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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kroad Visual Technology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Dec 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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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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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56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公告编号:2021-092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大股东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 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李萌迪先生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丁鹏青先生保证向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公司30,106,9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5.22%)的大股东、董事 长、总裁李萌迪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 易、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581,3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3%)。如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 持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如以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任意连续90 个 自然日内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持有公司418,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0.35%)的副总裁丁鹏青先生,计 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136,32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1%),且每年累计减持股数不超过当 年所持股份数量的25%,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大 股东李萌迪先生以及副总裁丁鹏青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本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现将告知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股) |
|---|---|---|---|---|
| 李萌迪 | 大股东、董 | 30,106,950 | 25.22% | 6,691,800 |
1
| 事长、总裁 | ||||
|---|---|---|---|---|
| 丁鹏青 | 副总裁 | 418,750 | 0.35% | 136,328① |
备注① :丁鹏青先生此次跨年度减持,预计其在2021 年度可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42,188 股,2022 年 度内可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94,140 股,以上合计136,328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1、减持原因:偿还股票质押部分债务及自身资金需求。
-
2、股份来源:李萌迪先生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丁鹏青先生系股权
-
激励授予股份。
-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
-
4、股东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
-
排如下:
| 排如下: | ||||
|---|---|---|---|---|
| 股东名称 | 拟减持数量 (股) |
占总股 本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
| 李萌迪 | 不超过 3,581,300 |
3% |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 之日起15 个交易日 后的 3 个月内 |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 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
| 丁鹏青 | 不超过 136,328 |
0.11% |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 之日起15 个交易日 后的 6 个月内 |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 定 |
减持期间,若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关于减持的承诺一致
| 承诺人 | 序号 | 承诺内容 |
|---|---|---|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本人任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 ||
| 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 ||
| 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如在发行人股 | ||
| 1 | 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 | |
| 让所持发行人的股份;如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 | ||
|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发行人 | ||
| 的股份。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 |
2
| 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 | |||
|---|---|---|---|
|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 | |||
|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 个月。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 | |||
| 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 |||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 |||
| 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 | |||
| 李萌迪 |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 | ||
| 2 | |||
| 上市后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 |||
| 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 | |||
| 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 | |||
| 若本人持有丝路视觉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丝路视觉股票 | |||
| 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 个交易日予以 | |||
| 公告。本人持有的丝路视觉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 | |||
| 本人持有丝路视觉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份总数的10%,且减持价格不 | |||
| 低于丝路视觉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自丝路视觉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 | |||
| 3 | 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 ||
| 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丝路视觉股票上市后6 | |||
|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 | |||
| 格,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 | |||
| 丝路视觉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 个月。上 | |||
| 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
截至本公告日,李萌迪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 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的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 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 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
3
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 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股东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本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2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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