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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kroad Visual Technology Co., Ltd.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21

Dec 1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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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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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56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公告编号:2021-094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12 月17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12 月1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12 月17 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1 年12 月17 日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福年广场B4栋108 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李萌迪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4,898,800 股,占公 司总股份数的29.234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9 人(该9 人持有及代理了9 名股东的股份数),代表股份34,804,300 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9.155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股东共5 人,代表股份94,500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79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1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除议案5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 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4,84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39%; 反对5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61%;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8196%;反对5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1804%;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 2.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萌迪先生

总表决情况:同意34,804,3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未累积 的股份数)的99.72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未累 积的股份数)的1.4661%。

本议案获得通过。

2.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朋辉先生

总表决情况:同意34,804,3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未累积 的股份数)的99.72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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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积的股份数)1.4661%。

本议案获得通过。

2.3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秀琴女士

总表决情况:同意34,804,3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未累积 的股份数)的99.72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未累 积的股份数)的1.4661%。

本议案获得通过。

2.4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胡晶华女士

总表决情况:同意34,804,3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未累积 的股份数)的99.72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未累 积的股份数)的1.4651%。

本议案获得通过。

  • 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 3.1 独立董事候选人罗维满先生

总表决情况:同意34,804,3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未累积 的股份数)的99.72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未累 积的股份数)的1.4651%。

本议案获得通过。

3.2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义华女士

总表决情况:同意34,804,3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未累积 的股份数)的99.72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未累 积的股份数)的1.4651%。

本议案获得通过。

3.3 独立董事候选人胡联全先生

3

总表决情况:同意34,804,3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未累积 的股份数)的99.72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未累 积的股份数)的1.4651%。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为李萌迪先生、李朋辉先生、王秀琴女士、胡晶华 女士、罗维满先生、王义华女士、胡联全先生。上述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 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4、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 4.1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项兰迪女士

总表决情况:同意34,804,3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未累积 的股份数)的99.72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未累 积的股份数)的1.464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2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彭蓉女士

总表决情况:同意34,804,3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未累积 的股份数)的99.72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未累 积的股份数)的1.464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股东大会收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递交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司职 工代表大会选举余前锋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为项 兰迪女士、余前锋先生、彭蓉女士。上述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 日起三年。

4

5、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4,84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24%;反对5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76%;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2982%;反对5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70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叶凯律师、骆霄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 1、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三

  • 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3、《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2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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