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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BON Electronics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4

Nov 13, 2014

52256_rns_2014-11-13_f1d01c40-92a1-4144-a790-4073df4851c6.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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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 3023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閲報告

民國一〇三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及民國一〇二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公司地址:苗栗縣苗栗市國華路582號

公司電話: (037)330099

合併財務報告

錄 $\boxplus$



封面 $\mathbf{1}$
二、目錄 $\overline{2}$
三、會計師核閱報告 $3 - 4$
四、合併資產負債表 $5-6$
五、合併綜合損益表 $\overline{7}$
六、合併權益變動表 8
七、合併現金流量表 $9 - 10$
八、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一) 公司沿革 11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1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1 - 21$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21 - 42$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42-43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43 - 62$
(七)關係人交易 63
(八) 質押之資產 63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64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64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64
(十二)其他 64-72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76-79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80-81
3.大陸投資資訊 82-83
(十四)部門資訊 $73 - 75$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40341 台中市民權路239號7樓 7F, No. 239, Minguan Road Taichung City, Taiwan, R.O.C.

Tel: 886 4 2305 5500 Fax: 886 4 2305 5577 www.ey.com/tw

會計師核閱報告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〇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〇 二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 暨民國一○三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及民國一〇二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 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係公司管理 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 閱,規劃並執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一 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故無法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3所述,列入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中, 部分子公司之同期間財務報表未經會計師核閱,該等子公司民國一〇三年三月三 十一日及民國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資產總額分別為新台幣4,661,515仟元及 4,430,676仟元,分別佔合併資產總額之48.23%及50.05%,負債總額分別為新台 幣1,872,997仟元及1,984,952仟元,分別佔合併負債總額之39.21%及44.22%,民 國一○三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二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之綜合損益總額分別為新台幣131,134仟元及136,841仟元,分別佔合併綜合損益 總額之55.81%及59.42%。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六.8所述,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子公司民國一〇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〇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採用權益 法之投資分別為新台幣442.678仟元及420,127仟元,民國一〇三年一月一日至三 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〇二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相關之採用權益法認列之 關聯企業及合資捐益之份額分別為新台幣954仟元及3.385仟元,採用權益法認列 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捐益之份額分別為新台幣20.832仟元及8.097仟元, 係以該等被投資公司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為依據。另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十 三所揭露前述子公司及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亦未經會計師核閱。

$\overline{3}$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上段所述該等子公司及被投資公司之財務報表及相 關資訊倘經會計師核閱,對合併財務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並未發現第一 段所述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期中財務報導」而須作修 正之情事。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 查核簽證文號:(87)台財證(六)第 65314號 團 HIELINHE ■文 * 文 :
# ★ * 1 1 1 9 ; $\frac{1}{2}$ 會計師:

中華民國一〇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三年三月三
○三年及
民國-(
(民國-




ģ.
代碼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應收最稼煙類淨額
存付款項
择付款項
其他流動資產
· 具他流動資產
·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金融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物
模式本衡量之全投資產
長期 - 接触基础系統資產 - 非流動資產
其提供得税資產
其他非流動資產合計
其他非流動資產合計

1110
1150
1410
1200
130x
1470
1100
1550
1600
11xx
523
1805
1840
1900
5xx
資產總計
铅新
IXXX
×
Ηļ
$\frac{1}{1}$

η,
$+$
D

四及六.10
四及六.11
及六.6
四及六.8
四及六.5
四及六.7
四及六4
四及六9
四及六.1
四及六.2
四及六3
進を1番号 +
日中学 = 10
1122年 - 112
4
ΰŚ
电阻

$\vert \mathbf{u} \vert$
三年
ę

\$2,248,436
1,352
2.727,495
1,627,474
10,638
442,678
317,127
97,093
7,106,116
188,620
211,298
6,040
27,231
125,165
2,556,419
.555,387
76,501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9,662,535
¥ Œ
1
$+$
11
X 74
28
250
$\frac{6}{2}$
26

E
23
u
÷.
٠.
÷
100
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日及一〇二年三月三十

$\mathfrak{t}\mathfrak{f}$
$# +$
$\frac{1}{2}$
C

41
104,406
4,000
2,675,008
,629,228
554,838
28,175
2,616,526
\$1,879,453
331,897
124,412
6,768,638
211,454
418,037
4,784
145,237
20,234
254,001
\$9,385,164
Ε ω
$\pm$
11
× 29
2
28
$\approx$
4
17
$\frac{1}{2}$
4
E

×
÷
$\sim$
$\frac{8}{2}$

иI

ï
С
1

44
94,259
1,504,336
\$1,889,739
2,369,754
74,498
3,613
257,007
1,628,464
2,654,430
138,315
201,164
420,127
44,960
4,145
2,172
45,171
174,057
6.197.35
\$8,851,781
單位:新臺幣仟元
ω
Ï
$\frac{1}{2}$
× $27 - 2 -$
70
30
$\mathbf{v}$
$\overline{8}$
$\sim$
×
$\overline{a}$
×
$\overline{\phantom{a}}$
$\mathbf{r}$
$\sim$
$\overline{21}$
-
100
T
ß
ï
Ķ
l

日及一〇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frac{1}{2}$ $\frac{1}{2}$ $\frac{1}{2}$ 單位:新臺警仟元 $\pm$ $\alpha$ $\alpha$ $\alpha$ $\alpha$ $\alpha$ $\alpha$ $\alpha$ $\alpha$ $nN |\infty|$ $\frac{23}{10}$ $nNQ$ $\mathbf{r}$ $\circ$ $\ddot{ }$ U $\mathbf{u}$ × $-0=4=4=+1$ $\frac{(152,950)}{(153,599)}$ 1,756 20,183
459,252 86,232 476,207
134,874 $(649)$ 79,728 18,952 54,092 430,946 178,457 \$1,274,022 132,699 1,568,411 684.127 4,488,410 2,076,709 833,389 442,792 859,922 3,804.283 4.363.371 霧 셞 $1 - - 21$ $\frac{1}{2}$ $\overline{a}$ $118$ ¥ 4 44 $22$ $n \cdot n$ 19 $\equiv + -$ B 51 × $\begin{array}{l} (5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0=4+1=0$ . $\begin{array}{r} 1,082 \ 1,082 \ 580,501 \ 68,860 \ 182,000 \ 131,707 \end{array}$ 13,449 1.155 1,914,753 65,479 4,731,911 126,418 19,184
74,368 32,370
97,075 797,621 865,434 64,705 80.797 2,076,709 249,922 346,460 485,695 601.051 \$1,330.91 4,653,253 镖 41 $\tau - \alpha -$ IJ $\frac{1}{20}$ 80 $\frac{5}{4}$ $\sim$ $\overline{1}$ $\frac{4}{3}$ $\frac{1}{2}$ $m - 20$ $\sim$ $\overline{51}$ m $\aleph$ $\mathbf{I}$ $\frac{1}{11}$ $-0 = 4 = 5$ 104,865
182,000 2,076,709 8,312 69,567 100,771
181,722 375,788 1,066,222 77,212 18,925 74,368 54,216 81,432 1,771 1,946,296 978 443,906 4,773,506 485,695 249,922 35,648 4,397,718 \$1,640,023 獴 涵 四及六.12
四及六.13 四及六.14
四及六.16 四及六.15 四及六.15 17 쑀 及六、 $*17$
** $7.22$ 吏 $+ +$ e e 流動負債款
經期借款 经收入 化管理设计 医生殖管理 医生殖器 医生殖器 医心包膜炎 医心包膜炎 医心包膜炎 医心包膜炎 医心包 医心包 医心包 医心包 医心包 医心包 医心包 医心包 医心包 医心包 [ ~ ~ ~ ~ ~ ~ ~ ~ ~ ~ ~ ~ ~ ~ ~ ~ ~ ~ ~ 民國 $\overline{m}$ 煳 情及權 饗 茹 $\alpha$ 4 ## 代碼 2100 2120
2150
2170 2180 $\begin{array}{c}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2540 2630 2640
2670
25xx $2xxx$ $\begin{array}{c} 1888800 \ 188800 \ 188800 \ 18800 \ 18800 \ 1880 \ 1880 \ 1890 \ 1890 \ 1890 \ 1890 \ 1890 \ 1890 \ 1890 \ 1890 \ 1890 \ 1890 \ 1890 \ 1890 \ 1890 \ 1890 \ 1890 \ 1890 \ 1890 \ 1890 \ 1890 \ 1890 \ 1890 \ 1890 \ 1890 \ 1890 \ 1890 \ 1890 \ 1890 \$ 3410 3400 3425 36xx
3xxx

會計主管

$\frac{80}{20}$

\$8,851,781

100

\$9,385,164

$\frac{100}{2}$

\$9,662,535

總計 蝴 及權

图像 經理人: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

單位;新臺幣仟元

一〇三年第一季 一〇二年第一季
代码 會計項目 附 註
%
%
4000 營業收入 四及六.18 \$2,741,173 100 \$2,322,584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19及七 (2, 144, 342) (78) (1, 816, 235) (78)
5950 營業毛利淨額 596,831 22 506,349 22
6000 營業費用 六.19
6100 推銷費用 (145, 864) (6) (128.933) (6)
6200 管理費用 (143, 644) (5) (120, 961) (5)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86, 606) (3) (82, 106) (3)
營業費用合計 (376, 114) (14) (332,000) (14)
6900 餐業利益 220,717 8 174,349 $\mathbf{g}$
7000 营業外收入及支出 六.20
7010 其他收入 29,637 1 32,486 $\mathbf{I}$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32,297 $\mathbf{1}$ (17, 401) (1)
7050 财務成本 (8, 562) ÷ (10, 377) u.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四及六.8 954 $\rightarrow$ 3.385 $\sim$
景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54,326 $\overline{2}$ 8.093 $\sim$
7900 税前淨利 275,043 10 182,442 $\,$ 8 $\,$
7950 所得稅費用 四及六.22 (78, 715) (3) (50, 557) (2)
8200 本期淨利 196,328 7 131,885 6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7,21
83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兒換差額 (12, 313) (1) 101,344 5
83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28,230 1 5.399 $\overline{\phantom{a}}$
8370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20,832 $\mathbf{I}$ 8,097 э
8399 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相關之所得稅 2,699 $\sim$ (16, 443) (1)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稅後淨額) 39,448 T 98,397 $\cdot$
8500 本期综合损益總額 \$235,776 8 \$230,282 10
8600 淨利歸屬於: 四及六 23
8610 母公司業主 \$200,788 \$134,599
8620 非控制權益 (4, 460) (2,714)
\$196,328 \$131,885
870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239,361 \$230,922
8720 非控制權益 (3, 585) (640)
每股盈餘(元) 四及六.23 \$235,776 \$230,282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0.97 \$0.64
9850 稀释每股盈餘 \$0.96 \$0.64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會計主管:

ā
THEFT 单位:新臺幣仟元
舞鹰於母公司書 主之權益



其他權益项目
Ē
股本 债券借利证書 資本公積 法定盈餘公績 特别盈餘公糖 未分配盈餘 國外營運機構
时務報表揚算
之兄换差额
海洪出售金融
產未實現捐

结结
民国102年1月1日依新
其他漢本公補壁物
\$2,000,155 \$65,483 \$848,735 \$430,946 \$178,457 \$698,790 \$(83, 476) \$(166,446) \$3,972,644 \$138,187
非控制程益
\$4,110,831
相应地销
国發行可轉換公司情認列程益組成項目-認說權而產生者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
(53)
11,240
11,240 11,240
$\left(53\right)$ (53)
102年第一季其地綜合模型
102年第一季净利
134,599 134,599 (2,714) 131,885
本期综合損益地額 ţ ł ĭ 134,599 82,827
82,827
13,496
13,496
96,323
230,922
(640)
2,074
98,397
230,282
情条操股掘利证書棒换 76,554 (65.483)
氏图102年3月31日徐颖 \$2,076,709 J, \$859,922 \$430,946 \$178,457 \$833,389 (5649) (5152, 950) \$4,225,824
11,071
\$137,547 11,071
\$4,363,371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2,076,709 ś \$797,621 \$485,695 \$249,922 \$865,434 \$64,705 \$32,370 \$4,572,456 \$80,797 \$4,653,253
103年第一季其他称合捐益
(不快斗一辆十四)
200,788 (10, 489) 49,062 200,788 (4,460) 196,328
本期综合模型機 í, 200,788 (10, 489) 49,062 38,573
239,361
(3, 585)
875
235,776
39,448
民國103年3月31日检销 \$2,076,709 á \$797,621 \$485,695 \$249,922 \$1,066,222 \$54,216 \$81,432 \$4,811,817 \$77,212 \$4,889,029
[請季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 " "

集張 會計主管:

單位:新臺幣仟元
一〇三年第一季 一〇二年第一季

金額 金額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税前淨利 \$275,043 \$182,442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41,888 41,498
攤銷費用 10,920 14,307
利息費用 8,562 10,377
壞帳迴轉利益 (313)
利息收入 (1,619) (2,099)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 (954) (3,385)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 281 (44)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回升利益) 2,915 (11,308)
處分投資損失(利益) (14,076)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損失 31,388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益 (6, 534) (1,63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處分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 4,020 960
應收票據減少 14,770 15,298
應收帳款(增加)減少 (52, 487) 200,089
其他應收帳款減少 27,319 4,320
存貨(增加)減少 (1, 161) 82,100
预付款项减少(增加) 27,905 (3,080)
其他流動資產減少 9,596 2,260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9,377 (42, 219)
應付票據增加 616 1,120
應付帳款增加(減少) 31,543 (41, 967)
應付帳款-關係人(減少)增加 (104) 5,193
其他應付款減少 (138, 183) (31,082)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 35,860 31,298
應計退休金負債減少 (212)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285,497 485,311
收取之利息 1,619 2,099
支付之利息 (6, 974) (11, 161)
支付之所得稅 (22, 825)
257,317
(25, 670)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450,579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 紹

経理人:律術

會計主管:

信 邦 電子 ( THE DAY) 2 号 長 子 公 司
民國一〇三年及一 33 第5 周回日 至三月三十一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臺幣仟元
一〇三年第一季 一〇二年第一季

金額 金額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53,510) \$(34,761)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9,690 4,084
其他無形資產(增加)減少 (1,256) 162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107,667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62,591 (30, 515)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减少) 309,112 (264, 941)
長期借款 (含一年內到期借款)減少 (245, 689) (46, 154)
長期遞延收入減少 (102) (99)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63,321 (311, 194)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14, 246) 80,480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368,983 189,35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879,453 1,700,389
\$1,889,739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2,248,436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信邦雷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一、公司沿革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設立於民國七十八年十二月,經 營各種電子器材之製造及買賣,並代理前項業務經營投資及進出口貿易。 民國八十六年十月十五日與冠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合併,本公司為存 續公司,合併後,本公司主要業務增加電腦週邊設備、通信器材及其零組 件等之製造加工買賣業務。本公司之股票並獲准自民國九十年五月三日在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買賣。後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二 十日向台灣證券交易所提出股票上市買賣申請,並經核准於民國九十一年 八月二十六日正式掛牌上市。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本集團)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一月一日至三 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報告業經董事會於民國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通過 發布。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 截至財務報告發布日為止,本集團未採用下列金管會已認可且自2015 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會計年度適用之新發布、修訂及修正之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導解釋或解釋公告如下:
    2. (1) 2010 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2010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針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作出 以下修正: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若首次採用者就其首份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財務報表所涵蓋之部分期 間內,變動其會計政策或所使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豁免規 定,則應依該準則第23段之規定,解釋每一此種期中財務報告之變 動及更新第32段所規定之調節。

此外,若衡量日發生於轉換日之後,但在首份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財 務報告所涵蓋之期間內,首次採用者仍得以使用基於特定事項所衡 量之公允價值作為認定成本。另認定成本亦得以適用持有用於受費 率管制之營運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或無形資產個別項目,惟於轉 換日首次採用者應對使用此項豁免規定之每一項目進行減損測試。 首次採用者得選擇採用該項目先前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帳面金額作 為轉換日之認定成本。以上修正自 2011 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 期間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企業合併」

於此修正下,收購日於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2008年修訂) 前之企業合併所產生之或有對價,其處理並非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第3號(2008年修訂)之規定。此外,有關非控制權益之衡量選擇 係適用於屬現時所有權權益,且其持有者有權於清算發生時按比例 份額享有企業淨資產者,非屬前述之非控制權益,僅能以公允價值 衡量。另,收購公司無義務但取代之股份基礎給付視為新的股份基 磁给付,故於合併後財務報表認列。而流通在外不因企業合併而失 效之無義務且未被取代之股份基礎給付一若已既得,則為非控制權 益之一部分;若尚未既得,則視同收購日為給與日予以衡量,將其 中部分列為非控制權益,其列入部分之決定與有義務取代之區分原 則相同。以上修正自2010年7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金融工具:揭露」

該修正要求於金融工具量化揭露中提供質性揭露,以使使用者能將 相關之揭露作連結,並形成金融工具所產生之風險之性質及程度之 全貌。此修正自2011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之表達」 該修正要求對每一權益組成部分,應於權益變動表或附註中依項目 別列報其他綜合捐益之資訊。此修正自2011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 年度期間生效。

信邦雷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

於此修正下,說明因使用者有機會取得企業最近年度報告,於期中 財務報告之附註並無必要提供相對不重大之更新。此外,另增加有 關金融工具與或有負債/資產之部分揭露事項規定。此修正自 2011 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13號「客戶忠誠計書」 於此修正下,可兌換獎勵積分之公允價值考量提供予未由原始銷售 交易賺得獎勵積分之客戶之折扣或獎勵之金額。此修正自2011年1 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2)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比較揭露對首次採用者之有限度豁免 (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首次採用者被允許使用「金融工具揭露之改善」(修正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第7號)中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規定編製財務報表之現行編製 者所允許之相同過渡規定。此修正自 2010 年7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 度期間生效。

(3) 嚴重高度通貨膨脹及移除首次採用之相關特定日期(修正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該修正針對企業之功能性貨幣過去為,或現在是,高度通貨膨脹經 濟下之貨幣,應如何表達財務報表提供指引。此修訂亦移除原本於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與除列或首日損益相關之特定日期,並將 其日期改為轉換日。以上修正自2011年7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 間生效。

(4)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金融工具:揭露」之修正

該修正要求對移轉全部但仍持續參與或移轉部分金融資產時,須對 金融資產之移轉作額外量化揭露及質性揭露。此修正自 2011 年 7 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信邦雷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5) 遞延所得稅:標的資產之回收(修訂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所得稅」)

該修正提供一可反駁之前提假設,即按公允價值模式衡量之投資性 不動產,其遞延所得稅將以出售之基礎認列,除非企業之經營模式 顯示持有該投資性不動產之目的為隨時間消耗其經濟效益。該修正 亦提供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中採重估價模式衡量之非折舊性資 產,其遞延所得稅應以出售之基礎衡量。此修正已使得解釋公告第 21 號 「所得稅:重估價非折舊性資產之回收」被撤銷。此修正自 2012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6)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與解釋公告第 12號,其改變主要在於導入整合後的新控制模式,藉以解決國際會 計準則第27號與解釋公告第12號之實務分歧。亦即主要在於決定 「是否」將另一個體編入合併報表,但未改變企業「如何」編製合 併報表。此準則自2013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7)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聯合協議」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31號,其改變主要 在於藉由移除聯合控制個體採用比例合併之選擇,以增加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中之可比性,並因而使得協議結構不再是決定分類為聯合 營運或合資 (分類為合資者,即依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處理)之最 重要因素。此準則自2013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8)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主要係整合針對子公司、聯合協議、關聯 企業與未合併結構性個體之揭露規定,並將該等規定於單一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表達。此準則自 2013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 效。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9)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號「公允價值衡量」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號主要在於定義公允價值、於單一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規範針對公允價值衡量之架構並規定關於公允價值衡量之 揭露,藉以減少衡量公允價值時適用上之複雜性並改善一致性。惟 並未改變其他準則中有關何時須採用公允價值衝量或揭露之規定。 此準則自2013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10) 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之表 達」)

此修正要求其他綜合損益節列報之各單行項目,應依其後續是否重 分類至損益予以分類及分組。此修正自 2012 年7月1日以後開始之 年度期間生效。

(11)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員工福利」之修改

主要修改包括:(1)確定福利計書之精算損益由原先可採「緩衝區」 予以遞延認列,改為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下、(2)認列於損益項下 之金額僅包括當期及前期服務成本、清償損益及淨確定福利負債(資 產)淨利息、(3)確定福利計書之揭露包括提供每一重大精算假設敏感 度分析之量化資訊、(4)於企業不再能撤銷福利之要約,及認列國際 會計準則第37號「負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範圍內且涉及 離職福利之支付之重組成本兩者較早時點認列離職福利等。此修改 之準則自2013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12) 政府借款(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

該修正針對追溯調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或國際會計準則第 39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0號作出若干規範。首次採用者須推延適 用國際會計準則第20號之規定於轉換日存在之政府借款,若於借款 首次入帳之時點企業已保有追溯調整所需之相關資訊,則企業亦得 選擇追溯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或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 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0號之規定於政府借款。此修正自2013年1月 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信邦雷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3) 揭露一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互抵(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 「余融工具:揭露」)

此修正要求企業揭露與互抵權及相關安排之資訊,前述揭露應提供 有助於評估互抵對企業財務狀況影響之資訊。新揭露規範所有已認 列金融工具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金融工具:表達」規定互抵者 外,亦適用於受可執行淨額交割總約定或類似協議規範之已認列金 融工具。此修正自2013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14)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互抵(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金融工具: 表達 | )

此修正釐清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中「目前有法律上可執行之權利將 所認列之金額互抵 | 之相關規定, 並自 2014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 年度期間生效。

(15)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0號「露天礦場於生產階段之剝除成本」

該解釋適用礦場於生產階段之露天採礦活動所發生之廢料移除成本 (生產剝除成本)。在剝除活動之效益係以產生存貨之形式實現之範 圍內,企業應依存貨之原則處理該剝除活動之成本。在效益係改善 礦產之取得之範圍內,於符合特定標準情況下,則應將此等成本認 列為非流動資產(剝除活動資產)。剝除活動資產應作為既有資產之 增添或增益處理。此解釋自 2013 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 效。

(16) 2009-2011 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此修正釐清以下規定:曾停止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企業於重新採 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得選擇重新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 (即使曾經採用過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或依國際會計準則第8 號之規定追溯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規定,視為企業從未停止採 用過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此修正自2013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 期間生效。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之表達」

此修正釐清(1)提供揭露額外比較資訊與最低要求比較資訊之差 異。最低要求比較期間係指前期、(2)當企業較最低要求比較期間額 外提供比較資訊,應於財務報表相關附註中包括比較資訊,但額外 比較期間不需要提供整份財務報表、(3)當企業追溯適用一項會計政 策或追溯重編財務報表之項目,或重分類其財務報表之項目而對前 期財務狀況表之資訊產生重大影響時,應列報最早比較期間之期初 財務狀況表,惟不需要提供與最早比較期間之期初財務狀況表相關 之附註。此修正自2013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此修正釐清符合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定義之備用零件及維修設備並 非存貨。此修正自2013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金融工具:表達」

修改現有對權益工具持有人所得稅之規定,要求企業依國際會計準 則第12號「所得稅」之規定處理。此修正自2013年1月1日以後 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

此修正釐清關於每一應報導部門之總資產與負債之部門資訊規定, 以加強與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8號 「營運部門」規定之一致性。 另,某一特定部門之總資產與負債僅於其金額係定期提供予主要營 運決策者且相較於前一年度財務報表所揭露者發生重大變動時提 供。此修正自2013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17)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之修正

投資個體之修正主要係提供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中有關合併 之一例外規定,其要求符合投資個體定義之母公司以透過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對子公司之投資,而非將其併入合併報表。此修正亦規 定有關投資個體之揭露事項。此修正自2014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 年度期間生效。

以上為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金管會已認可且自2015年1月1日以 後開始之會計年度適用之新發布、修訂及修正之準則或解釋,新公布或 修正準則、或解釋對本集團並無重大影響。

信邦雷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截至財務報告發布日為止,本集團未採用下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 布但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準則或解釋:
  •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分類及衡量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將以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取 代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並拆分為三個 主要階段逐步進行,每完成一階段即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 融工具:認列與衡量」。第一階段係關於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分類及 衡量。理事會陸續再對減損方法與避險會計進行修正。惟我國不得 提前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且金管會將另行 規定實施日期。

(2)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捐」之修正

此修正係針對 2011 年5月發布之修正,要求企業僅於報導期間認列 或迴轉減捐捐失時,始應揭露個別資產(包括商譽)或現金產生單位 之可回收金額。此外,此修正並要求揭露依據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 決定已減損資產之可回收金額時,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公允價值層 級與關鍵假設等資訊。此修正自2014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 間生效。

(3)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稅賦」

該解釋就應在何時針對政府徵收之稅賦(包括按照國際會計準則第 37號「負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的規定進行核算的稅賦以 及時間和金額均可確定之稅賦)估列為負債提供相關指引。此解釋自 2014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4) 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會計之延續

此修正主要係對衍生工具若有合約更替,於符合特定條件之情況 下,無須停止適用避險會計。此修正自2014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 年度期間生效。

(5)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一避險會計

發布與金融工具會計處理相關之修正,包括:(1)完成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第三階段避險會計專案以取代原來國際會 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中避險會計之規定,此修 正將使企業更能於財務報表中反映風險管理活動;(2)允許單獨提早 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中「本身信用」變動不 認列於損益之處理;及(3)刪除 2015年1月1日為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第9號「金融工具」之強制生效日之規定。

信邦雷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6)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員工福利」之修正–確定福利計書:員工提 撥

此修正針對員工或第三方提撥至確定福利計書,其提撥金與員工提 供服務之年數無關者(例如依員工薪資固定比例),提供得選擇之簡 化會計處理方法。此修正自 2014年7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 效。

(7) 2010-2012 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股份基礎給付」

修正「既得條件」及「市價條件」之定義及新增「績效條件」及「服 務條件」之定義(「績效條件」及「服務條件」之定義於修正前係包 含於「既得條件」之定義中)。以上修正適用給與日發生於 2014 年 7月1日後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企業合併」

此修正包括(1)删除企業合併之或有對價分類規定中「其他適用之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2)刪除「國際會計準則第 37號『負債準備、 或有自倩及或有資產。或其他適當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規定非 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負債之或有對價應於每一報導日以公允價值衡 量,並將公允價值之變動認列於損益,及(3)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第9號「金融工具」之規定以釐清為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或有對 價,僅能以公允價值衡量,且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 工具」之規定表達於損益。此修正自收購日於2014年7月1日以後 之企業合併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8號「營運部門」

要求企業揭露管理階層彙總營運部門之判斷基準,並釐清僅於部門 資產定期提供情況下方需揭露應報導部門資產總額調節至企業資產 總額。此修正自2014年7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號「公允價值衡量」

此新增結論基礎係釐清因先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號「公允價值 衡量」之連帶修正,而移除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第 B5.4.12 段及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列及衡量」第 AG79段,並非意圖改變相關衡量規定。

信邦雷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此修正釐清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重估價時,重估價日之累計折 舊得以總帳面金額與淨帳面金額兩者間之差額重新計算。此修正自 2014年7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24號「關係人揭露」

此修正釐清若一個體提供主要管理人員服務予報導個體或報導個體 之母公司,則該個體為報導個體之關係人。此修正自2014年7月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38號「無形資產」

此修正釐清無形資產項目重估價時,重估價日之累計攤銷得以總帳 面金額與淨帳面金額兩者間之差額重新計算。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8) 2011-2013 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此修正於結論基礎中釐清首次採用者於首份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財務 報表中,得選擇適用已發布並已生效之準則或亦得選擇提前適用已 發布但尚未生效之準則或修正(若該準則或修正允許提前適用)。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企業合併」

此修正係釐清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企業合併」第2段(a)所述 之範圍例外項目包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聯合協議」所定義 聯合協議所有類型之成立且僅適用於聯合協議個體之財務報表。此 修正自2014年7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號「公允價值衡量」

此修正述明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號第52段對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倩群組之公允價值以淨額基礎衡量時,其範圍亦包括屬國際會計準 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及衡量」或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 融工具 前圍之其他合約,無論該等合約是否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 32 號「金融工具: 表達 」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定義。此修正自 2014 年7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信邦雷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投資性不動產」

此修正浴清特定交易是否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企業合併之 定義以及該不動產是否同時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 40 號投資性不動 產之定義,需分別依循此兩號準則之規定獨立進行分析。此修正自 2014年7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9)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受管制之遞延帳戶」

對於處於費率管制活動之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採用者,允許 該等個體依先前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繼續認列與費率管制相關之金 額,惟為增進與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者之比較性,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第14號要求應將該等金額單獨列報。此準則自2016年 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以上為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準則或解釋,其實 際適用日期以金管會規定為準,新公布或修正準則、或解釋對本集團並無 重大影響。

  •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 遵循聲明

太集團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 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會計 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

  1. 编製基礎

合併財務報表除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係以歷史成本為編製 基礎。除另行註明者外,合併財務報表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合併概況

合併財務報表編製原則

子公司自收購日(即本集團取得控制之日)起,即全部編入合併報表中, 直到喪失對子公司控制之日為止。子公司財務報表之會計期間及會計 政策與母公司一致。所有集團內部帳戶餘額、交易、因集團內部交易 所產生之未實現內部利得與捐失及股利,係全數銷除。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對子公司持股之變動,若未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則該股權變動係以 權益交易處理。

子公司綜合損益總額係歸屬至母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非控制 權益因而產生虧損餘額亦然。

若本集團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則

  • (1) 除列子公司之資產(包括商譽)和負債;
  • (2) 除列任何非控制權益之帳面金額;
  • (3) 認列取得對價之公允價值;
  • (4) 認列所保留任何投資之公允價值;
  • (5) 認列任何利益或虧損為當期損益;
  • (6) 重分類母公司之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項目金額為當期損益。

合併財務報表編製主體如下:






說.
投資公司名稱






$\lambda$



103.3.31 102.12.31 102.3.31
Sinbon International Enterprise Co.,
Ltd.(簡稱信邦BVI)
轉投資大陸地區之控
股公司
100.00% 100.00% 100.00%
香港信邦電子有限公司
(簡稱香港信邦)
電子連接器、線束之買
100.00% 100.00% 100.00%
Super Elite Ltd.
(簡稱SEL)
一般投資業 64.48% 64.48% 64.48%
北京信邦電子有限公司
(簡稱北京信邦)
電子連接器、線束之生
產、加工及買賣
100.00% 100.00% 100.00%
Samoa Smart & Diligent Co., Ltd.
(簡稱SAMOA巧勤)
轉投資大陸地區之控
股公司
51.51% 51.51% 51.51%
Sinbon Technologies L.L.C.
(簡稱美東)
電子連接器及連接線
產品之買賣及仲介業
51.00% 51.00% 51.00%
日本信邦電子株式會社
(簡稱日本信邦)
電子連接器、線束之買
70.00% 70.00% 70.00%
Worldwide Wire Harnesse Co.,
Ltd.(簡稱薩摩亞田納西)
轉投資美國之控股公
50.00% 50.00% 50.00%
冠澤股份有限公司
(簡稱冠澤)
各式電子材料買賣及
一般投資業
100.00% 100.00% 100.00%

KL1M N2O%&fM%&34567N]^(8) (Y>mJK^{sUHi@ABCf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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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3.31 102.12.31 102.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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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bon USA L.L.C.
( !KL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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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
&
PQKL:d1M2O%&
( !K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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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wf()
100.00% 100.00% 100.00%
K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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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上述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中,部分子公司之財務報表未經會計 師核閱,該等子公司民國一〇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〇二年三月 三十一日之資產總額分別為\$4,661,515及\$4,430,676,負債總額分別為 $$1.872.997$ 及 $$1.984.952$ , 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第一季之綜合損益 總額分別為\$131,134及\$136,841。

  1. 外幣交易

本集團之合併財務報表係以母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集團內 的每一個體係自行決定其功能性貨幣,並以該功能性貨幣衡量其財務 報表。

集團內個體之外幣交易係以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其功能性貨幣記錄。於 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外幣貨幣性項目以該日收盤匯率換算;以公允 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以決定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以 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以原始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除下列所述者外,因交割或換算貨幣性項目所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 生當期認列為損益:

  • (1) 為取得符合要件之資產所發生之外幣借款,其產生之兌換差額若視 為對利息成本之調整者,為借款成本之一部分,予以資本化作為該 項資產之成本。
  • (2) 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之外幣項目, 依金融工具之會計政策處理。
  • (3)構成報導個體對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一部分之貨幣性項目,所產生 之兌換差額原始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捐益,並於處分該淨投資時,自 權益重分類至捐益。

當非貨幣性項目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時,該利益或損失 之任何兒換組成部分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當非貨幣性項目之利益或 損失認列為損益時,該利益或損失之任何兌換組成部分認列為損益。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外幣財務報表之換算

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與負債係以該資產負債表 日之收盤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 算。因換算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於處分該國外 營運機構時,將先前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權益項下之單獨 組成部分之累計兌換差額,於認列處分損益時,自權益重分類至損益。 對國外營運機構喪失控制、重大影響或聯合控制但仍保留部分權益 時,亦按處分處理。

在未喪失控制下部分處分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時,按比例將認 列於其他綜合捐益之累計兌換差額重新歸屬予該國外營運機構之非控 制權益,而不認列為捐益;在未喪失重大影響或聯合控制下,部分處 分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關聯企業或聯合控制個體時,累計兌換差額則 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本集團因收購國外營運機構產生之商譽及對其資產與負債帳面金額所 作之公允價值調整,視為該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自債,並以其功能 性貨幣列報。

  1.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則分類為非流動資 產:

  • (1) 預期於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
  • (4) 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 以清償負債受到限制者除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自債,非屬流動自債,則分類為非流動自 倩:

  • (1) 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
  • (4)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自倩。自 倩之條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 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係庫存現金、活期存款及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 值變動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包括合約期間三個月 內之定期存款)。

  1.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本集團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 列。

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適用範圍之金融 資產與金融負債,於原始認列時,係依公允價值衡量, 直接可歸屬於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除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及金融負債外)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係從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 公允價值加計或減除。

(1) 金融資產

本集團所有慣例交易金融資產之認列與除列,採交易日會計處理。

本集團之金融資產係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持有至到期日投資、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與放款及應收款四類。 該分類係於金融資產原始認列時視其性質及目的而決定。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持有供交易及原始認列 即指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

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分類為持有供交易:

  • A. 其取得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
  • B. 於原始認列時即屬合併管理之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之一部 分,且有近期該組合為短期獲利之操作型熊之證據;或
  • C. 屬衍生工具(財務保證合約或被指定且有效之避險工具之衍生 工具除外)。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對於包含一個或多個嵌入式衍生工具之合約,可指定整體混合(結 合)合約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當符合下列因 素之一而可提供更攸關之資訊時,於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

  • A. 該指定可消除或重大減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或
  • B. 一組金融資產、金融負債或兩者,依書面之風險管理或投資 策略,以公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其績效,且合併公司內部 提供予管理階層之該投資組合資訊,亦以公允價值為基礎。

此類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衡量,其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 捐益,該認列為捐益之利益或捐失包含該金融資產所收取之任何股 利或利息(包含於投資當年度收到者)。

對於此類金融資產,若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 量時,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以 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非衍生金融資產,且被指定為備供出售,或未 被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日投資 或放款及應收款。

備供出售貨幣性金融資產帳面金額變動中之部分兌換差額、備供出 售金融資產以有效利率法計算之利息收入及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 股利收入,係認列於損益。其餘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變 動,於該投資除列前認列於權益項下;除列時將先前認列於權益項 下之累積數重分類至損益。

對於權益工具投資,若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 量時,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以 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非衍生金融資產若具有固定或可決定之付款金額,且本集團有積極 意圖及能力持有至到期日時,分類為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惟不 包括下列項目: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指定 為備供出售,以及符合放款及應收款定義者。

此等金融資產於原始衡量後, 係以採用有效利率法之攤銷後成本減 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攤銷後成本之計算則考量取得時之折價 或溢價及交易成本。有效利率法之攤銷認列於損益。

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係指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收取 金額之非衍生金融資產,且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未分類為透過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未指定為備供出售,以及未因信用惡化以外之 因素致持有人可能無法收回幾乎所有之原始投資。

此等金融資產係以應收款項及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單獨表達於 資產負債表,於原始衡量後,採有效利率法之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 後之金額衡量。攤銷後成本之計算則考量取得時之折價或溢價以及 交易成本。有效利率法之攤銷認列於損益。

金融資產減損

除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外,其他金融資產係於每一 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減損,當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 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損失事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 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減少 除應收款項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外,其餘則直接由帳面金額中扣 除,並將損失認列於損益。

當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低於成本且發生顯著或永久性下 跌時,將被認為是一項損失事項。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其他金融資產之損失事項可能包含:

A. 發行人或交易對方發生重大財務困難;或

B. 違反合約, 例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或

C. 倩務人很有可能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D. 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因發行人財務困難而消失。

本集團針對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與放款及 應收款,首先個別評估重大個別金融資產是否存有減損客觀證據, 個別不重大之金融資產則以群組評估。若確定個別評估之金融資產 無減損客觀證據存在,無論是否重大,將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性之 金融資產合併為一群組,並以群組進行減損評估。若存有發生減損 損失之客觀證據,損失之衡量係以資產之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 流量現值之差額決定。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之現值係依該資產原始有 效利率折現,惟放款如採浮動利率,其用以衡量減損損失之折現率 則為現時有效利率。利息收入係以減少後之資產帳面金額為基礎, 並以計算減捐捐失所採用之現金流量折現率持續估列入帳。

當應收款項預期於未來無法收現時,應收款項及相關之備抵科目即 應予沖銷。於認列減損損失之後續年度,若因一事件之發生導致估 計減損損失金額增加或減少,則藉由調整備抵科目以增加或減少先 前已認列之減損損失。如沖銷之後回收,則此回收認列於損益。

分類為備供出售之權益工具,減損認列金額係以取得成本與目前公 允價值之差異所衡量之累積損失,減除先前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 失衡量,並自權益項下重分類至損益。權益投資之減損損失不透過 捐益迴轉;減損後之公允價值增加直接認列於權益。

分類為備供出售之債務工具,減損認列金額係以攤銷後成本與當時 公允價值間之差異所衡量之累積損失,減除該資產先前已認列於損 益之減損損失衡量。未來利息收入依資產減少後帳面金額為基礎, 並以衡量減損損失計算現金流量折現所使用之有效利率設算,利息 收入認列於損益。債務工具公允價值如於後續年度增加,且該增加 明顯與認列減損損失後發生之事件相關,則減損損失透過損益迴 轉。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金融資產除列

本集團持有之金融資產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除列:

  • A. 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
  • B. 已移轉金融資產且將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移 轉予他人。
  • C. 既未移轉亦未保留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但已移 轉對資產之控制。

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加計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於 損益。

(2) 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集團發行之負債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 及權益工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權益工具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集團於資產減除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 合約, 本集團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 之余額認列。

複合工具

本集團對所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依其合約條款確認金融負債及權 益組成要素。另對所發行之轉換公司債,係於區分權益要素前評估 嵌入之買、賣權之經濟特性及風險是否與主債務商品緊密關聯。

信邦雷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不涉及衍生金融工具之負債部分,其公允價值使用性質相當且不具 轉換特性債券之市場利率評估,於轉換或贖回清償前,此部分金額 分類為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至於其他與主契約經濟特性 風險不緊密關聯之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部分(例如嵌入之買回權及 贖回權經確認其執行價格無法幾乎等於債務商品於每一執行日之 攤銷後成本),除屬權益組成要素外,分類為負債組成要素,並於 後續期間以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權益要素之金額則以轉換公 司倩公允價值減除負債組成部分決定之,其帳面金額於後續之會計 期間不予重新衡量。若所發行之轉換公司債不具權益要素,則依國 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混合工具之方式處理。

交易成本依照原始認列可轉換公司債分攤予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 之比例,分攤至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

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該轉換公司債到期前要求行使轉換權利時,先 將負債組成要素之帳面金額調整至轉換當時應有之帳面金額,作為 發行普通股之入帳基礎。

金融負債

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適用範圍之金 融自倩於原始認列時,分類為透過捐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自倩 或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包括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 及原始認列指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分類為持有供交易:

A. 其取得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

  • B. 於原始認列時即屬合併管理之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之一部 分,且有近期該組合為短期獲利之操作型態之證據;或
  • C. 屬衍生工具(財務保證合約或被指定且有效之避險工具之衍生 工具除外)。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對於包含一個或多個嵌入式衍生工具之合約,可指定整體混合(結 合)合約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當符合下列因素 之一而可提供更攸關之資訊時,於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

A. 該指定可消除或重大減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或

B. 一組金融資產、金融負債或兩者,依書面之風險管理或投資策 略,以公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其績效,且合併公司內部提供 予管理階層之該投資組合資訊,亦以公允價值為基礎。

此類金融負債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該認列為損益 之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負債所支付之任何利息。

對於此類金融負債,若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 量時,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以成本衡量,並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列 報於資產負債表。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包括應付款項及借款等,於原始認列 後,續後以有效利率法衡量。當金融負債除列及透過有效利率法攤 提時,將其相關捐益及攤銷數認列於捐益。

攤銷後成本之計算考量取得時之折價或溢價及交易成本。

金融負債之除列

當金融負債之義務解除、取消或失效時,則除列該金融負債。

當本集團與債權人間就具重大差異條款之債務工具進行交換,或對 現有金融負債之全部或部分條款作重大修改(不論是否因財務困 難),以除列原始負債並認列新負債之方式處理,除列金融負債時, 將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括移轉之非現金資產 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於損益。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3) 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已認列金額目前具互抵之法律行使權利 且有意圖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能予以互抵 並以淨額列示於資產負債表。

(4) 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工具公允僧值係指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 之市場報價且不考量交易成本。

對於非屬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工具,其公允價值係以適當之評價技 術決定。此評價技術包括使用最近公平市場交易、參考實質上相同 另一金融工具目前之公允價值,以及現金流量折現分析或其他評價 模式。

  1. 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團所持有或發行之衍生金融工具係用以規避匯率風險及利率風 險,其中屬指定且為有效避險者,於資產負債表列報為避險之衍生金 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其餘非屬指定且為有效避險者,則於資產負債表 列報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屬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 倩。

衍生金融工具之原始認列係以衍生金融工具合約簽訂日之公允價值衡 量,並於續後採公允價值衡量。當衍生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為正數時, 為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為負數時,則為金融負債。衍生金融工具公允 價值變動直接認列於損益,惟涉及現金流量避險及國外營運機構淨投 資避險屬有效部分者,則認列於權益項下。

當嵌入於主契約之衍生金融工具,其經濟特性及風險與主契約並非緊 密關聯,且主契約非持有供交易或指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 該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應視為獨立之衍生金融工具處理。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存貨

存貨按逐項比較之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法評價。

成本指為使存貨達到可供銷售或可供生產狀態及地點所產生之成本: 原物料一以實際進貨成本,採先進先出法 製成品及在製品一包括直接原料、人工及以正常產能分攤之固定製造 費用,但不包含借款成本。

淨變現價值指在正常情況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須投入之成本及 銷售費用後之餘額。

  1.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集團對關聯企業之投資除分類為待出售資產外,係採用權益法處 理。關聯企業係指本集團對其有重大影響者。

於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於資產負債表之列帳,係以成本加計取得 後本集團對該關聯企業淨資產變動數依持股比例認列之金額。對關聯 企業投資之帳面金額及其他相關長期權益於採用權益法減少至零後, 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關聯企業支付款項之範圍內,認列 額外損失及負債。本集團與關聯企業間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損益,則 依其對關聯企業之權益比例銷除。

當關聯企業之權益變動並非因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項目而發生且不影 響本集團對其持股比例時,本集團係按持股比例認列相關所有權權益 變動。因而所認列之資本公積於後續處分關聯企業時,係按處分比例 轉列捐益。

關聯企業增發新股時,本集團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投資比例發生變 動,因而使本集團對該關聯企業所享有之淨資產持份發生增減者,以 「資本公積」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調整該增減數。於投資比例變 動為減少時,另將先前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相關項目,依減少比 例重分類至捐益或其他適當科目。前述所認列之資本公積於後續處分 關聯企業時,係按處分比例轉列損益。

關聯企業之財務報表係就與集團相同之報導期間編製,並進行調整以 使其會計政策與本集團之會計政策一致。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本集團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採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 認列與衡量」之規定確認是否有客觀證據顯示對關聯企業之投資發生 減損,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本集團即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 減損」之規定以關聯企業之可回收金額與帳面金額間之差異數計算減 捐金額,並將該金額認列於對關聯企業之損益中。前述可回收金額如 採用該投資之使用價值,本集團則依據下列估計決定相關使用價值:

  • (1) 本集團所享有關聯企業估計未來產生現金流量現值之份額, 包括關 聯企業因營運所產生之現金流量及最終處分該投資所得之價款;或
  • (2) 本集團預期由該投資收取股利及最終處分該投資所產生之估計未 來現金流量現值。

因構成投資關聯企業帳面金額之商譽組成項目,並未單獨認列,故無 須對其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商譽減損測試之規定。

當喪失對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時,本集團係以公允價值衡量並認列所 保留之投資部分。喪失重大影響時該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與所保 留投資之公允價值加計處分所得價款間之差額,則認列為損益。

本集團對聯合控制個體之投資除分類為待出售資產外,亦採用前述權 益法處理。聯合控制個體係指本集團對其具有聯合控制且涉及設立公 司、合夥或其他個體者。

  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認列基礎,並減除累計折舊及累 計減損後列示,前述成本包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拆卸、移除及復 原其所在地點之成本及因未完工程所產生之必要利息支出。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之各項組成若屬重大,則單獨提列折舊。當不動產、廠房 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項目須被定期重置,本集團將該項目視為個別資產 並以特定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分別認列。該等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 額,則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除列規定予 以除列。重大檢修成本若符合認列條件,係視為替換成本而認列為廠 房及設備帳面金額之一部分,其他修理及維護支出則認列至損益。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折舊係以直線法按下列資產之估計耐用年限計提:

資產項目 耐用年限
房屋及建築 $5 - 50$ 年
機器設備 $3 \sim 10$ 年
運輸設備 5 4
辩公設備 $3 \sim 10$ 年
其他設備 $2 \sim 15$ 年
租賃改良 依租賃年限或耐用年限孰短者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項目或任一重要組成部分於原始認列後,若予 處分或預期未來不會因使用或處分而有經濟效益之流入,則予以除列 並認列損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係於每一財務年度 終了時評估,若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該變動視為會計估計變 動。

  1. 血形資產

單獨取得之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係以成本衡量。透過企業合併取得 之無形資產成本為收購日之公允價值。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後,係以 其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作為帳面金額。不符合 認列條件之內部產生無形資產不予資本化,而係於發生時認列至損益。

無形資產之耐用年限區分為有限及非確定耐用年限。

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於其耐用年限內攤銷,並於存有減損跡象 時進行減損測試。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係至 少於每一財務年度結束時進行複核。若資產之預估耐用年限與先前之 估計不同或未來經濟效益消耗之預期型態已發生改變,則攤銷方法或 攤銷期間將予以調整並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不予攤銷,但於每一年度依個別資產或現 金產生單位層級進行減捐測試。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於每期 評估是否有事件及情況繼續支持該資產之耐用年限仍屬非確定。若耐 用年限由非確定改為有限耐用年限時,則推延適用。

無形資產之除列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係認列至損益。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本集團無形資產會計政策彙總如下:

電腦軟體成本 其他無形資產
耐用年限 有限1~5 年 有限50年
使用之攤銷方法 直線法攤銷 直線法攤銷
内部產生或外部取得 外部取得 外部取得
  1. 非金融資產之減損

本集團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所有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 減損」之資產是否存有減損跡象。如有減損跡象或須針對某一資產每 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本集團即以個別資產或資產所屬之現金產生單 位進行測試。減損測試結果如資產或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 額大於其可回收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為淨公允價值或 使用價值之較高者。

本集團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針對商譽以外之資產,評估是否有跡象 顯示先前已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如存有此等跡象, 本集團即估計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可回收金額因 資產之估計服務潛能變動而增加時,則迴轉減損。惟迴轉後帳面金額 不超過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 而余貊。

商譽所屬之現金產生單位或群組,不論有無減損跡象,係每年定期進 行減損測試。減損測試結果如須認列減損損失,則先行減除商譽,減 除不足之數再依帳面金額之相對比例分攤至商譽以外之其他資產。商 譽之減捐,一經認列,嗣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迴轉。

繼續營業單位之減損損失及迴轉數係認列於損益。

  1. 負債準備

自倩準備之認列條件係因過去事件所產生之現時義務(法定義務或推定 義務),於清償義務時,很有可能需要流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且該義 務金額能可靠估計。當本集團預期某些或所有負債準備可被歸墊時, 只有當歸墊幾乎完全確定時認列為單獨資產。若貨幣時間價值影響重 大時,負債準備以可適當反映負債特定風險之現時稅前利率折現。負 倩折現時,因時間經過而增加之自倩金額,認列為借款成本。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除役、復原及修復成本之負債準備

拆卸、移除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復原其所在地點所產生之除役負債 準備,其金額以預期清償義務之現金流量估計折現值衡量,且將該除 役成本認列為資產成本之一部分。現金流量以反映除役負債特定風險之 現時稅前利率折現。負債準備之折現攤銷於發生時認列為借款成本。估 計之未來除役成本於每個報導期間結束日進行適當之評估及調整。未 來除役成本之估計變動或折現率之改變,相對增加或減少相關資產成 本。

銷貨退回及折讓負債準備

本集團依歷史經驗及其他已知原因估列銷貨退回及折讓之負債準備。

  1. 收入認列

收入係於經濟效益將很有可能流入本集團且金額能可靠衡量時認列。 收入以已收或應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各項收入認列之條件及方 式列示如下:

商品銷售

銷售商品之收入於符合下列所有條件時認列:已將商品所有權之重大 風險與報酬移轉予買方、對於已出售之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 持有效控制、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 流入企業、與交易相關之成本能可靠衡量。

利息收入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放款及應收款及持有至到期日金 融資產)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其利息收入係以有效利率法估列,並將 利息收入認列於損益。

股利收入

當本集團有權收取股利時,方認列相關股利收入。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借款成本

直接可歸屬於取得、建造或生產符合要件之資產的借款成本,予以資 本化為該資產成本之一部分。其他所有借款成本則認列為發生期間之 費用。借款成本係包括與舉借資金有關而發生之利息及其他成本。

  1. 政府補助

本集團在能合理確信將符合政府補助所定條件,並可收到政府補助之 經濟效益流入時,始認列政府補助收入。當補助與資產有關時,政府 補助則認列為遞延收入並於相關資產預期耐用年限分期認列為收益; 當補助與費用項目有關時,政府補助係以合理而有系統之方法配合相 關成本之預期發生期間認列為收益。

本集團取得之非貨幣性政府補助時,以名目金額認列所收取之資產與 補助,並於標的資產之預期耐用年限與效益消耗型熊分期等額於綜合 損益表認列收益。與自政府或相關機構獲取低於市場利率之貸款或類 似輔助視為額外的政府補助。

  1. 退職後福利計畫

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員工退休辦法適用於所有正式任用之員工,員工 退休基金全數提存於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管理,並存入退休基 金專戶,由於上述退休金係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名義存入,與本 公司及國內子公司完全分離,故未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中。國外子 公司及分公司員工退休辦法係依當地法今規定辦理。

對於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後福利計畫,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每月負 擔之員工退休金提撥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所提撥之 金額認列為當期費用;國外子公司及分公司則依當地特定比例提撥並 認列為當期費用。

對於屬確定福利計畫之退職後福利計畫,依據預計單位福利法於年度 報導期間結束日按精算報告提列,精算損益於發生時,列入其他綜合 損益項下,並立即認列於保留盈餘;期中期間之退休金成本則採用前 一年度結束日依精算決定之退休金成本率,以年初至當期末為基礎計 算,並針對該結束日後之重大市場波動,及重大縮減、清償或其他重 大一次性事項加以調整並予以揭露。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利益)係指包含於決定本期損益中,與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 得稅有關之彙總數。

當期所得稅

本期及前期之當期所得稅負債(資產),係以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實 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衡量。當期所得稅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 接認列於權益之項目有關者,係分別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權益而非 損益。

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於股東會決議分配盈 餘之日列為所得稅費用。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就報導期間結束日,資產與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資產 自倩表之帳面金額間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予以計算。

除下列兩者外,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予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

  • (1) 商譽之原始認列;或非屬企業合併交易所產生,且於交易當時既 不影響會計利潤亦不影響課稅所得(損失)之資產或負債原始認列;
  • (2) 因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所產生,其迴轉時點可控制 且於可預見之未來很有可能不會迴轉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除下列雨者外,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未使用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 抵減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於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認 列:

  • (1) 與非屬企業合併交易,且於交易當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亦不影響 課稅所得(損失)之資產或負債原始認列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 異有關;
  • (2) 與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有關,僅於可預見之未來很有可能迴轉且迴轉當時有足夠之課稅 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之範圍內認列。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自債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自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 量,該稅率並以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為 基礎。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衡量係反映報導期間結束日預期回收 資產或清償負債帳面金額之方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遞延所得稅與不 列於損益之項目有關者,亦不認列於損益,而係依其相關交易認列於 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認列於權益。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每一報導期間結 束日予以重新檢視並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僅於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之互抵 具有法定執行權,且遞延所得稅係屬同一納稅主體並與由同一稅捐機 關課徵之所得稅有關時,可予互抵。

期中期間之所得稅費用,則以當年度預期總盈餘所適用之稅率予以應 計及揭露,亦即將估計之年度平均有效稅率應用至期中期間之稅前利 益。

  1. 企業合併與商譽

企業合併係採用收購法進行會計處理。企業合併之移轉對價、所取得 之可辨認資產及承擔之自倩,係以收購日之公允價值衡量。收購者針 對每一企業会併,係以公允價值或被收購者可辩認淨資產之相對比例 衡量非控制權益。所發生之收購相關成本係當期費用化並包括於管理 費用。

本集團收購業務時,係依據收購日所存在之合約條件、經濟情況及其 他相關情況,進行資產與負債分類與指定是否適當之評估,包括被收 購者所持有主契約中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之分離考量。

企業合併如係分階段完成者,則收購者先前所持有被收購者之權益, 係以收購日之公允價值重新衡量,並將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當 期損益。

收購者預計移轉之或有對價將以收購日之公允價值認列。被視為資產 或負債之或有對價,其續後之公允價值變動將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 「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規定認列為當期損益或其他綜合損益之變 動。惟或有對價如係分類為權益時,則在其最終於權益項下結清前, 均不予以重新衡量。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商譽之原始衡量係所移轉之對價加計非控制權益後之總數,超過本集 團所取得可辨認資產與負債公允價值之金額;此對價如低於所取得淨 音產公允價值,其差額則認列為當期捐益。

商譽於原始認列後,係以成本減累計減捐衡量。因企業合併所產生之 商譽自取得日起分攤至集團中預期自此合併而受益之每一現金產生單 位,無論被收購者之其他資產或負債是否歸屬於此等現金產生單位。 每一受攤商譽之單位或單位群組代表為內部管理目的監管商譽之最低 層級,且不大於彙總前之營運部門。

處分部分包含商譽之現金產生單位時,此處分部分之帳面金額包括與 被處分營運有關之商譽。所處分之商譽,係依據該被處分營運與所保 留部分之相對可回收金額予以衡量。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集團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須於報導期間結束日進行判斷、估 計及假設,此將影響收入、費用、資產與負債報導金額及或有負債之揭露。 然而,這些重大假設與估計之不確定性可能導致資產或負債之帳面金額須 於未來期間淮行重大調整之結果。

估計及假設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對有關未來所作之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資 訊,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一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重大風險。 茲說明如下:

  1. 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當認列於資產負倩表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公允價值無法由活絡市場 取得時,公允價值將運用評價技術來決定,包括收益法(例如現金流量 折現模式)或市場法,這些模式所用之假設變動將會影響所報導金融工 具之公允價值。請詳附註十二。

  1. 退職後福利計書

退職後福利計書之退休金成本與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取決於精算評 價。精算評價牽涉各種不同假設,包括:折現率之決定、未來薪資之 增加、死亡率和未來退休金給付之增加等。對用以衡量退休金成本與 確定福利義務所使用假設之詳細說明請詳附註六。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所得稅

所得稅的不確定性存在於對複雜稅務法規之解釋、產生未來課稅所得 的金額及時點。由於廣泛的國際商業關係與契約的長期性和複雜性, 其實際結果與所作假設間產生之差異,或此等假設於未來之改變,可 能迫使將已入帳的所得稅利益和費用於未來予以調整。對所得稅之提 列,係依據本集團營業所在各國之稅捐機關可能的查核結果,所作之 合理估計。所提列的金額是基於不同因素,例如:以往稅務查核經驗 及課稅主體與所屬稅捐機關對稅務法規解釋之不同。此解釋之差異, 因集團個別企業所在地之情況,而可能產生各種議題。

未使用之課稅損失與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係於 未來很有可能產生課稅所得或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之範圍內,認列遞 延所得稅資產。決定遞延所得稅資產可認列之金額係以未來課稅所得 及應課稅暫時性差異可能發生之時點及水準併同未來之稅務規劃策略 為估計之依據。

六、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1. 現金及約當現金
103.3.31 102.12.31 102.3.31
庫存現金 \$15,155 \$10,758 \$26,796
銀行存款 2,231,969 1,868,149 1,847,945

2,247,124 1,878,907 1,874,741
加:備抵兌換利益 1,312 546 14,998
合計 \$2,248,436 \$1,879,453 \$1,889,739
  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103.3.31 102.12.31 102.3.31
持有供交易:
未指定避險關係之衍生性金融工具
遠期外匯合約 \$1,352 \$ - \$2,653
非衍生性金融資產
基金 4,000
股票 960
合計 \$1,352 \$4,000 \$3,613

本集團持有供交易金融資產未有提供擔保之情事。

(Y>mJK^{sUHi@ABCfrs)

  1. '(k)YYJK-&ZV
103.3.31 102.12.31 102.3.31
%Lj N2O%& \$168,381 \$ 266,656 \$311,098
t\$8EtQ-'(k)YYJK (7,991) (12,655) -
w(t)\$'(k)YYJK3\$X(Q)R 28,230 - (172,783)
\$188,620 \$ 254,001 \$138,315

YA6'(k)YYJK32<(CCcc>[

  1. H*Y|[cYYJK-&ZV
103.3.31 102.12.31 102.3.31
wbQRx%yz{ [cYYJK
.&-^'GFJ N2O%& \$60,750 \$60,750 \$60,750
(&'GFJ N2O%& 50,000 50,000 50,000
3&'GFJ N2O%& 45,000 45,000 50,000
General Research Of Electronics Inc. 23,184 23,184 23,184
\b-)*JFJ99 19,627 19,789 -
i+MrY>DZ 13,460 13,460 13,460
,1j N2O%& 12,667 12,667 12,667
-.j N2O%& 6,150 6,150 6,150
/L&n N2O%& 4,500 4,500 4,500
01j N2O%& 4,125 4,125 4,125
2:(PQ)j2O%& 2,306 2,264 2,258
@;ds"3 N2O%& 1,500 1,500 1,500
imbj2O%& 1,441 1,441 1,441
E 244,710 244,830 230,035
t\$8EtQ-H*Y [cYYJK (33,412) (33,376) (28,871)
3
E
\$211,298 \$211,454 \$201,164

\qYA6ps2c3\,p7q !FJU^"?%yz{3a~ Edcs;tuE/03a[~#\$~Edcf|UbT/0H%y z{|[U`Es*Y|[[

YA6H*Y|[cYYJK32<(CCcce[

(Y>mJK^{sUHi@ABCfrs)

  1. }~!h>
103.3.31 102.12.31 102.3.31
}~!h \$317,127 \$331,897 \$257,007
t\$'ao -}~!h - - -
> \$317,127 \$331,897 \$257,007

YA6c}~!h32<(CCcce[

6. }~ !>

(1) {|7n\$

103.3.31 102.12.31 102.3.31
}~ ! \$2,711,090 \$2,674,254 \$2,377,048
t\$'ao (5,261) (6,150) (24,284)
w\$'aNLSR 21,666 6,904 16,990
3E \$2,727,495 \$2,675,008 \$2,369,754

(2) YA6c}~ !32<(./cce[

(3) YA61"#c4Ke;a}fTi60~120j[2)}~ !p< 5co UVJD7n\$

Z?[~ :[~
ctQQ< ctQQ< 3E
103.1.1 \$ - \$6,150 \$6,150
b/0~q`:V - (889) (889)
vSGjc(kE)cY> - - -
103.3.31 \$ - \$5,261 \$5,261
102.1.1 \$ - \$27,311 \$27,311
b/0~q`:V - (2,714) (2,714)
vSGjc(kE)cY> - (313) (313)
102.3.31 \$ - \$24,284 \$24,284

YA6Q->RCSf>RBSCTC9>d|/}~ !Z?[ ~pKcctQQ<[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4) 應收帳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已逾期但尚未減損之應收帳款

未逾期且未減損 30天內 $31 - 60$ 天 61-90天 91-120天 121天以上 合計
103.3.31 \$2,583,435 \$72,818 \$42,301 \$9,361 \$8,184 \$11,396 \$2,727,495
102.12.31 \$2,561,856 \$68,340 \$23.985 \$6,867 \$7.589 \$6,371 \$2,675,008
102.3.31 \$2,179,362 \$113,578 \$41,431 \$20,611 \$14,772 $\$\text{-}82,369,754$
  1. 存貨

(1) 明細如下:

103.3.31 102.12.31 102.3.31

\$699,739 \$662,494 \$604,788

6,963 5,940 7,489


181,799 92,972 205,206


375,713 529,166 366,073

429,898 402,378 382,628

1,694,112 1,692,950 1,566,184
減: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66, 638) (63, 722) (61, 848)

\$1,627,474 \$1,629,228 \$1,504,336

本集團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第一季認列為費用之存貨成本分 別為\$2,144,342及\$1,816,235,其相關項目如下:

103年第一季 102年第一季
存貨跌價損失(回升利益) \$2,916 \$(11,308)
出售下腳及廢料收入 (5,470) (5,375)

\$(2,554) \$(16,683)

(2) 民國一〇二年第一季由於處分過時之產品及因淨變現價值回升, 故產生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3) 前述存貨未有提供擔保之情事。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1) 本集團投資關聯企業之明細如下:
103.3.31 102.12.31 102.3.31
持股 持股 持股
被投資公司名稱 金額 比例 金額 比例 金額 比例
上市(櫃)公司
優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26,686 20.90% \$214,785 20.90% \$197,835 21.33%
非上市(櫃)公司
聯鼎創業投資股份有限
公司 198,130 20.00% 184,281 20.00% 205,835 20.00%
Korea Sinbon
Electronics Co Ltd. 17,862 37.50% 18,971 37.50% 16,457 37.50%

\$442,678 \$418,037 \$420,127

(2) 投資關聯企業

於民國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 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團投資關聯企業有公開報價者,其帳面 金額分別為\$226,686、\$214,785及\$197,835;其公允價值分別為 $$295.163 \cdot $229.215 \times $229.215$ .

民國一〇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〇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採用權 益法之投資分別為\$442.678及\$420.127,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 第一季相關之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捐益之份額分別 為\$954及\$3.385,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第一季相關之採用權益 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分別為\$20,832及 \$8.097, 係以該等被投資公司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認列為依 據。

(3) 上述投資關聯企業未有提供擔保之情事。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4) 本集團投資關聯企業之彙總財務資訊如下:

103.3.31 102.12.31 102.3.31
總資產 \$2,882,714 \$2,765,318 \$2,875,489
總負債 \$433,354 \$424,431 \$529,387
103年第一季 102年第一季
收入 \$322,885 \$407,901
淨利(淨損) \$7,054 \$16,753
  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 本集團固定資產之明細如下:

103.1.1-103.3.31

未完工程及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辦公設備 運輸設備 其他設備 租賃改良 待驗設備 合計
成本:
103.1.1 \$114,547 \$1,121,793 \$969,685 \$90,212 \$40,125 \$130,349 \$124,300 \$12,293 \$2,603,304
增添 34,495 11,946 2,031 491 4,703 (156) 53,510
處分 $\blacksquare$ (15, 423) (6, 559) (195) (676) (22, 853)
匯率變動之影響 (12,108) (7,038) (504) (134) (1,006) (974) (101) (21, 865)
其他變動 4,567 4,567
103.3.31 \$114,547 \$1,148,747 \$959,170 \$85,180 \$40,287 \$133,370 \$123,326 \$12,036 \$2,616,663
折舊及減損:
103.1.1 $\mathsf{\$}$ . \$357,648 \$507,944 \$65,577 \$23,353 \$69,873 \$24,071 $\hat{\mathbb{S}}$ - \$1,048,466
折舊 11,623 21,168 2,197 1,363 4,116 1,421 ä, 41,888
累計減損 (8,885) (8,885)
處分 413 (6,127) (5,893) (195) (1,042) $\overline{\phantom{0}}$ (12, 844)
匯率變動之影響 (2, 334) (3,757) (392) (129) (570) (167) (7, 349)
其他變動
103.3.31 $\mathbb{S}$ - \$367,350 \$510,343 \$61,489 \$24,392 \$72,377 \$25,325 $\$ - \$1,061,276

(Y>mJK^{sUHi@ABCfrs)

3 gf
8' ,NfOP f% ' h% ' JR ' ?@ ' STHU Fd ' 3E
BCD
102.1.1 \$114,547 \$1,068,922 \$918,307 \$92,599 \$25,566 \$109,751 \$117,733 \$10,481 \$2,457,906
vp - - 27,874 1,827 146 3,275 - 1,639 34,761
l& - - (2,928) (1,950) (722) (206) - - (5,806)
{ UVcQR - 25,313 25,498 4,433 123 3,968 3,271 99 62,705
?@UV - - - 66 - 1,653 - - 1,719
102.3.31 \$114,547 \$1,094,235 \$968,751 \$96,975 \$25,113 \$118,441 \$121,004 \$12,219 \$2,551,285
EF*GHD
102.1.1 \$ - \$290,126 \$441,878 \$56,542 \$4,479 \$48,427 \$17,642 \$ - \$859,131
fg - 11,027 1,368 6,606 5,953 15,182 1,362 - 41,498
l& - - (612) (455) (519) (180) - - (1,766)
{ UVcQR - 8,664 10,393 2,550 756 1,132 394 - 23,889
?@UV - - - 21 - 85 - - 106
102.3.31 \$ - \$309,817 \$453,027 \$65,264 \$10,669 \$64,646 \$19,398 \$ - \$922,821
IJKLMD
103.3.31 \$114,547 \$781,397 \$448,827 \$23,691 \$15,895 \$60,993 \$98,001 \$12,036 \$1,555,387
102.12.31 \$114,547 \$764,145 \$461,741 \$24,635 \$16,772 \$60,476 \$100,229 \$12,293 \$1,554,838
102.3.31 \$114,547 \$784,418 \$515,724 \$24,446 \$21,657 \$53,847 \$101,606 \$12,219 \$1,628,464

102.1.1-102.3.31

(2) YA6!VK?+,f '<(CCc/U6x34]^[

  • (3) YA632bcJ1#JK`KcSiJYucc/[
  • (4) YA6OPEctu\*IN%&f%OPEf9Pg=U|& ?x?Ks50Sf25S<5fg[

  • -.tQ]

ftQ]9lUbGG34px2c-.D&hW1M23XYK crs[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分攤至雷子零件現金產生單位之商譽之帳面金額:

電子零件現金單位
----------
103.3.31 102.12.31 102.3.31
商譽 $D =$ ა - \$45,171

電子零件現金產生單位

本集團於民國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執行其年度減損測試,檢視減 損跡象時,考量公允價值與帳面價值之關係及其他因素,發現電子零 件現金產生單位中,以前年度併購SEL集團所產生之商譽資產有潛在 減損跡象。此外,因SEL集團未能在短期內改善營運狀況,且營運狀 況大幅衰退,導致其公允價值明顯低於其帳面價值。

電子零件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已根據使用價值決定,而使用價 值係採用經管理階層所核定五年期財務預算之現金流量預測計算而 得。現余流量預測已更新以反映相關產品雲求之變動。現余流量預測 所使用之税前折現率於民國一〇二年及一〇一年分別為10.3%及 10.5%,且超過五年期間之現金流量於民國一〇二年及一〇一年係分別 以成長率3.0%及5.0%予以外推。

管理階層已依據上述分析之結果,於民國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針 對先前帳面金額為\$45,171之商譽全數認列減損損失。

用以計算使用價值之關鍵假設

雷子零件現金單位之使用價值計算對下列假設最為敏感:

  • (1) 毛利率
  • (2) 折現率
  • (3) 原料價格上漲幅度
  • (4) 預算期間之市場佔有率;及
  • (5) 用以外推超過預算期間之現金流量成長率

毛利率一毛利率係依據財務預算期間開始前三年所達成之平均毛利 率,並預期因效率提升而將於預算期間中增加。雷子零件單位所適用 之每年增加率為1%。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折現率一折現率係代表市場當時對每一現金產生單位特定風險之評估 (關於貨幣之時間價值及尚未納入現金流量估計之相關資產個別風 險)。折現率計算係基於集團與其營運部門之特定情況,且自其加權平 均資金成本(WACC)所衍生。WACC同時考量負債與權益。權益之成本 係自集團之投資者對投資之預期報酬所衍生,而負債之成本則係基於 集團有義務償還之附息借款。部門特定風險則採用個別beta因子而納 入,此beta因子則依據公開可得之市場資料每年進行評估。

原料價格上漲幅度一其估計係取自原料供應國所公布之指數與相關特 定商品資料。預測數據如係公開可取得(主要針對歐盟地區及美國),則 予以採用;否則,則採用過去實際之原料價格波動作為未來價格波動 之指標。

市場佔有率假設一此等假設係屬重要,因管理階層運用產業資料估計 成長率之同時(如下附註),將評估該單位相對於競爭者,其市場地位於 預算期間可能發生之變動。

成長率估計一成長率係依據已公布之產業研究資料。針對前述原因, 外推電子零件現金產生單位預算之長期平均成長率,業已因取得重要產 業專利權而予以調整。

假設變動之敏感性

有關電子零件現金產生單位之使用價值評估,估計可回收金額等於減 捐提列後之帳面金額,且管理階層相信前述關鍵假設並無相當可能之 變動造成進一步之減損損失。

  1. 其他非流動資產
103.3.31 102.12.31 102.3.31
長期預付租金 \$45,519 \$45,822 \$45,375
存出保證金 15,490 21,820 15,814
預付設備款 15,788 15,865 15,121
其他長期投資 2,361 2,361 2,361
其他資產 46,007 59,369 95,386

\$125,165 \$145,237 \$174,057

截至民國一〇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〇二 年三月三十一日止,長期預付租金皆屬於土地使用權。

前述其他非流動資產未有提供擔保之情事。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短期借款
  • (1) 明細如下:
103.3.31 102.12.31 102.3.31
無擔保銀行借款 \$1,640,023 \$1,330,911 \$1,274,022
(2)
$103$ 年第一季 $102$ 年第一季
利率區間 $1.00\% - 6.44\%$ $0.99\% - 5.04\%$


103/4/10-103/12/16 102/1/4-103/1/29
  • (3) 本集團截至民國一〇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及一〇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尚未使用之短期借款額度分別為 $$930,606 \cdot $667,154 \& $263,355 \cdot$
    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103.3.31 102.12.31 102.3.31
持有供交易:
未指定避險關係之衍生性金融工具
遠期外匯合約 \$8,312 \$13,449 \$132,699
流動 \$8,312 \$13,449 \$132,699
非流動
合計 \$8,312 \$13,449 \$132,699
  1. 長期遞延收入

(1) 明細如下:

103年第一季 102年第一季
期初餘額 \$19,184 \$18,512
本年度攤提 (102) (99)
匯率影響數 (157) 539
期末餘額 \$18,925 \$18,952
103.3.31 102.12.31 102.3.31
與資產有關之遞延收入 \$18,925 \$19,184 \$18,952

(2) 本集團因購買特定項目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而獲取政府補助,已 認列之政府補助並無尚未達成之條件及其他或有事項。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長期借款

民國一〇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〇二年三 月三十一日長期借款明細如下:

新加坡商星展銀行等七家金
自100年9月1日至105年9月1
英商路透資訊系
\$272,500
日,每3個月為一期分15期償
統九十天期之臺
融機構聯貸抵押借款
灣短借票券次級
還,利息按月付息。
市場均價利率
+1.2%浮動
自102年8月7日至107年7月9
名古屋銀行信用借款
10,271
0.9%
日。每1個月為一期分60期償
還,利息按月付息。


282,771
減:一年內到期
(182,000)


\$100,771
債權人
102.12.31
利率(%)
償還期間及辦法
自100年9月1日至105年9月1
新加坡商星展銀行等七家金
英商路透資訊系
\$518,000
統九十天期之臺
日,每3個月為一期分15期償
融機構聯貸抵押借款
灣短借票券次級
還,利息按月付息。
市場均價利率
+1.2%浮動
自102年8月7日至107年7月9
名古屋銀行信用借款
10,460
0.9%
日。每1個月為一期分60期償
還,利息按月付息。


528,460
減:一年內到期
(182,000)


\$346,460
債權人
利率(%)
償還期間及辦法
102.3.31
新加坡商星展銀行等七家金
英商路透資訊系
自100年9月1日至105年9月1
\$645,500
融機構聯貸抵押借款
統九十天期之臺
日,每3個月為一期分15期償
灣短借票券次級
還,利息按月付息。
市場均價利率
+1.2%浮動
自100年8月7日至103年7月7
名古屋銀行信用借款
3,707
1.5%
日。每12個月為一期分3期償
還,利息按月付息。


658,207
減:一年內到期
(182,000)


\$476,207
債權人 103.3.31 利率(%) 償還期間及辦法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2)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〇年九月與新加坡商星展銀行等七家金融機構 聯合貸款合約中,依貸款合約規定本公司於貸款存續期間內,應以 每季、每半年度及年度經額度管理銀行(新加坡商星展銀行)認可之 會計師核閱及查核簽證之合併財務報表為基礎計算並維持下列財 務比率:
  • (a)流動比率:流動資產對流動負債之比率不得低於100%。
  • (b)負債比率:總負債對有形淨值之比率不得高於160%。
  • (c)本金利息保障倍數:稅前淨利加利息費用加折舊及攤銷之總和 對利息費用之比率不得低於四倍。
  • (d)有形淨值應不得低於新台幣貳拾伍億元。

本公司於擔保品管理銀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開立應收帳款管理專 戶,並每季提供累計不低於新臺幣壹億元整之應收帳款(排除關係 企業應收款)匯入該應收帳款管理專戶內;擔保品管理銀行於每曆 季底之日核對乙次,若應收帳款管理專戶每季匯入款低於新臺幣壹 億元時, 本公司應就差額部份, 於五個銀行營業日內以定存存入擔 保品管理銀行指定帳戶至下次檢核日;本公司於符合應收帳款檢核 且無違約情事發生時,得提領應收帳款管理專戶基金。

新加坡商星展銀行等七家金融機構聯貸抵押借款係以部分土地及 建築物設定第一順位抵押權,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八。

  1. 退職後福利計書

(1) 確定提撥計書

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係 屬確定提撥計書。依該條例規定,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每月負擔之 勞工退休金提撥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本公司及國 内子公司業已依照該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每月依員工薪資百 分之六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退休金帳戶。

於中國大陸境內之子公司依所在地政府法今規定,依員工薪資總額 之一定比例提撥養老保險金,繳付予政府有關部門,專戶儲蓄於各 員工獨立帳戶。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本集團其他國外子公司及分公司依當地法令規定提撥退休金至相 關退休金管理事業。

本集團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第一季認列確定提撥計書之費用 金額分別為\$5.275及\$3.658。

(2) 確定福利計書

認列確定福利計書之成本金額如下:

103年第一季 102年第一季
營業成本 \$281 \$172
推銷費用 182 139
管理費用 201 143
研發費用 259 206

\$923 \$660
  1. 權益

(1) 普通股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二年一月一日之額定股本為\$4,500,000,每股面 額壹拾元,分為 450,000 仟股, 實收資本額為\$2,000,155, 分為 200.015 仟股。民國一〇一年度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6,548 仟股,已 於民國一〇二年度完成變更登記。另可轉換公司債於民國一〇二年 第一季共轉換\$23,200,轉換股數為1,107仟股,均完成變更登記。 截至民國一〇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額定股本\$4,500,000,每股面 額壹拾元,分為 450,000 仟股, 實收資本額為\$2,076,709,分為 207,670 仟股。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三年一月一日之額定股本\$4,500,000,每股面額 壹拾元,分為450,000仟股,實收資本額為\$2,076,709,分為207,670 仟股。截至民國一〇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並無變更。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2) 資本公積

依法今規定, 資本公積除填補公司虧損外, 不得使用, 公司無虧 損時,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產生 之資本公積,每年得以實收資本之一定比率為限撥充資本,前述 資本公積亦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現金分配。明細如下:

103.3.31 102.12.31 102.3.31
轉換公司債溢價 \$795,097 \$795,097 \$857,398
庫藏股票交易 5,749 5,749 5,749
採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
合資之變動數
(3,930) (3,930) (3,930)
合併溢額 705 705 705
合計 \$797,621 \$797,621 \$859,922

(3) 法定盈餘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當期盈餘於完納稅捐後,應先彌補虧損,再依剩 餘數於次期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得用以 彌補虧捐;公司無虧捐者,得以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收股本百分 之二十五之部份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

(4) 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分派民國一〇一年度盈餘時,必須依法令規定就當年度發 生之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嗣後其他股 東權益減項餘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後,本公司依金管會於民國一〇一年四月 六日發布之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函令規定,首次採用國際 財務報導準則時,帳列未實現重估增值及累積換算調整數利益於 轉換日因選擇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豁免項目而轉入保留盈餘部分,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 餘公積。開始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財務報告後,於分派可 分配盈餘時,就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已提列特別盈餘公 積之餘額與其他權益減項淨額之差額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嗣後 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餘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一月一日止,首次採用之特 別盈餘公積金額為\$178.457。另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 第一季並未有因使用、處分或重分類相關資產,而需迴轉特別盈 餘公積之情形。

  • (3) 盈餘分派及股利政策
  • A. 本公司盈餘分配之公司章程規定如下:

本公司依公司法規定,就稅後淨利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 積,並應繼續提撥至其總額達股本總額時為止;公司非彌補虧 捐及依公司法規定提出法定盈餘公積後,不得分派股息及紅 利。公司無盈餘時,亦不得以其分派股息及紅利。以法定盈餘 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者,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 十五之部分為限。其他依規定應提撥之特別盈餘公積,再依其 餘額按下列百分比分配:

①員工紅利百分之一到百分之十五。 ②董事監察人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三。 3其餘為股東紅利。

前項盈餘之分派,由董事會擬具分派案,提請股東會議決分派。 本公司目前產業發展屬成長階段,未來數年皆有可能擴充生產 線之計劃暨資金之需求,故就股東紅利分配部份不高於百分之 二十以現金股利方式發放,惟公司自外界取得足夠資金支應本 公司該年度重大資金支出時,將就當年度所分配之股利中至少 提撥百分之五十發放現金股利。

B. 本公司民國一〇三第一季及一〇二年第一季員工紅利及董監酬 勞估列金額分別如下:

一()三年第一季 一()二年第一季
員工現金紅利 \$6,500 \$3,500
董監酬勞 3,500 2,500
\$10,000 \$6,000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其估列基礎係按當期稅後淨利,考量法定盈餘公積等因素後, 以章程所定之成數為基礎估列。估計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於 當期認列為營業成本或營業費用,若於期後期間之董事會決議 金額有重大變動時,調整當期之損益。若次年度股東會決議實 際配發金額與估列數有差異時,則列為次年度之損益。如股東 會決議採股票發放員工紅利,股票紅利之股數計算基礎係依據 股東會決議日前一日收盤價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

C.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三年四月二十五日之董事會及民國一〇二年 六月十日之股東常會,分別擬議及決議民國一〇二年度及一〇 一年度盈餘分配案及每股股利,列示如下:

盈餘分配案 每股股利(元)
102年度 101年度 102年度 101年度
普通股現金股利 \$456,876 \$353,041 \$2.2 \$1.7
法定盈餘公積 66,326 54,749
董監事酬勞 10,000 8,000
員工紅利-現金 12,500 8,000
資本公積-現金發放 62,301 62,301 0.3 0.3
合計 \$608,003 \$486,091

本公司民國一〇一年度盈餘實際配發員工紅利與董監酬勞金額與 民國一〇一年度財務報告以費用列帳之金額並無重大差異。

有關董事會通過及股東會決議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相關資訊, 請至臺灣證券交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5) 非控制權益

$103$ 年第一季 $102$ 年第一季
期初餘額 \$80,797 \$138,187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本期淨利 (4,460) (2,714)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其他綜合損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 875 2,074
差額
期末餘額 \$77,212 \$137,547

(Y>mJK^{sUHi@ABCfrs)

  1. IG~8

| | 103Sw>| 102Sw> |
|------------|-------------|-------------|
| -VV)~8 | \$2,749,750 | \$2,338,863 |
| t\$V#=qffc | (8,577) | (16,279) |
| 3E | \$2,741,173 | \$2,322,584 |

  1. ]IS?fgfhVTs+O?xyN7n\$

| +O? | | 103Sw>| | 102Sw> | | |
|---------|-----------|-----------|-----------|-----------|-----------|-----------|
| | @"IG | @"IG | | @"IG | @"IG | |
| \$.? | Yr | Tsr | 3E | Yr | Tsr | 3E |
| ]ISTs | | | | | | |
| 0JTs | \$139,452 | \$193,483 | \$332,935 | \$130,313 | \$106,457 | \$236,770 |
| liCTs | 12,961 | 26,558 | 39,519 | 7,406 | 17,056 | 24,462 |
| =>YTs | 1,238 | 4,960 | 6,198 | 946 | 3,372 | 4,318 |
| ?@]ISTs | 16,041 | 18,067 | 34,108 | 12,183 | 10,877 | 23,060 |
| fgTs | 28,461 | 13,427 | 41,888 | 26,583 | 14,915 | 41,498 |
| hVTs | 1,343 | 9,577 | 10,920 | 7,440 | 6,867 | 14,307 |

  1. IGs~8fZk

(1) ?@~8

| | 103Sw>| 102Sw> |
|---------|----------|----------|
| Si~8 | \$1,619 | \$2,099 |
| SY~8 | 14 | 65 |
| j EqSR | - | 313 |
| ?@~8-?@ | 28,004 | 30,009 |
| 3E | \$29,637 | \$32,486 |

(2) ?@SRfQ<

| | 103Sw>| 102S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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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ANLSR | \$17,844 | \$10,669 |
| l&FJSR | 14,076 | 2,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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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SR(Q<) | | |
| l&!VK?+,f '(Q<)SR | (281) | 44 |
| j;Zk | (5,876) | (573) |
| 3E | \$32,297 | \$(17,401)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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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56*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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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Si | \$8,562 | \$10,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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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E | \$8,562 | \$10,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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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JfK567NL
McNLO> \$101,344 \$ - \$101,344 \$(16,476) \$84,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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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QR 5,399 - 5,399 - 5,399
EsTR0c)FGGf
3J?@P3QRcN> 8,097 - 8,097 33 8,130
Ye?@P3QR3E \$114,840 \$ - \$114,840 \$(16,443) \$98,397

(Y>mJK^{sUHi@ABCf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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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1p23Ts(SR) | 19,494 | | 12,733 | |
| p23Ts | \$78,715 | | \$50,557 | |
| 45"?@P3QRcp23 | | | | |
| | 103Sw>| | 102Sw> | |
| 01p23Ts(S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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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 \$(2,670) | (29) | \$16,476
(3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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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33>C)JD | | | | |
| | 103.3.31 | 102.12.31 | 102.3.31 | |
| UN\$a3> #F> | \$51,558 | \$51,558 | \$27,5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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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3.31 102.12.31 102.3.31

(Y>mJK^{sUHi@ABCf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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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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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七、關係人交易
    1. 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進貨

$103$ 年第一季 102年第一季
其他關係人 \$748 \$2,681

本集團向關係人進貨價格係由雙方參考市場行情議價辦理;本集團 向關係人進貨之付款條件與一般廠商相當,其付款期限為1至4個月。

(2)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

103.3.31 102.12.31 102.3.31
其他關係人 \$978 \$1,082 \$20,183

(3) 本集團主要管理階層之獎酬

103年第一季 $102$ 年第一季
短期員工福利 \$29,612 \$20,250
退職後福利 6,198 4,313
合計 \$35,810 \$24,563

八、質押之資產

本集團計有下列資產作為擔保品:

帳面金額

103.3.31 102.12.31 102.3.31 擔保債務內容
土地 \$114,547 \$114,547 \$114,547 長期借款
廠房及建築物-未折減餘額 114,379 115,435 193,770 長期借款
合計 \$228,926 \$229,983 \$308,317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1.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因子公司向銀行融 資所提供保證,請參照財務報表附註十三.1(2)。
    1.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〇年九月與新加坡商星展銀行等七家金融機構聯合 貸款授信融資額度\$700,000,其承諾之事項,請參照財務報表附註六.15 說明。
  •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事項。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此事項。

  • 十二、其他
    1. 金融工具之種類
    2. 金融資產
103.3.31 102.12.31 102.3.3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遠期外匯合約 \$1,352 $\mathbb{S}$ - \$2,653
非衍生金融資產 4,000 960

1,352 4,000 3,61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以公允價值衡量 188,620 254,001 138,315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211,298 211,454 201,164
放款及應收款:
現金及約當現金(不含庫存現金) 2,233,281 1,868,695 1,862,943
應收票據及帳款 3,044,622 3,006,905 2,626,761
其他應收款 97,093 124,412 94,259

5,374,996 5,000,012 4,583,963

\$5,776,266 \$5,469,467 \$4,927,055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金融負債

103.3.31 102.12.31 102.3.31
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1,640,023 \$1,330,911 \$1,274,022
應付票據及帳款 1,949,045 1,916,990 1,590,350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282,771 528,460 658,207

3,871,839 3,776,361 3,522,579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流動-遠期外匯合約 8,312 13,449 132,699

\$3,880,151 \$3,798,810 \$3,655,278
  1.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本集團財務風險管理目標主要為管理營運活動相關之市場風險、信用 風險及流動性風險,本集團依集團之政策及風險偏好,進行前述風險 之辨認、衡量及管理。

本集團對於前述財務風險管理已依相關規範建立適當之政策、程序及 內部控制,重要財務活動須經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依相關規範及內部 控制制度進行覆核。於財務管理活動執行期間,本集團須確實遵循所 訂定之財務風險管理之相關規定。

  1. 市場風險

本集團之市場風險係金融工具因市場價格變動,導致其公允價值或現 金流量波動之風險,市場風險主要包括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價 格風險(例如權益工具)。

實務上極少發生單一風險變數單獨變動之情況,且各風險變數之變動 通常具關聯性,惟以下各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並未考慮相關風險變數之 交互影響。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匯率風險

本集團匯率風險主要與營業活動(收入或費用所使用之貨幣與本集團功 能性貨幣不同時)及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有關。

本集團之應收外幣款項與應付外幣款項之部分幣別相同,此時,部位 相當部分會產生自然避險效果,針對部分外幣款項則使用遠期外匯合 約及換匯換利以管理匯率風險,基於前述自然避險及以遠期外匯合約 之方式管理匯率風險不符合避險會計之規定,因此未採用避險會計; 另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係屬策略投資,因此,本集團未對此進行避險。

本集團匯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主要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主要外 幣貨幣性項目,其相關之外幣升值/貶值對本集團捐益及權益之影響。 本集團之匯率風險主要受美金及人民幣匯率波動影響。

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係因市場利率之變動而導致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或未來現金 流量波動之風險,本集團之利率風險主要係來自於固定利率借款及浮 動利率借款。

本集團以維持適當之固定及浮動利率之組合管理利率風險。

權益價格風險

本集團持有國內之上市櫃及未上市櫃之權益證券,此等權益證券之價 格會因該等投資標的未來價值之不確定性而受影響。本集團持有之上 市櫃權益證券為備供出售類別,未上市櫃權益證券則屬以成本衡量類 別。本集團藉由多角化投資並針對單一及整體之權益證券投資設定限 額,以管理權益證券之價格風險。權益證券之投資組合資訊需定期提 供予本集團之高階管理階層,董事會則須對所有之權益證券投資決策 進行複核及核准。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第一季相關風險變動數之稅前敏感度分析如 $F:$

民國一〇三年第一季

主要風險 變動幅度 損益敏感度 權益敏感度
匯率風險 NTD/USD 匯率 $+/-1\%$ +/-40,200仟元 +/-3,901仟元
NTD/RMB 匯率 $+/-1\%$ +/- 13仟元 +/-22,112仟元
利率風險 市場利率 +/- 十個基本點 +/-1,931仟元
權益價格風險 權益證券價格 +/-10% $\sim 100$ +/- 18,862仟元

民國一〇二年第一季

主要風險 變動幅度 損益敏感度 權益敏感度
匯率風險 NTD/USD 匯率 $+/-1\%$ $+/-38,373$ 仟元 $+/- 2,008$ 仟元
NTD/RMB 匯率 $+/-1\%$ +/- 82仟元 +/-18,208仟元
利率風險 市場利率 +/- 十個基本點 +/- 1,932仟元
權益價格風險 權益證券價格 +/- 10% $\sim$ +/-15,807仟元
  1. 信用風險管理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所載之義務,並導致財務損失之 風險。本集團之信用風險係因營業活動(主要為應收帳款及票據)及財務 活動(主要為銀行存款及各種金融工具)所致。

每一業務單位係依循本集團之顧客信用風險之政策、程序及控制以管 理客戶信用風險。所有客戶之信用風險評估係綜合考量該客戶之財務 狀況、信評機構之評等、以往之歷史交易經驗、目前經濟環境以及本 集團內部評等標準等因素。另本集團亦於適當時機使用某些信用增強 工具(例如預收貨款及保險等),以降低特定客戶之信用風險。

本集團截至民國一〇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一〇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前十大客戶應收款項占本集團應收款項總 額之百分比分別為19.15%、23.47%及16.59%,其餘應收款項之信用集 中風險相對並不重大。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本集團之財務部依照集團政策管理銀行存款、固定收益證券及其他金 融工具之信用風險。由於本集團之交易對象係由內部之控管程序決 定,屬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有投資等級之金融機構、公司組織及政府 機關,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1. 流動性風險管理

本集團藉由現金及約當現金、銀行借款及可轉換公司債等合約以維持 財務彈性。下表係彙總本集團金融負債之合約所載付款之到期情形, 依據最早可能被要求還款之日期並以其未折現現金流量編製,所列金 額亦包括約定之利息。以浮動利率支付之利息現金流量,其未折現之 利息金額係依據報導期間結束日殖利率曲線推導而得。

非衍生金融工具

短於一年 二至三年 四至五年 五年以上 合計
103.3.31
借款 \$1,856,404 \$92,434 \$10,491 \$1,959,329
應付款項 \$1,940,045 \$1,940,045
102.12.31
借款 \$1,540,838 \$343,212 \$10,685 \$1,894,735
應付款項 \$1,916,990 \$1,916,990
102.3.31
借款 \$1,487,648 \$489,444 \$1,977,092
應付款項 \$1,590,350 \$1,590,350
可轉換公司債
    1. 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 (1) 衡量公允價值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及假設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係指該工具與有成交意願者(而非 以強迫或清算方式)於現時交易下買賣之金額。本集團金融資產及 金融負債公允價值估計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A. 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款項、應付款項及其他流動負債公允價 值約等於帳面金額,主要係因此類工具之到期期間短。

信邦雷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B. 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並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其公允價值係參照市場報價決定(包括上市櫃股票及債券 等)
  • C. 無活絡市場交易之權益工具(包括未於活絡市場交易之公開發 行公司股票及未公開發行公司股票),以市場法估計公允價值, 其評估係參考近期籌資活動、同類型及規模之公司評價、公司 技術發展情形、市場狀況及其他經濟指標等。
  • D. 衍生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係採用公開報價計價。當無法取得公 開報價時,非選擇權衍生金融工具係採用其存續期間適用殖利 率曲線以現金流量折現分析計算公允價值,選擇權衍生金融工 具係採用選擇權定價模式計算公允價值。
  • E. 其他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 係以現金流量折現分析 為基礎決定,其利率及折現率等假設主要參照類似工具相關資 訊、存續期間適用殖利率曲線等資訊。
  • (2)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太集團以攤銷後成本衝量之余融資產及余融自倩之帳面余額趨沂 於公允價值。

(3) 認列於資產負債表之公允價值

下表提供原始認列後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分析資訊,並將 公允價值區分成下列三等級之方式揭露分析資訊:

  • 第一等級︰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未經調整)。
  • 第二等級: 除第一等級之公開報價外,以屬於該資產或負債直接 (亦即價格)或間接(亦即由價格推導而得)可觀察之輸 入值推導公允價值。
  • 第三等級︰ 評價技術並非以可觀察市場資料為基礎之資產或負債 之輸入值(不可觀察之輸入值)推導公允價值。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民國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遠期外匯合約 \$1,352 \$1,35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股票 \$188,620 \$188,620
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遠期外匯合約 \$8,312 \$8,312
民國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基金 \$4,000 \$4,000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股票
\$254,001 \$254,001
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遠期外匯合約 \$13,449 \$13,449
民國一〇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遠期外匯合約 \$2,653 \$2,653
股票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960 \$960
股票 \$138,315 \$138,315
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遠期外匯合約 \$132,699 \$132,699
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第一季並無公允價值衡量第一等級與第二等

級間之移轉。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衍生工具本集團持有供交易之衍生金融工具包括遠期外匯合約及嵌入 式衍生金融工具,其相關資訊分述如下:

遠期外匯合約

遠期外匯合約係為管理部分交易之暴險部位,但未指定為避險工具。 本集團承作之遠期外匯合約交易情形如下:

項目 合約金額(仟元) 期間
103.3.31
遠期外匯合約 買入賣權 USD 2,300 103年01月03日至104年03月19日
遠期外匯合約 出售買權 USD 1,550 103年01月02日至103年12月26日
遠期外匯合約 出售賣權 USD 4,600 103年01月03日至104年03月19日
遠期外匯合約 換匯換利 USD 8,000 103年01月10日至105年01月14日
102.12.31
遠期外匯合約 買入賣權 USD 350 103年01月06日至103年01月06日
遠期外匯合約 出售買權 USD 2,100 102年12月30日至103年06月26日
遠期外匯合約 出售賣權 USD 1,050 103年01月07日至103年01月24日
102.3.31
遠期外匯合約 買入買權 USD 2,710 101年09月28日至103年03月24日
遠期外匯合約 買入賣權 USD 2,700 101年08月27日至103年03月24日
遠期外匯合約 出售買權 USD 6,150 101年08月27日至103年01月06日
遠期外匯合約 出售賣權 USD 8,570 101年09月28日至103年02月27日

前述之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對象係國內外知名銀行,其信用良好,故信 用風險不高。

對於遠期外匯合約交易,主要係規避淨資產或淨負債之匯率變動風 險,到期時有相對之現金流入或流出,且公司之營運資金亦足以支應, 不致有重大之現金流量風險。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

本集團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103.3.31 102.12.31 102.3.31
外幣 匯率 新台幣 外幣 匯率 新台幣 外幣 匯率 新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 \$90,742 30.51 \$2,768,564 \$63,117 29.95 \$1,890,368 \$86,386 29.88 \$2,580,559
人民幣 325,123 4.91 1,595,290 348,301 4.95 1,723,123 246,550 4.81 1,185,948
歐元 1,308 41.98 54,912 805 41.29 33,245 619 38.28 23,688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 55,805 30.51 1,702,605 28,719 29.95 860,130 20,762 29.88 620,254
人民幣 125,790 4.91 617,218 199,937 4.95 989,132 258,598 4.81 1,243,899
歐元 309 41.98 12,974 329 41.29 13,569 237 38.28 9,080
  1. 資本管理

本集團資本管理之最主要目標,係確認維持健全之信用評等及良好之 資本比率,以支持企業營運及股東權益之極大化。本集團依經濟情況 以管理並調整資本結構,可能藉由調整股利支付、返還資本或發行新 股以達成維持及調整資本結構之目的。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2. (1) 資金貸與他人:詳附表一。

  3. (2) 為他人背書保證:詳附表二。
  4.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詳附表三。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4) 本期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 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此情形。
  • (5)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無此情形。
  • (6)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無此情形。
  • (7)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 十以上:詳附表四。
  • (8)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此情形。
  • (9)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請參閱附註十二、7。
  • (10) 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 金額:詳附表五。
    1.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主要營業項目、原始投資金額、期末持 股情形、本期損益及認列之投資損益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 司):詳附表六。

  1. 大陸投資資訊

本公司對大陸轉投資,其相關資訊詳附表七。

十四、部門資訊

為管理之目的,本集團依據不同產品與勞務劃分營運單位,並分為下列 三個應報導營運部門:

    1. 線材營運部門:該部門負責連接線組生產及銷售。
    1. 雷子零件誉運部門:該部門自青銷售各類雷子連接器及雷子零組件等 產品。
    1. 總管理營運部門:該部門負責非歸屬以上二營運部門之業務項目及轉 投資業。

(Y>mJK^{sUHi@ABCf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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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Z?Z[?G6rscIJijUHQ#J(&H\*2b[~ crw[IJc2b\*gh3KQRKH[~U}7\_IJcDEvw r\*YA6t&DEvwxyz{C:[GU34567Ncp23 *HA6f^i*~`aU|3&hWIJI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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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sI"#~8 \$1,622,435 \$884,740 \$233,998 \$ - \$2,741,173
IJ;~8 438,869 7,411 72,756 (519,036) -
~83E \$2,061,304 \$892,151 \$306,754 \$(519,036) \$2,741,173
IJQR \$243,385 \$106,858 \$(23,121) \$(52,079) \$275,043

^\$IJ;~8*"34dV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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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JIJ
PV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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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3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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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sI"#~8 \$1,340,150 \$730,661 \$251,773 \$ - \$2,322,584
IJ;~8 252,768 12,008 102,215 (366,991) -
~83E \$1,592,918 \$742,669 \$353,988 \$(366,991) \$2,322,584
IJQR \$186,571 \$98,695 \$(92,635) \$ (10,189) \$182,442

^\$IJ;~8*"34dVm[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2) 下表列示本集團民國一〇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及一〇二年三月三十一日營運部門資產相關之資訊:

線材 電子零件 總管理 應報導 調節及 集團
營運部門 營運部門 營運部門 部門小計 銷除 合計
103.3.31部門資產 \$4,427,773 \$1,387,418 \$1,463,105 \$7,278,296 \$2,384,239 \$9,662,535
102.12.31部門資產 \$4,466,482 \$1,378,172 \$1,563,228 \$7,407,882 \$1,977,282 \$9,385,164
102.3.31部門資產 \$4,239,752 \$1,259,458 \$1,360,940 \$6,860,150 \$1,991,631 \$8,851,781

(3) 應報導部門損益之調節

$103$ 年第一季 $102$ 年第一季
應報導部門損益合計數 \$327,122 \$192,631
減除部門間利益 (52,079) (10, 189)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275,043 \$182,442

附表一:資金貸與他人

$(\pm 3)$


資金貸1
高限額(
\$775,760 \$775,760
象限习
對與

個別
金貸
對資額
\$193,940 \$193,940

J
S
ر
ج

椿

往 有短期融通資提列備抵
額 金必要之原因 呆帳金額
務金
資業
J
H
ر
ج
金性
資與
註4 註4

2.85% 4.00%
動 利
額 區

\$49,067 \$49,067
實支
簿


\$49,067 \$49,067
最额
期餘
本高
\$50,164 \$50,164
為人
否像
是關
Υ Υ
E


象往

安其他應收


邦江陰信捷正其他應收
$\frac{2}{1}$
出資金:
同(註
貸公


邦比


$\frac{1}{2}$
編號

註1: 以上交易均屬合併個體間之應沖銷交易者, 業已調整沖銷。

註 2 :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依貸出資金之公司103年3月31日經會計師核閱財務報表淨值10%為限。

$$1,939,400\times10\% = $193,940$

註 3 : 資金貸與他人之最高限額依貸出資金之公司103年3月31日經會計師核閱財務報表淨值40%為限。

$$1,939,400\times40\% = $775,760$

註 4 : 資金貸與他人性質有短期融資必要。

١İ
F
누구 品 하는 말에 우리 부의 모이 -
ام
$\succ$ Z \$4,811,817 0.63% ı
5
\$30,510 $\overline{\circ}$
\$30,51
\$1,924,727 3 $\sim$ $\overline{\mathbf{S}}$
$\rightsquigarrow$ $\ast$ $\circ$
$\overline{z}$ Z \$4,811,817 0.63% $\blacksquare$
S
\$30,510 $\overline{\bullet}$
\$30,51
\$1,924,727 3
$\frac{1}{2}$ $\circ$
Z \$4,811,817 3.80% \$51,867 \$183,060 \$183,060 \$1,924,727 3 $\star$ $F \neq$ $\overline{\ast}$ $\circ$
Z \$4,811,817 5.07% \$180,13 \$244,080 \$244,080 \$1,924,727 3 江陰信捷 $\overline{\overline{u}}$ $\star$ $\circ$
z \$4,811,817 0.63% J.
S
\$30,510 $\overline{\bullet}$
\$30,51
\$1,924,727 3
$\overline{\ast}$ $\circ$
z \$4,811,817 0.63% $\blacksquare$
5
\$30,510 \$60,886 \$1,924,727 3
$\overline{\ast}$ $\circ$
z \$4,811,817 $0.32\%$ $\blacksquare$
5
\$15,255 \$15,255 \$1,924,727 3 $\overline{+}$
$\frac{1}{\sqrt{2}}$ $\circ$
z \$4,811,817 6.97% \$36,857 \$335,610 $\circ$
\$335,6
\$1,924,727 $\mathcal{L}$
$\overline{\ast}$ $\circ$
z \$4,811,817 4.12% \$30,510 \$198,315 \$410,545 \$1,924,727 $\mathcal{L}$ $\ddot{+}$
$\frac{1}{\sqrt{2}}$ $\circ$
Z \$4,811,817 5.39% I.
S,
\$259,335 \$259,335 \$1,924,727 3
$\frac{1}{\sqrt{2}}$ $\circ$

大陸地區

(35)
44a



5)






4

$\frac{4}{5}$

書保證
屬母公司對子
51

盲目

$\rightsquigarrow$
簿



(324)



額佔最近期財務
書保證金
報表淨值之比率
計提


椿




$\sqrt{ }$








$+\times$
餘額


$\star$


$\frac{1}{4}$

保證餘

本期最


單一企業
保證限
$($ i $\pm$ 3 $)$


關係(註2)




書保證者
名簿
$\overline{u}$
$\rightsquigarrow$
$\frac{1}{2}$
(註1)

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frac{1}{2}$

1.發行人填0。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同一公司編號應相同。

註 2 : 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六種,標示種類即可:

1.有業務關係之公司。

2.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

3.母公司與子公司持有普通股股權合併計算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被投資公司

4.對於直接或經由子公司間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母公司。

5.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6.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各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例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註 3 :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依背書保證者公司103年3月31日經會計師核閱財務報表淨值40%為限。

$$4,811,817\times40\% = $1,924,727$

註 4 : 背書保證之最高限額依背書保證者公司103年3月31日經會計師核閱財務報表淨值100%為限。

註 5 : 屬上市櫃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者丶屬子公司對上市櫃母公司背書保證者丶屬大陸地區背書證者始須填列Y。


$\mathbf{I}$ $\mathbf{I}$ $\mathbf{I}$ $\mathbf{I}$ $\mathbf{I}$ $\mathbf{I}$ $\mathbf{r}$ $\mathbf{I}$ $\mathbf{I}$ $\mathbf{I}$ $\mathbf{I}$ $\mathbf{I}$ $\mathbf{r}$ $\mathbf{I}$



\$188,620 註2 註2 註2 註2 註2 註2 註2

持股比
4.52% 3.06% 4.06% 5.00% 7.48% 0.46% 4.28% 16.67% $18.00\%$ 1.62% 12.50% $\mathbf{I}$ 12.00% 19.00%
簿

\$168,381 28,230 (7,991) \$188,620 \$60,750 50,000 45,000 23,184 13,460 12,667 6,150 4,500 4,125 1,500 19,627 2,306 1,441 244,710 (33, 412) $\frac{$211,298}{2}$

4,182,231股 6,000,000股 5,000,000股 4,500,000股 16,000股 100,000股 791,667股 2,309,725股 450,000股 330,000股 150,000股 ×, 1 $\mathbf I$

Ш


調













$\frac{1}{4}$ $\frac{1}{4m}$

$\mathbf{I}$


$\mathbf{I}$

$\mathbf{I}$
$\frac{1}{4}$

$\mathbf{I}$

$\mathbf{I}$
$\frac{11}{11}$

$\mathbf{I}$

$\mathbf{I}$
$\frac{1}{4}$
$\frac{1}{4}$

$\mathbf{I}$
$\frac{1}{4}$
$\frac{1}{4}$



漿
























漿

漿

$\frac{1}{4}$
$\sqrt{ }$
$\sqrt{ }$
$\boldsymbol{\gamma}$
$\sqrt{ }$
$\boldsymbol{\gamma}$
$\boldsymbol{\gamma}$
$\boldsymbol{\gamma}$
$\sqrt{ }$
$\boldsymbol{\gamma}$
$\boldsymbol{\gamma}$
$\boldsymbol{\gamma}$
$\gamma\hspace{-.05cm}\gamma$



$\overline{\ast}$

$\overline{\ast}$

$\overline{\ast}$

$\frac{1}{\sqrt{2}}$

$\frac{1}{\sqrt{2}}$

$\overline{\ast}$

$\overline{\ast}$

$\overline{\ast}$

$\frac{1}{\sqrt{2}}$

$\overline{\ast}$

$\overline{\ast}$

$\overline{\ast}$

$\overline{\ast}$

$\overline{1}$
∢¤ $\gtrsim$ $\gtrsim$ $\preceq$ $\gtrsim$ $\gtrsim$ $\gtrsim$ $\breve{\simeq}$ $\vec{\omega}$ $\overline{\mathbb{R}}$


$\overline{1}$

$\prec$

$\blacksquare$ $\mathbf{I}$ $\mathbf{I}$ $\mathbf{I}$ $\mathbf{I}$ $\mathbf{I}$ $\mathbf{I}$
$\mathbf{I}$ 1 $\mathbf{I}$ $\mathbf I$ л.
合資控制部分 N $\frac{1}{\sqrt{2}}$
$\prec$


聯企業

與發 $\,$ $\,$ $\,$ $\,$
$\overline{\phantom{a}}$









$\ddot{\mathcal{Q}}$

子公 Þ
Electronics Inc. ∕⊫ $\overline{\phantom{0}}$
含投資-



$\overline{\phantom{0}}$


$\sigma$ f

Æ $\overline{ }$


Research

有價證券情形(不
$\overline{\phantom{0}}$
General



$\left{ \mathbf{u}\right}$






√¤


$\overline{\phantom{0}}$

期末持
$\ddot{\phantom{0}}$
$\vert$
N


$\,$ $\,$ $\,$ $\overline{\ast}$ $\frac{1}{\sqrt{2}}$ $\overline{\ast}$ $\frac{1}{\sqrt{2}}$ $\frac{1}{\sqrt{2}}$ $\frac{1}{\sqrt{2}}$ $\ast$ $\star$ $\overline{\ast}$ $\ast$ $\rightarrow$

ß

註 1:有價證券發行人非屬關係人者,該欄免填。

註 2:無活絡市場之報價且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帳款之比率
$\epsilon$
額 (付)票據

估總
應收(付)票據、帳 $$(246, 693)$ (36.63)%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之情形及原


商同


单数
一般供應i
易條件相
與 交
ミニースト 估總進(銷)貨之
$\frac{4}{7}$
37.74%


本額~


\$246,447
幣一億元或實 分果
翁 )
俞良
善台
四: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
$\overline{\mathbf{z}}$

1栋 公 回

$\frac{1}{2}$


$\overline{\mathcal{N}}$
進(銷)貨

$\rightsquigarrow$ 本公

附表五: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overline{\mathcal{E}}$



或總
件 在今併營收見
8.99% 8.99%

(註4) (註4)
額文 \$246,447 \$246,447
国金
道道 鐵貨

交易人之
$\frac{1}{2}$ $\pm$
興係
$\mathrel{\sim}$


邦本 公

$\rightsquigarrow$
Ř

: 0代表母公司,其餘阿拉伯數字代表各子公司。 $\overline{\phantom{0}}$ 뵶

: 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 $\sim$ 肱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子公司對母公司。

3.子公司對子公司。

: 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 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 $\tilde{\epsilon}$ 뵶

若屬損益科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 交易條件與一般客戶交易條件相同 $\overline{\mathcal{A}}$ 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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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473 \$10,062 \$299,585 \$198,130 \$2,692,010 \$17,862 (\$525) \$9,777 \$37,280 \$4,564 \$96,649 USD1,649BC
\$50,313
USD949BC
\$28,946
USD1,776BC \$54,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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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00% 70.00% 100.00% 20.00% 100.00% 37.50% 51.00% 51.51% 3.50% 50.00% 64.48% 100.00% 100.00% 100.00%
Y d - 350 23,560,000 18,000,000 - - - - 2,945,03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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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D 6,109BC
\$192,742
USD4,620BC
\$136,429
\$10,000 USD 100BC \$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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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D 6,109BC
\$192,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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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USD 100BC \$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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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6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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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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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D19,184BC
\$75,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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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期止
匯回投資收
\$ - \$ - \$ - \$ -
簿
\$ - \$17,064
USD559仟元
\$116,444


益帳
S S USD(345)仟元
$(\$10,478)$
$(\pm 1)$
\$31,978
$(\ddagger 1)$
損 )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或間接投資
持股比例
51.06% 51.06% 64.48% 100.00%
$\overline{\overline{u}}$ \$ -
期(損)益 S (\$16,250] \$31,978
投資公
被本 USD(535)仟元
自累额 \$3,302
未出金 USD 104仟元 \$20,768
USD 645仟元
USD 3,086仟元
\$99,007
\$89,134
USD 3,000仟元
匯資



本台
مہ مه \$ مُ
出去
本期匯出或收回投資金額
မာ \$- ر
و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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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2
USD 104仟元
\$20,768
USD 645仟元
\$99,007
USD 3,086仟元
\$89,134
USD 3,000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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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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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第三地區投
設立公司再投資
設立公司再投資大
透過第三地區投資
地區投資
設立公司再投資大
經由第三地區匯款
陸地區 陸地區 透過第三
陸地區
投資大陸公司
實收資本額投
美金16萬 美金100萬 美金500萬 美金300萬

H 電子元器件及配件批發 生產及銷售電子及電腦
連線、電子產品等
生產及銷售各類電子連
接器及連接線等產品
生產及銷售各類電子連
接器及連接線等產品
資稱
投名
陸司
上海旭竑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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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七:大陸投資資訊 大公 貿易有限公司 $\ddot{\theta}$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

註1:係該被投資公司自結報表作為投資損益認列基礎

註2: 係以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為認列基礎

註3:係以成本衡量之被投資公司。

註4:依經濟部97.08.29經審字第09704604600擔令之規定,本公司因取得經濟部工業局核發之營運總部證明文件,故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不受投審會淨值或合併淨值之百分之六十為比例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