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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LENT TECHNOLOGIES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2

Jun 2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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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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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12 证券简称: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4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5日(工作日上午 — —

  • 9:15 12:00,下午13:15 18:15)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 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鼎阳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李磊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 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7月7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 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独立董事李磊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1996 年至 2003 年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2003 年至 2007 年任腾讯科 技(深圳)有限公司法务总监;2007 年至 2009 年任诺亚舟教育科技(深圳)有 限公司法务总经理;2009 年至 2010 年任华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法务总经理;2010 年至 2018 年任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2019 年 1 月至今任北京市 浩天信和(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2019 年 11 月至今任鼎阳科技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

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 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作为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 对核心人员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7 月 7 日 15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7 月 7 日

公司此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安通达工业园 4 栋 3 楼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5)。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7 月 5 日 (工作日上午 9:15—12:00,下午 13:15—18:15)。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请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 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向征集人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件清单,包括 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 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原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 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 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 68 区安通达工业厂区 4 栋 3 层 邮政编码:518101

收件人:刘厚军

联系电话:0755-2661661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 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 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 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九)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 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 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 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 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李磊 2022 年 6 月 22 日

附件: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 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 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 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 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李磊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

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 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