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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hui Fuji 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Mar 2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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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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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和第三 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24 年度(以下简称“报 告期”)工作中,定期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 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要求,现将本人报告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本人陈世荣,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 年出生,华南理工大学化学系 理学学士。1982 年1 月至2017 年2 月,历任广东工业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硕 士研究生导师。2017 年3 月至2024 年12 月任广东省电路板行业协会副秘书长;2024 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线路板行业协会副秘书长;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届董事会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 召开,本人亲自出席了10次,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 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 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并根据自身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各 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 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全部为董事会召集。本人均有参会, 并在事前认真审阅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会议中,认真听取了各位股东的 提问和发言,通过管理层了解公司各项经营指标的实现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 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姓名 本报告
期应参
加董事
会次数
亲自出
席董事
会次数
委托出席
董事会次
缺席董
事会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参加董事会
会议
出席股东大会
次数
陈世荣 10 10 0 0 2

(二)独立董事意见发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事项 意见类
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
2024/2/8 关于不向下修正“富仕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
2024/2/18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
2024/3/29 1、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预案的议案
6、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8、关于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认及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1、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12、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3、关于《2023 年度外汇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14、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
2024/4/23 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
2024/5/13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4、关于提请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4/5/29 1、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 同意
一次会议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
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5、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
2024/8/20 1、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
2024/9/6 关于不向下修正“富仕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
2024/10/21 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
2024/12/6 关于增加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同意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 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以及审计、薪酬与考核、战略委员会委员, 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积极履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 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1、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 次会议,本人均有出席,审议并通过了《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 年度工作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度履 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 季度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4 次会议,本人均有出席,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认及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议案》、《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议案》、《关

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 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议案》等议案。

3、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 次会议,本人均有出席,审议通过了《关于 大力拓展通讯领域产品的议案》等议案。

4、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3 次会议,本人均有出席,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 的议案》等议案。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召共开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

(五)与内审、年审会计师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定期报告编制和年度审计过程中,认真关注公司定期报告 的编制,对公司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宜进行认真细致的综合评判,并与年审会计师 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有效沟通,讨论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年报审计 计划,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现场调查及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其他多 种方式对公司不同厂区进行实地考察和调研,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 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通过通讯、面谈等方式与公司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提出相关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中小股东及社会投 资者通过电话及参加股东大会时,就共同关心的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经核查,公司未有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未披露的情况,亦不涉及承诺变更 或者豁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就 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的清晰度、完整性和一致性及内部控制评价

报等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对公司续聘外部审计机构、实行公司股份回购等重 大事宜,本人均参与审议,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 执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告 期内,本人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广东证监局和广东上市公司协会等相关培 训学习,及时掌握重要政策,加强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为提升自我履职能力,更加高效履职奠定基础。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发挥本人在行业协 会的经验和专长,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从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出发,关注公司的运行情况、管理层对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立健全情况、治理结构的完善情况,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对重要事项进行审 查和监督。

2025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谨慎和勤勉的精神,将继续加强学习,严 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 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积 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世荣

2025 年3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