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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hui Fuji 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Jun 2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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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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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 议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会富仕”)第一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9 年3 月15 日在公司2 号会议 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五人,实到董事五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之规定。经全体到会董事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具体内容如下:

  • (1)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

(3)发行股票的数量: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总数合 计不超过1,416 万股,其中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708 万股且不超过自愿 设定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 量与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之和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 低于25%。本次公司发行新股与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最终数量,在遵循前述原则 基础上,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最终发行价格协商共同确 定,但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行为不应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经营产生影 响;

(4)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资格

本次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应当为截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的 表决之日持股满36 个月的公司股东;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及其可公开发售的股份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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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按持股数量分配的可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四会市明诚贸易有限公司 2,235.96 708.00

(5)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与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的调整机制

公司新股发行数量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合理确定。根据询价结 果,若预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所需资金总额的,公司将减少新股发行数量,同时调整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 数量;

(6)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网上投资者;

(7)发行方式:采用向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向网上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或采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8)定价方式: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 行价格,或采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9)费用分摊: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的承销费用与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的承销费用执行相同的费率。保荐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公告费用、宣传广 告费用、招股说明书等发行文件的制作和印刷费用、路演费用等与本次发行承销 相关的费用,由公司承担。所得税、印花税及其他税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执行;

(10)股票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11)承销方式:承销商余额包销方式;

(12)本次发行上市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 至本次股票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完成并办理完毕相关手续之日止,或公司另行召 开股东大会终止或撤销本决议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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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一)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将用于扩大生产规模、建设研发 中心、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具体投资项目按轻重缓急排列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1 泓科电子科技(四会)有限公司
新建年产45 万平方米高可靠性
线路板项目
27,842.19 27,842.19 泓科电子科技
(四会)有限公
2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种电路板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4,254.39 4,254.39 公司
3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5,500.00 5,500.00 公司
合计 37,596.58 37,596.58 -

以上项目共需资金37,596.58 万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 际建设进度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具体 事宜的议案》;

申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

(一)根据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核意见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和实 施本次公开发行A 股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公开发行A 股的发行时间、 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和发行方式等具体事宜;

(二)在不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其具体 实施方案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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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根据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核意见和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情况对《四 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 充,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手续;

(四)签署与本次公开发行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的各项文件、合同及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五)聘请参与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并决定其专业服务费用;

(六)办理本次股票发行后申请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事宜;

(七)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的其他事宜。

(八)本次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具体事宜 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本次股票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完 成并办理完毕相关手续之日止,或公司另行召开股东大会终止或撤销本决议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取得 核准,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 有。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回报规 划事宜的专项论证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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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草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制度(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 股价预案的议案》

预案内容如下: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以下简称“启动条件”)

公司在其A 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2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除外,下同)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2、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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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在满足启动条件时,公司回购股票为第一选择,但公司回购股票不能导致公 司不满足上市条件。

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为第二选择。在启动条件满足时,若同时满足下 述条件之一将实施第二选择:①四会富仕回购股份议案未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或因如公司履行回购股份义务而使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 关规定及其他对公司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或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再符合上市 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履行回购股份义务;②公司已采取稳定股价措 施并实施完毕后仍满足稳定股价方案的启动条件。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为第三选择。在启 动条件满足时,如控股股东已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后连续2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将实施第三选择。

(三)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程序

1、公司回购股票

在启动条件满足时,公司将在10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回购股份方案, 并在回购股份方案确定后30 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关于依法做出实施 回购股票的决议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并履行公告程序。

在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公司将依法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 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全部必须的审批、备案、 信息披露等程序之日10 个交易日后,启动相应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向社会公 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股份后,公司的 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 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单次回购 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如果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条件的,或者实施上述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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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购股份方案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当日每股净资 产,公司可不再继续实施或终止实施(以下统称“终止实施”)回购股份方案, 如终止实施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司将在董事会作出终止实施回购股份方案的决议 后3 个交易日内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至该会计年度结束不再启动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 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 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审议通过后实施 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控股股东将在满足其增持公司股票启动条件满足后15 个交易日内提出 增持四会富仕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以下简 称“控股股东稳定股价方案”),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15 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该控股股东稳定股价方案。

控股股东增持四会富仕的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控股股东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所获 得现金分红金额的30%,每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若控股股东稳定股价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条件的,或者在实 施上述方案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当日每股净资 产,控股股东可终止实施该稳定股价方案。如终止实施的,控股股东将及时通知 公司并由公司自收到通知后3 个交易日内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至该会计年度结束 不再启动控股股东稳定股价方案。

公司控股股东如违反前述承诺,将由公司及时公告违反承诺的事实及原因, 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控股股东的原因外,控股股东将向公司其他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前述承诺的事实发生之日后10 个工作日起,停 止在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上述承诺不因本企业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而终止。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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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满足其增持公司股票启动条件时将通过二级市场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应按照 相关规定披露其购买股份的方案(以下简称“董事、高管稳定股价方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 买入四会富仕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在公司任职期间上一会计 年度从公司处实际取得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30%,单次购买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0.5%。如果公司披露该董事、高管稳定股价方案后3 个交易日内,公 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条件的,或者在实施该方案过程中,公司股票连续3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当日每股净资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终止实施该方案, 如终止实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及时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自收到通知后 3 个交易日内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至该会计年度结束不再启动董事、高管稳定股 价方案。

若公司在其A 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新聘任董事(独立董事除 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 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股价稳定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违反前述承诺,将由四会富仕及时公告违反承诺 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原因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前述承诺 的事实当月起,停止在公司领薪及分红(如有),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 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上述承诺不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变更而终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承诺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时按规定回购股票、对投资者赔偿的议案》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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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董事会将在证券监管部门 依法对上述事实做出认定后10 个交易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公司将以不低于发行价格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上市后 至回购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如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 采取上述股份回购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监管部 门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议案》 具体如下:

1、加强研发投入,提升核心竞争力

经过近十年的悉心经营,公司在小批量PCB 领域内积累了丰富的业务经验, 积极开拓细分市场,与多家全球知名的优质企业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确立了 公司在小批量PCB 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并赢得了良好的市场声誉。公司将继续巩 固和深化在核心业务方面的技术优势,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储备,加强产品 的品质管理,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2、保证募集资金有效合理使用,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

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 力。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进行明确规定。本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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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3、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秉承“以极度认真的全员品质意识”的品质方针,通过长期切实有效的 质量管理,公司产品质量赢得客户的高度认可,多次获得客户颁发的产品质量奖 项。公司引入“阿米巴”经营管理模式,将企业战略转化为各部门的绩效指标与 行动,激励整个组织工作的协调一致。公司鼓励员工在基础应用技术的不断创新, 优化生产流程和提高生产效率,不断加强内部控制,提升公司运营效率,降低公 司的运营成本。

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规范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制订了上市后适用的《公 司章程(草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利润分配规划高度重视对投资者合 理、稳定的投资回报,公司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利润分配。

为进一步细化有关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分配政策条款,增强现金分红的透明 度和可操作性,公司制定了《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不等于对其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因此,董事会 拟于2019 年4 月5 日召集召开公司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尚待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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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此页无正文,为《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决议》之签署页)

出席会议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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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签字):
刘天明 黄志成
(签字): (签字):
张媛媛 彭进平
(签字):
温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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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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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1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 议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 年1 月2 日在股份公司2 号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五人,实到董事五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之规定。经全体到会董事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如下:

(一)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需要增加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将“四会富 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金额由 5,500.00 万元变更至11,000.00 万元,其他募投项目内容不变。

变更后,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将用于扩大生产规模、建设研 发中心、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具体投资项目按轻重缓急排列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1 泓科电子科技(四会)有限公司新建年
产45 万平方米高可靠性线路板项目
27,842.19 27,842.19 泓科电子
2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特种
电路板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4,254.39 4,254.39 发行人
3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偿还
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11,000.00 11,000.00 发行人
合计 43,096.58 43,096.58 -

以上项目共需资金43,096.58 万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 际建设进度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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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2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因此,董事会拟于 2020 年1 月20 日召集召开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尚待公司股 东大会批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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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3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此页无正文,为《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出席会议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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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签字):
刘天明 黄志成
(签字): (签字):
张媛媛 彭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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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温一峰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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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4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 议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 年5 月19 日在股份公司2 号会议室召 开。会议应到董事5 人,实到董事5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之规定。经全体到会董事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 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股东 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市场情况,确定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1,416 万股,不进行老股转让,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金额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 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股东 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市场情况,确定公司拟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 金额: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实施主体
1 泓科电子科技(四会)有限公司新建年产
45 万平方米高可靠性线路板项目
27,842.19 27,842.19 泓科电子
2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特种电
路板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4,254.39 4,254.39 四会富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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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5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偿还银
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11,000.00 10,137.65 四会富仕
合计 43,096.58 42,234.22 -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先 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 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赞成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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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6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此页无正文,为《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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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会议董事签名:
(签字): (签字):
刘天明 黄志成
(签字): (签字):
张媛媛 彭进平
(签字):
温一峰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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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