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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LENT TECHNOLOGIES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5

Oct 2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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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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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简称:鼎阳科技

股票代码:688112

信息披露义务人 1:秦轲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 2:邵海涛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 3:赵亚锋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 4:深圳市鼎力向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三路 68 区安通达工业区 4 栋 3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 5:深圳市众力扛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 68 区留仙三路安通达工业区 4 栋 3 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 6:深圳市博时同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 68 区安通达工业厂区 4 栋厂 房 3 层

股权变动性质:分红转增、股权激励归属、被动稀释、询价转让

签署日期:2025 年 10 月 2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录3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16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7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鼎阳科技、上市公司、公司、本公司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1 秦轲
信息披露义务人2 邵海涛
信息披露义务人3 赵亚锋
信息披露义务人4、鼎力向阳 深圳市鼎力向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5、众力扛鼎 深圳市众力扛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6、博时同裕 深圳市博时同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秦轲、邵海涛、赵亚锋、深圳市鼎力向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众力扛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博时同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报告书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权益变动 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
上交所、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中数据明细与合计数不一致均为小数点四舍五入导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秦轲基本情况

名称 秦轲
性别
身份证号 513125197410******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邵海涛基本情况

名称 邵海涛
性别
身份证号 352103197508******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三)赵亚锋基本情况

名称 赵亚锋
性别
身份证号 510107197512******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四)深圳市鼎力向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名称 深圳市鼎力向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AH5K4N
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场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三路区安通达工业区栋楼6843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 万元308
经营范围 投资兴办实业;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问;(以上均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成立日期 2016-04-13
营业期限 至2016-04-132036-04-13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市鼎力向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前 5 大 出资方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宋民 17.05%
2 陈锋 17.05%
3 钱柏年 6.82%
4 李振军 6.82%
5 王永添 6.82%
合计 54.55%

(五)深圳市众力扛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名称 深圳市众力扛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GERG7R
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场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区留仙三路安通达工业区栋楼6843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 万元437.5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商务信息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成立日期2017-04-24
营业期限至2017-04-242037-04-2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市众力扛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前 5 大出资方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秦轲 40.08%
2 刘厚军 7.14%
3 尹翠嫦 4.29%
4 周江 4.29%
5 郑翠翠 2.86%
合计 58.65%

(六)深圳市博时同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名称 深圳市博时同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FKMY99H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区安通达工业厂区栋厂房684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场所层3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 万元489.3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经营范围咨询。
成立日期 2019-04-23
营业期限 至无固定期限2019-04-23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市博时同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前 5 大 出资方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马兴望 34.33%
2 刘厚军 12.88%
3 贺锋 8.58%
4 庞鹏 8.58%
5 秦轲 8.12%
合计 72.5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深圳市鼎力向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众力扛鼎企业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博时同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秦轲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国 广东省深圳市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一致行动人相关的说明

秦轲为鼎力向阳、众力扛鼎、博时同裕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信息披露义务 人秦轲、邵海涛、赵亚锋、鼎力向阳、众力扛鼎、博时同裕互构成一致行动人 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秦轲、邵海涛、赵亚锋、鼎力向阳、众力扛鼎、博时同裕 通过分红转增、股权激励归属、被动稀释后,基于自身资金需求,通过询价转 让减持公司股份,导致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 5%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 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增减 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和 自身情况实施其在公司拥有权益股份变动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 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6,008,000 股,约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71.26%。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 110,112,844 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68.99%,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 变动触及 5%整数倍。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6 月 1 日,上市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8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9 股,导致转让方所持上 市公司的股份数量由 76,008,000 股增加至 113,251,920 股,持股比例为 71.26%, 保持不变。

2023 年 7 月 17 日,上市公司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转让方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由 113,251,920 股增至 113,296,844 股,持股比例因被动稀释由 71.26%减少至 71.17%。

2025 年 9 月 30 日,上市公司完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转让方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 例由 71.17%减少至 70.99%。

2025 年 10 月 24 日,转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减持 3,184,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转让方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由 113,296,844 股 减少至 110,112,844 股,持股比例由 70.99%减少至 68.99%,信息披露义务人权 益变动触及 5%整数倍。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秦轲 23,832,000 22.34% 34,922,571 21.88%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邵海涛 20,760,000 19.46% 30,420,939 19.06%
赵亚锋 16,912,000 15.85% 24,782,214 15.53%
鼎力向阳 7,040,000 6.60% 9,561,301 5.99%
众力扛鼎 5,600,000 5.25% 7,883,993 4.94%
博时同裕 1,864,000 1.75% 2,541,826 1.59%
合计 76,008,000 71.26% 110,112,844 68.99%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指截至鼎阳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日。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 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 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鼎阳科技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 重大信息,也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 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 披露义务人声明之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签字):秦轲

信息披露义务人 2(签字):邵海涛

信息披露义务人 3(签字):赵亚锋

信息披露义务人 4(盖章):深圳市鼎力向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负责人:秦轲

信息披露义务人 5(盖章):深圳市众力扛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主要负责人:秦轲

信息披露义务人 6(盖章):深圳市博时同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负责人:秦轲

签署日期:2025 年 10 月 24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上市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深圳市宝安区
股票简称鼎阳科技 股票代码 688112
信息披露义务人1秦轲姓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1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2姓名 邵海涛 信息披露义务人2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3姓名 赵亚锋 信息披露义务人3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4姓名 深圳市鼎力向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4注册地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三路区安68通达工业区栋楼43
信息披露义务人5姓名 深圳市众力扛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5注册地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区留仙三路安68通达工业区栋楼43
信息披露义务人6姓名 深圳市博时同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6注册地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区安68通达工业厂区栋厂4房层3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股权激励归属、被动稀释、询价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股76,008,000持股比例:71.2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股110,112,844变动比例:68.99%
时间:年月日202361方式:分红转增时间:年月日2023717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方式:股权激励归属、被动稀释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年月日2025930时间及方式方式:被动稀释时间:年月日20251024方式:询价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个月12内继续增持 是否说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12情况实施其在公司拥有权益股份变动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个月是否在6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否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否☑不适用□□(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 附表之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签字):秦轲

信息披露义务人 2(签字):邵海涛

信息披露义务人 3(签字):赵亚锋

信息披露义务人 4(盖章):深圳市鼎力向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负责人:秦轲

信息披露义务人 5(盖章):深圳市众力扛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主要负责人:秦轲

信息披露义务人 6(盖章):深圳市博时同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负责人:秦轲

签署日期:2025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