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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hui Fuji 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Jan 4, 2022
55821_rns_2022-01-04_e081b5eb-3361-4c40-a09f-a7dcdedf70ce.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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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四会富仕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 作为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 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客观、独立的判断,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 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认 为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在日本设立合资公司,能进一步拓展日本市场,为公司争 取更大的市场份额,加深巩固公司行业市场定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的需要。本 次投资使用香港富仕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 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的实 施。
二、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认为公司开展远期 结汇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固定换汇成本、稳 定和扩大出口以及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业务规模与公司经营实际相符,不存在 投机性操作,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针对远期结汇业务已制定了相关 管理制度和风险应对措施,风险可控。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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