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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hui Fuji 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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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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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20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 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董董事职 责,谨慎、认真、勤勉的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及时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2020 年度公司召开的相 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 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 并在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的基础上,会议上积极参加讨论,以谨慎的 态度行使表决权,慎重的投出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 弃权的情形,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2020 年度本人通过对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进行认真了解和 查验,对公司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如下: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事项 | 意见类型 |
|---|
|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0 年1 月2 日 | 1)关于调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同意 |
|---|---|---|---|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0 年1 月20 日 | 1)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0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3)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4)关于预计2020 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5)关于预计2020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 同意 |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0 年7 月17 日 |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泓科电子科技(四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 同意 |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0 年8 月14 日 | 1)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同意 |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0 年8 月24 日 | 1)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中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 同意 |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0 年9 月4 日 | 1)关于与四会市人民政府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同意 |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0 年9 月30 日 | 1)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2)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 同意 |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19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共组织召开了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按规定审阅了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定期报告等事项,详细了解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2020 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细则》相关要求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 年度薪酬待遇进行审核, 拟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 薪酬方案。
另外,本人还定期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沟通,对其进行指导,在 实际操作中给与建设性的意见。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 董事的履职要求的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 极向公 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提出自己的专业指导意见。具体情况如 下:
1、关联交易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审核作用,对公司董事 会提交的有关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其他相关资料进行核查并发表独 立 意见,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向关联 方 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对公司2020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查,公司2020 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方资金占用情况。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并按规定 程序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
4、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0 年度公司未出现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本人同意公司续 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审 计 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现场检查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多次现场检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 部控制和财务状况。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要及公司内部相关人 员保持紧密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公司外部 环境是行业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了相关合理化建 议。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自公司2020 年7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以来,持续 密切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认真 提出合理的信息披露要求,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2、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通过现场考 察、电话询问的交流等方式,了解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严格
履行了审批决策程序,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3、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维护投资 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 意见和建议,促使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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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0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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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20 年度,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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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20年度,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0 年度履职情况的情况汇报,在2021 年的任期内 本人将继续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不断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 及公司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维护好公司和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使公司稳定、健康、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张媛媛
2020 年3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