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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hui Fuji 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Aug 1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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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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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四会富仕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 作为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 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客观、独立的判断,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 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草 案)>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认为公司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符合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后的实际情况。同时,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相关条 款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 本及此次章程修订内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再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 记及章程备案事宜。

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的独立意 见

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泓科电子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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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泓科电子拟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 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增加公司收益及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实施。

独立董事:彭进平、张媛媛 2020 年8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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