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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hui Fuji 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Mar 2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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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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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52 证券简称:四会富仕 公告编号:2025-019 债券代码:123217 债券简称:富仕转债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委托理财种类:投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

2.委托理财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 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安 全性高,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 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到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 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会富仕”)于2025 年3 月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同意公司及境内全资子公司四会富仕技术有 限公司、境外子公司一品电路有限公司、ELECBRIGHT SOLUTIONS PTE. LTD(以 下合称“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进行委托理财, 用于投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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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 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的额度与期限

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 民币5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 循环滚动使用。

(四)委托理财的品种

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购买的理财产品仅限于资信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诚信记录良好的商业银 行、证券公司发行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保本型、中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品种:

1、商业银行及其全资子公司发行的保本型、中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和结构性存款产品;

2、证券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中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公司自有资金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直接或间接购买股票为投资标的理财 产品等。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 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 合理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并 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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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属于中 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受市场 波动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到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 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险措施严密、有能 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投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

  •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和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等相关规 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 准。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保证日 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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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 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 (二)保荐机构意见

四会富仕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

  •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3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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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民生证券”)作为四会 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会富仕”) 2023 年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四 会富仕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 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的额度与期限

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 民币5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 循环滚动使用。

(四)委托理财的品种

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购买的理财产品仅限于资信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诚信记录良好的商业银 行、证券公司发行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中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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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业银行及其全资子公司发行的保本型、中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和结构性存款产品;

  • 2、证券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中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公司自有资金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直接或间接购买股票为投资标的理财 产品等。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 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 合理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并 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属于中低 风险投资品种,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受市场波动影 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到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 时适量的投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险措施严密、有能力 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投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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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和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等相关规 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 准。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意见

公司于2025 年3 月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保证 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利 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四会富仕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不影响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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