对跨境技术转让、投资、贸易施加额外的关税或其他限制,进而对公司拓展 国际业务及市场造成不利影响。
(七)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八)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328,165.08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87.56%;净利润为714,058,371.98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净亏损 10.53%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 712,504,606.03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净亏损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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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328,165.08 | 2,638,316.77 | -87.56 |
| 营业成本 | 59,252.19 | 1,873,309.93 | -96.84 |
| 销售费用 | 16,477,167.93 | - | 不适用 |
| 管理费用 | 125,391,458.79 | 306,926,906.37 | -59.15 |
| 研发费用 | 610,306,752.91 | 516,175,729.08 | 18.24 |
| 财务费用 | 14,575,443.17 | 10,864,815.64 | 34.1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7,405,095.68 | -485,102,965.06 | 不适用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940,444.70 | -72,033,134.43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30,826,110.91 | 714,029,800.00 | 100.39 |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公司产品尚未实现销售收入,故此处分析不适用。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成本分析表
公司尚未开展商业化生产销售,公司产品尚未实现销售收入,故收入和成本分析此处不适用。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 0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0%;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 0 万 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0 %。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构成与上年同期发生变动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B.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19,221.36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36.27%;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 方采购额 0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 1 | 供应商一 | 13,394.23 | 25.28 |
| 2 | 供应商二 | 1,809.59 | 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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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 3 | 供应商三 | 1,432.12 | 2.70 |
|---|---|---|---|
| 4 | 供应商四 | 1,339.70 | 2.53 |
| 5 | 供应商五 | 1,245.72 | 2.35 |
| 合计 | / | 19,221.36 | 36.27 |
前五大供应商构成与上年同期发生变动的情况说明
1、材料、设备供应商变动原因:报告期内,我司从供应商三购入一套 2000L 的生产设备,其 采购总额较去年增加。2、 技术服务供应商变动原因:公司不同的项目需求的服务商不尽相同, 随着项目进度的变化,导致服务的供应商随之变化。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增减比例(%) |
| 销售费用 | 16,477,167.93 | - | - |
| 管理费用 | 125,391,458.79 | 306,926,906.37 | -59.15 |
| 研发费用 | 610,306,752.91 | 516,175,729.08 | 18.24 |
| 财务费用 | 14,575,443.17 | 10,864,815.64 | 34.15 |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筹备和组建销售团队、产品的市场推广等发生的费用。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股权激励费用减少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 SCT510、SCT630、SCT-I10A 等在研产品的研发进度推进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银行借款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元 |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增减比例(%)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7,405,095.68 | -485,102,965.06 |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940,444.70 | -72,033,134.43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30,826,110.91 | 714,029,800.00 | 100.3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研发投入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在建工程投入、固定资产增加等导致投资流 出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募集资金款导致筹资现金流入 增加。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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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 1. 资产及负债 |
状况 | |||||
|---|---|---|---|---|---|---|
| 单位:元 | ||||||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
本期期末金 额较上期期 末变动比例 (%) |
情 况 说 明 |
| 货币资金 | 950,279,644.03 | 57.12 | 163,799,073.50 | 20.27 | 480.15 | 注1 |
| 其他流动资产 | 6,320,434.62 | 0.38 | 8,648,908.55 | 1.07 | -26.92 | 注2 |
| 在建工程 | 173,093,132.63 | 10.41 | 98,069,856.89 | 12.13 | 76.50 | 注3 |
| 其他非流动资 产 |
88,481,726.12 | 5.32 | 68,235,965.46 | 8.44 | 29.67 | 注4 |
| 应付账款 | 139,539,439.41 | 8.39 | 109,848,951.58 | 13.59 | 27.03 | 注5 |
| 应付职工薪酬 | 54,860,901.90 | 3.30 | 33,209,287.85 | 4.11 | 65.20 | 注6 |
| 其他应付款 | 50,839,387.27 | 3.06 | 26,309,208.05 | 3.26 | 93.24 | 注7 |
|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
52,084,864.15 | 3.13 | 34,770,676.27 | 4.30 | 49.80 | 注8 |
| 长期借款 | 390,565,097.17 | 23.48 | 302,294,194.58 | 37.40 | 29.20 | 注9 |
其他说明
注 1:本报告期货币资金较上年增长 480.15%,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所 致。
注 2:本报告期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减少 26.92%,主要系 2019 年度上市服务费本年度无;本年 增加下月可退回的增值税留抵退税额。
注 3:本报告期在建工程较上年增长 76.50%,主要系 B5M4 地块生物药制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投入增加所致。
- 注 4:本报告期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增长 29.67%,主要系预付工程设备款及增值税留抵税额 增加所致。
注 5:本报告期应付账款较上年增长 27.03%,主要系应付临床研究服务款增加。
- 注 6:本报告期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增长 65.20%,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扩招人员及公司人员薪资 年度调整所致。
注 7:本报告期其他应付款较上年增长 93.24%,主要系应付生物药品生产基地项目的工程设备 款增加所致。
注 8:本报告期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增长 49.80%,主要系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一 年内到期部分金额增加所致。
注 9:本报告期长期借款较上年增长 29.20%,主要系银行固定资产借款增加所致。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 √适用 □不适用 |
受限情况 | |
|---|---|---|
| 单位:元 | ||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 固定资产 | 201,591,475.79 | 贷款抵押、售后回租设备抵押 |
| 在建工程 | 149,155,079.38 | 贷款抵押 |
| 无形资产 | 28,437,127.36 | 贷款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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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年度报告 | ||
|---|---|---|
| 合计 | 379,183,682.53 | / |
说明:
公司存在部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使用权受限的原因为固定资产借款需房屋及土地使用权抵 押所致(附注七、45),系由本集团在建工程(附注七、22)部分固定资产(附注七、21)及部 分无形资产(附注七、26)作出抵押。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
- 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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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五)投资状况分析
1 、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主要业务 | 期末总资产 | 期末净资产 | 报告期净利 润 |
| 神州细胞 工程 |
100,000.00 | 99.75% | 生物药品、基因药 品的技术开发、技 术转让、技术咨 询;生产及销售生 物工程产品。 |
94,661.75 | -55,599.71 | -62,150.64 |
| 诺宁生物 | 5,000.00 | 100.00% | 生物医药制药、疫 苗的研发。 |
107.01 | -199.79 | -504.64 |
| 光谷神州 细胞 |
1,000.00 | 100.00% | 临床研究相关的技 术开发、数据管理 及咨询服务。 |
283.68 | -70.47 | -692.78 |
神州细胞工程主要产品尚未实现商业化,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 0 元,净亏损额为 62,150.64 万 元。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 1 、生物药行业规模增长迅速,市场前景广阔
随着国家老龄化程度的加深、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物药品的需求进一步增长。根 据沙利文的预测,随着相关科技的显著发展、研发投入不断增加,以及肿瘤免疫疗法的兴起,预 计到 2024 年,全球生物药市场规模会达到 4,567 亿美元,2019 年至 2024 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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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到 2030 年市场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大至 7,680 亿美元,2023 年至 2030 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 9.0%。生物药行业规模增长迅速,市场前景广阔。
2 、医药产业政策变革利好创新药
随着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国家药品集采和药价谈判、一致性评价、药品上市许可 持有人制度、医保严格控费、抗癌新药降价加速纳入医保、新药评审加速等政策陆续推出,我国 创新药的研发环境迎来重大变化。医药行业面临洗牌,具有真正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药 企,特别是拥有领先技术能力和成本优势的医药企业迎来了发展机遇。从 2017 年开始,国家药监 局加速新药审评审批,带动中国创新药企业发展,并且,国家通过医保谈判让更多创新药可以更 快地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为创新药研发提供了较好的发展环境。
3 、产品开发及商业化竞争加剧,技术和产品迭代加速
生物医药作为新兴产业,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和蓬勃的生命力,中央和地方政府近年来都加 大了对生物医药的投入力度,从政策和资金等各方面积极扶持,同时也受到资本市场的青睐和热 捧,大批生物医药企业融资加速、估值上涨、融资量不断攀升,在推动海外高端人才回流、创新 成果转化、项目“出海”的同时,也使得生物药产品开发及商业化方面的竞争变得更加激烈。产品 研发聚焦热门靶点、适应症扎堆等同质化竞争态势较为突出,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临床试验患者招 募困难,以及创新药商业化后的盈利能力缩水等潜在风险。此外,国内生物医药产业起步较晚, 还面临来自全球主要医药公司及生物技术公司的竞争,竞争对手凭借多年积累的人才、技术和经 验优势,更容易开发出在疗效和安全性方面显著优于现有上市药品的创新药物,技术和产品迭代 进一步提速,无论是生物类似药还是创新药物的生命周期都将不断缩短。
4 、市场需求增加提高了对企业规模化生产及供应链管理的要求
随着生物药市场需求的增加,能否保证规模化生产的质量稳定性和及时、充分的供应成为生 物药商业化成功的挑战,这对生物医药企业的规模化生产能力和科学有效的供应链管理能力提出 了更高要求。生物药通常具有较大而复杂的分子结构,需要严格控制和调整生产工艺流程所涉及 的诸多因素(例如:pH 值,温度,溶氧等),且对储存环境的变化高度敏感。因此与化学药相比, 其工艺开发、放大和优化的难度更大,质控要求更严,建设符合 GMP 标准的生产线投入更多, 这就要求企业既要全力推动产品管线进展,也要防止产能成为瓶颈问题,通过提高工艺水平和生 产稳定性,建立科学、高效的供应链管理系统,不断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药物可及性,进一步增 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秉持以人为本的观念,坚持以技术创新为第一驱动力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着眼于解决 国内患者生物药可及性难题,致力于实现中国自主研发和生产的创新生物药进入全球主流国家市 场以及树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技术先进的生物制药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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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合于上述发展战略,在未来十年内,公司计划加大主要产品研发投入、加速推动临床研究 进程,争取尽早完成临床研究以将创新成果快速转化为商业产品,以促进更多自主研发的具有同 类最佳潜质的生物药逐步进入国内和国际市场。
(三) 经营计划
-
√适用 □不适用
-
1 、完善内部研发流程,提升研发技术平台的整体水平
公司计划通过优化研发团队结构、优化流程、优化目标与考核等手段,提升公司的研发质量、 速度和整体水平。公司计划进一步加强研发投入,加大策略分析与研究人员、工艺优化人员的招 聘,提升内部人员素质,以掌握国际前沿的研发动向、信息收集和分析能力,提升决策的全面性、 准确性和执行效率。公司将继续优化新靶点选择、工艺研究、制剂研究、质量保障和控制方面的 能力,为产品的临床和产业化做好前期工作。
2 、全面推动产品管线的研发及商业化进程
加速推动 SCT800 和 SCT400 的商业化进程,配合完成产品上市审评审批,为规模化生产和 市场销售逐步铺开做好充分准备。继续推进新冠治疗性中和抗体药物 SCTA01 以及公司主要产品 SCT800、SCT510、SCT630、SCT-I10A 的国际国内临床研究;启动 SCT1000 的临床 I/II 期研究 等;进一步完善临床前研发技术平台,推动优先候选品种的临床前研究,完成多个候选品种的稳 定细胞株开发及成熟产品的临床申报,快速推进部分临床在研产品的二代优化产品的临床前研究 和临床申报。为此,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和产业化所需资金或人员投入,为公司主要产品早日产 业化提供有效保障。
3 、进一步完善 GMP 管理体系,加快推进二期工程生产线建设
持续加强构建符合新版 GMP 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企业质量管理的理念,确保产品生 产符合法规要求和注册批准的质量要求。开展二期生产基地的洁净装修和设备安装工作。
- 4 、持续推进人才团队建设,为公司国际化提前布局
随着公司产品上市以及更多产品开展国际临床,公司计划在不同城市或境外开设分支机构, 并招聘相应的人才团队,以提升企业的综合管理和运营能力。
5 、推进公司再融资工作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积极推进再融资工作。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分别投向新药研发项目、营 销网络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以增强公司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 公司市场营销能力,满足未来新药上市推广销售需求;满足公司基本的营运资金需求,加强公司 抗风险能力。
6 、持续改进公司管理水平,优化公司治理水平
一方面,公司上市后面临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各项要求,另一方面,公司产品上市后,将由 研发型企业进入商业化企业阶段,这些都对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进一步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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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合格的管理人才、优化组织结构、建立市场化的绩效和考核机制、加大业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力 度、加强风险控制,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为公司迈上新台阶奠定基础。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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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 )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维护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 术集团股份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1 、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 方式。
2 、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在足额提取公积金后,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未 来三年在具备下列所述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 配利润的 10%,且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的 30%。
3 、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净利润)为正值, 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 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 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4 、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 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具 体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依职权制订并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5 、股票股利发放条件
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 因素,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 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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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 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 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 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报告期内,根据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因公司 2019 年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业务仍 处于投入期,为确保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资金支持,公司 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 要求,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中小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充分表达意见, 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报告期内公司未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
( 二 )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分红 年度 |
每10股 送红股数 (股) |
每10股派 息数(元) (含税) |
每10股 转增数 (股) |
现金分红 的数额 (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上市 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 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的比 率(%) |
|---|---|---|---|---|---|---|
| 2020 年 | 0 | 0 | 0 | 0 | -712,504,606.03 | 0 |
| 2019 年 | 0 | 0 | 0 | 0 | -794,715,460.56 | 0 |
| 2018 年 | 0 | 0 | 0 | 0 | -453,258,162.50 | 0 |
( 三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四 )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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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 )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承诺 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
|---|---|---|---|---|---|---|---|---|
| 与首 次公 开发 行相 关的 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谢良志 | 详见备注1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李翰 园、拉萨良昊园 |
详见备注2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 | 详见备注3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份限售 | 员工持股平台 | 详见备注4 |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份限售 | 股东华宏强震、南昌盈科、 QM65、启华二期、启明融 创、启明融信 |
详见备注5 |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份限售 | 股东集桑医疗 | 详见备注6 | 自控股股东受让股份部分:上市交易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增资扩股部分:完成增资扩 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年内;自非控 股股东受让股份部分: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份限售 | 股东清松稳胜 | 详见备注7 | 自控股股东受让股份部分:上市交易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增资扩股部分:完成增资扩 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年内;自非控 股股东受让股份部分: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份限售 | 股东盼亚投资 | 详见备注8 | 增资扩股部分: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之日起3年内;自非控股股东受让股份 部分: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份限售 | 股东鼎晖孚冉 | 详见备注9 | 自控股股东受让股份部分:上市交易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增资扩股部分:完成增资扩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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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年内;自非控 股股东受让股份部分: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 |
||||||||
|---|---|---|---|---|---|---|---|---|
| 股份限售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 术人员 |
详见备注 10 |
YANG WANG(王阳)、唐黎明、 ZHANGHUA LAN(兰章华)、盖文琳、 赵桂芬: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潘范 彬、张延静、孙春昀、罗春霞: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或者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谢良志 | 详见备注 11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李翰 园、拉萨良昊园 |
详见备注 12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 | 详见备注 13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其他主要股东神州安元 | 详见备注 14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立 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 15 |
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 16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 | 详见备注 17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拉 萨良昊园 |
详见备注 18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 19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 20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 | 详见备注 21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拉 萨良昊园 |
详见备注 22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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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 | 详见备注 23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 一致行动人拉萨良昊园 |
详见备注 24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 25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 26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谢良志 | 详见备注 27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 | 详见备注 28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中的 拉萨良昊园 |
详见备注 29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 30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同业 竞争 |
实际控制人谢良志 | 详见备注 31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同业 竞争 |
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及实际控 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李翰园、拉 萨良昊园 |
详见备注 32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关联 交易 |
实际控制人谢良志 | 详见备注 33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关联 交易 |
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及实际控 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李翰园、拉 萨良昊园 |
详见备注 34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关联 交易 |
关联方义翘科技 | 详见备注 35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关联 交易 |
股东神州安元 | 详见备注 36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 1 : 实际控制人谢良志作出如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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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
(1)自神州细胞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神州细胞股份, 也不由神州细胞回购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神州细胞股份。
-
(2)本次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神 州细胞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收盘价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
(3)在神州细胞实现盈利前,自神州细胞股票上市之日起 3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减持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神州细胞股份。
-
(4)神州细胞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本人在神州细胞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神州细胞申报所直接和间接持 有的神州细胞的股份及变动情况。如符合转让条件,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神州细胞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在离职后半 年内,将不会转让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神州细胞股份。
-
(5)若神州细胞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直接持有或间 接神州细胞股份。
-
(6)特别地,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形下,本人为员工股权激励之目的转让持有的神州细胞员工持股平台(即天津神州安元企业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神州安恒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神州安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神州安成企业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神州安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神州安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的, 不受本函限制,本人承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的方式进行上述转让。
-
(7)若违反该承诺给神州细胞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 2 :
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李翰园、拉萨良昊园作出如下承诺:
-
(1)本人/本公司对于本人/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的神州细胞的所有股份,将自神州细胞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神州细胞回购本人/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间接持有的神州细胞的所有股份。
-
(2)神州细胞本次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本公司 直接/间接持有神州细胞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收盘价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
(3)在神州细胞实现盈利前,自神州细胞股票上市之日起 3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本公司不减持本次发行前已直接/间接持有的神州细胞的股份。
-
(4)若神州细胞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本公司不减持直接/ 间接持有的神州细胞的股份。
-
(5)若违反该承诺给神州细胞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 3 :
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作出如下承诺:
- (1)本公司对于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的神州细胞所有股份,将自神州细胞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 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神州细胞回购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的神州细胞所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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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2)神州细胞本次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公司直接持 有或间接持有的神州细胞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收盘价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
(3)在神州细胞实现盈利前,自神州细胞股票上市之日起 3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公司不减持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的神州细胞的股份。 (4)若神州细胞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神州细胞股票终止上市前,本公司不减持直接持 有或间接持有的神州细胞的股份。
-
(5)若违反该承诺给神州细胞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 4 :
员工持股平台作出如下承诺:
不在神州细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转让股份,自神州细胞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承诺期限”),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已持有的神州细胞的股份,也不由神州细胞收购本次发行前本企业已持有的神州细胞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本次发行前本企业已持有的神州细胞的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如违反该承诺给神州细胞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 5 : 股东华宏强震、南昌盈科、 QM65 、启华二期、启明融创、启明融信作出如下承诺:
自神州细胞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下简称“承诺期限”),本企业/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本公司 已持有的神州细胞的股份,也不由神州细胞收购本企业/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神州细胞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如违反该承诺给神州细胞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 6 :
股东集桑医疗作出如下承诺:
-
(1)就本公司于 2019 年 2 月自神州细胞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让 668,497 股股份(“受让股份”),本公司承诺:
-
1)受让股份自神州细胞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神州细胞回购受让股份。
-
2)在神州细胞实现盈利前,自神州细胞股票上市之日起 3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公司不减持受让股份;
-
3)若神州细胞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公司不减持受让股份;
-
4)神州细胞本次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公司持有受让 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收盘价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
(2)就本公司于 2019 年 3 月通过神州细胞增资扩股取得的 3,128,571 股股份(“新增股份”),本公司承诺:
新增股份自神州细胞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 3 年内(“三年承诺期限”),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新增股份,也不由神州细胞收购新增 股份。三年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新增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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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3)就本公司已持有的自非控股股东受让的 668,498 股股份(“已持有股份”),本公司承诺:
自神州细胞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一年承诺期限”),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持有股份,也不由神州细胞收 购已持有股份。一年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已持有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如违反该承诺给神州细胞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 7 :
股东清松稳胜作出如下承诺:
-
(1)就本企业于 2019 年 2 月自神州细胞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让 891,330 股股份(“受让股份”),本企业承诺:
-
1)受让股份自神州细胞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神州细胞回购受让股份。
-
2)在神州细胞实现盈利前,自神州细胞股票上市之日起 3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企业不减持受让股份;
-
3)若神州细胞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不减持受让股份;
-
4)神州细胞本次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企业持有受让 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收盘价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
(2)就本企业于 2019 年 3 月通过神州细胞增资扩股取得的 6,257,143 股股份(“新增股份”),本企业承诺:
新增股份自神州细胞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 3 年内(“三年承诺期限”),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新增股份,也不由神州细胞收购新增 股份。三年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新增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 (3)就本企业已持有的自非控股股东受让的 1,782,660 股股份(“已持有股份”),本企业承诺:
自神州细胞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一年承诺期限”),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已持有股份,也不由神州细胞 收购已持有股份。一年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已持有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如违反该承诺给神州细胞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 8 :
股东盼亚投资作出如下承诺:
(1)就本企业于 2019 年 3 月通过神州细胞增资扩股取得的 2,607,143 股股份(“新增股份”),本企业承诺:
新增股份自神州细胞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 3 年内(“三年承诺期限”),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新增股份,也不由神州细胞收购新增 股份。三年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新增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就本企业已持有的自非控股股东受让的 1,114,345 股股份(“已持有股份”),本企业承诺:
自神州细胞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一年承诺期限”),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已持有股份,也不由神州细胞 收购已持有股份。一年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已持有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如违反该承诺给神州细胞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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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股东鼎晖孚冉作出如下承诺:
-
(1)就本企业于 2019 年 2 月自神州细胞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让 1,336,993 股股份(“受让股份”),本企业承诺:
-
1)受让股份自神州细胞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神州细胞回购受让股份。
-
2)在神州细胞实现盈利前,自神州细胞股票上市之日起 3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企业不减持受让股份;
-
3)若神州细胞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不减持受让股份;
-
4)神州细胞本次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企业持有受让 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收盘价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
(2)就本企业于 2019 年 3 月通过神州细胞增资扩股取得的 8,342,857 股股份(“新增股份”),本企业承诺:
新增股份自神州细胞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 3 年内(“三年承诺期限”),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新增股份,也不由神州细胞收购新增 股份。三年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新增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 (3)就本企业已持有的自非控股股东受让的 2,228,327 股股份(“已持有股份”),本企业承诺:
自神州细胞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一年承诺期限”),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已持有股份,也不由神州细胞 收购已持有股份。一年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已持有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备注 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
(1)YANG WANG(王阳)(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唐黎明(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ZHANGHUA LAN(兰章华)(作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盖文琳(作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赵桂芬(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就其所持股份的股份锁定作出如下承诺:
-
1)自神州细胞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神州细胞股份,也不 由神州细胞回购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神州细胞股份。
-
2)本次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神州 细胞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收盘价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
3)在神州细胞实现盈利前,自神州细胞股票上市之日起 3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减持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神州细胞股份。
-
4)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神州细胞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神州细胞申报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神州细胞的股份及变动情况。如符 合转让条件,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神州细胞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神州细胞股份。 5)若神州细胞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神州细胞的股份。
-
6)若违反该承诺给神州细胞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7)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
(2)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潘范彬、张延静、孙春昀、罗春霞就所持股份的股份锁定作出如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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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
1)本人自神州细胞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间接持有的神州细胞 股份。
-
2)在神州细胞实现盈利前,自神州细胞股票上市之日起 3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减持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的神州细胞的股份。
-
3)自本人于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本次发行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本人所持神州细胞本次发行前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十五,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
-
4)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
5)如违反该承诺给神州细胞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 11 :
实际控制人谢良志作出如下承诺:
-
(1)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公司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本人认为上市即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公司融 资的一种重要手段,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因此,本人将会在较长时期较稳定持有公司的股份。
-
(2)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人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 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
(3)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将遵守以下要求:
-
1)减持条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两年内,公司股票价格高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时,或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两年后,公司股票价格高 于公司最近一期公告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公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 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本人可以减持公司股份。
-
2)减持方式: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 等; 3)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 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要求;
-
4)减持数量: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4 个会计年度和第 5 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
(4)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若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获得 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若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 12 :
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李翰园、拉萨良昊园作出如下承诺:
- (1)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人/本公司未来持续看好公司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本人/本公司认为上市即公 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公司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因此,本人/本公司将会在较长时期较稳定持有公司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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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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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人/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人/本公司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 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
(3)本人/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将遵守以下要求:
-
1)减持条件:本人/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两年内,公司股票价格高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时,或本人/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两年后, 公司股票价格高于公司最近一期公告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公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事项导致公司净 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本人/本公司可以减持公司股份。
-
2)减持方式:本人/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 让方式等;
-
3)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 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要求;
-
4)减持数量: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4 个会计年度和第 5 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本人/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
(4)本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若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5)如本人/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因违反 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若因本人/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备注 13 :
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作出如下承诺:
-
(1)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未来持续看好公司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本公司认为上市即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公司 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因此,本公司将会在较长时期较稳定持有公司的股份。
-
(2)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公司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 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
(3)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将遵守以下要求:
-
1)减持条件: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两年内,公司股票价格高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时,或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两年后,公司股票价 格高于公司最近一期公告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公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 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本公司可以减持公司股份。
-
2)减持方式: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协议转让方式等;
-
3)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 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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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减持数量: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4 个会计年度和第 5 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4)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若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5)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 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若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 14 :
股东神州安元作出如下承诺:
-
(1)本企业未来持续看好公司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本企业认为上市即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公司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 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因此,本企业将会在较长时期较稳定持有公司的股份。
-
2)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企业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 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
3)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将遵守以下要求:
①减持条件: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两年内,公司股票价格高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时,或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两年后,公司股票价 格高于公司最近一期公告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公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 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本企业可以减持公司股份。
②减持方式: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 式等;
-
③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 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要求;
-
④减持数量: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企业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 择机进行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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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若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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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获 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若因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 15 :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为了维护公司股票上市后股价的稳定,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特制定《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稳定公司上市 后三年内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本预案自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任何对本预案的修 订均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具体方案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 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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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1、触发本预案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在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增持或回购相 关规定的情形下,公司及相关主体将积极采取相关股价稳定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将在公司股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的 5 个工作日内制订或要求公司控股股东提出稳定公司股价具体方案,可采取以下一项 或多项措施,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
(1)公司回购股票的具体安排
-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 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
2)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3)本公司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
-
4)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
① 单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
② 单一会计年度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
-
③ 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
1)公司控股股东的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增持后公司股权分布应当符 合上市条件;
-
2)公司控股股东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控股 股东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
3)公司控股股东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增持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
① 单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
② 单一会计年度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
-
③ 在发生本款第 A 项所述情形的前提下,单次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获得税后现金分红的 25%。
-
(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
1)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增持后公司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
2)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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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增持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单次及/或 连续十二个月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薪酬总和(税后)的 25%,但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的薪 酬(税后)的 75%。
公司如有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要求其接受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和相关措施的约束。
- (4)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 行:
-
1)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
2)继续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
3)各相关主体在连续 12 个月内购买股份的数量或用于购买股份的数量的金额已达到上限。
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 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本预案及相关承诺履行 相关义务。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若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未能实现,则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股价稳定方案即刻自动重新生效,公 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继续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或者公司董事会即刻提出并实施新的股价稳定方案,直至股价稳定方案终 止的条件实现。
- 3、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就稳定股价相关事项的履行,公司愿意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公司控股股东未能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有权 将其应用于增持股票的等额资金从应付其现金分红中予以扣除代其履行增持义务;如果在公司领薪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增 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有权将其用于增持股票的等额资金从应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后薪酬和津贴中予以扣除代为履行增持义务。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有不同规定,或者对公司和个人因违反 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公司和个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备注 16 :
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
(1)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之情形,且神州细胞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且该等情形对判断神州细胞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神州细胞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神州细胞首次公开 发行的全部新股:
-
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神州细胞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阶段内,则神州细胞将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 5 个 工作日内,按照发行价并加算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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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神州细胞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神州细胞董事会将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依法对上述 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 5 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按照发行价格加新股上市 日至回购要约发出日期间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不低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神州细胞招股说明书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问题进行立案 稽查之日前 30 个交易日神州细胞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神州细胞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前述价格应相应调整),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价格,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神州细胞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若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神州细胞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 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 (4)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神州细胞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神州细胞自愿无条 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备注 17 : 控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1)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 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为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 发行后至回购要约发出时相关期间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 (2)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 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3)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中国证监会或 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公司承诺将督促公司履行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 (4)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 遵从该等规定。
备注 18 :
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 (1)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之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招股说明书有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 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 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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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 该等规定。 (4)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 该等规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拉萨良昊园作出如下承诺:
(1)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 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为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 发行后至回购要约发出时相关期间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
(2)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 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
(3)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中国证监会或 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公司承诺将督促公司履行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
(4)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 遵从该等规定。
备注 19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如证券主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认定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损失。
备注 20 : 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
(1)本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 程序,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备注 21 : 控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 (1)本公司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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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 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备注 22 : 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
(1)本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 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拉萨良昊园作出如下承诺:
-
(1)本公司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 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备注 23 :
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 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 24 :
控股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拉萨良昊园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如果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股东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 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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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备注 26 :
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
(1)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 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
2)向本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 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
2)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本公司投资者的权益。
-
如因本公司未能履行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并已由证券主管部门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最终认定或有效判决的,本公司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
备注 27 :
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
(1)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 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
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
3)本人违反本人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本人违反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判决的,本 人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
-
①将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公司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
②若本人在赔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则减持所获资金交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本人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上市 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 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
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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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28 :
控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
(1)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 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
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
3)本公司违反本公司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本公司违反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判决 的,本公司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
-
①将本公司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公司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
②若本公司在赔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则减持所获资金交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本公司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 上市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 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
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备注 29 :
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中的拉萨良昊园作出如下承诺:
-
(1)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 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
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
3)本公司违反本公司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本公司违反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判决 的,本公司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
-
①将本公司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公司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
②若本公司在赔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则减持所获资金交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本公司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 上市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 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
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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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30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
(1)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 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
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 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
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
(3)因本人违反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 31 :
实际控制人谢良志作出如下承诺: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在中国境内外未以任何方式经营任何与神州细胞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合称为“公司集团”) 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以任何方式为与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和管理 等方面的帮助或提供任何技术信息、业务运营、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经营任何与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 成竞争的业务;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公司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或提供任何技术信息、业务运 营、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如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进一步拓展主营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将不与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拓展后的主 营业务相竞争。
-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与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的主营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将以停止 经营相竞争的业务、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神州细胞经营或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等对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有利的合法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本人保证,本人的近亲属亦视同本人同样遵守以上承诺。
-
(5)如违反上述任何承诺,本人将依法赔偿神州细胞及神州细胞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
(6)在本人作为神州细胞实际控制人期间,上述承诺对本人具有约束力。
如违反上述任何承诺,本人将依法赔偿神州细胞及神州细胞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本人不再为神州 细胞实际控制人为止。
备注 32 : 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李翰园、拉萨良昊园作出如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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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企业在中国境内外未以任何方式经营任何与神州细胞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合称 为“公司集团”)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以任何方式为与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提供任何资 金、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或提供任何技术信息、业务运营、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经营任何与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主营业务构 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公司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或提供任何技 术信息、业务运营、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如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进一步拓展主营业务范围,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企业将不与公司 集团中的任何成员拓展后的主营业务相竞争。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若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企业与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的主营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 司控制的公司、企业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神州细胞经营或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等对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有利的 合法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
(4)如违反上述任何承诺,本人/本公司将依法赔偿神州细胞及神州细胞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
(5)在本公司作为神州细胞控股股东及神州细胞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下属公司期间,上述承诺对本公司具有约束力。
如违反上述任何承诺,本人/本公司将依法赔偿神州细胞及神州细胞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本承诺函自本人/本公司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备注 33 : 实际控制人谢良志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公司及其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将尽可能避免与公司及其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以下合称为 “公司集团”)发生关联交易,对于将来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保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即正常的商业条款与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发 生交易。
- (2)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 员资金和资产,也不要求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为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提供违规担保。
(3)如果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 交易,本人将促使该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公司章程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 决时,本人推荐的董事及本人将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就该等交易与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依法签订书面协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按照 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给予比在任何 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及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 企业(不包括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将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4)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 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将不会向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6)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上述承诺对本人具有约束力。
为进一步保障公司独立性、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公司实际控制人谢良志进一步作出如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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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1) 本人保证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以下合称“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与本人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分开,并严格遵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干扰公司规范运作程序、干预公司的经营决策、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人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公 司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的关联交易,将保证该等交易的合理性及公允性,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 履行相应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
(3)就公司与本人控制的北京义翘神州科技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之间的必要交易,本人保证该等关联交易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要求, 不因此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5)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上述承诺对本人具有约束力。
备注 34 : 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李翰园、拉萨良昊园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公司及其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将尽可能避免与公司及其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 业(以下合称为“公司集团”)发生关联交易,对于将来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本公司保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即正常的商业条款与公 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发生交易。
(2)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 集团中的任何成员的资金和资产,也不要求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为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 员)提供违规担保。
(3)如果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发生 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本公司将促使该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公司章程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人/本公司推荐的董事及本人/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就该等交易与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依法签订书面协 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将 不会要求或接受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及其他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将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 人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4)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签订的各种 关联交易协议。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将不会向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谋求任何超出上述 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
(5)如本人/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造成损失,本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6)在本人/本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期间,上述承诺对本人/本公司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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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备注 35 :
关联方义翘科技作出如下承诺:
-
(1)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子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与神州细胞及其子公司分开,积极遵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 易所对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2)本公司及子公司与神州细胞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神州细胞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子公司将尽量减少与神州细胞及其 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的关联交易,将保证该等交易的合理性及公允性,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严格履行相应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
(3)就本公司及子公司与神州细胞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必要交易,本公司保证该等关联交易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要求。
-
(4)本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履行与神州细胞及其子公司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且不会向神州细胞及其子公司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 益。 (5)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子公司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神州细胞及其子公司的资金和资产,也不要求神州细胞及其子公司为 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违规担保。
公司关联方义翘科技进一步作出如下承诺:
-
本公司及子公司将尽量避免与神州细胞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及正常经营所需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子公司将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合理价格进行。本公司及子公司与神州细胞及其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如下:
-
(1)总体定价原则:对神州细胞及其子公司销售试剂、提供服务的交易价格按照试剂和技术服务行业定价特点和规律,综合考虑采购产品类别、包装大 小、单次采购量和年度采购量等因素,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确定,采取与无关联第三方客户一视同仁的定价原则和规律进行产品和服务报价。
-
(2)具体定价原则:
-
1)科研试剂
有无关联第三方客户销售价格的,参考无关联第三方客户的销售价格,根据总体定价原则制定销售价格;不存在无关联第三方客户销售价格的,参考外 部同行业市场相同或类似产品销售价格制定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报价。
- 2)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以定制化业务为主,服务价格与服务的内容、难度系数、技术参数要求等因素相关。本公司及子公司向神州细胞及其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时, 优先参考向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在服务内容、难度系数、技术参数要求等方面相同或类似的服务价格制定服务报价,不存在相同或类似的无关联第三 方客户服务价格时,本公司及子公司参考外部同行业市场相同或类似服务价格,提供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报价。
-
本公司承诺于本公司作为神州细胞的关联公司期间,在神州细胞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及上市后,对于本公司及子公司与神州细胞及其子公司之间的 关联交易始终遵循上述定价原则执行。
-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36 : 股东神州安元作出如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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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1)本企业及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公司及其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将尽可能避免与公司及其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以下合 称为“公司集团”)发生关联交易,对于将来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企业保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即正常的商业条款与公司集团中的任何 成员发生交易。
(2)本企业及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集团中的任 何成员资金和资产,也不要求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为本企业及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提供违规担保。 (3)如果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企业及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发生不可避免的 关联交易,本企业将促使该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公司章程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 进行表决时,本企业推荐的董事及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就该等交易与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依法签订书面协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本企业及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 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及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企业及本企业拥 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将不会利用大股东地位影响谋求与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4)本企业及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 议。本企业及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将不会向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 或收益。
(5)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在本企业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期间,上述承诺对本企业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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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 二 )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 三 )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参见十一节附注五、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现聘任 |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400,000.00 |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5 年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 | ||
| 名称 | 报酬 |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50,000.00 | |
| 保荐人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18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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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计机构,并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关联交易 一 ( )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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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三 )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四 )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与拉萨爱力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 行签订《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贷款合同》,约定拉萨爱力克委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向发行人提供 4,500.00 万元借款,用于日常经营,借款期限 2 年, 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按照合同签订日前一日的 1 年期 LPR(贷款基础利率)加 60bp(1bp=0.01%) 确定,即 4.75%。发行人已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收到该笔借款。该借款已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偿 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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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五 )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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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担保方 | 担保 方与 上市 公司 的关 系 |
被担保 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 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 保 到 期 日 |
担保类 型 |
担保是 否已经 履行完 毕 |
担保是 否逾期 |
担保逾期 金额 |
是否存 在反担 保 |
是否为 关联方 担保 |
关联 关系 |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 上市公司 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 上市公司的 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 日期(协议 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 是否 已经 履行 完毕 |
担保 是否 逾期 |
担保 逾期 金额 |
是否 存在 反担 保 |
|||||||||||||
| 神州细胞 | 公司本部 | 神州细胞工程 | 控股子公司 | 240,000,000.00 | 2019-9-17 | 2019-9-17 | 2024-12-18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 神州细胞 | 公司本部 | 神州细胞工程 | 控股子公司 | 300,000,000.00 | 2019-12-9 | 2019-12-9 | 2024-11-29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 神州细胞 | 公司本部 | 神州细胞工程 | 控股子公司 | 90,000,000.00 | 2020-2-21 | 2020-2-21 | 2021-2-2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 神州细胞 | 公司本部 | 神州细胞工程 | 控股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0-3-27 | 2020-3-27 | 2021-5-15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 神州细胞 | 公司本部 | 神州细胞工程 | 控股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0-5-9 | 2020-5-9 | 2022-3-9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311,919,734.44 |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559,227,804.41 |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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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总额(A+B) | 559,227,804.41 |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95.05 |
| 其中: |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
| 担保情况说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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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994,000,000.00 | - |
- |
| 银行理财产品 | 闲置募集资金 | 1,734,000,000.00 | - |
-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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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十五、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募集资金总额 | 1,201,173,211.4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68,917,511.31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68,917,511.31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 项目 |
已变 更项 目, 含部 分变 更 (如 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 入金额① |
本年度投入金 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②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 诺投入金额的 差额 ③=②-① |
截至 期末 投入 进度 (% ) ④= ②/① |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
本 年 度 实 现 的 效 益 |
是 否 达 到 预 计 效 益 |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
| 产品临床 研究项目 |
无 | 1,676,530,000.00 | 1,015,999,739.73 | 1,015,999,739.73 | 456,729,502.23 | 456,729,502.23 | -559,270,237.50 | 44.95 | 不适 用 |
不 适 用 |
是 | 否 |
| 补充流动 资金 |
无 | 305,560,000.00 | 185,173,471.68 | 185,173,471.68 | 12,188,009.08 | 12,188,009.08 | -172,985,462.60 | 6.58 | 不适 用 |
不 适 用 |
是 | 否 |
| 合计 | 1,982,090,000.00 | 1,201,173,211.41 | 1,201,173,211.41 | 468,917,511.31 | 468,917,511.31 | -732,255,700.10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公司不存在该情况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合计人民币 311,257,631.48 元,于2020 年7 月8 日进行置换。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本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 约定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 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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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理财产品1,484,000,000.00元,取得到期收益 6,515,143.82元,活期协定存款及七天通知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后为3,025,774.64元,公司合 计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收益为9,540,918.46 元。 |
|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本年度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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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1. 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部门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公司通过发布公告、召开业绩说明会、上 证 e 互动、接听投资者来电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交流,有效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2. 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的人才理念,积极营造“人人是人才、人人望成才”的组织氛围, 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和维护员工的个人权益,切实关注员 工健康、安全和满意度,并向员工提供行业内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确保员工获得合理报酬。
公司通过知识技能的理论培训及实践操作技能培训等方式使员工得到切实的提高和发展,维 护员工权益,对生产作业现场及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及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并 为员工提供年度健康体检以及菜单式的体检项目,保障员工作业安全和身体健康。
3. 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诚实守信作为企业发展之基,与供应商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按照现行 GMP 要求,在整个制造及生产过程中遵循具体的操作规程、检验标准、过程控制、指导文件及其 他管理要求进行质量保障程序,进一步保障产品安全,为产品质量树立信心,保障消费者安全。
4. 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参照国内和国际标准建立了 GMP 生产管理体系和规范,7 个品种已获得北京市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5. 公共关系、社会公益事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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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公司积极、主动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监管机关以及媒体的沟通与联系,建立良
好的沟通关系,热情做好所有相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媒体的参观、考察、接待、采访等工
作。
(三) 环境信息情况
-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1) 排污信息
-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已在“ 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网址:
- http://permit.mee.gov.cn/permitExt/defaults/default index!getInformation.action )公示我公司大气污 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信息。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现有实验室尾气活性炭吸附装置、食堂油烟净化器、废水的酸碱中和及生物灭活装置等防治 污染设施运行正常。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现有生产经营场所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环保竣工验收,并获得政府环保主管部门的批复。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编写《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并组织定期演练,降低环境突发事件对公司的
影响。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已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 48 号)要求,对厂区现有排口和排放所有污染
物开展自行监测,并制定自行监测方案。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已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网址:
http://permit.mee.gov.cn/permitExt/defaults/default-index!getInformation.action)公示我公司大气污 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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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1) 排污信息
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已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网址:
http://permit.mee.gov.cn/permitExt/defaults/default-index!getInformation.action)公示我公司大气污 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信息。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现有实验室尾气活性炭吸附装置、食堂油烟净化器、废水的酸碱中和及生物灭活装置等防治 污染设施运行正常。
-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现有生产经营场所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环保竣工验收,并获得政府环保主管部门的批复。
-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已编写《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并组织定期演练,降低环境突发事件对公司的 影响。
-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已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 48 号)要求,对厂区现有排口和排放所有
污染物开展自行监测,并制定自行监测方案。
-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已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网址:
http://permit.mee.gov.cn/permitExt/defaults/default-index!getInformation.action)公示我公司大气污 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信息。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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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 )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本次变动后 | |||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85,335,714 | 100.0000 | 4,602,626 | - | - | -4,569,426 | 33,200 | 385,368,914 | 88.52 |
| 1、国家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 | 2,000,000 | - | - | -1,966,800 | 33,200 | 33,200 | 0.01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79,542,069 | 98.4965 | 2,596,570 | - | - | -2,596,570 | - | 379,542,069 | 87.18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 股 |
362,870,694 | 94.1700 | 2,596,570 | - | - | -2,596,570 | - | 362,870,694 | 83.35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6,671,375 | 4.3265 | - | - | - | - | - | 16,671,375 | 3.83 |
| 4、外资持股 | 5,793,645 | 1.5035 | 6,056 | - | - | -6,056 | - | 5,793,645 | 1.33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5,793,645 | 1.5035 | 6,056 | - | - | -6,056 | - | 5,793,645 | 1.33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 | - | 45,397,374 | - | - | 4,569,426 | 49,966,800 | 49,966,800 | 11.48 |
| 1、人民币普通股 | - | - | 45,397,374 | - | - | 4,569,426 | 49,966,800 | 49,966,800 | 11.48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 - |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三、普通股股份总数 | 385,335,714 | 100.0000 | 50,000,000 | - | - | - | 50,000,000 | 435,335,714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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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2 、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15 号), 同意神州细胞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00 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5.64 元。2020 年 6 月 22 日,公司 发行的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385,335,714 股增至 435,335,714 股。
2、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战略配售认购公司首发股份 2,000,000 股,根据《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转融通方式出借所持限售股份 1,966,800 股。截至本报告期末其持有的限售股份余额为 33,200 股。由于上述原因, 实际限售与上述股份变化统计表中的限售股数量会存在差异。限售股详情见下表《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3 、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上市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 万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 385,335,714 股增加至 435,335,714 股。上述股本 变动使公司 2020 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以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被摊薄,具体变动情况详见“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 ” “ ” 和财务指标 之 (二)主要财务指标 。
4 、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 二 )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单位:股 | |||||
|---|---|---|---|---|---|---|
|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 拉萨爱力克 | - | - | 267,833,350 | 267,833,350 | 首发限售 | 2023 年6 月22 日 |
| 神州安元 | - | - | 21,900,000 | 21,900,000 | 首发限售 | 2023 年6 月22 日 |
| 拉萨良昊园 | - | - | 20,006,015 | 20,006,015 | 首发限售 | 2023 年6 月22 日 |
| 谢良志 | - | - | 16,671,375 | 16,671,375 | 首发限售 | 2023 年6 月22 日 |
| 鼎晖孚冉 | - | - | 1,336,993 | 1,336,993 | 首发限售 | 2023 年6 月22 日 |
| - | - | 8,342,857 | 8,342,857 | 首发限售 | 2022 年3 月2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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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 - | - | 2,228,327 | 2,228,327 | 首发限售 | 2021 年6 月22 日 | |
|---|---|---|---|---|---|---|
| 清松稳胜 | - | - | 891,330 | 891,330 | 首发限售 | 2023 年6 月22 日 |
| - | - | 6,257,143 | 6,257,143 | 首发限售 | 2022 年3 月26 日 | |
| - | - | 1,782,660 | 1,782,660 | 首发限售 | 2021 年6 月22 日 | |
| 神州安恒 | - | - | 7,300,000 | 7,300,000 | 首发限售 | 2023 年6 月22 日 |
| QM65 | - | - | 5,793,645 | 5,793,645 | 首发限售 | 2021 年6 月22 日 |
| 集桑医疗 | - | - | 668,497 | 668,497 | 首发限售 | 2023 年6 月22 日 |
| - | - | 3,128,571 | 3,128,571 | 首发限售 | 2022 年3 月26 日 | |
| - | - | 668,498 | 668,498 | 首发限售 | 2021 年6 月22 日 | |
| 启华二期 | - | - | 3,862,430 | 3,862,430 | 首发限售 | 2021 年6 月22 日 |
| 盼亚投资 | - | - | 2,607,143 | 2,607,143 | 首发限售 | 2022 年3 月26 日 |
| - | - | 1,114,345 | 1,114,345 | 首发限售 | 2021 年6 月22 日 | |
| 华宏强震 | - | - | 2,033,050 | 2,033,050 | 首发限售 | 2021 年6 月22 日 |
| 神州安成 | - | - | 1,825,000 | 1,825,000 | 首发限售 | 2023 年6 月22 日 |
| 神州安平 | - | - | 1,825,000 | 1,825,000 | 首发限售 | 2023 年6 月22 日 |
| 神州安和 | - | - | 1,825,000 | 1,825,000 | 首发限售 | 2023 年6 月22 日 |
| 神州安泰 | - | - | 1,825,000 | 1,825,000 | 首发限售 | 2023 年6 月22 日 |
| 南昌盈科 | - | - | 1,678,270 | 1,678,270 | 首发限售 | 2021 年6 月22 日 |
| 启明融信 | - | - | 1,525,700 | 1,525,700 | 首发限售 | 2021 年6 月22 日 |
| 启明融创 | - | - | 405,515 | 405,515 | 首发限售 | 2021 年6 月22 日 |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 | - | 2,000,000 | 2,000,000 | 战略配售股限售 | 2022 年6 月22 日 |
| 网下限售股份 | - | 2,602,626 | 2,602,626 | - | 网下配售股限售 | 2020 年12 月22 日 |
| 合计 | - | 2,602,626 | 389,938,340 | 387,335,714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 ||||||
|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 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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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普通股股票类
A 股 2020 年 6 月 22 日 25.64 元/股 50,000,000 2020 年 6 月 22 日 50,000,000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 2020 年 3 月 31 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关于同意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 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15 号)注册同意,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00 股,并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 435,335,714 股。
(二)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00 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385,335,714 股增加至 435,335,714 股。报告期初资产总额为 80,819.01 万元,负债总额为 77,338.60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95.70%;报告期末资产总额为 166,351.10 万元,负债总额为 107,514.67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4.63%。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 ) 股东总数
| (一) 股东总数 | |
|---|---|
|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4,631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3,132 |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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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 二 )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 期内 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
持有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 出股份的限售 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 情况 |
股东 性质 |
||||
| 股份 状态 |
数 量 |
||||||||||
| 拉萨爱力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 267,833,350 | 61.52 | 267,833,350 | -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 天津神州安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 | 21,900,000 | 5.03 | 21,900,000 | - | 无 | - | 其他 | |||
| 拉萨良昊园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 20,006,015 | 4.60 | 20,006,015 | -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 谢良志 | - | 16,671,375 | 3.83 | 16,671,375 | -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鼎晖孚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 | 11,908,177 | 2.74 | 11,908,177 | - | 无 | - | 其他 | |||
| 浙江清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清松稳胜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8,931,133 | 2.05 | 8,931,133 | - | 无 | - | 其他 | |||
| 天津神州安恒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 | 7,300,000 | 1.68 | 7,300,000 | - | 无 | - | 其他 | |||
| QM65 LIMITED | - | 5,793,645 | 1.33 | 5,793,645 | - | 无 | - | 境外法人 | |||
| 上海集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4,465,566 | 1.03 | 4,465,566 | -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 苏州工业园区启华二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3,862,430 | 0.89 | 3,862,430 | - | 无 | - | 其他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陈宗辉 | 692,958 | 人民币普通股 | 692,958 | ||||||||
| 赵建平 | 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0,000 | ||||||||
| 程鹏 | 566,333 | 人民币普通股 | 566,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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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 张俊杰 | 534,058 | 人民币普通股 | 534,058 |
|---|---|---|---|
| 廖伟俭 | 471,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71,100 |
| 莫景献 | 371,286 | 人民币普通股 | 371,286 |
| 虞校根 | 315,331 | 人民币普通股 | 315,331 |
| 陈华明 | 306,928 | 人民币普通股 | 306,928 |
| 马伟英 | 2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0,000 |
| 曾新建 | 256,422 | 人民币普通股 | 256,422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如下:1、谢良志持有拉萨爱力克100% 股权,谢良志与其配偶、一致行动人李翰园共同持有拉萨良昊园100%股权,拉萨良昊园为谢良志的一 致行动人;2、神州安元、神州安恒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罗春霞;3、持有QM65最终普通合伙人 QCorp V的33.33%股权并担任QCorp V董事局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Duane Kuang(邝子平)、Nisa Bernice Leung(梁颖宇)分别为启华二期最终普通合伙上海启昌的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启华二期的普 通合伙人启明融盛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之一;4、持有启华二期最终普通合伙人上海启昌50%股权并担 任上海启昌监事、启明融盛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启明融信及启明融创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的 胡旭波,为QM65最终普通合伙人QCorp V董事局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之一;5、公司未知上述其 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股 | |||||
|---|---|---|---|---|---|
| 序 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 售条件股份 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 况 |
限售条件 |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 市交易股 份数量 |
||||
| 1 | 拉萨爱力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267,833,350 | 2023年6月22日 | - | 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 2 | 天津神州安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21,900,000 | 2023年6月22日 | - | 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 3 | 拉萨良昊园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20,006,015 | 2023年6月22日 | - | 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 4 | 谢良志 | 16,671,375 | 2023年6月22日 | - | 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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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 5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鼎晖孚冉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36,993 | 2023年6月22日 | - | 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
| 8,342,857 | 2022年3月26日 | - | 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
| 2,228,327 | 2021年6月22日 | - | 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
| 6 | 浙江清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清松 稳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91,330 | 2023年6月22日 | - | 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 6,257,143 | 2022年3月26日 | - | 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
| 1,782,660 | 2021年6月22日 | - | 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
| 7 | 天津神州安恒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7,300,000 | 2023年6月22日 | - | 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 8 | QM65 LIMITED | 5,793,645 | 2021年6月22日 | - | 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 9 | 上海集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668,497 | 2023年6月22日 | - | 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 3,128,571 | 2022年3月26日 | - | 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
| 668,498 | 2021年6月22日 | - | 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
| 10 | 苏州工业园区启华二期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 |
3,862,430 | 2021年6月22日 | - | 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如下:1、谢良志持有拉萨爱力克100% 股权,谢良志与其配偶、一致行动人李翰园共同持有拉萨良昊园100%股权,拉萨良昊园为谢良志的一 致行动人;2、神州安元、神州安恒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罗春霞。3、持有QM65最终普通合伙人QCorp V的33.33%股权并担任QCorp V董事局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Duane Kuang(邝子平)、Nisa Bernice Leung(梁颖宇)分别为启华二期最终普通合伙上海启昌的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启华二期的普通合伙 人启明融盛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之一;4、持有启华二期最终普通合伙人上海启昌50%股权并担任上 海启昌监事、启明融盛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启明融信及启明融创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的胡旭 波,为QM65最终普通合伙人QCorp V董事局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之一;5、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 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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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 三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 四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 / 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 五 )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股 | |||||
|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 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 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 的期末持有数量 |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保荐机构 的全资子公司 |
2,000,000 | 2022年6月22日 | -1,966,800 | 2,000,000 |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 )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 名称 | 拉萨爱力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刘姜志 |
| 成立日期 | 2016 年3 月11 日 |
| 主要经营业务 | 项目投资(不含投资管理和投资咨询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不得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 销售、转让私募产品或者私募产品收益权);企业管理策划;财务咨询(不含代理记账);经济信息咨询;技术交流; 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生物技术开发、转让(以上均不含中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 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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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其他情况说明 无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
□适用 √不适用
-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picture [80 x 10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二 )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
|
|---|---|
| 姓名 | 谢良志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神州细胞董事长、总经理;神州细胞工程董事长、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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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过去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无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picture [217 x 16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 三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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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 / 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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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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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 )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股 | ||||||||||||
|---|---|---|---|---|---|---|---|---|---|---|---|---|
| 姓名 | 职务(注) | 是否 为核 心技 术人 员 |
性 别 |
年 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 内股 份增 减变 动量 |
增 减 变 动 原 因 |
报告期内 从公司获 得的税前 报酬总额 (万元) |
是否 在公 司关 联方 获取 报酬 |
| 谢良志 | 董事长、总经理 | 是 | 男 | 55 | 2019 年3 月17 日 | 2022 年3 月16 日 | 16,671,375 | 16,671,375 | - | - | 14.93 | 否 |
| YANGW ANG(王 阳) |
董事、副总经理 | 是 | 男 | 62 | 2019年3月17日 | 2022年3月16日 | - | - | - | 240.73 | 否 | |
| 唐黎明 | 董事、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 |
否 | 男 | 41 | 2019年3月17日 | 2022年3月16日 | - | - | - | - | 171.00 | 否 |
| ZHANGH UALAN (兰章 华) |
董事、副总经理 | 否 | 男 | 58 | 2019年3月17日 | 2022年3月16日 | - | - | - | - | 179.21 | 否 |
| 唐艳旻 | 董事 | 否 | 女 | 49 | 2019 年3 月17 日 | 2022 年3 月16 日 | - | - | - | - | 0 | 否 |
| 应伟 | 董事 | 否 | 男 | 55 | 2019 年3 月17 日 | 2022 年3 月16 日 | - | - | - | - | 0 | 否 |
| 苏志国 | 独立董事 | 否 | 男 | 67 | 2019 年3 月17 日 | 2022 年3 月16 日 | - | - | - | - | 18 | 否 |
| 王晓川 | 独立董事 | 否 | 男 | 66 | 2019 年3 月17 日 | 2022 年3 月16 日 | - | - | - | - | 18 | 否 |
| 何为 | 独立董事 | 否 | 男 | 47 | 2019 年3 月17 日 | 2022 年3 月16 日 | - | - | - | - | 18 | 否 |
| 李汛 | 监事 | 否 | 男 | 42 | 2019 年3 月17 日 | 2022 年3 月16 日 | - | - | - | - | 50.66 | 否 |
| 贾吉磊 | 监事 | 否 | 男 | 32 | 2019 年3 月17 日 | 2022 年3 月16 日 | - | - | - | - | 39.57 | 否 |
| 张松 | 监事 | 否 | 男 | 40 | 2019 年5 月16 日 | 2022 年3 月16 日 | - | - | - | - | 0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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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 盖文琳 | 临床研究特聘专 家 |
是 | 女 | 56 | 2020年10月10 日 |
- | - | - | - | - | 206.23 | 否 |
|---|---|---|---|---|---|---|---|---|---|---|---|---|
| 赵桂芬 | 财务总监 | 否 | 女 | 54 | 2019 年3 月17 日 | 2022 年3 月16 日 | - | - | - | - | 63.84 | 否 |
| 潘范彬 | 工程设备部负责 人 |
是 | 男 | 43 | 2003年3月 | - | - | - | - | - | 55.14 | 否 |
| 张延静 | 临床前研发中心 执行负责人 |
是 | 女 | 46 | 2003年3月 | - | - | - | - | - | 77.53 | 否 |
| 孙春昀 | 临床前研发中心 执行负责人 |
是 | 女 | 45 | 2003年3月 | - | - | - | - | - | 84.33 | 否 |
| 罗春霞 | 中试车间、生产 车间负责人 |
是 | 女 | 50 | 2003年4月 | - | - | - | - | - | 93.60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 | 16,671,375 | 16,671,375 | / | 1,330.77 |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
| 谢良志 | 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2月毕业于麻省理工学院化学工程系,获博士学位。1997年2月至2002年5月 历任美国默克集团(Merck & Co Inc)高级工程师、研究员;2002年6月至2009年1月任神州细胞工程董事,2009年1月至今任神 州细胞工程董事长,2002 年6 月至今任神州细胞工程总经理;2003 年5 月至2016 年7 月被聘为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协和医科大学 (北京协和医学院)教授(兼职未领薪);2005年8月至2011年7月任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细胞 工程研发中心主任(兼职未领薪);2008年11月至2015年2月任诺宁生物董事,2016年4月至2016年6月任诺宁生物执行董事; 2015年12月至2019年3月任神州细胞有限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任神州细胞有限执行董事,2017年7月至2019年3 月任神州细胞有限董事长;2012年5月至今任北京海创智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任义翘科技执行董事, 2017年12月至今任义翘科技董事长,2016年12月至2019年2月任义翘科技总经理;2019年3月至2019年4月任光谷神州细胞执 行董事、总经理。2012 年12 月至今任国家“新药创制”重大专项总体组专家;2012 年11 月当选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16年12月当选北京市大兴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2017年11月当选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18年 1 月至今担任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 |
| YANGWANG (王阳) |
1959年出生,美国国籍,1988年9月毕业于俄勒冈大学,获博士学位。1988年12月至1991年8月任普林斯顿大学博士后研究员; 1991 年8 月至1993 年6 月任佛罗里达州立大学研究总监;1993 年7 月至1996 年1 月任麻省理工学院高级科学家;1996 年2 月至 1997年3月任普乐萨普特公司高级科学家;1997年4月至2010年10月历任美国默克集团(Merck & Co Inc)研究员、高级研究员、 副总监;2010年11月至2019年3月任神州细胞有限副总经理;2010年3月至2015年2月任诺宁生物总经理,2012年4月至2015 年2月任诺宁生物董事长;2017年7月至2019年3月任神州细胞有限董事;2017年12月至2019年10月任义翘科技董事;2018年 1 月至今任神州细胞工程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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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 唐黎明 | 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2000年7月至2005年6月任北京市金杜律师 事务所律师;2005年6月加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3月至2016年10月担任法律部执行总经理;2016年11月至2019 年3月任神州细胞有限副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任义翘科技副总经理,2017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义翘科技董事; 2018 年1 月至2019 年3 月任神州细胞有限董事;2018 年12 月至今任神州细胞工程副总经理;2019 年3 月至今任光谷神州细胞监事。 |
|---|---|
| ZHANGHUA LAN (兰章 华) |
1963年出生,美国国籍,1996年6月毕业于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获博士学位。2008年3月至2010年7月任MEDAREX INCASSISTANT 临床医学董事;2010年7月至2011年8月任PAREXEL CHINA CO.区域总管;2011年8月至2013年4月任RPS(BEIJING)INC董 事;2013年4月至2018年6月任辉瑞武汉(研究)开发有限公司高级总监及中国临床开发质量部负责人;2018年7月至今任神州细 胞工程副总经理;2019 年2 月至2019 年3 月任神州细胞有限董事;2019 年9 月至今任光谷神州细胞总经理。 |
| 唐艳旻 | 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2008年7月毕业于长江商学院,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EMBA)。1996年8月 至2002年12月历任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新药注册经理、产品经理;2002年12月至2015年8月任亚洲保康药业咨询(北 京)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职苏州启元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2017年7月至2019年3月任神州 细胞有限董事;2018 年4 月至今任义翘科技董事。 |
| 应伟 | 1966 年出生,中国香港籍,硕士,2001 年9 月毕业于旧金山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9 年9 月至2007 年1 月历任华润纺织 (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2007年2月至2009年3月任中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08年7月至2009年7月任中 国植物开发控股有限公司(现更改名称为中国城市基础设施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2009年4月至2014年12月任鼎晖股权 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合伙人;2014年12月至今任上海鼎晖百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2019年2月至2019年3月任 神州细胞有限董事。 |
| 苏志国 | 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12月毕业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获博士学位。1986年1月至1987年1月任荷 兰德尔夫特大学博士后科研工作;1987年2月至1997年11月历任大连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1997年11月至今任中国科学 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生化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员。 |
| 王晓川 | 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1982年8月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硕士学位。1982年8月至今历任对外 经济贸易大学教师、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1996 年7 月至今任北京华贸硅谷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
| 何为 | 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1999年6月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9年9月至2002年6 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02年6月至2016年10月任深圳证券交易所执行经理;2016年10月至2017年5月任北京 和易瑞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 年10 月至今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
| 李汛 | 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2011年12月毕业于解放军装备学院,获硕士学位。2012年3月至2013年3月 任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文化部经理;2013年3月至2016年3月任中化石油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主任;2016年3月至2017年9月 任微摇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2017年9月至今任神州细胞工程工会主席、行政部总监;2018年2月至2019年10月任义翘科技 监事。 |
| 贾吉磊 | 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7年7月毕业于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获博士学位。2017年7月至今任神州 细胞工程高级研发助理。 |
| 张松 | 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 年6 月毕业于清华大学,获博士学位。2009 年6 月至2016 年1 月任鼎晖股权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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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 管理(天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任国新科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2017年12月至今任浙江清 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 年1 月至今任义翘科技董事。 |
|
|---|---|
| 盖文琳 | 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5月毕业于德国杜塞尔多夫大学,获博士学位。1987年9月至1995年7月任北 京医院麻醉科主治医师;1999年3月至2000年10月任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医学院博士后研究员;2001年7月至2002年10月任北 京托普高端化工产品有限公司药品注册经理;2003 年3 月至2004 年7 月任默沙东(中国)有限公司安全事务专员;2004 年8 月至 2006年1月任北京维之得医药科技发展中心副主任;2006年2月至2020年7月8日,历任神州细胞工程临床高级研发总监、副总经 理;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10月9日任神州细胞有限的医学及临床协调人和高级顾问;2020年10月10日至今任临床研究特聘 专家;2017 年12 月至2019 年2 月任义翘科技董事。 |
| 赵桂芬 | 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7月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1989年12月至1995年5月任北京南郊 牛奶公司亦庄牛场财务科副科长;1995年6月至2014年5月任乐天(中国)食品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14年6月至今任神州细胞工 程财务总监;2016 年12 月至2018 年12 月任义翘科技财务总监;2017 年7 月至2019 年3 月任神州细胞有限财务总监。 |
| 潘范彬 | 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6月毕业于无锡轻工业大学。2000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江苏正 昌绿色生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员;2001年1月至2001年10月任天目湖啤酒厂技术员;2001年11月至2002年12月任上海我武 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员;2003年3月至今历任神州细胞工程实验室主管、车间经理、总监;2009年1月至今任神州细胞工程监事; 2017 年12 月至2018 年3 月任义翘科技监事。 |
| 张延静 | 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2003年3月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副研究员职称。2003年3月至今历任神州细 胞工程研发助理、研发经理、研发总监、高级总监;2009年1月至今任神州细胞工程董事;2017年12月至2019年10月任义翘科技 董事。 |
| 孙春昀 | 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2001年6月毕业于四川大学,副研究员职称。2001年7月至2003年2月任成都 百奥生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3年3月至今历任神州细胞工程研发助理、研发经理、研发总监、高级总监;2008年11月 至2015 年2 月任诺宁生物董事;2009 年1 月至今任神州细胞工程董事;2017 年12 月至2019 年10 月任义翘科技董事。 |
| 罗春霞 | 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2003年4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副研究员职称。2003年4月至今历任神州细 胞工程研发助理、研发经理、研发总监、高级总监;2009年1月至今任神州细胞工程董事;2015年2月至2016年4月任诺宁生物董 事长;2015 年2 月至今任诺宁生物总经理;2016 年6 月至今任诺宁生物执行董事;2017 年12 月至2019 年10 月担任义翘科技董事。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1、报告期内,盖文琳博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2020-005)。盖博士目前担任公司临床研究特聘专家,仍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 事长;2015 年2 月至今任诺宁生物总经理;2016 年6 月至今任诺宁生物执行董事;2017 年12 月至2019 年10 月担任义翘科技董事。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盖文琳博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2020-005)。盖博士目前担任公司临床研究特聘专家,仍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
事长;2015 年2 月至今任诺宁生物总经理;2016 年6 月至今任诺宁生物执行董事;2017 年12 月至2019 年10 月担任义翘科技董事。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盖文琳博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2020-005)。盖博士目前担任公司临床研究特聘专家,仍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
事长;2015 年2 月至今任诺宁生物总经理;2016 年6 月至今任诺宁生物执行董事;2017 年12 月至2019 年10 月担任义翘科技董事。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盖文琳博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2020-005)。盖博士目前担任公司临床研究特聘专家,仍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
事长;2015 年2 月至今任诺宁生物总经理;2016 年6 月至今任诺宁生物执行董事;2017 年12 月至2019 年10 月担任义翘科技董事。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盖文琳博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2020-005)。盖博士目前担任公司临床研究特聘专家,仍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
事长;2015 年2 月至今任诺宁生物总经理;2016 年6 月至今任诺宁生物执行董事;2017 年12 月至2019 年10 月担任义翘科技董事。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盖文琳博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2020-005)。盖博士目前担任公司临床研究特聘专家,仍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
事长;2015 年2 月至今任诺宁生物总经理;2016 年6 月至今任诺宁生物执行董事;2017 年12 月至2019 年10 月担任义翘科技董事。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盖文琳博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2020-005)。盖博士目前担任公司临床研究特聘专家,仍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
|---|---|---|---|---|---|
| 2、上述持股情况均为个人直接持股,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间接持股情况如下: | |||||
|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备注 |
| 谢良志 | 董事长、总经理 | 273,934,113 | 273,934,113 | - | 谢良志通过拉萨爱力克间接持有公司 267,833,350 股股份、通过拉萨良昊园间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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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 持有公司2,000,602股股份、通过神州安 元间接持有公司1,473,016股股份、通过 神州安恒间接持有公司527,126股股份、 通过神州安泰间接持有公司572,211股股 份、通过神州安和间接持有公司431,605 股股份、通过神州安成间接持有公司 774,410股股份、通过神州安平间接持有 公司321,793股股份;综上,谢良志间接 合计持有公司273,934,113 股股份。 |
|||||
|---|---|---|---|---|---|
| YANGWA NG(王阳) |
董事、副总经理 | 11,965,051 | 11,965,051 | - | YANGWANG(王阳)通过神州安元间接 持有公司7,706,720股股份、通过神州安 恒间接持有公司4,258,331股股份;综 上,YANGWANG(王阳)间接合计持有 公司11,965,051 股股份。 |
| 唐黎明 | 董事、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 |
2,366,424 | 2,366,424 | - | 唐黎明通过神州安元间接持有公司 1,545,176股股份、通过神州安平间接持有 公司821,248股股份;综上,唐黎明间接 合计持有公司2,366,424 股股份。 |
| ZHANGHU ALAN(兰 章华) |
董事、副总经理 | 547,500 | 547,500 | - | ZHANGHUALAN(兰章华)通过神州安 恒间接持有公司547,500股股份 |
| 盖文琳 | 核心技术人员 | 4,684,169 | 4,684,169 | - | 盖文琳通过神州安元间接持有公司 4,684,169 股股份 |
| 赵桂芬 | 财务总监 | 182,493 | 182,493 | - | 赵桂芬通过神州安元间接持有公司 182,493 股股份 |
| 潘范彬 | 核心技术人员 | 638,757 | 638,757 | 潘范彬通过神州安元间接持有公司 638,757 股股份 |
|
| 张延静 | 核心技术人员 | 1,155,838 | 1,155,838 | 张延静通过神州安元间接持有公司 1,155,838 股股份 |
|
| 孙春昀 | 核心技术人员 | 1,338,331 | 1,338,331 | 孙春昀通过神州安元间接持有公司 1,338,331 股股份 |
|
| 罗春霞 | 核心技术人员 | 1,352,931 | 1,352,931 | 罗春霞通过神州安元间接持有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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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1,338,331 股股份、通过神州安恒间接持有 公司 7,300 股股份、通过神州安平、神州 安成、神州安和、神州安泰分别间接持有 公司 1,825 股股份;综上,罗春霞合计间 接持有公司 1,352,931 股股份
( 二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二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
||||
|---|---|---|---|---|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 谢良志 | 义翘科技 | 董事长 | 2016 年12 月 | 至今 |
| 北京海创智库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2 年5 月 | 至今 | |
| YANGWANG(王阳) | 曼迪司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 年2 月 | 至今 |
| ZHANGHUALAN(兰章华) | 兰博华美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 年2 月 | 至今 |
| 唐黎明 | 深圳国际仲裁院 | 仲裁员 | 2015 年12 月 | 至今 |
| 唐艳旻 | 苏州启元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投资合伙人 | 2015 年12 月 | 至今 |
| 北京先通国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副总经理 | 2016 年5 月 | 至今 | |
| 义翘科技 | 董事 | 2018 年4 月 | 至今 | |
| 北京加科思新药研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 年 | 至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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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 苏州克睿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 年 | 至今 | |
|---|---|---|---|---|
| 北京盛诺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 年10 月 | 至今 | |
| 苏州克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 年8 月 | 至今 | |
| 上海应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 年6 月 | 2021 年1 月 | |
| 北京先通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 年5 月 | 至今 | |
| 广东先通分子影像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 年9 月 | 至今 | |
| 加科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JACOBIO PHARMACEUTICALS GROUP CO.,LTD.) |
非执行董事 | 2018年8月 | 至今 | |
| 加科思(香港)药业有限公司(JACOBIO (HK)PHARMACEUTICALS CO.,LIMITED) |
董事 | 2018年8月 | 至今 | |
| Cure Genetics Co.,Limited | 董事 | 2018 年7 月 | 至今 | |
| CureGeneticsBiotechnologyLimited | 董事 | 2018 年7 月 | 至今 | |
| 应伟 | 上海鼎晖百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14 年12 月 | 至今 |
| 宁波鼎晖百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经理 | 2018 年5 月 | 至今 | |
| 福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5 年1 月 | 至今 | |
| 中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 年12 月 | 至今 | |
| 上海安能聚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 年11 月 | 至今 | |
| 国联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 年12 月 | 至今 | |
| 淮安宇矗储运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 年8 月 | 至今 | |
| 宁波鼎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 年10 月 | 至今 | |
| 上海捷芯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 年1 月 | 至今 | |
| 中国恒天立信国际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1 年9 月 | 至今 | |
| 中星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 年12 月 | 至今 | |
| 宁波鼎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 年3 月 | 至今 | |
| 北京东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 年7 月 | 至今 | |
| 深圳市塔吉瑞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 年7 月 | 至今 | |
| 宁波孚石鼎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8 年3 月 | 至今 | |
| 宁波孚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8 年5 月 | 至今 | |
| 宁波游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8 年4 月 | 至今 | |
| 苏志国 | 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生化工程国家重点实 验室 |
研究员 | 1997年11月 | 至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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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 北京辉粒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5 年1 月 | 至今 | |
|---|---|---|---|---|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3 年3 月 | 至今 | |
| 中科森辉微球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 年4 月 | 至今 | |
| 中科鼎辉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 年7 月 | 至今 | |
| 王晓川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教师、教授、博士研究生 导师 |
1982年8月 | 至今 |
| 北京市华贸硅谷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1996 年7 月 | 至今 | |
| 中金期货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09 年6 月 | 至今 | |
|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 | 理事 | 2018 年 | 至今 | |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珠海仲裁委员 会、台州仲裁委员会 |
仲裁员 | 2017年 | 至今 | |
| 青岛仲裁委员会、石家庄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 仲裁院 |
仲裁员 | 2018年 | 至今 | |
| 宁波仲裁委员会 | 仲裁员 | 2019 年 | 至今 | |
| 何为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合伙人 | 2017 年10 月 | 至今 |
| 张松 | 浙江清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7 年12 月 | 至今 |
| 苏州工业园区六倍体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 年7 月 | 至今 | |
| 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 年12 月 | 至今 | |
| 苏州克睿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 年6 月 | 至今 | |
|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 年10 月 | 至今 | |
| 山东铁发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 年3 月 | 至今 | |
| 浙江清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经理、执行董事 | 2019 年7 月 | 至今 | |
| 苏州克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 年8 月 | 至今 | |
| 深圳市清松博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19 年1 月 | 至今 | |
| 深圳市清松启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19 年2 月 | 至今 | |
| 深圳市和暄清松科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19 年2 月 | 至今 | |
| 深圳市清松恒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19 年7 月 | 至今 | |
| 北京万景新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 年6 月 | 至今 | |
| 义翘科技 | 董事 | 2020 年1 月 | 至今 | |
| 山东邦拓地产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 年7 月 | 至今 | |
| 山东慧科地产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 年7 月 | 至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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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 广州市康立明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0 年12 月 | 至今 | |
|---|---|---|---|---|
| 北京迈迪顶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 年10 月 | 至今 | |
| 天境生物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 年10 月 | 至今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独立董事薪酬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薪酬由监事会 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 取薪酬。 |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其在公司中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绩效。 |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 情况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已根据相关规定支付。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 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813.94 |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772.49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 盖文琳 | 副总经理 | 离任 | 个人原因 |
报告期内,盖文琳博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2020-005)。盖博士目前担任公司临床研究特聘专家,仍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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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 ) 员工情况
| (一) 员工情况 | (一) 员工情况 | ||
|---|---|---|---|
|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8 | ||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964 | ||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992 | ||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 人数 |
6 | ||
| 专业构成 | |||
| 专业构成类别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 生产人员 | 96 | 84 | |
| 销售人员 | 29 | 0 | |
| 研发人员 | 716 | 657 | |
| 财务人员 | 15 | 12 | |
| 管理和行政人员 | 124 | 118 | |
| 市场人员 | 12 | 0 | |
| 合计 | 992 | 871 |
| 教育程度 | ||
|---|---|---|
| 教育程度类别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博士 | 42 | 37 |
| 硕士 | 257 | 216 |
| 本科 | 495 | 462 |
| 专科及以下 | 198 | 156 |
| 合计 | 992 | 871 |
( 二 )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制定薪酬政策,公司具体薪酬政策执行根据当年经营情
况、 整体管理指标完成状况以及考核评估情况,并考虑同行业收入水平后确定。
( 三 )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对于新入职员工,从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入手,积极开展新员工入职培训,使其更快、更好 地融入企业;公司每年也会组织技术岗位人员的培训,加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培训,提高专业 技术水平和专业技能,增强创新意识、改造能力;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了解员工外部培训需求,并 组织相关培训计划。
( 四 )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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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发布的其他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 善公司治理制度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基本符合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基本情况如下:
1、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程序召集、召开,股东大会采取现场、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真履行诚信义务,无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权益的情形。
2、董事与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熟悉有关法律、法规, 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薪酬 与考核、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项职能,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保障。
3、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4、信息披露: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协议控制架构等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 |||
|---|---|---|---|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 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 |
2020年2月16日 | / | / |
|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0 年5 月20 日 | / | / |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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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为上市前召开,故相关决议无需在相关制定网站上披露。
三、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 )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 (一) 董事参 | 加董事会 | 和股东大会 | 的情况 | |||||
|---|---|---|---|---|---|---|---|---|
| 董事 姓名 |
是否 独立 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
|||||
| 本年应参 加董事会 次数 |
亲自出 席次数 |
以通讯 方式参 加次数 |
委托出 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 加会议 |
出席股东 大会的次 数 |
||
| 谢良志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2 |
| 王阳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2 |
| 唐黎明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2 |
| 兰章华 | 否 | 7 | 7 | 2 | 0 | 0 | 否 | 2 |
| 唐艳旻 | 否 | 7 | 7 | 7 | 0 | 0 | 否 | 2 |
| 应伟 | 否 | 7 | 7 | 7 | 0 | 0 | 否 | 2 |
| 苏志国 | 是 | 7 | 7 | 7 | 0 | 0 | 否 | 2 |
| 王晓川 | 是 | 7 | 7 | 7 | 0 | 0 | 否 | 2 |
| 何为 | 是 | 7 | 7 | 7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7 |
|---|---|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7 |
( 二 )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三 )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应 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严格 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对公 司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供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参考。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切实履行 了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财务状况、薪酬考核、发展目标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有效提升了董事会运 行的效率、决策的科学性及监督的有效性,促进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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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保 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于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季度与年度绩效的考评机制,在报告期内已完成上述激励机制的
建立,并予以实施。
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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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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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1)第 10076 号
(第一页,共六页)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一 ( ) 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称“神州细胞”)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 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神州细胞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 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 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神州细胞,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的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 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一 ( )、开发支出的资本化
(二)、政府补助的确认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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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1)第 10076 号 (第二页,共六页)
三 关键审计事项 ( 续 )
关键审计事项
一 ( )、开发支出的资本化相关披露请参阅合并 财务报表附注二(15)(d)及(26)(b),附注四(30)。 2020 年度,神州细胞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药 品及疫苗研发费用为人民币 610,306,752.91 元,未有满足资本化确认条件的开发支出。对 于上述各类药品及疫苗研发项目,神州细胞管 理层将进入临床试验阶段开始至产品上市销 售之前所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开发支出。在判 断开发支出是否满足资本化条件时,管理层基 于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开发支出是否满足前述 财务报表附注二(15)(d)中的资本化的五项条件 进行评估和判断。当项目能够同时满足资本化 五项条件时,其所产生的开发支出将确认为无 形资产。未能同时满足资本化五项条件的开发 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年损益。由于确定开发 支出是否满足资本化条件涉及管理层重大判 断,且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因此我们将其确 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对开发支出的资本化实施的主要审计程 序如下:(1)、了解神州细胞开发支出资本化 的会计政策;评估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了解和评估与开发支出资本化相关的关键内 部控制;(2)、抽样检查项目的相关资料,评价 管理层对开发支出资本化五项条件判断的合 理性;及(3)、抽样检查本年发生的开发支出 相关的协议、发票、付款单据及内部审批流程 等凭证,同时检查开发支出中的设备折旧、职 工薪酬对应的计算表格、原始支出凭证等,核 实开发支出总额的准确性。基于以上执行的 审计工作,我们获取的证据能够支持管理层 对开发支出不予资本化所作出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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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1)第 10076 号 (第三页,共六页)
三 关键审计事项 ( 续 )
| 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
|---|---|
| (二)、政府补助的确认和分类相关披露请参阅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22)及(26)(c),附注四 (21)(b)、(36)(a)及(37)(a)。于2020年12月31 日,神州细胞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与政府补 助有关的递延收益余额为人民币 147,807,336.88 元。2020 年度,计入其他收益 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44,761,996.81元;计入营 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1,003,885.62元。 对于上述各项政府补助,神州细胞管理层基于 与政府补助课题相关的合同、协议或约定书所 附的条件,对是否满足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及 应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做出判断。 由于是否满足政府补助确认条件及应划分为与 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涉及管理层重大判断, 且对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其确定 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就政府补助的确认和分类实施的主要审 计程序包括:(1)、了解神州细胞政府补助的 确认和分类的会计政策,评估其是否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了解和评估与政府补助的确认 和分类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2)、抽样检查 与政府补助课题相关的合同、协议或约定书 等文件,评价管理层对如下事项的判断是否 满足相关条件:政府补助的确认;及与资产或 与收益相关部分的区分;(3)、抽样检查政府 补助的收款凭证及银行流水记录等支持性文 件,以验证政府补助的真实性及确认时点的 准确性;及(4)、获取管理层准备的政府补助 摊销明细表,抽样检查项目的摊销期限及计 算准确性。基于以上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获 取的证据能够支持管理层对政府补助的确认 和分类所作出的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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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1)第 10076 号 (第四页,共六页)
四 其他信息
神州细胞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神州细胞 2020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 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 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经 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 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神州细胞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 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神州细胞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 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神州细胞、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神州细胞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 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 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 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 行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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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1)第 10076 号 (第五页,共六页)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 续 )
一 (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 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 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 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 神州细胞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 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 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 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神州细胞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 和事项。
(六)、就神州细胞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 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 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 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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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1)第 10076 号 (第六页,共六页)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 续 )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 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 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 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 陈静(项目合伙人)
• 中国 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 2021 年 4 月 13 日
——————————— 郭奕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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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 | 附注 | 2020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七、1 | 950,279,644.03 | 163,799,073.50 |
| 结算备付金 | - | - | |
| 拆出资金 |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 应收票据 | - | - | |
| 应收账款 | - | - |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
| 预付款项 | 七、7 | 15,224,079.23 | 13,835,289.86 |
| 应收保费 | - |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918,255.96 | 1,980,572.46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 存货 | 七、9 | 39,208,206.78 | 44,425,860.70 |
| 合同资产 | - |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6,320,434.62 | 8,648,908.55 |
| 流动资产合计 | 1,012,950,620.62 | 232,689,705.07 |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 | |
| 债权投资 |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 | 1,632,028.96 |
| 固定资产 | 七、21 | 357,548,533.18 | 377,229,190.92 |
| 在建工程 | 七、22 | 173,093,132.63 | 98,069,856.89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 使用权资产 | - | - | |
| 无形资产 | 七、26 | 31,161,041.35 | 29,973,924.70 |
| 开发支出 | - | - | |
| 商誉 |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275,931.97 | 359,386.4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109 / 202
2020 年年度报告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88,481,726.12 | 68,235,965.46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50,560,365.25 | 575,500,353.34 | |
| 资产总计 | 1,663,510,985.87 | 808,190,058.41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38,662,707.24 |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 | |
| 拆入资金 |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 应付票据 | - | - | |
| 应付账款 | 七、36 | 139,539,439.41 | 109,848,951.58 |
| 预收款项 | - | 29,808.33 | |
| 合同负债 | -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54,860,901.90 | 33,209,287.85 |
| 应交税费 | 七、40 | 786,960.82 | 484,568.36 |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50,839,387.27 | 26,309,208.0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52,084,864.15 | 34,770,676.27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436,774,260.79 | 204,652,500.44 | |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 | |
| 长期借款 | 七、45 | 390,565,097.17 | 302,294,194.58 |
| 应付债券 |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 永续债 | - | - | |
| 租赁负债 | - | - | |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 | 36,632,177.45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 预计负债 | - | - | |
| 递延收益 | 七、51 | 247,807,336.88 | 229,807,133.6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38,372,434.05 | 568,733,505.72 | |
| 负债合计 | 1,075,146,694.84 | 773,386,006.16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435,335,714.00 | 385,335,71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110 / 202
2020 年年度报告
| 永续债 | - | - | |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300,099,201.99 | 1,083,061,362.98 |
| 减:库存股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专项储备 | - | - | |
| 盈余公积 | - | - |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2,144,605,785.56 | -1,432,101,179.5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合计 |
590,829,130.43 | 36,295,897.45 | |
| 少数股东权益 | -2,464,839.40 | -1,491,845.20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合计 |
588,364,291.03 | 34,804,052.25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总计 |
1,663,510,985.87 | 808,190,058.41 |
法定代表人:谢良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良志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桂芬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 | 附注 | 2020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511,000,571.95 | 79,167,824.03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 应收票据 | - | - | |
| 应收账款 | - | - |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
| 预付款项 | 557,059.48 | 1,405,811.16 |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524,883,858.62 | 3,308,290.92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 存货 | - | - | |
| 合同资产 | - |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8,648,909.00 | |
| 流动资产合计 | 1,036,441,490.05 | 92,530,835.11 | |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1,031,677,820.40 | 873,677,820.4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111 / 202
2020 年年度报告
| 投资性房地产 | 54,602,710.83 | 58,028,792.38 | |
|---|---|---|---|
| 固定资产 | 124,431,361.09 | 132,742,009.59 | |
| 在建工程 | - |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 使用权资产 | - | - | |
| 无形资产 | 17,100,528.87 | 17,304,847.81 | |
| 开发支出 | - | - | |
| 商誉 |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182,901.96 | 597,467.73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32,995,323.15 | 1,082,350,937.91 | |
| 资产总计 | 2,269,436,813.20 | 1,174,881,773.02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 应付票据 | - | - | |
| 应付账款 | 40,821.37 | 40,821.37 | |
| 预收款项 | - | 29,813.30 | |
| 合同负债 |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6,376,219.57 | 2,841,592.15 | |
| 应交税费 | 158,663.46 | 67,182.52 | |
| 其他应付款 | 2,667,639.22 | 22,712,973.55 |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727,551.32 | 10,500,449.13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7,970,894.94 | 36,192,832.02 |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53,727,550.87 | |
| 应付债券 |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 永续债 | - | - | |
| 租赁负债 | - |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 预计负债 | - | - | |
| 递延收益 | 72,724,068.92 | 77,264,617.23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2,724,068.92 | 130,992,168.10 | |
| 负债合计 | 90,694,963.86 | 167,185,000.12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35,335,714.00 | 385,335,714.00 |
112 / 202
2020 年年度报告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 永续债 | - | - | |
| 资本公积 | 1,884,635,146.20 | 683,012,254.50 | |
| 减:库存股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专项储备 | - | - | |
| 盈余公积 | - | - | |
| 未分配利润 | -141,229,010.86 | -60,651,195.60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合计 |
2,178,741,849.34 | 1,007,696,772.90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总计 |
2,269,436,813.20 | 1,174,881,773.02 |
法定代表人:谢良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良志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桂芬
合并利润表 — 2020 年 1 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一、营业总收入 | 328,165.08 | 2,638,316.77 |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328,165.08 | 2,638,316.77 |
| 利息收入 | - | - | |
| 已赚保费 | - |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 | |
| 二、营业总成本 | 769,102,743.32 | 838,693,539.67 |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59,252.19 | 1,873,309.93 |
| 利息支出 | - |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 | |
| 退保金 | - | -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 | |
| 分保费用 | - | - |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292,668.33 | 2,852,778.65 |
| 销售费用 | 七、63 | 16,477,167.93 | - |
| 管理费用 | 七、64 | 125,391,458.79 | 306,926,906.37 |
| 研发费用 | 七、65 | 610,306,752.91 | 516,175,729.08 |
| 财务费用 | 七、66 | 14,575,443.17 | 10,864,815.64 |
| 其中:利息费用 | 17,997,714.43 | 11,066,328.23 | |
| 利息收入 | 3,612,896.01 | 302,151.45 |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44,895,124.42 | 31,586,522.8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七、68 | 9,919,198.19 | 6,152,653.55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
- | -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 |
113 / 202
2020 年年度报告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 | -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七、71 | - | 275,380.42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 | -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七、73 | - | 166,985.78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列) |
-713,960,255.63 | -797,873,680.27 |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008,237.83 | 376,923.52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106,354.18 | 623,462.79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
-714,058,371.98 | -798,120,219.54 |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
-714,058,371.98 | -798,120,219.54 |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714,058,371.98 | -798,120,219.54 |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 |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净亏损以“-”号填列) |
-712,504,606.03 | -794,715,460.56 |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 “-”号填列) |
-1,553,765.95 | -3,404,758.98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 | -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 动额 |
- | -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
- | -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 值变动 |
- | -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 值变动 |
- | -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 | -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 | - |
114 / 202
2020 年年度报告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 动 |
- | - |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 备 |
- | -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 | |
| (7)其他 | - | -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14,058,371.98 | -798,120,219.54 |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合收益总额 |
-712,504,606.03 | -794,715,460.56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益总额 |
-1,553,765.95 | -3,404,758.98 |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74 | -2.09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74 | -2.09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 的净利润为: 0 元。
法定代表人:谢良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良志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桂芬
母公司利润表
— 2020 年 1 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7,238,444.64 | 9,393,258.42 |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1,974,367.79 | 2,338,043.66 |
| 税金及附加 | 1,895,163.75 | 2,216,814.46 | |
| 销售费用 | - | - | |
| 管理费用 | 82,664,421.22 | 70,825,249.11 | |
| 研发费用 | 10,322,448.32 | 15,653,500.93 | |
| 财务费用 | 543,709.57 | 5,204,428.59 | |
| 其中:利息费用 | 2,527,677.32 | 5,388,575.47 | |
| 利息收入 | 2,135,918.27 | 224,687.31 | |
| 加:其他收益 | 4,606,065.26 | 12,598,388.84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十七、5 | 4,983,272.59 | 5,465,887.73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
- | -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 |
115 / 202
2020 年年度报告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 | 275,380.42 |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 | -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65,884.55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列) |
-80,572,328.16 | -68,439,236.79 | |
| 加:营业外收入 | 51.32 | 174,963.90 | |
| 减:营业外支出 | 5,538.42 | 153,264.49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
-80,577,815.26 | -68,417,537.38 |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
-80,577,815.26 | -68,417,537.38 |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
-80,577,815.26 | -68,417,537.38 |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
- |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 | -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额 |
- | -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 | -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 |
- | -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 变动 |
- |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 | -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 | -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额 |
- | -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 | |
| 7.其他 | - |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0,577,815.26 | -68,417,537.38 |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 -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 - |
法定代表人:谢良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良志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桂芬
116 / 202
2020 年年度报告
|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 |
- | 332,803.86 |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 增加额 |
- | -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 增加额 |
- | -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 现金 |
- | -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 现金 |
- | -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 额 |
- | -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4,108,395.19 | 10,927,622.45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
七、78 | 70,438,418.52 | 35,017,325.0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4,546,813.71 | 46,277,751.36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现金 |
379,504,574.06 | 319,013,015.18 |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 增加额 |
- | -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 现金 |
- | -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 现金 |
- | -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 现金 |
172,220,439.98 | 133,283,560.24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232,451.45 | 3,210,026.13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
七、78 | 87,994,443.90 | 75,874,114.8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41,951,909.39 | 531,380,716.42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537,405,095.68 | -485,102,965.06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478,000,000.00 | 770,960,000.00 |
117 / 202
2020 年年度报告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322,461.71 | 6,172,199.03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3,275,032.63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88,322,461.71 | 780,407,231.66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7,262,906.41 | 128,380,366.09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478,000,000.00 | 724,060,000.00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95,262,906.41 | 852,440,366.09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106,940,444.70 | -72,033,134.43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21,028,060.00 | 585,000,000.00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 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11,919,734.88 | 308,488,070.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七、78 | - | 96,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32,947,794.88 | 989,488,070.00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4,094,813.39 | 132,687,200.00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支付的现金 |
23,026,870.58 | 11,771,070.00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 东的股利、利润 |
-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七、78 | 45,000,000.00 | 131,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2,121,683.97 | 275,458,270.00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1,430,826,110.91 | 714,029,800.00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的影响 |
- | -1,505.30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额 |
786,480,570.53 | 156,892,195.21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 |
163,799,073.50 | 6,906,878.29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额 |
950,279,644.03 | 163,799,073.50 |
法定代表人:谢良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良志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桂芬
118 / 202
2020 年年度报告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 |
- | 332,803.86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889.59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
16,998,606.84 | 32,459,724.64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003,496.43 | 32,792,528.50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现金 |
- | 3,287,656.87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 现金 |
13,479,334.20 | 7,527,412.50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898,367.34 | 2,517,454.45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
36,456,938.47 | 25,221,673.17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1,834,640.01 | 38,554,196.99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
-34,831,143.58 | -5,761,668.49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16,000,000.00 | 494,000,0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209,088.70 | 5,485,433.21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1,660,721.23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235,000,000.00 | 330,000,000.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56,209,088.70 | 831,146,154.44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225,284.03 | 3,399,004.94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374,000,000.00 | 946,000,000.00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756,733,909.67 | 330,000,000.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36,959,193.70 | 1,279,399,004.94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680,750,105.00 | -448,252,850.50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21,028,060.00 | 585,000,000.00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19,228,000.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 | 67,580,000.00 |
119 / 202
2020 年年度报告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21,028,060.00 | 671,808,000.00 |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500,448.68 | 115,588,138.00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支付的现金 |
2,533,614.82 | 5,581,287.27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60,580,000.00 | 18,000,000.0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3,614,063.50 | 139,169,425.27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1,147,413,996.50 | 532,638,574.73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的影响 |
- | -1,504.50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额 |
431,832,747.92 | 78,622,551.24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 |
79,167,824.03 | 545,272.79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额 |
511,000,571.95 | 79,167,824.03 |
法定代表人:谢良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良志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桂芬
120 / 202
2020 年年度报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2020 年 1 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20 年度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 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 本) |
其他权益工 具 |
资本公积 | 减: 库存 股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专 项 储 备 |
盈 余 公 积 |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 他 |
小计 | |||||
| 优 先 股 |
永 续 债 |
其 他 |
|||||||||||||
| 一、上 年年末 余额 |
385,335,714.00 | - | - | - | 1,083,061,362.98 | - | - | - | - | - | -1,432,101,179.53 | - | 36,295,897.45 | -1,491,845.20 | 34,804,052.25 |
| 加:会 计政策 变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 期差错 更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同 一控制 下企业 合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 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本 年期初 余额 |
385,335,714.00 | - | - | - | 1,083,061,362.98 | - | - | - | - | - | -1,432,101,179.53 | - | 36,295,897.45 | -1,491,845.20 | 34,804,052.25 |
| 三、本 期增减 变动金 额(减 少以 |
50,000,000.00 | - | - | - | 1,217,037,839.01 | - | - | - | - | - | -712,504,606.03 | - | 554,533,232.98 | -972,994.20 | 553,560,238.78 |
121 / 202
2020 年年度报告
| “-”号 填列) |
|||||||||||||||
|---|---|---|---|---|---|---|---|---|---|---|---|---|---|---|---|
| (一) 综合收 益总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712,504,606.03 | - | -712,504,606.03 | -1,553,765.95 | -714,058,371.98 |
| (二) 所有者 投入和 减少资 本 |
50,000,000.00 | - | - | - | 1,217,037,839.01 | - | - | - | - | - | - | - | 1,267,037,839.01 | 580,771.75 | 1,267,618,610.76 |
| 1.所 有者投 入的普 通股 |
50,000,000.00 | - | - | - | 1,151,173,211.41 | - | - | - | - | - | - | - | 1,201,173,211.41 | - | 1,201,173,211.41 |
| 2.其 他权益 工具持 有者投 入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股 份支付 计入所 有者权 益的金 额 |
- | - | - | - | 66,445,399.35 | - | - | - | - | - | - | - | 66,445,399.35 | - | 66,445,399.35 |
| 4.其 他 |
- | - | - | - | -580,771.75 | - | - | - | - | - | - | - | -580,771.75 | 580,771.75 | - |
| (三) 利润分 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提 取盈余 公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提 取一般 风险准 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2 / 202
2020 年年度报告
| 3.对 所有者 (或股 东)的 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其 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 所有者 权益内 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资 本公积 转增资 本(或 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盈 余公积 转增资 本(或 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盈 余公积 弥补亏 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设 定受益 计划变 动额结 转留存 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其 他综合 收益结 转留存 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3 / 202
2020 年年度报告
| 6.其 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 专项储 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本 期提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本 期使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本 期期末 余额 |
435,335,714.00 | - | - | - | 2,300,099,201.99 | - | - | - | - | - | -2,144,605,785.56 | - | 590,829,130.43 | -2,464,839.40 | 588,364,291.03 |
| 项目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 计 |
|||||||||||||
| 实收资本(或 股本) |
其他权益工 具 |
资本公积 | 减: 库存 股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专 项 储 备 |
盈余公积 |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 他 |
小计 | |||||
| 优 先 股 |
永 续 债 |
其 他 |
|||||||||||||
| 一、上 年年末 余额 |
43,202,921.00 | - | - | - | 486,724,841.74 | - | - | - | 2,001,850.15 | - | -554,294,215.57 | - | -22,364,602.68 | -1,477,133.12 | -23,841,735.80 |
| 加:会 计政策 变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 期差错 更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同 一控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4 / 202
2020 年年度报告
| 下企业 合并 |
|||||||||||||||
|---|---|---|---|---|---|---|---|---|---|---|---|---|---|---|---|
| 其 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本 年期初 余额 |
43,202,921.00 | - | - | - | 486,724,841.74 | - | - | -- | 2,001,850.15 | - | -554,294,215.57 | - | -22,364,602.68 | -1,477,133.12 | -23,841,735.80 |
| 三、本 期增减 变动金 额(减 少以 “-”号 填列) |
342,132,793.00 | - | - | - | 596,336,521.24 | - | - | - | -2,001,850.15 | - | -877,806,963.96 | - | 58,660,500.13 | -14,712.08 | 58,645,788.05 |
| (一) 综合收 益总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794,715,460.56 | - | - 794,715,460.56 |
-3,404,758.98 | - 798,120,219.54 |
| (二) 所有者 投入和 减少资 本 |
20,335,714.00 | - | - | - | 833,040,246.69 | - | - | - | - | - | - | - | 853,375,960.69 | 3,390,046.90 | 856,766,007.59 |
| 1.所 有者投 入的普 通股 |
20,335,714.00 | - | - | - | 564,664,286.00 | - | - | - | - | - | - | - | 585,000,000.00 | - | 585,000,000.00 |
| 2.其 他权益 工具持 有者投 入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股 份支付 计入所 有者权 益的金 额 |
- | - | - | - | 271,766,007.59 | - | - | - | - | - | - | - | 271,766,007.59 | - | 271,766,007.59 |
125 / 202
2020 年年度报告
| 4.其 他 |
- | - | - | - | -3,390,046.90 | - | - | - | - | - | - | - | -3,390,046.90 | 3,390,046.90 | - |
|---|---|---|---|---|---|---|---|---|---|---|---|---|---|---|---|
| (三) 利润分 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提 取盈余 公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提 取一般 风险准 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对 所有者 (或股 东)的 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其 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 所有者 权益内 部结转 |
321,797,079.00 | - | - | - | -236,703,725.45 | - | - | - | -2,001,850.15 | - | -83,091,503.40 | - | - | - | - |
| 1.资 本公积 转增资 本(或 股本) |
236,703,725.45 | - | - | - | -236,703,725.45 | - | - | - | - | - | - | - | - | - | - |
| 2.盈 余公积 转增资 本(或 股本) |
16,193,723.39 | - | - | - | - | - | - | - | - 16,193,723.39 |
- | - | - | - | - | |
| 3.盈 余公积 弥补亏 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6 / 202
2020 年年度报告
| 4.设 定受益 计划变 动额结 转留存 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其 他综合 收益结 转留存 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其 他 |
68,899,630.16 | - | - | - | - | - | - | - | 14,191,873.24 | - | -83,091,503.40 | - | - | - | - |
| (五) 专项储 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本 期提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本 期使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本 期期末 余额 |
385,335,714.00 | - | - | - | 1,083,061,362.98 | - | - | - | - | - | - 1,432,101,179.53 |
- | 36,295,897.45 | -1,491,845.20 | 34,804,052.25 |
法定代表人:谢良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良志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桂芬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02 | 0年1—12月 | 0年1—12月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
| 实收资本(或股 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 : 库 |
其他综 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 先 股 |
永 续 债 |
其 他 |
127 / 202
2020 年年度报告
| 存 股 |
|||||||||||
|---|---|---|---|---|---|---|---|---|---|---|---|
| 一、上年年 末余额 |
385,335,714.00 | - | - | - | 683,012,254.50 | - | - | - | - | -60,651,195.60 | 1,007,696,772.90 |
| 加:会计政 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 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 初余额 |
385,335,714.00 | - | - | - | 683,012,254.50 | - | - | - | - | -60,651,195.60 | 1,007,696,772.90 |
| 三、本期增 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 “-”号填 列) |
50,000,000.00 | - | - | - | 1,201,622,891.70 | - | - | - | - | -80,577,815.26 | 1,171,045,076.44 |
| (一)综合 收益总额 |
- | - | - | - | - | - | - | - | - | -80,577,815.26 | -80,577,815.26 |
| (二)所有 者投入和减 少资本 |
50,000,000.00 | - | - | - | 1,201,622,891.70 | - | - | - | - | - | 1,251,622,891.70 |
| 1.所有者投 入的普通股 |
50,000,000.00 | - | - | - | 1,151,173,211.41 | - | - | - | - | - | 1,201,173,211.41 |
| 2.其他权益 工具持有者 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 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50,449,680.29 | - | - | - | - | - | 50,449,680.29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利润 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提取盈余 公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对所有者 (或股东) 的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8 / 202
2020 年年度报告
| 3.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所有 者权益内部 结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 转增资本 (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 转增资本 (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 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 计划变动额 结转留存收 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 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专项 储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 末余额 |
435,335,714.00 | - | - | - | 1,884,635,146.20 | - | - | - | - | -141,229,010.86 | 2,178,741,849.34 |
| 项目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
|---|---|---|---|---|---|---|---|---|---|---|---|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 库存 股 |
其他综 合收益 |
专项储 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 本) |
优 先 股 |
永 续 债 |
其 他 |
129 / 202
2020 年年度报告
| 一、上年年 末余额 |
43,202,921.00 | - | - | - | 304,345,095.75 | - | - | - | 16,193,723.39 | 76,665,971.94 | 440,407,712.08 |
|---|---|---|---|---|---|---|---|---|---|---|---|
| 加:会计政 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 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 初余额 |
43,202,921.00 | - | - | - | 304,345,095.75 | - | - | - | 16,193,723.39 | 76,665,971.94 | 440,407,712.08 |
| 三、本期增 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 “-”号填 列) |
342,132,793.00 | - | - | - | 378,667,158.75 | - | - | - | -16,193,723.39 | -137,317,167.54 | 567,289,060.82 |
| (一)综合 收益总额 |
- | - | - | - | - | - | - | - | - | -68,417,537.38 | -68,417,537.38 |
| (二)所有 者投入和减 少资本 |
20,335,714.00 | - | - | - | 615,370,884.20 | - | - | - | - | - | 635,706,598.20 |
| 1.所有者 投入的普通 股 |
20,335,714.00 | - | - | - | 564,664,286.00 | - | - | - | - | - | 585,000,000.00 |
| 2.其他权 益工具持有 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股份支 付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金 额 |
- | - | - | - | 50,706,598.20 | - | - | - | - | - | 50,706,598.20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利润 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提取盈 余公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30 / 202
2020 年年度报告
| 2.对所有 者(或股 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所有 者权益内部 结转 |
321,797,079.00 | - | - | - | -236,703,725.45 | - | - | - | -16,193,723.39 | -68,899,630.16 | - |
| 1.资本公 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
236,703,725.45 | - | - | - | -236,703,725.45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 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
16,193,723.39 | - | - | - | - | - | - | - | -16,193,723.39 | - | - |
| 3.盈余公 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设定受 益计划变动 额结转留存 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其他综 合收益结转 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其他 | 68,899,630.16 | -68,899,630.16 | - | ||||||||
| (五)专项 储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 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本期使 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 末余额 |
385,335,714.00 | 683,012,254.50 | - | -60,651,195.60 | 1,007,696,772.90 |
法定代表人:谢良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良志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桂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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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称“本公司”)系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由北京神州 细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神州细胞有限”)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中 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
本公司的母公司及最终母公司为拉萨爱力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拉萨爱力克”),本公 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谢良志先生(以下称“谢良志”)。本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许可,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批准,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交易。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的总股本为 435,335,714 元,每股面值 1 元;其中,谢良志及其配偶李翰园女士(系谢良志 的一致行动人,以下称“李女士”)合计持有本公司约 71%的股份。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营业执照允许的经营范围包括:生物医药制品、疫苗的 研发;物业管理。生物药品、生化药品、基因药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经营本企 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零售药品;批发药品;生产生物工程产品(注射用重组人凝血 因子 VIII、冻干粉针剂)。于 2020 年度,本集团主要通过本公司之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称“神州细胞工程”)和北京诺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诺宁生物”)从事生物药(药品和 疫苗)业务。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控制, 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利,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 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利影响其回报金额。在判断本集团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本集团仅 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包括本集团自身所享有的及其他地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 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 表中。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本集团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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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 产摊销(附注五、23 及 29)、研究与开发支出资本化的判断标准(附注五、29)、股份支付的确认 和计量方法(附注五、36)、收入的确认时点(附注五、38)及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方法(附注 五、40)等。
本集团在确定重要的会计政策时所运用的关键判断、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详见(附注 五、44)。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 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 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 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 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 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 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 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 单独列示。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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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 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 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本集 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 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为购建 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 化;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 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集团 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 1 )金融资产
1)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c、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资产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 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 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债务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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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本集团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 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 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 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 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 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减值
本集团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 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 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 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 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 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 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 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 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 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 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 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应收账款组合 | 应收账款 |
|---|---|
| 低风险组合 | 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应收押金、应收员工借款等信用风险不重 大的应收款项 |
| 其他组合 | 除上述组合以外的应收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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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期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逾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 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 损失。
本集团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3)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a、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b、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c、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 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2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及借款等。 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 量。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 (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 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3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 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 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 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 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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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本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适用的其他应收款项会计政策详见“五、
- 10(1)金融资产 2)”的有关说明。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 分类
存货包括原材料和周转材料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
-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
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
(4) 本集团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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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20. 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子公司为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
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 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
(1) 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 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 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 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3)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参见附注五、30)。
22.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为以出租为目的的建筑物,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 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 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 筑物计提折旧。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 预计使用寿命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
| 房屋 | 45 年 | 1% | 2.20% |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自 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 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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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 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 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当财务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 金额(参考附注五、30)。
23. 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及装修、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办公设备及其他等。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购
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 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 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 定折旧额。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列示如下: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 房屋建筑物及 装修 |
年限平均法 | 10—45 年 | 0.00%至1.00% | 2.20%-10.00% |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年 | 0.00%至5.00% | 9.50%-33.33% |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年 | 0.00%至5.00% | 19.00%-33.33% |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5年 | 5.00% | 19.00%-23.75% |
| 办公设备及其 他 |
年限平均法 | 3—5 年 | 0.00%至5.00% | 19.00%-33.33% |
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 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参考附注五、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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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资产 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 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 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 间连续超过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 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 定专门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 的资本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借款费用的资 本化金额。实际利率为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 初始确认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以成本计量。
1)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 20—50 年平均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 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2) 软件
软件按使用年限 3 年平均摊销。
3)定期复核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
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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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参考附注
-
五、30)。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被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为研究生物药,即药品及疫苗生产工艺而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评价和选择阶段的支出为研 究阶段的支出,研究阶段起点为研发部门将项目立项资料提交公司审核通过,终点为取得药品临 床试验批件。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进入临床试验阶段之后,大规模生产之 前,针对药品及疫苗生产工艺最终应用的相关设计、测试阶段的支出为开发阶段的支出,开发阶 段的起点为取得临床试验批件并启动临床试验,终点为研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开发阶段的支出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
就完成药品及疫苗生产工艺的开发已经过技术团队的充分论证;
-
管理层已批准药品及疫苗生产工艺开发的预算;
-
前期市场调研的研究分析说明药品及疫苗生产工艺所生产的产品具有市场推广能力;
-
有足够的技术、资金及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药品及疫苗生产工艺的开发活动及后续的
-
大规模生产,并有能力实现对外销售;以及
-
归属于药品及疫苗生产工艺的开发支出能够可靠地归集。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 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 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对子 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 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 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 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 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 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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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 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 净额列示。
32. 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 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等。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 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 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集团向独 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 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 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保险
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 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 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 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 出给予补偿,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 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 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辞退福利,列示为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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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 交易。权益工具包括公司本身、公司的母公司或同集团其他会计主体的权益工具。股份支付分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本集团的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本集团的限制性股票计划是为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的权 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条件才可解锁,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解锁 的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 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后续信息表明可解锁的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 将进行调整,并在解锁日调整至实际可解锁的权益工具数量。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确定的方法
本集团采用普通股于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解锁的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锁的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 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解锁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解锁的权益工具的数量与 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集团内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之股东向本集团内子公司的职工授予本公司之权益工具,被视为股东向本集团内子公 司的资本投入,确认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本集团内子公司收取职工服务的公允价值,按照 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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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的金额按照本集团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 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按扣除销售折让及销售退回的净额列示。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且满足下列各项经营活 动的特定收入确认标准时,确认相关的收入。
-
于 2020 年度,本集团的生物药(药品和疫苗)业务尚处于研究开发阶段,尚未进入商业化生产,
-
未产生相关收入。
— 租赁服务
本集团对关联方及集团内子公司提供房屋及设备租赁服务。根据租赁合同总金额,在租赁期 内直线法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为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税费返还、财政补贴 等。
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 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 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 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 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 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 法分摊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 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同类政府补助采用相同的列报方式。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纳入营业利润,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集团收到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
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本集团直接收取的财政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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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 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 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 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 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 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 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 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 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 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 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 税相关;
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42. 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确认。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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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 名称和金额) |
|---|---|---|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2017年修订) (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
财政部2017年7月5日发布 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 (财会[2017]22 号 |
详情请见注1 |
其他说明
注 1:依据财政部于 2017 年度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 知》(财会[2017]22 号),本集团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新收入准则,并采用新收入准则编 制 2020 年度财务报表。于 2020 年度,本集团的生物药(药品和疫苗)业务尚处于研究开发阶段, 尚未进入商业化生产,未产生相关收入,因此本集团及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不涉及调整 2020 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的情况,执行新收入准则对 2020 年度财务报表 无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 (3). 2020 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2020 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 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 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 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 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 部。
于 2020 年度,本集团主要从事生物药(药品和疫苗)业务,未设置不同的业务分部,无需 列示分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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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资产均位于国内,无位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资产。故本集团 未区分不同的地区分部,无需列示分部信息。
(2)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1) 所得税
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本集团考虑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转回的可能性。递 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是基于本集团预计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于可预见的将来能够通 过持续经营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而转回。
本集团已基于现行的税法规定及当前最佳的估计及假设评估了是否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项。 由于在可预见的未来本集团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因此在各资产 负债表日,本集团未确认递延所税资产。如果未来因税法规定或相关情况发生改变,本集团需要 对当期所得税及递延所得税项作出相应的调整。
2) 开发支出资本化
在判断开发支出是否满足资本化条件时,管理层会基于研发项目的进展情况,依据相关会计 准则的规定对是否满足资本化的五项条件(附注五、29(2))进行评估和判断。当研发项目同 时满足资本化五项条件时,研发项目所产生的某些临床试验费用将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同时满 足资本化五项条件的研发项目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各年度/期间未有满足资本化确认 条件的开发支出。
3) 政府补助的确认及计量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在确定是否满足政府补助确 认条件以及政府补助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时,管理层需要做出重大判断。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
||
|---|---|---|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税(应纳税额按应 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 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 额计算) |
3%、9%、10%、13%及16%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 7%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 教育费附加 | 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 1.5%及2%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颁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 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 39 号)及相关规定,本集团的 生产及销售货物业务收入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6%,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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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4 月 1 日起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3%。本集团的不动产经营租赁业务自 2019 年 1 月 1 日 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适用的增值税率为 10%,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9%。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颁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8 号)及相关规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 量留抵税额。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颁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 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 39 号)及相关规定, 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满足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库存现金 | 4,991.64 | 6,242.54 |
| 银行存款 | 950,274,652.39 | 163,792,830.96 |
| 合计 | 950,279,644.03 | 163,799,073.50 |
其他说明
本集团无抵押、冻结存放在境外得货币资金。
其中,银行存款含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741,938,127.99 元,该部分募集资金采用存储制度,按 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规定,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得管理和使用进行 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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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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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14,010,347.74 | 92.03 | 13,835,289.86 | 100.00 |
| 1 至2年 | 1,213,731.49 | 7.97 | - | - |
| 合计 | 15,224,079.23 | 100.00 | 13,835,289.86 | 100.00 |
账龄超过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账龄超过 1 年的预付款项为 1,213,731.49 元(2019 年 12 月 31 日: 无),主要为预付临床试验服务款,与该款项产生的服务尚未达到对应的进度。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预付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
| 1 | 供应商一 | 1,530,990.69 | 10.06 |
| 2 | 供应商二 | 1,400,200.10 | 9.20 |
| 3 | 供应商三 | 872,569.98 | 5.73 |
| 4 | 供应商四 | 775,920.00 | 5.10 |
| 5 | 供应商五 | 743,288.75 | 4.87 |
| 合计 | 5,322,969.52 | 34.9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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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8 、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1,918,255.96 | 1,980,572.46 |
| 合计 | 1,918,255.96 | 1,980,572.4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 1 年以内 | |
| 1 年以内小计 | 1,918,255.96 |
| 合计 | 1,918,255.96 |
151 / 202
2020 年年度报告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应收押金 | 1,482,476.72 | 1,723,230.96 |
| 应收备用金及员工借款 | 5,000.00 | 102,886.71 |
| 应收关联方房租及代垫款 | - | 1,201.30 |
| 其他 | 430,779.24 | 153,253.49 |
| 合计 | 1,918,255.96 | 1,980,572.46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 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
| 永康公寓(北京亦庄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 |
押金 | 593,700.00 | 一年 以内 |
30.95 | - |
| 上海亿盛服饰有限公司 | 押金 | 228,592.20 | 一年 以内 |
11.92 | - |
| 中海恒大(北京)办公服务 有限公司 |
押金 | 171,843.52 | 一年 以内 |
8.96 | - |
| 伊仕登(北京)酒店管理有 限公司 |
押金 | 171,000.00 | 一年 以内 |
8.91 | - |
| 广州鑫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押金 | 139,335.00 | 一年 以内 |
7.26 | - |
| 合计 | / | 1,304,470.72 | / | 68.00 | -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52 / 202
2020 年年度报告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 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币种:人民币 账面价值 44,425,860.70 44,425,860.70 |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 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 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39,208,206.78 | - | 39,208,206.78 | 44,425,860.70 | - | 44,425,860.70 |
| 合计 | 39,208,206.78 | - | 39,208,206.78 | 44,425,860.70 | - | 44,425,860.70 |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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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11 、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3 、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已申请待退税的进项税留抵 | 6,320,434.62 | - |
| 上市服务费 | - | 8,648,908.55 |
| 合计 | 6,320,434.62 | 8,648,908.55 |
其他说明 无
14 、 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 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4 / 202
2020 年年度报告
16 、 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817,172.55 | - | - | 1,817,172.5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17,172.55 | - | - | 1,817,172.55 |
| (1)处置 | - | - | - | - |
| (2)其他转出 | 1,817,172.55 | - | - | 1,817,17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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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 4.期末余额 | - | - | - | - |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185,143.59 | - | - | 185,143.5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5,543.03 | - | - | 55,543.03 |
| (1)计提或摊销 | 55,543.03 | - | - | 55,543.0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40,686.62 | - | - | 240,686.62 |
| (1)处置 | - | - | - | - |
| (2)其他转出 | 240,686.62 | - | - | 240,686.62 |
| 4.期末余额 | - | - | - | -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1)计提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1)处置 | - | - | - | - |
| (2)其他转出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 | - | - | -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632,028.96 | - | - | 1,632,028.96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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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21 、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固定资产 | 357,548,533.18 | 377,229,190.92 |
| 合计 | 357,548,533.18 | 377,229,190.9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电子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及其 他 |
合计 |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213,789,554.07 | 264,041,568.52 | 4,975,173.41 | 1,624,384.61 | 5,650,441.32 | 490,081,121.9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17,172.55 | 15,364,925.43 | 1,709,906.08 | 530,295.36 | 19,422,299.42 | |
| (1)购置 | - | 15,364,925.43 | 1,709,906.08 | - | 530,295.36 | 17,605,126.87 |
| (2)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1,817,172.55 | - | - | - | - | 1,817,172.5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51,814.65 | 16,920.65 | - | 3,726.50 | 172,461.80 |
| (1)处置或报废 | - | 151,814.65 | 16,920.65 | - | 3,726.50 | 172,461.80 |
| 4.期末余额 | 215,606,726.62 | 279,254,679.30 | 6,668,158.84 | 1,624,384.61 | 6,177,010.18 | 509,330,959.55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19,707,627.46 | 87,455,377.15 | 2,133,129.27 | 1,057,966.07 | 2,497,831.06 | 112,851,931.0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262,232.47 | 28,171,547.37 | 1,319,634.07 | 215,095.80 | 1,126,670.39 | 39,095,180.10 |
| (1)计提 | 8,021,545.85 | 28,171,547.37 | 1,319,634.07 | 215,095.80 | 1,126,670.39 | 38,854,493.48 |
| 2)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240,686.62 | - | - | - | - | 240,686.62 |
157 / 202
2020 年年度报告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44,223.92 | 16,920.65 | - | 3,540.17 | 164,684.74 |
|---|---|---|---|---|---|---|
| (1)处置或报废 | - | 144,223.92 | 16,920.65 | - | 3,540.17 | 164,684.74 |
| 4.期末余额 | 27,969,859.93 | 115,482,700.60 | 3,435,842.69 | 1,273,061.87 | 3,620,961.28 | 151,782,426.37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 | - |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 |
| (1)计提 | - |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 |
| (1)处置或报废 | - |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7,636,866.69 | 163,771,978.70 | 3,232,316.15 | 351,322.74 | 2,556,048.90 | 357,548,533.1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94,081,926.61 | 176,586,191.37 | 2,842,044.14 | 566,418.54 | 3,152,610.26 | 377,229,190.92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8 / 202
2020 年年度报告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在建工程 | 173,093,132.63 | 98,069,856.89 |
| 合计 | 173,093,132.63 | 98,069,856.8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 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 准备 |
账面价值 | |
| 生物药品生 产基地项目 |
149,155,079.38 | - | 149,155,079.38 | 98,069,856.89 | - | 98,069,856.89 |
| 生物药品生 产基地设备 安装项目 |
23,274,336.40 | - | 23,274,336.40 | - | - | - |
| 生物制品冷 藏系统工程 |
663,716.85 | - | 663,716.85 | - | - | - |
| 合计 | 173,093,132.63 | - | 173,093,132.63 | 98,069,856.89 | - | 98,069,856.89 |
159 / 202
2020 年年度报告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 转入 固定 资产 金额 |
本期 其他 减少 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 计投入 占预算 比例 (%) |
工程 进度 |
利息资本化 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 利息资本化 金额 |
本期 利息 资本 化率 (%) |
资金 来源 |
|---|---|---|---|---|---|---|---|---|---|---|---|---|
| 生物 药品 生产 基地 项目 |
171,210,000.00 | 98,069,856.89 | 51,085,222.49 | - | - | 149,155,079.38 | 87.12 | 87.12 | 3,820,092.03 | 3,720,157.35 | 4.75 | 银行 借款 及自 有资 金 |
| 生物 药品 生产 基地 设备 安装 项目 |
525,050,000.00 | - | 23,274,336.40 | - | - | 23,274,336.40 | 4.43 | 4.43 | - | - | - | 银行 借款 及自 有资 金 |
| 合计 | 696,260,000.00 | 98,069,856.89 | 74,359,558.89 | - | - | 172,429,415.78 | / | / | 3,820,092.03 | 3,720,157.35 | / | / |
160 / 202
2020 年年度报告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 术 |
软件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33,779,731.06 | - | - | 666,684.61 | 34,446,415.67 |
| 2.本期增加 金额 |
- | - | - | 2,902,727.70 | 2,902,727.70 |
| (1)购置 | - | - | - | 2,902,727.70 | 2,902,727.70 |
| 3.本期减少 金额 |
- | - | - | - | - |
| (1)处置 |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33,779,731.06 | - | - | 3,569,412.31 | 37,349,143.37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4,264,600.98 | - | - | 207,889.99 | 4,472,490.97 |
| 2.本期增加 金额 |
1,078,002.72 | - | - | 637,608.33 | 1,715,611.05 |
| (1)计提 | 1,078,002.72 | - | - | 637,608.33 | 1,715,611.05 |
161 / 202
2020 年年度报告
| 3.本期减少 金额 |
- | - | - | - | - |
|---|---|---|---|---|---|
| (1)处置 |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5,342,603.70 | - | - | 845,498.32 | 6,188,102.02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 | - | - | - |
| 2.本期增加 金额 |
- | - | - | - | - |
| (1)计提 |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 金额 |
- | - | - | - | - |
| (1)处置 |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 价值 |
28,437,127.36 | - | - | 2,723,913.99 | 31,161,041.35 |
| 2.期初账面 价值 |
29,515,130.08 | - | - | 458,794.62 | 29,973,924.70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 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 (4).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2 / 202
2020 年年度报告
29 、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 额 |
本期摊销金 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经营租入固 定资产改良 |
359,386.41 | - | 83,454.44 | - | 275,931.97 |
| 合计 | 359,386.41 | - | 83,454.44 | - | 275,931.97 |
其他说明: 无
3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3,629,212.39 | 62,707,925.98 |
| 可抵扣亏损 | 2,344,554,970.28 | 1,931,819,460.41 |
| 合计 | 2,348,184,182.67 | 1,994,527,386.39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 2020年 | - | 23,724,496.66 | |
| 2021年 | 29,603,062.42 | 29,603,062.42 | |
| 2022年 | 160,530,141.26 | 160,530,141.26 | |
| 2023年 | 362,663,076.25 | 668,383,234.27 | |
| 2024年 | 819,530,473.63 | 1,049,578,525.80 | |
| 2025年 | 972,228,216.72 | - | |
| 合计 | 2,344,554,970.28 | 1,931,819,460.4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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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3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 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 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待抵扣进 项税额 |
64,358,059.01 | - | 64,358,059.01 | 59,941,581.00 | - | 59,941,581.00 |
| 预付工程 设备款 |
24,123,667.11 | - | 24,123,667.11 | 8,294,384.46 | - | 8,294,384.46 |
| 合计 | 88,481,726.12 | - | 88,481,726.12 | 68,235,965.46 | - | 68,235,965.46 |
其他说明: 无 32 、 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抵押借款 | 75,297,714.35 | - |
| 保证借款 | 63,364,992.89 | - |
| 合计 | 138,662,707.24 | -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于 2020 年 2 月 21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与北京银行开发区支行签订借款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北京银行开发区支行向神州细胞工程授予金额为 90,000,000.00 元的抵押借款额度, 用于新冠疫情的研发活动,借款期限为自首次提款日起一年,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本金应按照 合同约定到期一次性偿还。该等借款系由本集团部分在建工程附注七、22 及部分无形资产附注七、 26 作出抵押。上述借款已由本公司对借款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 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等其他款项作出保证,并由谢良志及李女士作为保证人为上述借款形成 的债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借款生效日起至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 2 年。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已就该笔借款提款 75,297,714.35 元。
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与上海银行北京分行签订借款合同。根 据合同约定,上海银行北京分行向神州细胞工程授予金额为 40,000,000.00 元的保证借款额度,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自首次提款日起一年,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本金到期一次性偿还。 该等借款已由本公司对借款本金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等其他款项作出保证,并由谢良志及李女士作为保证人为上述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 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借款生效日起至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已就该笔借款提款 19,996,298.34 元。
于 2020 年 5 月 14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与上海银行北京分行签订借款合同。根 据合同约定,上海银行北京分行向神州细胞工程授予金额为 60,000,000.00 元的保证借款额度,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自首次提款日起一年,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本金到期一次性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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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该等借款已由本公司对借款本金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等其他款项作出保证,并由谢良志及李女士作为保证人为上述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 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借款生效日起至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已就该笔借款提款 43,368,694.55 元。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短期借款的利率区间为 2.85%至 4.35%(2019 年 12 月 31 日: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 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 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材料款 | 22,161,256.64 | 28,936,481.44 |
| 服务款 | 117,378,182.77 | 80,912,470.14 |
| 合计 | 139,539,439.41 | 109,848,951.58 |
(2).账龄超过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预收房租 | - | 29,808.33 |
| 合计 | - | 29,80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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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2). 账龄超过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 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短期薪酬 | 32,114,750.64 | 192,960,909.53 | 170,214,758.27 | 54,860,901.90 |
| 二、离职后福利- 设定提存计划 |
1,094,537.21 | 1,170,693.53 | 2,265,230.74 | - |
| 合计 | 33,209,287.85 | 194,131,603.06 | 172,479,989.01 | 54,860,901.90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工资、奖金、 津贴和补贴 |
31,305,831.06 | 167,380,217.56 | 144,791,318.84 | 53,894,729.78 |
| 二、职工福利费 | - | 1,894,530.14 | 1,894,530.14 | - |
| 三、社会保险费 | 808,919.58 | 8,919,740.49 | 8,773,690.48 | 954,969.59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730,125.56 | 8,805,813.09 | 8,580,969.06 | 954,969.59 |
| 工伤保险费 | 20,510.79 | 21,441.98 | 41,952.77 | - |
| 生育保险费 | 58,283.23 | 92,485.42 | 150,768.65 | - |
| 四、住房公积金 | - | 11,635,928.56 | 11,635,928.56 | - |
| 五、工会经费和职 工教育经费 |
- | 3,130,492.78 | 3,119,290.25 | 11,202.53 |
| 合计 | 32,114,750.64 | 192,960,909.53 | 170,214,758.27 | 54,860,901.90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基本养老保险 | 1,042,234.82 | 1,114,693.53 | 2,156,928.35 | - |
| 2、失业保险费 | 52,302.39 | 56,000.00 | 108,302.3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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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 3、企业年金缴费 | - | - | - | - |
|---|---|---|---|---|
| 合计 | 1,094,537.21 | 1,170,693.53 | 2,265,230.7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个人所得税 | 714,978.00 | 484,568.36 |
| 印花税 | 71,982.82 | - |
| 合计 | 786,960.82 | 484,568.36 |
其他说明: 无
41 、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他应付款 | 50,839,387.27 | 26,309,208.05 |
| 合计 | 50,839,387.27 | 26,309,208.0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工程设备款 | 40,364,163.37 | 17,236,872.40 |
| 应付押金及保证金 | 4,717,250.00 | 4,623,922.80 |
| 应付服务费 | 4,022,869.59 | 3,030,749.50 |
| 应付银行借款利息 | 739,137.60 | 493,133.38 |
| 应付关联方借款及利息 | - | 5,937.50 |
| 其他 | 995,966.71 | 918,592.47 |
| 合计 | 50,839,387.27 | 26,309,2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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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2). 账龄超过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 上海朗脉洁净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
1,540,236.55 | 工程尚未验收完毕,款项未结清 |
| 合计 | 1,540,236.5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 1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 43、 1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0,020,351.32 | 34,770,676.27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2,064,512.83 | - |
| 合计 | 52,084,864.15 | 34,770,676.27 |
其他说明: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参见附注七、45;1 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参见附注七、48。
44 、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抵押借款 | 420,565,097.17 | 247,308,069.97 |
| 保证借款 | 10,020,351.32 | 44,756,800.88 |
| 委托借款 | - | 45,000,000.00 |
| 减:一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附注七、43)保证借款 | 40,020,351.32 | 34,770,676.27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附注七、43)抵押借款 | - | - |
| 合计 | 390,565,097.17 | 302,294,194.58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抵押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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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与北京银行开发区支行签订借款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北京银行开发区支行向神州细胞工程授予金额为 240,000,000.00 元的抵押借款, 用于车间建设,借款期限为自首次提款日起 60 个月,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本金应按照合同约定 于借款期限内分批偿还。该等借款系由本集团部分在建工程(附注四(8))及部分无形资产(附注四(9)) 作出抵押。上述借款已由本公司对借款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 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等其他款项作出保证,并由谢良志及李女士作为保证人为上述借款形成的 债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借款生效日起至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 2 年。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已就该笔借款提款 120,579,900.03 元。
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与交通银行开发区支行签订借款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交通银行开发区支行向神州细胞工程授予金额为 300,000,000.00 元的抵押借款, 借款期限为自 2019 年 11 月 29 日起 60 个月,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本金应按照合同约定于借款 期限内分批偿还。该等借款系由本集团的投资性房地产(附注四(6))、部分固定资产(附注四(7))及部 分无形资产(附注四(9))作抵押。上述借款已由本公司对借款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等其他款项作出保证,并由谢良志作为保证人,其配偶 李女士知悉并同意基于该保证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为上述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 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借款生效日起至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已就该笔借款提款 299,985,197.14 元。
(2)担保借款
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与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了《融 资租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神州细胞工程将其原值为 67,529,274.79 元的机器设备以 48,000,000.00 元的价格出售给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称“出租人”),而后立即从出租人处 将出售资产租回使用,并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共计 51,495,467.00 元。租赁期为自 2019 年 1 月 11 日起 2 年。租赁期满后,神州细胞工程有权以留购价 100.00 元留购出售资产。按照业务实质, 神州细胞工程在租赁期间继续保留与出售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与报酬,因此上述交易视同为出 租人向神州细胞工程提供的以出售资产为担保物的担保借款,借款本金为出售资产转让价格扣除 保证金及手续费后的部分,即 41,952,000.00 元。借款利率为上述交易的内含报酬率 10.88%。神州 细胞有限及谢良志作为保证人为神州细胞工程按上述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 任。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摊余成本为 1,292,800.00 元(2019 年 12 月 31 日:25,528,800.88 元)。
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本公司与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根据合 同约定,本公司将其原值为 38,519,762.04 元的机器设备以 22,000,000.00 元的价格出售给中关村 科技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称“出租人”),而后立即从出租人处将出售资产租回使用,并分期向出租人 支付租金共计 23,362,092.00 元。租赁期为自 2019 年 12 月 17 日起 2 年。租赁期满后,本公司有 权以留购价 100.00 元留购出售资产。按照业务实质本公司在租赁期间继续保留与出售资产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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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相关的风险与报酬,因此上述交易视同为出租人向本公司提供的以出售资产为担保物的担保借款, 借款本金为出售资产转让价格扣除保证金及手续费后的部分,即 19,228,000.00 元。借款利率为上 述交易的内含报酬率 9.68%。谢良志作为保证人为本公司按上述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不可撤销 连带保证责任。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摊余成本为 8,727,551.32 元(2019 年 12 月 31 日:19,228,000.00 元)。
(3)委托借款
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本公司与拉萨爱力克及中国农业银行开发区支行签订了《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委托贷款合同》。根据委托贷款合同,拉萨爱力克向本公司借出一笔金额为 45,000,000.00 元的贷款,实际放款日为 2019 年 12 月 30 日,贷款期限自实际放款之日起 2 年,利 息按季度支付。上述借款已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提前还款。
(4)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长期借款的利率区间为 4.35%至 10.88%(2019 年 12 月 31 日:4.75% 至 10.88%)。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 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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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48 、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长期应付款 | - | 36,632,177.45 |
| 合计 | - | 36,632,177.4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应付工程款 | 12,064,512.83 | 36,632,177.45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2,064,512.83 | - |
| 合计 | - | 36,632,177.45 |
其他说明:
于2018 年11 月15 日,神州细胞工程与北京博大经开建设有限公司签署生物药品生产基地 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于2019 年9 月20 日,双方签署补充协议,修订了神州细胞工程应付工程 款支付时间,将部分工程款的付款期限延迟至2021 年第一季度末,并于2019 年10 月1 日起按照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到期一次性支付工程款及相关应付利息。
专项应付款
(2).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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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51 、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 政府补助 | 129,807,133.69 | 62,762,200.00 | 44,761,996.81 | 147,807,336.88 | 政府拨款 |
| 石药集团合作款 | 100,000,000.00 | - | - | 100,000,000.00 | |
| 合计 | 229,807,133.69 | 62,762,200.00 | 44,761,996.81 | 247,807,336.88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 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金额 |
其他 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 政府补助 | 123,579,229.07 | 33,654,500.00 | - | 12,781,176.08 | - | 144,452,552.99 | 与资产相关 |
| 政府补助 | 6,227,904.62 | 29,107,700.00 | - | 31,980,820.73 | - | 3,354,783.89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129,807,133.69 | 62,762,200.00 | - | 44,761,996.81 | 147,807,336.8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明细参见附注七、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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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5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 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 股份 总数 |
385,335,714.00 | 50,000,000.00 | - | - | - | 50,000,000.00 | 435,335,714.00 |
其他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20】815 号文《关 于同意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获准向境内投资 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64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 足,计 1,282,000,000.00 元,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 1,221,028,060.00 元(已扣除承销费用)。募集 资金总额扣除所有股票发行费用 80,826,788.59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201,173,211.41 元,其中 增加股本 50,000,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1,151,173,211.41 元。
54 、 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 55、 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资本溢价(股 本溢价) |
625,903,278.65 | 1,151,173,211.41 | - | 1,777,076,490.06 |
| 其他资本公积 -尚未归属的 股份支付 |
62,303,562.24 | 66,445,399.35 | 32,452,436.69 | 96,296,524.90 |
| 其他资本公积 -已归属的股 份支付 |
410,642,652.22 | 32,452,436.69 | - | 443,095,088.91 |
| 其他资本公积 | -15,788,130.13 | - | 580,771.75 | -16,368,901.88 |
| 合计 | 1,083,061,362.98 | 1,250,071,047.45 | 33,033,208.44 | 2,300,099,201.99 |
173 / 202
2020 年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
1)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根据神州细胞工程股东会决议,神州细胞工程的注册资本由 500,000,000.00 元增加至 1,000,000,000.00 元。新增注册资本 500,000,000.00 由本公司认缴,相 关工商变更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完成。
-
2) 2020 年 1 月 31 日,上述相关认购价款已全部支付完毕。增资完成后,少数股东北京协和医药 科技开发总公司对神州细胞工程的持股比例稀释至 0.25%,本次增资使得少数股东权益增加 580,771.75 元,并冲减资本公积。
56 、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60 、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432,101,179.53 | -554,294,215.57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 +,调减-) |
- |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432,101,179.53 | -554,294,215.57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
-712,504,606.03 | -794,715,460.56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 - |
|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 - | 83,091,503.4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144,605,785.56 | -1,432,101,179.5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174 / 202
2020 年年度报告
61 、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其他业务 | 328,165.08 | 59,252.19 | 2,638,316.77 | 1,873,309.93 |
| 合计 | 328,165.08 | 59,252.19 | 2,638,316.77 | 1,873,309.93 |
(2).营业收入具体情况
| 2). 营业收入具体情况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328,165.08 | / |
| 减: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328,165.08 | / |
| 减: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0 | / |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 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0 | - |
(3).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 | 24,058.81 |
| 房产税 | 1,777,976.98 | 1,903,316.07 |
| 土地使用税 | 89,802.00 | 89,802.00 |
| 印花税 | 321,367.63 | 647,311.00 |
| 其他 | 103,521.72 | 188,290.77 |
| 合计 | 2,292,668.33 | 2,852,778.65 |
其他说明: 无
175 / 202
2020 年年度报告
63 、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人工成本 | 9,179,355.86 | - |
| 业务推广费 | 3,836,602.88 | - |
| 租赁、餐饮及交通费用 | 2,522,094.77 | - |
| 股权激励费用 | 523,604.69 | - |
| 其他 | 415,509.73 | - |
| 合计 | 16,477,167.93 | - |
其他说明:
公司 2020 年新成立组建销售团队,故上期无发生额;本年主要系筹备和组建销售团队、产 品的市场推广等发生的费用。
64 、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股权激励费用 | 54,591,565.73 | 248,311,985.43 |
| 人工成本 | 38,120,417.54 | 27,145,020.49 |
| 租赁、餐饮及交通费用 | 7,348,806.23 | 7,047,217.43 |
| 折旧与摊销 | 7,146,574.76 | 4,452,760.08 |
| 专业服务费 | 6,676,454.10 | 7,913,540.58 |
| 水电气费 | 4,170,323.93 | 3,264,738.58 |
| 办公招聘费 | 3,041,782.75 | 4,015,428.57 |
| 技术服务费 | 1,489,685.03 | 1,790,470.72 |
| 其他 | 2,805,848.72 | 2,985,744.49 |
| 合计 | 125,391,458.79 | 306,926,906.37 |
其他说明: 无
65 、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测试化验加工费 | 283,582,451.40 | 220,470,402.10 |
| 人工成本 | 146,802,690.27 | 119,017,649.41 |
| 材料费 | 98,099,973.77 | 81,361,912.68 |
| 折旧与摊销 | 32,832,594.93 | 31,905,733.80 |
| 租赁、餐饮及交通费用 | 18,860,007.86 | 18,671,376.53 |
| 股权激励费用 | 11,330,228.93 | 23,454,022.16 |
| 水电气费 | 7,920,831.42 | 8,391,730.04 |
| 修理费 | 2,138,287.86 | 4,758,491.18 |
| 保险费 | 1,561,058.36 | 827,333.79 |
| 其他 | 7,178,628.11 | 7,317,077.39 |
| 合计 | 610,306,752.91 | 516,175,729.08 |
其他说明: 无
176 / 202
2020 年年度报告
66 、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费用 | 17,997,714.43 | 11,066,328.23 |
| 利息收入 | -3,612,896.01 | -302,151.45 |
| 汇兑损益 | - | -16,127.76 |
| 其他 | 190,624.75 | 116,766.62 |
| 合计 | 14,575,443.17 | 10,864,815.64 |
其他说明: 无
67 、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2,781,174.88 | 14,861,184.63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31,980,821.93 | 16,656,709.44 |
| “三代”税款手续费 | 133,127.61 | 68,628.81 |
| 合计 | 44,895,124.42 | 31,586,522.88 |
其他说明: 无
68 、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 收益 |
9,919,198.19 | 6,152,653.55 |
| 合计 | 9,919,198.19 | 6,152,653.55 |
其他说明: 无
69 、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 | 315,171.37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 | -39,790.95 |
| 合计 | - | 275,380.42 |
177 / 202
2020 年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无
72 、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3 、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 166,985.78 |
| 合计 | - | 166,985.78 |
| 其他说明: 无 |
74 、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 益的金额 |
| 政府补助 | 1,003,885.62 | 321,601.40 | 1,003,885.62 |
| 其他 | 4,352.21 | 55,322.12 | 4,352.21 |
| 合计 | 1,008,237.83 | 376,923.52 | 1,008,237.8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 关 |
|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工作奖励资金 |
50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 企业稳岗补贴 | 293,385.62 | 200,620.40 | 与收益相关 |
| 人社局资助经费 | 210,500.00 | 120,981.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1,003,885.62 | 321,601.4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8 / 202
2020 年年度报告
75 、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 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7,777.06 | 240,457.70 | 7,777.06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7,777.06 | 240,457.70 | 7,777.06 |
| 对外捐赠 | 1,042,000.00 | 330,000.00 | 1,042,000.00 |
| 其他 | 56,577.12 | 53,005.09 | 56,577.12 |
| 合计 | 1,106,354.18 | 623,462.79 | 1,106,354.18 |
其他说明: 无
76 、 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 | -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 | - |
| 合计 | - | -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利润总额 | -714,058,371.98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78,514,593.00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3,374,476.28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4,398,024.16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 的影响 |
243,964,357.28 |
| 税法规定的额外可扣除费用 | -96,473,312.16 |
| 所得税费用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税法规定的额外可扣除费用包含税法规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 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部分及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部分。
77 、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179 / 202
2020 年年度报告
78 、 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政府补助 | 64,673,514.53 | 27,569,920.40 |
| 利息收入 | 3,612,896.01 | 302,151.45 |
| 租金收入 | 327,891.63 | 3,826,551.83 |
| 代收货款 | - | 917,774.53 |
| 其他 | 1,824,116.35 | 2,400,926.84 |
| 合计 | 70,438,418.52 | 35,017,325.05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专业服务费 | 22,705,488.80 | 16,562,449.13 |
| 租赁、餐饮及交通费用 | 28,824,602.21 | 26,024,577.80 |
| 水电气费 | 12,869,588.04 | 13,010,981.05 |
| 业务推广费 | 3,836,602.88 | - |
| 办公招聘费 | 3,041,782.75 | 4,015,428.57 |
| 劳务及专家咨询费 | 1,848,464.22 | 2,393,727.01 |
| 修理费 | 2,138,287.86 | 4,758,491.18 |
| 技术服务费 | 1,489,685.03 | 1,790,470.72 |
| 知识产权事务费 | 1,057,974.90 | 3,771,409.66 |
| 捐赠支出 | 1,042,000.00 | 330,000.00 |
| 其他 | 9,139,967.21 | 3,216,579.75 |
| 合计 | 87,994,443.90 | 75,874,114.87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联方资金拆借 | - | 96,000,000.00 |
| 合计 | - | 96,000,000.00 |
180 / 202
2020 年年度报告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联方资金拆借 | 45,000,000.00 | 131,000,000.00 |
| 合计 | 45,000,000.00 | 131,0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 流量: |
||
| 净利润 | -714,058,371.98 | -798,120,219.54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 信用减值损失 | - | -275,380.42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 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8,910,036.51 | 36,031,848.93 |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 - |
| 无形资产摊销 | 1,044,930.93 | 577,856.26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3,454.44 | 1,466,760.7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166,985.78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 填列) |
7,777.06 | 240,457.70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 填列) |
- |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8,905,143.34 | 11,061,030.27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919,198.19 | -6,152,653.5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
- | -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217,653.92 | -22,132,888.70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
-12,063,385.50 | -44,155,366.90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
112,783,461.25 | 96,274,462.40 |
| 其他 | 21,683,402.54 | 240,248,113.5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7,405,095.68 | -485,102,965.06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 筹资活动: |
181 / 202
2020 年年度报告
| 债务转为资本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 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950,279,644.03 | 163,799,073.50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63,799,073.50 | 6,906,878.29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86,480,570.53 | 156,892,195.21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现金 | 950,279,644.03 | 163,799,073.50 |
| 其中:库存现金 | 4,991.64 | 6,242.54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950,274,652.39 | 163,792,830.96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 资金 |
- |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50,279,644.03 | 163,799,073.50 |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 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 √适用□不适用 |
限制的资产 | 限制的资产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 固定资产 | 201,591,475.79 | 贷款抵押、售后回租设备抵押 |
| 无形资产 | 28,437,127.36 | 贷款抵押 |
| 在建工程 | 149,155,079.38 | 贷款抵押 |
| 合计 | 379,183,682.53 | / |
182 / 202
2020 年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无
82 、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 套期
- □适用 √不适用
84 、 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额 |
|---|---|---|---|
| 创新抗体药物新品种研发及其关键创 新技术体系建设项目补贴 |
17,478,200.00 | 其他收益 | 17,478,200.00 |
| 重组凝血人八因子产业化项目补贴 | 5,321,027.67 | 其他收益 | 5,321,027.67 |
| 重要病毒抗原蛋白和寨卡、登革热中和 抗体研发项目补贴 |
3,655,243.64 | 其他收益 | 3,655,243.64 |
| 重组八因子临床研究和长效人NGF/长 效β-干扰素的临床前研究项目补贴 |
3,633,800.42 | 其他收益 | 3,633,800.42 |
| 假病毒体系的产业化项目补贴 | 2,369,570.95 | 其他收益 | 2,369,570.95 |
| GMP 中试生产及产业化转化公共服务 平台项目补贴 |
1,899,836.06 | 其他收益 | 1,899,836.06 |
| 流感中和抗体和创新疫苗研发项目补 贴-15个抗体和疫苗的开发和产业化项 目及10 个抗体中试及战略储备GMP 生产项目 |
1,774,443.44 | 其他收益 | 1,774,443.44 |
| 十四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临床 研究项目补贴 |
1,600,000.00 | 其他收益 | 1,600,000.00 |
| 蛋白和抗体创新研发和技术服务平台 项目补贴 |
1,547,547.23 | 其他收益 | 1,547,547.23 |
| 生物大分子药物SCT800和SCT400的 产业化建设项目补贴 |
1,369,365.09 | 其他收益 | 1,369,365.09 |
| 昆虫细胞表达系统HPV疫苗参考品原 料研究项目补贴 |
798,790.81 | 其他收益 | 798,790.81 |
| 大分子生物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补贴 |
288,321.64 | 其他收益 | 288,321.64 |
| 应急抗体药物研发技术平台项目补贴- 建立假毒平台进行中和抗体开发项目 |
180,279.88 | 其他收益 | 180,27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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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 及蛋白和抗体的生产和能力建设项目 | |||
|---|---|---|---|
| 十四价人乳头瘤病毒宫颈癌疫苗临床I 期研究项目补贴 |
45,216.11 | 其他收益 | 45,216.11 |
| 其他与资产相关补贴 | 400,353.87 | 其他收益 | 400,353.87 |
| 其他与收益相关补贴 | 2,610,500.00 | 其他收益、 营业外收入 |
2,610,500.00 |
|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奖励资金 | 5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500,000.00 |
| 企业稳岗补贴 | 293,385.62 | 营业外收入 | 293,385.62 |
| 财政贴息 | 907,428.91 | 财务费用 | 907,428.91 |
| 合计: | 46,673,311.34 | - | 46,673,311.34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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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 □不适用 | |||||
|---|---|---|---|---|---|---|
| 子公 司 名称 |
主要经 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诺宁 生物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生物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 询、技术转让、代理进出口;委托加工 化学试剂;批发化学试剂 |
100.00 | - | 设立 |
| 神州 细胞 工程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生物药品、生化药品、基因药品的技术 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经营本企 业资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 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出口 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零售药品;批发 药品;生产生物工程产品(注射用重组 人凝血因子VIII 、冻干粉针剂) |
99.75 | - | 非同 一控 制企 业合 并 |
| 光谷 神州 细胞 |
武汉市 | 武汉市 | 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转让(不含人体干细胞、基因 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 |
100.00 | -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 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 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 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 益余额 |
| 神州细胞工程 | 0.25% | -1,553,765.95 | - | -2,464,839.40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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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适用 | □不适用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币种:人民币 | ||||||||||||||
|---|---|---|---|---|---|---|---|---|---|---|---|---|---|---|---|---|---|---|
| 子公 司名 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 神州 细胞 工程 |
498,343,998.26 | 448,273,491.35 | 946,617,489.61 | 936,966,229.78 | 565,648,365.11 | 1,502,614,594.89 | 157,480,509.16 | 365,752,732.31 | 523,233,241.47 | 185,633,330.40 | 437,741,337.62 | 623,374,668.02 | ||||||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神州细胞工程 | - | -621,506,378.77 | -621,506,378.77 | 43,135,195.75 | 155,337.87 | -724,182,168.00 | -724,182,168.00 | -467,503,723.43 |
其他说明:
无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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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市场风险(主要为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 险。本集团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力求减少对本集团财务业绩的潜在 不利影响。
(1) 市场风险
(a) 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 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 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计价的 浮动利率合同,金额为 515,859,109.86 元元(2019 年 12 月 31 日:247,308,069.97 元)(附注七、32 及附注七、43 及附注七、45。
本集团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集 团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集团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 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 率风险。2020 年度本集团并无利率互换安排(2019 年度:无)。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 50 个基点,而其他因素 保持不变,本集团的税前利润会减少或增加约 2,001,944.61 元(2019 年 12 月 31 日:617,075.00 元)。 (2)信用风险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其他应 收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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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本集团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大型银行及股份制银行,本集团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 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此外,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应收账款(2019 年 12 月 31 日:无)。本集团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员工借款及押 金等。本集团会定期对该等其他应收款项对方单位的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 户,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 可控的范围内。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重大的因债务人抵押而持有的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2019 年 12 月 31 日:无)。
(3)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内各子公司负责其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总部财务部门在汇总各子公司现金流量预测 的基础上,在集团层面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 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本集团通过寻求战略投资机构投资、与第三方签订协议对在研产 品进行商业化合作开发以及在实际控制人的支持下考虑向银行等主要金融机构筹措资金,以满足 本集团运营的资金需求。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 短期借款及利息 应付账款 其他应付款 长期借款及利息 长期应付款 合计 |
2020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
| 一年以内 139,896,513.82 139,539,439.41 50,839,387.27 41,519,411.83 14,236,622.01 386,031,374.34 |
一到二年 - - - 83,031,770.83 - 83,031,770.83 |
二到五年 - - - 320,978,015.67 - 320,978,015.67 |
五年以上 - - - - - |
合计 139,896,513.82 139,539,439.41 50,839,387.27 445,529,198.33 14,236,622.01 |
||
- |
790,041,160.84 |
| 应付账款 其他应付款 长期借款及利息 长期应付款 合计 |
2019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
| 一年以内 109,848,951.58 26,309,208.05 51,081,236.28 - 187,239,395.91 |
一到二年 - - 99,000,149.50 38,807,213.00 137,807,362.50 |
二到五年 - - 230,178,770.54 - 230,178,770.54 |
五年以上 - - - - |
合计 109,848,951.58 26,309,208.05 380,260,156.32 38,807,213.00 |
||
- |
555,225,528.95 |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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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 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
□适用 √不适用
-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短期借款、 应付款项及长期借款等。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 值差异很小。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万元 | 币种:人民币 | ||||
|---|---|---|---|---|---|
|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 资本 |
母公司对本 企业的持股 比例(%) |
母公司对本 企业的表决 权比例(%) |
| 拉萨爱力克 | 拉萨市 |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 询;企业管理策划;财务咨询; 经济信息咨询;技术交流;商务 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生物 技术开发、转让 |
10.00 | 61.52 | 6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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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拉萨爱力克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无其他实际经营业务,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61.52%,谢良志持有拉萨爱力克100%股权。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谢良志 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十二、2。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 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
其他说明 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义翘科技 | 采购货物 | 5,271,035.85 | 8,122,333.61 |
| 义翘科技 | 接受劳务 | 6,186,809.98 | 7,258,881.45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义翘科技 | 代发货物 | - | 272.92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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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 义翘科技 | 房屋及建筑物 | 328,165.08 | 2,638,043.85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附注七、32 及附注七、45 之“抵押借款”所述,实际控制人谢良志及李女士作为保证人 为神州细胞工程的银行抵押借款所形成的债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借款生效 日起至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
如附注七、45 之“保证借款”所述,实际控制人谢良志作为保证人为本公司及神州细胞工 程售后租回事项所形成的债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
| 拆入 | ||||||
| 拉萨爱力克 | 45,000,000.00 | 2019-12-31 | 2021-12-30 | 已于2020 年6 月24 日提前偿还。 | ||
| 利息拆入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拉萨爱力克 | 1,045,000.00 | 1,466,322.66 |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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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义翘科技 | 资产转出 | - | 2,867,371.00 |
| 义翘科技 | 资产转入 | - | 1,215,510.00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020.15 | 865.61 |
| 关键管理人员股份支付费用 | 4,929.11 | 24,583.99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本集团代关联方收付款: | |||
| 义翘科技 | 代付水电气费 | 143,587.75 | 1,445,827.77 |
| 关联方代本集团收付款: | |||
| 义翘科技 | 代收销售款 | - | 44,518.42 |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其他应收款 | 义翘科技 | - | - | 1,201.30 | - |
(2).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应付账款 | 义翘科技 | 5,042,243.30 | 12,004,707.15 |
| 其他应付款 | 义翘科技 | - | 327,858.12 |
| 其他应付款 | 拉萨爱力克 | - | 5,937.50 |
| 长期借款 | 拉萨爱力克 | - | 45,000,000.00 |
| 预收款项 | 义翘科技 | - | 29,808.33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92 / 202
2020 年年度报告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 |
|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596,075 |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1,461,079 |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477,080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 和合同剩余期限 |
/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 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 |
其他说明 无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重大差异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539,391,613.81 |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66,445,399.35 |
其他说明 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以下为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本性支出承诺:
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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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租赁承诺事项
根据已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性租赁合同,本集团未来最低应支付租金汇总如下: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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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 一年以内 一到二年 二到三年 三年以上 合计 |
7,087,357.00 1,308,568.80 1,308,568.80 283,794.80 9,988,289.40 |
2,200,225.00 835,631.00 394,200.00 591,300.00 |
|---|---|---|
| 4,021,356.00 |
2、 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 2021 年 2 月 9 日,本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 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议案,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非 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受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87,067,142 股,募集资 金总额不超过 396,073.7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将用于新药研发项目、营销网络 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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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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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524,883,858.62 | 3,308,290.92 |
| 合计 | 524,883,858.62 | 3,308,290.9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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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重要的账龄超过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 1 年以内小计 | 524,883,858.62 |
| 合计 | 524,883,858.62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应收子公司往来 | 524,772,412.98 | 2,936,913.22 |
| 应收押金 | 5,300.00 | 241,771.82 |
| 应收关联方房租及代垫款 | - | 1,201.30 |
| 其他 | 106,145.64 | 128,404.58 |
| 合计 | 524,883,858.62 | 3,308,290.92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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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 神州细胞工程 | 子公司往来 | 521,772,412.98 | 一年以内 | 99.41 | - |
| 光谷神州细胞 | 子公司往来 | 2,000,000.00 | 一年以内 | 0.38 | - |
| 诺宁生物 | 子公司往来 | 1,000,000.00 | 一年以内 | 0.19 | - |
| 北京博大经开 建设有限公司 |
其他 | 101,145.64 | 一年以内 | 0.02 | - |
| 北京亦庄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 |
押金 | 5,300.00 | 一年以内 | 0.00 | - |
| 合计 | / | 524,878,858.62 | / | 100.00 | -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 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 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 司投资 |
1,031,677,820.40 | - | 1,031,677,820.40 | 873,677,820.40 | - | 873,677,820.40 |
| 合计 | 1,031,677,820.40 | - | 1,031,677,820.40 | 873,677,820.40 | - | 873,677,820.4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 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 提减值 准备 |
减值准 备期末 余额 |
| 神州细胞工程 | 836,677,820.40 | 150,000,000.00 | - | 986,677,820.40 | - | - |
| 诺宁生物 | 33,000,000.00 | 2,000,000.00 | - | 35,000,000.00 | - | - |
| 光谷神州细胞 | 4,000,000.00 | 6,000,000.00 | - | 10,000,000.00 | - | - |
| 合计 | 873,677,820.40 | 158,000,000.00 | 1,031,677,820.4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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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其他业务 | 7,238,444.64 | 1,974,367.79 | 9,393,258.42 | 2,338,043.66 |
| 合计 | 7,238,444.64 | 1,974,367.79 | 9,393,258.42 | 2,338,043.66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 5、 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4,983,272.59 | 5,465,887.73 |
| 合计 | 4,983,272.59 | 5,465,887.73 |
其他说明: 无
6 、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777.06 | 附注七、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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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 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6,673,311.34 | 附注七、84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 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 生的收益 |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 值准备 |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 益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净损益 |
-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 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 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9,919,198.19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 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 予授予日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费用 | -105,738.67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94,224.91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33,127.61 | |
| 所得税影响额 | -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15,071.75 | |
| 合计 | 55,402,824.7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 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 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
|||
|---|---|---|---|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27.33 | -1.74 | -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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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45.01 | -1.87 | -1.87 |
|---|---|---|---|
3 、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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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 备查文件目录 盖章的财务报告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 备查文件目录 及公告的原稿
董事长:谢良志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 年 4 月 13 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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