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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kroad Visual Technology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Mar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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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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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56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公告编号:2021-036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 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 人。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080,000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117,976,825 股的0.92%,实际可流通上市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 股。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2021 年3 月30 日。
- 4、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2021 年3 月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 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 条件已达成,满足《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条件,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 解除限售,并根据公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办理上述 股份解除限售手续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 年2 月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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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 年2 月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0 年2 月14 日至2020 年2 月24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姓名和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 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2 月25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 情况说明》。
(四)2020 年3 月2 日,公司召开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0 年3 月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 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 相应报告。
(六)2020 年3 月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第二期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七)2021 年3 月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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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里关于解除限售的条件, 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 除限售手续。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目前,公司正在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情况。
三、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限 售期已届满
根据《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有效 期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 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 个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次解除限 售期为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 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之日为 2020 年3 月19 日,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于2021 年3 月 18 日届满。
(二)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 序号 | 解除限售条件 | 成就情况 |
|---|---|---|
| 一 |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足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条件。 |
| 二 |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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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
|
|---|---|---|
| 三 | 公司层面业绩指标考核条件: (1)以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15%; (2)以上“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
公司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060.56 万元,相比2019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增长117.66%。公司 已达到本次业绩指标考核 条件。 |
| 四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根据个人每个考核年 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评分,考评结果(S)划分为 S≥95、95>S≥85、85>S≥70、S<70。考评结果为 S≥95,按照标准系数1.0 解除限售、考评结果为95 >S≥85,按照标准系数1.0 解除限售、考评结果为85 >S≥70,按照标准系数0.75 解除限售、考核结果为S <70,不得申请解除限售。未能解除限售的当期拟解 锁份额,由公司回购注销。 |
1、2020 年度, 6 名激励 对象考核评级S≥85,满足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按照 标准系数1.0 解除限售。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办理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四、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 年3 月30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080,000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117,976,825 股的0.92%,实际可流通上市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 股。具体情况 如下:
| 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股) |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 数量(股) |
||
|---|---|---|---|---|
| 姓名 | 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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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秀琴 | 董事 副总裁 |
600,000 | 240,000 | 0 |
|---|---|---|---|---|
| 康玉路 | 副总裁 财务总监 |
500,000 | 200,000 | 0 |
| 胡晶华 | 副总裁 | 400,000 | 160,000 | 0 |
| 岳峰 | 副总裁 | 400,000 | 160,000 | |
| 田万军 | 副总裁 | 400,000 | 160,000 | 0 |
| 王军平 | 董事会秘书 | 400,000 | 160,000 | 0 |
| 合计 | 2,700,000 | 1,080,000 | 0 |
注:激励对象中王秀琴女士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康玉路先生、胡晶华女士、岳 峰先生、田万军先生、王军平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后股本结构的变化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本次变动后 |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增减 |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 一、限售流通股 | 29,905,738 | 25.35% | 0 | 29,905,738 | 25.35% |
| 1、股权激励限售股 | 4,237,801 |
3.59% | -1,080,000 | 3,157,801 | 2.68% |
| 2、高管锁定股 | 25,667,937 | 21.76% | 1,080,000 | 26,747,937 | 22.67% |
| 二、无限售流通股 | 88,071,087 | 74.65% | 0 | 88,071,087 | 74.65% |
| 三、总股本 | 117,976,825 | 100% | 0 | 117,976,825 | 100% |
注:1、上表中变动后的“限售流通股” 和“无限售流通股”中未含公司第一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次解除限售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次解除限售的 相关股份1,076,750 股。
2、上表中“限售流通股”、“股权激励限售股”、“总股本”含第一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次解除限售拟回购注销手续的限制性股票91,050 股。
- 3、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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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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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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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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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关于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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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行权和解锁相关事项及调整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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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出具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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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证券登记申报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3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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