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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hui Fuji 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Jul 2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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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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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 认真的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对2022 年半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地 了解和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建 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良好的执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了对外担保的风险,严格执行了《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 报告期的对外担保的情形。

二、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

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公司2022 年半年度内募集资金存

放、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陈世荣、张媛媛 2022 年7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