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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LENT TECHNOLOGIES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5

Sep 2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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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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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保证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确 保总经理有效行使其职权,依照《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一名,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批 准后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协助总经理工作。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人员。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监高的情形以及被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 经理。

第四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二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和义务

第五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

  •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高级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

理人员;

  •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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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列席董事会。

总经理不得超越董事会授权范围行使职权。

第六条 总经理可以根据分工原则,授权其他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代为 行使上述职权,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在总经理领导下进行工作,并按各自的 分工对总经理负责。

第七条 总经理在《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公司资 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等相关事项的权限。

第八条 总经理应遵守以下向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 (一)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行政、业务的重大事件。

  • (二)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

  • 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

    • (三)向董事会报告年度计划及财务计划。

    • (四)其他董事会认为应报告的事项。

第九条 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 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方案时,要事先听取职 工的意见。

第十条 总经理应履行的义务如下:

  •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

  • 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 (二)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 (三)除依照法律规定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 (四)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 (五)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 (六)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 (七)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 (八)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不得

  • 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 (九)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 (十)不得编造虚假的信息;

    • (十一)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且不得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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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内部规章制度禁止的行为。

第十一条 副总经理的主要职责:

(一)对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工作;

(二)负责管理所分工的部门的工作,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

件;

(三)总经理不在或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受总经理委托或者在董事会授 权后,代总经理履行职权。

第十二条 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责:

(一)主管公司财务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有权部门的规定,拟定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报总 经理批准及董事会批准(如需);

(三)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时完成编制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并 保证其真实性;

(四)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财务及其他相应的部门或工作,并承 担相应责任;

(五)就财务及主管工作范围内的人员任免、机构变更等事项向总经理提 出建议;

(六)按照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对业务资金运用、费用支出进行审核,并 负相应责任;

(七)定期或不定期就公司财务状况向总经理提供分析报告,并提出解决 方案;

(八)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总经理工作机制

第十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分工如下:

(一)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 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三)财务总监分管公司财务工作。

(四)部门经理分管各自部门业务及管理工作,并对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 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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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对总经理负责。

第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日常经营中的重要议事机构。公司日常经 营发生重大事项时,总经理应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的召集和议事规则:

(一)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 由总经理委托一名出席人员召集和主持;

(二)总经理办公会的出席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必要的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三)总经理可要求其他有关部门或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列席;

(四)总经理办公会不定期召开,具体召开时间由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决

定;

(五)总经理办公会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对在总经理办公会议上讨论研 究的事项意见不能统一时,凡属重大问题或一般性问题可缓议,凡属时间性强、 急需处理的紧迫问题,由总经理裁定;

(六)总经理办公会的会议记录,由总经理指定的专人负责。如需整理会 议纪要时,由总经理指定专人根据会议记录拟出初稿,由总经理审阅并签发;

(七)出席和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议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除会 议纪要转发和会议传达的内容外,对其他事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对提供会议讨 论研究的材料,凡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要在会后由有关部门统一存档或销毁;

(八)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由总经理视审议事项的性质,指定 与会相关人员负责督查、落实。

第四章辞职及解聘

第十六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 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任合同规定。

第十七条 总经理违反《公司章程》及本细则规定,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董事会有权给予解聘,但必须告知解聘理由。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公司章程》不一致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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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第十九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制定。

第二十条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修改时亦

同。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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