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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hui Fuji 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Mar 24,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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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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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52 证券简称:四会富仕 公告编号:2022-021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会富仕”)于2022 年3 月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 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 万元进行委托 理财,用于投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3、委托理财的额度与期限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 万元的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委托理财的品种
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子及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购买的理财产品仅限于资信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诚信记录良好的商业银行、 证券公司发行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保本型、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品种:
(1)商业银行及其全资子公司发行的保本型、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和 结构性存款产品;
(2)证券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公司自有资金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直接或间接购买股票为投资标的理财产 品等。
4、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 度和使用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 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并由公司 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属于低风险 投资品种,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导致 投资收益未达到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 投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险措施严密、有能力保 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投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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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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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意见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保证日常经 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 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及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委托理财事项的实施。
- 3、保荐机构意见
四会富仕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不影响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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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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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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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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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3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