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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kroad Visual Technology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8
Mar 1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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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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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56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公告编号:2018-019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5,553,233 股(占公司总股本4.835%)的特定股东中国文化产业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任意连续90 个自然 日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48,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1%)。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有公司4.835% 股份的特定股东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文产基金”)出 具的《关于减持本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告知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目前文产基金的持股情况请见下表: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 |
|---|---|---|---|---|
| 文产基金 | 特定股东 | 5,553,233 | 4.835% | 5,553,233 |
文产基金系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持股5%的股东。其于2018 年1 月19 日减持公司股份100 股,并于2018 年1 月20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index 上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文产基金所持公司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成为公司特定股东。根据《关于就<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 关事项答投资者问(二)》的相关规定,文产基金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事宜须履 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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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1、减持原因:经营需要。
-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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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
4、股东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
排如下:
| 排如下: | ||||
|---|---|---|---|---|
| 股东名称 | 拟减持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
| 文产基金 | 不超过1,148,500 | 1% | 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 |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文产基金的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区间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关于减持的承诺一致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 股份限售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 | 已履行完毕 | |
| 承诺 | 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
| 若本企业持有丝路视觉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丝路视觉 | 正在履行中 | ||
| 文产基金 | 股票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 个交易日 | ||
| 股份减持 | 予以公告。本企业持有的丝路视觉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丝路视觉首次 | ||
| 承诺 | 公开发行价格;自丝路视觉股票上市至本企业/本人减持期间,公司 | ||
| 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 | |||
| 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
截至本公告日,文产基金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文产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 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 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 经营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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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文产基金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关于就<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关事项答投 资者问(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本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3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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